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第六講 孟子的辯論文
一
就古典散文說,辯論文具有悠久的傳統。早在先秦時代已經產生了大量優秀的辯論文。孟子就是傑出的辯論文作家之一,在他的書里所包含的一些辯論文的寫作技巧,還是值得我們借鑑的。談孟子辯論文的寫作技巧,就得接觸到孟子人生觀的深度和他包羅生活現象的廣度。先就人生觀說,結合孟子的辯論來看,確有高出於當時一般的遊說之士的地方。
二
孟子所處的戰國時代,是中國歷史上的百家爭鳴時代。當時的縱橫家像蘇秦、張儀那一班人,就是非常講究辯論的技巧,靠遊說各國君主來取得富貴的。孟子在當時也以擅長辯論著名。他的學生公都子問他:「外人皆稱夫子好辯,敢問何也?」(《滕文公下》)可是孟子的愛好辯論跟縱橫家不同。縱橫家的遊說目的在於為個人取得富貴,只要能達到這個目的,他可以提出完全相反的主張:一會兒主張合縱,要聯合南北的六國來抵抗西方的強秦;一會兒主張連橫,要拆散六國的聯合,使東方各國走投降秦國的路。一個人講的話可以前後反覆,只是為了要取得個人的富貴。孟子完全不是這樣,他的辯論不是為了要取得個人的富貴,而是要宣傳他那一套主張,所以他的辯論是有一個中心的,就是他所提倡的「仁義」,這個中心是始終不變的。為了宣傳這種主張,他奔走遊說。要是國君不能接受他這種主張並推行到政治方面去,那麼即使用優厚的俸祿、崇高的地位來供養他、尊崇他,他也不干。就這方面說,孟子是遠遠地超出於那些追求利祿的說客的。
由於這一個根本的不同,所以孟子跟當時那些說客講究辯論的技巧也是不同的。那些說客講究的是一套遊說的本領,怎樣揣摩國君的心理,研究當前的形勢,懂得他要遊說的國君愛好什麼,害怕什麼,然後用種種方法來打動他,有時利誘,有時威脅,從而說服對方取得個人的富貴。孟子是為了宣傳自己的學說而辯論,所以他除了研究對方的心理以外,更重要的是對於自己的學說所下的工夫,那就是他所說的「知言」和「養氣」。「知言」是就了解對方說的,「養氣」是就自己對所宣傳的學說的實踐說的,而後者尤其重要。孟子的學生公孫丑問他:「夫子惡乎長(老師擅長什麼)?」孟子說:「吾知言,吾善養吾浩然之氣。」「知言」和「養氣」就是孟子對辯論所做的基本功夫。
什麼叫「知言」?孟子說:「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聖人復起,必從吾言矣!」(《公孫丑上》)他把那些不正確的話分做四種:詖辭就是偏在一邊的話,對於這些話就要知道他受了什麼東西的蒙蔽,使他看不到真相。對於這種話,辯論時就要解除他所受的蒙蔽,那他自然會看到真相了。淫辭就是誇大得過分的話,對於這些話要知道他迷陷在什麼地方,辯論時要解除他這種迷陷。邪辭就是違反正理的話,對於這種話,要知道他在什麼地方離開了正理,然後引導他回到正理上去。遁辭是明知不對卻給自己掩飾的話,對於這種話就要揭穿他的掩飾,使他辭窮理屈。孟子對於不正確的話這種分法是否恰當,他的所謂正理是否正確,在這裡不討論。值得注意的是,對各種不正確的話能夠這樣進行分析,研究它所以造成錯誤的原因,從而針對這種原因來做說服工作,用這種方法來進行辯論還是可取的。孟子這樣分析各種不正確的言論,是本於他的一種認識。他認為錯誤的言論是從錯誤的思想認識來的,而這種錯誤的思想認識會造成種種危害,不論在行政上、在事務上。所以他的辯論不是為了爭強鬥勝,是要糾正當時人各種思想上的錯誤——當然是他所認為的錯誤——從而避免這種錯誤思想所造成的危害。所以他說:「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他把他的辯論作為救世的事業,所以說:「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滕文公下》)他要用他的辯論來反對邪說,來糾正人們的錯誤認識,他把這種工作比做大禹的治洪水。把辯論的工作提到這樣高度來認識,是跟他要用「仁義」來救世的人生觀密切結合著的。這遠遠不是說客所能比擬的。
孟子既認為辯論是「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的工作,也就是成為宣傳真理(當然是孟子所認為的真理)的救世工作,那麼對於自己所宣傳的學說就得身體力行,也就是自己得先實踐起來,這便是孟子所說的「養氣」。孟子講的養氣,帶有神秘色彩,那是哲學上的問題,這裡可以不論。我們講他把「養氣」作為辯論的基本工作,跟「知言」相配合。「知言」是對別人所做的功夫,「養氣」是對自己所做的功夫,孟子是在這兩種功夫的基礎上來進行辯論的。孟子解釋「養氣」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公孫丑上》)這是說,他所養的氣是跟正義和正道配合的,沒有正義和正道,就會泄氣。因此要一言一動都合於義,這才能培養這種氣;並不是偶然做了一件事是合於義的,便可以裝作自己樣樣正確。只要做了內心不安的事,就泄氣了。可見所謂「養氣」,就是他對於自己所認為的真理的實踐功夫。自己的一言一動,都符合自己所認為的真理,這樣就培養成一種強烈的正義感。看到了壞事,自己的正義感就逼著自己出來說話,那時說的話自然理直氣壯。要是自己做了壞事,那麼看到別人做壞事就沒有勇氣批評,就泄氣了。孟子的所謂「養氣」,大體上就是這個意思。做好了這步功夫,培養好了強烈的正義感,才能夠對於錯誤的言論行動進行猛烈的勇敢的批評,這種批評也才能具有說服力。
在「知言」「養氣」的基礎上進行辯論,為了宣傳他所認為的真理,為了救世而進行辯論,從這裡我們看到他的人生觀高出於當時一般的說客。再看他的辯論。他跟齊宣王辯論的時候,對齊國的情況、齊國的歷史很熟悉,甚至對齊宣王的生活小事,像看到一頭牽去宰殺的牛在發抖,齊宣王有些不忍,要赦了它,孟子都知道。這說明他非常熟悉統治階級的生活。他在辯論中,經常引經據典,像引《詩經》、《書經》中的話,引孔子的話,還經常引證歷史,說周文王怎樣,周朝的太王怎樣。這說明他具有廣博的知識。他也很留心人民疾苦,所以能對梁惠王說出「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餓死的人),此率獸而食人也」(《梁惠王上》)。他勸國君行仁政,首先注意到農民問題和土地問題,雖然在當時的人誰都不可能解決土地問題,不過孟子能夠注意到這些問題,確實是很難得的。從這些方面看,我們可以看到他在辯論中所包羅的生活面是廣闊的。孟子辯論的技巧,是在這種比較高的人生觀和廣闊的生活面上獲得的。
三
孟子深入生活,看到其中的問題,想用辯論來「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那他又用什麼方法來進行辯論呢?孟子說:「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守約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帶而道存焉。」(《盡心下》)意思是,說的是眼前切近的事,但是含義卻很深遠,這是好的話。腰帶以上的東西,是眼前最容易看到的,這是用來比作講的是眼前最切近的東西,但卻能講出深刻的道理。「守約而施博」,是說比方孟子自己信奉仁義,這是他的守約。他根據仁義來談政治,談做人,來駁斥一切他認為錯誤的理論,這是孟子辯論時的總的方法,就是用極切近的話來說明深遠的道理,根據原則來推論一切事理。
根據這個總的方法來進行辯論的時候,還有種種不同的變化。在這方面,需要結合具體的例子來作說明。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梁惠王上》)梁惠王一開頭就提出一個「利」字,這個「利」字的含義,對內就是要加強對人民的奴役和剝削,對外就是要進行不義的戰爭來開拓疆土,這是孟子所反對的。於是孟子提出「仁義」來反對「利」,並指出梁惠王所說的「利」有什麼害處,「仁義」有什麼好處,用對比的方法來駁斥「利」。再說,梁惠王就是魏惠王,因為定都大梁,所以稱梁。魏和韓趙三家本來都是晉國的大夫,後來這三家擴張自己的勢力,終於把晉國分掉了。這個歷史教訓,對梁惠王說來是就在眼前的事。孟子暗暗利用這個故事來反對梁惠王所說的「利」。他說:「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韓魏趙三家正是要問「何以利吾家」而把晉國分掉了,這正是「萬乘之國(如晉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如韓魏趙三家)」,用梁惠王所深切感受到的歷史教訓來警告他,達到說服他的目的。這裡孟子確實說出了一個深遠的道理,就是只為了爭取私利的人一定沒有好結果。這就是「言近而指遠」的具體說明。在這裡,孟子用的是對比和暗示的方法,提出仁義來反對「利」,用這兩者來作對比,暗用三家分晉的歷史教訓來警告梁惠王。
在另一次和梁惠王的談話里,孟子用的方法又有所不同。「孟子見梁惠王,王立於沼(池)上,顧鴻雁糜鹿,曰:『賢者亦樂此乎?』」(同上)這個情境是愉快的。不像上一次談話時那樣緊張。這時候,孟子就用另一種方法來宣傳他的主張,那主要是誘導。「孟子對曰:『賢者而後樂此,不賢者雖有此,不樂也。』」他勸誘梁惠王,只有讓自己成為有賢德的國王,才能長期享受這種快樂,否則就享受不了。下面他就引《詩經》和《書經》中的話,說明周文王有賢德,人民愛戴他,他便能享受那樣的快樂;夏桀王無道,人民咒他滅亡,他就無法享受這種歡樂。這次談話,是在養鳥獸的地方說的,孟子就結合著當前的景物來說。他引《詩經》,就講養鳥獸和魚類的靈囿靈沼,有糜鹿魚鱉和白鳥,他引《書經》,就聯繫到「台池鳥獸」。這樣聯繫眼前看到的東西來講,就顯得非常親切。通過這種親切的景物來說明一個道理,也是「言近而指遠」。這次說服,也用對比,不同的是通過引經據典,結合具體歷史來進行誘導。我們知道,經典是有權威性的,但是光引經典而沒有加以引申說明,有時人們聽了還是不懂,還是不解決問題。孟子引了《詩經》、《書經》的話,還加以申說,所以更有說服力。
梁惠王已經被孟子說服了,就願意向孟子求教。「孟子對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何)在其為民父母也?」這次談話,講的像用杖與刀殺人和廚房裡有肥肉,田野里有餓死的人等,也都是眼前所看到的,也是「言近而指遠」。孟子用眼前看到的事物來說明君主的罪惡,意義是深刻的。但這次他所用的方法又跟上兩次不同。上兩次梁惠王都提出自己的意見,所以孟子針對他的意見或者加以駁斥,或者加以勸誘。這次梁惠王沒有提出自己的意見,所以孟子既不用駁斥也不用勸誘,用的是揭露。又因為梁惠王已經被說服,安心受教,所以揭露得就不妨尖銳了。孟子在這裡是通過比喻,由遠及近,一步步進逼的。先問用杖和刀殺人有沒有不同,這是用比喻來提問的,光聽這話不知他是什麼用意。再問用刀和用政治殺人有沒有不同,這就逼近一層了。因為梁惠王是主管一國政治的,這一問就逼到他身上來了。但所謂用政治殺人究竟指什麼還不清楚,於是再逼近一步,逼到馬吃得飽飽的,人民都餓死,這就更具體地揭露國君的罪惡。這種現象是孟子所不能容忍的,所以他跟著提出極尖銳的抨擊:「此率獸而食人也!」這次進行說服,用的方法又跟前兩次不同。他是用提問,用比喻,用由遠及近一層逼近一層的方法,達到猛烈的一擊,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齊宣王問齊桓晉文之事章,孟子用的是另一種不同的說服方法。他不談齊桓晉文之事,卻勸齊宣王行王道,勸他「保民」(愛護百姓),並舉具體例子來說明:
臣聞之胡齙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牽到哪兒去)?』對曰:『將以釁鐘(鍾鑄成了,殺牛取血來塗在接縫上)。』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發抖),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歟)?』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
齊宣王看到那頭牛害怕得發抖,就說赦了它,用羊來換。孟子說:「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吝嗇)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對這件事,齊國百姓認為齊宣王節約,用一隻羊來換一頭牛。若說哀憐一頭牛無罪被殺,那麼換了一隻羊還是無罪被殺,為什麼要用羊來換呢?齊宣王聽了笑道:「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他說他並不是為了節約,但為什麼要用羊來換,他自己也說不明白。孟子說:「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王說(悅)曰:「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我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心動貌)焉。」這裡,孟子拿用羊換牛這件小事,說明齊宣王的不忍。他認為對牛尚且不忍,更不要說對百姓了。所以,只要把這種不忍之心擴充開來,用到政治上,不忍百姓被虐殺,那自然會想法減輕對百姓的迫害,想法使百姓能夠活下去。孟子的這種想法當然是唯心的,但他這種辯論的方法,卻能夠說服齊宣王。齊宣王對於百姓說他吝嗇這點,他自己認為並不是的,但又無法解釋。孟子替他解釋了,讓他獲得一種了悟的喜悅。這樣作分析,說出了別人自己說不出來的行動的意義,是最能打動人心的。古人說,好的文章,是人人意中之所有,人人筆下之所無。這是說人們有一些體會,不過是朦朧的,不自覺的,還說不出來。作者給他說出來了,使他從不自覺轉為自覺,從模糊轉為清晰,獲得了了悟的喜悅,這就是好文章。孟子對齊宣王說的這段話,正具有這樣的作用。
孟子一方面勸齊宣王把不忍之心擴充到百姓身上,一方面又反對他興師動眾地發動不義戰爭。他問齊宣王道:
「抑(還是)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然後快於心與(歟)?」王曰:「否。吾何快於是,將以求吾所大欲也。」曰:「王之所大欲,可得聞與(歟)?」王笑而不言。曰:「為肥甘不足於口與?輕暖不足於體與?抑為采色不足視於目與?聲音不足聽於耳與?便嬖(寵幸的人)不足使令於前與?王之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豈為是哉?」曰:「否。吾不為是也。」曰:「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闢土地,朝秦楚,蒞(臨)中國而撫四夷也。以若(您)所為,求若(您)所欲,猶緣木(升樹)而求魚也。」
他在這裡,不先提出反對不義戰爭的話,卻先提問是不是這樣做心裡才感到快活。這樣逼得齊宣王說出要求的大欲。但所謂大欲的範圍還很廣,肥甘、輕暖、采色、聲音、便嬖使令,這些都是國君所欲的。孟子故意從這些方面來問,再逼近一步,逼到他的所謂大欲,就是要統一天下。然後急轉直下,指出想發動不義戰爭來統一天下,等於攀登到樹上去捉魚,是無法達到目的的。這樣,就對方的各種欲望來說,層層進逼,逼出他的真情,具有打開對方的心的作用。做說服工作,要是一開頭就引起對方的警惕,處處設防,深閉固拒,那就不好進言。孟子在這裡,說得使對方笑起來,是有打入人心的作用的。在這次說服工作里,孟子還引用了好幾個譬喻,這裡不談了。這次說服工作的特點,是分析對方的行動,指出他的意義,引起他了悟的喜悅。根據他的愛好,層層進逼,逼出他的真情。這種方法,是上舉的幾次辯論中所沒有的。
以上我們指出孟子在辯論時所運用的方法,根據言近而指遠這個總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人、不同的時間、場合和情況,使用反駁、引導、對比、比喻、證明、啟發、類推、由遠及近層層逼近等等方法來進行說服。假使我們把這些算作辯論方法的一個方面,屬於修辭和邏輯推理這一方面;那麼孟子的辯論方法還有另一方面,就是怎樣觀察問題和考慮問題這一面。這一面更為重要,這是他所以能夠駁倒敵人和說服對方的主要武器。
四
孟子怎樣憑藉他觀察問題和考慮問題的方法來駁倒論敵,說服對方呢?
一次孟子跟齊宣王談外交,談到大國要愛護小國。齊宣王說:「寡人有疾,寡人好勇。」他認為有好勇的毛病,所以不能愛護小國。孟子又跟齊宣王講到救濟窮苦無告的百姓,他說他做不到,因為「寡人有疾,寡人好貨(愛財)」。齊宣王又說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梁惠王下》)。照齊宣王的看法,這些毛病跟要做的好事是相對立的,自己有了這些毛病,就不能做好事,孟子不是這樣看,他引《詩經》來證明周文王也好勇,周文王看到密國人去侵略小國,便赫然震怒,起兵去反對侵略。他勸齊宣王學習周文王那樣的好勇。這說明好勇用來欺侮弱小是件壞事,用來反對強暴是件好事,孟子說服齊宣王從壞的方面轉到好的方面來。孟子又引《詩經》來說明周朝的祖先公劉也愛財。公劉的愛財,叫百姓積蓄糧食。他勸齊宣王學公劉那樣愛財。這說明愛財也有兩個方面:剝削別人那樣的愛財是壞事,跟人民一起來積蓄財富是好事。孟子又引《詩經》來說明周朝的祖先古公亶甫愛他的妻子,使百姓「內無怨女,外無曠夫」。這說明因為好色而侵犯別人的幸福是壞事,要是推己及人使有情人都成眷屬便是好事,孟子勸齊宣王把壞的好色轉變到古公亶甫那樣的好色。孟子看問題要比齊宣王高明,他已經朦朧地看到有些事物有好壞兩個方面而且可以轉化。他就根據這種看法來進行辯論,收到說服對方的效果。
孟子的學生陳臻問道:「前日於齊,王饋(贈)兼金一百(好金一百[一百鎰,一鎰二十四兩])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薜,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送盤纏費),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薜也,予有戒心(當時有人要害孟子,孟子請人保護),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送錢作為請人保護費),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用錢收買)也,焉(哪)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公孫丑下》)這裡孟子的看法跟陳臻不同。陳臻離開了具體情況,光就別人送錢或受或不受來考慮,覺得這裡有矛盾。孟子結合具體情況來考慮,認為受或不受不是絕對的,要看具體情況來決定,在有些場合可以受,在另一些場合不可以受。這裡孟子已經能夠認識到要結合具體情況來考慮問題了。
孟子的學生公孫丑問道,「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詩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為詩也。有人於此,越人關(拉)弓而射之,則己談笑而道之,無他,疏之也。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無他,戚(親)之也。《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固矣夫,高叟之為詩也。」曰:「《凱風》何以不怨?」曰:「《凱風》,親之過小者也,《小弁》,親之過大者也。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稍微刺激一下就發怒)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告子下》)
這裡,高子對《小弁》詩提出了批評,說它「怨」,是不好的。高子認為做兒子的不該怨父母。這首詩寫出了兒子對父親的怨恨,所以不是好詩。這是把詩的具體內容拋開了,只是根據一個標準來進行批評,把它否定了。孟子反對這種看法,認為高子固執而不知變通。他結合這首詩的內容、作者和時代來看,那時候,周幽王寵褒姒,廢掉申後和太子,這首詩是太子的老師做的,替太子抒寫哀痛迫切的感情。孟子認為碰到這種遭遇怨是應該的,因為父子的關係太密切了,太子看到他父親這種荒唐的行為,不僅給他和他母親帶來不幸,還要引起周和申之間的糾紛,給國家帶來災禍,所以詩中情辭哀痛迫切,完全是合理的,否則反而不親了。高子根據一個原則——兒子不該怨父親,不考慮具體情況而加以抹殺,所以孟子說他固執不通。
公孫丑聽了這話還不明白,便問,那麼《凱風》這首詩為什麼不怨?《凱風》里講,有七個孩子的母親,不能安於其室,七個孩子作詩自責,感悟了他們的母親。那也是兒子對父母的,但只責怪自己而不怨母親。公孫丑聽了孟子的話,他的想法又偏到另一邊去了,他認為既然父母有了過失做兒子的就該怨,不怨反而顯得不親,那麼《凱風》里的兒子為什麼不怨呢?孟子還是結合具體作品來考慮,他指出《小弁》里父親的過失大,那會使家庭和國家遭致不幸,所以不怨反而見得疏遠,好像自己如同路人那樣冷漠了。《凱風》里母親的過失小,她只是感到在家裡待不下去,那樣,孩子就怨恨,也不合適。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孟子不是根據一個教條來看問題,而是結合具體情況來考慮,所以能夠糾正錯誤的看法。在這裡,孟子也給我們指出了評價作品的方法,就是不要離開具體情況的分析,而用一個簡單的教條去抹殺它。
任人問孟子的學生屋廬子道:「禮與食孰重?」曰:「禮重。」又問:「色與禮孰重?」曰:「禮重。」又問:「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答不上來,去請教孟子。孟子說:「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不度量它的下邊卻使它和上邊相齊),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高樓)。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豈只)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告子下》)
這次的辯論也是由於不同的看法產生的。孟子用比方來說明問題,講得非常明白有力。方寸之木當然比高樓低,要是不考慮兩者的高度,把方寸之木放在高樓頂上,那也可以說它比高樓高。金當然比羽重,要是不考慮兩者的多少,那麼一車子的羽毛也可以比一點點的金重。這說明用兩樣東西來作比較,要有個標準,比高低要量各物本身的高度,比輕重要講究體積。有些爭論就是由於作不適當的比較而造成的。
在比較事物的輕重緩急的時候,還要注意「經」和「權」。「經」就是在正常情況下要講究不變的原則,「權」就是在特殊情況下要有所變通,不能死守原則。有些爭論就是不注意這種分別而引起的。淳于髡問孟子道:「男女授受不親,禮與(歟)?」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離婁上》)當時儒家講究禮。任人跟淳于髡都想駁斥儒家的禮,可是他們的想法都不對頭,所以不但不能駁倒孟子,反而給孟子駁倒了。任人用食和色跟禮相比,可是他忘掉了兩樣東西相比時要注意彼此的輕重,要有標準和條件,所以給孟子駁倒了。淳于髡沒有考慮到正常情況和特殊情況的分別,所以也駁不倒孟子。孟子認為在正常情況下講究男女授受不親,在嫂溺這種特殊情況下要有變通,不能講究男女授受不親。
淳于髡又問:「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孟子說:「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以手援天下乎?」(同上)當時孟子週遊各國,勸各國君主推行仁政,各國君主都不能用。淳于髡根據孟子變通的說法,問孟子為什麼不把他的主張——推行仁政,變通一下,使各國君主能夠用他,從而可以達到救世的目的。這裡淳于髡就用孟子的主張來駁孟子。孟子認為天下亂要用仁政來救,這是原則,是不能變通的。在這方面,孟子的學生陳代也勸過他,說:「枉尺而直尋(八尺),宜若可為也。」(《滕文公下》)指出在小的地方不妨遷就一下,可以在大的地方得到伸展。意思是說,對國君不妨遷就,等他能夠任用自己以後,自己就可以實行救世的主張,做一番大事業。孟子認為這是原則問題,不能遷就。他說:「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先歪曲了自己的主張來遷就別人,那就只有遷就下去,怎麼還能改正別人的缺點呢?那也就不能貫徹自己的主張來救世了。這說明孟子對於原則問題又主張是不能變通的,這原則就是他一貫宣傳的仁義之道。在政治上就是推行仁政。
孟子看問題還注意對方的用心,從而發出誅心之論。齊王趁著燕國內亂去侵占燕國,孟子勸他不要那樣,他不聽。後來燕國人民起來趕走了齊國軍隊,齊王覺得不聽孟子的話遭到失敗,心裡很慚愧。陳賈替他掩飾錯誤,認為周公又仁又智,可是他派管叔去監護殷國,管叔卻造反了。要是他事前知道管叔要造反而派他去,結果給國家人民造成危害是不仁;要是他不知道而派管叔去,那他就不智。仁和智周公尚且辦不到,那麼齊王在對付燕國上的失敗,就不算什麼一回事了,也不必感到慚愧了。陳賈懷著這樣的動機去問孟子:「周公何人也?」孟子說:「古聖人也。」曰:「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叛)也,有諸(之乎)?」曰:「然。」曰:「周公知其將畔(叛)而使之與(歟)?」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改)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公孫丑下》)陳賈要用聖人也有錯誤來替齊王掩飾,孟子指出這兩種錯誤根本不同,不能相提並論。同時,孟子一聽到他問周公的事,就知道他的用意在替齊王掩飾錯誤,所以當面指斥他順從國君的過失,還要替他文過飾非。這就是看到陳賈的用意而發的誅心之論。
孟子的辯論,還認為有些爭論是因為把近似的兩件事的界限混淆了所造成的,那就得分清它們的界限。孟子的學生萬章看到當時的士,包括孟子在內,接受各國君主的饋贈,很不滿意。便問對於饋贈卻之不恭為什麼?孟子說:「對於尊長的饋贈,要是考慮它是不是不義之財,要義的才受,這種想法是不恭敬的,所以接受了不推辭。」萬章又問:「如果那是從百姓那兒取來的不義之財,那麼我用別的話來推託,不接受,難道不可以嗎?」孟子說:「要是他很有禮貌地送來,那孔子也是受了的。」萬章說:「現在有人在城外殺人搶劫財物,把搶來的錢恭恭敬敬地送來,那麼也可以接受嗎?」孟子說:「不可。《書經》的《康誥》篇里說,殺人搶錢,強橫不怕死,是所有的人都恨的。那是不用教戒就該把他正法的,怎麼能夠接受他的饋贈呢?」萬章說:「現在的諸侯從人民那兒取得財物,好比強盜的搶劫。要是他把財物恭恭敬敬送來,君子就受了。請問這是什麼道理呢?」孟子說:「你以為有聖人起來,要把現在的國君都誅殺呢,還是先教戒他,倘他不改再加誅殺呢?說取了不是自己的東西就是盜,這是充類至義的說法。」(《萬章下》)這裡,萬章認為國君從人民那兒取得財物跟強盜殺人搶劫是一樣的。孟子認為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說國君向人民取得財物是盜,這是提到最高原則上的說法。孟子的意思,強盜的殺人搶劫是人人痛恨認為可殺的。國君的向百姓徵稅,並不是這樣的情況,這兩者之間是有一個界限的。雖然提到最高原則上來說,國君的徵稅也是搶劫。孟子的這種看法是有道理的。因為當時的士人根本不可能去發動農民起來革命,他們只能去說服君主做些好事情,他們只能幫助比較好的君主來發揮作用。照萬章的說法,既然國君都是強盜,不可能跟他們合作,那麼除了去做消極的隱士就沒有路走了,要是所有的有理想有抱負的士人都跟君主不合作,那麼只會使政治弄得更糟,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有害的。所以萬章的話好像很激進,其實是有些偏激的。孟子的看法還是切合實際的。這種看法到底說服了萬章。
五
這樣看來,有些爭論是從雙方對問題的看法不同所產生的。就上述的例子看,孟子的看法都比對方要全面些、正確些。這跟孟子的「知言」的說法是一致的。「詖辭知其所蔽」,孟子看到上述種種說法為什麼偏到一邊去,指出它受到什麼蒙蔽。比方對於高子的談詩,孟子就指出他受了一個教條的蒙蔽,所以看錯了。「遁辭知其所窮」,比方陳賈要替齊王文過飾非,孟子就把他揭穿,發出誅心之論。孟子為什麼能夠這樣呢?這跟他的人生觀和他包羅生活現象的廣度有關。拿陳賈來說,他想阿諛齊王討得他的歡心來保持自己的祿位,抱著這樣的人生觀,所以明知齊王錯了,還要來替他文過飾非。孟子的人生觀完全不是這樣,他要堅持他所認為的真理,想用它來救世,所以他絕不阿諛齊王。這才使他能揭穿陳賈的底,發出誅心之論。也因為這樣,他才敢於當面反對梁惠王所提出來的「利」,敢於在梁惠王面前尖銳地揭露統治階級的罪惡,說他們是「率獸而食人」。這些都是跟他的人生觀離不開的。再就上面舉的例子看,他對問題的看法比他的對手都要全面些、正確些,這跟他的人生觀、要實踐救世的主張和深入生活的廣度也是分不開的。比方他跟萬章的辯論,像上面指出的,要是照萬章的說法,把所有的國君都看做殺人搶東西的強盜,不跟他們合作,那孟子就無法去實行他救世的主張了,這是跟他要用仁義來救世的人生觀相違反的,所以他不能那樣看問題。再比方淳于髡、陳代勸他變通一下去迎合君主再來救世,但孟子認為堅持他所認為的真理,在這一點上絕對不能遷就,這也跟他的人生觀有關係。憑著他要用仁政來救世的人生觀,所以他對生活的體驗也跟一般利祿之徒不同。他不僅注意到各國政治上的缺點,也注意到人民的疾苦,更難得的是注意到農民問題和土地問題——雖然他不可能提出真正解決的方法。他對生活認識具有這樣的深度和廣度,這才保證他對問題看得比較全面,才能夠駁倒對方和說服對方。
但也由於孟子的人生觀並不是完全正確的,他對生活的認識也必定受到他所屬階級的局限,因而,他的言論中也有歪曲的理論,最顯著的是他對許行的攻擊。他提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滕文公上》),替統治階級的不勞而獲,替統治階級的剝削製造理論根據,完全站在剝削階級的立場上來駁斥站在農民階級立場上的許行。這就是由於他的不正確的人生觀所造成的歪曲理論。這也是他的階級偏見使他的眼光受到蒙蔽,看不到真理,因而發生的錯誤。這也說明正確的辯論跟正確的人生觀和生活的廣度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