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 正世
譯文
古時想要匡正當世調治天下的人,一定要先考察國家的政情,調查國家的事務,了解人民的習俗,查明治亂根源與得失所在,然後著手進行。這樣,法制才能成立,政治措施才能貫徹。 大概人民不團結,國家不安定,過失不在君主,就在下邊。假如君主不講求治國原則而倒行逆施,刑殺不堅持依理行事,重收賦稅,枯竭民財,急征徭役,疲睏民力,那麼民財枯竭就不免發生侵奪;民力疲睏就不免怠情輕慢。人民已經到了侵奪、惰慢的地步,再用刑法來懲罰,那就是刑罰越重,禍亂越起。人民陷入勞苦和窮困,就無視禁令和刑罪了,這就叫作過失在於君主。過在君主而君主不改,萬民就無法依靠他安身立命了。如果君主對人民輕刑,寬政,薄稅而緩徵徭役,人民卻放縱行私而不聽從節制,取巧行詐,以力相爭,那麼過失就在下邊了。過在下邊,君主若不能明察而加以糾正,那麼暴亂分子就不能制止,邪亂之事就不會停息。暴人不制服,邪亂不停息,則統治人民的君主,其勢力將受到損害,而權威日見下降。 所以,作為君主、最重要的是一個「勝」字。所謂勝,法度能成立,政令能貫徹,就叫做「勝」。由於法度能成立而政令能貫徹,群臣就守法盡職,百官也有法可依。「法度總是不利於惡人滋長的」,萬民會由此敦厚誠樸,安心農業而節儉勤勞。這樣,賞與罰就一定能夠起到推動與克制的作用,然後下面就能服從統治了。 古時之所謂英明君主,並非僅只一人。他們立賞有薄有厚,行禁有輕重,做法不一定相同,但並非故意使之不同,而是隨著時勢的發展而變化,依據人們風氣而行動的。人民急躁而行為邪僻,立賞就不可不厚,行禁就不可不重。故聖人設厚賞不能算作過分,行重禁不能算作暴皮。賞薄則人們不以為利,禁輕則惡人無所恐懼。設立人們不以為利的輕賞,想要役使人們做事,則不肯盡力;規定人們不以為懼的輕禁,想要禁止人們作惡,則惡人不會平息。於是,頒布法令,人民也不會聽從了。所以,賞不足以令人激勵,士民就不會為君主出力;刑不足以使人畏懼,壞人就輕於違法犯禁。人民,畏於刑殺然後才能服從,得到好處然後才能聽用,被治理然後才走正路,安居樂業然後才平靜無事。如果盜賊不能鎮壓,邪亂不能禁止,強者劫持弱者,多數欺侮少數,這是天下所最憂慮、百姓所最害怕的。憂患不能除,人民就不得安居;人民不得安居,他們對君主就絕望了。 國家最大的利益莫過於安定,最大的危險莫過於動亂。五帝三王之所以成功立名顯於後世,正因為他們能為天下興利除害。他們的所作所為不一定相同,但努力的目標是一致的。人民是貪利而性行急躁的,如果刑罰太輕,罪過不得舉發,這就是助長淫亂而有利於邪僻的行為。看起來有愛民之心,實際上正好是傷害人民。這兩者是不可不認真考慮的。 盜賊不能鎮壓,良民就生活不安;法禁不能建立,惡人就大量出現。所以行事最要緊的是解決當前急務,治國最可貴的是掌握緩急適中。管理過急則人民困迫,困迫則無所適從,無所適從則人民失去生活的保障;管理過緩則人民放縱,放縱則淫邪,淫邪則行私,行私則背公,背公就難以使用了。所以,一個國家政治措施之所以立不住,就是因為沒有得到這個「適中」。不得適中,措施就很難推行。所以治民的「適中」政策,是不可不認真體察的。所謂聖人,就是懂得治亂規律,深悉人事終始的人。他治理人民,只求有利於人民就完了。所以他確立這個「適中」政策的時候,不迷信古代,也不拘泥於今天,而是隨著時勢和國人風氣的發展而變化的。 統治人民的方法,莫貴於「勝」。只有保持這種「勝」,君主的一套制度才能確立;君主制度確立了,然後下面才可以服從;下面服從,教化才能夠開展而有成效。如果人民不是思想和行動都服從,就不可能用禮義的各種規則來教化他們。這一點是統治人民的君主不可不認真體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