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斯頓 · 第二章 幼年時代之格蘭斯頓

孫毓修 《格蘭斯頓》
(一)家系 格蘭斯頓氏者,英之望族也,系出於蘇格蘭。其先居里巴頓地,數傳後,有一支族徙居拉那克郡,以格禮斯登為氏。英字「格禮」訓蒼鷹,「斯登」訓岩石。拉那克郡多岩石,蒼鷹常巢之,遂以為氏。是為今代格蘭斯頓之祖。十三世紀時,格氏家有哈巴托者,曾仕於英,遂列士族。其後漸陵替,賣其領地,居比特卡市為麥商,因改稱其氏曰「格蘭斯頓」雲。更數傳後,有托麻斯者,移寓禮伊斯,以販賣米谷為業。有子女十二人,長子曰章,隨父赴里巴爾港,經營商業。谷商克里——商會主人,一見而奇之,勸托麻斯移家裡巴布爾,助己營業。章慧敏見商機,屢億輒中,主人遂使章為其商會組合員。於是章之名,聞於倫敦商界。 其後商會解散,章獨繼其業,與俄羅斯印度通商。千八百十四年,英國與吾國通市,章所經營商業,獨先於他商。於是里巴布爾地稱豪商者,以章為最矣。顧章雖為商人而性情慷慨,於社會事多所盡力,屢被舉為下院議員。又以商業政策有功於時,里巴布爾公民共制頌表贈之,朝廷亦敘章男爵,以褒其功。章以千八百五十一年歿,年八十七歲。嗚呼!是即英國近代英雄格蘭斯頓之父也。 章所娶結髮妻,無子歿。又續娶,舉四男二女。格蘭斯頓其季也,名威里亞母,生於千八百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方是時,拿破崙一世用兵於歐洲,歐洲諸國咸受其蹂躪,商業不通。而英國國政尤紊亂,國會皆以賄行。於是革命之說大起,人心洶洶,行將及亂。章始持自由主義,至是見國家失其秩序,不可終日,乃投身於保守黨。友人甘寧古者,保守黨人物也,章為之運動選舉,且命其子格蘭斯頓師之。故格氏初年,亦醉心於保守主義者。 格蘭斯頓父稟賦既強,而母為蘇格蘭塞爾特人之裔。塞爾特人富血性,風俗優美,故其母亦慈善,富於想像力。格蘭斯頓小時,母訓甚嚴,有所談話,必窮研道理,無所假借。雖小事亦然。窗之開閉,必求准其時;天之晴雨,必推得其候。無論事之鉅細,靡不詳加討論,不輕應答,卒能養成格蘭斯頓優美之思想,為世矜式。故人稱格蘭斯頓者,尤稱道其父母。由是觀之,家庭教育及父母之遺傳,其可忽乎哉。 拿破崙 (二)幼時 格蘭斯頓既受良好之家庭教育,故其幼年時代,亦頗有足稱者。英國北方竟古屋爾有老人古拉哈姆者,格蘭斯頓父之篤友也。夏期休假中,格蘭斯頓常偕母至其地,相與婆娑於綠蔭之下。哈氏語人曰:「格蘭斯頓極喜研求物理,凡語彼以簡單之說,彼聞之,恆不能滿足。每遇一事物,必窮其奧蘊乃止。一日,吾與彼立於溝塍間,觀農夫植馬鈴薯,格蘭斯頓因詳問農夫植馬鈴薯何以每植一株,必有距離之度乎。余告以故,格蘭斯頓乃就懷中取小簿,記余所言。實彼欲以余所言供其參考,若有更新之論者,則將以之破余說也。」 古拉哈姆又語人曰:「格蘭斯頓不喜遊戲,每里中兒童,相聚為戲時,彼輒引身避之。暇時,常出所攜書籍觀覽。其所購小冊書至多,讀之至忘寢食。」 格蘭斯頓幼時雖受家庭教育,而得益友之力亦不少。里巴布爾多名人傑士,天若生之以玉成格蘭斯頓者。如羅斯考以慈善家聞,克布遜以雕刻著,李家斯以高行著,奚曼士夫人以工詩名,皆與格蘭斯頓相友善。加以社會之風潮激盪之,時局之變遷左右之,學校之修養進步之,因以養成格蘭斯頓大人物之資格焉。 【批評】 讀傳記與歷史同。讀史記而欲求社會事實之因果,不可不求諸社會之起原及其變遷之狀態;讀傳記而欲求個人行狀之因果者,不可不求諸個人之起源及其變遷之狀態。本章所敘格蘭斯頓之家世居其大半,讀者幸勿厭倦。夫人當幼時,未有不受其親屬之影響者。而中國今日尚在家族主義時代,故其受家族之影響尤鉅。當自審其家世,以前人所受家族影響之如何,自為鑑戒。蓋有獲家族之益者,亦有以囿於家風而適受其敝者,不可不考其得失之原因,而定取捨之方法也。 求知心不強者,必不足以成大業。世人每遇稍難之問題,輒搖首咋舌,以為是非我之所能,必聖賢豪傑而始能之。嗚呼,奈何自視之薄耶?夫彼聖賢豪傑,獨非人耶?天固未嘗於人之上造人,則凡屬於人類所能為之事,吾未有不能為者矣。觀格蘭斯頓幼時,見農人種馬鈴薯,必問其每植距離之故,此即善於求知者也。能求知,所以能無不知。今之少年於自己所讀之書且未能盡知,況欲求知於馬鈴薯之距離乎? (一)家系 格蘭斯頓家族是英國的名門望族,祖籍蘇格蘭。其祖先最開始居住在里巴頓地區,幾代以後有一族遷徙到拉那克郡,用「格禮斯登」作為姓氏。英文中「格禮」指蒼鷹,「斯登」指岩石。拉那克郡有許多岩石,往往有蒼鷹在上面築巢,於是便將此作為家族的姓氏。這就是如今「格蘭斯頓」名稱的由來。十三世紀時,格禮斯登家族有個叫「哈巴托」的曾經在英國做官,最後被封為士族。後來漸漸衰落,於是賣掉了領地,遷居到比特卡市做麥子生意,因此把姓氏也改為了「格蘭斯頓」。又過了幾代以後。有個叫托麻斯的,遷居到禮伊斯,靠販賣稻穀為生計。他有十二個子女,長子叫章(現譯為「約翰」),跟隨父親到里巴爾港口經商。稻穀商克里是商會老大,一見到約翰便認為他是個奇才,於是勸托麻斯遷居到巴布爾,幫自己經營產業。約翰聰慧機敏,善於把握商機,多次預料行情,總能得手,商會老大便讓他做商會組合員。因此約翰的名聲,便在倫敦商界傳開了。 後來商會解散,約翰獨自繼承了商會產業,跟俄羅斯和印度通商。1814年,英國與我國開通了貿易往來,約翰眼光敏銳,經營的貿易總是比其他商行起步早。因此,在里巴布爾當地的大商人中,約翰首屈一指。約翰雖說是商人,性情卻極為慷慨,對社會多有貢獻,盡心盡力,多次被推選為下議院成員。又因其商業政策業績在當時有功,里巴布爾公民共同製作了讚頌的錦旗贈送給他,政府也封他男爵的稱號,用以嘉獎他的功績。約翰於1851年去世,享年87歲。此人不是別人,正是英國近代的民族英雄——格蘭斯頓的父親。 約翰的結髮妻子,沒有生孩子時便去世了。約翰續弦後生了四個兒子,兩個女兒。格蘭斯頓是他最小的兒子,本名威里亞母,出生於公元1809年12月29日。這一年,拿破崙一世在歐洲發動戰爭,歐洲各國都遭受到了他的蹂躪,致使商業癱瘓。而英國的政局尤其混亂,國會裡面貪污受賄現象嚴重。因此,革命學說風行天下,導致人心惶惶,眼看便有一場大亂。約翰當時最先信奉自由主義,如今見國家秩序日益紊亂,仿佛一天也撐不了,便加入了保守黨。他有位朋友甘寧古是保守黨派人士,約翰資助他拉選票選舉議員,而且讓兒子格蘭斯頓拜甘寧古為師。有這樣一位師父的薰陶,早年的格蘭斯頓也沉醉於保守主義。 格蘭斯頓的父親秉賦優異,而母親又是蘇格蘭塞爾特人的後裔。塞爾特人富於血性,風俗純美,故而格蘭斯頓的母親也慈祥善良,富有想像力。格蘭斯頓在小時候,母親對他的教育非常嚴厲。母親在跟他講話時,一定要他自己深刻探究所談事物的原理,不能藉助外力。即使小事也如此。窗戶一定要按時開關,晴天或雨天也一定得推測時日,無論事情大小,都詳細地討論研究,不允許輕率地回答應付,這樣,最終養成格蘭斯頓完美的思想,令世人稱讚效法。所以每當人們頌揚格蘭斯頓時,尤其會稱道他的母親。由此可見,家庭教育和父母品格的遺傳,怎麼能忽視呢! (二)幼時 格蘭斯頓受到了如此良好的家庭教育,故而他的幼年時代也頗為值得敘說稱道。英國北方的竟古屋爾地區有個老人名叫古拉哈姆,是格蘭斯頓父親的摯友。暑假時,格蘭斯頓常常跟隨母親到他那度假,一起在綠樹蔭下消遣。古拉哈姆對人說:「格蘭斯頓極愛研究事物的原理,凡是告訴他簡單的道理,他聽後往往不能夠滿足好奇心。每當遇見一件新事物,一定要徹底弄清其中深奧的義理後才肯罷休。有一天,我與他站在田埂上,觀看農夫種植馬鈴薯,格蘭斯頓因此便認真地詢問我,說農夫種馬鈴薯為什麼每種一株,便一定要留出一定的間距呢?我告訴了他緣故,他便從懷裡掏出小本子,將我說的話詳細記了下來。實際上,他是想將我所說的話作為參考,如果有了更新穎正確的觀點,他便將用來反駁我的說法。」 古拉哈姆又對人說:「格蘭斯頓不喜歡遊戲,每次街坊兒童聚在一起玩耍時,他總是遠遠避開。空閒的時候,他常常拿出隨身攜帶的書來閱讀。他購買的小冊子書籍非常多,讀的時候甚至於廢寢忘食。」 格蘭斯頓幼年雖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但是獲得益友的幫助也不少。里巴布爾的名士俊傑眾多,就像上天要生出他們來成就格蘭斯頓一般。比如羅斯考以慈善家聞名,克布遜以雕刻著名,李家斯以品行高尚著稱,奚曼士夫人則是有名的詩人,他們都對格蘭斯頓特別友善。加之當時激盪的社會風潮的影響,時局變遷增加了格蘭斯頓的閱歷,學校的培養使他慢慢進步,因而養成了他成為大人物的品質。 【評論】 讀傳記跟讀史書一樣。通過讀史書而想要探索社會事件的因果關聯,就不得不尋求社會事件的起因與它變遷的狀態;通過讀傳記而想要了解個人行為的因果關係,就不得不探尋個人的出身以及他的生平活動狀態。本章所敘述的格蘭斯頓的家世占了大半篇幅,讀者千萬別覺得厭倦。每個人在年幼時沒有不受親屬影響的。而在中國,現今還處於家族主義的時代,因而國人受家族影響巨大。每個人都應該審察自己的家世,用前人所受家族影響的來龍去脈作為自己的前車之鑑。因為有受家族制好處的,也有禁錮於家族風俗而正遭受家族制危害的,都不可不探索得失的原因而來決定取捨的方法。 求知慾不強的人,必然不能成就大事。常人每每遇見稍微困難的問題,總是搖頭咋舌,認為這不是他能夠解決的,肯定只有聖賢跟豪傑才能辦到。唉!為何如此看輕自己呢!那些所謂的聖賢豪傑難道就不是人嗎?上天未曾在人之上另外造出個人來,那麼凡是屬於人所能做的事情,我們沒有辦不成的。我們看格蘭斯頓幼年時,他見農夫種植馬鈴薯,定要詢問每一株之間有距離的緣故,這就是善於求索真知的人啊!能求索真知,所以能夠無所不知。當代少年對自己所讀的課本尚且不能完全理解,何況是讓他們去想馬鈴薯間距這種問題的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