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匯編庶徵典 · 第一百十卷

第一百十卷目錄 豐歉部匯考五 元〈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二十三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十一則 武宗至大四則 仁宗皇慶二則 延祐七則 英宗至治三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二則 至元六則 至正十六則〉 明一〈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十一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五則 英宗正統八則 代宗景泰四則〉 庶徵典第一百十卷 豐歉部匯考五 元 世祖中統元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元年八月,澤州、潞州旱,飢。十一月,賑益都、濟南、濱棣饑民。 按《五行志》:中統元年五月,澤州、益州飢。 中統二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塔察兒部飢。七月,桓州飢。 中統三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七月,甘州飢。閏九月,沙、肅二州乏食。濟南民飢。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甘州飢。閏九月,濟南郡飢。 至元二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年三月乙未,遼東飢。至元三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三月戊戌,賑水達達民戶飢。至元五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五年九月己丑,益都路飢。 至元六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六年正月,恩州飢。二月,開元等路飢。三月,曹州飢,大名等路飢。五月,東平路飢。六月,東昌路飢。十一月,濟南飢。十二月,高唐、固安二州飢。至元七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七年八月,應昌府飢。九月,西京飢,太原山東飢。十月,山東淄萊路飢。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東京飢。七月,山東淄萊等州飢。 至元八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八年正月,北京、益都飢。二月,西京飢。三月,益都等路飢。五月,蔚州飢。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西京、益都飢。 至元九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九年三月,濟南路飢。四月,大都路飢。九月,益都路飢。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京師飢。七月,水達達部飢。 至元十三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四月戊辰,開元路民飢。是歲,東平、濟南、泰安、德州,漣海、清河、平灤、西京三州以水旱缺食。 至元十四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四年,賑東平、濟南等郡民飢。至元十五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五年春正月,西京飢。二月,咸淳府等郡及良平民戶飢。 至元十七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十二月,賑鞏昌、常德等路飢。 按《五行志》:十七年二月,高郵郡飢。 至元十八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八年三月,浙東飢。四月,通、泰二州飢。五月,瓜沙州飢。九月,上都飢。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浙東飢。四月,通、泰、崇明等州飢。 至元十九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九年四月戊申,寧國路太平縣飢,民采竹實為糧,活者三百餘戶。九月丁巳,賑真定饑民,其流移江南者,官給之糧,使還鄉里。 按《五行志》:十九年九月,真定路饑民流徙鄂州。 至元二十二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合刺禾州民飢。 至元二十三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七月,平陽飢。八月,甘州飢。十一月,涿、易二州良鄉、寶坁縣飢。十二月,遼東開元飢,大都飢。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七月,宣寧路飢。至元二十四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四年閏二月,大都飢。三月,遼東飢。六月,北京飢。八月,瀋州飢。九月,西京、平灤路飢。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九月,平灤路飢。十二月,蘇、常、 湖、秀四州飢。 至元二十五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五年二月,懿州飢。六月,桂陽路飢。八月,安西省管內大飢。十一月,鞏昌路荐饑。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十一月,兀良合部飢。 至元二十六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六年三月,安西飢,甘州飢。四月,遼陽省管內飢,寶慶路飢。八月,台、婺二州飢。十月,平灤、河間、保定等路飢。閏十一月,通州河西務飢。十一月,大都飢,平灤、昌國屯戶飢,文安縣飢,桓州等驛飢。十二月,蠡州飢,河間、保定二路飢。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二月,合禾里部飢。三月,安西、甘州等路飢。四月,遼陽路飢。閏十月,武平路飢。 至元二十七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七年二月戊寅,開元路寧遠等縣飢。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二月,開元路寧遠縣飢。四月,浙東婺州飢,河間任丘、保定定興二縣飢。九月,河東山西道飢。 至元二十八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八年三月己亥,真定、河間、保定、平灤飢。壬戌,杭州、平江等五路飢,溧陽、太平、徽州、廣德、鎮江五路亦飢。四月,江南飢。五月辛亥,太原及杭州飢。六月,湖廣飢。七月乙巳,大都飢。八月,撫州路飢。十月癸巳,武平路飢。十一月,武平、平灤諸州飢。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三月,真定、河間、保定、平灤、太原、平陽等路飢,杭州、平江、鎮江、廣德、太平、徽州飢。九月,武平路飢。十二月,洪寬女直部飢,大都內郡飢。至元二十九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二月壬辰,棣州境內春旱且霜,夏復霖澇,饑民啖藜藿木葉。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正月,清州、興州飢。三月,輝州龍山縣、里州和中縣飢,東安、固安、薊、棣四州飢。二月,威寧、昌州飢。閏六月,南陽、懷孟、衛輝等路飢。 至元三十年,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十年五月甲申,真定路深州靜安縣民飢。九月辛巳,登州、恩州百姓闕食。冬十月壬寅,敕減米直,糶京師饑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七月,諸王出伯所部四百餘戶乏食。十月,遼陽行省所屬九處民飢。十二月乙未,伯遙帶忽剌出所隸一千戶飢。 成宗元貞元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六月乙卯,江西行省所轄郡大水無禾,民乏食。九月,宣德府軍民乏食。 按《食貨志》:元貞元年,諸王阿難答部民飢。六月,隆興府飢。七月,遼陽民飢。 元貞二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二月,賜安西王米以賑饑民。三月壬申,怯魯剌駐夏民飢。癸巳,合伯及塔塔剌所部民飢。夏四月己亥,平陽之絳州、台州路之黃岩州飢。六月,海南民飢。秋七月辛未,甘、肅兩州驛戶飢。癸巳,福建、廣西兩江道飢。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太原陽曲飢。 大德元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春正月辛卯,木鄰等九站飢。三月庚寅,遼陽飢,岳木忽而及兀魯思不花所部民飢。五月,亦乞列等二站飢。六月,廣平路飢,〈按《志》作廣德〉鐵里乾等四站飢。秋七月丁亥,寧海州飢。冬十月戊午,揚州、淮安路飢。閏十二月己卯,淮東飢。甲申,般陽路飢。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七月,文登、牟平等縣飢。 按《食貨志》:元年,以飢賑遼陽、水達達等戶。是年,臨江等路亦飢。 大德二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夏四月,慶元飢。五月,淮西諸郡飢。秋七月,江西、江浙水,賑饑民。 按《食貨志》:二年,隆興、臨江兩路飢。 大德三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年十二月癸酉,淮安、揚州飢。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揚州、淮安等郡飢。 按《杭州府志》:三年秋七月,杭州飢。 大德四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四年二月,賑湖北飢。九月,建康、常州、江陵飢。十二月癸巳,賑建康、平江、浙東等處飢。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寧國、太平二路飢。 按《食貨志》:四年,鄂州等處民飢。 大德五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五年冬十月丙辰,以畿內歲飢,增明年海運糧百二十萬石。 大德六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六年春正月,京畿二十一站闕食。夏四月,上都民飢。五月丁巳,福州路飢。六月甲申,湖州、嘉興、杭州、廣德、饒州、太平、婺州、慶元、紹興、寧國等路飢,大同路、寧海州飢。秋七月,建康民飢。十二月,保定等路飢。大德七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七年二月,太原、大同、平灤路飢,真定路飢。三月,保定路飢,遼陽等路飢。五月,太原、龍興、南康、袁、瑞、撫等路,高唐、南豐等州飢。閏五月,平江等十五路民飢。六月,武岡路飢,浙西民飢。秋七月辛酉,常德路飢。 按《食貨志》:七年,歸德飢。 大德八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八年春正月辛巳,駙馬也列干住所部民飢。六月,烏撒、烏蒙、益州、忙部、東川等路飢。大德九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九年三月,寧州飢。夏四月,潭州、郴州、桂陽、東平等路飢。七月,潭、郴、衡、雷、峽、滕、沂、寧海諸郡飢。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寶慶路飢。八月,揚州飢。大德十年,飢。 按《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奉聖州懷來縣民飢。閏正月,曹之禹城去歲雨害稼,民飢。二月,鎮西武靖王搠思班所部民飢。三月乙未,濟州任城縣民飢。夏四月,廣東諸郡、吉州、龍興、道州、柳州、漢陽、淮安民飢。五月,遼陽、益都民飢。秋七月,道州之武昌、永州之興國、黃州、沅州飢。八月,成都等縣飢。十一月,益都、揚州、辰州歲飢。 按《山東通志》:十年冬十二月,山東飢。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飢。 按《元史·武宗本紀》:十一年五月甲申,皇帝即位。六月,江浙民飢。秋七月,浙江、湖廣、江西屬郡飢,山東、河北、蒙古軍飢。安西等郡旱,飢。河南、兩淮屬郡飢。八月甲午,浙東、浙西、湖北、江東郡縣飢,江南飢。東昌、汴梁、唐州、延安、潭、沅、歸、澧、興國諸郡飢。九月,江浙飢。襄陽霖雨,民飢。十月,杭州、平江民飢。十一月,盧龍、灤河、遷安、昌黎、撫寧等縣民飢。建康路屬州縣飢,杭州、平江等處大飢。十二月,山東、河南、江浙飢。 按《食貨志》:十一年,以飢賑安州高陽、漷州、奉符、兩浙、江東等處,又賑紹興、慶元、台州三路饑民。 武宗至大元年,飢。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春正月己巳,紹興、台州、慶元、廣德、建康、鎮江六路飢,死者甚眾。二月癸巳,汝寧、歸德二路民飢。甲午,益都、濟寧、般陽、濟南、東平、泰安大飢。丙申,淮安等處飢。甲寅,和林飢。五月甲申,渭源縣旱飢。六月戊戌,大都飢,江淮大飢。益都飢,采草根樹皮以食。己酉,河南、山東大飢,有父食其子者。九月,中書省臣言: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作,死者相枕藉。父賣其子,夫鬻其妻,哭聲震野,有不忍聞。臣等不才,猥當大任,雖欲竭盡心力,而聞見淺狹,思慮不廣,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陰陽之和,百姓被其災殃,願退位以避賢路。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所致,汝等但當慎其所行。 至大二年,飢。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二月,真定路飢。十一月,東平、濟寧飢。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州、邳州飢。 至大三年,飢。 按《元史·武宗本紀》:三年五月癸巳,東平飢。九月己卯,內郡飢。庚子,上都民飢。十一月戊寅,濟寧、東平等路飢。戊子,益都、寧海等處連歲飢。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三月,即皇帝位。八月己巳,楚王牙忽都所部乏食。 仁宗皇慶元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二月,通、漷州飢。夏四月,趙王汝安郡告飢。六月丁亥,鞏昌、河州等路飢。八月辛卯,濱州民飢。十二月壬申,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告飢。 按《食貨志》:元年,寧國飢。 皇慶二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二月庚辰,冀寧路飢。庚子,晉寧、大同、大寧、四川、鞏昌、甘肅飢。夏四月乙酉,真定、保定、河間、大寧路飢。五月辛丑,順德、冀寧路飢。六月甲申,上都民飢。 延祐元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元年春正月丙申,興元、鳳翔、涇州、邠州歲荒。三月戊戌,真定、保定、河間民飢。閏三月丁丑,畿內及諸衛屯軍飢,歸州告飢。夏四月己酉,武昌路飢。五月,潭州、漢陽、思州民飢。六月甲辰,衡州、郴州、興國、永州路、耒陽州飢。十一月戊寅,靜安路飢。十二月,沔陽、歸德、汝寧、安豐等處飢。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台州飢。 延祐二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三年春正月戊午,懷孟、衛輝等處飢。戊辰,晉寧等處民飢。二月,宣德飢。夏四月丙午,潭州、江州、建昌、沅州飢。五月,奉元、龍興、吉安、南康、臨江、袁州、撫州、江州、建昌、贛州、南安、梅州、辰州、興國、潭州、岳州、常德、武昌等路,南豐州、澧州等處飢。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漢陽路飢。延祐三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三年春正月,漢陽路飢。真定、保定荐饑。二月戊寅,河間、濟南濱、棣等處飢。夏四月庚子,遼陽蓋州及南豐州飢。五月庚午,潭、永、寶慶、桂陽、澧、道、袁等路飢。六月,蓋州飢。冬十月丁酉,甘州、肅州等路飢。 延祐四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春正月庚子,帝謂左右曰:中書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賑恤。朕默思之,民飢若此,豈政有過差以致然歟。向詔百司務遵世祖成憲,宜勉力奉行,輔朕不逮,然嘗思之,惟省刑薄賦,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閏月壬辰,汴梁、揚州、河南、淮安、重慶、順慶、襄陽民皆飢。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汴梁飢。延祐五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夏四月,遼陽飢。十一月壬戌,山後民飢。 延祐六年,飢。 按《元史·仁宗本紀》:六年夏四月,蒙古飢。九月,濟寧、東平、東昌、高唐、德州、濟南、益都、般陽、揚州等路飢。十月癸亥,上都民飢。十一月庚子,河間民飢。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飢。 按《元史·英宗本紀》:六年十月,受玉冊委天下事。七年二月壬午,大同、豐州諸驛飢。三月,陳州、嘉定州飢。庚寅,帝即位。壬寅,寧夏路軍民飢。甲午,木憐、渾都兒等十一驛飢。夏四月乙卯,那懷渾都兒驛戶飢。己巳,河間、真定、濟南等處蒙古軍飢。五月己丑,大同雲內、豐、勝諸郡縣飢。甲午,瀋陽軍民飢。六月乙卯,昌王阿失部飢,北邊飢。秋七月丁亥,晉王也孫鐵木兒部飢。八月乙卯,諸王木南即部飢,廣東新州飢。十一月,宣德蒙古驛飢。十二月,河南飢,帝問其故,群臣莫能對,帝曰:良由朕治道未洽,卿等又不盡心乃職,委任失人,致陰陽失和,災害薦至。自今各務勤恪,以應天心,毋使吾民重困。 英宗至治元年,飢。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春正月癸巳,諸王斡羅思部飢,蘄州蘄水縣飢,奉元路飢。二月,汴梁、歸德飢,河南、安豐飢。三月庚子,寧國路飢。癸卯,益都、般陽飢。夏四月庚戌,江州、贛州、臨江、袁州、建昌民飢。五月丙子,益都、膠州飢。庚辰,濮州大飢。庚寅,女直蠻赤興等十九驛飢。秋七月,南恩、新州飢。八月癸卯,膠州飢。九月乙亥,京師飢。十一月戊戌,鞏昌、成州飢。十二月癸卯,慶遠路飢。己未,真定、保定、大名、順德等路民飢。甲子,河間路飢。 至治二年,飢。 按《元史·英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壬申,保定、雄州飢。己卯,山東、保定、河南、汴梁、歸德、襄陽、汝寧等處飢。癸巳,漷州飢。壬子,河間路飢。戊午,真定等路飢。癸亥,遼陽等路飢。甲子,恩州飢。三月壬申,臨安路河西諸縣飢。癸酉,河南、兩淮諸郡飢。丙子,延安路飢,河間、河南、陝西十二郡民飢。癸未,遼陽女直、漢軍等戶飢。庚寅,曹州、滑州飢。甲午,遼陽哈里賓民飢。丁酉,奉元路飢。夏四月己亥,嶺北蒙古軍飢。庚子,彰德路飢。壬寅,徽州飢。丙辰,恩州飢。丙寅,東昌、霸州飢。五月,彰德府飢,固安州飢,夏津、永清二縣飢。乙酉,京師飢。庚寅,河南、陝西、河間、保定、彰德等路飢。甲午,鞏昌、階州飢。閏月,睢陽縣亳社屯飢。戊申,奉元路郿縣及成州飢。壬戌,興元褒城縣飢。甲子,真定、山東諸路飢。六月,廣元路綿谷、昭化二縣飢。秋七月,淮安路飢,廬州六安縣飢。八月,瑞州高安縣飢。九月,淮東、泰興等縣飢。十二月甲子,南康、建昌州飢。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臨安河西縣飢。 至治三年,飢,泰定帝即位,飢。 按《元史·英宗本紀》:三年春正月甲辰,鎮西武寧王部飢。二月丙戌,京師飢。三月,平江路嘉定州飢。戊戌,安豐芍陂屯田女直戶飢。庚子,崇明諸州飢。甲辰,台州路黃岩州飢。丙辰,諸王火魯灰部軍驛戶飢。夏四月丙寅,察罕腦兒蒙古軍驛戶飢。己卯,北邊軍飢。戊子,南豐州民及鞏昌蒙古軍飢。秋七月,真定路驛戶飢。丙辰,東路蒙古萬戶府飢。 按《泰定帝本紀》:三年九月,淮安、揚州屬縣飢。十一月丁巳,袁州路宜春縣、鎮江路丹徒縣飢,沅州黔陽縣飢。十二月,平江嘉定州、澧州、歸州飢。 泰定帝泰定元年,飢。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春正月丙辰,廣德、信州、岳州、惠州、南恩州民飢。二月癸未,紹興、慶元、延安、岳州、潮州五路及鎮遠府、河州、集州飢。三月,臨洮狄道縣,冀寧石州、離石、寧鄉縣飢。夏四月,木憐撒兒蠻部及北邊蒙古戶飢。五月癸丑,龍慶、延安、吉安、杭州、大都諸路屬縣民飢。六月庚申,蒙古飢,延安路飢,晉寧、鞏昌、常德、龍興等處飢。戊申,大都、延安、冀寧飢。八月,杭州、潭州等十二郡及諸王哈伯等部飢。九月,建昌、紹興二路飢。冬十月,延安路飢,廣東道及武昌路江夏縣飢。庚戌,河間路飢,汴梁、信州、泉州、南安、贛州等路飢,嘉定路龍興縣飢,大都、上都、興和等路十三驛飢。十二月乙亥,察罕腦兒千戶部飢,溫州路樂清縣飢。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正月,新州飢。二月,綏德州米脂、清澗二縣飢。四月,江陵、荊門軍、監利縣飢。五月,贛州、臨江等郡,崑山、南恩等州飢。八月,冀寧、延安、江州、安陸、全州、桂陽、辰州、南安等路屬州縣飢。九月,南康路飢。十一月,中牟、延津二縣飢。 泰定二年,飢。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二年春正月乙未,以畿甸不登,罷春畋。庚戌,肇慶、鞏昌、延安、贛州、南安、英德、新州、梅州等處飢。閏月己卯,河間、真定、保定、瑞州四路飢,南濱州、棣州飢,衡州衡陽民飢,瑞州蒙山銀場丁飢。二月,通、漷二州飢,薊州、寶坻、慶元路象山諸縣飢,甘州蒙古驛戶飢,大都、鳳翔、寶慶、衡州、潭州、全州諸路飢。三月,漷州、薊州、鳳州、延安、歸德等處民及山東蒙古軍飢。肇慶、富州、惠州、袁州、江州諸路及南恩州、梅州飢。夏四月,鎮江、寧國、瑞州、桂州、南安、寧海、南豐、潭州、涿州等處飢。隴西、漢中、秦州飢。五月,龍興、平江等十二郡飢,鞏昌路臨洮府飢。六月,濟寧、興元、寧夏、南康、歸州等十二郡飢,遼陽水達達路飢。秋七月,慶遠溪洞民飢,梅州、饒州、鎮江、邠州諸路飢。八月,南恩州、瓊州飢,臨江路、歸德府飢。衡州、建昌、岳州飢,瓊州、南安、德慶諸路飢。冬十月,霸州、衢州路飢。庚戌,旭邁傑以歲飢請罷皇后上都營繕,從之。壬申,京師飢,內郡飢,常德路民飢。十二月,大寧路鳳翔府飢。濟南、延州二路飢。惠州、杭州等處飢。 泰定三年,飢。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三年春正月戊辰,大都路屬縣飢。二月,歸德府屬縣飢,河間、保定、真定飢,建昌路飢。三月辛未,永平、衛輝、中山、順德諸路飢。寧夏、奉元、建昌諸路飢。大都、河間、保定、永平、濟南、常德諸路飢。五月乙巳,涇州飢。庚午,雄州飢。六月,萊蕪等處冶戶飢。秋七月,濠州飢。八月甲戌,兀伯都剌、許師敬並以災變飢歉乞解政柄,不允。河中府、永平、建昌印都、中慶、太平諸路及廣西兩江飢。九月,南恩州飢。冬十月癸酉,京師飢。十一月,瀋陽、遼陽、大寧等路及金復州飢。寧夏路萬戶府、慶遠安撫司飢,汴梁、建康、太平、池州諸路及甘肅亦集乃路飢,保定路飢,懷慶路飢,遼陽路飢。 泰定四年,飢。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四年春正月,遼陽行省諸郡飢,彰德、淮安、揚州諸路飢。二月,奉元、廬州、淮安諸路及白登部飢,永平路飢。三月,大寧、廣平二路屬縣飢,河南行省諸州縣及建康屬縣飢。夏四月,河南、奉元二路及通、順、檀、薊等州,漁陽、寶坁、香河等縣飢。河間、揚州、建康、太平、衢州、常州諸路屬縣及雲南烏撒、武定二路飢。永平路飢。五月,江陵屬縣飢,汴梁屬縣飢。六月,鹽官州、廬州路飢,鎮江、興國二路飢。秋七月,右衛率部飢。九月,保定、真定二路飢。閏月,建昌、贛州、惠州諸路飢。土蕃階州飢。奉元、慶遠、延安諸路飢。冬十月,衛輝獲嘉等縣飢。大名、河間二路屬縣飢。十一月,永平路水旱,民飢。諸王塔思不花部衛士飢。十二月,河南、河間、延安、鳳翔屬縣飢。 致和元年,飢。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春正月己卯,帝將畋柳林,御史王獻等以歲飢諫,帝曰:其禁衛士毋擾民家。命御史二人巡察之。諸王星吉班部飢。河間、真定、順德諸路飢。大都路東安州、大名路白馬縣飢。二月,陝西諸路飢。河間、汴梁二路屬縣及開城、乾州蒙古軍飢。三月,晉寧、衛輝二路及泰安州飢。冀寧路平定州飢。陝西、四川及河南府等處飢。夏四月,大都、東昌、大寧、汴梁、懷慶之屬州縣飢。保定、冠州、德州、般陽、彰德、濟南屬州縣飢。五月,燕南、山東東道及奉元、大同、河間、河南、東平、濮州等處飢。峽州屬縣飢。六月,奉元、延安二路飢。 按《山東通志》:致和元年三月,定陶飢。五月,沂州飢。 文宗天曆二年春正月,明宗即位,飢。秋八月,文宗復位,飢。 按《元史·明宗本紀》:二年正月丙戌,帝即位於和寧之北。六月庚寅,陝西行省告飢。 按《文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己巳,陝西告飢,大都路涿州房山、范陽等縣飢。二月丙辰,奉元臨潼、咸陽二縣及畏兀兒八百餘戶告飢,永平、大同二路,上都雲需兩府,貴赤衛,皆告飢。夏四月,德安府屯田飢。常德、澧州、慈利州飢。衛輝路飢。池州、廣德、寧國、太平、建康、鎮江、常州、湖州、慶元諸路及江陰州飢。大都、興和、順德、大名、彰德、懷慶、衛輝、汴梁、中興諸路,泰安、高唐、曹、冠、徐、邳諸州飢。五月,鳳翔府飢,豐樂八屯軍士飢。六月,紹興、慶元、台州、婺州諸路飢。八月己亥,帝復即位於上都。己酉,冀寧飢,莒、密、沂諸州飢,晉寧路飢。九月乙亥,史惟良上疏言:天下郡邑被災,生民凋瘵,此正更新百廢之時。宜遵世祖成憲,事有不便,咸釐正之。如此則天災可弭,禎祥可致。不然,將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納之。冬十月,湖廣常德、武昌、澧州諸路旱飢。陝西鳳翔府飢。十一月,廬州飢。十二月,冀寧路飢,蘄州路飢。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大同及東勝州飢。四月,奉元耀州、乾州、華州及延安、邠、寧諸縣飢,流民數十萬。江東、浙西二道飢。八月,忻州飢。十月,漢陽路飢。 至順元年,飢。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春正月丙辰,懷慶路飢。壬戌,中興路飢,芍陂屯及鷹坊軍士飢,寧海州文登、牟平縣飢。衡州路飢,揚州、安豐、廬州等路飢,真定、蘄、黃等路,汝寧府、鄭州飢。帖麥赤驛戶及建康、廣德、鎮江諸路飢。衛輝、江州二路飢。寧國路飢。乙未,中書省言:江浙民飢。土蕃等處民飢,阿剌忒納失禮所部千六百餘人飢。二月,淮安路民飢,茶陵州民飢,迤西蒙古驛戶飢,泰安州飢,真定南宮縣飢,松江府飢,濟寧路飢,察罕等衛飢。三月,東平路須城縣飢。安慶、安豐、蘄、黃、廬五路飢。東昌飢。濮州臨清、館陶二縣飢。光州光山縣飢。信陽、息州及光之固始縣飢。河南登封、偃師、孟津諸縣飢。鞏昌、臨洮、蘭州、定西州飢。沂、莒、膠、密、寧海五州飢。中興、峽州、歸州、安陸、沔陽飢。四月,廣平路飢。廣德、太平、集慶等路飢。汴梁、懷慶、彰德、大名、興和、衛輝、順德、歸德及高唐、泰安、徐、邳、曹、冠等州飢。陝西飢,敕有司作佛事七日。沿邊部落蒙古飢。天臨之醴陵,湘陰等州、台州之臨海等縣飢。晉寧、建昌二路民飢。芍陂屯飢。土蕃等處脫思麻民飢。五月癸亥,德州飢,武昌路飢。衛輝、大名、廬州飢。開元路胡里該萬戶府、寧夏路哈赤千戶所軍士飢。六月,鎮江、饒州飢。朵思麻蒙古民飢。閏七月,魯王阿剌哥識里所部三萬餘人告飢。八月,河南府路新安、沔池等十五驛飢。九月,鐵里干、木鄰等三十二驛飢。十一月,曹州、濟陰等縣飢。 按《五行志》:天曆三年〈五月改元至順〉二月,河南大飢。三月,堂邑縣飢。臨海五州,臨清、定陶、光山等縣飢。四月,清平縣飢。 至順二年,飢。 按《元史·文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寧海州飢。二月,膠州飢。三月,察罕腦兒蒙古飢。沙、淨、德寧等處蒙古部民飢,登、萊飢,保昌飢,浙西諸路飢,雲內州飢,遼陽境內蒙古飢。大同路累歲民飢。檀、順、昌平等處飢。夏四月,博興州飢,泰興縣飢,孛羅部內蒙古飢。五月,膠州飢。遼陽東路蒙古萬戶府飢。河間屬縣飢。六月,興和屬縣飢。秋七月,龍興路飢。八月,沅州飢。九月,興和寶昌州飢。思州鎮遠府飢。十一月,左、右欽察衛軍士飢。按《五行志》:二年二月,集慶、嘉興二郡及江陰州飢,檀、順、維、密、昌平五州飢。六月,興和路高原,咸平等縣飢。十二月,河南大飢。 至順三年,飢。 按《元史·文宗本紀》:三年春正月,宜山縣飢,肇慶路高要縣飢。夏四月,安州飢。五月,雲南大理、中慶等路大飢,常寧州飢。秋七月,滕州民飢,慶都縣大飢。八月,大都寶坻縣飢。 順帝元統元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元統元年九月,寧夏飢。十一月,江浙旱飢。 按《五行志》:元統元年夏,兩淮大飢。 元統二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年春正月,東平須城縣、濟寧濟州、曹州濟陰縣飢。二月,安豐路飢。三月,淮西飢。夏四月,成州飢。五月,江浙大飢,大寧、廣寧、遼陽、開元、瀋陽、懿州大飢。秋七月,池州、青陽、銅陵飢。八月,南康路諸縣民飢。九月,吉安路飢。十一月戊子,濟南萊蕪縣飢。 按《五行志》:二年春,淮西飢。 至元元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元元年三月,龍興路飢,益都路沂水、日照、蒙陰、莒縣飢。夏五月,京畿民飢,永新州飢。秋七月,西和州、徽州民飢。八月,沅州等處民飢。九月,耒陽、常寧、道州民飢。十二月,寶慶路飢。是年,江西民飢。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邵武、建寧飢。 至元二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年三月,順州民飢。九月,台州路飢,沅州路盧陽縣飢。冬十月,撫州、袁州、瑞州諸路飢。十一月,松江府上海縣飢。安豐路飢。十二月,江州諸縣飢,慈谿縣飢。 按《五行志》:二年,淮西安豐,浙西,浙東台州飢。 至元三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三年春正月,臨江路新淦州、新喻州、瑞州民飢。二月,江浙等處飢,蘄州、紹興飢。三月,大都寶坻飢,大都飢,溧陽州飢,龍興路南昌、新建縣飢。五月,興州、松州民飢。八月,濟南飢。至元四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四年二月,南昌州飢。 至元五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五年春正月,濮州鄄城、范縣飢,冀寧路交城等縣飢,桓州飢。雲需府飢。開平縣飢。興和寶昌等處飢。六月,沂、莒二州民飢。九月丁巳,瀋陽飢,民食木皮。冬十月,衡州飢,遼陽飢,文登、牟平二縣飢。十一月,八番順元等處飢。是歲,袁州飢。膠、密、莒、濰等州飢。 至元六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六年春正月,邳州飢。三月,益都、般陽等處飢,淮安路山陽縣飢。順德路邢台縣飢。五月,濟南飢。六月,濟南路歷城縣飢。冬十月庚寅,奉符、長清、元城、清平四縣飢。十一月,處州、婺州飢。十二月,東平路民飢。 至正元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元年春正月,湖南諸路飢。二月,濟南、濱州、霑化等縣飢。是月,大都寶坻縣飢。河間莫州、滄州等處飢。晉州饒陽、阜平、安喜、靈壽四縣飢。三月,大都路涿州范陽、房山飢。般陽路長山等縣飢。彰德路安陽等縣飢。夏四月,河西務、彰德飢。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湖南、溫州飢。 至正二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年春正月,大同飢,順寧保安飢,廣平磁、威州飢。二月,彰德路安陽、臨漳等縣飢。大同路渾源州飢。大名、河間路飢。三月,冀寧路飢,順德路平鄉縣、衛輝路飢。八月,冀寧路飢。九月,歸德府雎寧縣飢。 按《五行志》:二年,保德州大飢。 至正三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三年二月,寶慶路飢。十二月,河南等處民飢。 按《五行志》:三年,衛輝、冀寧、忻州大飢,人相食。 至正四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四年閏二月,永平、澧州等路飢。六月,鞏昌隴西縣飢。八月,山東民飢,相食。十一月,保定路、河南民飢。十二月,東昌、濟南、般陽、慶元、撫州飢。按《五行志》:四年,霸州大飢,人相食。東平路東阿、陽穀、汶上、平陰四縣皆大飢。 至正五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五年三月,大都、永平、鞏昌、興國、安陸等處並桃溫萬戶府各翼人民飢。夏四月,汴梁、濟南、邠州、瑞州等處民飢。 按《五行志》:五年春,東平路須城、東阿、陽穀三縣及徐州大飢,人相食。夏,邵武飢。至正六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六年五月,陝西飢。 至正七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七年夏四月,河東民多飢死。十二月,晉寧、東昌、東平、恩州、高唐等處民飢。 按《五行志》七年,彰德、懷慶飢。 至正八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八年五月,四川飢。六月,山東飢。秋七月,西北邊軍民飢。 至正九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春,膠州大飢,人相食。鈞州新鄭、密縣飢。 至正十二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二年六月丙午,中書省臣言,大名路開、滑、浚三州、元城十一縣飢。 至正十四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四年春,浙東台州,江東饒州,閩海福州、邵武、汀州,江西龍興、建昌、吉安、臨江,廣西靜江等郡皆大飢,人相食。 按《明昭代典則》:至正十四年夏四月,江西、湖廣大飢。十月,蒙古大都大飢,民有父子相食者。 至正十五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五年春正月,上都飢,大同路飢。至正十七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七年,河南大飢。 至正十八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莒州蒙陰縣大飢,斗米金一斤。冬,京師大飢,人相食,彰德、山東亦如之。 至正十九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正月至五月,京師大飢,銀一錠得米僅八斗,死者無算。通州民劉五殺其子而食之。保定路莩死盈道,軍士掠孱弱以為食。濟南及益都之高苑,莒之蒙陰,河南之孟津、新安、黽池等縣大飢,人相食。 至元二十一年,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霸州飢,民多莩死。 明一 太祖洪武二年,飢。 按《陝西通志》:洪武二年,陝西大飢。 洪武十年,歲災。 按《大政紀》:洪武十年九月丙申,紹興、金華、衢州大災,命振給之。 洪武二十年,歲豐。 按《明通紀》:洪武二十年,各省大豐,民安事治,上甚喜之,令光祿寺設豐年宴,以享太平盛事。 洪武二十三年,湖南大有年,德慶州飢。 按《湖廣通志》:洪武二十三年,湖南大有年。 按《廣東通志》:洪武二十三年,德慶州大飢,知州孫彬勸有積者貸之,民乃安。 成祖永樂元年。 按《河南通志》:永樂元年,虞城產嘉禾。五月,汝寧山中野蠶成繭。 永樂四年,飢。 按《浙江通志》:永樂四年,嘉興水,民飢。 永樂八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八年三月,潁川縣飢,皇太子命賑之。七月,安慶、徽州、鎮江、鳳陽諸郡縣飢,皇太子命安撫賑恤之。八月,賑鞏昌諸府飢。 永樂九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九年六月,賑龍游縣飢。七月,賑臨城縣飢。 永樂十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十年正月,賑隴州飢,山西諸縣飢,有司不以聞械治之。 按《大政紀》:永樂十年四月辛巳,山東萊州府民飢,命戶部遣官發粟賑之,計粟五十八萬三千八十石。永樂十一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十一年正月,上謂通政司曰:朕令來朝,有司言民利病,率雲田谷豐稔比聞,山西民乃食樹皮草根自今,悉記之境內災傷,己不自言他人,言者必罪。徐州飢,寬其逋稅。 永樂十二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十二年三月,直隸、河南、山陝、湖廣諸縣飢,皇太子命賑之。六月,皇太子賑常熟縣飢。七月,皇太子賑河南、湖廣、浙江諸縣飢。 永樂十三年,飢。 按《名山藏》:永樂十三年八月,賑山東、河南、順天等府飢。 永樂十四年,飢。 按《大政紀》:永樂十四年正月己酉,北京、河南、山東民飢免。永樂十二年,逋租悉停,買不急之物,仍命戶部遣官賑濟饑民,九十九萬九千三百八十口給糧百七十七萬九千九石有奇。六月壬申,命賑山西平陽大同所屬州縣饑民。 按《名山藏》:永樂十四年五月,賑六安、英山、碭蕭、西安諸縣飢。 按《福建通志》:永樂十四年,大飢。 永樂二十年,大有年。 按《湖廣通志》:永樂二十年,湖南大有年。 永樂二十二年,飢。 按《大政紀》:永樂二十二年十月,浙江於潛、樂清二縣民飢,命發預備倉粟賑之。 仁宗洪熙元年,飢。 按《大政紀》:洪熙元年二月,舞陽縣奏民飢,請發本縣倉粟賑貸從之,清河縣民飢,命發本縣倉粟賑之。三月,山東泰安州及萊陽縣民飢,命發本處倉粟賑之。乙未,山東平度州及蓬萊縣民飢,命戶部發粟賑之,樂亭縣民飢,命戶部發縣倉粟賑之。四月,山東昌邑縣及直隸邢台縣各奏民飢,命發縣倉谷賑之,直隸大名府所屬民飢,命髮長垣倉粟賑之。六月,河南新安知縣陶鎔奏民飢危急,已先借驛糧一千七百二十八石賑救,俟秋成,還官命戶部宥之。上謂夏原吉曰:知縣所行良是,朕聞近年有司不體人情,苟有饑荒,必須申報展轉勘實賑濟,失時民多飢死,陶鎔先給後聞,能稱任,使毋拘文法,責其專擅。 按《湖廣通志》:洪熙元年,新化大飢。 宣宗宣德三年,飢。 按《大政紀》:宣德三年三月,諭戶部遣官往山西、河南同布政司及府縣官賑濟饑民,不許捕治。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還,言山西民飢,流徙至南陽諸郡不下十餘萬口,有司軍衛各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諭戶部尚書夏原吉曰:民飢流移,豈其得已,仁人君子所宜,矜念昔富弼知青州,飲食起居處醫藥皆為區畫,山林湖泊之利聽民取之不禁,所活至五十餘萬人,今乃驅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其即遣官往,同布政司及府縣官加意撫綏,發倉廩給之,隨所至居住,有捕治者罪之。十月辛巳,常州府進秈米,諭禮部尚書胡濙,以各處水災,更加勉之。常州言今歲雨暘順調,田谷茂盛。上諭尚書胡濙曰:今年各處多奏水災,深慮百姓艱食,常州獨言豐稔,頗慰朕心。濙對曰:陛下愛民,常願豐熟,聖心所欲,天必從之。上曰:天果從之,豈有他處水潦之患,亦是為善未至,不能格天也,自今朕與卿等更當勉之。 按《名山藏》:宣德三年四月,山西飢,禁逐流民。五月,復勸賑於富民。 按《陝西通志》:宣德三年,陝西大飢。 按《浙江通志》:宣德三年六月,臨安、新城二縣飢。宣德四年,飢。 按《浙江通志》:宣德四年,臨安、於潛飢。 宣德五年,飢。 按《大政紀》:宣德五年三月,淮安郡飢,江西飢。 按《廣東通志》:宣德五年,南海飢。 宣德九年,飢。 按《江西通志》:宣德九年,南昌、瑞州、臨江、袁州、撫州旱,民飢。 按《廣東通志》:宣德九年,瓊州大飢。 宣德十年,大飢。 按《江西通志》云云。 英宗正統五年,山西飢,大名熟。 按《名山藏》:正統五年四月,以山西荒,下寬恤詔。六月,宜川縣飢。 按《畿輔通志》:正統五年,大名府大熟。 正統六年,飢。 按《名山藏》:正統六年九月,賑豐、沛二縣飢。 按《浙江通志》:正統六年,杭州飢。 正統七年,飢。 按《潞安府志》:正統七年,潞州歲飢,斗粟銀三錢。正統八年,飢。 按《廣東通志》:正統八年秋,廣州飢。 正統九年,飢。 按《貴州通志》:正統九年夏六月,賑苗民飢。 正統十年,飢。 按《名山藏》:正統十年三月,敕鎮守陝西右都御史陳鎰,巡撫河南、山西左少卿于謙曰:近得御史馬恭奏:陝西遠近居民求食,日有二千餘人,餓死數多。咸陽、渭南、富平等縣閉門塞戶,逃竄趁食。及爾謙奏祥符,境內饑民,屯聚男婦千餘,原武亦如之。朕即位以來,輕徭寬負,詔書屢矣。今歲歉未甚,流散若此,豈非府州縣官侵暴之耶。又聞衛所官,亦往往剝害諸軍士,方面風憲與同,流污疾苦不在心,是皆不可原,今姑予自新,其各飭令正佐能幹官,分巡所屬,量發廩,或勸富家賑貸。不急之務,悉為停止。有所不便,具實以聞。逃移至境者,設法安插之。爾等為國重臣,宜盡心區畫,有司官貪暴闒茸者,起送赴京,軍官具奏處治。欽哉。 正統十二年,飢。 按《名山藏》:正統十二年六月,命戶部移文山東布政司,民逃移者設法招撫,饑饉者驗口賑濟。 按《浙江通志》:正統十二年,鄞縣飢。 正統十四年,飢。 按《貴州通志》:正統十四年夏,清平衛飢。 代宗景泰元年,飢。 按《山東通志》:景泰元年,濟南德平飢。 景泰二年夏,大飢。 按《貴州通志》云云。 景泰三年,飢。 按《山東通志》:景泰三年,曹縣、定陶大飢。 景泰七年,飢。 按《浙江通志》:景泰七年,會稽淫雨害稼,飢。奉化天台大飢,餓莩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