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 · 一百六十一 內務府奏詳核烏羅圖查算西花園工程用銀摺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遵旨查奏事。
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分司烏羅圖摺奏,查算曹寅在西花園修造房屋、挖河、堆泊岸等項工程,奉旨:交內務府總管查奏。欽此欽遵。查曹寅修建西花園、聖化寺各處工程,經將原任郎中、現放分司烏羅圖之銷算冊,依照工程丈量,逐一查對,詳細核算。計:雲窗月樹大小房屋一百二十七間,(中略)大小鋪面房二十三間,膳房、清茶房、豬圈等處大小房屋三十七間,馬廄西邊大小房屋五間,總共修造大小房屋四百八十一間,木橋六座,閘三座,(中略)腰欄三十四丈二尺五寸,(中略)子牆一百十八丈七尺,木碼頭三座,(中略)散水六百十七丈六尺五寸,山石泊岸五百二十四丈四尺五寸,用山石雲布一百八十四塊堆的高峰十八處,挖河土厚四尺、長寬一丈,(中略)連同僱工,共用銀一萬一千四百八十四兩零七分三厘。買楠木、杉木(下略)銀六千三百九十四兩零七厘,買漢白玉、青白石(中略)銀九千五百五十一兩五錢三分一厘,買磚瓦連同運工,銀一萬二千四百十三兩五錢六分二厘,(中略)以上共用銀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七兩九錢七厘。比烏羅圖查算奏報之銀數,多出八百六十六兩五錢四分四厘。為此,繕摺奏聞。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內務府總管馬齊,交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即雙全轉奏。
奉旨:著議奏。欽此。
[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