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 · 二百六十七 內務府總管允祿等面奏胡鳳(上羽下軍)曹(兆頁)呈報查問洛興華被山東巡撫拘捕緣由摺

雍正三年九月初七日 據雍正三年八月十六目管理蘇州織造事務.郎中胡鳳(上羽下軍)、管理江寧織造事務曹(兆頁)呈稱:為呈報事。雍正三年七月初四日,接奉鈞府清字咨文內開:住在揚州之洛與華,汝等都認識,著將以下緣由向他曉諭,此皆主上明鑑,特施鴻恩與他,不要害怕,將陳世(王官)捕拿他時,受了什麽痛苦,或者何人與他不合之處,汝等詳細詢問,將其緣由明白提出,日報本府,本堂等候奏聞。等因咨行前來。經查揚州之洛興華,我二人都認識,正擬傳來面加細問,而洛興華已先於六月初四日,由山東巡撫行文江南總督,將其拿捕解去等情,前已呈報。今洛興華已於七月二十一日回來,我二人即遵照大人來文所諭,向伊明白曉諭:此皆主上鴻恩,汝不要害怕,將實在緣由,詳細明白向我們說出,即將你所說之處,呈報大人轉奏。等語。現將詳詢洛興華所述緣由,另行錄單呈閱。 單內開,據詢洛興華:山東巡撫何故捕你?差遣的何人?你何時起行的?供稱:我今年八十二歲,久住揚州,是安分之人。不料於五月初一日,揚州府江都縣知縣去到我家,向我說,山東巡撫行文拿你。我問什麽緣故,他說,你到山東後,就能知道,這不是我們府縣官主持的事。說完,就向下邊人說,把我的前後門封上,將屋裡所有的物品查明看守。又將我帶到城隍廟,派人看守。是晚,又有縣丞輿山東差官,帶領媒婆到我家,說有三個旗人婦女,進屋搜查了半天,並沒有。又查我的家產,因為我家窮,一切都沒有,只把陸續購置房地的文書九張,裝匣封上,報告總督、巡撫了。六月初四日,才帶我向山東起行,沿路差官及衙門之人所用盤費,都向我要。又問差官之名,供稱:官名不知。一個姓鄭,是山東把總,一個姓孫,是山東巡撫衙門裡的人。又問:你幾時到的山東?見了陳巡撫,如何審你來著?供稱:二十一日到山東後,二十五日陳巡撫把我傳進衙門去見,等候些時,對我並無為難之處。他說,初二日已經行文江南,把你停止解送,這原是昌邑縣詳稟本省,故行文將你提解,現已與你無干,你很吃苦了。給了我盤費銀十六兩,又從濟寧州取了一隻船,仍遣孫姓官員,把我送回家來。路上盤費不夠了,幸而遇見由家裡借了銀子來送的人,才能到家。又問:你供稱你到了山東,陳巡撫對你說,因為昌邑縣詳稟,才由江南把你解去。但聖上已先降旨,命內務府衙門明白咨行,將在京師之洛瞎子,連同他的妻孥,送往山東巡撫,轉交昌邑縣看守。而又為何說是因為昌邑縣詳稟,才到江南拿你的呢?你在山東時,見了陳巡撫,為何沒細問他?其中必是陳巡撫與你有不合之處,或是他下邊的官員,有陷害你之處甚明。現在主上恩施如天,既命我們問你,你把你的冤屈為難之處,完全從實說出,不要害怕。你如果被陳巡撫欺哄,現在不說出來,你辜負了主上如天之恩,罪如何能擔得起!供稱:京師的洛瞎子送往山東看守,巡撫又行文江南拿我之處,彼時我原都不知。我見了陳巡撫時,他只說,先是來文把你解去,旋又來文把你停解;又說,你已無於。他是巡撫,我何敢向他深問?平日我與陳巡撫並不認識,想也無不合之處。他下邊官員中,我一個也不認識,仇嫌也沒有,何故陷害,使我遭遇這樣大苦,也不知道。陳巡撫說,由昌邑縣詳報拿我,看來或是昌邑縣人把我陷害的麽?我非常恨!但是不知陷害我的人,若將此問昌邑縣知縣和陳巡撫時,才可得知陷害我的人。如果查出仇人,我雖死亦甘心。現在主上如此天恩,我還怕誰!我全家性命,都是主上施恩,得以保全,我並無報答主上恩德之處,只有全家薰香叩禱。我現年老而頻病,幾時病癒後,願匍匐晉京,叩謝主恩。我家原貧,而今又老年遭此事故,雖將幾畝田地售賣,償還與人,仍是不足,無奈賣了這幾間房屋,去償人家的債。老爺們現在將主上天恩降諭於我,我已感激不盡,又將大人的咨文,一一曉諭於我,我將前後緣由,俱已盡情說出。倘若知道陷害我的仇人,或是另有緣故,我至此時,還真不肯說出麽?遭遇這樣大難,雖未喪命,可是由江南去山東,往返共用銀七八百兩,我的窮家原來就無產業,這所用之銀錢,都是向人借取的,現在得了命,就要照數償還人家,家破產絕。雖然陳巡撫與我無仇,而無故行文拿我,以致使我全家之人惶懼,日不聊生,老身且不能保者,豈非都是陳巡撫所害的嗎?這都是實言,並無謊言之處等語。 謹將織造官胡鳳(上羽下軍)等查問洛興華緣由所繕漢文單,由總管內務府事務.和碩莊親王、內務府總管常明、來保、李延禧面奏。 奉旨:著將此收起,陳世(王官)來京時,汝等題奏。欽此。 [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