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雷普利 · 六
那周六下午五點左右,湯姆對海洛伊絲說:「我今晚不想去格雷絲夫婦家,親愛的。沒什麼要緊吧?你去就好。」他們受邀共進晚餐,時間約在八點。
「噢,湯姆,你為啥不去?我們問問他們,看比利能不能去。他們肯定會同意的。」海洛伊絲從三角桌旁抬起頭,桌子是她下午在一場拍賣會上買的,她穿著牛仔褲,正跪在地上給桌面打蠟。
「和比利無關,」雖然正是因為比利在家,湯姆才不想出門,「他們反正會請其他人——」湯姆故意這麼說,是因為說「其他人」會逗海洛伊絲開心,「去不去有什麼關係呢?我會打電話給他們,隨便找個藉口。」
海洛伊絲把金髮往後一撥。「安東尼上次損了你,對吧?」
湯姆哈哈大笑。「是嗎?我都忘了。他傷不了我的面子,我笑一笑,事兒就過去了。」安東尼·格雷絲年近四十歲,是個勤奮的建築師,也是個能幹的園丁,喜歡打理他鄉村別墅的花園。他瞧不上湯姆閒散的生活方式,經常冷嘲熱諷,但湯姆從不理會,海洛伊絲更沒把這些話往心裡去。「這個老清教徒,」湯姆加了一句,「像三百年前的美國人。我只是想待在家。我聽夠了這些當地人聊席哈克。」安東尼·格雷絲屬於右翼保守派,向來自命不凡,他打死也不願被人發現他看《法蘭西周日報》,卻會在酒吧或咖啡館偷瞄別人手裡的小報。湯姆擔心安東尼會認出比利是法蘭克·皮爾森。他的妻子艾格尼絲雖然不像他那麼頑固,但也好不到哪去。反正,夫妻倆絕對會走漏消息。「要我打電話給他們嗎,親愛的?」湯姆問。
「算了,我就——過去看看。」海洛伊絲忙著給桌子打蠟。
「說我有難纏的朋友上門拜訪,一般人對付不了。」湯姆清楚安東尼覺得他社交名單上的人個個都很可疑。有一次,安東尼不小心撞見了一個,是誰呢?噢,對了,是那個叫伯納德·塔夫茨的天才,平時穿得邋裡邋遢,經常忙著做白日夢,懶得搭理人。
「我覺得比利人挺好,」海洛伊絲說,「我知道你不擔心比利,你只是不喜歡格雷絲夫婦。」
湯姆開始厭倦這個無聊的話題,比利住在家裡,他不得不收斂一點,否則他會講些更難聽的話,說格雷絲夫婦是一對討厭鬼。「他們去過自個兒的日子吧。」湯姆原本打算告訴海洛伊絲,艾瑞克·蘭茲明晚要來過夜,他突然決定暫時不提了。
「你喜歡這張桌子嗎?我準備放在房間裡,那個角落,你睡的那一邊。我原來那張桌子擺在客房兩張單人床中間會比較好看。」海洛伊絲一邊說,一邊摸著擦得鋥亮的桌面。
「我喜歡——真的,」湯姆說,「多少錢買的?」
「才四百法郎,橡木的,仿路易十五時代的樣式,本身也有一百年的歷史。我好不容易才把價格談下來。」
「幹得好。」湯姆佩服她砍價的本事,因為桌子確實好看,堅固得可以坐在上面,但沒有人敢去試一試。海洛伊絲喜歡炫耀自己買了便宜貨,雖然她經常被人敲竹槓。站在桌旁,湯姆的思緒飄到了其他地方。
湯姆回到房間,他給自己一小時的時間,整理要交給會計師的每月收支明細表,這種活兒最單調乏味。會計師是海洛伊絲父親派來的,叫皮埃爾·索爾維,他會把兩筆賬分開算,一筆是湯姆和海洛伊絲的,另一筆是威嚴的雅克·普利松的。令湯姆欣慰的是,他不用掏錢請會計師,費用由普利松承擔,他也聽說普利松很滿意他們的賬目,因為老人家肯定會找時間仔細看一遍。海洛伊絲的收入是父親給她的零用錢,是現金形式,不用入賬扣除所得稅。湯姆可以分到自己名下德瓦特公司收益的百分之十,每月大概一萬法郎,或者美元堅挺的話,折合約兩千美元。這筆收入是台面下的,以瑞士法郎支票的形式開具,大多來自於義大利佩魯賈的德瓦特美術學院,還有一部分是巴克馬斯特畫廊的銷售所得。靠德瓦特的名號賺的利潤,百分之十歸功於貼有「德瓦特」標籤的美術用品,從畫架到橡皮擦,但是把錢從義大利北部弄到瑞士,比從倫敦弄到維勒佩斯容易得多。此外還有迪基·格林里夫留給湯姆的遺產,數額從幾年前的每月三四百美元漲到現在的每月一千八百美元。說來令人奇怪,這筆收入湯姆足額繳了所得稅給美國國稅局,因為屬於「資本收益」,聽起來很荒謬,但也很恰當,因為迪基死後,湯姆偽造了遺囑,是他在威尼斯用迪基的愛馬仕牌打字機寫的,還模仿了迪基本人的簽名。
但是說到錢,湯姆每個月都在考慮同樣的問題,麗影別墅是靠什麼維持生計的呢?是一筆筆小錢。花了十五分鐘列出一堆開支後,湯姆的腦子已經開始打結,他站起身,抽了根煙。
是啊,還有什麼好抱怨的,他望著窗外想。湯姆向法國方面申報了德瓦特公司的一部分股票收益,他自己手上也持有股票和一些美國國債,這部分利息必須申報。他的法國納稅單上只需要填寫在法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只有海洛伊絲有資格,金額少得可憐,而美國方面卻想對他的全部收入課稅。湯姆仍然持有美國護照,卻是法國居民。湯姆還得為皮埃爾·索爾維單獨準備一份英文表格,讓他一併處理雷普利在美國的稅務。實在很費事兒。法國人最怕填表,可就連普通老百姓申請健康保險,也得填寫一堆表格。湯姆雖然喜歡算術,愛跟數字打交道,但是把上個月的郵政費用照抄一遍,就讓他無聊透頂。他低頭看著一目了然的淡綠色圖標,上面是收入,下面是支出,罵出一串髒話。還有一個噩耗,就算他在一小時內填好,這只是七月底應該完成的當月收支,而現在已經到了八月底。
湯姆想著法蘭克,他正在記錄自己父親去世那天的情況。法蘭克把打字機搬進了房間,湯姆隱隱約約聽見打字機的「噠噠」聲,還聽到法蘭克「噢!」地發出一聲驚呼。寫起來是不是很痛苦?打字機安靜了好一陣子,男孩是不是換了手寫的方式?
湯姆捏著一小疊收據,包括電話費、電費、水費和修車費,坐到椅子上,準備展開一場決勝的廝殺。他處理了明細表和收據,但不包括註銷支票,因為法國的銀行會保留這些支票。他把戰果放入一個牛皮紙信封,等以後跟其他月度報表一起裝進更大的信封,再交給皮埃爾·索爾維。湯姆把信封塞進書桌左下角的抽屜,心滿意足地站起身。
他伸了個懶腰。樓下傳來海洛伊絲播放的搖滾樂唱片。他正需要這個!那是婁·里德(1)的歌。湯姆走進浴室,用冷水洗了把臉。現在幾點了?六點五十五!湯姆決定去告訴海洛伊絲關於艾瑞克要登門的事。
法蘭克剛好出了房間。「我聽見在放音樂,」他在走廊里對湯姆說,「是廣播?不對,是唱片吧?」
「是海洛伊絲的,」湯姆說,「咱們下樓去。」
男孩脫了毛衣,換了件襯衫,下擺敞在褲子外面。他一步三搖地踩著樓梯,臉上露出微笑,看來他聽得入了迷,搖滾樂很合他的胃口。
海洛伊絲把音樂開得很大,正扭動肩膀跳舞,見湯姆和男孩下樓,不好意思地把音量調低。
「不用調!很好聽。」法蘭克說。
湯姆發現這兩人在曲風和舞蹈方面很投緣。「搞完該死的賬本了!」湯姆大聲宣布,「打扮好了?你看起來美極了!」海洛伊絲穿一條淺藍色裙子,配了黑色皮帶和高跟鞋。
「我給艾格尼絲打過電話,她叫我早點去陪她聊天。」海洛伊絲說。
法蘭克用一種全新的傾慕的眼光看著海洛伊絲。「你愛聽這張唱片?」
「對呀!」
「我在家裡也放過。」
「去跟著跳舞吧。」湯姆開心地說,他見法蘭克還有點縮手縮腳。這孩子的生活還真是豐富多彩,幾分鐘前還在記錄謀殺現場,現在又陶醉於搖滾樂歡快的旋律中。「下午寫得怎麼樣?」湯姆輕聲問。
「寫了七頁半,有些是手寫,我換來換去的。」
海洛伊絲站在唱機旁,沒聽到男孩的回答。
「海洛伊絲,」湯姆說,「我明天晚上要去接里夫斯的一個朋友,他只在家裡待一晚,比利睡我的房間,我和你一起睡。」
海洛伊絲把化好妝容的漂亮臉蛋轉向湯姆。「誰要來?」
「里夫斯說他叫艾瑞克。我去莫雷接他。咱們明天晚上沒安排吧?」
她搖搖頭。「我得走了。」她走到電話桌旁,拿起放在上面的手包,又從衣櫃裡拿出一件透明雨衣,以備下雨時用。
湯姆陪她走到奔馳車旁。「對了,親愛的,別跟格雷絲夫婦說有人住在咱們家,別提什麼美國男孩的事兒,說我今晚要等一個電話,就這樣。」
她的臉上突然神采飛揚,似乎想到一個好點子。「你是把比利藏在家嗎?幫里夫斯的忙?」她隔著搖下的車窗問。
「不是,親愛的,里夫斯不知道比利的事!比利只是個美國小孩,幫我們打理花園。但你也知道安東尼是個勢利眼,他肯定會說『園丁怎麼有資格睡客房!』——晚上玩得開心點,」湯姆俯下身親吻她的臉頰,「你保證?」他補上一句。
他要海洛伊絲保證不提比利的事。她的臉上露出平靜而頑皮的笑容,點點頭,表示信守承諾。她知道湯姆偶爾會幫里夫斯的忙,有些她知道一點,有些則毫不知情。反正幫忙就意味著掙錢,收點跑路費,總歸是好事。湯姆幫她推開大門,一邊揮手,一邊看著她開車出了門,向右轉彎。
晚上九點十五分,湯姆脫了鞋子,躺在床上讀法蘭克寫下的文字。
七月二十二日,是星期六,對我來說,這一天和往常一樣普通。沒什麼特別的。陽光燦爛,是人們口中常說的「美好的一天」,意思是天氣好。對我來說,那一天卻特別奇怪,因為一大早時,我根本沒想到那天會如何結束。我沒有計劃,什麼也沒有考慮。我記得大約下午三點時,尤金問我要不要打網球,因為沒有訪客(客人)來,他正好有空。我說不用,我也不知為什麼拒絕了他。我給特瑞莎打電話,她媽媽說她出去(去巴爾港)了,一晚上都在那兒,可能午夜後才回家。我很嫉妒,不知道是誰跟她在一起,一群人也好,一個人也好,都讓我嫉妒。我決定第二天無論如何都要去紐約一趟,即使不住在公寓也無所謂。夏天時,我家在紐約的公寓都不住人,家具和別的東西都拿布罩起來。我要打電話給特瑞莎,說服她一起去紐約。我們可以住酒店,或者在我家的公寓住幾天。我要採取實際行動,而紐約看上去是個向她表明心跡的好地方,也讓人期待。要不是父親要我跟一個叫邦普斯泰或者聽起來像這個名字的人「談一談」,我早就身在紐約了。這傢伙要去海厄尼斯港度幾個星期的假,我爸爸說,這個邦普斯泰是個商人,三十來歲,我爸覺得找個三十歲的年輕人來勸我,也許能讓我回心轉意,他肯定是這麼想的,要我過他的日子,打理他的生意。邦普斯泰本該第二天到的,但因為後來發生的事,他沒有來。
(此處法蘭克改用圓珠筆書寫。)
但如果可能的話,我想思考更重要的事,思考自己的人生。我想替我的人生做一個總結,就像毛姆說的那樣,我讀過一本平裝本的《總結》,但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能總結多少。我一直在讀毛姆的短篇小說(寫得很精彩),短短几頁篇幅,似乎就能闡述一切道理。我想思考自己的一生為什麼而活,似乎我的人生必須有意義,但也不一定。我想思考自己希望從生活中得到什麼,但我滿腦子都是特瑞莎,因為我陪著她的時候,我很快樂,她也很快樂,我覺得我們在一起,肯定能尋找到人生的意義,或者快樂,或者更多的東西。我知道自己想追求快樂,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快樂,不受任何事或任何人的阻撓。我指的是物質上的舒適,還有他們的生活方式。但是
(法蘭克劃掉「但是」二字,改用打字機。)
我記得吃完午餐後,母親的朋友泰爾和我們在一起,跟往常一樣,我父親又在絮絮叨叨,說樓下大廳的老爺鐘該修了。鍾已經停擺一年了,爸爸老說要送去修理,但是他不相信附近的修表行,又不想把鍾送去紐約。這是他家傳的古董鍾。午餐時,我百無聊賴。我母親和泰爾聊得開懷大笑,他們講了那些在紐約認識的人的笑話。
午餐後,我聽見父親在圖書室里衝著電話那頭東京的人咆哮。我溜出來,在走廊等他。我父親之前說他有事要跟我商量。晚上六點去圖書室找他。他本應該午餐時就告訴我的。我回到自己房間,感到很生氣。別人都開始在草坪上打門球了。
我承認,我討厭我父親。我聽說很多人都討厭他們的父親,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殺了他們的父親。到現在我還是無法理解自己做過的事,所以或多或少還能夠像常人一樣生活,雖然我並不應該這樣。在內心深處,我有另外一種感受,緊張不安,也許永遠無法解脫。所以事發之後,我決定去尋找湯姆·雷普利,不知怎麼的,我對他很感興趣。也許是因為神秘的德瓦特畫作。我家藏有一幅德瓦特的畫,幾年前,一些德瓦特的作品被懷疑是贗品或偽作時,我父親對他產生了興趣。我那時候十四歲。報上提過幾個人名,主要是在倫敦的英國人,德瓦特住在墨西哥,我那時正在讀間諜小說,很感興趣,專門跑到紐約的大圖書館查閱舊報紙,尋找這些人的資料,像偵探們開展調查一樣。湯姆·雷普利的條目最吸引人,一個住在歐洲的美國人,曾經在義大利定居,他的一個朋友去世後把遺產都給了他——這麼說,他肯定也喜歡湯姆·雷普利——還有一個失蹤的美國人,叫莫奇森,與神秘的德瓦特有關,這個美國人去過湯姆·雷普利的家,然後就人間蒸發了。我覺得湯姆·雷普利也殺過人,但僅僅是猜測,因為他看上去既不兇悍,也不像一個暴發戶,我在報紙上看過他的兩張照片,他長相英俊,一點也不冷酷。他有沒有殺過人,似乎無法證實。
(法蘭克再次用筆書寫。)
那天,我並非第一次考慮自己為什麼不想從事這個老行當:有太多參與其中的小白鼠淪為了犧牲品,被逼得自殺、精神崩潰或者發瘋,過去這樣,將來也這樣。約翰尼已經斷然拒絕,他年紀比我大,所以清楚自己在幹什麼。為什麼我不能效仿他的做法,而非得步父親的後塵?
這是我的自白書,我只向湯姆·雷普利坦白自己殺了父親。我把他的輪椅推下了那處懸崖。有時候我不敢相信自己做過這種事,但是我的確做了。我讀過書中那些懦夫的所作所為,他們不敢面對犯下的過錯。我不想跟他們一樣。有時候我會產生一種殘酷的想法:父親這輩子已經活夠了。他對我和約翰尼殘暴而冷酷——向來都是如此。他偶爾也心情好,但他總想打擊我們,改變我們。他享受了他的人生,娶了兩個妻子,約過一堆女朋友,揮金如土,極盡奢華。他過去十一年都沒法下地走路,因為有個「生意上的宿敵」曾經找人想一槍崩了他。相比之下,我所做的又有多糟糕?
我這些話只寫給湯姆·雷普利看,因為這個世界上我只願意把心裡話講給他聽,我知道他不討厭我,因為此時此刻,我就住在他家,承蒙他熱情招待。
我要自由,我要感受自由。我只想自由自在,做真實的自己。我覺得湯姆·雷普利是自由的,這自由根植於他的靈魂深處,烙印在他的言行舉止中。他也很和善,待人有禮貌。我得停筆了。寫得夠多了。
音樂是個好東西,任何音樂都是,不管是古典音樂還是別的。不畫地為牢是一件好事。不操縱別人也是件好事。
法蘭克·皮爾森
名字簽得很工整,簽名下方畫了一條線,一氣呵成。湯姆猜法蘭克一般不會在簽名下面畫線。
湯姆有些動容,但他原本希望的是法蘭克能描述一下將父親推下懸崖的那個瞬間。他是否期待值過高了?男孩的記憶已經變得模糊,還是他無法把那一幕暴力的場景轉換為文字?因為這需要思考,也需要全情投入。湯姆想,也許是自衛的本能讓法蘭克不願回憶那個場景。湯姆不得不承認,自己也不願去想或者回憶犯過的七八樁謀殺案,尤其是第一次,那一次最可怕,他拿船槳打死了一個叫迪基·格林里夫的年輕人。奪走他人的性命向來是個秘密,令當事人費解,又感到恐懼。也許正因為難以理解,所以人們不願意面對事實。對於一個收錢除掉幫派分子或政敵的職業殺手來說,殺人很容易,因為他與被殺的人素不相識。但是湯姆跟迪基很熟,法蘭克和他的父親也很熟,所以男孩才喪失了這段記憶。但湯姆不想追問細節。
湯姆知道男孩迫切地想聽聽他的意見,希望聽到一聲表揚,表揚他是個誠實的孩子。看得出,男孩對湯姆一直很坦誠。
法蘭克去了客廳。吃完晚餐後,湯姆為他打開了電視,也許因為是星期六晚上,法蘭克對電視節目提不起興趣,所以又放了一遍婁·里德的唱片,只是音量沒有海洛伊絲開得那麼大。湯姆把男孩寫的東西留在房間,走下樓去。
男孩躺在黃色的沙發上,雙腳小心地搭在邊上,免得弄髒黃色的綢緞。他用手掌墊著後腦勺,閉著眼睛。他沒有聽到湯姆下樓。難道他睡著了?
「比利?」湯姆叫了一聲。他再一次提醒自己,這段時間都得叫他「比利」,得叫多久呢?
法蘭克立刻坐直身子。「在的,先生。」
「我覺得你寫得很不錯——寫完的部分都很有趣。」
「是嗎?——你說『寫完的部分』是什麼意思?」
「我本來想——」湯姆望了廚房一眼,透過半掩的房門,他看到廚房的燈已經熄了。但他決定不再說下去,何必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到一個十六歲的孩子身上呢?「但是,你動手的那一刻,你朝懸崖邊衝過去的那一刻——」
男孩搖搖頭。「我也很奇怪,我寫不出來。其實我經常想起那一刻。」
湯姆也能想像那一幕,但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的意思是男孩能否真切地意識到自己奪走了別人性命。如果男孩到現在都還沒參透其奧秘,或者未知困惑,那說不定更好,因為刨根問底,甚至終於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又有什麼好處呢?而且真的有可能搞清楚嗎?
法蘭克等著湯姆繼續說下去,但是湯姆卻一言不發。
「你殺過人嗎?」男孩問。
湯姆朝沙發靠近一點,想讓自己放鬆下來,也離安奈特太太的房間更遠些。「嗯,殺過。」
「不止一個人?」
「說實話,是的。」男孩一定在紐約公共圖書館仔細翻閱過舊報紙,還發揮了一點想像力。報上都是捕風捉影,加上些謠言,就這些,沒有實打實的指控。只有伯納德·塔夫茨死在薩爾茨堡附近山腰的那一次,因為死得太蹊蹺,湯姆差一點被起訴,受到法庭傳喚,幸虧伯納德是自殺的,希望他的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息。
「我還沒搞清楚自己幹了什麼事。」法蘭克的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他把左手肘靠在沙發扶手上,這個姿勢比幾分鐘前更放鬆些,但他顯然放鬆不下來。「你呢?」
湯姆聳了聳肩膀。「也許是我們不敢面對。」這個「我們」對湯姆來說有特殊的意義,他曾經跟職業殺手們打過交道,但是這一次,他談話的對象不是一個職業殺手。
「我又放這種音樂,你不會介意吧。我以前跟特瑞莎一起聽過。她有這張唱片。我們都有。所以——」
男孩沒有說下去,但湯姆聽明白了,他欣慰地發現法蘭克的臉上多了一些自信,甚至還在醞釀一絲微笑,再也不是惶惶然快要哭出聲來的樣子。要不要打個電話給特瑞莎?他想問,把音樂放大聲點,告訴她你一切都好,馬上就回家?湯姆之前對法蘭克建議過,但是沒有奏效。他拉過來一張裝有軟墊的椅子。「你瞧——法蘭克,要是沒有人懷疑你,你就沒必要躲起來。你都寫出來了,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你說呢?」
法蘭克直視著湯姆的眼睛。「我只想跟你多待幾天。我可以幹活,是吧?我不想成為你家的負擔。但也許你認為我會給你帶來危險?」
「不會的。」他其實算是個危險分子,但湯姆也說不出他究竟危險在哪裡,唯一危險的是「皮爾森」這個名字,讓綁匪們興趣盎然,躍躍欲試。「準備幫你弄一本新護照——下周就能拿到。換了名字。」
法蘭克的臉上露出微笑,似乎湯姆剛剛送給他一個驚喜、一份禮物。「是嗎?怎麼弄的?」
湯姆又朝廚房方向偷瞄了一眼,雖然裡面空無一人。「咱們周一去趟巴黎,照張相。護照會在——漢堡製作。」湯姆不太習慣透露他在漢堡的人脈,暴露里夫斯·邁諾特的身份。「我已經訂了。就是午餐時來的那個電話。你會有一個新的美國名字。」
「太棒了!」法蘭克說。
唱片進入下一首歌,換了一種風格,節奏更簡單。湯姆注意到男孩臉上的表情,似乎陷入了一種夢境。他是在想自己即將獲得的新身份,還是在想那個名叫特瑞莎的漂亮姑娘?「特瑞莎也愛你嗎?」湯姆問。
法蘭克揚起一側嘴角,但臉上並沒有笑容。「她沒這麼說過。她只說過一次,幾周前的事兒了。但還有幾個別的傢伙——她倒不一定喜歡他們,可他們總在她身邊轉悠。我知道,我告訴過你,她家在巴爾港附近有一棟房子——在紐約也有一間公寓。所以我知道。還是別聊什麼我的感受吧——不管是對她,還是對別的人。反正她知道。」
「她是你唯一的女朋友?」
「嗯,對,」法蘭克微笑著說,「腳踩兩隻船,我想像不出來。也許會有一點好感,但談不上喜歡。」
湯姆站起身,留他一個人在客廳聽音樂。
湯姆回到樓上自己的房間,穿著睡衣讀克里斯多福·伊舍伍德(2)的《克里斯多福及同黨》時,突然聽見車子駛進別墅的聲音。是海洛伊絲。湯姆瞅了一眼手錶:差五分到十二點。法蘭克還在樓下聽唱片,聽得入了神,聽得興致高昂。引擎熄火時發出「突突」聲,他聽出來了,這不是海洛伊絲的車,趕緊跳下床,抓起睡袍,一邊披在身上,一邊衝下樓梯。湯姆把前門打開一條縫,看到安東尼·格雷絲奶油色的雪鐵龍車停在門口石階前的碎石路上。海洛伊絲正從副駕駛座位下來。湯姆掩上門,掛上鎖。
法蘭克站在客廳,看起來有些不安。
「快上樓去,」湯姆說,「是海洛伊絲。她和客人一起回來的。上去,把門關好。」
男孩撒腿就跑。
海洛伊絲轉動門把手時,湯姆正朝門口走去。他打開鎖,讓海洛伊絲走進屋,跟在她身後的安東尼臉上洋溢著親切的笑容。湯姆看到安東尼把視線投向樓梯。他難道聽見了什麼動靜?「你好嗎,安東尼?」
「湯姆,真是奇了怪了!」海洛伊絲用法語說,「車子剛才發動不起來了,怎麼都不行!所以麻煩安東尼送我回家。快進來,安東尼!安東尼覺得只是——」
安東尼用渾厚的男中音打斷海洛伊絲:「我覺得是電池接觸不良。我檢查過了,得用個大扳手,再拿銼刀銼一銼。就這麼簡單。只是我沒帶大扳手。哈哈!你好嗎,湯姆?」
「挺好的,謝謝。」他們走進客廳時,唱機仍然在播放音樂。「要喝點什麼嗎?」湯姆問,「請坐。」
「噢,不聽大鍵琴啦?」安東尼沖留聲機努努嘴。他豎起鼻子,東聞聞、西嗅嗅,像是在捕捉空氣中殘留的一絲香水味。他的黑髮里夾雜著灰白色的頭髮,身材又矮又壯,正踮著腳尖打轉。
「搖滾樂有啥不好的?」湯姆問,「我的興趣可廣泛呢。」他注意到,安東尼的視線飄向客廳,尋找有人跑上樓的痕跡。湯姆回憶起他跟安東尼圍繞一棟淺藍色的橡皮管狀建築展開的無聊爭論,那裡叫「蓬皮杜中心」,或稱「美麗之城」,湯姆覺得那棟建築很醜陋,安東尼卻為之辯解,說它只是「太新潮」,像湯姆這種沒上過學的人自然不懂得欣賞。
「你來了個朋友嗎?不好意思,打擾了,」安東尼說,「男的還是女的?」他像是在開玩笑,語氣中卻帶有一絲險惡的好奇心。
湯姆原本還挺樂意與他鬥嘴,此時卻只是微微一笑,緊閉雙唇。「你猜。」
海洛伊絲去了廚房,她拿來一小杯咖啡遞給安東尼。「喝點吧,安東尼,不然沒力氣開車回家。」
安東尼向來有節制,晚餐時只喝了一點酒。
「坐呀,安東尼。」海洛伊絲說。
「沒事,親愛的,這樣就行,」安東尼一邊呷著咖啡一邊說,「是這樣的,我們看到你房間有燈光,客廳的燈也亮著——所以就不請自來了。」
湯姆活像一隻玩具鳥,有禮貌地頻頻點頭。安東尼覺得有人剛剛鑽進湯姆的房間,而海洛伊絲佯裝不知情嗎?湯姆把雙臂交叉在胸前,就在這時,唱片也正好放完。
「安東尼,湯姆明天會帶我去莫雷,」海洛伊絲說,「我們去找個機修工,把他送到你家修車——他叫馬賽爾。你認識他嗎?」
「沒問題,海洛伊絲。」安東尼放下手裡的咖啡杯,他做事向來很有效率,連燙咖啡都喝得飛快。「我得走了。晚安,湯姆。」
安東尼和海洛伊絲站在門邊,兩人用法國式親吻告別,把臉蛋親得啪啪響,一次,又一次。湯姆討厭這種吻法,跟美國人想像中的法式熱吻完全不一樣,一點也不性感,簡直可笑。安東尼看見法蘭克衝上樓梯的身影了嗎?不太可能。「安東尼以為我在家裡藏了個姑娘吧!」海洛伊絲關上門後,湯姆笑著說。
「怎麼可能!但是你為啥要把比利藏起來?」
「我沒有,是他自個兒要躲起來。他跟亨利見面都有點害羞。這麼著,親愛的,奔馳車的事兒我來處理——等下周二吧。」必須要等到下周二,明天是周日,周一的話,法國的修車行都不營業,他們常去的那家也是,畢竟周六開了門。
海洛伊絲脫了高跟鞋,赤著腳。
「晚上好玩嗎?還來了哪些人?」湯姆把唱片插進封套。
「一對從楓丹白露來的夫婦,丈夫也是建築師,比安東尼年輕。」
湯姆什麼也沒聽見。他突然想到,法蘭克寫好的稿紙就攤在平時擱打字機的書桌上。海洛伊絲正準備上樓。男孩睡了客房,她只好去用湯姆的浴室。不過湯姆還是繼續收拾唱片——反正只剩最後一張了。海洛伊絲肯定不會駐足偷看他桌上的東西。湯姆關掉客廳的燈,鎖好前門,走上樓去。海洛伊絲應該進了自己的房間,在換衣服。他拾起男孩的稿紙,拿回形針別好,塞進右上方的抽屜,然後想了想,又夾在標有「私人」字樣的文件夾里。不管寫得多有文采,男孩都得銷毀掉這些文字,最遲明天,燒掉就好。當然,要先徵得男孩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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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婁·里德(Lou Reed,1942—2013),美國音樂人、歌手、詩人,曾是地下絲絨樂隊主創之一。
(2) 克里斯多福·伊舍伍德(Christopher Isherwood,1904—1986),英裔美國作家,其作品以描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柏林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