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竹書紀年輯證 · 附一
[附一]無年世可系者
[一]《竹書紀年》帝王之沒皆曰『陟』《韓昌黎集·黃陵廟碑》
案:《存真》、《輯校》列於五帝部分『昌意降居若水』條後。《輯校》云:『此昌黎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訂補》云:『案此條似不應列於此。』『沒』,《存真》、《輯校》皆作『崩』。今本《紀年》注作『崩』,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一云:『韓昌黎《黃陵廟碑》引注文首句「崩」作「沒」。』《存真》、《輯校》或據今本改。《訂補》所引《路史·發揮》卷五,見本書附錄。
[二]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殺』(其事並出《竹書紀年》)。《史通·惑經》
案:《訂補》云:『案此乃劉知幾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補於『無年世可系者』。
[三]執我行人(其事並出《竹書紀年》)。《史通·惑經》
案:《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五據此列於晉頃公七年,作『執魯行人叔孫婼』。原《史通》之意,以為《紀年》書法多與《春秋》同,不必實指某事。此『執我行人』之『我』應為晉而非魯,雷氏之說非是。
[四]王恢,一,魏思成王時。《紀年》。《古今同姓名錄》卷上
案:《訂補》云:『案「思」乃「惠」之誤。』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系者』。《古今同姓名錄》二卷,梁元帝蕭繹撰。此為元人葉森所增補,然所綴入者皆為標註,不相淆雜,原書尚可考見。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類書類。
[五]王莽,一,魏惠王時人。《紀年》。《古今同姓名錄》卷上
案: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與上條合為一條,云:『二人姓系未詳,事亦失考,《古今同姓名錄》引,雲梁惠成王時人也。』《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系者』。
以上五條皆為唐代以前著述所引《紀年》,應可信從,唯或為隱括之詞,或屬簡略過甚,即強為編次,亦無年可系,因附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