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語絲 · 第六 創作自由考
三十年代初期,我在廣州組織了「普羅作家同盟」,出版《廣州文藝》周刊。那時候創作是沒有自由的。「普羅作家同盟」活動的結果,是龔明同志被捕入獄,最後不幸犧牲。
一九三三年我到上海參加了「左聯」的工作。那時候創作仍然是沒有自由的。我的作品經常被檢查官扣留不放,或者被檢查官改得面目全非。如果你想自己印刷出版,首先是沒有印刷費,其次是一出版就被禁止、沒收。你想把自己的作品送到人民大眾那裡去,真是比登天還難。
後來,到了一九三七年,抗戰開始,情況算是好了一些。也僅僅是一些:暴露日本帝國主義可以,但是暴露國民黨就不行;描寫軍人殺敵可以,但是描寫人民武裝抗日就不行;描寫人民愛國可以,但是描寫人民要求改善生活就不行。
到了一九四一年,我到達延安以後,才第一次真正得到了創作自由。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作家可以描寫人民翻身當家作主人,也可以描寫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種種醜惡罪行;在藝術上,作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寫什麼、怎樣寫、寫了給誰看。作家沒有了苦悶、憂慮、憤懣和恐懼,感到了無拘無束,自由自在。
到了一九四九年,全國解放,全國人民都站了起來,翻身當了主人。理所當然,全國的作家、藝術家都同時得到了解放,得到了思想上、政治上、藝術上的充分自由。
令人驚奇的,是有一些作家和藝術家,沒有感覺到這種自由。一直到三十六年以後,即一九八五年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以後,也就是某人大肆鼓吹沒有任何前提的「創作自由」的口號以後,才獲得了這種自由,並且得到了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的承認。
如果作家、藝術家在一九四九年就得到了自由,那麼,一九八五年又一次得到了自由。這樣,得了一次自由以後,又得了另外一次自由,豈不是重床疊架,得了雙重自由了麼?有什麼必要呢?
也許是兩次自由的性質不一樣,是兩種不同的自由。又或許是,獲得自由的人有遲有早,一九四九年雖然大部分人獲得了自由,但是,仍有少數人到一九八五年,也就是在三十六年以後,才獲得了自由。事實究竟是不是這樣呢?很值得作一番考證。
有一種看法認為,一九八五年的自由是否定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否定了反對精神污染的自由。這是它的一個特點。又有一種看法認為,以前的創作自由沒有得到資本主義國家的承認,一九八五年的創作自由,是得到了資本主義國家的承認的。這是它的又一個特點。還有一種看法認為,一九四九年大多數作家、藝術家得到了自由,但是有少數人沒有得到自由;到了一九八五年,少數人得到了自由,但是大多數的作家、藝術家卻失去了自由,弄得惶惶不可終日。更有一種看法認為,一九四九年的自由是無產階級的,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自由;一九八五年的自由,是資本主義的,所謂西方自由世界的自由,是西方資本主義學說、思想、制度、風俗、習慣、趣味、愛好和種種生活方式的自由……
凡此種種,都是頗堪玩味,也值得花一番功夫去考證的。我想,還是留給大家去「開動腦筋」吧。
一九八九年抗戰五十二周年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