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少男少女 · 至上的藝術—愛
前幾天學校附近發生了一件戀愛悲劇,一時頗引起了一點紛紛的議論,有幾位英語系的同學想要我說幾句話,我立刻就答應了。我所以毫不推卻,因為這個問題很重要,是值得談談的,並不是因為我覺得我可以講得好。我一向對這問題倒是注意的,不過我所知道的太少了。諸位來聽講的很多,聽了大概會失望的,尤其因為我並沒有什麼愛的秘訣可以傳授。
愛是有許多種的,我這次所要講的是兩性的愛。
諸位多半是研究西洋文學的,所以我開頭先講講愛情在西洋生活和文學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我想我最好借用詩人的口:
I know
Of no more subtle master under heaven,
Than is the maiden love for a maid,
Not only to keep down the base in man,
But to teach high thoughts, and amiable
words,
And courtliness, and the desire of fame,
And love of truth and all that makes a man.
—A. Tennyson:「Idylls of the King.」
我知道
天下沒有比對於一位女郎的初戀更靈巧的教師,
不僅將男子心內卑污的一切抑制下去,
卻也教給高尚的思想,可愛的言詞,禮貌,求名的欲望,
愛真理的心,和使人成為堂堂男子的一切。
詩人的話是並不過火的:愛情是支配生活的一種力量。在中國,項羽的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他是一世的英雄,他的流傳萬古的絕叫是:
虞兮虞兮奈若何!
這比失去天下使他感到更大的痛苦。這首《垓下歌》為我們這位英雄增色不少。
在西洋中古有種武士制度,諸位是知道的。這種制度的理想有許多地方自然頗可笑,但它在西洋生活中留下很好的影響,就是對於婦女的尊重。這種尊重婦女的傳統,和對於愛情所持的態度,是研究西洋文學的人要首先了解的。
我們再看看在西洋的文學中,愛情占怎樣的地位。西洋最古的文學是希臘和希伯來的。希臘最早的重要文學作品是相傳為荷馬(Homer)所作的兩部史詩:《伊里亞得》(Iliad)和《奧第賽》(Odyssey)。前者以進攻特羅伊(Troy)的故事作材料,後者敘希臘的英雄奧第修斯(Odysseus)凱旋迴去所遭遇的故事。這個戰爭的導火線是巴里司(Paris)和海倫(Helen)的戀愛。
希臘有一位女詩人薩波(Sappho),關於她,柏拉圖(Plato)有一首詩銘,可以說是推崇備至:
Some say there are Nine Muses.
So few then?
Sappho of Lesbia makes their number ten.
有人說,有九位司文藝的女神。
難道這樣少?
里斯比的薩波使她們的數目變成十人了。
他的意見是古今批評家都同意的。她寫的是情詩。
希伯來的文學寶庫是《聖經》。作為文學看,《聖經》最好的部分恐怕是《雅歌》罷。《雅歌》是情詩。
在羅馬文學中,可以和荷馬並肩的詩人是維吉爾(Vergil),他的史詩《伊尼伊得》(Aeneid)中最膾炙人口的故事,大概是狄多(Dido)因愛詩中的英雄失望,而火焚了自己的悲劇吧。以抒情詩著稱的加達拉斯(Catullus)和渥維得(Ovid)更不用說;後者還寫了一部《愛經》(The Art of Love),被人作為藉口將他放逐。
第四世紀基督教在歐洲漸漸得勢了,人的眼光從現世轉到未來,從人間轉到了天國;所以古希臘、羅馬的文學被人輕視忽略了。「原罪」(Original sin)的觀念更想在人性中將愛情悶死。可是第四世紀留傳下一篇《維尼絲祭前夕》(Pervigilium Veneris),是異教思想的花朵。這篇詩的疊句是:
Loveless, mayest thou love tomorrow, loving still tomorrow love.
沒有愛的,願你們明天愛起來;在愛著的,願明天仍然愛。
可見愛情是悶不死的。不過窒息的時間也夠久。直到11世紀後半至13世紀前半這兩世紀的時間中,法國南部普魯文斯(Province)產生了許多詩人,他們被稱為「troubadour」,歐洲抒情詩的傳統才算復活了。他們所歌詠的是愛情。
使中古完結,近代開端的,是文藝復興運動。這運動在義大利開始,是人間本位思想的復活。義大利的詩人皮特拉克(Patrarch)是這運動的前驅,這自然是他的偉大功績;可是使後代對他有親切懷念的,或者是他為勞拉(Laura)所寫的情詩吧。
這樣復活起來的抒情詩的傳統,在西洋文學中演變發展著一直到現代,使愛情成為西洋文學的主要題材。自然,我並不說是全部。
中國沒有情詩的議論,是我們常聽到的,當然不正確。我們的詩文有些走了載道的歪曲道路,或者空無內容,倒也是實情。可是有許多有生命的作品,也大都用愛情作材料。我們最早的詩歌集《詩經》,《古詩十九首》的一部分和其他一些漢朝無名氏作品,晉、宋、齊朝的《子夜歌》,許多最好的唐詩和宋詞,都可以做我們的例證。所以道學家想將愛情從生活和文學中擠出,到底是做不到。
其次我想講一講近代思想家對於愛情持怎樣的態度。他們的第一個基本態度是主張靈肉一致。基督教的觀點以為靈是神聖,肉是罪惡,所以想使靈高升,非將肉消滅不可;因為消滅是做不到的,就極力給它吃苦。異教的觀點卻以為肉是靈的寄託,沒有脫離肉的純靈的生活。英國的詩人勃朗寧(Robert Browning)有這樣幾行詩:
For Pleasant is this flesh;
Our soul in its rose-mesh
Pulled ever to the earth, still yearns for rest.
因為肉體是愉快的;
我們的靈魂在它的玫瑰網眼裡
永遠傾向大地,渴望休息。
……Nor soul helps flesh more,no,than flesh helps soul.
靈對於肉的幫助並不超過肉對於靈。
將這個意思說得極清楚。
近代的思想家不僅不將肉體看作犯罪的根源,並且還主張用淨觀的態度(Sense of Purity)看人的本能生活。兩性的關係,除了最低級的少數種生物之外,普遍存在於全世界的生物。將這關係看為不潔,看為罪,只好敬請閉眼,等候著世界末日來臨了。兩性的愛是生命的來源,所以用不潔的眼光來看的人,是從生命的源泉來毒害人生。他們違反著自然律,戕害了自己,在無意的報復行為中,立下些道德的規條,在人間撒遍了毒惡的種子,引起心理的衝突,失常,種種的悲劇。淨觀的態度並不是解決一切的萬應藥,不過這是向正當方向走的,而且只有持這樣態度,才可以尋求科學的知識,向愚昧和頑冥進攻。
以前的人和現在的許多人,關於性的一切,總持著將人蒙在鼓裡的態度。不僅家庭不准談說,學校的生物學和生理學也毫不談到。這種緘默的陰謀所釀成的不幸,真是令人寒心。近代的思想家持開明的態度,向無知和頑冥進攻,主張將性的知識作為人生常識的一部分,教給男女的孩子,而且以為能在十歲以前完成這種教育最好。自然,兒女有這樣的問題發生,以後也仍然可以隨時向父母請教。所以關於性的生理和心理,科學的研究在好些國家已經很有成績。而且研究所得的知識,在開明的家庭和學校已經在應用著了。
在性的生活中,和在社會生活中一樣,有變態和病態存在。以前的社會學者對犯罪人,也就是社會生活中變態和病態的人,是很苛刻的,法律和習慣自然也同樣。因為犯罪學在近代的進步,一般人更明了犯罪的性質,例如先天決定,於是對於犯罪人也就改變了態度,偏於同情的憐憫了。對於性生活的變態和病態,態度的變化也和這同樣。我們的態度是要了解這些情形,正視事實,不是要苛責,要裁判。同情的了解和指導才是我們應做的事。而且性生活的許多現象,也不是輕易就可以判定怎樣是正態,怎樣是變態,近代的權威靄理斯(Havelock Ellis)還這樣說呢。即使我們能斷定是變態了,其中所包括的問題往往複雜得很,不是道德家片語就可了事的。我們在任何研究上都要先學謙虛。若是「哎呀呀」就可以解決了同性愛的問題,訓育人員的腦子倒也是夠用了的。
不過變態和病態不是我們今天要談的主題,我只是要略談一談我們對於愛情應該持怎樣看法,持怎樣的態度。我覺得,我們應該將愛情看作一種藝術。我們現在所了解的愛情觀念,是很近代的產物。以前的人,現在也還有多數人這樣,以為兩性的愛既是天賦,所謂「食色,性也」,姑且默然承認它存在就是。有些人聳聳肩頭,不在上面多費心思;有些人以想到談到為恥;有些人甚至認為罪惡,即使不能消滅,也非盡力踐踏它不可。他們寧願在黑暗中和「魔」格鬥,有時失足跌倒,有時戕身喪命,結果總是「道」高一尺,「魔」長三丈。現在一般的態度幸而在漸漸改變著了。
將愛作為一種藝術加以研究,在波斯和印度原已有過,可是近代生物、生理、心理等科學的發展,才給這種研究奠定了穩固的基礎。多方面的知識是必要的,愚昧必須首先剷除。有人說,若將食的知識保守秘密,像對性的知識一樣,實行沉默的陰謀,世界上不知道要鬧出多少悲劇來。幸而人類沒有這樣愚蠢,所以從發明了用火以來,食的方面漸漸進步,現在食不僅是果腹,也是有藝術意味的事情了。食物的研究也是近代科學的一部分了。對於性的研究,我們也應當持同樣的態度。也許有人以為這樣便損失了愛的神秘性,也就是損失愛的美了。這想法是一種錯誤。我再打個比喻說,在顯微鏡下看過了植物的細胞組織之後,一個新的美麗的世界卻在我的眼前展開了。所以正當的知識應當是這種藝術的基礎。
我們研究食物,知道了各種的維生素,進一步我們便要研究怎樣保持提取最大的營養價值。換了話說,有了知識,我們還要有技術。在愛的藝術上也是這樣子。
世間最美的東西往往是最脆弱的,例如花。愛是嫩美的花,需要小心地培植。所以除了知識之外,愛的藝術需要入微的體貼。不澆水,花是要枯死的。沒有體貼入微的培植,愛也要枯死。要「動員」我們天性中最好的一切,才可以有使這種藝術達到完美地步的希望。光是知識和技術還不夠,我們還要有對宗教一樣的嚴肅。自然,我不是指懸空的宗教,也不是說道學家板臉鼓嘴的嚴肅。
有些人說嫉妒和占有是真正愛情的特徵,我想這怕是通行的意見吧。當然,自己的愛人總是天下第一,唯恐失去,也是人情之常。不過,用嫉妒和占有做保鏢,在恐懼的空氣中維持著的愛情,是不是頂有趣的寶貝,我可就不大知道了。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嫉妒和占有是足以致愛情死命的,我想這話很可以供想維持愛情的人深思。待到所占有的只是軀殼,而仍然施用殘酷的手段,維持著自以為得意的外表,那就更不足道了。使對象痛苦,或從對象接受痛苦而感到滿足,這種殘酷是變態,不是我現在要說的。自私,不體貼對方,要求認為當然的愛,我認為都是殘酷。這和嫉妒、占有,同樣應當避免。愛情不是這樣能夠獲得或維持的。
以下我想關於各種可以料想到的情形,分別簡單地說幾句話。
相互的愛自然是最圓滿的,願諸位都有愛也被愛的幸福。要使這種幸福持久,積極的方面是要求得知識和技術,消極的方面要避免嫉妒、占有和殘酷,我們已經說過了。用自由和信任做愛的兩翼,使它翱翔。這二者是愛的空氣和陽光,在這裡面生長起來的愛,才有健全的生命。愛既是有生命的,愛的藝術便沒有止境,要使它日趨完善,就有不斷細心經意的必要。不過既然無拘束,無疑懼,這應當是人生最愉快的工作。
相互愛了,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分手,在人生中也不是不常有的事。
Since there’s no help, come let us kiss and part.
既然沒有辦法了,讓我們來親吻分離。
這也許是所謂Mushroom Growth,也許經時是很久的,但都未必酸苦,卻往往像一場好夢,留下甜蜜的記憶來。
被愛可是並不愛,往往也是怪苦惱人的事,對不對?我覺得詩人是很可愛的,可是諸位的前輩使他們有不少吃過很大的苦頭。我們在班上已經讀過好幾首詩,哀求他們的女神不要殘酷無情,不要漠然輕視。不過大體是沒有用的。這自然無話可說。我記起約在二十年前的一件小事。一個詩人為一位女子寫了幾首情詩,被她送給一個報紙發表,同時有一封不甚客氣的公開信;幸而記者很高明,僅將詩發表了,傳為一段佳話。這樣的事幸而以後不大聽到了,或者我們應該感謝這位記者的手腕也未可知。可是拿這樣的詩信之類向學校當局去告狀,在不幾年前我知道是還發生的,我不覺得是可喜的現象。愛是一個男子對於女子所能給予的最高的敬意,不接受是沒有什麼的,不過態度要大大方方,而且絕對不應當給人不必要的痛苦。在愛情上表現的小器和殘酷,是最準確的量人的尺度。
反過來說,也有愛人而不被愛的時候。一般人常說,不愛即恨。恨也不是完全壞的情感,假如恨用在適當的地方。不過在這樣情形下,恨卻是沒有什麼大道理,因為尊重彼此感情的自由,是我們在任何情形下都要記住的。由於愛情的失望而玩世悲觀,也是不應當,這時候我們要用勇氣和自尊作我們的支持。勃朗寧有一首詩,大意是說在愛情中無妨跌倒再起來,這樣度過一生。有這樣勇氣的人,大概也不會永遠跌倒。將精力轉注到別的方面,使它發生「升華作用」(sublimation),也是常聽到的勸告。不過升華作用並不像表面看來那樣簡單,而且副作用流弊很多,不是多數人所能做到的事。生活中沒有捷徑可走,我們要有勇氣正面看人生的事實。
愛情會有變化,怎樣好呢?這是常聽到的焦慮的問題。因此有許多人懷著畏懼,怕吃不起這痛苦。也無法奉勸必吃;不過甜的也只好請閉口。人生的經驗,是沒有純甜的。
我給你們朗誦埃思里奇(George Etherege)的一首詩,供大家思考:
要說我們的愛情能存在多久,
西莉亞,我們的能力還不夠;
我們現在所嘗味的快樂,
一點鐘內也許一閃而過,
只有那些不朽的有福靈魂,
才在戀愛中沒有變化發生。
既然我們是人間的情侶,
莫問我們的愛情有多長時期;
只是留心,在還相愛的時間,
使每分鐘都被歡樂充滿:
不肯求生,就只因為必死,
那豈不是發瘋發痴?
單因為功利的考慮而起的變化,夠不上愛的水準,我們置之不論。動機純潔的變化,也是常有的,這或者是彼此在適應上有克服不了的困難,或者是因為原來的認識不足。若是未結婚,問題自然較為簡單,無論在雙方或單方,坦白承認這事實,比隱蔽著自己的真感情好。已結婚而沒有孩子的,離婚的影響比較小,有孩子的就要多一層考慮了。這是一種很大的不幸,並不是道德或不道德的問題。我們只能有同情,不能加以道德的批判。在當事者的本人呢,應當很鄭重從事,要先考察這種不幸的原因是不是缺乏知識和技術,必不得已了,要顧到對於孩子的義務。雖然反對離婚的人在各國都很有,可是失敗的婚姻所引起來的社會問題很嚴重,使許多近代人改變了態度。要想避免這失敗,不是遷就現實就可以做到的。更可靠的是愛的藝術。我們希望這種不幸漸漸地減少。我想這個意見是多數人可以承認,可以接受的吧。
我可是很「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所以我再來談結婚。我們常常聽到人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有一部分真理。因為沒有充分知識的愛情,生命原就單薄,結婚又包括許多複雜問題,毫無準備的人恐怕也只好掘墓,維持著軀殼,得不到人生的幸福。這墳墓是「無知」掘的,和結婚無涉,我們應當將責任交代清楚。在明了愛的藝術的人,結婚不是愛情的終結,卻是愛情的延續。自然,兩個人的充分適應,不是一件容易事,而且往往要幾年的時間。所以精心的培養,在結婚後和結婚前一樣的重要。只有保持著情人的態度,繼續對愛的藝術精求,才可以使愛情持久,一生在蜜月中度過。
使結婚的關係持久,孩子也是一個主要的因素。不過孩子也引起許多新的問題,非有充分的準備,也往往發生很不幸的影響。這裡知識也是同樣的重要。中國無知的父母和不幸的兒童之多,實在是一件頂令人傷心的事。在這方面也有很重要的工作要下手,特別是女子的責任重大。做父母的應當充分吸收運用現代科學的知識,對於孩子自降生那天起的教育問題,都要先細細思考。自安於愚昧,將不幸加在新生者身上,對於孩子,對於社會,都是嚴重的罪過。
無知是我們的危害,貧窮也是我們的勁敵,疾病和死亡往往隨著來到。對於孩子,養的問題和教的問題同樣不能忽視。為母親的健康,為孩子的教養,孩子的數目都有加以限制的必要,尤其在現今的中國。生育節制在現代許多國家都在實行著了,雖然還有少數頑固的道德家反對。許多失敗的婚姻在孩子的問題上可以找出原因來。要想有成功的家庭生活,孩子的問題決不容忽略。
最後有一個問題,同愛情結婚有密切的關係,是常有人問到、常引起爭辯的,就是,婦女結婚後應當「主內」,管家庭的工作呢?還是應當從事社會的工作呢?在我覺得,非要婦女主內不可,不使她們有接觸更寬廣生活的機會,是不應當的。家庭的工作男子也應該擔當一部分,懷著高超感,認為這是不值他們注意的瑣事,是對於他們的尊夫人不敬,恐怕還是請他們再思的好。所以在參加社會的工作上,婦女應當有同樣的機會。不過,作為點綴是毫無意義的。
在目前,託兒所和育嬰學校都沒有,家庭的工作相當繁重,往往事實上限制婦女參加社會的工作。教養幼童,婦女究竟較為適當,而且這種工作的意義重大,不在任何種工作之下。所以不是事實上被束縛如奴隸,這種工作也未嘗不愉快,而且也不致剝奪了接觸寬廣生活的機會。能將兩三個孩子好好教養起來的母親,應該得到應有的尊敬,她自己也有權利自豪。這需要很豐富的經驗和學識,還有一種最高的本性可以活動—母性的愛,這種工作是崇高的,其餘的工作多半有關名與利,將這些看得更高,我覺得不解。至於超功利的事業,如學術的研究或創作,若是婦女做得好,有孩子也還是做得好,兩者並不一定是水火。
淺陋的話已經說了不少,我現在來簡括地將我的意思總結起來。將肉從靈分開或看為罪惡,是不對的。性是純潔的,我們應當將愛作為一種藝術來培植。這需要知識,需要技術和細心的體貼。嫉妒和占有隻能保持愛的軀殼,我們應當有勇氣,有寬容,使愛在自由的空氣中生長。結婚是愛的繼續,孩子是家庭的基石,二者都各有特殊的問題,需要充分的知識和技巧。在任何階段,愚昧都應當努力破除。在完成愛的藝術這工作上,男子不能是家庭的暴君,女子也不應是玩偶家庭的住客;能做賢達的父母,愛的藝術便開花結實,到了成熟的地步。
我和詩人同意,以為對於女子的愛是最好的教師,所以女子是教育的中心人物。英國的散文家斯提爾(Richard Steele)說以利薩伯·哈斯婷(Elisabeth Hastings),「to know her was a liberal education」(認識她是一種高尚的教育)。我們這裡有600位同學,我想每位都是一所大學,所以教育的功效應該等於600所大學了。願諸位愉快地完成這任務!
194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