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青年 · 人到無求品自高
人和人相處,免不了要發生「取」和「與」的行為。第一流人物是「與」多於「取」。在可能範圍內,儘量給人以種種方便。孔子的「誨人不倦」,純粹注重「與」這方面,因為「與」人越多,他所「取」的也越多。你瞧,在2500多年前,交通多麼不方便,而孔子在杏壇設教的時候,居然有那麼多的學生,這還不是「誨人不倦」的精神上的收穫?
老子是更懂得斤斤計較的人物。他說:「將欲取之,必先與之。」這充分說明,真正要「取」,就得先「與」;所「與」越多,所「取」也越多。根據「既以與人取愈多」的理論,多「與」比較多「取」更為有利。
中等人物,對於「取」和「與」的行為比較平衡,他是「一點不占人家的便宜,一點也不給人家占便宜」。歐美社會所流行的「個人出錢的宴會」(Go Dutch),多少是受他們的權利義務均等理論的影響。
下流人物,只懂得「取」,不懂得「與」。在他們的心目中,以為這是最聰明、最占便宜的辦法,不知他們所付的代價比較任何人都大。
俗語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話把人類貪多務得的心理所造成的惡果完全道破。鳥兒如不貪食,它們被捕的機會可以說是減去99%。人們如不貪財,他們當然會安分守己,過著返璞歸真的生活。哪裡還會喪盡天良,干出謀財害命或賣友、賣國的勾當?
讀者也許會笑我太落後。我平素看人,最注重他的私德。一個人的私生活十分嚴肅,「臨財毋苟取,臨難無苟免。」這才可以跟他談論治國平天下的大事。假如他的私生活一塌糊塗,酒、色、財、氣,一應俱全,到了入不敷出的時候,他難免要昧著良心,干出種種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我去求人六月霜」這句話很有道理。當你向人家有所求的時候,你已有所準備,人家是毫無準備;你可以開大海口,人家當然不會有求必應。的確,求人實在不容易。除了莫逆之交外,你如向普通朋友開口借錢或者求事,恐怕你也是想踏進他的大門而又不敢進去,想開口而又不敢老老實實地說出來吧。
中國古代有兩個人:一個是黔婁,另一個是陶淵明。黔婁窮得要命,餓得半死,可是他絕對不食嗟來之食。一個人的態度那麼堅決,神志那麼清明,試問誰還夠奈何得他?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只因他決心安貧樂道,才能夠思想超脫,寫出天地間的至文。
我並不是教人消極,相反的,我是教人須永遠積極樂觀。不過我有個條件,就是私人生活須力求嚴肅,不受酒、色、財、氣支配。盡人事,聽天命,對於任何事業,都要從工作的本身找到樂趣,既不為名,又不為利,這才能夠坦坦蕩蕩地培養浩然之氣。事實上,人到「無求」的地步,他絕對不會隨便向人低頭了。豎起脊梁,挺起胸膛,仰首伸眉,討論天下事,得失榮辱,全不放在心裡,一個人的修養達到這田地,還怕品格不會高嗎?
1955年5月16日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