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說紅樓 · 紅樓傾談

——畸笏之謎與李母之死 趙岡先生: 由「聯經」轉來一月廿九、二月一日大函兩件(附於本篇文末),均已拜讀。足下的謙沖誠摯,令人感佩。關於《紅樓夢》的研究,在足下已成專業,而我的工作不容許我致力於此,因為我抽不出那麼多時間。做考據會上癮成癖,況是像《紅樓夢》這樣的題目,如入寶山,目迷五色,流連即成陷溺,很難自拔。仿佛記得康熙朝的理學名臣湯潛庵先生說過,平時一味袖手談心性,亦是「玩物喪志」。如果我做《紅樓夢》的考據,可以滿足我的興趣,但必然荒廢我的本業,似亦等於玩物喪志? 前為足下作補充,寫《我看〈中國文學史上一大公案〉》,就手頭現成資料,掇拾成文,寫完丟開,並不費事。但這次讀完您的第二封信,卻使我大感躊躇,辱承下問,不可無以報命;而垂詢各點,皆屬於紅學高層次的研究範圍,必須深思熟慮之後,方能奉覆。幸好春節有兩天半的假期,丙辰除夕守歲,窮竟夜之力,重讀大作《紅樓夢研究新編》以及其他有關的著作如《紅樓夢敘錄》之類,重新考慮我以前在這方面的心得,覺得有些概括性的看法,可為芻蕘之獻。 重讀《紅樓夢研究新編》,對賢伉儷在紅學方面搜討之勤,研審之精,實在佩服。不過,容我坦率以道,有好些看法令人不敢苟同,尤其是「畸笏叟是誰的問題」,我們有很大的歧見。畸笏絕不會是「曹荃之幼子」,更不會是李煦的長子李鼎! 畸笏之謎 我想任何一個讀過脂本的人,都會覺得畸笏應該是: 第一,是曹雪芹的長輩; 第二,對曹雪芹有極大的影響力; 第三,與曹雪芹始終共富貴、同患難; 第四,此人曾趕上曹家的全盛時代,不但見過曹寅,而且自己當過家。 准此而論,「曹荃之幼子」為雪芹之叔,李鼎為雪芹的表叔,固合乎上述的第一個條件,但其他條件皆不合。尤其是李鼎,表叔比較客氣,何得在十三回用「因命芹溪刪去」這種妄自尊大的語氣?而況李鼎之為紈絝,亦沒有資格說這樣的話,甚至我亦懷疑他有沒有批《紅樓夢》的資格? 唯一合乎上述四條件的,只有一個曹。您假定「曹生於1694年」,我以為不妨提早一年,假定他生於1693年(康熙卅二年癸酉),至1762年(乾隆廿七年壬午)為古稀之年,自署別號始加一「叟」字。這當然是個假設,但應是合理的假設,如果能夠成立,可作為畸笏是曹,非李鼎的旁證。 此外旁證還很多。如您所引「甲戌本第三回,寫黛玉被領著去見賈赦,賈赦讓人告訴她:『老爺說了,連日身子不好,見了姑娘彼此倒傷心。』其上有眉批:『余久不作此語矣,見此語未免一醒。』」這意思是說,他當年亦曾像賈赦那樣,常用這些話作為懶怠接見親戚的藉口;今非昔比,端不起這樣的架子了,故謂「久不作此語」。而在李鼎,則根本不可能「作此語」,因為不管他年紀大小,只要有李煦在,他始終是「大少爺」而非「老爺」。曹則在襲職織造成為一家之主後,當然為下人尊為「老爺」。 畸笏即曹,是我多少年來一貫的看法,重讀大作中所排比的批語之後,益覺自信不虛。於此,我想先對大作第三章第一節的「書中人物」,稍作討論,您說:「書中的寶玉似乎不完全是曹雪芹自己的寫照,而是雪芹與脂硯兄弟兩人的共同寫照。」 果如尊論,則書中由寶玉所反映出來的曹寅在世時的故事,如「西堂產九台靈芝」等等,便無著落。因為不論雪芹或是如您所考證的脂硯即曹天佑,都沒有見過曹寅,則所有曹寅在日,西堂延賓、飛觴醉月的豪情快舉,都不應有曹雪芹、曹天佑的影子。 寶玉與曹 看起來,寶玉大致應該是曹顒的寫照。只有曹顒在寶玉那樣的年齡,曹家才有榮國府的那種繁華。借省親以寫南巡,隱王妃而為元春,關目暗暗相合。同時,畸笏的批語,亦便十、九可解,試舉數條如下。 一、第三回寫寶玉「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曉之花」,有批:「少年色嫩不堅牢,以及非夭即貧之語,余猶在心,今閱至此,放聲一哭。」您以為此批出於脂硯之手,我以為應是畸笏所批。曹與曹顒年齡相仿;當時曹家長輩或星相之士對曹顒「直言談相」時,曹亦曾親聞。其後果然,曹顒以弱冠之年,病歿京師,為曹家帶來了類如周初武王克殷,天下未寧而崩的嚴重局面,瀕臨著整個家族解體的大危機。是如此創巨痛深的記憶,曹閱書至此,安得不「放聲一哭」?而這副眼淚,當然亦是撫今追昔,感激涕零——感激康熙特意安排他繼嗣襲職,扭轉了曹家幾乎無可避免的崩潰的命運,其事類似周初周公的攝政,此為取名「賈(偽)政」的由來。(拙作《文史覓趣》,十年前由台北驚聲文物供應公司印行,中收一文,專論此節,不知曾蒙察及否?) 二、甲戌本第二回,「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句旁,夾批:「先為寧榮諸人當頭一喝,即是為餘一喝。」此明明是曹自悔,當康熙破格以李煦「八視淮鹽」,為曹寅生前上百萬銀子的虧空補完之後,曹如能痛自警惕,把浮而不實的空架子收起來,量入為出,不再虧空,又何致有以後的革職抄家?按:曹與李煦的情形不同,雍正對李煦無好感,而對曹則猶有矜憐之心,在密折的批示中,諄諄教誨,勉以循分供職,凡事只要聽怡親王允祥的話,不必亂找門路。誰知曹少不更事,積習如故,雍正為了整飭吏治,才不能不作斷然處置。是則「身後有餘忘縮手」,對曹來說,自是當頭棒喝。您說李鼎「看到《石頭記》這句書文,感到是當頭一喝」,竊恐不然,因為他家始終是他父親當家,即令他想「縮手」,亦由不得他做主也。至於下句,所謂「眼前無路想回頭」,意思是此刻方知當初之誤,如果這時再做織造,必不致再蹈前失,可惜已無機會了。如謂紈絝追念往日揮手千金,恨不及早回頭,免致今日凍餒,固然可通,但不如曹的情況來得更貼切。而況此一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道是「如今雖說不似先年那樣興盛,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氣象不同,如今生齒日繁,事務日盛,主僕上下安富尊榮者盡多,運籌謀劃者無一;其日用排場,又不能將就省儉。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據俞平伯校本),明明是寫曹當家時候的光景。 三、此接上引之例而來,第十三回,鳳姐思量寧國府五病:「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第二件事無專執,臨期推諉;第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第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鈐束,無臉者不能上進。」甲戌本有批:「舊族後輩受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令余悲痛,血淚盈腮。」此更是非曹不能有此語氣。因為此「五病」,一言蔽之,是齊家無方,並非主人征歌選色,揮霍無度,以致敗落;與李鼎的情形完全不同。曹繼嗣襲職,情況既如周公之攝政,便應有周公那種「一飯三吐哺」的招賢求治之心;而他只是整天由清客陪著,飲酒賦詩,幹些雅人深致的玩意,以致「五病」齊發,終於破家。若說京中胡亂打點,場面難以收束,或者上有高堂,不完全能由他做主;而所言五病,純為管理下人,而竟不聞不問,豈非要負破家的完全責任?自取之咎甚重,所以自責如是之深! 契合獨深的共同看法 不過您對寧國府的看法,我頗有契合獨深之快。您說:「寧國府的很多事跡,是影射蘇州李煦一家,只要我們不硬性假設《紅樓夢》是一部自傳,一部家譜,曹家與賈家的人物,永遠保持一對一的關係,則我們的推想是可以說得通的。」這話就寫過一千萬字小說的我來說,可謂搔著癢處。誠如所言,「秦可卿這個人物」,「確是雪芹想要『極力一寫』的關鍵性人物之一」,其人其事,必有所本。這個問題,由於我們有此契合,受到您精神上的支持,我敢於放縱想像,作這樣一個大膽的假設,向您請教: 我以為如寧國府影射李煦一家,則新台之丑的男主角,應是李煦,女主角應是李鼎之妻。其事則又可能發生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李煦奏摺」三七四,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初二日:「竊奴才家人曹三齎折南回,於四月十八日到蘇州去;四月初一日魏珠傳萬歲旨意,著奴才兒子李鼎送丹桂二十盆至熱河,六月中要到。欽此。欽遵。奴才即督同李鼎挑選桂花,現在雇覓船隻裝載,即日從水路北行,李鼎遵旨押送熱河。理合奏聞,伏乞聖鑒。」由蘇州至熱河,在夏天要走一個月,所以推斷李鼎在端節過後即已動身,至十月廿二日方回蘇州。 您根據「靖本」推測第十三回被刪的情節:「秦可卿一定是在寧府某處遺落了她佩戴的簪子。此物後來被賈珍拾到。他認識此物是秦氏的,於是親自送還給可卿。此時秦氏正在天香樓上更衣,賈珍一頭闖入,醜事因而發生。」我還可以為您補充:時當盛暑,想是可卿新浴初罷。「更衣」二字,在從前的用法很多,含義微妙;說不定這一段中還包括「窺浴」在內。足下以為如何? 如說醜事發生在李鼎不在蘇州之時,則李鼎上京不止一次,何以見得必是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這要跟「王熙鳳協理寧國府」合起來看。據「李煦奏摺」三八八,「生母病逝,遵遺命代具謝恩折」知李母文氏於十一月初五日「忽患內傷外感之症」,延至十一月十五日去世,享壽九十有三。按:李煦之妻韓氏歿於康熙五十三年,「冢婦」又在夏天「淫喪天香樓」;如今老母又逝,則主持中饋,三代皆缺,此所以不能不邀請素以精明強幹著稱於戚黨中的「鳳姐」去經紀這件「婚喪大事」。曹雪芹善於綰合人與事,誠如您所說「書中人物的親屬關係,與實際曹家上世的親屬,大都吻合。但是書中人的事跡與真實人物的事跡又不符。雪芹往往是把某一代的事跡,排在另一代人身上」。所以第十三回寫「寧國府前,只見府門洞開,兩邊燈籠照如白晝,亂鬨鬨人來人往,裡面哭聲搖山振岳」的豪門喪事,應該是李煦九十三歲老母之喪的實錄。 試參李母死因 耐人尋味的是,李母的病因;所謂「外感」,照中醫的解釋,無非風寒侵襲;「內傷」與「外感」並稱,必屬於遭遇了至為拂逆之事,感情上受了重大刺激。而此「內傷」又是「忽患」,可知拂逆之事,突如其來,相信必由李鼎於十月廿二日回蘇州後所引起。 李鼎之妻的死因,李老太太在起初是不知道的。因為照中國人至今依然的傳統,凡遇到這樣的悲劇,一定盡力瞞住上了年紀的尊親,怕年邁高堂情感上承受不住。及至李鼎回蘇以後,問起嬌妻的生前死後,少不得會有人泄漏;因而父子之間曾有嚴重的衝突,可能不得不驚動九十三歲的老祖母;甚至李鼎向祖母去哭訴,亦在意中。此即為「忽患內傷外感」的由來,「外感」二字或許還只是陪襯之筆。 紅學領域中的處女地 如上所作的假設,倘能證實,即是在紅學的領域中發現了一片未經開發的處女地,我衷心希望您來做小心求證的工作。這裡就我想到的線索,提出來供您參考: 一、蘇州織造署,就明朝皇親嘉定伯周奎的住宅改建,應該有記述其園林之勝的文獻,可印證曹雪芹筆下的寧國府,如會芳園、逗蜂軒、天香樓諸名目。 二、康熙稽查臣下,採取相互監視、個別查詢的辦法。倘或李煦有此醜聞,必有人密奏;或康熙風聞其事,密飭某人打聽。當時如兩江總督長鼐、江蘇巡撫吳治禮、杭州織造孫文成等人繳回的朱批折中,或有記述。 三、李母去世,時人必有弔唁詩文,或者有蛛絲馬跡,可以進一步推知其死因。李煦與當時名士的交往,雖不如曹寅之密,但亦頗有數人,若能細作檢查,當有所得。要想了解蘇州織造衙門有何亭台樓閣,檢查其時的詩文集亦是最好的方法,因為文酒之會,必有題詠之什,可資考據。 四、細查李鼎的履歷。按:十三回「大明宮掌宮內相戴權……親來上祭」,此「掌宮內相」指「領侍衛內大臣」。為了「喪禮上風光些」,賈珍要為賈蓉捐個前程,戴權吩咐小廝:「回來送與戶部堂官老趙,說我拜上他,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就把這履歷填上。明兒我來兌銀子送去。」又賈蓉的銜名是「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可知賈蓉所捐者乃「三等侍衛」。《清史稿·職官志四》:「侍衛……三等,正五品,二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與戴權所說的「三百員龍禁尉」,數目相近。侍衛由上三旗內選派,賈蓉是夠資格的。捐納之事歸戶部掌管;但侍衛是否可由捐納而得,頗成疑問。即或可捐,亦必是虛銜;而「御前侍衛」由侍衛內特簡,更非同小可。十三回內所寫賈蓉的銜名,想是故意混淆,不欲確指清朝的官制。但如李鼎確實曾在康熙五十九年當過三等侍衛,則是以賈蓉影射李鼎的確證。 科場與書坊 至於您第二封信中提到的問題,似乎想證明《紅樓夢》有南北兩個流傳中心,北方為八十回的《石頭記》,南方為百二十回的《紅樓夢》,而後四十回可能為曹李兩家在南方後人所撰寫刊行。如果您真是想證實這個假設,可能會徒勞無功。 在大作中,您提出程丙本的說法及分析,確是有功紅學的不刊之論。事實上程本三次刊行的過程,照您的考據,已很明白。可惜,您對科舉制度,以及科舉與出版界的密切關係,了解稍欠深入。否則您就會說程丙本刊於壬子年,不會說「刊於壬子年或以後」。因為高鶚於乾隆五十三年戊申鄉試中舉;次年己酉正科會試落第;再次年庚戌會試又落第;辛亥、壬子兩年幫程偉元搞《紅樓夢》,下一年癸丑會試,當然要下場。會試在春三月,如果不是在壬子年冬天結束《紅樓夢》校改的工作,即無法去準備舉業。 我曾請教過台北故宮博物院文獻處處長、目錄學家昌彼得先生,說有無專談清初書坊的書?他說沒有。不過,我覺得《儒林外史》中的記載,頗可窺見當時書坊的情形。書中屢屢談到「闈墨」,即將近科鄉會試中式的八股文,加以精選批註,以供士子揣摩之用。是故每逢大比之年,書坊必定大做一筆生意。准此以言,乾隆五十一年丙午至嘉慶元年丙辰,這首尾十一年真可說是書坊罕見的黃金時代,因為十一年中,共有六次鄉試,六次會試;三次正科,三次恩科,茲列表如下: 五十一年丙午鄉試。 五十二年丁未會試。 五十三年戊申預行正科鄉試。(按:五十五年庚戌、乾隆八旬萬壽,例開恩科。但辰、戌、丑、未本為會試之年,所以庚戌正科會試提前一年舉行,則鄉試便當提前兩年。) 五十四年己酉預行正科會試。 五十四年己酉恩科鄉試。 五十五年庚戌恩科會試。 五十七年壬子正科鄉試。 五十八年癸丑正科會試。 五十九年甲寅恩科鄉試(乾隆登極六十年)。 六十年乙卯恩科會試。 六十年乙卯恩科鄉試(嘉慶改元)。 六十一年(嘉慶元年)丙辰恩科會試。 除了乾隆五十六年以外,這十一年中年年有試事,五十四、六十兩年,更是春秋兩闈,(事實上,乙卯、丙辰本為正科年份,如加開恩科,仿八旬萬壽之例,則五十八、五十九兩年,亦應是一年兩闈。)漪歟盛哉! 書籍的流通,亦即是南北的交流,每借公車北上或落第回籍時,完成其功用。到京會試,則琉璃廠訪書及隆福市逢九、逢十廟市逛舊書攤,固為必有的節目;但南方如有新出刊本,或送人,或托帶,或販賣,亦常借公車而大量流傳於北方。是故說《紅樓夢》南北各有一個流傳中心,固為事實,但謂北方流傳八十回本,南方流傳百二十回本,是不太切實際的想法。 程本印行過程 根據您的考證,以及上列的貢舉年表,我推斷程本校訂印行的經過是如此: 一、乾隆五十六年春天,程偉元以八十回抄本及後四十回續稿,托高鶚校訂,高會試落第,窮愁潦倒(程偉元所謂「子閒且憊矣!」),欣然應諾,一面校,一面印,至冬至竣工,趕在年關前發行,是為程甲本。 二、程甲本的銷路奇佳,印數亦不少,這可從元春繡像及程偉元序文雕版破損這一點上去推斷。至於銷路之好是因為《石頭記》這部書的名氣,已流傳了二十幾年,多少人嚮往而不得寓目;一旦公開發行,且為一百二十回,自然爭著先睹為快。再者,壬子年恩科會試的舉人,至少有一半是在年內北上,人數總在一千以上,購以自閱之外,少不得還要買一兩部準備送人,平均以每人一部計,在一個壬子年的新年中,光是這部分可以銷一千部。 三、程偉元當然早就顧到南方的市場,但如在京印書南運,則有諸多窒礙,京中供不應求,並無大量余書,是其一;天寒地凍,水路不便,且亦非漕船「回空」之時,是其二;舟車駁運,費錢費事,是其三。既然如此,何不將原版送到蘇州刷印?此即是你所考出的胡天獵藏本的程乙本。 四、程乙本的銷路很壞。考究其原因:①《石頭記》一名,在南方的知名度本不如北方,再改了《紅樓夢》,更少人知;②不論程甲本,及略為校改過的程乙本,錯字都很多,加以北方的口語,南方不熟習,閱讀更加吃力,口碑自然不佳;③因為赴京會試的緣故,少了許多新科舉人,便少了許多顧客;④知道《石頭記》或《紅樓夢》並有意購置者,寄望於京版會比蘇版來得好,托人在京代購。 這些原因都是可以改善的,或者由時間來消失的。時間對蘇州萃文書屋更有利的是,壬子年有恩科鄉試,在江寧、杭州、南昌、福州等地,秋天還能做一筆好買賣。既然京本大獲其利,何妨不惜工本,大幹一番?而在高鶚,除了優厚的物質報酬(我疑心不用「文粹堂」而用「萃文書屋藏版」的名義,是意味著此書的權益,為雙方所共有:利潤由程、高拆賬,與文粹堂出版其他書籍有別)之外,也還有愛惜羽毛之意,因而就程乙本大加改動:包括程序「紅樓夢是此書原名」,改正為「石頭記是此書原名」在內。 高鶚的此一工作,必在壬子年秋冬間完成;其理由已如前述,他要結束這一項雜務,才能專心一志準備舉業,再有個確證,見於周春《閱紅樓夢隨筆》自序:「壬子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茲苕估以新刻本來,方閱其全。」即指程丙本而言。周春此序作於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所謂「苕估(湖州書商)以新刻本來」,自不必死看作程丙本於甲寅年始問世;但以時間計算,壬子還未有程丙本,則可斷言。 至於高鶚未寫「三版序言」,推想是出於程偉元的生意眼,因為二版滯銷,存書甚多;如果明明白白說明是三版,並指出添改了兩萬餘字之多,則二版必無人問津,全成廢紙;所以不能不打個馬虎眼,希望將二版夾帶出去。同時,二版「引言」中,程高已大吹特吹,前八十回的錯字既已「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內容亦「廣集校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後四十回又以秘本自炫,「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葺,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誰知忽然增添了如許文字,改正了如許錯誤,豈非自明其前言為虛? 程本的來源 程偉元所獲抄本的來源,我以為前人筆記中,有一條很重要,即是大作第四章第三節開頭,您認為「值得特別注意」的《樗散軒叢談》:「乾隆五十四年春,蘇大司寇家因是書被鼠傷,付琉璃廠書坊抽換裝訂,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漁利,今天下皆知有《紅樓夢》矣!《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第原書僅止八十回,余所目擊。後四十回乃刊刻時好事者續補,遠遜本來,一無足觀。」您不能確定作者寫此條筆記的時間,其實是很清楚的:稱「蘇大司寇」則必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正月至五十九年甲寅十一月,蘇凌阿刑部尚書任內;過此則蘇凌阿調江督,當稱「蘇制軍」;如在嘉慶二年九月以後,則以蘇凌阿入閣,當稱「蘇相國」。而在「天下皆知有《紅樓夢》矣」之前,著一「今」字,亦可知必在程丙本出版以後不久所寫。 其次,亦可確定其所見的「八十回本」即蘇凌阿的藏本,因為如在他處「目擊」自當註明出處。倘未見過蘇凌阿的藏本,則「原書僅止八十回」,後四十回「乃刊刻時好事者續補」,即成武斷;也許蘇藏即是百二十回本,那又怎麼說? 如上所述,由於時間上的密切銜接,有理由相信程偉元所得的八十回本,本自蘇凌阿家;或許蘇凌阿重裝鼠傷之書,即是交給文粹堂承辦,亦是很可能的事。 如果這個假設能夠成立,便可進一步再做一個假設,即程序所言確為實情,既得八十回抄本後,於乾隆五十四年春天至五十六年春天,「竭力搜羅」,逐步收全,經高鶚校訂後,始付剞劂。看來是程偉元有意想刻一部「全書」出來,而絕無作偽的證據。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後四十回,決非程、高所續。 後四十回非程、高亦非曹、李後人所續 後四十回來源不明,續作者是誰?恐怕將成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不過,我不以為會有曹、李兩家後人在南方所續的可能。因為在京的旗人,在外省罷官後,必須歸旗,以便控制,此項禁例在雍正、乾隆年間更嚴。於此,我要附帶指出,所有研究曹雪芹身世的專家,對八旗制度的了解,似都欠深入,因此忽略了好多傳說的可靠性,如張永海世居香山門頭村正黃旗,屬健銳營右翼,「自稱是雪芹晚年的鄰居」。這話便相當可靠,照道理說,曹雪芹既屬正白旗,不應住在正黃旗營房;殊不知雍正年間,為了打破下五旗旗主與屬下的密切關係,曾採用各種分化隔離的手段。最主要的是,八旗都統原為旗主屬下的行政官,而特簡皇子或親、郡王充任,則原來的旗主,如為世襲的鐵帽子王,即不得以皇子為屬下;如為貝勒、貝子,則不得以親、郡王為屬下,無形之中,將旗主支配全旗之權直接移於都統,間接歸於君上。這在雍正雖出於私心,而事實上為「軍隊國家化」的一項重要步驟。 此種分化隔離的手段之一是,調旗管理營房。是故只要各旗都統處有戶籍底案,雜居並非厲禁。而健銳營設置於乾隆十四年,與「雪芹晚年」之話亦合。如果當時訪問者,能依旗下制度去追溯曹雪芹的一切,譬如平郡王福彭,亦即曹雪芹的表兄,乾隆初年當過正黃、正白旗都統,對曹家可能有怎樣的照應,以及乾隆十三年福彭的去世,對於曹家是否又一次嚴重的打擊?都很值得去探索。 從回目看脂本 《紅樓夢稿》影印本,至今尚未能細讀,因而這一次無法多談。不過關於脂本的先後,根據回目的分析,我認為甲戌本確早於其他各本,其先後次序是: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己酉本殘本(原藏五十三回,補抄二十七回,今剩一至四十回。以舒元煒己酉年序,稱己酉本),甲辰本,有正本,紅樓夢稿。 茲先談第三回,各本所作回目是: 甲戌本   金陵城起復賈雨村 榮國府收養林黛玉 己卯庚辰本 賈雨村夤緣復舊職 林黛玉拋父進京都 己酉本   托內兄如海酬閫師 接外孫賈母憐孤女 甲辰本   托內兄如海酬訓教 接外孫賈母惜孤女 有正本   同上 紅樓夢稿  托內兄如海薦西賓 接外孫賈母惜孤女 甲戌本的回目製得極其空泛,而且「收養」二字亦頗不妥,林黛玉竟似棄兒。己卯庚辰本重製,有「賈雨村夤緣」「林黛玉拋父」,意義是豐富得多了,但「賈雨村夤緣復舊職」,畢竟只是枝節,無非林如海正好托他送女進京的一個因由,書中亦只一筆帶過,根本不值得強調;所以己酉本改為「托內兄如海酬閫師」,事實上雖仍是「賈雨村夤緣復舊職」,但改以林如海為主格,同時道出他與賈政的娘舅關係,以及賈雨村為林黛玉的老師,無疑地最後勝於前。以「閫師」對「孤女」,可信其為原作;但閫師一詞出於杜撰,不免費解,故甲辰本改為「訓教」,有正本因仍未改。而「訓教」二字意思仍覺不夠醒豁,且字面上與「孤女」亦對不上,最後終於改為紅樓夢稿,亦即程甲本上的「薦西賓」。 再說六十一回,除甲戌、己酉兩本無此回以外,其他各本如此: 己卯庚辰本 投鼠忌器寶玉情贓 判冤決獄平兒情權 甲辰本   同上 有正本   投鼠忌器寶玉情贓 判冤決獄平兒徇私 紅樓夢稿  投鼠忌器寶玉瞞贓 判冤決獄平兒行權 顯然的,回目中上下兩個「情」字,是抄錯了的;甲辰本將錯就錯;有正本改了一半,但改得不好;到紅樓夢稿才完全改對。 己酉本與甲辰本的關係至為密切,但補抄部分所據者為甲戌本,如第七、第八回,甲戌、己酉兩本的回目完全相同,而與他本皆異。己酉早於甲辰,證據不一而足;如三十九回回目,己酉本作「村嫽嫽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問底」,甲辰本已改為「村姥姥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究底」;姥、嫽相通,但須查字典才會知道;小說求通俗,當然要改回姥字。 又一證在第九回回目:己卯庚辰本作,「懲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學堂」,甲辰本同程甲本:「訓劣子李貴承申飭,嗔頑童茗煙鬧書房。」而己酉本作:「懲風流情友入學堂,起嫌疑頑童鬧家塾。」足見己酉本直接庚辰本,過錄時誤將「學堂」「家塾」倒置,至甲辰本始改如程甲本。兩相對照,後勝於前,亦殊顯然。 甲戌本的評價 至於甲戌本早於庚辰本,除了脂批特多,以及那關係重大的十三回之外,「抄閱再評」四字,鐵案如山。不過甲戌本決非畸笏在丁亥年整理出來的新定本,而是另外有一位有相當文學修養的人,在丁亥年以後,以甲戌本為底本,搜羅了各本的脂批,試圖重新編輯成一個理想的本子。您所說的「唯一的例外是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條行間夾批『若從頭逐個寫去,成何文字。《石頭記》得力處在此,丁亥春』」,這可能是全稿初步編輯完成,並謄清後,又發現有一條批,暫記於此,以待第二次處理。 由甲戌本現有的形式,可以推知此君的編輯方針是,每回加「回首總批」「回末總評」,前者提綱,後者總結;涉於瑣碎而又必要者,則用雙行夾批,取消眉批,以期閱讀省力。「彩明」一節,明明可以看出此君的苦心,至於提出來的眉批,可能是暫時堆置的材料,與第一回那條行間夾批一樣,都還待考慮處理的方法,是擺在回首、回尾,還是正文之下? 如上所述,仍然承認您認為甲戌本是個「新定本」的看法;不過此新定本所根據的底本,則為早於其他脂本的甲戌本。我這樣說,不知您認為公平否?丁巳新正初四寫畢。 趙岡教授第一封信 聯經編輯將大文影印寄來,所指正各點,考證其詳,所稱極是,均依尊意一一刪改。該文系弟病床上草草寫成,不像樣子。 弟原來曾有兩個不同的假設,第一,雁隅是一個人;第二,雁隅是指北方某地。因為楊畹耕有姓,而雁隅前不冠以姓,似乎不一致。弟曾按兩種假設分頭進行,不過有一點,我的意思是認為此人買到過百二十回全套《紅樓夢》,但絕不是楊繼振這套,楊繼振這一套似乎是「雜湊」,並非原是一套。不過無論如何徐嗣曾已經被剔除了。 趙岡教授第二封信 拜讀大作後,我忽然得到一個重要啟示,想要重新檢討過去的一些想法,並要請教先生,看看有無材料支持我的新想法,故冒昧再寫一信。 過去我有一個大偏見,認為《紅樓夢》一書是發源於北京,所有的抄本都從北京曹家傳出來,後四十回續書人不管是誰,也應是在北京附近。第一次的刊本是在北京發行,從這裡推衍下去,我不假思索地假設楊繼振是住在北京,是旗人,百二十回抄本也是從北京買到,根本忽略了他是江南人士。我而且進一步假設,任何人得到抄本都一定是在北京書坊買來的。 現在回想起來,這是很大一個偏見,《紅樓夢》的流傳可能就有兩個中心,南京或蘇州可能就是南方的中心,與北京的流傳過程完全是獨立的,事實上,有許多線索,過去因為先入之見,而被忽略了,譬如: (一)周汝昌證明曹雪芹曾回南去過一次。 (二)靖本似乎是始終在江南流傳的抄本。 (三)周春提到之人買到抄本兩部,也不一定是在北京。 (四)在程甲本出版一年多以後,就有九部《紅樓夢》運到日本,是由浙江去的,版型是袖珍本,一部只兩冊(一套兩部)。為了試著向這個方向探索一下,我正在設法追查曹李兩家乾隆年間(三十年以後)有何人在江南,如李鼎、李鼐之下落。 另外想請教先生:有無資料證明①楊繼振是否是在南方得到了百二十回本?②東觀閣南方有無分號? 最後,以先生之意見,認為南方有曹李兩家之後人,續寫此小說後四十回,獨立以《紅樓夢》之名向外流傳,可能性究竟如何?換言之,《石頭記》八十回本是北方本,《紅樓夢》百二十回本是南方本的假設,是否值得推敲? 此祝 文祺 弟趙岡 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