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匯編歲功典 · 歲功典第九十七卷
閏月部藝文一
閏賦 唐張季友
閏之所起,自歷而推,得餘日於終歲,爰稽候於正時。其始也,日之行而疾,月之行而遲。躔次周流,運將窮矣。毫釐奸度失是遠。而不歸餘,何以定一歲之歷;不小正,何以序四時之紀。於是太史授事,羲和敬理。以日系月,積三年而成;原始要終,豈周月而已。天時由之而式敘,國令於焉而合軌。春生夏長,不失其常。東作西成,孰知所以。雪應冬而絮落,雲識夏而峰起。秋之夕,湛露為霜;春之朝,堅冰為水。豈不以律之克中,閏之匪虛。以風以雨兮,各得其序;曰寒曰燠兮,無悖於初。國家握乾符,正律書,契洛下之言,算定乎一日之設。考容成之律,閏生乎卒歲之餘。故得氣正於今,律移於昔。履端於始節,乃差而匪差;歸餘於終,日雖積而不積。昊天之曆象咸若,重黎之職司有辟。候月盈缺,豈資蓂莢而知;推日短長,不假土圭而測。且夫夏有伏,冬有臘,匪閏則其氣不順;月有縮,日有盈,匪閏則其氣不成。故有慢時廢朔,則曰不常無藝。扉聽政,則曰假時來歲。歷前古之所重,綿後王之取制。矧可昭翼翼,扇巍巍,百王之理,是倚庶績之廣焉。依丕赫哉,我後之正時定歷,堯典而同歸。
先王正時令賦〈以四時漸差置閏以正為韻〉 陳昌言
天序運氣,王統時紀。欽若是授人之初,履端為步。歷之始,欲正時而罔忒。非置閏,其何以伊昔。陶唐五帝之世,申明推策之術。表錫落蓂之異,羲和之職。既分曆象之文,始備於其寅。亮帝圖式昭天事,其則伊邇,其猷孔嘉。日月運行,故有遲速之異。晦朔循軌,因為大小之差。立分至則寒暑不忒,積餘日而盈虧匪賒。且正者王之丕訓,時者天之大信。正得其序,則面離而御乾。時失其經,則夏雹而冬震。人殃於疫,年不為順。故時不得不正,歲不得不閏也。昔周禮在魯,曆法可推,官或屍位,順則迷時。良史為之追正,議士為之興辭。俾夫司曆法者,罔或二事。建皇極者,於焉慎思。則序不?而事不悖,沴可伏而祥可期。我唐百王居盛,九葉伊聖。昧爽無忘乎順序,動息必繇乎時令。茲歲也,當仲秋而歸餘。居位也,闔左扉以舒政。化災為祥,轉憂作慶。南山之壽,閏月而潛弘。北戶之氓,重譯而歸正。於時金風半肅,雕雲乍斂,野樹丹舒,遙峰翠點。燕溟海以馳歸,鴻朔漠而方漸。正時之文,存乎往志。舍之則玉燭不調,得之則銅儀安次。可以使四夷稟朔之君,萬代守文之士,知我正往歷,奉天時而置也。
閏月部藝文二〈詩詞〉
閏月折楊柳歌 晉闕名
成閏暑與寒春秋,補小月念子無時,閒折楊柳陰陽推,我去那得有定主。
奉和聖制閏九月九日登莊嚴總持二寺閣唐宋之問
閏月再重陽,仙輿歷寶坊。帝歌雲稍白,御酒菊猶黃。風鐸喧行漏,天花拂舞行。豫游多景福,梵宇日生光。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李嶠
閏節開重九,真游下大千。花寒仍薦菊,座晚更披蓮。剎鳳回雕輦,幡虹間綵旃。還將西梵曲,助入南薰弦。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劉憲
重陽登閏序,上界葉時巡。駐輦天花落,開筵妓樂陳。城端剎柱見,雲表露盤新。臨睨光輝滿,飛文動睿神。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李乂
清蹕幸禪樓,前驅歷御溝。還疑九日豫,更想六年游。聖藻輝纓絡,仙花綴冕旒。所欣延億載,寧祇慶重秋。
閏月七日織女詩 王灣
耿耿曙河微,神仙此會稀。今年七月閏,應得兩回歸。
閏春宴花溪嚴侍郎莊 戎昱
一團青翠色,雲是子陵家。山帶新晴雨,溪留閏月花。瓶開巾漉酒,地坼筍抽芽。綵縟承顏面,朝朝賦白華。
閏月定四時 羅讓
月閏隨寒暑,疇人定職司。餘分將考日,積算自成時。律候行宜表,陰陽運不欺。氣薰灰琯驗,數扐卦辭推。六律文明序,三年理暗移。當知歲功立,唯是奉無私。
閏月定四時 許稷
玉律窮三紀,推為積閏期。月餘因妙算,歲遍自成時。乍覺年華改,翻憐物候遲。六旬知不惑,四氣本無欺。月桂虧還正,階蓂落復滋。從斯分曆象,共仰定毫釐。
閏月樂詞 李賀
帝重光,年重時,七十二候迴環推。天宮玉琯灰剩飛,今歲何長來歲遲。王母移桃獻天子,羲氏和氏迂龍轡。
閏九月九日獨飲 白居易
黃花叢畔綠尊前,猶有些些舊管弦。偶遇閏秋重九日,東籬獨酌一陶然。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
壬申閏秋題贈烏鵲 李商隱
繞樹無枝月正高,鄴城新淚濺雲袍,幾年始得逢秋閏,兩度填河莫告勞。
閏三月 劉威
三年皆一閏,此閏勝常時。莫怪花開晚,都緣春盡遲。節分炎氣近,律應惠風移。夢得成蝴蝶,芳菲幸不遺。
閏春 方干
羃羃復蒼蒼,微和傍早陽。前春寒已盡,待閏日猶長。柳變雖因雨,花遲豈為霜。自茲延聖歷,誰不駐年光。
閏八月 黃滔
無人不愛今年閏,月看中秋兩度圓。唯恐雨師風伯意,至時還奪上樓天。
閏月定四時 杜周士
得閏因貞歲,吾君敬授時。體元承夏道,推曆法堯咨。直取歸餘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變律,斗柄正當離。寒暑功前定,春秋氣可推。更憐幽谷羽,鳴躍尚須期。
閏月定四時 樂伸
聖代承堯歷,恆將閏正時。六旬餘可借,四序應如期。分至寧愆素,盈虛信不欺。斗杓重指甲,灰琯再推離。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則之。願言符大化,永永作元龜。
閏月定四時 徐至
積數歸成閏,羲和職舊司。分銖標斗建,盈縮正人時。節候潛相應,星辰自合期。寸陰寧越度,長曆信無欺。定向銅壺辨,還從玉律推。高明終不謬,委鑒本無私。
閏十二月望日立春禁中作 宋宋郊
閏歷先春破臘寒,綵花金勝寵千官。冰從太液池邊動,柳向靈和殿里看。瑞氣因風生禁仗,暖暉依日上仙盤。須知聖運隨生殖,萬國年年共此歡。
閏正月十一日呂殿丞寄新茶 曾鞏
偏得朝陽借力催,千金一銙過溪來,曾坑貢後春猶早,海上先嘗第一杯。
閏十二月自城東汎舟遷居城西安福寺舟中微雪 王庭圭
朔風吹雪江上來,急槳迎風盪不開。渡口雲藏伏波廟,山腰霧失楚妃台。移居自作汎舟樂,抱瓮還如載酒回。歲晚浮家寄何處,兩溪春水綠如醅。
丙戌閏七月九日登姑蘇台避暑范成大
始賀火流西,還嗟斗斜閏。餘暑猶強顏,新涼頗難進。燥剛渴欲坼,焦卷禿如燼。炎官扶日轂,輝赫不停運。登臨有高台,勇往得三俊。仍將王郎子,飛步凌劫仞。風從噫氣來,雲作壞山陣。鄉如垂頭魚,忽已蟄蟲振。空明晚愈清,更要孤月印。書生乃易與,俛仰更喜慍。憑闌天為高,舉酒山欲近。奇書鐵鉤鎖,麗句錦窠暈。茲游我輩獨,難挽軟紅軔。君看籠中鳥,寧識咸池韻。
閏二月二十日游西湖 陸游
西湖二月遊人稠,鮮車快馬巷無留。梨園樂工教坊優,絲竹悲激雜清謳。追逐上下暮始休,外雖狂酲樂則不,豈如吾曹淡相求,酒肴取具非預謀。青梅苦筍助獻酬,意象簡樸足鎮浮。尚慚一官自拘囚,未免匹馬從兩騶。南山老翁亦出遊,百錢自掛竹杖頭。
閏六月立秋後暮熱追涼郡圃 楊萬里
夏欲盡頭秋欲初,小涼未苦爽肌膚。夕陽幸自西山外,一抹斜紅不肯無。
閏九 嚴粲
前月登高去,猶嫌菊未黃。秋風不相負,特地再重陽。
閏月 元吳景奎
若華煌煌縈日馭,氣朔盈虛積餘數。低鬟斂黛拜孀娥,孤負團圓十三度。生物趨功得歲長,山中獨厄黃楊樹。
閏十一月朔日山路見梅 郭鈺
蓓蕾微傳春信真,幾回夢想玉精神。不知月落參橫處,猶有孤眠惆悵人。
鷓鴣天〈閏中秋〉 宋向子諲
明月光中與客期,一年秋半兩圓時。姮娥得意為長計,織女歡盟可恨遲。 瞻玉兔,倒瓊彝,追懷往事記新詞。浩歌且入滄浪去,醉里歸來冷不知。
玉樓春〈中秋閏月〉 侯寘
今秋仲月逢餘閏,月姊重來風露靜。未勞玉斧整蟾宮,又見冰輪浮桂影。 尋常經歲暌佳景,閱月那知還賞詠。庾樓江闊碧天高,遙想飛觴清夜永。
喜遷鶯〈閏元宵〉 吳禮之
銀蟾光彩,喜稔歲,閏正元宵還再。樂事難並,佳時罕遇,依舊試燈何礙。花市又移星漢,蓮炬重芳人海。盡勾引,遍嬉遊寶馬,香車喧隘。 晴快,天意教,人月更圓。償足風流債。媚柳煙濃,夭桃紅小,景物迥然堪愛。巷陌笑聲不斷,襟袖餘香仍在。待歸也,便相期,明日踏青挑菜。
鷓鴣天〈閏中秋〉 吳文英
丹桂花開第二番,東籬展卻宴期寬。人間寶鏡離仍合,海上仙槎去復還。 分不盡,半涼天,可憐閒剩此嬋娟。素娥未隔三秋夢,贏得今宵又倚闌。
聲聲慢〈閏重九飲郭園〉 前人
檀欒金碧,婀娜蓬萊,游雲不蘸芳洲。露柳霜蓮十分,點綴殘秋。新彎畫眉未穩,似含羞,低度牆頭。愁送遠,駐西台,車馬共惜臨流。 知道池亭多寡,掩庭花、長是驚落秦謳。膩粉闌干,猶聞憑袖香留。輸他翠漣拍甃,瞰新妝,終日凝眸。簾半捲,帶黃花人在小樓。
風入松〈閏元宵〉 張炎
向人圓月轉分明,簫鼓又逢迎。風吹不老蛾兒鬧,繞玉梅,猶戀香心。報道依然放夜,何妨款曲行春。 錦燈重見麗繁星,水影動梨雲。今朝準擬花前醉,奈今宵,別是光陰。簾底聽人笑語,莫教遲了梅青。
天淨沙〈閏月〉 元孟昉
七十二候環催,葭灰玉琯重飛。莫道光陰似水,羲和迂轡,金鞭懶著龍媒。
閏月部選句
唐元稹詩:辨時長有素,數閏或餘青。〈又〉歲閏覺春長,〈又〉斗柄未回猶帶閏,江痕潛上已生春。
白居易詩:夏閏秋候早,七月風騷騷。〈又〉自中風來三歷閏,從懸車後幾逢春。
李商隱詩:入門暗數一千春,願去閏年留月小。陸龜蒙詩:月方行到閏,霜始近來濃。
喻坦之詩:春兼三月閏,人擬半年游。
宋司馬光詩:爾來凡六閏,轉轂飛炎涼。
蘇軾詩:園中草木春無數,只有黃楊厄閏年。
范成大詩:幽懷青松獨,直道黃楊閏。
明高啟詩:天邊暝為秋陰早,江上寒因歲閏遲。〈又〉今年不是逢餘閏,已過春光半月程。
李夢陽詩:春色閏冬後,元宵驚蟄邊。
閏月部紀事
《禮記·玉藻》: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陳注〉鄭氏曰:天子廟及路寢,皆如明堂制。明堂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反宿路寢。閏月,非常月也。聽其朔於明堂門中,還,處路寢門終月。
《周禮·春官》:大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訂義〉胡伸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天度之一,故歲則周天。月小餘之一,故復減六。積三歲未周之度,與所減之日,乃置閏。鄭鍔曰:治歷明時。非置閏,則四時無自,而能定閏。雖可以定四時,然斗指兩辰之間,天無是月也。大史則詔王居門何邪,以《月令》考之,王者之位,春則青陽之左右個,夏則明堂之左右個,秋則總章之左右個,冬則元室之左右個。閏月,非常月也。大史詔王居路寢之門,其意以為,門者,往來不窮之地。閏乃天道所由,以變通也。王者,終月聽政於此,示變通之意也。李嘉會曰:十二月,天子各有所居者,《月令》之說。《月令》,呂不韋集諸儒而作。三代無明文。今曰詔者,得非閏月不常。大史詔王居門以應之,以順上天裁成制度之義,其餘則有常居,不在所詔矣。王氏詳說曰:明堂位,曰大廟。天子明堂,其說出此。故黃氏亦云:明堂有四門,路寢亦有四門。閏月居門者,聽朔於明堂中,還處路寢門中終月。以閏非常月,故無常月。故無常居之處。案《玉藻》曰: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言立,雲者是謂聽閏月之朔於明堂門中,此雲居門終月,言居,雲者是謂聽朔而退居於路寢門中。若夫非閏之月,則聽朔於路門之外,而寢於燕寢矣。楊謹仲曰:孟子曰明堂者,王者之堂也。是天子聽政之堂。故有四門,八窗,七十二牖,取其明也。非獨以祀上帝而已。令鄭以此居門為路寢之門。疏復以為明堂、路寢、宗廟皆有五室、十二堂四門。而曰:十二月聽朔於十二堂,以為聽朔,疑其為宗廟。此既言居門終月,非特聽朔可知。況天子班朔於諸侯,藏之祖廟,至朔,告廟而受行之,此諸侯事也。今以天子居十二堂為聽朔,可乎。又曰:若在明堂,告事之時,立行祭禮,無居坐之處。以為明堂無居坐之處,疑其為路寢,此既言居中門與月令,居青陽大廟,居青陽左右個,通閏月不居大廟及左右個,乃明中門,則居明堂矣。惟於宗祀,明堂無居坐之處,若平時聽政,焉得無居坐之義。史記秦始皇本紀:宣公居陽宮,初志閏月。
《呂后本紀》:代王,後九月晦日己酉,至長安,舍代邸。〈注〉文穎曰:即閏九月也。時律歷廢不知閏。謂之後九月也。以十月為歲首,至九月則歲終,後九月則閏月。《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元年九月,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漢舊儀》:原廟一歲十二祠,有閏,加一祠,皆用太牢。《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四月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
《安帝本紀》:永初二年七月閏月癸未,蜀郡徼外羌,舉土內屬。
《順帝本紀》:陽嘉元年十二月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
《晉書·武帝本紀》:太康三年閏四月癸丑,白龍二見於濟南。
《宋書·符瑞志》:元嘉二十二年閏五月丙午,白雀見華林園。員外散騎侍郎長沙王瑾獲以獻。
孝武帝孝建三年閏二月乙丑,白兔見,平原獲以獻。大明五年閏九月,木連理生邊城,豫州刺史垣護之以聞。
《明帝本紀》:泰始三年閏正月庚午,大雨雪,遣使巡行賑賜。
《南史·齊文惠太子傳》:穆妃薨,其年九月有閏,小祥,疑應計閏,王儉議以為:三百六旬,《尚書明義》文公納幣,春秋致譏。故先儒期喪,歲數沒閏,大功以下月數,數閏。所以吳商云:舍閏以正期,允協情理,沒閏之理,固在言先。
《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二年春正月辛巳,新作太極殿,改為十三間,以從閏數。
《玉海》:梁武帝命陶弘景造神劍十三,以象閏月。《陳書·宣帝本紀》:太建七年閏九月,甘露頻降樂遊園苑。丁未,輿駕幸樂游苑,采甘露,宴群臣。詔於苑龍舟山,立甘露亭。
《魏書·世宗本紀》:世宗宣武皇帝諱恪高祖孝文皇帝第二子。母曰高夫人。初夢為日所逐,避於床下。日化為龍,繞己數匝。寤而驚悸,既而有娠。太和七年閏四月,生帝於平城宮。
《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二年九月閏月甲子,帝觀築圜丘於南郊。
《靈徵志》:太和十五年閏月,濟州獻三足烏。
《世宗本紀》:延昌二年閏二月辛丑,以苑牧之地,賜代遷民無田者。
《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九年夏四月閏月丁丑,頒木魚符於總管、刺史,雌一雄一。
《通鑑》:武德二年閏二月甲辰,上考第群臣,以李綱、孫伏伽為第一,因置酒高會。謂裴寂等曰:李綱差進盡忠款,孫伏伽可謂誠直。朕視卿如愛子,卿當視朕如慈父。因命舍君臣之敬,極歡而罷。
《唐會要》:武德七年閏四月十三日,長安古城鹽渠水中生鹽,色紅白而味甘,狀如方印。
《通鑑》:貞觀元年三月閏月壬申,上謂太子少師蕭瑀曰:朕少好弓矢,得良弓十數,自謂無以加。近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朕問其故,工曰:木心不直,則脈理皆邪。弓雖勁,而發矢不直。朕始悟向者辨之未精也。朕以弓矢定四方,識之猶未能盡。況天下之務,其能遍知乎。乃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數延見。問以民間疾苦,政事得失。
《實錄》:貞觀六年閏八月乙卯,宴近臣于丹宵殿樓,賜錢帛。
《通鑑》:貞觀六年秋八月閏月戊辰,秘樞少監虞世南上《聖德論》。上賜手詔,稱:卿論太高,朕何敢擬上古,但比近世差勝耳。然卿適睹其始,未知其終。若朕能慎終如始,則此論可傳。如或不然,恐徒使後世笑卿也。《冊府元龜》:貞觀六年閏八月己巳,至慶善宮,宴三品以上於渭濱,賦五言詩。
《唐會要》:貞觀二十年閏三月四日,詔:宜令修纂所,更撰《晉書》,銓次舊聞,裁成義類,如修五代史故事。於是司空房元齡,中書令褚遂良,太子左庶子許敬宗掌其事,以《臧榮緒·晉書》為本,為十紀、十志、七十列傳、三十載記,其太宗所著,宣武二帝及陸機、王羲之四論,稱制旨焉。
《唐書·高宗本紀》:顯慶四年閏十月辛巳,賜民八十以上,氈衾粟帛。
《歷志》: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載,初用周正,以十二月為臘月,建寅月為一月。神功二年,司歷以臘為閏,而前歲之晦月見東方。太后詔以正月為閏十月。是歲甲子,南至,改元聖歷。
《唐會要》:開元二年閏二月,祀龍池。
開元十二年閏十二月,百官上表,請封岳。手詔不從,於是侍中源乾曜,中書令張說上言曰:自古受命,居大寶者,必登崇高丘行,封禪之禮。高宗因文武之業、盛岱亭之禮,方策所記,虞夏同風。陛下即位十有四載,創九廟,禮二郊,睦九族,友兄弟,天平地成,人和歲稔,可以拜於神明矣。從之。
《通鑑》:開元二十九年,上夢元元皇帝告云:吾有像在京城西南百餘里,汝遣人求之。吾當與汝興慶宮相見。上遣使求得之於盩厔樓觀山間。夏閏四月,迎置興慶宮。
《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八載閏六月丁卯,上御含元殿受冊,大赦。
《春明退朝錄》:上元三年閏三月戊子,敕:制敕施行,既為永式,比用白紙,多有蟲蠹。自今已後,尚書省頒下諸司,及州下縣宜並用黃紙。
《通鑑》:大曆十四年閏五月丙戌,詔曰:澤州刺史李上慶雲圖,朕以時和年豐為嘉祥,以進賢顯忠為良瑞。如卿雲靈芝珍禽奇獸怪草異木,何益於人。布告天下,自今有此,無得上獻。先是諸國屢獻馴象,凡四十有二。上曰:象費豢養,而違物性,將安用之,命縱於荊山之陽。又罷梨園使及樂工三百餘人,所留者悉隸太常。
《唐書·德宗本紀》:大曆十四年閏五月戊寅,罷山南貢枇杷,江南甘橘非供宗廟者。癸未,罷劍南貢生春酒。丙戌,罷獻祥瑞貢器,以金銀飾者,還之。
《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一年閏八月己丑,國子司業裴澄,表上乘輿月令十二卷。《通鑑》:元和四年閏三月,魏徵元孫稠貧甚,以故第質錢於人。平盧節度使李師道請以私財贖之。上命白居易草詔。居易奏言:事關激勸,宜出朝廷,師道何人,敢掠斯美。望敕有司,以官錢贖,還後嗣。上從之,出內庫錢二千緡,贖賜魏稠,仍禁質賣。
元和四年三月,上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學士李絳、白居易上言,以為欲令實惠及人,無如減其租稅。又言宮人驅使之餘,其數猶廣,事宜省費,物貴徇情。又請禁諸道橫斂,以充進奉。又言嶺南、黔中、福建風俗,多掠良人,賣為奴婢。乞嚴禁止。閏月己酉,制降天下繫囚,蠲稅租,出宮人,絕進奉,禁掠賣,皆如二人之請。己未雨絳,表賀。
《唐會要》:長慶二年閏十月甲寅,詔:江淮水旱,以常平義倉出糶,以惠貧民。
《舊唐書·敬宗本紀》:太和二年閏三月丙戌朔,內出水車樣,令京兆府造水車,散給緣鄭白渠百姓,以溉水田。
《唐會要》:宣宗大中元年,屯田,奏應內外官請職田。時月,已准令式為定然。每遇閏月交替者,即牒訴紛紜。令式之中,又不該說公田給用,須用准程。今後望請如交替者。有閏即以十五日為定式,十五日已前上者,入後人。已後上者,入前人。從之。
《舊唐書·僖宗本紀》:光啟元年閏三月,鎮冀節度使王鎔獻耕牛千頭,農具九千,兵仗十萬。
《唐六典》:凡丁,歲役二旬,有閏之年,加二日。
《唐會要》:西蕃諸國通唐使處,悉置銅魚,雌雄相合,各十二隻,皆銘其國名,如貢使正月來齎,第一魚餘月推此閏月,則齎本月,校其雌雄,合乃依常禮,待之差繆,則推案聞奏。
《北夢瑣言》:偽蜀後主王衍,以唐襲宅建上清宮,於老君尊像殿中列唐朝十八帝,真乃備法駕謁之。識者以為拜唐,乃歸命之先兆也。先是司天監胡秀林進歷,移閏在丙戌年正月。有向隱者,亦進歷,用宣明法閏乙酉年十二月。既有異同,彼此紛訴。仍於界上取唐國曆日。近臣曰:宜用唐國閏月也。因更改閏十二月。街衢賣歷者云:只有一月也。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滅。胡秀林是唐朝司天少監,仕蜀,別造永昌正象歷,推步之妙,天下一人。然移閏之事,不爽歷議,常人不可輕知之。
《宋史·樂志》:中書省言: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若以右旋七均之法,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當用大呂為商,夾鍾為角,仲呂為閏徵,蕤賓為徵,夷則為羽,無射為閏宮。明堂頒朔,用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為宮,右旋取七均之法,從之,仍改正。詔書行下,自是而後,樂律歲月右旋。
閏月御明堂,闔左扉,樂以其月之律。
《玉海》:太平興國二年閏七月丁巳,有司言:八月一日入閣舊儀,軍校等不入殿庭起居,文武官至位踧踖疾趨入沙墀。再拜鞠躬,不呼萬歲。望如冬正朝賀例,軍校陪位拜舞禮畢,先退門外序立。文武官舞蹈如中書門,下班從之。
太平興國二年閏七月二十八日,有司上諸州所貢閏年圖故事。三年,令天下貢地圖,與版籍皆上。尚書省國初以閏為限,所以周知地理之險易,戶口之眾寡。淳化四年,令諸州所上閏年圖,至今再閏一造。咸平四年,職方員外郎秘閣校理吳淑言,諸路所納閏年圖,當在職方近者,並納儀鷥司,伏以山川險要,皆王室秘奧,國家急務。《周禮》,職方氏掌天下圖籍。又詔土訓以夾王車。漢祖入關中,蕭何收秦圖籍。由是周知天下險要。請今閏所納圖,並上職方,又州郡地理犬牙相入,向者獨畫一州地形,何以傅合他郡。請令諸路轉運使從今閏,各畫本路諸州圖一面上之。每十年,各納本路圖一,亦上職方所冀天下險要,不窺牖,而可知九州廣輪,如指掌而斯在。從之。
太平興國五年閏三月丁卯,賜新及第舉人宴於迎春苑。
太平興國七年閏十二月庚戌,詔諸道州府,推擇一人練地土之宜,明種植之法,補為農師。令相視田畝沃瘠五穀所宜。
雍熙二年閏九月己亥,坊州獻一角獸,左右皆曰:麟也。上謂宰相曰:時和年豐,兆民安泰,此為上瑞。鳥獸草木,夫何足雲。不必宣示中外。
端拱元年閏五月丙申,賜高年百二十人爵為公士。淳化二年閏二月戊寅,秘書監李至,進新校御書三百八十卷。上從容謂之曰:人之嗜好,不可不謹,人君當澹然無欲,勿使嗜好形見於外,則奸佞無自入焉。朕他無所欲,但喜讀書,多見古今成敗,善者從之,不善者改之。至拜舞稱賀。
咸平二年閏二月三日,知揚州魏羽,上唐李邕雩祀五龍祈雨之法。丁亥,攽諸路,令長吏精潔行之。《宋史·五行志》:咸平二年閏二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諸州,箭竹生米如稻。
景德四年閏五月四日,中書門下言:考試應制科,陳絳等文論,陳絳、夏竦、史良三人詞理稍優,可預召試。上謂輔臣曰:比設此科,欲求才識,若但考文藝,則積學者方能中選。苟有濟時之才,安得而知。朕以為六經之旨,聖人用心,固與子史異矣。今策問宜有經義,參之時務。王旦曰:文風丕變,由陛下道化。因命兩制,各上策問而擇用之。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壬子,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正旦至二月,終日珥赤黃者十七,青赤者九,冠氣八,承氣六,戴氣五,日有黃色二,五色雲見一,背氣三。占曰:國家有大慶之兆,願進賢恤刑,治兵經武。其間背氣,宜謹邊防。上嘉之。
《長編》: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造銅渾儀,成,並上所著經十卷,其制則本唐李淳風及一行之遺法雲。
《玉海》: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龜茲貢馬玉鞍勒。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二十七日丁丑,召輔臣至宣聖殿,朝拜太宗聖容。帝作賞景觀花詩以賜從官,即席賦詩,又御水心殿垂釣,遂宴金華殿。小苑花,皆太宗命中黃門所植,滋茂異常,輔臣所未至也。
大中祥符五年閏十月丙子,出玉宸殿、新稻,賜輔臣。上曰:禁中種稻,暇日臨觀刈穫,見其勞力,愈知耕農可念也。並以聖制七言詩示之。丁丑作,舒州瑞石符應七言詩,謁謝。啟聖院,太宗神御殿。
《山堂考索》:宋大中祥符五年閏十月,以聖祖降詔,詣太廟行告謝之禮,命置五使如郊禮。
《宋史·五行志》:大中祥符八年閏六月,眉山縣民楊文繼、邛州李義田,禾並一莖九穗。
《玉海》:大中祥符八年閏六月庚寅,作七言詩,賜童子蔡伯俙。伯俙,四歲,誦詩百餘篇。上召禁中命為正字。天禧三年閏四月丁未,醴泉出京師拱聖營。上謂輔臣曰:營卒初睹龜,建真武祠。今泉出其側,有疾者飲之多愈。甲寅命王欽若建觀,名祥源,庚戌幸玉津園,觀刈麥。
天聖七年,夏竦執政,請複製舉,廣置科目,以收遺才。上從之。閏二月二十三日壬子,上御延和殿,謂宰臣曰:近夏竦奏,自古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漢唐之間,多選賢良文學之士,以條時政得失。朕亦欲天下英豪皆登於朝,宜廣科目以收賢才。於是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博達墳典,明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決勝科;軍謀弘遠,才任邊寄科。應內外朝官,不帶台省館閣,職事,不犯贓罪及私罪輕者,許少卿監以上奏舉,或於逐處及閤門進策論十卷,每卷五道,下兩制,看詳詞理優長者,召赴秘閣,試論六首,合格試製策一道,又置書判,拔萃科應選人,除流外人,如實有才業者,不犯贓罪及私罪,情理輕者,並於逐處及南曹投狀乞應。先錄判詞三十首,為三卷,於流內銓,或附遞投納本銓。差官看詳,詞理優長者,召試判十道,共限二千字以上,合格即就御試。又置高蹈丘園沉淪草澤茂才異等,通為十科,並許白衣舉人,非工商雜類本路轉運司長吏奏舉,或於本貫投狀乞應。仍授策論十卷五十道,差官看詳,委有文行可稱,封送禮部選擇召試。
《宋會要》:慶曆二年閏九月,天章侍講王洙言:國子監每科詔下品官子弟試藝,給牒,充廣文太學律學三館,生或至千餘人。即隨秋賦,既而生徒散歸,講官倚席,但為游士寄應之所,殊無國子肄習之法。國子監詳定,請聽學五百日,方許取解釋奠陪位,又國學惟七品以上子孫試補,八品以下至庶人子,不與致容偽妄。宜仿唐制,立四門學,示國家育才之廣。詔可。《宋史·律曆志》:皇祐圭表小寒,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二年庚寅閏十一月十五日戊辰,雲陰不測。
《樂志》:皇祐二年閏十一月,中書門下集兩制,太常官置局於秘閣,詳定大樂。
《五行志》:皇祐三年閏六月,資州麥秀兩岐。
《天文志》:嘉祐四年正月朔,日食。日官楊維德等欲移閏以避。仁宗曰:閏以正天時,授民事,不許。
《鄭樵金石略》:治平元年閏五月二日,耀州所獻受命寶玉簡,赴都堂參驗,命宰臣書玉簡,以天授傳國受命之寶為文,蓋漢魏間物也。
《玉海》:治平元年閏五月辛未,詔御史台,閣門舊十日,具文武細書班簿以進。自今大書為冊,月上之。又詔樞密院季一進者,亦令為冊。
《宋史·河渠志》:熙寧二年閏十一月,詔以府界道路積水,妨民輸納,命都水監差官溝畎。
《玉海》:元祐元年閏二月十九日丁未,詔曰:漢家致孝,有朝夕供御之廷。唐室承顏,嚴歲時慶賀之禮。逮於列聖,咸有舊章,建太皇太后宮,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佑殿,曰:隆佑慈徽。
《宋史·河渠志》:紹聖四年閏二月,楊琰乞依元豐例,減放洛水入京西界,太白龍坑,及三十六陂,充水匱,以助汴河行運。詔賈種民,同琰相度合占頃畝,及所用功力以聞。
《禮志》:政和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餘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於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移於閏正月十四日為始。
《河渠志》:政和六年閏正月,知杭州李偃言:湯村岩門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漸致侵齧。乞依六和寺岸,用石砌疊。乃命劉既濟修治。
《玉海》:政和六年閏正月十二日,大晟府言:神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宜略加磨礱,俾與律令,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以薦在天之神。從之。紹興五年閏二月二十三日丙寅,殿中侍御史張絢言,陛下復開經筵,宜仿仁宗時讀三朝寶訓,命侍讀之臣如李淑所請,進讀。帝命講筵錄進讀之。又上曰:朕昨日見毛剛中所進鑑古圖,乃仁宗即位之初,采古人行事之跡,繪而成圖。便於省閱,因以為鑑。紹興十年閏六月丙子,詔:三衙管軍及觀察使已上,舉智勇猛略,才堪將帥者二人。
紹興十三年閏四月,禮官請玉輅,並建旂常四輅各建所載之旂。政和中,玉輅以太常大旂建於左右,而去闟戟。今玉輅左建太常,繡日月星辰,右建龍旂,繡交龍,皆用青羅,表里文繡。
紹興十五年閏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請,群經義疏未有版者,令臨安府雕造。
紹興十八年閏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藥所為太平惠民局。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六年閏十月丙午,罷廉州貢珠,縱蜑丁自便。
《玉海》:紹興二十六年間十月十八日,詔:克敵弓,射遠徹札,非弩可比。降樣,令建康都統王權軍製造,以習射克敵弓,鬥力雄勁,可洞犀象,貫七札。二十七日,御書玉牒殿及殿門祖宗屬籍堂榜。
乾道元年閏正月,御製蘇軾集贊,曰:手抉雲漢斡,造化機氣高。天下乃克,為之猗嗟,若人冠冕百代,忠言讜論,不顧身害。敬想高風,恨不同時,掩卷三嘆,播以聲詩。選德殿書賜蘇嶠。
乾道九年閏正月二十三日,敷文直學士胡銓言:聖訓,令臣進所解諸經,今先繕寫《周易》《周禮》《禮記》《春秋》四經解。詔令投進。
《范成大·跋御書石湖》:下方,淳熙八年三月庚戌,制書擢臣居守金陵。閏月丁亥,朝行在所。庚寅,辭後殿。翌日既望,詔賜清燕苑中。皇帝親御翰墨,大書石湖二字以賜,天縱聖能,遊藝超絕,典則高古,如伏羲畫,體勢奇逸如神。禹碑日光雲章,垂耀縑素,環列改觀,禁籞動色。臣驚定喜極,不知抃蹈,謹奉觴上千萬歲壽。奉寶書以出,越五日,至於石湖,藏焉。
《玉海》:嘉定元年閏四月二日,戶部沈詵等條具,估籍田產,命有司掌之歲收,所入貿金,增充歲遺,名曰:安邊所。以彥橚主管安邊庫。
《宋史·律曆志》:咸淳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至後,為閏十一月。既已頒歷,浙西安撫使準備差遣臧元震言:曆法以章法為重,章法以章歲為重,蓋歷數起於冬至,卦氣起於中孚,十九年謂之一章,一章必置七閏,必第七閏在冬至之前,必章歲至朔同日。今算造官以閏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後,則此一章止有六閏,曆法之差,莫甚於此。
《癸辛雜識》:回回俗,每歲無閏月,亦無大小,盡相承以每月。歲首數三百六十日,則為一年。乙酉歲,以正月十二日為歲首,大慶賀。〈注〉回回之歷,歲月但以見月為一月之首,每歲則以把齋滿日為慶賀,謂之開齋節。如把正月則一併三年,皆把正月。次月,則退把十二月又三年,周而復始,凡三十六年則一周也。皆例。退凡把齋月,但見新月,則開齋,此非用古之禮,乃夷俗也,何足尚哉。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閏月,出西橫門觀稼。《元史·禮樂志》:至元二十二年冬,閏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於思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古典,磬石莫善於泗濱。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以制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材石工牛全,詣泗州采之,得磬璞九十,制編磬二百三十,命大樂令陳革等料簡,應律者,百有五。
《續文獻通考》:元成宗元貞元年閏四月,蘭州黃河清,上下三百餘里清,凡三日。
《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五月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壬子,作紫檀殿。《續文獻通考》:宣德五年冬閏十二月二十夜,含譽星見於九斿,大如彈丸,色黃白,光耀有彗。群臣表賀。榜葛剌,本忻都州府西天東印度也,歷有十二月,無閏。
閏月部雜錄
《書經·舜典》:三載考績。〈疏〉三年一閏,天道成人,亦可以成功,故以三年,考校其功之成否也。
《左傳》:晉人不得志於鄭,以諸侯復伐之。十二月癸亥,門其三門,閏月戊寅,濟於陰阪。〈注〉以長曆參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閏月,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閏月。當為門五日五字上與門合為閏,則後學者自然轉日為月,晉攻鄭門,門各五日,自癸亥至戊寅,凡十五日也。
《春秋元命苞》:三年一閏,以起紀。〈注〉紀,法也,三年加以一閏,以成歲也。
《素問·六節藏象論篇》:岐伯曰:行有分紀,周有道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史記·曆書》: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災禍不生,所求不匱。〈注〉物,事也。人皆順事而享福也。
《漢書·律曆志》:魯歷不正,以閏餘一之歲為蔀首。〈注〉當以閏盡歲,為蔀首。今失正,未盡一歲,便以為蔀首也。文公元年,距辛亥朔旦冬至二十九歲。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
《後漢書·律曆志》:承聖帝之命,若昊天。典曆象三辰,以授民事,立閏定時,以成歲功,羲和其隆也。
《朱浮傳》:五年再閏,天道乃備,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注〉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年十二月,除小月六日,即一歲三百五十四日,是為每歲日行天餘一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匝一年餘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故三年即餘三十三日四分日之三。閏月又小,是五年即得再閏。《張純傳》: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白虎通·巡狩篇》:所以五歲巡狩,何。為太煩也。過五年,為太疏也。因天道時有所生,歲有所成,三歲一閏,天道小備,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
《日月篇》:月有閏餘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歲十二月,日過十二度,故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明陰不足,陽有餘也。故讖曰閏者,陽之餘。
《說文》:餘分之月,五歲再閏。告朔之禮,天子居宗廟閏月居門中,從王在門中。《周禮》曰:閏月,王居門中終月也。
《獨斷》:閏月者,所以補小月之減日,以正歲數。故三年一閏,五歲再閏。
《宋書·歷志》:祖沖之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閏;《戴法興議》:夫日有緩急,故斗有闊狹。古人制章,立為中格。年積十九,常有七閏,晷或虛盈,此不可革。沖之削閏壞章,倍減餘數,則一百三十九年二月於四分之料,頓少一日。七千四百二十九年,輒失一閏。夫日少則先時,閏失則事悖。竊聞時以作事,事以厚生,以此乃生人之大本,歷數之所先。愚恐非沖之淺慮,妄可穿鑿。
《沈約光·宅寺剎下銘序》:大梁天監六年,歲次星紀月旅黃鐘閏十月,二十三日戊寅,仲冬之節也,乃樹剎元壤,表峻蒼雲,下洞淵泉,仰迫星漢。
《齊民要術》:凡田欲早晚相雜,有閏之歲,節氣近後,宜晚田。
《舊唐書·禮儀志》:明堂,按《書》:一年十二月,並象閏,故高一丈三尺。
《歷志》:綜中朔盈虛分,累益歸餘之掛,每其月閏衰。〈注〉凡歸餘之掛,五萬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歲有閏,因考其閏,衰滿掛限以上,其月及合置閏,或有進退皆以定朔無中氣裁焉。
《唐書·歷志》:前朔後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課,據實為準,損不侵朒,益不遇盈。定朔日名與次朔,同者大,不同者小,無中氣者,為閏月。
《麟德歷》有總法,《開元歷》有通法,故積歲如月分之數,而後閏餘皆盡。
《張齊賢傳》:穀梁氏稱閏月,天子不告朔,它月故告朔矣。左氏言:魯不告閏朔,為棄時政,則諸侯雖閏告朔矣。周太史頒朔於邦國,《玉藻》:閏月,王居門,是天子,雖閏亦告朔。《雲南志》:和山花,樹高六七丈,其質似桂,其花白,每朵十二瓣,應十二月遇閏,輒多一瓣,俗以為仙人遺種。優曇花,在安寧州西北十里曹溪寺右,狀如蓮,有十二瓣,閏月則多一瓣,色白,氣香,種來西域,亦婆羅花類也。
《宋史·律曆志》:觀天地陰陽之體,以正位辨方,定時考閏,莫近於圭表。
《樂志》:匏部有曰閏餘,匏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並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
《司馬光集》:歐陽公作正統論,章民表作明統論以難之先儒,謂秦為閏者,以其居二代之間,而非正統。如閏居兩月之間,而非正月也。夫霸之為言,伯也,齊桓晉文能帥諸侯,以尊周室,故天子冊命,使續方伯之職,謂之伯主。今章子以霸易閏,似未為得,恐不足遵也。
《皇極經世》: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餘也。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陳暘樂書》:琴徽,自古十有三,其一象閏,蓋用螺蚌為之。
笙十三簧,象鳳身,其簧十二,以應十二律,其一以象閏也。
《埤雅》:黃楊木,性堅緻難長,俗雲歲長一寸,閏年倒長一寸。
《夢溪筆談》:開元大衍曆法最為精密,歷代用其朔法,至熙寧中考之,歷已後失五十餘刻,而前世歷官皆不能知。奉元歷乃移其閏朔。熙寧十年,天正元用午時新曆,改用子時,閏十二月,改為閏正月。
《國史纂異》云:潤州曾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宜於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從之,果如其言,此妄也。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中氣,豈當月律。此懵然者,為之也,叩其一,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既淪陷在地中,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此欺誕之甚也。
正蒙,餘閏生於朔,不盡周天之氣。
《物類相感志》:梧桐樹,閏月多生一葉。
《爾雅》:翼茈菰,種水中,一莖收十二實,歲有閏,則十三實。
牡丹遇閏,歲花輒小。
《朱子語類》:中氣只在本月,若趲得中氣在月盡,後月便當置閏。
周天之氣,謂二十四氣也,月有大小,朔不得盡。此氣而一歲,日子足矣,故置閏。
《容齋四筆》:十五夜為半月,兩半月為一月,三月為一時,兩時為一行,兩行為一年,二年半為一雙,此由閏故,以閏月兼本月,此謂月雙,非閏雙也。以五年再閏為閏雙。
《沙隨程氏易解》:七閏為一章,二十七章為一會,三會為一統,三統為一元。
《玉海》:天地之數,惟奇則無窮,置閏所以補奇數也。《齊東野語·推閏歌括》云:欲知來歲閏,先算至之餘,更看大小盡,決定不差殊。謂如來歲合置閏,止以今年冬至後餘日為率,且以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則本月尚餘八日,則來年之閏,當在八月。或小盡,則止餘七日,則當閏七月。若冬至在上旬,則以望日為斷,十二日足,則復起一數焉。
《牡丹榮辱志》:花亨泰,閏三月。
《學齋呫嗶》:唐人作詩雖巧麗,然有淺陋可笑者。如李賀十二月詞又有閏月一首,其中一句云:天宮葭灰剩飛是,以閏通為十三個月也。不知葭灰之飛,每月只是一次,而閏無中氣,推置閏之年,只是十二個月,二十四氣節候,無十三個月氣候之理。今官曆自可見葭琯,豈有剩飛一月之理乎。
《遊宦紀聞書》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是一歲三百六十有六日,明甚。今以每歲十二月計之,只三百六十日,又有小盡不與焉。世南嘗以此問學歷者,所對皆未精切其說。當以今歲立春,數至來歲立春,恰三百六十有六日。世南始得其說,未以為然。取百中經試加稽考,殊無差者,蓋三百六旬有六日,言其凡也。其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歲一周天。一歲,雲者自今歲冬至,數至明年冬至,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奇三時,所奇三時,即四分日之一也。若以十二月計之,不滿三百六十日者,月有小盡,又積其餘五度有奇,合之以置閏,其所以有小盡,有閏月者,以月行速二十七日有奇,已周天進三十三度,與日合朔,合朔之際,即為一月,凡一歲十二合朔,故曰十二月。若論期之一,當以氣周斷不當,以十二月斷也。《文獻通考》:第五弦合乎五音,十二弦合乎十二律,而十三弦,其一以象閏也。
《通考》:按曆法,月無中氣,為閏。凡閏月節前,作前月,用節後,作後月用。
《紀曆撮要》:要知下年閏,且看冬至幾日剩。
《真臘風土記》:大小盡與中國不同閏歲,彼亦必置閏,但只閏九月,殊不可曉。
《研北雜誌》:舊說,閏年少蟬,驗之果然。
《性理大全》:氣則二十四氣,自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前一日,計三百六十五日二百三十五分,是於三百六十日外,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者,為氣盈。朔則十二月朔,自今年十一月初一,至來年十一月初一前一日,計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是於三百六十日內,少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者,一歲閏積氣朔之數,計十日八百二十七分,三歲一閏,積氣朔之數,三個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計三十二日六百單一分。五歲再閏,積氣朔之數,五個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計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
潛室陳氏曰:古歷十九年為一章,章有七閏,人章三年,閏九月,六年閏六月,九年閏三月,十一年閏十一月,十四年閏八月,十七年閏四月,十九年閏十二月,此據元首初章,若於後,漸積餘分,大率三十二月,則置閏不必同初章。
《本草綱目》:黃楊,不花不實,四時不凋,其性難長。俗說歲長一寸,遇閏則退。今試之,但閏年不長耳。
《近峰聞略》:志藕生應月,至閏月益一節。東坡詩:惟有黃楊厄閏年。
《日知錄左氏傳》:文公元年,於是閏三月,非禮也。襄公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歷過也。再失閏矣,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螽,仲尼曰:今火猶西流,司歷過也。並是魯歷,春秋時各國之歷,亦自有不同者,經特據魯曆書之耳。
《史記》:秦宣公享國十二年,初志閏月,此各國曆法不同之一證。
成公十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傳在上年閏月,〈上有十二月〉哀公十六年春王正月己卯,衛世子蒯聵,自戚入於衛。衛侯輒來奔。傳在上年閏月。〈上有冬〉皆魯失閏之證,杜以為從告非也。
《史記》: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則以魯歷為周曆,非也。平王東遷以後,周朔之不頒久矣,故《漢書·律曆志》六歷有黃帝、顓頊、夏、殷、周、及魯歷,其於左氏之言失閏,皆謂魯歷,蓋本劉歆之說。
《五行志》: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通鑑》:書閏月而不著,其為何月,謂仿春秋之法,非也。春秋時,閏未有不在歲終者。自太初曆行,每月皆可置閏,若不著,其為何月。或上月無事,則後之。讀者必費於追尋矣。新《唐書》亦然。惟高宗顯慶二年正月無事,乃書曰:閏正月壬寅,如洛陽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