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邊裔典 · 邊裔典第九十六卷

禽人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禽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禽人菅。 〈注〉亦東南蠻菅草堅忍。 路人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路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路人大竹。 〈注〉路人,東方蠻貢大竹。 卜人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卜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卜人以丹沙。 〈注〉卜人,西南之蠻丹沙所出。 揚州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揚州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揚州禺禺,魚名:解隃寇。 〈注〉亦奇魚也。 權扶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權扶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權扶三目。 〈注〉權扶,南蠻形甚小。 白州部匯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白州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白州北閭,北閭者,其革若於伐,其木以為車,終行不敗。 〈注〉白州,東南蠻與白民接也。 長肱部匯考一〈長臂〉 周 穆王西征,封長肱於黑水之西河。 按《穆天子傳》云云。 〈注〉即長臂人也,身如中國,臂長三丈,魏時在赤海中得此人裾也。 長肱部匯考二 《山海經》 《海外南經》 長臂國,捕魚水中,兩手各操一魚。一曰在焦僥東,捕魚海中。 〈注〉舊說云:其人手下垂至地。魏黃初中,元菟太守王頎討高句麗王宮,窮追之,過活沮國,其東界臨大海,近日之所出。問其耆老,海東復有人否,雲常在海中得一布褶,身如中大衣,兩袖長三尺,即此長臂人衣也。 長臂國 圖考 按《三才圖會》:長臂人,在海之東,人垂手至地,昔有人在海中得一布衣,袖各長丈餘。 長肱部藝文 《長臂國贊》晉·郭璞 雙肱三尺,體如中人。彼曷為者,長臂之民。修腳是負,捕魚海濱。 黃支部匯考 漢 平帝元始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按《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注〉應劭曰:黃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師三萬里。師古曰:犀狀如水牛,頭似豬而四足類象,黑色,一角當額前,鼻上又有小角。 按《後漢書·南蠻傳》:王莽輔政,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黃支國來獻犀牛。凡交趾所統,雖置郡縣,而言語各異,重譯乃通。人如禽獸,長幼無別。項髻徒跣,以布貫頭而著之。後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間,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 按杜氏《通典》:黃支國,漢時通焉。合海、日南之南三萬里,俗略與珠崖相類。自武帝以來皆獻見,有明珠、玉璧、琉璃、奇石、異物。大珠至圍二寸以下,而至圓者,置之平地,終日不停。 滿剌加部匯考〈哥羅 哥羅富沙羅 重迦羅〉 漢 哥羅國,漢時聞於中國。 按《漢書》不載。 按杜氏《通典》:哥羅國,漢時聞焉。在槃槃東南,亦曰哥羅富沙羅國雲。其王姓矢利婆羅,名米失缽羅。其城累石為之。城有樓闕,門有禁衛,宮室覆之以草。國有二十四州而無縣。庭列儀仗,有纛,以孔雀羽飾焉。兵器有弓、箭、刀、槊、皮甲。征伐皆乘象,一隊有象百頭,每象有百人衛之。象鞍有鉤攔,其中有四人,一人執盾,一人執弓矢,一人執殳,一人執刀。賦稅人出銀一銖。國無蠶絲、麻紵,唯出吉貝布。畜有牛,少馬。其俗,非有官者不得上發裹頭。又嫁娶初問婚,惟以檳榔為禮,多者至二百盤。或婚之時,唯以黃金為財,多者至二百兩。婦人嫁訖則從夫姓。音樂有琵琶、橫笛、銅鈸、鐵鼓、簧。吹蠡擊鼓。死亡則焚屍,盛以金罌,沉之大海。 明 成祖永樂元年,遣使招諭滿剌加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滿剌加,在占城南。順風八日至龍牙門,又西行二日即至。或雲即古頓遜,唐哥羅富沙。永樂元年十月遣中官尹慶使其地,賜以織金文綺、銷金帳幔諸物。其地無王,亦不稱國,服屬暹羅,歲輸金四十兩為賦。慶至,宣示威德及招徠之意。其酋拜里迷蘇剌大喜,遣使隨慶入朝貢方物。 永樂三年,滿剌加遣使入貢,封為滿剌加國王。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三年九月,至京師。帝嘉之,封為滿剌加國王,賜誥印、綵幣、襲衣、黃蓋,復命慶往。其使者言:王慕義,願同中國列郡,歲效職貢,請封其山為一國之鎮。帝從之。制碑文,勒山上,末綴以詩曰:西南鉅海中國通,輸天灌地億載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濃。金花寶鈿生青紅,有國於此民俗雍。王好善義思朝宗,願比內郡依華風。出入導從張蓋重,儀文裼襲禮虔恭。大書貞石表爾忠,爾國西山永鎮封。山居海伯翕扈從,皇考陟降在彼穹。後天監視久益隆,爾眾子孫萬福崇。慶等再至,其王益喜,禮待有加。 按《明會典》:永樂三年,其酋長拜里迷蘇剌遣使奉金葉表朝貢,詔封為國王,給印誥,使者言:王慕義,願同中國屬郡,歲效職貢,又請封其國西山,詔封為鎮國之山,御製碑文,賜之貢物犀角、象牙、玳瑁、瑪瑙珠、鶴頂、金母鶴頂、珊瑚樹、珊瑚珠、金鑲戒指、鸚鵡、黑熊、黑猿、白麂、鎖服、撒哈剌白苾布、薑黃布、撒都細布、西洋布、花縵、薔薇露、梔子花、烏爹泥蘇合油、片腦、沉香、乳香、黃速香、金銀香、降真香、紫檀香、丁香、樹香、木香、沒藥阿魏大楓子、烏木、蘇木、番錫、番鹽、黑小廝。 按《明·一統志》:滿剌加國在占城國南,其朝貢自廣東以達於京師,前代不通中國。本朝永樂三年,其國王西利八兒速剌遣使朝貢,朝廷賜以印誥。 按《廣東通志》:滿剌加國,古哥羅富沙也。漢時,常通中國,後為頓遜所羈屬,頓遜在海崎山上,地方千里,城去海十里,有五王,並羈屬扶南。去扶南可三千里,東界通交州,即古哥羅富沙也。其西界接天竺,徼外諸國,其國城接闍婆,故又名大闍婆,今稱重迦羅。東有吉里地悶,故其處,舊不稱國。自舊江順風,八晝夜可至其國,傍海,山孤人少,受羈屬於暹羅,每歲輸金四十兩為稅。明永樂三年,其王西利八兒速剌遣使奉金葉表文來朝貢。 滿剌加國疆域在占城南,其朝貢自廣東以達京師,貢獻方物使回,令於廣東布政司管待。 永樂五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五年九月,遣使入貢。永樂六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六年,鄭和使其國,旋入貢。永樂七年,冊滿剌加為國,封其將領為王。 按《瀛涯勝覽》:滿剌加舊名五嶼,以海有此山也。東南距海,西北皆岸,岸連山,地瘠鹵,收穫殊寡,故未稱國,隸暹羅。歲輸金五十兩,否則被伐。永樂七年己丑上命太監鄭和冊為滿剌加國,賜其將領銀印、冠服為王,自是不役屬暹羅,攜妻子赴京謝願,修職貢上,賜舶還其境,有大溪灌王宮入海,跨溪橋之構亭於上約二十餘楹,交易者來集,俗尚回回,教持齋受戒。王以白纏首、青細花袍、躡皮履、乘轎民間,男帕首、女撮髻於後,其體微黑,短衫束腰,以帨,風俗淳樸,民舍如暹羅,聯榻趺坐業漁,刳木為舟,泛海而漁。婚喪類瓜哇,旁海有龜龍,患其龍高四尺,四足,身皆鱗甲,露長牙,遇之則齧。山出黑虎,比常虎差小,毛有暗花,文虎有能變人形者,白晝入市群行。覺者禽殺之,古城屍頭蠻中國舶亦至其地,栫木為棚,辟四門鼓樓,夜巡以鈴,內設重棚,有倉庫,可貯貨。五月中方發舶厥,產黃連香、烏木打、魔香,此香乃樹脂墮地成,遇火即然。國人以當燈,及塗舟,水不能入。明瑩者若金箔,曰損都盧,廝可作瑁珠,名水珀是已。花鍚有場山,曰樹沙。始其皮如葛,搗濾成粉,可作飯。渚生水草曰:茭,長如刀狀,韌堅,其子類荔枝,大若雞子,以釀酒曰:茭。酒亦醉人,葉可作簟席,果有:甘蔗、芭蕉子、波羅密、野荔枝之類。蔬有:蔥、姜、蒜、芥、東瓜、西瓜之屬,牛、羊、雞、鴨、罕有,驢馬無。〈按《明外史》:三年已封為國王,此作七年,始圖其地為國,賜將領為王,兩說不同, 今並存之。 〉 按《明會典》:滿剌加國,筵宴二次,使臣回至廣東,布政司管待一次。永樂間,使臣回,經過府州管待。七年,命正使太監鄭和等,統官兵二萬七千餘人,駕海舶四十八艘,往諸番彝,開讀賞賜,詔封為滿剌加國王,賜銀印、冠帶、袍服,且建碑立界,暹羅始不敢侵擾。正統間使臣回洛寧、江西布政司、廣東布政司管待。永樂九年,滿剌加率其妻子入朝奉貢,上御奉天門,宴賚有加。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九年,滿剌加王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餘人來朝。抵近郊,命中官海壽、禮部郎中黃裳等宴勞,有司供張會同館。入朝奉天殿,帝親宴之,妃以下宴他所。光祿日致牲牢上尊,賜王金繡龍衣二襲、麒麟衣一襲,金銀器、帷幔衾裯悉具,妃以下皆有賜。將歸,賜王玉帶、儀仗、鞍馬,賜妃冠服。頻行,賜宴奉天門,再賜玉帶、儀仗、鞍馬、黃金百、白金五百、鈔四十萬貫、錢二千六百貫、錦綺紗羅三百匹、帛千匹、渾金文綺二、金織通袖膝襴二;妃及子侄陪臣以下,宴賜有差。禮官餞於龍江驛,復賜宴龍潭驛。按《明會典》:九年,王來朝,賜王妃及其子侄陪臣傔從綵緞、紗羅、襲衣有差,王還國,賜王妃冠服及銀鈔、錦綺紗、羅等物,陪臣賞賜有差,以後定例回賜國王綵緞十,表里紗羅各四匹,錦二匹,王妃綵緞五,表里紗三匹,差來正副使,並頭目初到,每人賞織金羅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綵緞四,表里紗羅各二匹,折鈔絹四匹,織金紵絲衣一套。通使總管人等初到,每人素羅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綾三匹,折鈔絹六匹,素紵絲衣一套。番伴初到,每人絹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折鈔絹二匹,綿布二匹,伴襖褲鞋各一副。其正副使、通事人等,給賜冠帶及給換例與暹羅國同。正貢外附來貨物皆給價,其餘貨物許令貿易。按《明·一統志》:九年,其嗣王拜里迷蘇剌親率其妻子來朝,厚賚而還,自是朝貢不絕。 按《廣東通志》:九年七月,嗣王拜里迷蘇剌率其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餘人來朝。上聞之,念其輕去鄉土,跋涉海道,即遣中官海壽,禮部郎中黃裳等往宴勞之。復命有司供張會同館,既至奉表入見,並獻方物,上御奉天門,宴勞之,別宴王妃及陪臣等。仍命光祿寺日給牲牢,上尊命,禮部賜王妃八兒迷速里及其子侄、陪臣傔從文綺紗羅襲衣有差。九月拜里迷蘇剌辭歸,賜宴於奉天門,別宴王妃、陪臣等,賜敕勞王厚賜之,並及其妻子、陪臣、敕曰:王涉海數萬里至京師,坦然無虞,蓋王之忠誠,神明所祐。朕與王相見甚驩,固當且留,但國人在望,宜往慰之。今天氣向寒,順風南帆,實維厥時,王途中善飲食、善調護,以副朕眷念之懷。 永樂十年,滿剌加王侄入謝,旋又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年夏,其侄入謝。及辭歸,命中官甘泉偕往,旋又入貢。 永樂十二年,滿剌加國王薨,其子入朝告其父訃,即命襲封。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二年,王子母斡撒乾的兒沙來朝,告其父訃。即命襲封,賜金幣。嗣後,或連歲,或間歲入貢以為常。 按《明會典》:十二年,國王子母斡撒乾的兒沙來朝,告父卒,命嗣封。 按《廣東通志》:十二年,國王母來宴,賜如王妃。 永樂十七年,滿剌加王率妻子陪臣入朝謝恩,訴暹羅見侵,詔戒諭暹羅。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七年,王率妻子陪臣來朝謝恩。及辭歸,訴暹羅見侵狀。帝為賜敕諭暹羅,暹羅乃奉詔。 永樂二十二年,滿剌加王子以嗣位,率妻子入朝。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二十二年,西里麻哈剌以父沒嗣位,率妻子陪臣來朝。 宣宗宣德六年,滿剌加遣使入,訴暹羅見侵,阻貢道 之故,命鄭和齎敕戒諭暹羅。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宣德六年遺使者來言:暹羅謀侵本國,王欲入朝,懼為所阻,欲奏聞,無能書者,令臣三人附蘇門荅剌貢舟入訴。帝命附鄭和舟歸國,因令和齎敕諭暹羅,責以輯睦鄰封,毋違朝命。初,三人至,無貢物,禮部例不當賞。帝曰:遠人越數萬里來愬不平,豈可無賜。遂賜襲衣、綵幣,如貢使例。 宣德八年,滿剌加國王率妻子陪臣來朝。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宣德八年,王率妻子陪臣來朝。抵南京,天已寒,命俟春和北上,別遣人齎敕勞賜王及妃。洎入朝,宴賚如禮。及還,有司為治舟。王復遣其弟貢駝馬方物。時英宗已嗣位,而王猶在廣東。賜敕獎王,命守臣送還國。因遣古里、真臘等十一國使臣,附載偕還。 按《明會典》:宣德八年,國王朝貢,廣東布政司,並南雄、贛州、臨江、淮安、濟寧各府州茶飯管待,至通州,令行在光祿寺辦送茶飯接待。 英宗正統十年,滿剌加國使者請賜其王敕書傘蓋,又說欲親詣闕下,乞賜巨舟,皆從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正統十年,其使者請賜王息力八密息瓦兒丟八沙護國敕書及蟒服、傘蓋,以鎮服國人。又言:王欲親詣闕下,從人多,乞賜一巨舟,以便遠涉。帝悉從之。 按《明會典》:正統十年以後,屢遣使來貢,貢道由廣東。 代宗景泰六年,滿剌加入貢,請封遣使兼賜冠服。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景泰六年,速魯檀無答佛哪沙貢馬及方物,請封為王。詔給事中王暉往。已,復入貢,言所賜冠帶燬於火。命制皮弁服、紅羅常服及犀帶紗帽予之。 英宗天順三年,滿剌加國入貢請封。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天順三年,王子蘇丹芒速沙遣使入貢,命給事中陳嘉猷等往封之。越二年,禮官言:嘉猷等浮海二日,至烏豬洋,遇颶風,舟壞,飄六日至清瀾守禦所獲救。敕書無失,諸賜物悉沾水。乞重給,令使臣復往。從之。 按《明會典》:天順三年,其王嗣子請封,遣使行禮。按明《一統志》:天順三年,國王無答佛哪沙卒,其子蘇丹芒速沙請命,復遣使齎詔往封焉。 憲宗成化十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成化十年,給事中陳峻冊封占城王,遇安南兵據占城不得入,以所齎物至滿剌加,諭其王入貢。其使者至,帝喜,賜敕嘉獎。 成化十七年,安南劫滿剌加貢使,貢使至闕訟之,敕責安南,遣官冊封馬哈木沙為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成化十七年九月,貢使言:成化五年,貢使還,飄抵安南境,多被殺,餘黥為奴,幼者加宮刑。今已據占城地,又欲吞本國。本國以皆為王臣,未敢與戰。適安南貢使亦至,滿剌加使臣請與廷辨。兵部言事屬既往,不足深較。帝乃因安南使還,敕責其王,並諭滿剌加,安南復侵陵,即整兵待戰。尋遣給事中林榮、行人黃乾亨冊封王子馬哈木沙為王。二人溺死,贈官賜祭,予蔭,恤其家,餘敕有司海濱招魂祭,亦恤其家。復遣給事中張晟、行人左輔往。晟卒於廣東,命守臣擇一官為輔副,以終封事。 武宗正德三年,江西人蕭明舉等,劫殺滿剌加貢使。事發,伏誅,佛郎機恃強,奪滿剌加之地。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正德三年,使臣端亞智等入貢。其通事亞劉,本江西萬安人蕭明舉,負罪逃入其國,賂大通事王永、序班張字,謀往浡泥索寶。而禮部吏侯永等亦受賂,偽為符印,擾郵傳。還至廣東,明舉與端亞智輩爭言,遂與同事彭萬春等劫殺之,盡取其財物。事覺,逮入京。明舉凌遲,萬春等斬,王永減死罰米三百石,與張字、侯永並戍邊,尚書白鉞以下皆議罰。劉瑾因此罪江西人,減其解額五十名,仕者不得任京職。其後佛郎機強,舉兵侵奪其地,王蘇端媽末出奔,遣使告難。時世宗已嗣位,敕責佛郎機,令還其故土。而諭暹羅諸國王以救災恤鄰之義,迄無應者,滿剌加竟為所滅。時佛郎機亦遣使朝貢請封,抵廣東,守臣以其國素不列《王會》,羈其事以聞。詔予方物之直遣歸,後改名麻六甲雲。滿剌加所貢物有瑪瑙、珍珠、玳瑁、珊瑚樹、鶴頂、金母鶴頂、瑣服、白苾布、西洋布、撒哈剌、犀角、象牙、黑熊、黑猿、白麂、火雞、鸚鵡、片腦、薔薇露、蘇合油、梔子花、烏爹泥、沉香、速香、金香、阿魏之屬。有山出泉流為溪,土人淘沙取錫煎成塊曰斗錫。田瘠少收,民皆淘沙捕魚為業。氣候朝熱暮寒。男女椎髻,身體黝黑,間有白者,唐人種也。俗淳厚,市道頗平。自為佛郎機所破,其風頓殊。商舶希至,多直詣蘇門答剌。然必取道其國,率被邀劫,路幾斷。其自販於中國者,則直達廣東香山澳,接跡不絕雲。 滿剌加部紀事 《無錫縣誌》:俞尚書溥初官都府參軍,奉使滿剌加國,歷三年乃歸,得卜龜術,選巨龜藏之秘室。飲以清泉,飼以綠苔,歲可用一卜。將卜先齋七日,以薄漆塗龜,腹俟其漆裂如灼文,以驗吉凶。勝於火灼,溥得二龜,一長尺有三寸,一長尺有半寸,又攜得二種藥,一名阿止兒,狀如苦參,療內傷。一名阿息,類地骨皮,治金瘡。 《坤輿圖說》:滿剌加國地不甚廣,為海商輻輳。正在赤道下,春秋二分氣候極熱,賴無日不雨,故可居。產象及胡椒,佳果木終歲不絕,人良善,不事生業,或彈琵琶閒游。 僬僥部匯考一〈周饒〉 後漢 安帝永初元年春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貢獻內屬。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明成祖永樂十七年,僬僥國貢獻。 按《廣東通志》:僬僥乃永昌徼外彝,其人長三尺,而諸蕃黑小廝或充貢物,而咳首等種,大抵皆海獠也。 僬僥部匯考二 《山海經》 《海外南經》 周饒國,其為人短小,冠帶。一曰僬僥國在三首東。 〈注〉其人長三尺,穴居,能為機巧,有五穀也。〈又〉《外傳》曰:焦僥民長三尺,短之至也。詩含神霧曰從中州以東四十萬里,得焦僥國人,長尺五寸也。 《大荒南經》 有小人,名曰焦僥之國,幾姓,嘉穀是食。 〈注〉皆長三尺。〈按西方僬僥堯時入貢,或即此國在西南方,或西方、南方各有僬僥,皆無考,姑並存之。〉 板楯蠻部匯考 後漢 靈帝光和二年冬十月,巴郡板楯蠻叛,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刺史討之,不剋。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按《南蠻傳》:板楯蠻夷者,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常從群虎數游秦、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金百鎰。時有巴郡閬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樓射殺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復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罪殺人者得以倓錢贖死。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夷人安之。至高祖為漢王,發夷人還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還巴中,復其渠帥羅、朴、督、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餘戶乃歲入賨錢,口四十。世號為板楯蠻夷。閬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陣。俗喜歌舞,高祖觀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遂世世服從。至於中興,郡守常率以征伐。桓帝之世,板楯數反,太守蜀郡趙溫以恩信降服之。靈帝光和三年,巴郡板楯復叛,寇掠三蜀及漢中諸郡。靈帝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兵討之,連年不能剋。帝欲大發兵,乃問益州計吏,考以征討方略。漢中上計程包對曰:板楯七姓,射殺白虎立功,先世復為義人。其人勇猛,善於兵戰。昔永初中,羌入漢川,郡縣破壞,得板楯救之,羌死敗殆盡,故號為神兵。羌人畏忌,傳語種輩,勿復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復大入,實賴板楯連戰破之。前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雖受丹陽精兵之銳,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亂,太守李顒亦以板楯討而平之。忠功如此,本無噁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箠楚,過於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頸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叩心窮谷。愁苦賦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帝從其言,遣太守曹謙宣詔赦之,即皆降服。 按《漢中士女志》:程苞,字元道,南鄭人也。光和二年上計吏,時巴郡板楯反,軍旅數起,征伐頻勞。天子患之,訪問益州計,考以方略。苞對言:板楯忠勇,立功先漢,為帝義民,羌入漢中,輒蒙其力,東征南戰,世有功勞。由不料恤,以致叛亂,非有僭盜,能相群殺。兵臨之,未必卒得。不如但選明能太守,恩信懷服,自然安定矣。天子從之。卒如其言。後在道卒。 光和五年秋七月,巴郡板楯蠻詣太守曹謙降。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中平五年,板楯蠻復叛,遣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按《南蠻傳》:中平五年,巴郡黃巾賊起,板楯蠻夷因此復叛,寇掠城邑,遣西園上軍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林邑部匯考一 晉 武帝泰始四年,林邑國遣使來獻。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康五年,林邑國遣使來獻。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林邑國本漢時象林縣,則馬援鑄柱之處也,去南海三千里。後漢末,縣功曹姓區,有子曰連,殺令自立為王,子孫相承。其後王無嗣,外孫范熊代立。熊死,子逸立。其俗皆開地戶以向日,至於居止,或東西無定。人性兇悍,果於戰鬥,便山習水,不閒平地。四時暄暖,無霜無雪,人皆裸露徒跣,以黑色為美。貴女賤男,同姓為婚,婦先娉婿。女嫁之時,著迦盤衣,橫幅合縫如井欄,首戴寶花。居喪剪鬢謂之孝,燔屍中野以為葬。其王服天冠,被纓絡,每聽政,子弟侍臣皆不得近之。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至武帝太康中,始來貢獻。 按《梁書·林邑本傳》:林邑國者,本漢日南郡象林縣,古越裳之界也。伏波將軍馬援開漢南境,置此縣。其地縱廣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界四百餘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餘里,有西國夷亦稱王,馬援植兩銅柱表漢界處也。其國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則出飛,狀如螢火。又出玳瑁、貝齒、吉貝、沉木香。吉貝者,樹名也,其華成時如鵝毳,抽其緒紡之以作布,潔白與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織為班布也。沉木者,土人斫斷之,積以歲年,朽爛而心節獨在,置水中則沉,故名曰沉香。次不沉不浮者,曰香也。漢末大亂,功曹區達,殺縣令自立為王。傳數世,其後王無嗣,立外甥范熊。熊死,子逸嗣。 按《水經注》:林邑之號,建國初起自漢末初平之亂,人懷異心,象林功曹姓區,有子名連,攻其縣,殺令自號為王,值世亂離,林邑遂立,後乃襲代傳位子孫,三國鼎爭,未有所附,吳有交土與之鄰接,進侵壽泠以為疆界,自區連以後,國無文史,失其纂代世數難詳,宗引滅絕,無複種裔,外孫范熊代立,人情樂推後,熊死,子逸立。 成帝咸康三年,林邑國王范逸死,奴文篡立。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咸康二年,范逸死,奴文篡位。文,日南西卷縣夷帥范椎奴也。嘗牧牛澗中,獲二鯉魚,化成鐵,用以為刀。刀成,乃對大石嶂而之曰:鯉魚變化,冶成雙刀,石嶂破者,是有神靈。進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懷之。隨商賈往來,見上國制度,至林邑,遂教逸作宮室、城邑及器械。逸甚愛信之,使為將。文乃譖逸諸子,或徙或奔。及逸死,無嗣,文遂自立為王。以逸妻妾悉置之高樓,從己者納之,不從者絕其食。於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魯、扶單等諸國,並之,有眾四五萬人。遣使通表入貢於帝,其書皆胡字。 按《梁書·林邑傳》:晉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捲縣夷帥范稚〈《晉書》作椎〉家奴,常牧牛于山澗,得鱧魚二頭,化而為鐵,因以鑄刀。鑄成,文向石而咒曰:若斫石破者,文當王此國。因舉刀斫石,如斷芻槁,文心獨異之。范稚常使之商賈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宮室及兵車器械,王寵任之。後乃讒王諸子,各奔餘國。及王死無嗣,文偽於鄰國迓王子,置毒於漿中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舉兵攻旁小國,皆吞滅之,有眾四五萬人。時交州刺史姜莊〈《晉書》作壯〉使所親韓戢、謝稚〈《晉書》作棹〉,前後監日南郡,並貪殘,諸國患之。按《水經注》:有範文,日南西捲縣夷師雅夷〈《晉書》夷帥范椎 《梁書》范稚〉奴也。文為奴時,山澗牧羊,於澗水中得兩鱧魚,隱藏挾歸,規欲私食,郎知,檢求文,大慚懼起,托雲將礪石還,非為魚也,郎至魚所見是兩石,信之而去。文始異之,石有鐵文,入山中就石冶鐵鍛作兩刀。舉刃向鄣,因祝曰:鯉魚變化冶石成刀,斫石鄣破者,是有靈神。文當治此,為國君王,斫不入者,是刀無神靈,進斫石鄣,如龍淵,干將之斬蘆台,由是人情漸附。今水石尚在,魚刀猶存,傳國子孫如斬蛇之劍也,雅嘗使文遠行商賈,北到上國,多所聞見,以晉憫帝建興中南至林邑,教王范逸製造城池,繕治戎甲,經始廟略。王愛信之,使為將帥,能得眾心,文讒王諸子,或徙或奔,王乃獨立。成帝咸和六年死,無子。文乃迎王子於外國,海行取水置毒椰子中,飲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為王,取前王妻妾置高樓上,有從己者取而納之,不從己者絕其飲食,乃死江。東舊事雲範文本揚州人,少被掠為奴,賣墮交州,年十五六,遇罪當得杖,畏怖因逃。隨林邑。賈人渡海遠去,沒入於王,大被幸愛,經十餘年王死,文害王二子,詐殺侯將,自立為王,威加諸國,或夷椎蠻語口食鼻飲,或雕面、鏤身、脫裸種漢魏流赭咸為其用。 咸康六年十月,林邑獻馴象。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穆帝永和三年春正月,林邑範文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覽,以屍祭天。秋七月,範文復陷日南,害督護劉雄。隗文立範賁為帝。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永和三年,文率其眾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覽,殺五六千人,餘奔九真,以覽屍祭天,剷平西卷縣城,遂據日南。告交州刺史朱蕃,求以日南北鄙橫山為界。初,徼外諸國嘗齎寶物自海路來貿貨,賄而交州刺史、日南太守多貪利侵侮,十折二三。至刺史姜壯時,使韓戢領日南太守,戢估較太半,又伐船調枹,聲雲征伐,由是諸國恚憤。且林邑少由,貪日南之地,戢死絕,繼以謝擢,侵刻如初。及覽至郡,又耽荒於酒,政教愈亂,故被破滅。既而文還林邑。是歲,朱蕃使督護劉雄戍於日南,文復攻陷之。 按《梁書·林邑傳》:穆帝永和三年,台遣夏侯覽為太守,侵刻尤甚。林邑先無田土,貪日南地肥沃,常欲略有之,至是,因民之怨,遂舉兵襲日南,殺覽,以其屍祭天。留日南三年,乃還林邑。交州刺史朱蕃後遣督護劉雄戍日南,文復屠滅之。進寇九德郡,殘害吏民。遣使告蕃,願以日南北境橫山為界,蕃不許,又遣督護陶緩、李衢討之。文歸林邑,尋復屯日南。 永和四年夏四月,範文寇九真,多所殺害。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四年,文又襲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永和五年,桓溫遣督軍滕畯討範文,不剋。其年,文死,子佛嗣。滕畯討之,入其城,佛請降。 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五年,桓溫遣督軍滕畯討範文,為文所敗。按《林邑本傳》:五年,征西督護滕畯率交廣之兵伐文於盧容,為文所敗,退次九真。其年,文死,子佛嗣。 按《梁書·林邑傳》:五年,文死,子佛立,猶屯日南。征西將軍桓溫遣督護滕畯、九真太守灌邃帥交、廣州兵討之,佛嬰城固守。邃令畯盛兵於前,邃帥勁卒七百人,自後踰壘而入,佛眾驚潰奔走,邃追至林邑,佛乃請降。 昇平三年,林邑請降。 按《晉書·穆帝本紀》:昇平三年十二月,交州刺史溫放之率兵討林邑參黎、耽潦,並降之。按《林邑傳》:昇平末,廣州刺史滕含率眾伐之,佛懼,請降,含與盟而還。按《梁書·林邑傳》:昇平初,復為寇暴,刺史溫放之討破之。 孝武帝寧康 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太元二年六月己巳,林邑貢方物。 太元七年三月,林邑范熊遣使獻方物。〈按《本傳》范熊死,子逸嗣。當 在武帝時,至此又載范熊事,乃仍原本所紀存參。 〉 按以上《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安帝隆安三年二月,林邑范達陷日南、九真,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討破之。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梁書·林邑傳》:安帝隆安三年,佛孫須達復寇日南,執太守炅源,又進寇九德,執太守曹炳。交趾太守杜瑗遣都護鄧逸等擊破之,即以瑗為刺史。 義熙九年,林邑入寇。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九年三月,林邑范胡達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斬之。按《林邑傳》:義熙中,每歲又來寇日南、九真、九德等諸郡,殺傷甚眾,交州遂致虛弱,而林邑亦用疲弊。佛死,子胡達立,上疏貢金盤碗及金鉦等物。 按《梁書·林邑傳》:義熙三年,須達復寇日南,殺長史,瑗遣海邏督護阮斐討破之,斬獲甚眾。九年,須達復寇九真,行郡事杜慧期與戰,斬其息交龍王甄知及其將范健等,生俘須達息那能,及虜獲百餘人。自瑗卒後,林邑無歲不寇日南、九德諸郡,殺傷甚多,交州遂致虛弱。須達死,子敵真立,其弟敵鎧攜母出奔。敵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舍國而之天竺,禪位於其甥,國相藏驎固諫不從。其甥既立而殺藏驎,藏驎子又攻殺之,而立敵鎧同母異父之弟曰文敵。文敵後為扶南王子當根純所殺,大臣范諸農平其亂,而自立為王。諸農死,子陽邁立。 按《水經注》:建元二年,文攻日南、九德、九真,百姓奔迸,千里無煙,乃還林邑,林邑西去廣州二千五百里,城西南角高山、長嶺連接天鄣嶺,北接澗大源,淮水出那,那遠界三重長洲、隱山、繞西,衛山回東,其嶺南開澗小源、淮水出松根界上,山壑流隱,山繞南曲街回,東合淮流,以注典沖其城,西南際山東,北瞰水重塹流浦,周繞城下,東南塹外,因傍薄城,東西橫長,南北縱狹,北邊兩端回折曲入城,周圍八里一百步,塼城二丈,上起塼城一丈,開方隙孔,上倚板,板上層閣,閣上架屋,屋上構樓,高者六七丈,下者四五丈,飛觀鴟尾迎風拂雲,緣山瞰水騫翥嵬崿,但製造壯拙稽古夷俗,城開四門,東為前門,當兩淮渚濱於曲路,有古碑夷書銘贊。前王胡達之德西門,當兩重塹,北回上山,山西即淮流也。南門度兩重塹,對溫公壘。昇平二年交州刺史溫放之殺交趾太守寶,別駕阮郎遂征林邑,水陸累戰,佛保城自守,重求請服聽之。今林邑東城南五里有溫公二壘,是也。北門濱淮路斷不通,城內小城周圍三百二十步,合堂瓦殿,南壁不開,兩頭長屋脊出南北,南擬背曰:西區。城內石山順淮面陽,開東向殿,飛檐、鴟尾、青隙、丹墀、榱題、桷椽多諸古法,閣殿上柱高城丈餘五,牛屎為泥牆壁,青光、回度曲掖、綺牖、紫窗、椒房、嬪媵,無別宮,觀路寢永巷,共在殿上。臨踞東軒,徑與下語子弟、臣侍皆不得上,屋有五十餘,丘連甍接,棟檐宇如承神祠鬼塔,小大八廟,層台重榭,狀似佛剎,郭無市里,邑寡人居海岸,蕭條非生民所處,而首渠以永安養國十世,豈久存哉。 宋 武帝永初二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宋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南夷林邑國,高祖永初二年,林邑王范陽邁遣使貢獻,即加除授。按《南齊書·林邑傳》:南夷林邑國,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北連九德,秦時故林邑縣也。漢末稱王。晉太康五年始貢獻。宋永初元年,林邑王范楊邁初產,母夢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麗。中國謂紫磨金,夷人謂之楊邁,故以為名。楊邁死,子咄立,慕其父,復改名楊邁。林邑有金山,金汁流出於浦。事尼乾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 文帝元嘉 年,林邑侵日南、九德諸郡。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太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眾欲討之,聞有代,乃止。 按《梁書·林邑傳》:宋永初二年,遣使貢獻,以楊邁為林邑王。楊邁死,子咄立,慕其父,復曰楊邁。其國俗:居處為閣,名曰於闌,門戶皆北向;書樹葉為紙;男女皆以橫幅吉貝繞腰以下,謂之干縵,亦曰都縵;穿耳貫小鐶;貴者著革屣,賤者跣行。自林邑、扶南以南諸國皆然也。其王著法服,加瓔珞,如佛像之飾。出則乘象,吹螺擊鼓,罩吉貝傘,以吉貝為幡旗。國不設刑法,有罪者使象踏殺之。其大姓號婆羅門。嫁娶必用八月,女先求男,由賤男而貴女也。同姓還相婚姻,使婆羅門引婿見婦,握手相付,咒曰吉利吉利,以為成禮。死者焚之中野,謂之火葬。其寡婦孤居,散發至老。國王事尼乾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元嘉初,楊邁侵暴日南、九德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欲討之,聞有代乃止。 元嘉七年七月甲寅,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八年,林邑入寇。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七年,楊邁遣使自陳與交州不睦,求蒙恕宥。八年,又遣樓船百餘寇九德,入四會浦口,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討,攻區粟城不剋,引還。 按《梁書·林邑傳》:八年,又寇九德郡,入四會浦口,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帥兵赴討,攻區粟城不剋,乃引還。爾後頻年遣使貢獻,而寇盜不已。 元嘉十年五月,林邑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林邑欲伐交州,借兵於扶南王,扶南不從。十年,楊邁遣使上表獻方物,求領交州,詔答以道遠,不許。 元嘉十一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五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六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八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二十三年夏六月,交州刺史檀和之伐林邑國,剋之。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元嘉十二、十五、十六、十八年,頻遣貢獻,而寇盜不已,所貢亦陋薄。太祖忿其違傲,二十三年,使龍驤將軍、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遣太尉府振武將軍宗愨受和之節度。和之遣府司馬蕭景憲為前鋒,愨仍領憲軍副。楊邁聞將見討,遣使上表,求還所略日南民戶,奉獻國珍。太祖詔和之:楊邁果有款誠,許其歸順。其年二月,軍至朱梧戍,遣府戶曹參軍日南太守姜仲基、前部賊曹參軍蟜弘民隨傳詔畢願、高精奴等宣揚恩旨,楊邁執仲基、精奴等二十八人,遣弘民反命,外言歸款,猜防愈嚴。景憲等乃進軍向區粟城,楊邁遣大帥范扶龍大戍區粟,又遣水步軍徑至。景憲破其外救,盡銳攻城。五月,剋之,斬扶龍大首,獲金銀雜物不可勝計。乘勝追討,即剋林邑,楊邁父子並挺身奔逃,所獲珍異,皆是未名之寶。上嘉將帥之功,詔曰:林邑介恃遐險,久稽王誅。龍驤將軍、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思略經濟,稟命攻討,萬里推鋒,法命肅齊,文武畢力,潔已奉公,以身率下,故能立勛海外,震服殊俗。宜加褒飾,參管近侍,可黃門侍郎,領越騎校尉、行建武將軍。龍驤司馬蕭景憲協贊軍首,勤捷顯著,總勒前驅,剋殄巢穴,必能威服荒夷,撫懷民庶。可持節、督交州、廣州之鬱林、寧浦二郡諸軍事、建威將軍、交州刺史。龍驤司馬童林之、九真太守傅蔚祖戰死,並贈給事中。 按《沈演之傳》:上欲伐林邑,朝臣不同,廣州刺史陸 徽與演之贊成上意。及平,賜群臣黃金、生口、銅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上謂之曰:廟堂之謀,卿參其力,平此遠夷,未足多建茅土。廓清京都,鳴鸞東岱,不憂河山不開也。按《宗愨傳》: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愨自奮請行。義恭舉愨有膽勇,乃除震武將軍,為安西參軍蕭景憲軍副,隨交州刺史檀和之圍區粟城。林邑遣將范毗沙達來救區粟,和之遣偏軍拒之,為賊所敗。又遣愨,愨乃分軍為數道,偃旗潛進,討破之,拔區粟,入象浦。林邑王范楊邁傾國來拒,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士卒不能當。愨曰:吾聞獅子威服百獸。乃制其形,與象相禦,象果驚奔,眾因潰散,遂剋林邑。收其異寶雜物,不可勝計。 按《梁書·林邑傳》:元嘉二十三年,使交州刺史檀和之、振武將軍宗愨伐之。和之遣司馬蕭景憲為前鋒,楊邁聞之懼,欲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還所略日南民戶,其大臣毒僧達諫止之,乃遣大帥范扶龍〈《宋書》作范扶龍大〉戍其北界區栗〈《宋書》作粟〉城。景憲攻城,剋之,斬扶龍首,獲金銀雜物,不可勝計。乘勝徑進,即剋林邑。楊邁父子並挺身逃奔。獲其珍異,皆是未名之寶。又銷其金人,得黃金數十萬斤。和之後病死,見胡人為祟。按《水經注》:元嘉中,檀和之徵林邑,其王楊邁舉國夜奔,竄山藪,據其城邑,收寶巨億。軍還之後,楊邁歸國,家國荒殄,時人靡存。躊躇崩擗,憤絕復甦。即以元嘉二十三年死。初,楊邁母懷身,夢人鋪楊邁金席,與其兒落金席上,光色起昭晰艷曜,華俗謂上金為紫磨金夷,俗謂上金為楊邁金,父胡達死,襲王位,能得人情,自以靈夢為國祥,慶其太子初名咄,後楊邁死,咄年十九代立,慕先君之德,復名楊邁,昭穆二世父子,共名知林邑之將亡矣。 武帝孝建二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世祖孝建二年,林邑又遣長史范龍跋奉使貢獻,除龍跋揚武將軍。 大明二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大明二年,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長史范流奉表,獻金銀器及香布諸物。 明帝泰豫元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南齊 武帝永明九年,林邑范當根純遣使入貢,始封安南將軍林邑王。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按《南史·齊武帝本紀》:永明九年五月,林邑國獻金簟。 按《南齊書·林邑傳》:孝建二年,始以林邑長史范龍跋為揚武將軍。楊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號。夷人范當根純攻奪其國,篡位為王。永明九年,遣使貢獻金簟等物。詔曰:林邑蠢爾介在遐外,世服王化。當根純乃誠懇款到,率其僚職,遠績克宣,良有可嘉。宜沾爵號,以弘休澤。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范楊邁子孫范諸農率眾人攻當根純,復得本國。 永明十年,以范諸農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明帝建武二年,進范諸農號鎮南將軍。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永泰元年,以范諸農子文款為林邑王。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永泰元年,諸農入朝,海中遭風溺死,以其子文款為假節、都督緣海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晉建興中,日南夷帥范稚奴文數商賈,見上國制度,教林邑王范逸起城池樓殿。王服天冠如佛冠,身被香纓絡。國人兇悍,習山川,善斗。吹海蠡為角。人皆裸露。四時暄暖,無霜雪。貴女賤男,謂師巫為婆羅門。群從相姻通,婦先遣聘求婿。女嫁者,迦藍衣橫幅合縫如井闌,首戴花寶。婆羅門牽婿與婦握手相付,咒願吉利。居喪剪髮,謂之孝。燔屍中野以為葬。遠界有靈鷲鳥,知人將死,集其家食死人肉盡,飛去,乃取骨燒灰投海中水葬。人色以黑為美,南方諸國皆然。區栗城建八尺表。日影度南八寸。自林邑西南三千餘里,至扶南。 梁 武帝天監九年,林邑遣使獻白猴,詔封范天凱林邑王。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九年四月,林邑國遣使獻白猴一。按《林邑傳》:宋孝武孝建、大明中,林邑王范神成累遣長史奉表貢獻。明帝泰豫元年,又遣使獻方物。齊永明中,範文贊累遣使貢獻。天監九年,文贊子天凱奉獻白猴,詔曰:林邑王范天凱介在海表,乃心款至,遠脩職貢,良有可嘉。宜班爵號,被以榮澤。可持節、督緣海諸軍事、威南將軍、林邑王。 天監十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天監十一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天監十三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十三年,天凱累遣使獻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貢獻。 普通七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普通七年,王高式勝鎧遣使獻方物,詔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將軍、林邑王。 大通元年三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中大通二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中大通二年,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羅跋摩遣使貢獻,詔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將軍、林邑王。 中大通六年七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隋 文帝開皇 年,林邑遣使入貢。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林邑之先,因漢末交阯女子徵側之亂,內縣功曹子區連殺縣令,自號為王。無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日南人範文因亂為逸仆隸,遂教之築宮室,造器械。逸甚信任,使文將兵,極得眾心。文因間其子弟,或奔或徙。及逸死,國無嗣,文自立為王。其後范佛為晉揚威將軍戴桓所破。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將兵擊之,深入其境。至梁、陳,亦通使往來。其國延袤數千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塼為城,蜃灰塗之,東向戶。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薩婆地歌。其屬官三等:其一曰倫多姓,次歌倫致地,次乙他伽蘭。外官分為二百餘部。其長官曰弗羅,次曰可輪,如牧宰之差也。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璣瓔珞,足躡革屨,時復錦袍。良家子侍衛者二百許人,皆執金裝刀。有弓、箭、刀、槊,以竹為弩,傅毒於矢。樂有琴、笛、琵琶、五弦,頗與中國同。每擊鼓以警眾,吹蠡以即戎。其人深目高鼻,發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躔身。冬月衣袍。婦人椎髻。施葉席。每有婚媾,令媒者齎金銀釧、酒二壺、魚數頭至女家。於是擇日,夫家會親賓,歌舞相對。女家請一婆羅門,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牽女授之。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屍,鼓舞導從,輿至水次,積薪焚之。收其餘骨,王則內金罌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銅罌,沉之于海口;庶人以瓦,送之於江。男女皆截髮,隨喪至水次,盡哀而止,歸則不哭。每七日,然香散花,復哭,盡哀而止。盡七七而罷,至百日、三年,亦如之。人皆奉佛,文字同於天竺。高祖既平陳,乃遣使獻方物,其後朝貢遂絕。 煬帝大業元年四月,大將軍劉方擊林邑,破之。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時天下無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寶者。仁壽末,上遣大將軍劉方為驩州道行軍總管,率欽州刺史寧長真、驩州刺史李暈、開府秦雄步騎萬餘及犯罪者數千人擊之。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戰,方軍不利。方於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梵志悉眾而陣,方與戰,偽北,梵志逐之,至坑所,其眾多陷,轉相驚駭,軍遂亂。方縱兵擊之,大破之。頻戰輒敗,遂棄城而走。方入其都,獲其廟主十八枚,皆鑄金為之,蓋其有國十八葉矣。方班師,梵志復其故地,遣使謝罪,於是朝貢不絕。 按《劉方傳》:仁壽中方授驩州道行軍總管,以尚書右丞李綱為司馬,經略林邑。方遣欽州刺史寧長真、驩州刺史李暈、上開府秦雄以步騎出越常,方親率大將軍張遜、司馬李綱舟師趣比景。高祖崩,煬帝即位,大業元年正月,軍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險,方擊走之。師次闍黎江,賊據南岸立柵,方盛陳旗幟,擊金鼓,賊懼而潰。既渡江,行三十里,賊乘巨象,四面而至。方以弩射象,象中瘡,卻蹂其陣,王師力戰,賊奔於柵,因攻破之,俘馘萬計。於是濟區粟,度六里,前後逢賊,每戰必擒。進至大緣江,賊據險為柵,又擊破之。徑馬援銅柱,南行八日,至其國都。林邑王梵志棄城奔海,獲其廟主金人,污其宮室,刻石紀功而還。士卒腳腫,死者十四五。方在道遇患而卒,帝甚傷惜之,乃下詔曰:方肅承廟略,恭行天討,飲冰遄邁,視險若夷。摧鋒直指,出其不意,鯨鯢盡殪,巢穴咸傾,役不再勞,肅清海外。致身王事,績誠可嘉,可贈上柱國、盧國公。 唐 高祖武德 年,環王遣使獻方物。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南蠻傳》:環王,本林邑也,一曰占不勞,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東西三百里而贏,南北千里。西距真臘霧溫山,南抵奔浪陀州。其南大浦,有五銅柱,山形若倚蓋,西重岩,東涯海,漢馬援所植也。其地冬溫,多霧雨,產虎魄、猩猩獸、結遼鳥。以二月為歲首,稻歲再熟,取檳榔沈為酒,椰葉為席。俗兇悍,果戰鬥,以麝塗身,日再塗再澡,拜謁則合爪頓顙。有文字,喜浮屠道,冶金銀像,大或十圍。呼王為陽蒲逋,王妻為陀陽阿熊,太子為阿長逋,宰相為婆漫地。王所居曰占城,別居曰齊國、曰蓬皮勢。王衣白氎,古貝斜絡臂,飾金琲為纓,鬈髮,戴金華冠如章甫。妻服朝霞,古貝短裙,冠纓如王。王衛兵五千,戰乘象,藤為鎧,竹為弓矢,率象千、馬四百,分前後。不設刑,有罪者使象踐之;或送不勞山,畀自死。隋仁壽中,遣將軍劉芳〈《隋書》方〉伐之,其王范梵志挺走,以其地為三郡,置守令。道阻不得通,梵志裒遺眾,別建國邑。武德中,再遣使獻方物,高祖為設九部樂饗之。 太宗貞觀 年,林邑遣使入獻。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貞觀時,王頭黎獻馴象、鏐鎖、五色帶、朝霞布、火樹,與婆利、羅剎二國使者偕來。林邑其言不恭,群臣請問罪。太宗曰:昔苻堅欲吞晉,眾百萬,一戰而亡。隋取高麗,歲調發,人與為怨,乃死匹夫手。朕敢妄議發兵邪。赦不問。又獻五色鸚鵡、白鸚鵡,數訴寒,有詔還之。頭黎死,子鎮龍立,獻通天犀、雜寶。 貞觀十九年,林邑王范鎮龍被弒,國人立諸葛地為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十九年,摩呵慢多伽獨弒鎮龍,滅其宗,范姓絕。國人立頭黎婿婆羅門為王,大臣共廢之,更立頭黎女為王。諸葛地者,頭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臘。女之王不能定國,大臣共迎諸葛地為王,妻以女。 肅宗至德 年,林邑更號為環王。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永徽至天寶,凡三入獻。至德後,更號環王。 憲宗元和 年,安南都護張舟執環王都統及王子五十九人。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元和初不朝獻,安南都護張舟執其偽驩、愛州都統,斬三萬級,虜王子五十九,獲戰象、舠、鎧。 林邑部匯考二 《林邑記》 《雜記七則》 檳榔樹,大圍丈餘,高十餘丈,皮似青銅,節如斑竹,下本不大,上末不小,遠近為林,千萬若一,森秀無柯,端頂有葉,其葉芾條泒開破,仰望沙沙如彈叢,蕉於竹杪風至,獨動似舉羽扇之掃天葉,下係數房房,綴十數子,家有數百樹,雲疏如墜繩也。 西南遠界有靈鷲,能知吉凶,覘人將死,食屍肉盡乃去。家人取骨燒為灰,投之於水。 飛魚翼如蟬,渠則凌雲沉泳海底。 延袤六十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磚為城,蜃灰塗之,皆開北戶以向日,或東西無定。王範文鑄銅為牛銅屋行宮。 林邑王明達獻金鋼指環。 從林邑往金山三十餘里,遠望金山嵯峨,而赤城照耀,似天澗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蟲豸,細者似蒼蠅,大者若蜂蟬,夜行耀光如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