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 明法
譯文
所謂治理得好的國家,是因為君道強明;所謂混亂的國家,是因為臣下的「私術」太盛。君尊臣卑,不是由於臣對君的親愛,而是君主通過權勢壓服的;百官盡職,不是由於君對臣的恩惠,而是刑罰堅決的結果。所以,君道與臣道混淆不分,國家就要混亂;把國權專授於人,君主就會失園。國家有四種危亡的表現:法令一開始就發不出去,叫作「滅」;發出而中道停留,叫做「壅」;下情一開始就不能上達,叫作「塞」;上達而中道停止,叫作「侵」。滅、侵、塞、壅現象的產生,都是由於法度沒有確立造成的。所以先王治國。不在法度外浪費心機,也不在法度內私行小惠。所謂任何行動都不離開法度,就正是為了禁止過錯而排除行私的。君權不能由兩家占有,政令不能由兩家制定。以法治國不過是一切都按法度來處理而已。因此,有了法度的裁斷,人們就不能通過偽詐來取巧;有了權衡的稱量,人們就不能利用輕重搞欺騙;有了尋丈的計算,人們就不能利用長短搞差錯。君主若放棄法度,按照虛名用人,群臣就背離君主而在下結黨營私;君主若聽信朋黨任官,人民就專務結交而不求工作實效。因此,官吏的治理不好,正是君主按照虛名行賞,根據誹謗行罰的結果。而這樣下去,那些喜賞惡罰的人們就要背離公法而推行私術,也就是朋比為奸共同做偽。於是他們忘記君主,拚命結交,而進用同黨;所以交人多同黨也多,朝廷內外都成朋黨,雖有大的奸惡,也是多半能把君主蒙蔽過去的。因此忠臣往往無罪而遭死,邪臣往往無功而發跡。由於無罪遭死和無功發跡,那麼,為人臣的就自然重私輕公了。他們可以十次奔走於私人的家門,而一次不到朝廷;百般考慮其自家,而一次不謀國事。朝廷所屬的人員雖然很多,但不是擁護君主的;百官雖然很齊備,但不是治理國事的。這種情況就叫作國中無人。所謂「國中無人」,並不是說朝廷大臣不足,這是說私家之間力求互相幫助,不力求尊奉國君;大臣之間力求互相抬舉,而不肯為國任事;小臣拿著奉祿搞拉攏交結,也不以公職為事,所以官吏就沒有作用了。因此,先王的治國,用法度錄取人材,自己並不推薦;用法度計量功勞,自己並不裁定。所以賢能不可能被掩蔽,敗類也不可能偽裝;夸譽者不能進用人,誹謗者也不可能罷免人。這樣,君臣的界限就分明了,分明就容易治理,因為君主雖不自身下去辦事,依靠法度去辦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