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闈搜秘 · 燭影斧聲
「家天下」的制度,起自夏禹傳位於子。從那時開始到五代告終,約計三千一百五十年,帝位的遞嬗,始終以父死子繼為天經地義。「陳橋兵變」,宋太祖代周而興,做了十六年皇帝,臨死之前,不傳大位於子而傳弟光義,是為太宗。在傳統中,這是罕見的變格。
太宗的繼統,太祖不召重臣顧命,亦無親侍在側,於燭影搖紅、斧聲戳地中,舉天下以私相授受,似乎帝位的更移過程,沒有比這更不可思議的了。因此,太宗的得位,在當時就被認為一大疑案。宋人筆記中,雖不敢公然質疑,可是旁敲側擊地,在許多地方表現了對太宗的譏刺。至於正面記述其事的,據我所知,有《湘山野錄》《涑水記聞》,而所記的事實不同,所持的態度亦不同,前者存疑,後者意在「辯誣」。
先談《湘山野錄》。這部筆記的作者是杭州的一個和尚,法名「文瑩」,與蘇東坡是同時代的人。他在書中記述了一段「神話」,說太祖早年曾與一異人為友。在即位第十六年,也就是開寶九年的春天,復遇於洛陽,太祖問他:「我壽還得幾年?」那異人告訴他,這年的十月二十夜裡,如果是個晴天,則可延壽一紀,否則「當速措置」。
到了那一天晚上,太祖駕幸太清湖「望氣」。其時星斗燦然,是個極好的晴天。正在他慶幸可以延壽之際,「天地陡變,雪雹驟降」。太祖記起「當速措置」的警告,立即傳旨召「開封王」光義進宮,延入內寢,把太監宮妾都攆了出去,酌酒對飲。
在遠處的近侍眼中,但遙見燭影下,太宗時或避席,有不勝之狀。飲訖,禁漏三鼓,殿雪已數寸,帝引柱斧,戳雪顧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帶就寢,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內,將五鼓,周廬者寂無所聞,帝已崩矣。
這裡有兩個名詞,必須先作一解釋。那時的趙光義,封號是「晉王」,領「開封尹」,所以文瑩稱他為「開封王」,實際上並無此爵稱。其次是所謂「柱斧」,只是一把水晶小斧頭,為北宋皇帝時刻不去手的一樣儀物,好比老年人的手杖那樣,用處甚多,可用以撐持,可用以叩門,亦可在發脾氣的時候,用來打人。柱斧亦是如此,如仁宗幸張貴妃閣,見王拱宸所獻定州紅瓷器,以張貴妃不守「不得通臣僚饋遺」之戒,一怒用柱斧把那些瓷器打碎,即為一例。倘以為柱斧可以殺人,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前引的一段文章中,「是夕太宗留宿禁內,將五鼓,周廬者寂無所聞,帝已崩矣」,字裡行間,顯然對太祖的死因存有疑問。因此,司馬光為太宗「辯誣」,便著眼在說明太祖崩時,太宗不在禁內,他在《涑水記聞》中是這樣說的:
太祖初晏駕,時已四鼓,孝章宋後使內侍都知王繼隆,召秦王德芳。繼隆以太祖傳位晉王之志素定,乃不召德芳,徑趨開封府召晉王;見醫官賈德玄坐於府門,問其故,曰:「夜二鼓,有呼我門者,曰晉王召,出視則無人;如此者三。吾恐晉王有疾,故來。」繼隆異之,乃告以故,叩門與之俱入見王,且召之。王大驚,猶豫不敢行,曰:「吾當與家人議之。」入久不出。繼隆促之曰:「事久,將為他人有。」遂與王雪下步行至宮門,呼而入。繼隆使王且止直廬,德玄曰:「須應直前,何待之有?」遂與俱進至寢殿。宋後聞繼隆至,曰:「德芳來耶?」繼隆曰:「晉王至矣!」後見王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托官家。」王泣曰:「共保富貴,無憂也!」
司馬溫公以真儒而為名臣,平生不作妄語,這段「紀聞」,自非捏造。溫公自道「不誠之事,不可為之」,則「聞」其事而作「紀」,自然是深信太宗得位,絕無「斧聲燭影」之疑;聞召而徘徊瞻顧,更可見無覬覦神器之意,所以得位,不過是王、賈擁立,宋後「遽呼」,一場儻來的富貴而已。
這就是「君子可欺以其方」了!司馬溫公拳拳忠愛,大概只想到這些話可為先帝辯誣,便忽略了這些話中的錯誤和矛盾。錯誤也者:第一,「內侍都知」應為王繼恩,不是什麼王繼隆。第二,即使有宋後命王繼恩招皇子其事,所召者應為太祖的長子德昭,而不是次子德芳,因為德昭為賀後所出,德芳生母不詳,但宋後只比德芳大七歲。可知他絕非宋後的兒子。然則何以偏愛而不召長子德昭?第三,太祖崩時,德昭和德芳都不在開封,德昭以「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鎮南鄭,德芳以「貴州團練使」駐廣西貴縣,用意是在防備降服不久的「復蜀」和「南漢」。這兩個人都不在開封,何由而召?
矛盾也者,說「太祖傳位晉王之志素定」,這話不錯;而且晉王也早有接管政權的準備,然則到了該他接位的時候,何以「猶豫不敢行」?這不但不合光義的性格,更不合乎當時的事實。
當時的事實是什麼?細考史實及後人的評論,我認為趙家得天下的真相如下所述:
第一,「陳橋兵變」,出於太宗和趙普的密謀,太祖本人並無欺負柴氏孤兒寡婦的意思。
第二,太宗在策劃「陳橋兵變」,推戴太祖做天子時,就已有了「兄終弟及」的打算,但他自己不便表示,所以由杜太后以母命做成「金匱之盟」——太宗「陳橋兵變」的密謀,杜太后和太祖的姑母大概都知道,只瞞著太祖一個人。
第三,太祖不愧孝悌,忠實地執行了「金匱之盟」。
第四,太宗即位後,有悔盟之意,趙普看出端倪,設計迎合,藉以復登相位。
第五,德昭、德芳的死因可疑,而廷美獲罪而死,則完全是趙普的陰謀。
第六,至此,「金匱之盟」中所約定的傳位順序,自然中斷,太宗達到了傳子的目的,而欺母、負兄、殺弟、逼侄的罪名,也就難逃於天地之間了。
由此更下一斷語,燭影斧聲,並無可疑,太宗所可訾議者,在後不在前。「金匱之盟」見於《宋史》「杜太后」、「趙普」等傳。元修《宋史》,又修多本宋朝國史,則「金匱之盟」的始末,宋國史原已有記。既然國史有記載,知道的人自然不少,但宋人筆記中,幾乎從未提到過有此盟約,而且也絕少談到廷美、德昭、德芳的遺聞軼事,可知「金匱之盟」在當時是一大忌諱。
這個忌諱,易代以後,當然消失。哪知到了清朝乾隆年間,復成忌諱。《宋史》具在,真相大白,關於太宗得位的記載,明明《湘山野錄》可信的成分多於《涑水記聞》,而畢沅著《續通鑑》,偏偏全采後者,只修正了一個小錯誤,把王繼隆改為王繼恩,因為有雍正奪嫡這一重公案,怕觸犯時忌,引起文字獄,有滅門之禍。
如以為我這個說法武斷,請再看一看趙翼的《廿二史札記》,這部書對正史的疑義闕失,以及歷朝史事中的特點,無不表而出之,獨獨於宋朝開國事跡,以及太祖一變傳統,傳位於弟而不傳子這等大事,略而不記,這又是為了什麼?
以司馬溫公的方正、畢秋帆的淵雅,所記或不可信,真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本此體念,我要從史書的夾縫裡,找出一些真相來幫助讀者了解這一件宮闈疑案的始末。
這話要從「陳橋兵變」談起。五代十國這五六十年,是中國歷史上最混亂的一個時期。篡弒相尋,兵連禍結,軍人驕橫跋扈,往往以擁立主帥作為一種取富貴、得庇護的捷徑。當周世宗柴榮崩後,七歲的幼主即位,是為恭帝。這年十一月,據報北漢勾結契丹兵,將從山西渡黃河南侵,於是遣「殿前都點檢檢校太尉歸德軍節度使」趙匡胤領兵禦敵。當時就有流言,說出兵之日,要擁立趙匡胤為天子。這在五代是不足為奇的事,但每逢這改朝換代的一天,士兵照例可以放搶,被稱為「靖市」,所以稍微好一點的人家,也照例要逃一次難。
到了第二年,也就是恭帝宗訓元年的正月初三,大軍出發,當夜宿開封以北的陳橋驛。那時的趙光義還未改名,叫趙匡義,是他哥哥手下的「供奉官都知」,相當於現代一個兵團的後勤主管;趙學究趙普是「歸德軍掌書記」,相當於參謀長了。這兩個人「部分諸將,環列待旦」,星夜派人聯絡禁軍指揮官石守信和王審琦。天亮時,趙匡義和趙普進帳報告,說將士們認為幼主根本不懂事,出死力破敵亦沒有人知道,「不如先冊點檢為天子」,然後北征,亦未為晚。
其時趙匡胤因為頭一天夜裡喝多了酒,殘醉猶在,一時弄不清是怎麼回事,起來一看,「將校已露刃列庭」,齊聲說道:「諸將無主,願冊太尉為皇帝。」正在躊躇考慮時,一件黃袍已披到他身上,將校拜呼:「萬歲!」接著,把他扶上了馬,向南回城。
事出無奈,趙匡胤只好這樣說:「你們貪富貴,立我為皇帝,如果聽我的話,我接受,否則,我不干!」全體將校下馬表示聽命,於是相約:不得驚犯周太后和恭帝;不得欺凌大臣;不得搶掠擾民。遵命重賞,違命重罰。然後整隊進城,接收了後周的政權。因為「歸德軍」駐宋州,於是定國號為「宋」,改元為建隆。
據《宋史》記載,「兵變」的起因是軍次陳橋驛,部隊里有個懂天文的人,名叫苗訓,「引門吏楚昭輔視,日下復有一日,黑光摩盪者久之」,是天命有歸,因而起意,去報告趙匡義和趙普,然後如何如何。
這是有意用曲筆為趙匡義和趙普開脫,因為既是臨時起意,一夕之間何來御用的黃袍?同時,所謂「北漢會契丹入寇」,根本就是一個假情報。清人查初白有詩:「千里疑案陳橋驛,一著黃袍便罷兵。」隱隱然指責趙匡胤居心不良,其實是冤枉了他。趙匡胤不但不知有其事,而且亦不樂為天子——後面將有說明,這裡暫且不談。
根據各種跡象來研判,我確信「陳橋兵變」出於趙普的策劃,趙匡義的導演,甚至我還相信,杜太后和太祖的姑母,事先都是知道的。《宋史·后妃傳》說:「太祖自陳橋還京師,人走報太后曰:『點檢已作天子。』太后曰:『吾兒素有大志,今果然。』」杜太后的態度,實在令人奇怪!照常情來推測,做父母的一旦聽說兒子做了皇帝,絕不可能有如此從容鎮靜的反應。我的家鄉有個真人實事的笑話:父子二人同赴春闈,榜發之夕,同榻不寐。先來了個報喜的,說是「少爺中了」,做兒子的慌忙下床,連鞋子都顧不得穿,光著腳就奔了出去。做父親的心裡覺得不是味道,便罵兒子:「得失小事,何用如此!」到了後半夜,又來了一個報喜的,說是「老爺中了」,這位老爺正下床方便,一聽報喜的聲音,順手把溺壺往桌上一放,奔了出去打聽消息。於是做兒子的反唇相譏,一面移去溺壺,一面笑著說道:「得失小事,何用如此!」
想想看,功名得失,尚且如此縈懷,何況儻來的一場大富貴。
《五代史》記梁太祖朱溫破黃巢,為「宣武軍節度使」,派人到蕭縣去奉迎他的母親時,其母「驚喜泣下」;或者如清末醇親王聽說他的兒子載湉被指定繼承皇位時,「碰頭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翁同龢親述所見),倒也是正常的反應。總之,無論為喜為憂,當此時也,情緒絕不可能不激動。於此可知,杜太后對「點檢作天子」在心理上早有準備,為了要給人一個事所必至、無足為奇的印象,來沖淡大局劇變的嚴重性,所以才出此矯情鎮物的態度。
其次,「吾兒素有大志」的話,是杜太后故意這樣說的,其實不然。《涑水記聞》記載:
周恭帝幼沖。太祖英主有度量,將士歸心。將北征,京師宣言:出軍之日,當立點檢為天子。富室或挈家逃匿,獨宮內不知。太祖懼,密以告家人曰:「外間洶洶若此,將如何?」太姐姊面如鐵色,方在廚,引麵杖逐太祖擊之曰:「大丈夫臨大事,可否當自決,乃來家內恐怖婦女何為耶!」太祖默然出。
按:《邵氏聞見錄》亦有此記載,以姊為姑。據《宋史·公主傳》,太祖有兩個妹妹,沒有姐姐,應以「姑」為是。這位老姑太太的態度說話,固然大可玩味,而太祖的並無大志,於此更可得一明證,否則應喜不應「懼」。此一「懼」也,與醇親王驟聞做帝父,「痛哭伏地」,是一樣的道理。
正因為有此一「懼」,趙匡義和趙普不得不假借北征的名義,發動「兵變」,並以將校環列露刃相脅迫,皇帝是不做不行了!但實違反太祖的本心。他不嗜殺,而做皇帝,尤其是開國之君,非殺人不可;他不喜歡處在一個危險的位置上,而做皇帝,尤其是在五代,隨時有被弒的可能;他不喜歡拘束,更討厭繁文縟節,而做皇帝必須受各種禮制的束縛;他喜歡行動自由,而做皇帝最不自由。太祖是一個忠厚、率真、安閒、樸實、講情感義氣的人,凡此都不像一個三代以下做皇帝的性格。《宋史·本紀》記他五十歲那年還「步至晉王邸」,玉輦大駕,非所愛慕,真正是「富貴於我如浮雲」了!
談到這裡,問題就來了。既然哥哥不樂為天子,為何做弟弟的非推戴他不可,甚至不惜出以露刃脅迫的手段?這個問題,我想我不說,讀者也知道,是太宗——趙匡義自己想要做皇帝,但以資望不夠,所以撮弄「將士歸心」的太祖出來做一個過渡。
於是就有了「金匱之盟」。這重公案的前半段是這樣的:建隆二年,也就是太祖做了皇帝的第二年夏天,杜太后得病,太祖親侍湯藥,不離左右。太后臨終以前,把趙普召來受顧命。她先問太祖:「你知道不知道,你是如何得天下的?」
「自然是爺爺、爹爹和太后的餘慶。」
「不然,」杜太后說,「是柴家讓七歲的孩子做皇帝的緣故。主少則國疑,啟人覬覦之心。如果後周不是孤兒寡母當家,立一個長君,你哪裡會有今天?所以,你百年以後,要傳位給光義,光義傳光美,光美再傳給你的兒子德昭。四海甚廣,國事煩劇,要立長君,才是社稷之福。」
「是。」太祖流著眼淚說,「兒子一定照娘的意思做。」
於是杜太后轉臉對趙普說:「你也一起記著我的話,不可違背。」
趙普做事講究手續,當時就在杜太后的病榻前,把他們母子的對白,以及吩咐他的話,做了一個「筆錄」,成為誓約,最後又注了三個字:「臣普記」,表示自己是這個誓約的見證人。然後把它「藏之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
以上是「金匱之盟」的由來。杜太后的話說得入情入理,但仔細研究,卻有個絕大的漏洞。按:當時太祖三十五歲,德昭以乾德二年出閣,乾德三年娶妻,則在當時至少已有十二歲,杜太后沒有理由不相信她的兒子不能活到六十,到那時候德昭已經三十七歲,這還不算「長君」嗎?
我們再算一筆賬,光義與太祖都屬豬,前者小十二歲,當時二十三;光美在雍熙元年死於房州,算起來當時是十五歲,只比德昭大三歲。假定他們都活六十歲,則照杜太后的計劃,列一個表來看看他們即位的年齡:
在那個時候,五十已成老翁,光美五十二歲即位、德昭五十七歲即位,精力衰頹,又豈是「社稷之福」?所以杜太后遺命中,最要緊的只有一句話:「汝百歲後,當傳位光義」;而又可斷言,這一番話是光義所說,只是出自杜太后之口而已。同時,必召趙普為顧命之臣,又可知必出於趙普的策劃,成擁立之功——這在他以後設計陷害廷美(即光美——編者注)時,居心何在就明白了。
這以後,太祖很忠實地遵從遺命,執行誓約,在杜太后崩逝後不久,詔令以光義領開封尹。依五代的制度,預定的皇位繼承人常擔任這個職務。而且太祖常對近臣稱讚光義,說他「龍行虎步,生時有異,他日必為太平天子,福德吾所不及」。到了開寶六年,更封光義為晉王,朝班在宰相之上;而對他的長子德昭,卻只給了「貴州團練使同平章事」的職稱,同於相位,卻無相權。
現在我要談談這件宮闈疑案中最重要的一個角色,即那位號稱「半部《論語》治天下」的趙普。趙普字則平,原籍幽州薊縣,他父親因為避兵禍輾轉遷至洛陽,就在那裡落籍。他比太祖大五歲,兩人在滁州相識。那時周世宗用兵淮南,太祖與他父親——追尊為宣祖的趙弘殷,分典禁兵,太祖拔滁州,宣祖卻在滁州病了。其時趙普是個軍法官——「軍事判官」,侍奉宣祖的湯藥,極其殷勤,宣祖便拿他當同族的子弟看待,太祖也跟他交成了很好的朋友。
淮南一平,趙普調補為渭州軍事判官,太祖調升為同州節度使,以他為推官。不久太祖移鎮宋州,就是現在的河南歸德,他把趙普帶了去,保薦為「掌書記」。趙普一躍而為太祖的幕僚長。
陳橋兵變,太祖即位,趙普以佐命元勛,授「右諫議大夫充樞密直學士」,這是個直接參與最高軍事機密的職位。到了建隆三年,拜「樞密使檢校太保」,樞密使掌管軍政,在五代及宋初,是個極重要的職位,稱為「使相」。
在這個階段中,趙普遇到了一個對頭,名叫盧多遜,是名父之子。他的父親盧億,德行甚高,是五代的好官之一。盧多遜學識淵博,頗得太祖賞識,以翰林學士「知制誥」,是清高華貴的天子近臣,常在太祖面前說趙普的短處。偏偏趙普不爭氣,有一次在太祖面前出了洋相。葉夢得的《石林燕語》記其事甚趣:
盧相多遜素與趙韓王(普)不協。韓王為樞密使,盧為翰林學士,一日同奏事,上初改元乾德,因言此號從古未有,韓王從旁稱美。盧曰:「此偽蜀時號也。」帝大驚,遽令檢史視之,信然。遂怒,以筆抹韓王面曰:「汝爭(怎)得如他?」王經宿不敢洗面,明日奉對,帝方命滌去。自此隙益深,以及於禍。
就算馬屁拍在馬腿上,太祖似不必如此動怒,而趙普亦不必如此惶懼,由此可見,「乾德」的年號,即使不是出於趙普的獻議,亦必為他所贊成。按:前蜀王衍的年號為「乾德」,相去才五十年,便已茫然,趙普不學如此,無怪乎太祖要勸他多讀書了。
但話雖如此,太祖對趙普的寵信未衰。乾德二年趙普拜相,於是伐蜀、伐南漢,都由太祖、太宗與趙普密定大計,而且往往是在趙普家中。
做了七八年宰相,趙普的錢撈了不少,在開封和洛陽大起第宅,「外門皆紫荊,後苑亭榭製作雄麗」。為了蓋新宅,派人到陝西、甘肅去採辦大木,而所派的人又打著宰相的旗號,公然走私。事發以後,太祖大怒,準備「下制逐普」。按:宋朝的冊立后妃、拜相罷相,都要「下制」,制敕以白麻書寫,所以又稱「宣麻」。寫「宣麻」是件極鄭重的事,因為天下公論,褒貶皆以「宣麻」為斷。
「制敕」出於「知制誥」的翰林學士之手,起稿稱為「草制」或「作麻」,例有豐厚的潤筆,當事人為求美言一二,常有厚贈,甚至后妃亦不例外。
其時「知制誥」是盧多遜,冤家對頭,如果宣麻,絕不留絲毫情面,所以趙普極為緊張。幸而太祖的兒女親家王溥,幫他求情,趙普總算留了下來。
不久,又出了個大亂子,在杭州的錢王送了十壇海產給趙普,放在走廊上還未收起,太祖來了,一見便問是何物,說是海產,太祖叫打開來吃。哪知打開一看,全是「瓜子金」,趙普大為惶恐,說實在不知情。太祖嘆口氣叫他收下,但對他印象已經太壞,加以盧多遜專門揭發他的不法行為,太祖決定不要他當宰相了。
宋朝的制度,大臣有罪,如非謀逆或大不敬,不會下獄,處置的方法是調為地方官。如果聖眷未衰,或有人幫忙,便派到好地方去,否則就給一個「邊遠小州」。趙普罷相,出任「河陽三城節度使」,所管的地方,就是現在河南的孟縣(孟縣,今河南孟州市——編者注)。
到孟縣接了事,趙普出了個花樣,上表太祖,說:「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皇太后大漸之際,臣實與聞顧命。知臣者君,願賜昭鑒。」這裡的所謂外人,自是指盧多遜,所以上表的用意,是為了盧多遜說他輕議皇弟,有所分辯。但是,這是表面文章。
以我的看法,此是趙普另求富貴的敲門磚,這道表的最大作用,是在試探太祖的意向。「金匱之盟」到此已經十二年,雖然光義一直擔任著被作為儲位看待的開封尹,但到底不同於正式的立儲,名分早定,誰也爭不走。在這十二年中,太祖可能改了主意,將來傳子不傳弟。金匱誓約在宮中,隨時可毀。趙普的目的,就是希望藉此一表,測出太祖的反應。倘有改變主意的跡象,趙普就要去巴結皇長子德昭了。如果主意不變,則此一表留存宮中,將來亦可作為向光義邀擁立之功的根據。反正左右逢源,無往不宜。趙普的政治藝術,真可說是「已臻化境」。
果然,太祖做出了正確的反應,封光義為晉王,朝會班次在宰相之上,這是進一步支持光義的鮮明表示。趙普心知太祖未改素志,依然遵守金匱之盟的約束。後來又知道,太祖甚至「手封其表」,藏入金匱,為趙普擁立太宗,添一強有力的證據。這真是「君子可欺以其方」,同時也越見得趙普以後的行事,負太祖太深,無怪乎他晚年內疚神明到了疑神疑鬼的程度。此是後話,暫且不提。
太宗封晉王在太祖開寶六年九月,三年以後,太祖駕崩,晉王接位,是為太宗。以光美——此時已改名廷美——為開封尹,封齊王;德昭為永興軍節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兼領興元尹。不久又下詔,太祖與廷美的子女,並稱皇子皇女,以示一體。
在這時候,我們不妨認定,太宗是有遵守杜太后遺命的打算的。他讓廷美接替了他原來的位子,在開封尹為儲位的傳統以外,廷美的子女並稱皇子皇女,尤為廷美將承大統的明確暗示。而猜忌之心,也就萌於此了。
整個的大變化,始於太平興國四年。這年正月,太宗親征北漢,準備以廷美留守京城,開封府判官呂端向廷美進言:「上櫛風沐雨,以申吊伐,王地處親賢,當表率扈從,若掌留務,非所宜也。」於是廷美奏請扈從——太宗準備命廷美留守,原是不得已的舉動,因為天子巡幸親征在外時,照例由儲君監國。如果不這麼做,即表示他對廷美有猜忌,而實際上確實是有猜忌的。由於呂端那一番冠冕堂皇的辭令,解除了太宗一個絕大的疑難,也消除了他的一個後顧之憂。無怪乎呂端以後獲得重用,而太宗說他「大事不糊塗」,亦正就指此而言。
在當時,北漢是五代十國中唯一未為宋朝併吞的一國,地處山西北部,國主姓劉,一向與雁門關外的契丹有勾結。太宗為統一宇內,伐北漢自有必要,但大臣多以為不可,只有平蜀、下江南,武德高超、勳業彪炳的曹彬贊成。太宗便做了最後的裁決,以潘美——就是京劇《楊家將》中的潘仁美為「北路都招討使」,領兵渡河,直薄太原,分四面攻城。
北漢為宋所攻,有上十次之多,每次兵臨城下,總是不戰自退。因為宋初的國策,採取趙普的獻議,獨留北漢,屏障邊患,而雄才大略的太宗,決心進取,所以從潘美出師後,自將大軍,親臨征討。
這一次戰役就專家的觀點,嚴格評論,是失敗的,而且將帥不和,衝突的雙方,一個上吊,一個中風,雖瞞著太宗,而軍中無不知其事,大為影響士氣。
太原總算在五月里打了下來,漢主劉繼元奉表投降。此時太宗要移師征契丹,乘勝取幽薊。諸將皆以師疲糧缺為由,不贊成的多,太宗都不聽。六月間由易州、涿州進拔幽州;七月間,薊州也投降了,打得似乎很順利。
契丹的國號就是「遼」,《四郎探母》中的蕭太后,那時還是王后,芳名「燕燕」。蕭燕燕是個很能幹的女人,遼主有病,由她專決國政,此時派名將耶律休哥救燕,星夜急馳,到了北平城外高粱河的地方。恰好遼將耶律沙將要敗退,耶律休哥及時趕到,回師反攻,反敗為勝,宋軍戰死了一萬多人。
這時是八月間,秋風已起,凡是西征北伐與異族交鋒,一到秋天,往往要班師,因為塞外秋高馬肥,正是胡騎活躍的時候。轉眼秋深冬至,中原士兵則不耐苦寒了,兩相對照,勝敗不卜可知,於是太宗引師南還。
耶律休哥乘勝進擊,窮追不捨,太宗狼狽不堪,追到涿州,竟至輕騎脫逃,所有輜重以及隨攜的宮嬪,都為耶律休哥所俘獲。這還不算,太宗屁股上還吃了兩箭,弄成個「箭瘡」,年年都要復發。據後來神宗告訴大臣,太宗之崩,就是箭瘡復發的緣故。
在混亂之中,還幾乎造成一個動搖國本的大錯誤。有一天晚上,忽然群情惶惶,奔走相告,說皇帝失蹤了!國不可一日無君,於是有人提議立德昭繼位。幸好大家很快地發覺這是一場誤會的虛驚,才把這個提議打消,否則出現了兩位大宋天子,後果不堪設想。
伐遼的這一役,為宋朝開國以來,遭遇的首次挫折,損兵折將,大傷天威,太宗心裡的不快,可想而知。偏偏少不更事的德昭,不識眉高眼低,只為了一句話,導致了一場絕大的悲劇。
宋初待武將極厚,命將出師以前,征伐作戰之中,班師凱旋以後,迭有賞賜。這一年伐遼雖然不利,可是征北漢總算三軍用命,克敵致果,應該賞功。但太宗因為征遼大敗而歸,心境不佳,「久不行太原之賞」。德昭可能聽到了將領們在私底下有怨言,便特意提醒太宗,這件事不能再耽擱,應早早處理為佳。
這一下觸發了太宗的郁怒,厲聲答道:「等你自己做了皇帝,再賞也不晚!」
德昭當時不敢申辯,回到私邸,引劍自刎。到底是一時羞憤,遽爾輕生,還是因為他認為他叔叔的話中,隱含著軍中誤傳天子失蹤,準備擁立德昭這個誤會,此時表露了猜忌之心,因而一死以明志,那就是永遠無法究詰了。
這是太平興國四年秋冬間的事,到了太平興國六年三月,太祖的小兒子德芳也死了。德芳的死因,照史書上看,無可懷疑,是因病而死。太祖四子,老大、老三早夭,老二德昭自殺,老四德芳再一死,太祖就只有孫子在世。這一下,皇位繼承的順序,便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照原來的順序,太祖傳太宗,太宗傳廷美,廷美傳德昭,德昭既死,自然傳德芳,神器依舊歸入太祖的子孫,不違杜太后的遺命,亦不負太祖「手挈天下以與弟」的盛德。可是照現在的情況看,大位落入廷美手中,則廷美將來一定傳子,帝系如此不明不白地轉移,太宗自然不能甘心。
所以德芳的死,把廷美推入一個異常危險的位置,也就是說,他失去了德芳的屏障,成了太宗寢食難安的一個隱憂。如果此時呂端還在他幕府中,也許會勸他上表,解除開封尹的職位,以示不欲居儲位;或者索性說得更明白些,請立太子,示天下以神器有歸,則必可以「秦王」的身份,長保富貴。
無奈那時秦王廷美的手下,不是飯桶,就是小人,計不及此。相反地,太宗在藩邸的舊人,卻把這些因果以及太宗的心理,看得很清楚。一年以後,有個叫柴禹錫的,終於發難!
柴禹錫是晉王府的舊人,素為太宗的耳目。太平興國七年三月,他密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這一大半是誣告,太宗無法追究其事,只把廷美由開封尹調為「西京留守」,同時把柴禹錫升了官,獎勵他的告密。
這是一個強烈的暗示:太宗的本意,已成司馬昭之心。既然攻秦王可得富貴,於是告密者不一而足。太宗疑心生暗鬼,頗感困惑,想起趙普是開國老臣,閱歷甚深,便召見趙普,徵詢他的意見。
趙普等了多年,終於等到了機會。他自出鎮河陽之城,一直鬱郁不得志。太宗即位,入朝申賀,本以為金匱之盟一發,忠忱立見,必得大用,哪知太宗根本不知有此同盟——皇帝繼承的順序,可能只是燭影斧聲之夕,太祖臨崩的密囑。趙普看到太宗沒有表示,也不敢說破,因為像這樣有關帝位遞嬗的大秘密,必不能輕道一字;否則不但一文不值,反而會引起太宗的猜疑,以為他有挾制之心,則性命或且不保。太祖忠厚,趙普可以玩弄;太宗是雄才之主,趙普絕不敢造次。
另一方面,趙普的政敵盧多遜,多年來全力阻抗他再起。在朝的宰相,處處方便,趙普被他壓得抬不起頭來。當此之時,趙普的兒子承宗,娶了太祖的妹妹燕國長公主的女兒。承宗原來是澤州知州,受詔進京成婚,與皇家結成親戚,應該可以留京供職,而盧多遜以宰相的權威,不等趙承宗新婚滿月,就下令叫他回任。趙普覺得他欺人太甚,憤不可遏,恰好太宗召問,趙普便下了辣手,準備把盧多遜牽涉進這件大案子裡。
首先趙普表示:「願備樞軸,以察奸變。」這句話便很厲害,表面看是他請求內調,復登相位,其實是針對盧多遜的一支冷箭,暗示盧多遜身為宰相,不能防察奸變,再進一步看,何以不能防察奸變?以下就有大文章可作了。
大概召見的結果,太宗頗假以辭色,增強了趙普的信心,因而退後上書,把當初受杜太后顧命,以及出鎮河陽時,如何自陳未「輕議皇弟」的經過,原原本本,奏陳御前。太宗至此方知有所謂「金匱之約」,打開來一看,證實了趙普的話,隻字不虛。
太宗這時才知道,趙普對自己是如何忠心!一向太薄待了他。感悟之下,親書手詔召見。他對趙普說:「人孰無過?我不必等到五十歲,方知四十九年之非!」這年太宗四十四歲,特引孔子「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話以自責,表示對趙普的歉意。
於是趙普復又拜相,與冤家對頭的盧多遜,一堂治公。重新得勢的趙普,這時有兩件大事要辦:為太宗,要「察奸變」;為他自己,要驅逐盧多遜。
這兩件事,本來可以沒有關聯,之所以拴合在一起,也要怪盧多遜自己不智。一山不能容二虎,趙普復相,且以資望甚深,班次在王侯百僚之上,如果盧多遜見機,便當乞退,找個繁華的富庶地方坐鎮,安享清福;但他貪戀權位,對於趙普的一再讓他引退的暗示,躊躇不決,因而半年之後,招來一場大禍。
這場大禍起於太宗和趙普的一個默契。當趙普復起未幾,太宗曾以皇位傳弟還是傳子這個大問題向趙普垂詢。趙普答道:「太祖已誤,陛下豈容再誤?」這話說得十分率直,也十分深刻,意思是:「太祖當初將皇位傳給你,就是一個錯誤,你如何可以再犯同樣的錯誤?」
就是這句話,註定了廷美非死不可的命運。照現存的史料來研究,劇變發生於太平興國七年三月下旬到四月中旬這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三月初三乙未,廷美罷開封尹為西京(安)留守,此是柴禹錫告變一事的結果。到了三月二十壬子,太宗賜廷美通犀帶,錢一千萬貫,絹、彩各一萬匹,西京甲第一區,並命樞密使曹彬在瓊林苑為廷美餞行,凡此皆可以看出,太宗知道柴禹錫的密告並無根據,所以善遣廷美,賞賜極厚。
及至廷美離京,不過半個月的工夫,便有「盧多遜與廷美交通事」一案的發作,是為趙普的一石兩鳥之計。一個是宰相,一個是領開封尹的親王,互遣小吏,有所關白,其事不足為奇,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太宗下令,組織「特別法庭」審問其事,「審判官」一共四個人,「翰林承旨」李昉和「翰林學士」扈蒙,都是謹身奉上的老好人,所以審判的實權落在「衛尉卿」崔仁冀和「侍御史」滕中正手中。滕尤嚴酷,因而審出許多「罪狀」,此案成為大獄。
盧多遜被解除了相職,「下御史獄」。同時被捕的還有中書省堂吏趙白,秦王府孔目官閻密,小吏王繼勛、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等。中國的監獄,我們可以這樣說,至宋還有秦代的陰影未消。漢宣帝時,廷尉使路溫舒的奏疏中,就曾坦白指出:「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宋朝的天子算是寬厚的,屢有恤獄的詔令,而獄中的黑暗如故,獄吏的權威如故,而處理牽涉叛逆或宮闈的案件,尤其慘無人道。盧多遜到了這個地步,唯有「具伏」,否則將來的結局不可知,眼前的虧吃定了。
盧多遜的供詞為:「累遣趙白以中書機密事告廷美,且曰:『願宮車晏駕,盡力事大王。』廷美亦遣小吏樊德明報多遜云:『承旨言,正會我意。』因遺之弓箭,多遜受之。」這是所謂「交通」的實跡,而實不成其為罪狀。論地位,如果秦王還不能與聞國家機密,則還有什麼人夠資格?而且太祖在日,太宗以「皇弟」的身份,不止於參與機密,發言且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則盧多遜以宰相而將機密告知兼領開封尹的秦王,以取得政策執行上的協調,正是分內應做之事。至於饋贈弓箭,越發是小事,以此為罪,抑何可笑。
唯一可以作為罪證的,只是「願宮車晏駕,盡力事大王」這句話。但論情理不通,盧多遜已經位極人臣,且一直受到太宗的信任,有何理由希望「宮車晏駕」,秦王接位為天子?由此可知,盧多遜的「誣服」,也許只是為了先脫縲紲之厄,與屈打成招的道理是一樣的。
這一案的結果是,奏陳御前,太宗下詔,命文武群臣集議朝堂。當時少骨鯁敢言之士,而且叛逆大案,人人怕惹牽連,所以由資歷最深的重臣,太子太師王溥領銜復奏:「請依有司所斷治罪。」而所認定的罪狀,不過盧多遜自供中「願宮車晏駕」那句話的發揮,他說:「身處宰司,心懷願望,密遣堂吏,交結親王,通達語言,咒詛君父。」宰相「交結親王」何需「密遣堂吏」?而「咒詛君父」的「語言」,又何可遣堂吏「通達」?其為冤獄,即此更可斷言。
而太宗仍舊做了最後的裁判。趙白、王繼勛等一干人,自然是殺頭。對盧多遜,寬免他的死罪,配流崖州,即現在海南島的南端,在宋朝人們認為一旦充軍到了那裡,是很難生還的。
至於廷美,「西京留守」的職位雖未被奪,但「勒歸私第」,形同軟禁;他的兒子,原為「一體並稱皇子」的,此時仍舊改稱為「皇侄」;他的女兒原來被封為「雲陽公主」,下嫁韓崇業,此時被褫奪公主的封號,韓崇業亦不再是「駙馬都尉」,而且不准她住在京城,發遣西京,依廷美而居。這無異布告天下,太祖創下的「兄終弟及」的成例,已經廢止,大宋的皇位,從此父子相傳。
目的是達到了,但這件事做得實在不夠漂亮,所以太宗在廷美死後,對大臣有番表白。據《宋史·宗室列傳》記載其言如下:
「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後出嫁趙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屬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邇者,鑿西池,水心殿成,橋樑未備,朕將泛舟往焉。廷美與左右謀,欲以此時竊發,不果,即詐稱疾於邸,俟朕臨省,因而為變。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窮究,則廷美罪不容誅。朕不欲揚暴其丑,及盧多遜交通事發,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過,益怨望,出不遜語,始命遷房陵,以全宥之。至於廷俊,亦不加深罪,但從貶宥。朕於廷美蓋無負矣!」言未訖,為之惻然。李昉對曰:「涪陵悖逆,天下共聞,西池禁中事,若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按:李昉是主審盧多遜交通秦王一案的「首席審判官」,奉旨「雜治」,雜治者,不限於「交通」一事。所傳的「被告」甚多,廷美的同母弟,軍器庫副使趙廷俊也在案內。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果然有準備在太宗西池泛舟時,暗加謀害的逆謀,自然會在那麼多人的口供中泄露,而作為「首席審判官」的李昉,竟毫無所知,豈非怪事。
由這一點,就可以判斷太宗說這一番謊話,完全是為了要表示他「無負廷美」。因為話中的漏洞很多,譬如說,「不欲揚暴」廷美之丑,固為顧念廷美是異母弟,同氣連枝,有所不忍,但趙廷俊與太宗並無血緣關係,有此「逆謀」,何以「不加深罪」?盧多遜為有功於國的宰相,不過因「願宮車晏駕」一語,便流配崖州,而直接參與危害君上密謀的人,「但從貶宥」,世上沒有這種道理,更不像英武雄才之主的所為。
至於說廷美在西京長安「不悔過,益怨望,出不遜語,始命遷房陵」,這也是虛言。究其實際,是趙普推廷美落井而又下石的狠著。
因為,廷美雖「勒歸私第」,仍保有「秦王」的封號,如果有意謀反,或效五代的割據,他有三個有利的因素:第一,天下者太祖的天下,而太宗「久假不歸」的企圖,路人皆知,「逼死」德昭這重公案,尤為天下所不諒,廷美以此作為反太宗的理由,乃至在德昭的五子、德芳的三子中,擇賢立而為帝,是有相當號召力的。
其次,關中外有山河環繞,內有涇渭交流,沃野千里,四塞險固,以之自守,則崤函之險,足拒強敵。以之用兵,則關洛地形,勢同高屋,尤其是山西的北漢,新降不久,存有反覆之心,一旦有機可乘,渡河南下,則以汴梁四戰之地,很不容易守得住。
第三,廷美獲封為「秦王」,關中正是他的封邑。宋朝雖無就藩之例,但無論如何可以扯得上關係,在理論上取得一個恃潼關之險而王的根據。
果真有一天,勢必追究責任,趙普的「察奸變」實為「製造奸變」,難逃刑誅;倘或秦王廷美採取比較和緩的辦法,聲言奸臣陷害親賢,要入清君側,則指名請誅的奸臣,第一個就是趙普。正因為這樣,他對在西京的廷美,寢食難安,因而指使一個人出來誣告廷美。
這個人名叫李符,官居開封知府。他受了趙普的教唆,上書太宗,說廷美「不悔過、怨望,乞徙遠郡,以防他變」。於是太宗下詔:「降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妻楚國夫人張氏削國封。」宋初的敘封之制,公爵分為三等:國公、郡公、縣公。縣公的夫人封為郡夫人。房州即今湖北武當山西南的房縣,秦代名為房陵,王翦滅趙,徙趙王於房陵;呂不韋獲罪,全家亦徙於此。漢朝宗室大臣有罪的,亦往往徙房陵安置。房陵城極小,周圍只有四里,但城牆高且厚,繞城的護城河寬而且深,完全是為了監禁重要罪犯,防逃逸或內外交通而設計的。
盧多遜與秦王交通,多少還有事實;說廷美在西京怨望,百分之百是誣告。趙普做了這件事,心又不安,所以又下辣手,這一次倒霉的是「貓腳爪」李符。
為了殺李符滅口,趙普找了李符的一個過錯,把他貶官。當盧多遜發配時,李符曾向趙普建議,說崖州雖在海外,水土並不甚惡,不如改配春州,雖在內地,而向來發配到那裡的,從未生還。這時趙普想到了他的話,正好「請君入甕」,把李符貶到春州去當知州。春州者,今廣東陽春市,在當時是有名的蠻瘴之區,為猺人所聚居。李符到了那裡不久,果然一命嗚呼!
與此同時,先後又死了兩個人,一個是廷美的生母,也就是太宗的乳母,陳國夫人耿氏;一個是廷美,他死在雍熙元年正月,大概是移房州安置一年半以後的事,死因是「憂悸成疾」——說得明白些,是不知還有什麼不測之禍在後面,活活嚇死的,死時得年三十八歲。
趙普為太宗立此大功,所得到的是什麼呢?什麼也沒有得到。他的「備位樞軸」,原是來辦「察奸變」這件大事,「奸變」既已「察」出,廷美移置形同「牢城」的房州,大事已畢,沒有理由再留在相位。太宗有他自己的一副班底,又怕趙普恃功攬權,形成挾制,搞出凶終隙末的結局,所以趙普在太平興國八年十月罷相,拜為武勝軍節度使,出鎮鄧州,即今河南南陽、鄧州一帶。自此往西南,由老河口渡漢水,不遠就是房州,太宗把他派到這個地方去坐鎮,不知是否有叫他繼續「察奸變」的意思。但無疑,對廷美是益發加重了威脅和刺激,因而不出三個月就因「憂悸成疾」而死!說起來,廷美的一條命,不折不扣送在趙普手裡。
當趙普罷相出鎮,太宗還作了一首詩為他贈行。趙普老淚縱橫,表示御賜的詩篇,將來要刻石與朽骨同葬。太宗為之動容,第二天對宰相李琪說:「趙普有功國家,而且是我的布衣之交,現在他精力衰邁,不宜再煩樞務,所以挑個好地方讓他去安度餘年。這番意思,我寫在詩裡面,他看了感極而泣,我亦好不心酸。」
李琪也說了趙普的反應:「昨天趙普到內閣,恭讀御筆,向臣涕泣而言,說此生餘年,無由報告天恩,只望來世,再效犬馬之勞。此刻又蒙陛下如此宣諭,君臣始終之分,可謂兩全。」由這番答語中看,太宗詩里的意思,不難想像。
太宗詩中的意思,我以為不出「矜全」兩字。照這樣說,豈非有功不賞,反有責備之意?不是!設計陷廷美於死,算為太宗立了大功,是旁人的看法。在太宗的感覺,是吃了個有苦難言的啞巴虧。
不錯,太宗自德昭、德芳一死,確有不惜違母兄遺命,以皇位傳子的打算。但是,他同時也希望政局穩定,如果他的藩邸舊人如柴禹錫之流,與秦王府的僚屬,各為其主,展開黨同伐異的衝突,絕非國家之福。所以他的用趙普來「察奸變」,是用他的資望、經驗,主要的是老到的政治手腕,來消弭隱患於無形。要教廷美自甘退讓,可以有圓滿解決的辦法,呂端勸他上書隨扈親征,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再往遠些看,面對跋扈的開國功臣,太祖尚且可以杯酒釋他們的兵權,何況一個秦王廷美,既不典重兵,亦不攝國政,要解除他的儲位,不必亦不可出之以急切的手段。
誰知趙普竟比躁進的功名之士還要魯莽!一下子興起大獄,幹掉一個親王、一個宰相。在當時,太宗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事後一定會失悔。他是個極精明的人,而且也來自民間,朝野之間,對於這一案會如何批評,他自然可以想像得到,這筆賬,大家會記在他頭上,變成「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而事實上呢,趙普是非如此不足以伸積怨於盧多遜,連太宗都成了他報私仇的工具。像趙普這種行徑,如果遇見乾隆這樣的皇帝,非把老命送掉不可。
於此可知,太宗完全是顧念他的開國功勳和布衣之交的情分,才赦免了他這個大過失,貶官出鎮。而詩里有一點暗示也是可以確定的,就是從此不許他回京城。復按前文所敘,太宗與李琪的談話,趙普向太宗和李琪的表示,自可明白,不必多談。
這年趙普已六十二歲,在外面住了幾年,適逢太宗行「親耕耜田」的大典,趙普苦求入覲,太宗不念舊惡,答應了他。既到京城,又活動太宗的次子,已定儲位的許王元僖為他進言,准他留在京城。適逢太宗要重用呂蒙正,顧慮他資望太淺,想找個重臣來虛領首相的銜名,於是趙普又得拜相。其後又派他鎮西京,因為老病侵尋,纏綿病榻,數次上表方得回京,而他的病歿,相傳是廷美索冤討命所致。
趙普死前的異聞,宋人筆記中載有兩事,都說他病重時,找道士為他設壇打醮,作禳解之計。打醮要拜表,上達「天」聽,表文用朱筆寫在青藤紙上,所以稱為「青詞」。道士去請問趙普,青詞上寫些什麼。他有口難言,只好自己動筆。
寫好以後,趙普親手封好,囑咐道士,不得打開,向空焚化。剛剛點燃,忽來一陣大風,把他的青詞吹到了半空里,後來有人在汴京朱雀門外撿到。據說趙普是向天帝如此陳訴的:
情關母子,弟及自出於人謀;計協臣民,子賢難違乎天意。乃憑幽祟,遽逞強梁;瞰臣血氣之衰,肆彼魘呵之厲。信周祝霾魂於鳩塑,何晉巫雪魄於難經。倘合帝心,誅既不誣管蔡;幸原臣死,事堪永謝朱均。
玩味語氣,他是把責任推在太宗身上。另有一說,同見於《樂善錄》和《湘山野錄》的作者文瑩的另一部筆記《玉壺清話》中:
趙韓王久疾無生意,解所寶雙魚犀帶,遣親吏甄潛詣上清太平宮醮謝。道士姜道元為公叩幽都乞神,語神曰:「趙某開國勛臣,奈何冤累不可避?」姜又叩曰:「冤者為誰?」神以淡墨一巨牌示之,濃煙罩其上,但識牌末一「火」字而已。道元以告公,公曰:「我知之矣!必秦王廷美也。當時,自是渠與盧多遜遣堂吏趙白交通,事露速禍,咎豈在吾?」嗚呼!一聞「火」字,即知必是秦王……
按:「美」字下半部作「火」,趙普一聽便知,正見得心虛。但這兩條記載,可信的成分不多。倒是《宋史》本傳的最後一段,值得注意:趙普既死,他的夫人上奏太宗,說兩個未嫁的女兒,願意出家為尼。太宗再三相勸,趙普的那兩個一名志願、一名志英的女兒,志不可奪,太宗只好准許,並賜法名,志願號為「智果大師」,志英號為「智圓大師」。
見於正史的記載,當然確有其事。問題在這裡,堂堂相國千金,況當妙齡未嫁,何以忽有出世之想?這不用說,是為她們的父親懺悔宿孽。於此可見,廷美確是毀在趙普手裡,不但當時的輿論是如此認定,而且連他的家人亦持這樣的看法。孔孟之道是王道,趙普以「半部《論語》治天下」,行的卻是霸道,事不可解者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