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說紅樓 · 後四十回出自誰手
——曹雪芹對《紅樓夢》的最後構想
一
自從胡適之先生髮表《紅樓夢考證》以後,三十年來「紅學」的內容,一直是史學的重於文學的。特別是後四十回作者之謎,以及相應並起的曹雪芹家世的問題,成為「紅學」的研究中心。後四十回的作者,原來有兩說,一是仍為曹雪芹原著;一是高鶚續作。現在又有第三說,那是趙岡先生的主張,認為可能曹雪芹後四十回的原稿中,關於抄家的描寫,有不便為清高宗所見的「礙語」,乃由另一滿人,刪削進呈;目前所流傳的一百二十回本,即是此改寫的稿本。考據憑證據說話,看來好像很客觀,但對於證據的取捨,常易在不知不覺間流於主觀。
換句話說,就是各自援用有利於己的證據以支持其觀點,形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現象,如果不是綜合比較,無從判斷彼此的得失。
今年年初有一個機會聽適之先生暢談《紅樓夢》和曹雪芹。他很謙虛地說他的成就,「只是掃除障礙的工作」。這句話給了我很大的一個啟示,適之先生這話的意思,很明白地表示出來,做《紅樓夢》的考據,只是研究《紅樓夢》的必須準備工作,而非研究的本身;因為《紅樓夢》到底是一部文學名著,不是一部史書。就算把《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以及曹雪芹的家世考證得明明白白、毫無疑義,對於《紅樓夢》在文學上的價值,好在何處,壞在哪裡?這些文學研究上最主要的課題,仍舊沒有說出一個所以然來。
對於《紅樓夢》的後四十回,若以文學的觀點來看,我認為所當注意者,有下列幾個問題:
(一)後四十回比前八十回寫得如何?
(二)照前八十回看,後四十回的情節應該如何發展才合理?
(三)假使說,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著,或雖出於曹雪芹之手,而非定稿,那麼曹雪芹原來對後四十回的情節的構想,到底如何?
以上三個問題,我想試著來解答最後一個。我以為我找到了一把鑰匙,這把鑰匙是曹雪芹自己留給我們的。而且不必外求,就在原書第五回裡面。
二
《紅樓夢》第五回:「賈寶玉神遊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這一回中最主要的內容,是「金陵十二釵正冊」和「新制紅樓夢(曲)十二支」。
「金陵十二釵正冊」,實際只有十一幅圖,黛玉寶釵合一幅,以下依序是元春、探春、湘雲、妙玉、迎春、惜春、鳳姐、巧姐、李紈、可卿。這裡就發生一個疑問:「金陵十二釵正冊」中,他人皆是一人占一幅,何以黛玉寶釵合一幅?
《紅樓夢》曲子十二支,加上引子及尾聲(飛鳥各投林)共為十四支。照曲文內容看,是用寶玉的口吻,追憶往事,發為嘆息,猶如現代小說的所謂「第一人稱」的寫法。曲子正文十二支,是描寫金陵十二釵的品貌遭遇,但這裡又發生了變格,第一支《終身誤》,非單寫黛玉,亦非單寫寶釵,而是既寫黛,又寫釵;第二支《枉凝眉》也是如此。以下自《恨無常》到《好事終》,自元春寫到可卿,次序與「冊子」第二幅至第十一幅同。
釵、黛二人這種特殊的安排,若是僅見於「冊」或「曲」,已非偶然,而竟一見於「冊」,再見於「曲」,豈不值得寄以密切的注意?
其次,大觀園中,國色天香,艷絕人寰,曹雪芹以何標準選定此十二人為正釵?論行輩,巧姐不當插入;論關係,何與妙玉方外之人;論才貌,寶琴難道不夠格?
複次,此十二釵排列的次序,「冊」與「曲」皆同,可見不是沒有原則的;那麼此原則為何?論行輩,論年齡,論以寶玉為基準的親疏關係,無一處可以說得通。以我的「頓悟」,金陵十二釵應分為六組,每一組中顯示一個強烈對比。茲就曲名簡述其對比的意義如下:
第一組(變格)
終身誤 黛玉寶釵(或寶釵黛玉)。
枉凝眉 同上。
解:另述。
第二組
恨無常 元春。
分骨肉 探春。
解:元春不壽,探春遠嫁,此以「死別」「生離」作對比。
第三組
樂中悲 湘雲。
世難容 妙玉。
解:另述。
第四組
喜冤家 迎春。
虛花悟 惜春。
解:迎春出嫁,惜春出家(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嫁而早死,所以不如不嫁求長生(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
第五組
聰明累 鳳姐。
留餘慶 巧姐。
解:鳳姐翻雲覆雨,極有作為;巧姐隨人擺布,太無作為。母女倆的性格和遭際,以劉姥姥貫串其間,強弱因果,對比極為明顯。
第六組
晚韶華 李紈。
好事終 可卿。
解:李紈守節,可卿淫亂;守節者晚境彌甘、淫亂者早喪。秦可卿諧音為「情可輕」,以此一組殿後,可以看出作者勸善懲淫的主旨所在。
以上所未解者,是第一組和第三組,正為寶玉情感上的大問題。而主要關鍵則在第三組。
第三組對比的雙方是湘雲和妙玉,所比的是雙方對寶玉的關係。妙玉是方外之人,而且非親非故,論表面的關係,在十二釵中跟寶玉最疏遠;因此對比的另一方,應該是跟寶玉關係最密切的人,這當然非肌膚之親的妻子不可。
寶玉跟妙玉的情感極為微妙,從櫳翠庵品茶及乞紅梅這兩件韻事中,可以看出端倪,只是「檻內」「檻外」,萬無結成連理之理;而湘雲雖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一回的伏線,可是寶玉未來的妻子,不是「金玉良緣」,就是「木石前盟」,包括寶玉自己在內,沒有誰會想到湘雲身上去,誰知最後偏偏成為夫婦;就性格而言,妙玉孤僻矯情,落落寡合,湘雲則爽朗隨和,最得人緣,這個對比之妙,就在無一處不反,在相互映襯之下,雙方都更顯得突出。
寶玉的妻子是湘雲,第三組的對比是正面的證據;而第一組則是一個有力的旁證。
三
程本《紅樓夢》說寶玉的妻子是寶釵,但曹雪芹最後的構想並非如此。這在「曲」中一看就可以知道的,為了讀者的方便,我把第一組《終身誤》《枉凝眉》兩支曲子的原文抄在下面:
終身誤
都道是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
枉凝眉
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終身誤》第三句,「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薛)」的「空」字,不是輕易可下,如果「寶姐姐」變了「寶二奶奶」,那麼日侍妝檯,眼皮兒供養,心坎兒溫存,還有什麼「空對」之可嘆?下面「舉案齊眉」,非指寶釵而是指湘雲,《樂中悲》一曲中,有「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的話,可以證明寶玉、湘雲夫婦,感情極好,否則「雲散高唐,水涸湘江」,就不成其為「『樂』中悲」了。
在《枉凝眉》中,說得更明白:「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連著這四個「一個」,不但明指黛玉寶釵在寶玉都是「鏡花」「水月」,而且也可看出,寶玉雖只念著「木石前盟」,但另一方面又深深地愛慕著寶釵(這並不構成為矛盾,因為寶玉本是個「泛愛主義」者),所以良緣不諧的原因,決非寶玉不願,而是寶釵不肯。
寶釵為什麼不肯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得研究曹雪芹最後所確定的寶釵,是何等樣人。
我前面說過,曹雪芹把十二釵分為六組以顯示其對比,第一組雖為變格,但黛釵兩人,仍是一個對比,看燕瘦環肥的兩種體型,就再明顯不過。其次是性格,一個「愛使小性子」,口角犀利得近乎刻薄;一個是寬宏大量,溫柔敦厚,從不願予人以難堪的。所以金陵十二釵正冊第一幅,劈頭就說:「可嘆停機德」,接下來寫黛玉:「堪憐詠絮才」,這一德一才,就是曹雪芹在刻畫釵黛兩人時,緊緊抓住的大原則。
在《終身誤》《枉凝眉》兩支曲子中,曹雪芹寫寶釵之德,更有具體的比喻,其一是「山中高士晶瑩雪」;其二是「美玉無瑕」,擬之為高士、白雪、美玉,可以想見曹雪芹最後想像中的寶釵,其志行的高潔、人格的完美為如何?像這樣的人,不但決不會做出讓人輕視的事,而且也決不會起什麼骯髒心眼兒,否則就不足以符高士美玉之稱了。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以獅子搏兔之力寫黛玉之才,同時他也用了同樣的力量去寫寶釵之德,而效果適得其反,這都是寫在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痴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這一回上面。現在我們撇開後四十回不談,僅就八十回以前而論,只看到一個心地純厚、見識高超、處處容忍退讓、事事為人設想的寶釵。哪裡有一點兒奸相?
最要緊的是,人人「都道是金玉良緣」,寶釵卻從未重視過這一點,也就是說,寶釵並不太看重於成為「寶二奶奶」。第二十八回「薛寶釵羞籠紅麝串」,有一段說: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昨日見元春所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惦記著黛玉,並不理論這事。
這是一個潔身自好唯恐惹上嫌疑的人的心理。如果說寶釵屬意於寶玉,那麼「總遠著」「越發沒意思」「幸虧」等等,都得改用相反的字眼,成為這個樣子: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是有意無意親近著」寶玉;昨日見元春所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暗喜」。「無奈」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只惦記黛玉,並不理論這事。
寶釵不太看重「金玉良緣」,則寶釵以黛玉為情敵的看法,即不能成立。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寫釵黛之間,是有極深的友誼的,第四十二回寶釵勸黛玉少看「雜書」,黛玉「心下暗服」;第四十五回,寶釵探病,黛玉說了這樣一段話:
黛玉嘆道:「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極好的;然我最是個多心的人,只當你有心藏奸,從前日你說看雜書不好,又勸我那些好話,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錯了,實在誤到如今。細細算來,我母親去世的時候,又無姐妹兄弟;我長了今年十五歲,竟沒一個人像你前日的話教導我,怪不得雲丫頭說你好;我往日見她贊你,我還不受用,昨兒我親自經過,才知道了。比如你說了那個,我再不輕放過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勸我那些話,可知我竟自誤了。……」
以黛玉的心高氣傲,從不服輸而竟能如此傾心,此正所以表現寶釵以德服人的力量。曹雪芹把這一回題為「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金蘭」是描寫友情的一個等級很高的形容詞,這是更從正面強調了「二人同心」。朋友由誤會中產生真誠的諒解,是非常難得的境界,若還以為釵黛兩人中間有嫌隙,那真辜負了曹雪芹立意的苦心。
寶釵勸黛玉少看「雜書」的那第四十二回,題為:「蘅蕪君蘭言解疑癖,瀟湘子雅謔補餘音」,我認為這蘭言的「蘭」,與金蘭的「蘭」,其中另有深意,因為蘭言的「蘭」,對不上雅謔的「雅」,要講對仗之工,用「良言」「忠言」「諍言」都比「蘭言」來得好。其所以下「蘭」字者,可能也是用來象徵寶釵的品格。
如果這一假設可以成立,那麼寶釵的氣質,即由這三種高貴的成分所合成:白雪的純潔、美玉的堅貞、幽蘭的靜穆。擬之為「高士」,十分恰當。不過高士雖然迥異流俗,卻多少有硜硜自守,求個人人格完美的傾向,他的道德觀,跟「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大宗教的看法不同。所以,若要期望寶釵超出理智的考慮以外,為了情感上的原因,作任何重大犧牲,也是不可能的。
四
以這樣的性格的寶釵,如果有人想促成「金玉良緣」的具體實現,必然為她所拒絕。因為她一定會這樣想:
第一,對黛玉有奪愛之嫌,有負知友。
第二,縱然過去本心無他,只要一嫁寶玉,那麼以前種種待人的好處,都變成了故博賢惠之名,籠絡人心的手段,坐實了「藏奸」二字 ,跳到黃河都洗不清的。
第三,在寶玉心目中,黛玉第一;娶不到黛玉娶寶釵,豈不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這句話?只要她無意於寶玉,寶玉在心裏面把她擺在哪一個位置,都沒有關係;一成了「寶二奶奶」,自然而然也就成了黛玉的候補者,身份降低一等,這是最傷自尊心的。照書裡面看,寶釵亦未嘗不以大觀園中第一流人物自居,而第一流人物,往往對自己在另一第一流人物眼中的評價,是最看重的,所以寶釵縱或不恤人言,也決不肯為黛玉所恥笑。
寫到這裡,我可以來回答金陵十二釵正冊中,何以黛釵合刊一幅的問題了。曹雪芹的用意是想寫一個完美的女性的兩個半個,而這兩個半個是為了寫一句話:「紅顏薄命」;或者說只寫了一個字:「情」。
既然稱兩個半個,當然是對等的,但是這不比畫一個圓圈,中間再畫一道直線那麼簡單。為了要求銖兩相稱,曹雪芹所費的苦心,可以從「冊子」上那首詩看出來:
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
頭兩句是釵前黛後,如果三、四兩句依然如此,那就確定了地位的高下,所以倒過來變成黛前釵後:
玉帶林中掛,金釵雪裡埋。
在《終身誤》《枉凝眉》兩支曲子中的描寫,也都力求對稱,以示無所偏頗。所以《紅樓夢》的讀者,可以像寶玉一樣,把黛玉列為第一,或者像湘雲一樣,說寶釵好;但請勿說黛玉比寶釵好,或者寶釵比黛玉好,那樣比法,是違反曹雪芹的本意的。
關於寶釵的拒婚,曹雪芹還另外在「又副冊」寫了一個人,來反襯她的高潔。那就是襲人,襲人被目為寶釵的影子,其實貌合神離,試看她「初試雲雨」以後,即隱隱然以寶玉未來的侍妾自居,及至寶玉出家,懷著必死的心腸上車回家,卻又不死;不死為的是怕「害了哥哥」倒也罷了;但一夜過後,終於死心塌地。心地不夠光明,意志不夠堅定,生性難耐寂寞,跟寶釵純潔、堅貞、靜穆的高貴氣質一比,自然只有用一床「破席」來形容其下賤了。
我以上種種分析,在推斷曹雪芹最後構想的內容。至於這個構想的評價,那是另一件事,也就是真正《紅樓夢》研究所要做的工作。照我初步的見解,認為這個構想,在意境上比現在後四十回的寫法,高出不知多少。現在的寶釵,最後成了庸脂俗粉,其失敗正跟十三妹嫁安公子一樣,一無意味可言。
五
金陵十二釵中,除釵黛以外,其他人物的結局,依「冊」「曲」來看,構想比現在後四十回中所寫的,要完備得多,如元春死後曾託夢;迎春嫁後一年,被虐待致死;賈蘭做了武官等等,可說是大同小異。其全然不同者,一是湘雲,嫁寶玉後,不久即死;一是鳳姐的下場,那就是有名的那個「一從二令三人木」之謎。
關於這個謎,嚴明先生曾寫了一篇專文刊在《自由中國》第廿二卷第二期上面。嚴先生把「一從二令三人木」七字,用測字法加減,所得謎底是「上下眾人冷,夫休!」嚴先生指出鳳姐「七出之條」全犯,推斷「被休」出於邢夫人的主張云云。在全篇文字中,我只能同意嚴先生一點,那也就是俞平伯氏所猜出來的一點,「人木」確指「休」字。
那麼「一從二令三休」,這俞平伯、林語堂二氏都認為無從解釋的六個字 ,到底意何所指?
首先我得說:《紅樓夢》不是推背圖,曹雪芹絕無理由做個謎讓後人來傷腦筋。所以以猜謎的方式來解釋這六個字,入手便錯。誠然,「人木」二字是拆字格,但這不過是要湊成七個字的一句詩,並無深意。
我的看法很簡單,「一從二令三休」,是概括賈璉鳳姐夫婦關係的三個階段:
一從——出嫁「從」夫。
二令——閫「令」森嚴。
三休——「休」回娘家。
第一階段出嫁「從」夫,以彼時的倫理觀念,理所當然;第二階段,閫「令」森嚴,賈璉處處受鳳姐的壓制,前八十回中已寫得淋漓盡致;第三階段鳳姐被「休」回娘家,是曹雪芹在後四十回中的構想。這個構想好極了,完全符合小說的要求。
「可殺不可辱」不獨以「士」為然,凡是心高氣傲的人,到勢窮力蹙之境,莫不希望如此。
要打擊一個人,最狠毒的方法是打擊他的自尊心,讓他活著抬不起頭來,死了無人注意。希特勒的謎到現在還有人感興趣,納粹黨徒至今還在活動;而墨索里尼從未有人提起,褐衫黨亦已成為歷史的名詞,其原因就在希特勒雖死未辱。同樣地,明思宗和建文帝在後人的心目中,不同於李後主和宋徽宗,亦就是殺與辱的不同。
舊時婦女,特別是縉紳之家的命婦,如說被休回娘家,那可真成了「頭條社會新聞」,合族都會感到奇恥大辱。讀者試想,爭強好勝、目中無人的鳳姐,一旦為平日俯首聽「令」的丈夫所「休」,那在她真是生不如死,所謂「哭向金陵事『更』哀」是說哭著被休回娘家,其事比死更為可哀。這個「更」字,用得好極。
那麼鳳姐被休的經過如何呢?我根據「冊」「曲」中的圖意、前八十回的線索,以及人物的性格,試述曹雪芹原來的構想如下:
環境:
鳳姐的「冊子」中,是「一片冰山,山上有一隻雌鳳」,嚴明先生解為「示『眾冷』之意」;我的看法很簡單 ,是暗示「冰山一倒,立足無地」。鳳姐的冰山,一是賈母,二是王子騰。賈母壽終,王子騰病死「十里屯」,就是鳳姐的冰山倒了。同時家勢衰敗,鳳姐已無用武之地,全家上下,亦就不必再對她有所畏懼。此時環境大不利於鳳姐。
主動者:
賈璉。
動機及目的:
(一)久受壓制,出於報復的心理。(二)謀財。休了鳳姐,即可接收鳳姐的財產。賈璉久已覷覦鳳姐的私房;鳳姐放高利貸等等亦唯恐賈璉知道,這些在前八十回中有很明顯的描寫,請讀者覆按。(三)貪色。「砸碎了」醋罐子,才可以暢所欲為。
罪狀:
一定是「淫佚」。七出之條,「無子」「不事舅姑」「口舌」「妒忌」「惡疾」等五項,都有申辯的餘地,只有「竊盜」「淫佚」兩項最具體。鳳姐當然不至於偷別人的東西,即有其事,說聲「我是鬧著玩的」,誰還真追究不成?但如從她床上捉出一個情夫來,可不能說「我是鬧著玩的」。而且以鳳姐的手腕口才,除非「捉姦捉雙」方可把她打倒,否則還有被反噬的危險。
其他:
在情節上,還可以安排鳳姐在旅途中懸樑自盡。這一點構想,不能「必其有」,只是我從《聰明累》那支曲子中,感到有一種三更上吊、臨死懺悔的氣氛。我認為這一安排,也還不壞。在鳳姐起意自殺以前,可以給她一些重大的刺激,譬如讓為她「弄權」受害的人,聞訊趕來,大大地羞辱她一頓;另一方面,第一百一十三回「懺宿冤鳳姐托村嫗」的情節,大致可以移用到這裡,由劉姥姥趕至旅次話別,引起鳳姐托女的念頭。由刺激引起自殺的動機,以托女消除自殺的顧慮(鳳姐自殺以前唯一割捨不下的,只有巧姐),恩怨已了,然後才得以自求解脫。這樣交代了梟雄式的鳳姐,在效果上,至少氣勢不弱。
照以上的構想,其中唯一需要斟酌的是,平兒的態度。平兒、豐兒,喻為鳳姐的「屏風」,賈璉如不能得到平兒的合作,無法破獲鳳姐的姦情。以平兒的性格,公然背叛鳳姐,能不能是一個問題,肯不肯又是一個問題。不過所好的,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已留下了很好的伏線,以第二十一回「俏平兒軟語救賈璉」及第四十四回「變生不測鳳姐潑醋」這兩回來看,可知平兒對鳳姐,也有著難以消弭的矛盾,傾向於賈璉這方面的成分居多。所以在那時對於鳳姐,背叛或許不敢,告賈璉的密則斷乎不至於。在賈璉的計劃中,她可能表面上不肯參與,暗地裡所持的,則如晉朝王敦內犯時,王導所採取的「默成」的態度。
六
前面我說過,曹雪芹這個「一從二令三休」的構想好極了,完全符合小說的要求。現在我解釋我的看法。
這得先簡單談一談《紅樓夢》的主題。它可用「色即是空」四字來概括。但是曹雪芹有名士癖氣,玩世逃世或許有之,出世則未必;他的「色即是空」的觀念,實際上恐怕還是由滄桑之感蛻變出來的,所以並未真正看破紅塵。相反地,我認為他極嚮往於他兒時所見的繁華景象,在刻意渲染朱門繡戶、錦衣玉食的生活中,求取心理上的虛幻的滿足。愈嚮往於過去,則愈覺得現實之難以接受。因為敗落得太快,太慘,在觀念上舊時繁華與今日貧困兩種真實的疊合,因而產生如夢似幻的感覺。這就是曹雪芹創作時的心理狀態。
這一心理狀態是很矛盾的,他一面未能忘情於富貴榮華,一面又覺得富貴榮華靠不住。試想,曹家三世襲職,四次接駕,明為織造,實際則是皇帝直接指揮的心腹。有這樣深厚的基礎、堅強的奧援的人家,就一般的情況來說無論如何不是在短時期內所敗得了的;而居然於一夕之間,「家亡人散各奔騰」!如此說來,世上萬事都不可靠,包括皇帝的寵信在內。他在書中雖未明指「天威不可測」,但第十三回可卿託夢,以及構想中要寫的元春託夢,囑咐「退步」要早,可以看出他的深意。在實際生活中,曹雪芹不事生產,我疑心他也是受了萬事靠不住的想法的支配,那就不如看開一點,得過且過算了。
由以上推論及前八十回書中所見,可知「變幻不測」是曹雪芹在《紅樓夢》中所極力強調的。因此,一切情節的發展,只要在情理上說得通,變化越大越好。「一從二令三休」,具有雙重的曲折,由「令」而「休」,更像把一個人拉到山頂再推入深淵,變化幅度之大,足以滿足主題的要求;而在技巧上,則是掀起一個戲劇性的大高潮。豈不是「完全符合小說的要求」?
七
我所研究出來的曹雪芹的最後構想的內容,大致如上述。
我相信讀者一定會問:你憑什麼說那是曹雪芹的最後構想?以下是我的回答:
第一,第五回所寫的「冊」「曲」,無疑地,應當作全書結構的「預告」看。
第二,這「預告」是在「披閱十載,增刪五次」以後才出現的。曹雪芹也許還有第六個、第七個稿本,但既未出世,則現行本八十回以前應視作定稿。
第三,後四十回若是他人的續稿,自不必談;如果仍是曹雪芹原著,那麼以文字的精煉來比較,決非「增刪五次」的稿本。所以,最後的構想,仍應以第五回的預告為準。
如果我前面所說的一切,在原則上為讀者所同意,那麼我願意進一步來推論後四十回作者的問題。
我一向不以為高鶚是後四十回的作者,理由是:
第一,後四十回的文字雖不及前八十回,但一般公認還是相當不錯的。我不認為高鶚有此能力。尤其續書比自己創作還難,因為得拋棄了自己的一切,去體會別人的風格。如果高鶚續書能夠看不出續的痕跡,那就比曹雪芹還要高明了。
第二,八十回與八十一回之間,找不出有什麼不同。事實上從第五十三回「寧國府除夕祭宗祠,榮國府元宵開夜宴」以後,寫到寧榮兩府過了全盛時期,文字就慢慢地不行了,如既有第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就不必再有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再把兩回文字作一比較,更是優劣判然。又如第七十五回,賈母所講的那個怕老婆的笑話,惡俗不堪,決不能出之以如此身份的老太太之口,何況是兒孫滿堂的場合。所以一定說八十回以前好,八十一回以後較差,這話並不正確。
第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一大漏洞,為何不改?這一回改起來並不費事,除了另制回目以外,只要把「湘雲伸手擎在掌上,心裡不知怎麼一動,似有所感」這句話改掉,就一點痕跡都不留了。因此,我認為原書「引言」及高、程兩序,所說的都是實情,程偉元大概是個書商,而高鶚則是程偉元請來「客串的編輯,因為『傳鈔一部』,昂其值得數十金」,自然要「集活字刷印」,「急欲公諸同好」,沒有工夫來細作校正了。
照現在來看,上述第三點的理由,更為充分。因為任何人來續後四十回,必先得對前八十回痛下功夫,那就不可能不注意到第五回的「預告」。當然,續書者可能不同意曹雪芹的設計,另出新意,但那樣就得把「冊」「曲」中的文字,按己意重寫,以求統一。現在既不是全照「預告」發展,又不把「預告」改得符合結局,世上哪有這樣續書的人。
至於趙岡先生所提出的見解,認為是另一「滿人」按照曹雪芹的原稿改寫,姑不論所引證據是否站得住;只就其改寫的原因而論,是為了要刪改抄家的礙語,寶玉的婚姻與鳳姐的結局,並不構成為「礙語」,何以也把它改掉?再說,「進呈」上覽,不是件開玩笑的事,如果清高宗看出前後不符,令此「滿人」「明白回話」,豈不將遭嚴譴?
後四十回既非高鶚所續,更非另一「滿人」改寫,那麼當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不過不是「增刪五次」之稿,更不是定稿。事實上恐怕永無定稿。脂批有一條「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可證。當然,這不是說初稿未成,而是指照此最後的構想,重新改寫的全書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