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崇高與美觀念之根源的哲學探討 · 緒言
論趣味 [1]
表面看來,我們可能彼此之間在理智和感覺方面差異很大:但儘管有這種差異存在——在我看來,這僅是一種表面現象而非真實——,還是可能有某種人類理性與趣味的共通標準。因為,如果人類沒有某些判斷力與感性的共通原理,那麼在理性或激情方面,我們就可能會無所措手足,不足以支撐日常生活中彼此的溝通和交往。一般認為,在對與錯的問題上,我們還是有一些固定的標準。大家都知道,在雙方發生分歧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尋找一些能夠適用於雙方的標準,而在大家看來,這些標準都屬於人類天性的範疇。但是,當關涉到趣味問題時,好像就不是那麼明顯了,似乎我們找不到某種統一的或者既定的原則可循。甚至在大家看來,這種微妙的、虛幻的能力太過漂浮而無法進行定義,因而也就不能被任何形式的測試所適當檢驗,更不能被任何標準所限定。我們總是呼喚理性能力的訓練,而且通過歷史久遠的爭論也極大程度地加強了下面這一信念,即在絕大多數人中間,一些特定的正確理性準則已經被確定下來。博學多才之士對這一簡陋的科學進行了改善,使之歸納入一個體系。但如果趣味沒有被如此妥善培養和增進,我必須要說,這絕不是因為它本身貧瘠、無內容,而是因為在這方面沒有多少願意付出勞動的人,或者是因為他們忽視了它的存在;說句大實話,這裡沒有同樣令人感興趣的動機去促使我們把趣味的原理確定下來,而在理性那裡我們卻有這種動機。另外,即便大家在趣味方面有所差異,這種差異也不會導致像理性差異那樣的嚴重後果;不過若是讓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的話,我卻認為就像在理性那裡所見到的那樣,趣味的邏輯或許也能融貫一致,而我們也可以非常確定地來談論這一主題。事實上,我們現在非常需要開闢這一研究領域,以使得這一主題儘可能地清晰明白;因為,如果趣味沒有確定的原則,如果想像力不能受到一些固定的、不易改變的法則的影響,我們的努力也就毫無意義了;同樣,如果沒有確定的原則,即便不會被視為一件荒唐可笑的事情,我們為反覆無常的東西來定規則,為一時的興致和幻想來立法,這亦將被視為全無意義的。
就像其他指陳性的術語一樣,趣味這一術語也不是非常清晰明白的:這一術語所指稱的東西,遠不是公眾頭腦中所擁有的某種簡單、確定的觀念,所以在這一點上,它不得不走向不確定和混淆不清。關於這種混亂不堪情況的補救,我也沒有什麼非常好的定義。這是因為,當我們試圖進行限定的時候,就存在一種危險,即我們很可能把這一概念所關聯的環境因素給消除掉了;或出於冒險心理,或出於一種對先入之見的堅持,又或者出於一種對眼前事物的有限、不周全的考慮,我們都可能沒有做到根據其自然包含的全部因素來理解它。實際上,在我們開始剛剛著手這類研究的時候,我們往往就受到了一些狹窄法則的限制。
——作繭自縛,既怕人恥笑又怕犯了寫作規則,
不敢越出雷池一步。 [2]
某個定義可能是精確的,但是仍然難以告訴我們所定義的事物的性質;而且,即便定義達到了描述事物本來面目的目的,為了對事物做最好的了解,我們也最好把它作為探討的結論,而不要在我們的探討之前運用它。很多人都認為,研究論文和教學在許多情況下是不同的,這對於較高理性程度的人來說更是當然之事;但在我個人看來,如果教學的方法能夠最大程度地接近調查研究,那就再好不過了;因為,這種方法不滿足於僅僅提供一些乾癟的、缺乏生活感的事實,而是找尋其生長的源頭活水;如果他們樂於去做這些有價值的事情的話,這種方法就可以讓讀者自己去感受發現的蹤跡,指導他們踏上作者的探索路徑。
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挑剔,我還是先如此界定我所說的「趣味」:它是一種功能,是極易受到外界觸動的人類心靈的功能,它也能夠對想像力的活動和優雅的藝術品進行判斷和鑑賞。我認為,這就是「趣味」一詞的最一般含義,也是和某些既定理論最不相關的定義。我在這項研究中的目的,就是探尋是否存在某些原則——想像力根據這些原則而被觸動——對我們普遍適用、根基牢固並且確定無疑,以至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足理性方法。我認為關於趣味的這些原則是存在的;在慣於從表面看問題的人那裡,無論是種類還是程度,趣味都存在那麼多的差異,所以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確定下來的,不過不管他們如何覺得這是荒謬可笑的,我卻堅持相信這些原則的存在。
據我所知,人類能夠了解外在事物的天賦能力有感覺、想像力和判斷力。首先來看感覺。我們這樣來設想(實際上我們也必須如此設想),由於每個人的身體器官的構造都是如此接近,或者對於全體人類而言就是相同的,所以所有人感知外界事物的方式也必然是相同的,或者至少差異不大。我們都知道,對於某個人的眼睛來說是明亮的東西,對於另外一個人來說也是明亮的;一個人感覺甜美的東西,另外一個人也感覺甜美;一個人看到了黑暗,感覺到了苦澀,另外一個人也是如此;另外,我們以同一種方式感覺到偉大和渺小、堅硬與柔軟、熱和冷、粗糙與光滑;實質上,所有的那些自然特質以及它們對於身體的影響,在我們這裡都沒有多大差別。如果我們允許自己認為感覺給予不同的人以不同的事物觀念,那麼這種懷疑主義就會使得在任何事物之上進行的理性分析都是徒勞無益、輕佻浮漂的,甚至導致懷疑理性本身,而正是理性使我們對認知的一致性表示懷疑。但我們很少懷疑身體感覺給予所有人類的外界事物意象是類似的,那麼我們就必須承認,每個外界事物在一個人身上激起的痛苦與愉悅,也必然適用於所有人,它們的發生是自然的、簡單的,僅僅通過適度的力量而影響人;因為,如果否認這一點,那麼我們就會想:同樣的原因以同一種方式影響了同一類對象,但卻產生不同的效果,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啊!讓我們首先從這一點來考察趣味,或者更確切地說考察那種受到懷疑的能力。所有人都說醋是酸的,蜜是甜的,蘆薈是苦的;當人們在這些事物上面發現了相同的特質的時候,沒有人認為它們產生的痛苦和愉悅是不同的。人們都同意稱甜美是令人愉悅的,而酸和苦則令人不快。從這裡可以看出,人們的感覺沒有差異;並且也沒有跡象表明這種一致僅是因為人們對趣味的比喻性使用湊巧相同。一種壞脾氣(a sour temper)、苦澀的表情(bitter expressions)、痛苦的咒罵(bitter curses)、一種悲慘的命運(a bitter fate),這些術語都能夠得到很好的、恰如其分的理解。當我們說一篇上佳的論文(a sweet disquisition)、一個討人喜愛的人(a sweet person)、一個舒服的環境(a sweet condition)或者類似比喻的時候,我們也能夠很好地理解。大家都承認,習慣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從那些屬於趣味的自然的痛苦或愉悅中演繹出了很多的比喻用法;但是,仍然難以區分自然性的感覺和演繹而來的意象。一個人經常選擇抽菸而不是吃糖,選擇吃醋而不是喝奶;但這並不會混淆趣味本身,因為他也感覺到煙和醋都不是甜的,而且他也知道正是他的這些習慣使得他的趣味接近於和普通人不同的愉悅。所以即便對於這樣一個人而言,我們也可以有足夠理由說,他是和趣味相關的。然而,是否當任何人宣稱,對他來說菸草的味道和糖的味道一樣,他不能分辨牛奶和醋,或者在他看來煙和醋都是甜的,牛奶是苦的,而糖是酸的時候,我們就立即得出結論說這個人身體失常了,他的味蕾壞掉了呢?對於這樣一個人,我們根本無法與他交換關於趣味的意見,就像我們無法理性地和一個否認部分結合起來等於整體的人討論質量關係一樣。我們不說他的觀念是錯誤的,而說他完全瘋掉了。這類例外一點也不會影響我們的法則的有效性,更不會使我們得出結論說人們在質量關係或者趣味上有著不同的原則。所以,當人們說趣味不能爭論的時候,這僅是說,沒有人能夠準確地說個別人在感受特定事物的時候就一定能得出怎樣的痛苦或愉悅。這種趣味當然是沒有什麼可以爭論的;然而,或許我們能夠非常清晰地爭論哪一事物看起來就令人開心與否。最為遺憾的是,當我們討論特定的或者習得的愛好的時候,我們總是想到個別人的習慣、偏見或者精神失常,然後就根據這些匆忙得出了結論。
人們之間的一致性不僅表現在趣味方面。從光亮得來的愉悅的原則也是如此。比之於黑暗,光亮更能使人愉悅。在夏天,大地穿上了綠裝,天空晴朗、明亮;而在冬天,所有事物都恰好相反,因此前者總是比後者更令人喜愛。當任何美麗的事物出現,不管是一個人,一個走獸,一隻飛禽,還是一株植物,我都相信,即便是一百個人,他們也會立即說這是美的;雖然在其中某些人看來這一事物還存在某些缺陷,但同時他們也認為其他方面還是非常出色的。我相信,沒有人會認為鵝比天鵝還美,或者認為弗里茨蘭雞比孔雀還漂亮。還應注意到,光亮所引發的愉悅不像趣味的愉悅那樣複雜,也不會被後天習慣和社會交往所混淆、改變;這是因為,光亮所帶來的愉悅更為普遍地來自其自身,不太經常被那些光亮之外的因素所改變。但是,不像它們可以直接呈現於光亮面前,事物在鑑賞力面前卻是間接的、非天然的;不管是事物還是藥品,它們都是一般地被使用;由於所具有的營養價值或者治療作用,它們才通過效果以及這些間接關係形成了趣味或者說嗜好。所以,土耳其人喜歡鴉片,因為鴉片可以使人感覺精神興奮;德國人喜歡菸草,因為他們覺得菸草能夠使人產生醉醺醺、愉悅的麻木感覺;而紛亂的精神狀態則讓我們的普通人喜歡,因為這種狀態趕走了煩惱、對於未來的考慮或者現實中的罪惡。如果這些事物僅僅停留在趣味上面,它們就會被完全忽視;但是當它們和茶、咖啡等一起從藥店來到我們的餐桌上,用來為我們的健康服務,這樣久而久之,我們就認為它們是能令人愉悅的。藥品的效果使得我們經常使用它;由此,經常性地使用,再加上非常好的效果,就使得趣味本身令人感覺非常好。但是在理性方面,我們不會對此有哪怕一點點的困擾,因為我們可以把自然的意識從後天形成的東西區別開來。在描述一個不知名的水果的味道的時候,我們很難說它像菸草、鴉片或者大蒜一樣具有甜美的、令人愉快的味道,即便當你面對那些長久使用這些麻醉物品並且非常喜歡它們的人,你也不會這麼說。我們對於愉悅的最初外在原因總是保持長久的記憶力,然後以此為標準來衡量那些能夠刺激我們的事物,並且通過它來調整我們的感覺和看法。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有著反常嗜好的人,比之於黃油或者蜂蜜,他更喜歡鴉片,但這個時候你卻給了他一包海蔥根;可以確定,他絕對會選擇黃油或蜂蜜,而不是這種令人作嘔的藥,或者另外一些他並不習慣的藥品;這就說明,他的趣味在天然狀態下與其他人完全類似,在他有特殊嗜好的情況下,他在大多數事物面前仍然具有和常人類似的趣味,只不過在一些特別的東西反常罷了。因為在判斷一個新奇事物的時候,甚或是在面對一個類似於他後天習慣的趣味的時候,他也會感覺到他的趣味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而且和普通大眾所依據的原理相同。由此,一般感覺、光亮甚至是趣味——感覺中最為模糊的部分——所帶來的愉悅,在整體上都是相同的,或高或低,或已知或未知。
除了感官帶來的意識及其連帶的痛苦或愉悅感受以外,人類大腦自身還擁有一種創造性力量;這種力量或是表現在以同樣的順序和方式隨意再現感官所接受的意象,或是表現在以另外的秩序重組這些意象。這種力量就叫做想像力;那些歸屬於其下的名詞有理解、想像、創造等等。然而,必須注意到,想像力不能絕對沒有任何基礎地創造新的事物;它只能重新組合感官得來的那些觀念。 [3] 想像力是愉悅與痛苦活動的最廣闊區域,也是害怕與希望交織的地方,更是所有與之相關聯的激情所綻放的舞台;通過任何一種原初的自然感覺的作用,那些能夠運用上述關鍵觀念影響想像力的東西,都可以對所有人發揮同等的效力。因為,既然想像力是感官體驗內化後的唯一寫照,它就只能根據感官之於真實世界的原則來對這些意象表示滿意與否;由此,在感官體驗方面相一致,在想像力方面也會一致。只要稍加注意我們就會明白,事實必然如此。
但是在想像力中,除了外界事物所產生的痛苦與愉悅之外,尚有另外一種來自相似性的愉悅,這種相似性是想像力對外界事物的模仿;在我看來,除了這些原因之外,想像力不可能產生任何愉悅。這些原因非常一致地施諸每一個人,因為它們完全按照自然法則進行活動,而非出自特殊的習慣或者某種效用關係。洛克(Locke)先生曾經非常公正、細緻地研究了理解,認為它主要與尋求相似有關;同時他也指出,判斷主要在於辨析差異所在。 [4] 如果按照這種說法的話,看起來在理解與判斷之間就沒有實質性的差異,因為兩者似乎都是同一種比較能力的不同活動引致的。但是事實上,不管它們是否建基於同一種理智能力之上,二者在許多方面都有如此之多實質性的差異,以至於把理解與判斷完美地結合起來似乎是這個世界上最罕見的事情。當兩個事物彼此之間截然不同,這僅僅是我們習慣看到的,它們兩者互不相干,因此也就不會對我們的想像力留下很深的印象;不過,如果兩個事物非常相似,我們就會被觸動,我們的注意力轉向它們,並因為二者的相似性而感到愉悅。人類的理智在尋求相似性方面有著天然的敏感與滿足,而在辨析差異方面則不然;這是因為,通過尋求相似性,我們製造了新的意象,我們聯結,我們創造,我們擴展了我們的領地;但是辨析差異卻並未給我們的想像力帶來任何東西,並且這一工作本身就是更為困難、更為令人厭煩的,從中得出的感覺也不外是某些消極的東西,是某種間接的自然。我在早間聽到某件新聞,這不過是作為一個事實增加了我頭腦中的積存,它帶給我一些愉悅。到了晚上我感到,從中我什麼也沒有得到。除了因為發現我曾經陷入其中而帶來的鬱悶,我還能從中得到什麼?因此,人們更自然地傾向於相信而非懷疑。它基於以下原則,即那些極為愚昧和野蠻的民族,他們的優勢卻在於尋找相似性、作比較、打比方、進行暗喻以及講述寓言,但卻在區分事物和條理化他們的觀念方面狀況不佳、每況愈下。這也可以解釋如下事實:荷馬和東方作家們雖然非常喜歡打比方,而且他們的比喻非常絕妙,但是他們卻不關心它是否精確;也就是說,他們只是尋找一般的相似之處,然後努力刻畫它,他們沒有注意相比較的事物彼此之間的差異之處。
那麼,由於相似性所帶來的愉悅在想像力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只要那些被再現或者比較的事物的知識還在擴展,所有人在這一點上就是平等的。這類知識的原則是極為普遍的,因為它建基於感官體驗和經驗觀察而非某種天賦能力的強弱之上;雖然不是太確切,我們仍然能夠從知識的這類差異中,得出我們通常所謂趣味的差異。對於一個沒有見到過雕塑的人來說,當他看到理髮室的工具箱或者某些普通的雕像時,他就會感到非常驚訝並且欣喜,因為他看到了某種類似於人體的東西;由於被相似性所吸引,他一點也不會注意其瑕疵之處。我認為,沒有人在第一次看到一種模仿時會專門注意其缺陷。接下來,這個人又看到另外一種更為逼真的藝術作品;他就開始輕看之前所喜歡的東西;不過,即便之前的喜歡也不是針對它不像人體,而恰恰是那種不太精確的相像。實際上,前後兩次見到不同的作品,他所喜歡的內容都是一致的;另外,儘管他的知識在增進,其趣味卻沒有改變。迄今為止,他的過失僅在於他對藝術作品缺乏了解,這源於他在這方面確實沒有經驗;但是,他也可能對自然事物本身缺乏了解。因為,很可能這個人就此止步不前,於是在他眼中,一個出自名家之手的傑作也不過和一個普通藝術家的中等作品差不多;這並不是因為他缺乏更好、更高的品位,而是因為所有人都不會細緻、精確地去專門研究人體,以便對人體藝術作品作出判斷。趣味的批評並不依賴於人類天賦的某種更高原則,而是依賴於更多的知識,這一點在很多例子中都可以看出來。古代傳說中畫家與鞋匠的故事已廣為人知。鞋匠考慮到他曾經在造鞋的過程中出現過一些錯誤,於是他就正確地丈量了鞋的大小,而這一點畫家卻從來沒有對鞋子進行過如此精確的度量,而只是滿足於一般程度的相似。 [5] 對此,我們不能指摘畫家的趣味,這個故事只是說明畫家缺少關於造鞋技藝的知識,僅此而已。讓我們設想一個解剖學家來到了畫家的工作室。他的作品已經基本完成,人體肖像看起來很漂亮,每一部分都契合於整體的動作;但是解剖學家還是提出了批評,他認為在特定的動作狀態下,肌肉的膨脹度是不正確的。在這個情形中,解剖學家所批評的地方是畫家所沒有注意的,這也是他對鞋匠所關心的地方視而不見的原因。但是,缺乏解剖學的知識並不說明畫家缺少好的趣味,這對於欣賞他的作品的普通觀眾來說也同樣如此;在鞋匠的故事中,他缺乏關於造鞋技藝的知識,同樣不會影響趣味。一件非常好的藝術作品——施洗者約翰的斷頭像——被送至一位土耳其皇帝面前,他對這件作品大加讚嘆,但他卻發現一個缺陷;他認為,在脖子被切割的部分,皮膚沒有收縮。 [6] 這位皇帝的觀察儘管非常正確,但是他卻沒有比這位藝術家多出一些自然趣味來,更不會比數以千計的歐洲藝術鑑賞家們的趣味高出許多,後者根本不會做這類的觀察。他的土耳其王室當然對這類駭人的慘狀非常熟悉,但其他人卻未必想像得到。在這一主題之上,人們之間因為知識的種類不同,或者掌握知識的程度不同,而存在一些差異;但是某些東西卻普遍適用於畫家、鞋匠、解剖學家和那位土耳其皇帝,這就是:其一,對於自然事物的愉悅,他們對其的感知都是非常相像的;其二,看到非常相似的描摹作品時的滿意;其三,在一些感人的、打動人的時刻所懷有的同情心。只要趣味本身是自然而然的,它就普遍適用於所有人。
在詩歌以及其他想像力的作品方面,我們也能夠發現相似之處。存在如下情況:一個人非常喜歡唐·貝里亞尼(Don Bellianis), [7] 但不太喜歡維吉爾(Virgil);而另外一個人卻沉迷於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Eneid ),把貝里亞尼的那本書甩給小孩子。兩個人似乎有著完全不同的趣味;但事實上二者相差很小。在這兩部激起不同感情的作品之中,都是一種能夠激起尊敬感情的故事;兩部作品中都充滿著戰鬥場面,都激情四射,都描述了海上航行、戰爭、凱旋以及命運的不斷改變。喜歡貝里亞尼的人或許不能理解《埃涅阿斯紀》的精練、優雅的語言,但是如果這本書能夠轉變為《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 )的風格,他或許就能感受到其中的激情了,而正是這同一原則使得他崇拜貝里亞尼。
一個讀者在他最喜歡的作家那裡,不會因為事情的發展不斷衝破各種可能性、時間上的混亂無序、對於習慣的違背以及地理上的顛倒不堪而感到震驚;這是因為,作為一般讀者,他根本不懂地理,也不懂年代學,而且他也永遠不會考察可能性的基礎。他可能讀到一段描寫波希米亞海灘失事的故事; [8] 整個晚上他都感覺極為有趣,而且僅僅為他的英雄主人公擔心,一點也沒有因為這明顯的錯誤而感覺不爽。不過,他為何必須因為海灘失事發生在中歐的一個地方波希米亞而感到不快呢?難道他不可以認為波希米亞或許就是大西洋中的一個小島嗎?說到最後,這裡到底反映了這位讀者怎樣的天賦趣味呢?
既然趣味屬於想像力的範疇,那麼,它的原理就適用於所有人;在趣味發生影響的方式上沒有什麼區別,在引起影響的原因方面也沒有什麼差異;但是在程度上存在差別,這主要來自兩個原因:或者是因為天賦感覺能力特彆強,或者是因為曾經對事物進行過長時間的、細緻的觀察。我們可以通過感覺發生作用的過程——這是發現差異的領域——來理解這一點,比如,我們可以設想,兩個人面前擺放著一張光滑的大理石桌子;這兩個人都認為它是光滑的,當然也都因為這張桌子的質量而感覺非常愜意。至此為止,他們兩個沒有發生分歧。但是,我們可以把一張又一張更加光滑的桌子擺放在他們面前。這時兩個人雖然也都感覺到桌子的光滑、同時內心非常愜意,但是他們會爭論,哪一張桌子更為光滑。事實上,當人們開始通過程度而非尺寸來比較事物的有餘或不足時,他們就會在趣味方面有巨大的差異。當這樣一種趣味的差異存在時,如果有餘或不足不是那麼明顯,就很難解決這一問題。如果我們在事物的量上意見不同,我們就可以訴諸某種通常的標準,這樣就可以非常精確地解決這一問題;這就是數學知識的精確性優於其他知識的方面。但是當事物的差異不是可以通過大和小來判斷,而是通過光滑和粗糙、堅硬與柔軟、黑暗和明亮或者顏色的深淺來判斷的時候,這就要看具體情況了:當差異非常明顯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能判斷;但當差異非常之小的時候就異常困難了,因為這裡缺少某種標準,而這一標準恐怕永遠找不到。在此類事情上,假設感覺的敏銳程度相同,那麼誰對面前的事物更用心、更持久地進行過研究,他就可能勝出。在前面關於桌子的例子中,大理石磨光工人是最有發言權的,他的判斷無疑是最精確的。但是,儘管缺少判斷此類涉及感官和想像能力問題的糾紛的標準,我們發現其中的原理卻是相同的,而且,只要我們不去考察事物的優越程度或者差異——它們會把我們帶向決斷的領域——我們就不會發生分歧。
到現在為止,我們還僅僅只是熟悉了外界事物的可感知特性,關於想像力我們似乎還未涉及;同樣我們也沒有涉及,當激情被內感官再現的時候想像力的表現,這是因為所有人都可以通過天賦的同情心來感知這種激情而不必訴諸理性,而且每個人內心的公正性也無可置疑。喜愛,悲傷,害怕,生氣,快樂,這些激情輪流衝擊著每一個人;它們不是專橫地、隨意地影響人的內心,而是通過某種特定的、自然而然的以及統一的法則來發揮作用。但是,由於想像力的許多活動並不僅限於再現感知到的外在事物,也不限於對激情發揮作用,而是把它的領地擴展到習俗、人的品質、行為、人的動機,以及前述幾者之間的關係、它們的優點和缺陷,從而進入到了判斷力的領域,而這些都是可以通過注意力和推理習慣來提升的。如此一來,想像力的領域就將非常之廣泛;賀拉斯(Horace)就曾勸我們進行哲學研究並深入生活之中來尋求指導。 [9] 不管在道德和生命科學中我們獲得如何的確定性,在模仿的活動中我們也會有相同程度的確定性。事實上,正是在我們的日常技藝中,在對具體時空的尊重中,在普通的禮節中,在這些賀拉斯所建議我們去學習和鍛煉的地方,我們才得以找到通過區分而得的「趣味」;在真實生活中,它不過就是一種精確的判斷力。總體上在我看來,從其最一般的意義上而言,趣味絕不是一個簡單的觀念,而是由來自對感官初級感覺、想像力的次級感覺以及理性能力所得結論的整體把握;它與這些能力之間的複雜關係相關,也與人類的激情、習慣和行為方式相關。這些因素對於形成趣味都是必需的,它們的基礎對於所有人都是相同的;這是因為,各種感官是所有觀念的基礎, [10] 並且引致所有的感覺,如果它們是確定的、非任意的,趣味的基礎對於每一人而言都普遍存在,那麼必然就會存在一個充分的基礎,以支撐對於此類事物的確定性論證。
當我們僅僅根據其性質和種類來考察趣味的時候,我們必須發現它完全統一的原則;但是,這些原則適用於個體心智的程度,就像這些原則本身一樣存在較大差異。這是由於感性能力和判斷力這些構成通常所謂「趣味」的因素,在不同的人中間差異很大。感性能力有缺陷,就會導致趣味的匱乏;判斷力的欠缺,也會導致趣味的錯誤或者低下。有些人感覺遲鈍,生性冷酷、淡漠,那麼很難說這些人在他們的生命中能夠被喚醒。對於此類人而言,最具衝擊力的事物帶給他們的也不過是某種微弱、模糊的印象。另外一部分人或者因為一些粗俗的東西而興奮,僅僅停留在感官的愉悅上,或者吝嗇鬼式的整日忙個不停,又或者熱衷於追逐虛榮或者個性張揚,他們由於持續地受到粗野的、暴躁的東西的衝擊,從而其想像力根本不能出現精巧、雅致的活動。雖然原因不同,實際上,這些人同前面那類人一樣愚蠢並且麻木不仁;但是,不管哪一類人受到自然的優美或者偉大之物的衝擊,或者在藝術作品中發現優美或者偉大,他們仍然根據同樣的原則而感動。
產生錯誤的趣味的原因,在於判斷力的缺陷。而這一點,或者可能因為理解能力(判斷能力的強度就包含於其中)的天然欠缺,或者更為普遍來說可能因為缺乏恰當的、有良好指導的訓練,而單單這種訓練就可以增強和完善判斷力。在無知、粗心、偏見、魯莽、輕率、固執等所有這些激情,所有這些敗壞判斷力的缺陷中,偏見是最為常見而且頑固的一種。這些原因使得我們對那些作為理智對象的事物持有不同的觀點,但卻並未使我們得出以下結論:不存在理性的固定原則。另外一個事實是,從整體看來,我們大概都知道人們之間趣味的差異,根本沒有人們之間僅僅關涉理性問題的差異那麼大;人們往往能夠更好地在維吉爾的精彩描述上達成一致,但卻在亞里士多德理論的正確與否上面各持己見。
能夠正確地鑑賞藝術作品,這或許可以被稱為趣味比較高,而這很大程度上依靠於感性。這是因為,如果人的理智沒有折服於想像力帶來的愉悅,它就不會深入到面前的事物中去獲取足夠的知識。不過,儘管一定程度的感性能力對於形成一個好的判斷能力是必需的,一個好的判斷力卻並不必然來自某種敏銳的感性愉悅;相反經常出現的情況則是,比之於好的判斷力受到上佳作品的影響,一種非常貧乏的判斷力——只具有非常普通的感性能力——更容易受到某種非常低下的藝術作品的影響。這是因為,任何新的、特別的、突出的或者充滿活力的東西更能打動這樣一個人,他的愉悅本身更為純粹、不事修飾;另外,由於它僅僅是某種想像力的愉悅,它就比那些從正確的判斷中得來的愉悅要強得多;判斷力更多地適用於移除想像力發揮作用的路上的絆腳石,驅散想像力的迷幻陰雲,使我們趨向於與理性的令人不快的束縛相契合。這是由於,人們比他人判斷得更為正確,其唯一令人愉悅之處,不過就是因為正確判斷而來的某種程度的自豪感和優越感;但是,這是一種間接的愉悅,而非直接來自面前的事物。每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所有景色都清新、親切,整個人渾身充滿生氣,新奇的光澤映照在周圍所有的事物之上,此時此刻,我們的感覺將是怎樣的活力四射!但是,我們對事物的正確與否又有著怎樣的判斷呢?令我沮喪的是,相比於在某個年齡階段讓我感覺是天才人物的最為傑出的作品,現在我竟然在我的判斷力認為是普通、低俗的作品中得到了同等程度的愉悅。每一種瑣細的、微不足道的產生愉悅的原因都會傾向於影響那些樂天派性格的人:他的性情過於敏感,以致不能使他的趣味十分細緻入微;在各方面他都十分與奧維德描述某人在愛中的感覺相類似:
他劃著快槳行進在海上,虛弱不堪,
他不道德地尋求著,那不道德地失去的財富。 [11]
這裡的特徵沒有一個是精確判斷力的表現,更不是那首叫做《挑剔的觀眾》(elegans formarum,spectator ) [12] 的滑稽詩作所描寫的東西。一件作品的精彩程度和其意義基本上不能根據其對人的影響程度來判斷,除非我們知道這些人的脾氣和性格。那些非常粗俗、趣味低下的詩歌和音樂,一直以來就發揮著它們最有力的影響,或許現在仍然如此。即便是最粗俗的東西,那些粗俗的聽眾們也深受其影響;他們沒有足夠的能力去發現其缺陷所在。但是,當這些藝術作品漸趨完美,藝術批評的科學也隨之同步前進的時候,從那些最為完美的作品中所發現的缺陷,就會經常打斷鑑賞本身帶來的愉悅。
在結束這一主題的討論之前,我認為有必要考察很多人所持的一種觀點:與判斷力和想像力相區別,趣味是人類頭腦的一種獨立功能;當我們第一眼看到一件作品時,我們就很自然地通過一系列的直覺而被觸動,其中不關涉任何之前對於作品優缺點的理性分析。當趣味和想像力、激情相關的時候,我相信它很少關涉到理性;但是,當涉及整體安排、條理化和協調一致的時候,簡單來說,當涉及那些最好趣味區別於最差趣味的特徵的時候,我認為,起著作用的是理性能力而非其他;在真實世界中,它常常不是突然地發揮作用,或者換句話說,當它突然發揮作用的時候,它往往是錯誤的。通過思考,那些擁有最好趣味的人就會經常改變這些最初的、輕率的判斷,立即從厭惡轉向客觀地看待,從不確定的喜歡轉向固定。眾所周知,當我們通過增進知識、持久地觀察事物以及經常性的訓練來提高我們的判斷力時,趣味(不管是什麼樣的趣味)就會提高。那些沒有運用這些方法的人,如果他們迅速地作出了判斷,其往往是不確定的;他們的快速是因為專橫和輕率,而非一線智慧之光瞬間驅走了他們頭腦中的黑暗。而那些積累了關於趣味對象的很多知識的人,他們一點點習慣性地獲得了某種不但穩固而且敏捷的判斷力,就像人們運用同種方法在其他所有時候所做的那樣。起初的時候,他們拙於拼寫,但到了最後,他們能夠非常愜意且迅速地閱讀,但是這種迅速卻並不能說明趣味是一種獨立的功能。我認為沒有人參與過某種只有理性在其間發揮作用的討論,相反,我們必須迅速地運用趣味所能達到的最大能力來考察所有如下內容,即整個辯論過程所已經齊備的最好狀態,討論的基礎,提出的反對意見和答覆,以及從前提得出的結論;這就是普通理性所不能奢望達到的。在一個很高的層次上,把所有現象的原則疊加起來不僅是無用的,而且是缺乏思考的。
關於這一論題,我們可以作更深入的探討;然而,並非這個主題的範圍給我們劃定了界限,——什麼主題不會引領我們走向無限呢?應當說,正是我們的特定安排以及我們探討的獨特視角,使得我們有必要在此暫停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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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ee Introduction,pp.x-xiii.
[2] Horace,De Arte Poetica ,II.132,135(misquoted).
[3] Cf.Locke,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II,ii,2;II,xii,2;etc.
[4] Essay ,II,xi,2.這一觀念在洛克之前非常流行;比如在霍布斯那裡就可以看到,see Leviathan ,I,8,and Human Nature,X,4.(See J.E.Spingarn,Critical Essays of the 17 th Century ,Oxford,1908,I,xxix.)
[5] 這個故事說的是希臘畫家阿佩利斯(Apelles),see Pliny,Historia Naturalis ,XXXV,84-5.It also appears in Roger De Piles,Abrege de la vie Des Peintres (Paris,1699),pp.125-6.這本書在1706年翻譯成英文;1744年的第二版或許就是伯克的材料來源(see pp.80-1)。同時期對於這一故事的引用,see Johnson,Rambler No.4(31 March 1750)。
[6] 這一故事中的畫家說的是異教徒貝里尼(Gentile Bellini)(1421-1508)。The story appears in Carlo Ridolfi,Le Maraviglie Dell' Arte (Venice,1648),I,40,and also in De Piles,Abrege de la vie Des Peintres ,pp.250-1(English translation,1744,p.158).伯克沒有講完穆罕默德二世的故事:為了證明他的理論正確,這位皇帝(the Emperor,Mehmet II)將一位奴隸斬首,以便讓貝里尼看看斷頭處是否皮膚會緊縮。
[7] Geronimo Fernandez,Historia del valeroso e invincible Principe don Belianis de Grecia (Burgos,1547-79).1598年這本書的第一部分被翻譯成英文;1664年和1672年其他部分也被翻譯為英文;1673年,弗朗西斯·基爾克曼將之合編為「The Famous and Delectable History of Don Bellienis of Greece 」。或許最後這本書是伯克的材料來源。H.Thomas,Spanish and Portuguese Romances of Chivalty (Cambridge,1920,pp.256-62)討論了歷史和傳奇,其中說到,18世紀這一英文譯本在愛爾蘭非常流行(See also Introduction,p.xvi,and A.P.I.Samuels,Early life…of Burke .Cambridge,1923,pp.45-8)。
[8] Shakespeare,The Winter's Tale ,III,iii,2.
[9] De Arte Poetica ,ll.309 ff.(伯克或許記起的是羅斯科門伯爵的譯本,11.340 ff.)
[10] Cf.Locke,Essay ,II,I,3,et passim .
[11] Heroides ,XV,79-80(misquoted).
[12] Terence,Eunuchus ,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