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邊裔典 · 邊裔典第十四卷

朝鮮部匯考二 宋武帝永初元年秋七月甲辰,詔征東將軍高句麗王高璉,進號征東大將軍。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按《高句麗本傳》:東夷高句麗國,今治漢之遼東郡。高句麗王高璉,晉安帝義熙九年,遣長史高翼奉表獻赭白馬。以璉為使持節都督營州諸軍事、征東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高祖踐阼,詔曰:使持節都督營州諸軍事、征東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璉,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鎮東將軍、百濟王映,並執義海外,遠修貢職。惟新告始,宜荷國休,璉可征東大將軍,映可鎮東大將軍。持節、都督、王、公如故。 永初三年,加高句麗王璉散騎常侍,督平州諸軍事。按《宋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高句麗本傳》云云。 少帝景平元年三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按《宋書·少帝本紀》云云。 景平二年春正月,高麗遣使貢獻。 按《宋書·少帝本紀》云云。按《高句麗本傳》:景平二年,璉遣長史馬婁等,詣闕獻方物,遣使慰勞之。曰:皇帝問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纂戎東服,庸績繼軌,厥惠既彰,款誠亦著,踰遼越海,納貢本朝。朕以不德,忝承鴻緒,永懷先蹤,思覃遺澤。今遣謁者朱邵伯、副謁者王邵子等,宣旨慰勞。其茂康惠政,永隆厥功,式昭往命,稱朕意焉。 文帝元嘉十二年,高麗修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延元年,高麗遣使朝獻。按《高句麗傳》:高句麗者,出於夫餘,自言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為夫餘王閉於室中,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夫餘王棄之與犬,犬不食;棄之與豕,豕又不食;棄之於路,牛馬避之;後棄之野,眾鳥以毛茹之。夫餘王割剖之,不能破,遂還其母。其母以物裹之,置於暖處,有一男破殼而出。及其長也,字之曰朱蒙,其俗言朱蒙者,善射也。夫餘人以朱蒙非人所生,將有異志,請除之,王不聽,命之養馬。朱蒙每私試,知有善惡,駿者減食令瘦,駑者善養令肥。夫餘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給朱蒙。後狩于田,以朱蒙善射,限之一矢。朱蒙矢雖少,殪獸甚多。夫餘之臣又謀殺之。朱蒙母陰知,告朱蒙曰:國將害汝,以汝才略,宜遠適四方。朱蒙乃與烏引、烏違等二人,棄夫餘,東南走。中道遇一大水,欲濟無梁,夫餘人追之甚急。朱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孫,今日逃走,追兵垂及,如何得濟。於是魚鱉並浮,為之成橋,朱蒙得渡,魚鱉乃解,追騎不得渡。朱蒙遂至普述水,遇見三人,其一人著麻衣,一人著衲衣,一人著水藻衣,與朱蒙至紇升骨城,遂居焉,號曰高句麗,因以為氏焉。初,朱蒙在夫餘時,妻懷孕,朱蒙逃後生一子,字始閭諧。及長,知朱蒙為國主,即與母亡而歸之,名之曰閭達,委之國事。朱蒙死,閭達代立。閭達死,子如栗代立。如栗死,子莫來代立,乃征夫餘,夫餘大敗,遂統屬焉。莫來子孫相傳,至裔孫宮,生而開目能視,國人惡之。及長凶虐,國以殘破。宮曾孫位宮亦生而視,人以其似曾祖宮,故名為位宮,高句麗呼相似為位。位宮亦有勇力,便弓馬。魏正始中,入寇遼西安平,為幽州刺史毋丘儉所破。其元孫乙弗利,利子釗,烈帝時與慕容氏相攻擊。建國四年,慕容元真率眾伐之,入自南陝,戰於木底,大破釗軍,乘勝長驅,遂入丸都,釗單馬奔竄。元真掘釗父墓,載其屍,並掠其母妻、珍寶、男女五萬餘口,焚其宮室,毀丸都城而還。自後釗遣使來朝。阻隔寇讎,不能自達。釗後為百濟所殺。世祖時,釗曾孫璉始遣使者安東奉表貢方物,並請國諱,世祖嘉其誠款,詔下帝系名諱於其國,遣員外散騎侍郎李敖拜璉為都督遼海諸軍事、征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郎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訪其方事,云:遼東南一千餘里,東至柵城,南至小海,北至舊夫餘,民戶參倍於前魏時。其地東西二千里,南北一千餘里。民皆土著,隨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土田薄塉,蠶農不足以自供,故其人節飲食。其俗淫,好歌舞,夜則男女群聚而戲,與貴賤之節,然潔淨自喜。其王好治宮室。其官名有謁奢、太奢、大兄、小兄之號。頭著折風,其形如弁,旁插鳥羽,貴賤有差。立則反拱,跪拜曳一腳,行步如走。常以十月祭天,國中大會。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為飾。好蹲踞。食用俎幾。出三尺馬,雲本朱蒙所乘,馬種即果下也。後貢使相尋,歲致黃金二百斤,白銀四百斤。元嘉十三年,高麗國獻方物。是年,魏遣使諭高麗。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十三年六月,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延二年二月壬辰,遣使十餘輩詣高麗、東夷諸國,詔諭之。辛未,平東將軍娥清、安西將軍古弼,率精騎一萬討馮文通,平州刺史元嬰又率遼西將軍會之。文通迫急,求救於高麗,高麗使其大將葛蔓盧以步騎二萬人迎文通。五月乙卯,馮文通奔高麗。戊午,詔散騎常侍封揆使高麗,徵送文通。九月庚戌,高麗不送文通,遣使奉表,稱當與文通俱奉王化。帝以高麗違詔,議將擊之,納樂平王丕計而止。按《高句麗傳》:高麗貢使相尋,歲致黃金二百斤,白銀四百斤。時馮文通率眾奔之,世祖遣散騎常侍封揆詔璉令送文通,璉上書稱當與文通俱奉王化,竟不送。世祖怒,欲往討之。樂平王丕等議待後舉,世祖乃止,而文通亦尋為璉所殺。 元嘉十四年,高麗修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延三年二月乙卯,高麗遣使朝獻。 元嘉十五年,高麗遣使獻方物。是年,高麗殺馮文通。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延四年三月,高麗殺馮文通。元嘉十六年,高麗王璉獻馬八百匹。是年,高麗亦修貢於魏。 按《宋書·文帝本紀》: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高句麗傳》:先是,鮮卑慕容寶治中山,為索虜所破,東走黃龍。義熙初,寶弟熙,為其下馮跋所殺,跋自立為主,自號燕王,以其治黃龍城,故謂之黃龍國。跋死,子弘立,屢為索虜所攻,不能下。太祖世,每歲遣使獻方物。元嘉十二年,賜加除授。十五年,復為索虜所攻,弘敗走,奔高麗北豐城,表求迎接。太祖遣使王白駒、趙次興迎之,並令高麗料理資遣;璉不欲使弘南,乃遣將孫漱、高仇等襲殺之。白駒等率所領七千餘人掩討漱等,生禽漱,殺高仇等二人。璉以白駒等專殺,遣使執送之,上以遠國,不欲違其意,白駒等下獄,見原。璉每歲遣使。十六年,太祖欲北討,詔璉送馬,璉獻馬八百匹。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延五年十有一月,高麗遣使朝獻。 元嘉十八年,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二十年,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二十八年冬十月癸亥,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以上俱《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三十年十一月丙寅,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武帝本紀》云云。 武帝孝建二年十月辛亥,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本紀》云云。按《高句麗傳》:世祖孝建二年,璉遣長史董騰,奉表慰國哀再周,並獻方物。 大明二年十一月乙未,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按《高句麗傳》:大明三年,又獻肅慎氏楛矢石砮。 大明五年秋七月丁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明六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高宗文成帝本紀》:和平三年三月甲申,高麗遣使朝獻。 大明七年六月戊申,高麗國遣使獻方物。七月乙亥,征東大將軍高麗王高璉,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按《高句麗傳》:七年,詔曰:使持節、散騎常侍、督平營二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璉,世事忠義,作藩海外,誠系本朝,志剪殘險,通譯沙表,克宣王猷。宜加褒進,以旌純節。可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持節、常侍、都督、王、公如故。太宗泰始、後廢帝元徽中,貢獻不絕。 明帝泰始元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高麗事。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六年三月丁丑,高麗遣使朝獻。 泰始二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高麗事。按《魏書·顯祖本紀》:天安元年三月,高麗遣使朝獻。 泰始三年,高麗入貢。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三年十一月,高麗獻方物。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元年二月,高麗遣使朝貢。九月壬子,高麗遣使朝獻。 泰始四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二年四月,高麗遣使朝獻。 泰始五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三年二月,高麗遣使朝獻。 泰始六年,高麗入貢。是年,高麗亦納貢於魏。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六年十一月,高麗獻方物。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四年二月,高麗遣使朝獻。泰始七年,魏選女於高麗,以魏主崩而止。是年,高麗民奴久等相率降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顯祖本紀》亦不載。按《高句麗本傳》:文明太后以顯祖六宮末備,敕璉令薦其女。璉奉表,雲女已出嫁,求以弟女應旨,朝廷許焉。乃遣安樂王真、尚書李敷等,至境送幣。璉惑其左右之說,雲朝廷昔與馮氏婚姻,未幾而滅其國,殷鑑不遠,宜以方便辭之。璉遂上書,妄稱女死。朝廷疑其矯詐,又遣假散騎常侍程駿切責之,若女審死者,聽更選宗淑。璉云:若天子恕其前愆,謹當奉詔。會顯祖崩,乃止。按《高祖本紀》:文帝延興元年九月,高麗民奴久等相率來降,各賜田宅。〈此即皇興五年文帝改元〉 泰豫元年,高麗國入貢。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泰豫元年十一月,高麗獻方物。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二年二月壬子,高麗國遣使朝貢。七月辛丑,高麗國遣使朝貢。八月丙辰,百濟國遣使奉表請伐高麗。 後廢帝元徽元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三年二月戊申,高麗國遣使朝貢。八月己酉,高麗國遣使朝獻。元徽二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四年三月丁亥,高麗國遣使朝貢。七月庚午,高麗國遣使朝獻。元徽三年冬,高麗入貢。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三年十一月,高麗獻方物。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五年春二月庚子,高麗國遣使朝獻。秋八月丁卯,高麗國遣使朝獻。 元徽四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春二月,高麗國遣使朝貢。秋七月,高麗國遣使朝貢。九月,高麗國遣使朝獻。 順帝升明元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宋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元年二月癸未,高麗國遣使朝獻。九月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升明二年十二月戊子,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順帝本紀》云云。 升明三年,高麗修貢於魏。 按《宋書》:是年,禪位於齊,高麗事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三年三月戊午,高麗國遣使朝獻。九月庚申,高麗國遣使朝獻。 南齊 高帝建元二年,進高麗王將軍號。魏遣使讓高麗。 按《南齊書·太祖高帝本紀》:建元二年四月丙寅,進高麗王樂浪公高璉號驃騎大將軍。按《高麗本傳》:東夷高麗國,西與魏虜接界。宋末,高麗王樂浪公高璉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太祖建元元年,進號驃騎大將軍。〈按《本紀》作二年,《傳》作元年,存參。〉 按《魏書·高句麗傳》:高祖時,貢獻倍前,其報賜亦稍加焉。時光州于海中得璉所遣,詣蕭道成,使餘奴等,高祖詔責璉曰:道成親殺其君,竊號江左,朕方欲興滅國於舊邦,繼絕世於劉氏。而卿越境外交,遠通篡賊,豈是藩臣守節之義。今不以一過掩卿舊款,即送還藩,其感恕思愆,祗承明憲,輯寧所部,動靜以聞。建元三年十二月丁亥,高麗國遣使朝貢。 按《南齊書·太祖本紀》云云。按《高麗本傳》:三年,遣使貢獻。 武帝永明二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八年冬十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明三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九年五月,高麗國遣使朝貢。十月,高麗國遣使朝貢。永明四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年四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明六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二年二月壬戌,高麗國遣使朝貢。四月,高麗國遣使朝貢。閏九月乙丑,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明七年,遣使使魏。是年,高麗亦納貢於魏。魏元會,與高麗使相次。 按《南齊書·世祖本紀》不載。按《高麗傳》:乘舶汎海,使驛常通,亦使魏虜,然強盛不受制。虜置諸國使邸,齊使第一,高麗次之。永明七年,平南參軍顏幼明、冗從僕射劉思斆使虜。虜元會,與高麗使相次。幼明謂偽主客郎裴叔令曰:我等御命上華,來造卿國。所為抗敵,在乎一魏。自餘外夷,理不得望我鑣塵。況東夷小貊,臣屬朝廷,今日乃敢與我躡踵。思斆謂偽南部尚書李思沖曰:我聖朝處魏使,未嘗與小國列,卿亦應知。思沖曰:實如此。但主副不得升殿耳。此間坐起甚高,足以相報。思斆曰:李道固昔使,正以衣冠致隔耳。魏國必纓冕而至,豈容見黜。幼明又謂虜主曰:二國相亞,唯齊與魏。邊境小敵,敢躡臣蹤。高麗俗服窮褲,冠折風一梁,謂之幘。知讀《五經》。使人在京師,中書郎王融戲之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頭上定是何物。答曰:此即古弁之遺像也。高璉年百餘歲卒。〈按:璉死在永明九年。〉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三年二月壬午,高麗國遣使朝獻。六月,高麗國遣使朝貢。十月甲申,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明八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四年秋七月丙辰,高麗國遣使朝貢。九月壬戌,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明九年,高麗納貢於魏。是年,高麗王璉死。魏高祖為之舉哀。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五年五月乙卯,高麗國遣使朝獻。九月壬午,高麗國遣使朝獻。十二月,帝為高麗王璉舉哀於行宮。按《高句麗傳》:太和十五年,璉死,年百餘歲。高祖舉哀於東郊,遣謁者僕射李安上策贈車騎大將軍、太傅、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諡曰康。 按《朝鮮史略》:高句麗長壽王薨,在位七十九年,太孫羅雲立是為文咨王。〈齊永明九年〉 永明十年,魏以高麗長壽王璉孫羅云為其國王。是年,高麗朝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六年三月辛巳,以高麗王璉孫云為其國王。是月,高麗國遣使朝貢。六月己丑,高麗國遣使朝貢。八月辛卯,高麗國遣使朝獻。十月丙午,高麗國遣使朝獻。按《高句麗傳》:太和十五年,王璉死,年百餘歲。高祖又遣大鴻臚拜璉孫雲使持節、都督遼海諸軍事、征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郎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賜衣冠服物車旗之飾,又詔雲遣世子入朝,令及郊丘之禮。雲上書辭疾,惟遣其從叔升於隨使詣闕,嚴責之。自此歲常貢獻。〈按《傳》:璉死,雲立,俱作一年,今從《本紀》故二年分載之。〉永明十一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七年六月戊申,高麗國遣使朝獻。 廢帝隆昌元年,封高麗王為大將軍。是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隆昌元年,以高麗王樂浪公高云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高麗王、樂浪公。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八年春正月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秋七月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 明帝建武二年,高麗朝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九年二月,高麗國遣使朝獻。五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泰元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十有二年八月壬戌,高麗國遣使朝獻。 廢帝永元元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高祖本紀》亦不載。按《世宗宣武帝本紀》:太和二十有三年五月丙子朔,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元二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景明元年八月乙未,高麗國遣使朝貢。 永元三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南齊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景明二年正月辛酉,高麗國遣使朝獻。十二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梁 梁武帝天監元年四月戊辰,車騎將軍高句麗王高 雲進號車騎大將軍。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高句麗本傳》:高句麗者,其先出自東明。東明本北夷櫜離王之子。離王出行,其侍兒於後任娠,離王還,欲殺之。侍兒曰:前見天上有氣如大雞子,來降我,因以有娠。王囚之,後遂生男。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氣噓之,不死。王以為神,乃聽收養。長而善射,王忌其猛,復欲殺之。東明乃奔走,南至淹滯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乘之得渡,至夫餘而王焉。其後支別為句麗種也。其國,漢之元菟郡也。在遼東之東,去遼東千里。漢、魏世,南與朝鮮、穢貊,東與沃沮,北與夫餘接。漢武帝元封四年,滅朝鮮,置元菟郡,以高句麗為縣以屬之。句麗地方可二千里,中有遼山,遼水所出。其王都於丸都之下,多大山深谷,無原澤,百姓依之以居,食澗水。雖土著,無良田,故其俗節食。好治宮室,於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又祠零星、社稷。人性凶急,喜寇鈔。其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鄒加、主簿、優台、使者、皂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級。言語諸事,多與夫餘同,其性氣、衣服有異。本有五族,有消奴部、絕奴部、慎奴部、灌奴部、桂婁部。本消奴部為王,微弱,桂婁部代之。漢時賜衣幘、朝服、鼓吹,常從元菟郡受之。後稍驕,不復詣郡,但於東界築小城以受之,至今猶名此城為幘溝婁。溝婁者,句麗名城也。其置官,有對盧則不置沛者,有沛者則不置對盧。其俗喜歌舞,國中邑落男女,每夜群聚歌戲。其人潔清自喜,善藏釀,跪拜申一腳,行步皆走。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明。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自飾。大加、主簿頭所著似幘而無後;其小加著折風,形如弁。其國無牢獄,有罪者,則會諸加評議殺之,沒入妻子。其俗好淫,男女多相奔誘。已嫁娶,便稍作送終之衣。其死葬,有槨無棺。好厚葬,金銀財幣盡於送死。積石為封,列植松柏。兄死妻嫂。其馬皆小,便登山。國人尚氣力,便弓矢刀矛。有鎧甲,習戰鬥,沃沮、東穢皆屬焉。王莽初,發高麗兵以伐胡,不欲行,彊迫遣之,皆亡出塞為寇盜。州郡歸咎於句麗侯騶,嚴尤誘而斬之,王莽大悅,更名高句麗為下句麗,當此時為侯矣。光武八年,高句麗王遣使朝貢,始稱王。至殤、安之間,其王名宮,數寇遼東,元菟太守蔡風討之不能禁。宮死,子伯固立。順、和之間,複數犯遼東寇抄。靈帝建寧二年,元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虜數百級,伯固乃降屬遼東。公孫度之雄海東也,伯固與之通好。伯固死,子伊夷摸立。伊夷摸自伯固時已數寇遼東,又受亡胡五百餘戶。建安中,公孫康出軍擊之,破其國,焚燒邑落,降胡亦叛伊夷摸,伊夷摸更作新國。其後伊夷摸復擊元菟,元菟與遼東合擊,大破之。伊夷摸死,子位宮立。位宮有勇力,便鞍馬,善射獵。魏景初二年,遣太傅司馬宣王率眾討公孫淵,位宮遣主簿、大加將兵千人助軍。正始三年,位宮寇西安、嘉平。五年,幽州刺史毋丘儉將萬人出元菟討位宮,位宮將步騎二萬人逆軍,大戰於沸流。位宮敗走,儉軍追至峴,懸車束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斬首虜萬餘級。位宮單將妻息遠竄。六年,儉復討之,位宮輕將諸加奔沃沮,儉使將軍王頎追之,絕沃沮千餘里,到肅慎南界,刻石紀功;又到丸都山,銘不耐城而還。其後,復通中夏。晉永嘉亂,鮮卑慕容廆據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句麗王乙弗利頻寇遼東,廆不能制。弗利死,子劉代立。康帝建元元年,慕容廆子晃率兵伐之,劉與戰,大敗,單馬奔走。晃乘勝追至丸都,焚其宮室,掠子女五萬餘口以歸。孝武太元十年,句麗攻遼東、元菟郡,後燕慕容垂遣弟農伐句麗,復二郡。垂死,子寶立,以句麗王安為平州牧,封遼東、帶方二國王。安始置長史、司馬、參軍官,後略有遼東郡。至孫高璉,晉安帝義熙中,始奉表通貢職,歷宋、齊並授爵位,年百餘歲死。子云,齊隆昌中,以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征東大將軍、樂浪公。高祖即位,進雲車騎大將軍。〈高麗遠祖之事諸史凡再三見然大同小異總皆得於傳聞姑並存之〉天監三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元年夏四月辛卯,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四年,魏敕高麗國,無失常貢。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高句麗傳》:正始中,世祖於東堂引見其使芮悉弗,悉弗進曰:高麗系誠天極,累葉純誠,地產土毛,無愆王貢。但黃金出自夫餘,珂則涉羅所產。今夫餘為勿吉所逐,涉羅為百濟所並,國王臣雲惟繼絕之義,悉遷於境內。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實兩賊是為。世宗曰:高麗世荷上將,專制海外,九夷黠虜,實得征之。瓶罄,罍,恥誰之咎也。昔方貢之愆,責在連率。卿宜宣朕旨於卿王,務盡威懷之略,揃披害群,輯寧東裔,使二邑還復舊墟,土毛無失常貢也。 天監五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三年九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天監六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四年冬十月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七年,進高麗王雲官號。是年,高麗入貢於魏。按《梁書·高祖本紀》:七年二月,以高麗王云為撫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按《高句麗本傳》:詔曰:高麗王樂浪郡公雲,乃誠款著,貢驛相尋,宜隆秩命,式弘朝典。可撫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持節、常侍、都督、王並如故。 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元年十有二月丙子,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八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二年五月,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九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三年六月閏月己亥,高麗國遣使朝貢。十有二月己卯,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十一年,高麗遣使納貢。是年,高麗亦納貢於魏。按《梁書·高祖本紀》:天監十一年二月庚申,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魏書·世宗本紀》:延昌元年五月,高麗國遣使朝獻。天監十二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延昌二年春正月戊戌,高麗國遣使朝獻。夏五月,高麗國遣使朝獻。冬十有二月,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十三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世宗本紀》:延昌三年十有一月甲戌,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十四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肅宗本紀》:延昌四年冬十月壬午,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十五年夏四月丁未,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梁書·高祖本紀》云云。 天監十六年,高麗納貢於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肅宗本紀》:熙平二年夏四月甲午,高麗國遣使朝獻。 天監十七年,高麗王雲死,子安立。是年,納貢於魏。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按《高句麗傳》:天監十七年,雲死,子安立。〈按《魏書》及《史略》作十八年。〉 按《魏書·肅宗本紀》:神龜元年二月戊申,高麗國遣使朝獻。五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天監十八年,高麗王雲死,魏以其世子安為其國王。按《梁書》不載。按《魏書·肅宗本紀》云云。按《高句麗傳》:神龜中,雲死,靈太后為舉哀於東堂,遣使策贈車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又拜其世子安為安東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 按《朝鮮史略》:高句麗文咨王薨,在位二十九年。太子興安王立,〈梁天監十八年〉是為安藏王。 普通元年,高麗入貢,詔其世子安襲爵。是年,高麗使者回國海中,為魏所獲。 按《梁書·高祖本紀》:普通元年正月庚子,高麗國遣使獻方物。二月癸丑,以高麗王世子安為寧東將軍、高麗王。 按《魏書·高句麗傳》:正光初,光州又于海中執得蕭衍所授安寧東將軍衣冠劍佩,及使人江法盛等,送於京師。 普通七年,高麗獻方物。是年,高麗王安死,子延立。按《梁書·高祖本紀》:普通七年三月乙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高句麗本傳》:七年,安卒,子延立,遣使貢獻,詔以延襲爵。 按《朝鮮史略》:興安王在位十三年薨,弟寶延立。〈按安在位 十三年而後薨,是為梁中大通三年,茲因正史所載,故附於此 〉大通元年十一月,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高祖本紀》云云。 中大通四年,高麗獻方物。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通四年十一月,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魏書·出帝本紀》:太昌元年六月丙寅,高麗國遣使朝貢。乙酉,高麗國遣使朝貢。 中大通五年,魏加高麗王延官號。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按《高句麗傳》:出帝初,詔加延使持節、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賜衣冠服物車旗之飾。 中大通六年,高麗獻方物。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按《高句麗傳》:中大通六年,奉表獻方物。 按《魏書·出帝本紀》:永熙三年四月丙子,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元年,高麗國獻方物。是年,亦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同元年二月辛丑,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高麗國遣使朝貢。大同二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天平三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三年,高麗納貢於東魏,魏加高麗王大將軍。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天平四年,高麗國遣使朝貢。按《高句麗傳》:天平中,詔加延侍中、驃騎大將軍,餘悉如故。延死,子成立。訖於武定末,其貢使無歲不至。〈按:延死,成立。《梁書》在太清二年,《史略》延在位十五年,《梁書》近是,疑《魏書》之訛也〉大同四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元象元年秋七月己亥,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五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興和元年三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六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興和二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七年,高麗國獻方物。是年,亦納貢於魏。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同七年二月乙亥,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興和三年,高麗國遣使朝貢。大同八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興和四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九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元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十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二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大同十一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三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中大同元年,高麗納貢於東魏。是年,復納貢於西魏。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四年十一 月,高麗國遣使朝貢。按《周書·太祖本紀·西魏大統十二年》不載。按《周書·高麗傳》:高麗者,其先出於夫餘。自言始祖曰朱蒙,河伯女感日影所孕也。朱蒙長而有材略,夫餘人惡而逐之。土於紇斗骨城,自號曰高句麗,仍以高為氏。其孫莫來漸盛,擊夫餘而臣之。莫來裔孫璉,始通使於後魏。其地,東至新羅,西渡遼水二千里,南接百濟,北鄰靺鞨千餘里。治平壤城。其城,東西六里,南臨浿水。城內唯積糧儲器備,寇賊至日,方入固守。王則別為宅於其側,不常居之。其外有國內城及漢城,亦別都光,復有遼東、元菟等數十城,皆置官司,以相統攝。大官有大對盧,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烏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屬、仙人並褥薩凡十三等,分掌內外事焉。其大對盧,則以彊弱相凌,奪而自為之,不由王之署置也。其刑法:謀反及叛者,先以火焚爇,然後斬首,籍沒其家;盜者,十餘倍徵贓;若貧不能備,及負公私債者,皆聽評其子女為奴婢以償之。丈夫衣同袖衫、大口褲、白韋帶、黃革履。其冠曰骨蘇,多以紫羅為之,雜以金銀為飾。其有官品者,又插二鳥羽於其上,以顯異之。婦人服裙襦,裾袖皆為襈。書籍有《五經》、《三史》、《三國志》、《晉陽秋》。兵器有甲、弩、弓、矢、戟、槊、矛、鋋。賦稅則絹布及粟,隨其所有,量貧富差等輪之。土田塉薄,居處節儉。然尚容止。多詐偽,言辭鄙穢,不簡親疏,乃至同川而浴,共室而寢。風俗好淫,不以為愧。有游女者,夫無常人。婚娶之禮,略無財幣,若受財者,謂之賣婢,俗甚恥之。父母及夫喪,其服制同於華夏。兄弟則限以三月。敬信佛法,尤好淫祀。又有神廟二所:一曰夫餘神,刻木作婦人之像;一曰登高神,雲是其始祖夫餘神之子。並置官司,遣人守護。蓋河伯女與朱蒙雲。璉五世孫成,大統十二年,遣使獻其方物。 太清元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五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太清二年三月甲辰,撫東將軍高麗王高延卒,以其子為寧東將軍、高麗王、樂浪公。 按《梁書·高祖本紀》云云。按《高句麗傳》:太清二年,延卒,詔以其子襲延爵位。 按《朝鮮史略》:高句麗王寶延薨,在位十五年。是為安原王太子平成立。〈按《史略》:延薨,成立,當在大同十一年。茲因《正史》所載,故附於此。〉太清三年,高麗納貢於東魏。 按《梁書》不載。按《魏書·孝靜帝本紀》:武定七年,高麗國遣使朝貢。 簡文帝大寶元年,北齊文宣帝即位,高麗納貢於齊。按《梁書》不載。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元年九月 癸丑,以領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麗王成為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王、公如故。是年,高麗遣使朝貢。 大寶二年,高麗納貢於齊。 按《梁書》不載。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二年,高麗遣使朝貢。 敬帝紹泰元年,高麗入貢於齊。 按《梁書》不載。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六年,高麗遣使朝貢。 陳 武帝永定三年,高麗平成王薨,子陽城立。 按《陳書·本紀》不載。按《朝鮮史略》:在位十五年,薨,太子陽城立,〈陳永定三年〉是為平原王。 文帝天嘉元年,北齊以高麗世子湯為高麗王。 按《陳書》不載。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乾明元年,以高麗世子湯為使持節、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天嘉二年十一月乙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文帝本紀》云云。 天嘉三年閏二月己酉,以高句麗王高湯為寧東將軍。 按《陳書·文帝本紀》云云。 天嘉五年,高麗納貢於齊。 按《陳書》不載。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三年,高麗遣使朝貢。 天嘉六年,高麗納貢於齊。 按《陳書》不載。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元年,高麗遣使朝貢。 天康元年十二月甲子,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廢帝本紀》云云。 宣帝太建二年十一月辛酉,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按是 年一本作大建。〉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五年,高麗納貢於齊。 按《陳書》不載。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四年,高麗遣使朝貢。 太建六年正月,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九年,北周拜高麗王湯為高麗王。 按《陳書》不載。按《北周·高祖武帝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成死,子湯立。建德六年,湯又遣使來貢。高祖拜湯為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遼東郡開國公、遼東王。 後主至德三年十二月癸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後主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