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難經闡注 · 十七難
十七難曰。經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連年月不已。其生死存亡。可切脈而知之耶。然。可盡知也。
此言或有死。即下文之相剋脈。不治自愈。即十三難之相生脈。或連年月。即五十五難積聚病之相應脈。
故曰可盡知也。
診病若閉目不欲見人者。脈當得肝脈。弦急而長。而反得肺脈。浮澀而短者。死也。(證虛脈實)此節論金克木之脈。下四節。兼參證實脈虛。脈實證虛之義。
病若開目而渴。心下牢者。脈當得緊實而數。而反得沉澀而微者。死也。(證實脈虛)此肝心二經之病。應得緊實數之肝心脈。反得沉濡微之腎肺脈。則金水來克木火。故當死也。
病若吐血復鼽衄血者。脈當沉細。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證虛脈實)。
肺主氣。血為氣配。凡吐衄必由於肺。必傷於氣。則脈當沉細為順。反得浮大牢之火脈。則火來克金。故死也。
病若譫言妄語。身當有熱。脈當洪大。而反手足厥冷。脈沉細而微者。死也。(證實脈虛)證屬陽。應得洪大屬火之脈順。若反得沉細屬水之脈。則水來克火。故死也。是即陽病見陰脈者死。其理同也。
病若大腹泄者。脈當微細而澀。反緊大而滑者。死也(證虛脈實)脾病則士虛。應得微細澀脈。微細澀心肺之脈也。火生土。土生金。則吉。反得緊大滑脈。緊大滑肝腎之脈也。木克土。水克火。故死也。以上言克制則死。以起下章關格克制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