國富論 · 原出版序及全書設計

亞當·斯密 《國富論》
一個國家國民每年的勞動,用以供給國民每年所消費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構成這種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國國民的直接產物,或是用這種勞動產品從他國購進的物品。 這些勞動產品或用它們從他國購進的物品與消費者人數的比例,或者大,或者小,因此一國國民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供給情況的好壞取決於這一比例的大小。 但就任何一國而言,這一比例必然受到以下兩種情況的支配:一是該國國民在一般勞動中所體現出來的技巧、熟練程度和判斷力;二是該國從事有用勞動的人數與不從事有用勞動的人數之間的比例。無論一個國家的土壤、氣候或國土面積是怎樣的,它的國民每年供給的好壞,必然取決於上述兩種情況。 另外,上述供給的好壞,似乎較多地取決於前一種情況。在以捕魚和打獵為主要生產方式的原始國家,每一個具備勞動能力的個人都或多或少地從事有用勞動,並盡其所能給他自己或家族內因老幼病弱而不能參與勞動的人,提供各種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可是,他們的生活依舊貧乏,甚至有時僅因為貧乏的緣故,迫不得已地殺害老幼以及長期患病的親人;或遺棄他們,任其餓死或被野獸吞食。相反,在文明繁榮的國家,雖有許多人根本不勞動,而且他們往往要消費比大多數勞動者多十倍甚至百倍的勞動產品,但由於整個社會的勞動產品非常豐富,往往能充足地滿足所有人的供給,即便是地位最低最貧窮的勞動者,只要勤勉節儉,也可享受比野蠻人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勞動生產力這種改善的原因,以及勞動產品在社會不同等級和狀況的人之間自然分配的順序,是本書第一篇的主題。 不論一個國家的國民在運用勞動時的技巧、熟練程度和判斷力的狀況如何,在運用情況持續不變的情況下,在這個時間區間內,該國每年供給狀況的好壞,取決於其國民每年從事有用勞動的人數與不從事有用勞動的人數之間的比例。在下文將看到,有用的生產性勞動者的人數,無論在什麼場合,都與推動這些勞動者工作的資本量的大小以及資本用途成正比。本書第二篇討論資本的性質,逐漸積累資本的方法,以及因為資本用途不同,所推動的勞動量亦不相同等內容。 在勞動運用上,技巧、熟練程度和判斷力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國家,對勞動的一般管理或指導,曾採取極不相同的計劃;這些計劃在促進勞動產品數量的巨大增加方面具有不同的影響力。有些國家的政策,特別鼓勵農村的產業;而另一些國家的政策,卻特別鼓勵城市的產業。很少有國家能平等地對待每一種產業。自羅馬帝國崩潰以來,歐洲各國的政策比較有利於城市的產業,即工藝、製造業和商業,而不利於農村的產業,即農業。本書第三篇將說明採用和規定這種政策的情況。 儘管這些不同計劃的推行,最初或許是因為某些特殊階級的人的個人利益與偏見,而且他們不曾考慮到或預見到這些計劃對社會公共福利的影響,但是,這些計劃卻引起了極不相同的政治經濟學說。有的學說誇大了城市產業的重要性,而有的學說又特彆強調農村產業的重要性。這些學說不僅對學者們的意見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而且也左右著君主和國家的政策。我力圖在本書第四篇中儘可能詳細清楚地解釋這些學說,並說明它們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所產生的主要影響。 本書前四篇的目的在於說明廣大人民的收入構成,並說明不同時代、不同國家每年給他們供應的消費資源的性質。第五篇即最後一篇所討論的,是君主或國家的收入。在這一篇里,我將盡力說明以下幾點:第一,什麼是君主或國家的必需費用,其中哪些費用應由全社會共同繳納的賦稅來負擔,哪些費用應由社會某特定階級或某些特定成員負擔;第二,全社會應繳稅款是以何種不同方法募集的,以及這些方法的主要利弊是什麼;第三,是什麼促使幾乎所有現代各國政府把這種收入的一部分作為擔保來舉債,以及這些債務對於真實財富,即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有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