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史 · 志卷第三十一 高麗史七十七

鄭麟趾 《高麗史》
正憲大夫工曹判書集賢殿大提學知經筵春秋館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鄭麟趾奉敎修。 百官二。 ○寢園署掌守衛宗廟。 文宗定: *大廟署令一人秩從五品; 丞二人正七品。 神宗五年升令為 秩。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為寢園署屬典儀寺令降正七品丞省一人降正八品後又降令從七品丞從八品。 恭愍王五年復改*大廟署復升令正五品丞從七品加置注簿從八品。 十一年復改寢園署員吏如故。 十八年復改*大廟署二十一年復改寢園署。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諸陵署掌守護山陵。 穆宗朝有諸陵署令丞。 文宗定: 令一人秩從五品; 丞二人從七品。 神宗五年升令為 秩。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為典儀寺所轄。 恭愍王五年只置丞仍從七品。 十一年復置令從五品丞仍舊。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二人。 ○司 署掌供酒醴。 文宗定: 良 署令二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後改為掌醴署。 肅宗三年復為良 署忠烈王五年罷宣送酒色倂於本署加置 上 外別監各一人。 三十四年忠宣改為司 署置: 提點三人兼官正五品; 令仍二人其一兼官升正五品; 丞仍二人其一兼官升正六品。 加置: 直長一人正七品; 副直長一人正八品。 後罷提點降令正六品丞正九品直長副直長如故。 恭愍王五年復改良 署又升令正五品丞正六品。 十一年復改司 署員吏如故。 十八年復改良 署二十一年復改司 署。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二人。 ○司膳署掌供膳羞。 穆宗朝有尙食局奉御直長食醫。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直長二人正七品; 食醫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司膳署以御廚別廚迎送倂焉置: 提點一人兼官正五品; 令三人其一兼官正五品; 丞三人其一兼官正六品; 直長三人正七品; 副直長三人正八品。 後罷提點丞副直長降令為正六品復置食醫正九品。 恭愍王五年復改尙食局改令為奉御直長食醫如故。 十一年復改司膳署改奉御為令。 十八年復改尙食局復稱奉御。 二十一年復改司膳署又復稱令。吏屬文宗置書令史四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雜路八人。 ○奉醫署掌和御藥。 穆宗朝有尙藥局奉御侍御醫直長醫佐。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侍醫二人從六品; 直長二人正七品; 醫佐二人正九品; 醫針史二人藥童二人。 忠宣王二年改掌醫署後改奉醫署置: 令正六品; 直長正七品; 醫佐正九品。 恭愍王五年改尙醫局改令為奉御直長醫佐如故。 十一年復改奉醫署改奉御為令。 十八年復改尙醫局又改稱奉御。 二十一年復改奉醫署仍改為令。 恭讓王三年倂於典醫寺。吏屬文宗置書令史二人 士二人。 ○掌服署掌供御衣。 穆宗朝有尙衣局奉御直長。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直長一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掌服署改奉御為令直長如故。 恭愍王五年復改尙衣局改令為奉御。 十一年復改掌服署改稱令。 十八年復改尙衣局又稱奉御。 二十一年復改掌服署又稱令。 恭讓王三年倂於工曹。吏屬文宗置書令史四人記官二人注衣一人。 ○司設署掌供鋪設。 穆宗朝有尙舍局奉御直長。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直長二人正七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司設署置: 提點一人兼官正五品; 令二人亦正五品; 丞二人正六品; 直長二人正七品; 副直長二人正八品。 後罷提點降令正六品丞正九品罷副直長。 恭愍王五年改尙舍署改令為奉御直長丞如故。 十一年復改司設署又改奉御為令罷丞。 十八年復改尙舍署又改令為奉御復置丞。 二十一年復改司設署仍改為令。吏屬文宗置書令史四人記官二人幕士四十人。 ○奉車署掌內廐。 穆宗朝有尙乘局奉御直長。 文宗定: 奉御一人正六品; 直長二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奉車署以奉御為令。 恭愍王五年復改尙乘局以令為奉御。 十一年復改奉車署又改奉御為令。 十八年復改尙乘局又改稱奉御。 二十一年復改奉車署又改為令。 恭讓王三年倂於重房。吏屬文宗置書令史四人承旨五十人。 ○供造署掌御用器玩。 穆宗朝有中尙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六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宣王二年改供造署。 恭愍王五年復改中尙署以令為奉御。 十一年復改供造署以奉御為令。 十八年復改中尙署令丞如故。 二十一年復改供造署。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京市署掌勾檢市廛。 穆宗朝有京市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七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升令權 。 三十四年忠宣增丞為三人。 恭愍王五年降丞從八品。吏屬文宗置史三人記官二人。 ○膳官署掌祀宴饌膳。 穆宗朝有大官署令。 文宗定: 令二人秩從七品; 丞四人從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為膳官署屬司膳署員額品秩仍舊。 恭愍王五年復改大官署。 十一年復改膳官署。 十八年復改大官署。 二十二年復改膳官署。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掌冶署掌鎔冶之事。 文宗定: 令二人秩從七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罷掌冶署置營造局: 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直長從七品。 忠宣王二年罷營造局復置: 掌冶署令從七品; 丞從八品。 恭讓王三年。 倂於工曹。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都校署掌工作之事。 文宗定: 令二人秩從八品; 丞四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罷都校署置雜作局: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直長從七品。 忠宣王二年罷雜作局復置都校署: 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 恭愍王五年降令從八品恭讓王三年倂於繕工寺。吏屬文宗置監作四人書令史四人記官二人。 ○典樂署掌敎閱聲律。 穆宗朝有*大樂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從七品; 丞二人從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為典樂署屬紫雲坊改定員吏置: 令二人正七品; 長二人從七品; 丞二人史二人 從八品; 直長二人從九品。[紫雲坊亦是年置有: 提點一人正五品; 使一人正五品; 副使二人正六品; 判官二人正七品。 尋罷之。] 後降令從七品罷長升直長從七品加置副直長從九品。 恭愍王五年復改*大樂署令仍從七品復置長亦從七品史丞仍從八品直長復降從九品罷副直長。 十一年復改典樂署員秩 仍十八年復改*大樂署二十一年復改典樂署。 恭讓王三年別置雅樂署習宗廟樂歌。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二人。 ○內園署掌諸園苑。 文宗置: 令二人秩從七品; 丞二人從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為司膳署所轄增丞為四人。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供驛署掌諸道程驛。 文宗定: 令二人秩從七品; 丞二人從八品。 恭讓王二年司憲府啟: "供驛署主鋪馬起發而每於私所開印移文人輕職要請託易行驛馬日 驛卒日散願自今令常坐公廳必據都堂公牒印給。"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幕士四十人。 ○典廐署掌飼雜畜。 穆宗朝有典廐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從七品; 丞二人從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為典儀寺所轄。吏屬文宗置史三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掌牲署掌薦犧牲。 文宗置: 令一人秩從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沿革未考。吏屬文宗置史三人記官二人。 ○都染署掌色染。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倂雜織署為織染局屬繕工司置: 使二人其一兼官從五品; 副使一人從六品; 直長一人從七品。 後忠宣以織染等事闕廢令內謁者監內侍伯內謁者長源亭直各二人任其事。 二年分為都染署復置: 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雜織署掌織 。 文宗定: 令二人。 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倂於都染署為織染局後復置雜織署令丞如故。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司儀署掌贊禮。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增令為二人降從八品丞仍二人降從九品。吏屬文宗置史四人記官二人。 ○守宮署掌供帳幕。 文宗置: 令二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沿革未考。吏屬文宗置史六人記官三人幕士五十人。 ○典獄署掌獄囚。 國初始置典獄署。 成宗十四年改為大理寺有評事。 文宗復改為典獄署置: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宣王罷恭愍王十一年復置: 令從八品; 丞從九品。吏屬文宗置史二人記官三人。 ○*大倉署穆宗元年有*大倉署令。 文宗定: 令二人秩從七品; 丞四人從八品。 沿革未考。吏屬文宗置史五人記官四人 士二人。 ○大盈署文宗定: 令一人秩從七品丞二人。 沿革未考。吏屬文宗置史三人記官二人 士一人。 ○ 儲倉掌供上米 。 文宗時京城有左右倉以近侍為別監。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右倉為 儲倉置: 使一人秩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恭愍王降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丞從七品增置注簿從八品。 ○廣興倉掌百官祿俸。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左倉為廣興倉置: 使一人秩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恭愍王降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丞從七品增置注簿從八品。 ○料物庫掌御 米谷。 忠宣王二年改備用司為料物庫置: 使秩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注簿從八品。 ○義盈庫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置: 使一人秩從五品; 副使一人從六品; 直長一人從七品。 恭愍王增置注簿從八品。 ○長興庫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以大府上庫為長興庫置: 使一人秩從五品; 副使一人從六品; 直長一人從七品。 恭愍王降使從六品革副使直長置注簿從八品。 ○常滿庫忠宣以大府下庫為常滿庫置: 使一人秩從五品; 副使一人從六品; 直長一人從七品。 恭愍王降使從六品革副使直長置注簿從八品。 ○內庫文宗置: 使一人秩從六品; 副使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以使為權 。吏屬文宗置史四人承旨二十人。 ○內房庫忠宣王元年倂雲臻倉於富興倉尋改為義成倉置: 使秩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丞從七品。 忠肅王十二年改為內房庫罷員吏。 十七年復為義成倉置員吏委* {糾}正監之。 恭愍王四年復稱內房庫罷祿官及* {糾}正置提舉別監。 ○德泉庫忠宣王時有德泉倉: 使秩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丞從七品。 忠肅王十二年改為德泉庫罷員吏。 十七年復置員吏委* {糾}正監之。 恭愍王四年罷祿官及* {糾}正置提舉別監。 ○義 倉恭愍王置: 丞秩從七品; 注簿從八品。 ○常積倉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始置之: 使一人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沿革未考。 ○寶興庫忠肅王后八年忠惠王私置之。 忠惠後四年罷有備倉倂於本庫。 忠穆王罷之以其所聚土田奴婢還本處。[有備倉: 有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丞從七品; 注簿從八品。] ○典 庫恭愍王五年置: 令秩從七品; 丞從八品。 十一年革令十八年復置令。 ○架閣庫掌藏圖籍。 恭愍王五年置: 丞秩從七品; 注簿從八品。 ○惠濟庫恭愍王十一年置: 令秩從七品; 丞從八品; 錄事從九品。 ○義濟庫恭愍王十年置: 令秩從七品; 丞從八品; 錄事從九品。 恭讓王三年倂於惠濟庫。 ○資贍司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置濟用司: 知事二人秩正五品; 使四人其二兼官正五品; 副使二人其一兼官正六品; 丞二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為資贍司革知事升使從四品副使正五品革丞置注簿正八品尋罷之。 恭讓王四年置資贍楮貨庫尋又罷之。 ○寶源解典庫恭愍王十八年置: 使秩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丞從七品; 注簿從八品; 錄事從九品。 恭讓王三年倂供辦署濟用庫於本庫。[*()讓{恭讓}曾罷準備色置濟用庫。] ○大淸觀忠宣王置判官秩從九品主藏纛凡出征必 於本觀。 恭愍王將討紅賊制大纛設官為纛赤。 辛禑三年以纛赤每政 用其弊不細汰之。 ○五部太祖二年立。[東南西北中五部。] 文宗定: 五部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一人五品以上; 錄事各二人甲科權務。 後五部錄事升八品。 高宗四年改置判官二人錄事二人搜檢亡卒。 七年以錄事復為權務後復置副使。 忠烈王十三年改副使為副令秩從六品。 三十四年忠宣倂於開城府忠惠王元年復置五部令後改令為副令。 恭愍王五年改定: 五部令從六品; 錄事權務。 十一年改令為副令十八年復改為令。 ○延慶宮提舉司文宗定: 延慶宮使一人副使一人錄事二人丙科權務。 忠宣王五年始置提舉司: 提舉一人副提舉二人提控二人正七品; 司 八人正八品; 司涓八人正九品。吏屬文宗置記事二人記官二人史二十人。 ○掖庭局國初稱掖庭院。 成宗十四年改掖庭局。 文宗定官制: 內謁者監一人正六品; 內侍伯一人正七品; 內謁者從八品。 監作一人書令史記官給使三人; 又南班之職本限七品; 職事員凡三十六人內殿崇班四人正七品; 東西頭供奉官各四人從七品; 左右侍禁各四人正八品。 左右班殿直各四人從八品; 殿前承旨八人正九品。 又有殿前副承旨尙乘內承旨副內承旨為南班初入仕路。 睿宗十一年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副承旨為三班借職尙乘內承旨為三班差使副內承旨為三班借差。 忠烈王四年金周鼎建議以內寮不可皆令啟事擇人為申聞色。[內寮傳命者稱辭掌門 者稱金直不知始於何代。] 三十四年忠宣改為內謁司置: 伯二人正三品; 令二人從三品; 正二人正四品; 副正二人從四品; 仆二人正五品; 謁者二人從五品; 丞二人正六品; 直長二人從六品; 內殿崇班四人正七品; 東頭供奉官四人西頭供奉官四人 從七品; 右侍禁四人左侍禁四人 正八品; 右班殿直四人左班殿直四人 從八品; 內班從事四人從九品。 忠宣王元年罷內謁司復為掖庭。 二年改為巷庭後復改掖庭置: 內謁者監正六品; 內侍伯正七品; 內謁者從八品。 又置: 內殿崇班從七品; 東頭供奉西頭供奉從七品; 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 從八品; 內班從事從九品。 ○內侍府恭愍王五年改宦官職設內詹事內常侍內侍監內承直內給事宮 丞奚官令後置內侍府秩比開城府: 判事一人正二品; 檢校三人同判事一人從二品; 檢校三十二人知事一人正三品; 檢校三十八人僉事一人從三品; 檢校二十八人同知事二人正四品; 同僉事二人從四品; 左承直二人正五品; 右承直二人從五品; 左副承直一人正六品; 右副承直一人從六品; 司謁一人正七品; 謁者一人從七品; 宮 丞一人正八品; 奚官令一人從八品; 給事一人正九品; 通事一人從九品。 辛禑罷之恭讓王復之階三品。 內職。 ○內職國初未有定製后妃而下以某院某宮夫人為號。 顯宗時有尙宮尙寢尙食尙針之職又有貴妃淑妃等號靖宗以後或稱院主院妃或稱宮主。 文宗定官制: 貴妃淑妃德妃賢妃 正一品。[外命婦: 公主大長公主正一品; 國大夫人正三品; 郡大夫人郡君正四品; 縣君正六品。] 忠宣王改宮主為翁主忠惠以後後宮女職尊卑無等私婢官妓亦封翁主宅主。 宗室諸君[異姓諸君]。 ○國初宗親稱院君大君。 顯宗以後封公侯下者為元尹正尹或有兼尙書中書令又或帶*大尉司徒司空。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改官制定: 大君院君正一品; 諸君從一品; 元尹正二品; 正尹從二品。 忠宣王二年敎曰: "元尹正尹古之高爵自今宗親除之者坐於政丞之上異姓坐於本品之列。" 恭愍王五年復置公侯。 十一年復用忠宣之制。 恭讓王二年憲府上* 曰: "宗親不任以事古之制也近年多帶成眾愛馬倉庫宮司提調乞皆停罷以尊王親其元尹正尹年滿十五歲許除授其未滿者雖制下毋得受祿。" 從之。 ○異姓諸君初用公侯伯子男之號。 忠宣王改官制定: 諸君從一品; 元尹從二品; 正尹正三品。 恭愍王五年改諸君為公侯伯。 十一年改: 府院君正一品; 諸君從一品。 東宮官。 ○顯宗十三年立太子置師保及官屬: 司議郞一人司直一人通事舍人二人丞注簿錄事各一人。 文宗八年命有司選三品官之孫五品以上官之子二十人為東宮侍衛公子五品官之孫七品以上官之子十人為侍衛給使永為定製。 二十二年置: *大師*大傅*大保各一人從一品; 少師少傅少保各一人從二品; 賓客四人正三品; 左右庶子各一人正四品; 左右諭德各一人正四品; 侍講學士侍讀學士各一人從四品; 左右贊善大夫各一人中舍人一人中允一人 正五品; 洗馬一人典內一人 從五品; 文學一人司議郞一人 正六品; 侍讀事一人。 詹事府: 知府事一人詹事一人正三品; 少詹事一人從三品; 丞一人正六品; 司直一人正七品; 注簿一人從七品; 錄事一人正九品。 又置: 家令一人從四品; 仆一人從五品; 內直郞一人從六品; 宮門郞從六品; 率更寺事率更令從五品; 率更士二人藥藏郞一人正六品; 藥藏丞正八品; 左右司御率府率副率左右監門率府率副率左右淸道率府率副率左右內率府率副率又有侍衛上大將軍。 肅宗三年立太子備宮僚依文宗之制。 睿宗十一年定太子官屬: *大少師傅保賓客庶子諭德侍講侍讀學士贊善中舍人中允詹事少詹事率更令。 品秩 依文宗之制余 不置。 仁宗九年立詹事府: 左右詹事各一人司直一人注簿一人錄事一人春坊通事舍人二人。 神宗卽位以文武官子弟三十餘人充春坊侍衛公子給使。 忠烈王二年置世子詹事府: 丞司直注簿錄事各一人。 又置春坊通事舍人一人。 三年置世子師傅保貳師調護詹事府知事左右贊德左右庶尹。 其餘宮官皆置之。 三十四年忠宣置世子府: 咨議一人正三品兼官; 翊善一人正五品; 伴讀一人從五品; 直講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從六品; 司直一人從六品; 記室 軍二人正七品。 恭讓王二年置知書筵同知書筵及侍學尋改知書筵為世子左右師同知書筵為左右賓客侍學三品為左右輔德四品為左右弼善五品為左右文學六品為左右司經。 三年置澄源堂改世子左右司經為澄源堂左右司經又立春坊院專掌東宮事務置: 知院事一人正四品; 左右衛率各一人正五品以武官為之; 咨議一人正六品; 洗馬一人正七品; 長史一人從七品。吏屬顯宗置書令史二人掌固二人。 文宗置令史二人書令史一人書藝二人計史一人記官二人書手二人書者四人。 諸妃主府[諸王子府]。 ○凡冊封妃主則必立殿置府備僚屬。 文宗定官制: 府置左右詹事少詹事注簿錄事各一人令史書令史書藝各一人記官二人; 殿置通事舍人二人給事二十人。 忠烈王加置: 府丞一人指諭行首各二人牽龍四人侍衛軍五十人守護員二人殿書題二人。 恭愍王改官制: 府置左右司尹正三品丞注簿舍人正七品錄事正九品又或置左右司禁; 小府不置司尹。 ○諸王子必置府備僚。 文宗定官制: 諸王府典簽一人從八品; 錄事一人從九品; 書藝一人。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官制: 王子府置翊善一人正五品; 伴讀一人正六品; 直講一人從六品; 記室 軍一人正七品。 妃父及尙公主者亦立府置典簽錄事。 諸司都監各色。 ○都評議使司。[國初稱都兵馬使。 文宗定官制: 判事以侍中平章事 知政事政堂文學知門下省事為之; 使以六樞密及職事三品以上為之; 副使六人正四品以上卿監侍郞為之; 判官六人少卿以下為之; 錄事八人甲科權務。吏屬有記事十二人記官八人書者四人 士一人。 忠烈王五年改都兵馬使為都評議使司。 凡有大事使以上會議故有合坐之名。 事元以來事多倉卒僉議密直每為合坐。 恭愍王元年令五軍錄事管勾都評議使司案牘。 辛昌時都評議司六色掌改為吏禮戶刑兵工六房錄事又知印二十員分十人為知印十人為宣差宣差任使外。 又以開城厚德慈惠府判事及尹皆兼都評議司。 恭讓王二年加置經歷司以統六房。 經歷一人三四品都事一人五六品皆以文臣為之。 又以各年貢舉雜業不仕者屬為典吏階七八品以任書寫。 又以門下府三司密直司正員為判司事同判司事兼司事。 其餘商議及開城府藝文館員不許兼之。 四年各司受 公事皆令直報都堂勿隸六曹。] 式目都監。[文宗定: 使二人省宰; 副使四人正三品以上; 判官六人五品以上; 錄事八人甲科權務。 忠宣王二年敎曰: "式目掌邦國重事其以僉議政丞判三司事密直使僉議贊成事三司左右使僉議評理為判事以知密直以下為使又置商議式目都監事。" ] 三軍都摠制府。[恭讓王三年省前軍後軍只置中軍左軍右軍為三軍都摠制府統中外軍事以受田散官及居新舊京坼者四十二都府各成眾愛馬分屬焉。 都摠制使一人侍中以上; 三軍摠制使各一人省宰以上; 副摠制使各一人通憲以上; 斷事官二人正順以下五品以上; 經歷一人四五品; 都事一人五六品; 六房錄事各一人軍錄事一人六房典吏各三人。] 巡軍萬戶府。[有都萬戶上萬戶萬戶副萬戶鎭撫千戶提控。 恭愍王十八年改為司平巡衛府置: 提調一人判事三人 詳官四人巡衛官六人評事官五人。 辛禑復改為巡軍萬戶府恭讓王元年使*(){掌}捕盜禁亂。] 尙瑞司。[卽政房或稱知印房或稱箚子房。 辛昌改為尙瑞司: 判事四人兩府兼之; 尹一人代言兼之; 少尹一人丞注簿直長錄事各二人亦皆以他官兼之。] 印符郞。[掌王府印信。 毅宗時有符寶郞。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定印符郞二人秩從六品尋罷之。] 承旨房。[掌出納之任。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罷承旨房以其任委詞林院尋復置承旨房。 三十四年忠宣改為印信司置: 使二人秩從三品; 副使二人從四品; 判官二人從六品。  皆兼官。] 會議都監。[員額無定以 練事務者充之。 文宗所定。] 迎送都監。[文宗定: 判事三人副使四人判官四人錄事四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四人記官二人書者四人 士一人。 忠宣倂於尙食局後復置。] 四面都監。[文宗定: 使各二人職事三品以上; 副使各四人判官各四人甲科權務。 恭讓王三年罷。] 刪定都監。[文宗定: 判官四人甲科權務。吏屬記事六人記官一人 士一人。 恭讓王三年罷。] 典牧司。[文宗定: 判事以省宰為之; 使二人樞密及六尙書為之; 副使二人正四品以上; 判官二人 上; 錄事四人乙科權務。吏屬記官記事書者 二人。] 八關寶。[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二人五品以上; 判官四人甲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記官一人 士一人。] 勾覆院。[文宗定: 判官七人重監二人甲科權務。吏屬記事六人記官六人。 恭讓王三年罷。] 內莊宅。[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使五品以上; 判官二人甲科權務。吏屬記事四人記官一人 士一人。 忠宣王為尙食局所轄。] 都齋庫。[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三人六品以上; 判官二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四人記官一人給使二人。] 都祭庫。[有副使判官甲科權務。 恭讓王三年罷。] 奉先庫。[宣宗十年置於廣仁館畜穀米以備先王先後忌晨供辦。 使一人副使一人判官二人乙科權務。 恭讓王三年罷。] 內弓箭庫。[文宗定: 判官二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記官二人。] 倉庫都監。[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兼之; 副使一人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乙科權務。吏屬有記事記官。 恭讓王三年罷。] 行廊都監。[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兼之; *(){副}使一人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乙科權務。吏屬有記事記官。 熙宗四年以宰樞為別監又置使副使錄事。] 頭店。[文宗定: 錄事二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一人記官一人書者二人。 恭讓王三年罷。] 聚仙店。[文宗定: 錄事二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一人記官一人書者二人。] 慶仙店。[文宗定: 錄事二人乙科權務。吏屬記事一人記官一人書者二人。] 書籍店。[文宗定: 錄事二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記官二人書者二人。 忠宣倂於翰林院後復置。 恭讓王三年罷四年置書籍院掌鑄字印書籍有令丞。] 給田都監。[文宗定: 錄事二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四人記官一人。 恭讓王四年罷倂於戶曹。] 祭器都監。[文宗定: 使二人三品兼之; 副使五品兼之; 判官六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記官二人書者二人。] 鹵簿都監。[文宗定: 使二人三品兼之; 副使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記官一人書者二人。 恭讓王三年罷。] 都 院。[文宗定: 錄事二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 忠宣王倂於民部。] 東西大悲院。[文宗定: 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錄事各一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二人以醫吏差之書者二人。 忠肅王十二年敎曰: "惠民局濟危寶東西大悲院本為濟人今皆廢 宜復修營醫治疾病。" ] 濟危寶。[光宗十四年始置。 文宗定: 副使一人七品以上; 錄事一人丙科權務。 恭讓王三年罷。] 惠民局。[睿宗七年置: 判官四人以本業及散職互差乙科權務。 忠宣王為司醫署所轄。 恭讓王三年改惠民典藥局。] 東西材場。[文宗定: 判官各二人丙科權務。吏屬記事各二人。 恭讓王三年罷。] 光軍司。[定宗二年置之。 後改光軍都監。 顯宗二年復改光軍司。] 征袍都監。[掌軍士衣服。 宣宗元年見。] 養賢庫。[睿宗十四年置: 判官丙科權務。 高宗三十年加設四員分二員遣庫屬田地所在使勸農輸稅令二員在庫監收歲終國子監考勤慢升黜。] 宮闕都監。[光宗十二年置修營宮闕都監。 文宗三十年置宮闕都監。 辛禑六年又置。] 管弦房。[文宗三十年置。 恭愍王十一年定: 判官雜權務。 恭讓王三年罷。] 街衢所。[文宗三十年置。] 救濟都監。[睿宗四年置之。 忠穆王四年又置賑濟都監。 辛禑七年又置賑濟色。] 禮儀詳定所。[睿宗八年置。] 額號都監。[仁宗八年置有使副使判官。] 平斗量都監。[明宗三年李義方奏置斗升皆用 犯者配島未逾年復舊。] 別例祈恩都監。[明宗八年術僧致純言: "國家自庚寅至癸卯然後患難稍 宜令兩班祿俸二十石以上十石例出一斗用充齋祭之費以事祈禳則 亂可 。" 宰相皆曰: "可。" 遂置都監高宗四年丹兵來侵省樞兩府議立祈恩都監抽* {斂}祿科米設齋醮以禳之。] 山川裨補都監。[神宗元年宰樞及重房崔忠獻等集術士議國內山川裨補延基事遂置都監。] 輸養帳都監。[神宗二年置。] 五家都監。[神宗二年置。] 戎器都監。[高宗十年置之忠烈王元年又置軍器造成都監。] 敎定都監。[崔忠獻擅權凡所施為必自都監出瑀亦因之。] 救急都監。[高宗四十五年置使副使判官各二人錄事五人。] 淨事色。[高宗時諸事未具久廢親醮至四十五年取權臣家淨事色器械以充其用選差內侍 上 外勤恪者稱內侍淨事色每政超資除授。 有勢者爭入員數漸多。 忠宣王改淨事色為齋醮都監。 恭讓王三年罷。] 行從都監。[元宗五年置有判事使副使判官錄事。] 田民辨正都監。[元宗十年置有使副使。 忠烈王十四年又置二十七年又置恭愍王元年又置辛禑七年又置十四年又以考 林堅味占奪田民置之。] 戰艦兵糧都監。[元宗十三年置。] 鈿函造成都監。[元宗十三年置。] 房庫監傳別監。[元宗十四年置以內侍 上 外各二人為之掌田地公案別庫奴婢賤籍。] 濟州逃漏人物推刷色。[忠烈王元年置。] 鋪馬箚字色。[忠烈王二年置。] 寡婦處女推考別監。[忠烈王二年改為歸附軍行聘別監時國家多用武人為宰相凡有建置首相獨與上色錄事撰定其名故鄙拙可笑類此。] 農務都監。[忠烈王三年置。] 燃燈都監。[忠烈王五年罷庭殿山台色倂於燃燈都監。] 人物推考都監。[忠烈王七年改人物推考都監為會問司。 恭讓王三年置人物推辨都監。 四年罷之委主掌都官。] 諸領府完護都監。[忠烈王二十一年置。] 經史敎授都監。[忠烈王二十二年置之令七品以下習業。 三十年* {揀}名儒二人為使。 忠穆王四年置提調三人。] 選軍。[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罷選軍倂於選部。 忠宣王三年復之。] 鷹坊。[忠烈王九年置鷹坊都監。 三十四年忠宣定: 鷹坊使二人從三品; 副使二人從四品; 判官二人從五品; 錄事二人權務。 忠宣王元年罷之後復置。 忠穆王初卽位罷之以土田奴婢還本處。 恭愍王二十年設鷹坊其養飼者名曰時波赤定四品去官。] 內乘。[忠穆王罷之以土田奴婢還本處。] 理辨違都監。[忠肅王五年改除弊事目所為 理辨違都監。  理二字王所親定。 於是大索豪勢所占田民還其本主中外大悅獨豪勢患之訴大尉王罷之。 又三百人訴駕前復之又尋罷之。 八年復置察理辨違都監尋又罷之。] 火者據執田民推考都監。[忠肅王七年置。] 盤纏都監。[忠肅王十五年王將入朝置之。 忠定王元年又置盤纏色令百官出苧布有差。 辛禑八年又置盤纏色令大小文武官吏出馬疋及苧麻布有差以備朝廷歲貢。 九年又置進獻盤纏色。] 吏學都監。[忠惠王元年置之。 忠穆王四年置: 判事七人副使三人判官三人錄事四人。] 整治都監。[忠穆王三年置: 判事四人判密直以上為之; 使九人副使七人判官十二人錄事六人分遣諸道量田。 忠定王元年罷。] 孩兒都監。[忠穆王三年置。] 永福都監。[忠穆王初卽位為* {支}應金剛山楡岾寺置之。 恭愍王定: 判官從五品; 錄事權務。] 弘福都監。[恭愍王定: 判官從五品; 錄事權務。 恭讓王四年罷。] 興福都監典寶都監崇福都監。[ 恭愍王定: 判官從五品; 錄事權務。 辛禑六年皆罷之。] 禮儀推正都監。[恭愍王元年置十一年又置禮儀推正色。] 推刷色。[恭愍王元年置。] 刷卷都監。[恭愍王二年貸官錢逋欠者多故置都監征之。 延及族屬里閭倍收其本。 前判密直金逸逢上書陳其弊罷之。] 興王都監。[恭愍王十一年置: 判官甲科權務。] 習射都監。[恭愍王十一年為丙科權務。] 禁殺都監。[恭愍王十一年置之以紅賊陷京殺牛馬殆盡申嚴宰殺之禁。] 祿轉捧上色。[恭愍王十一年置之自播遷以來祿轉出納不任倉官別立一所謂之祿轉捧上色。] 刑人推正都監。[恭愍王十四年以救旱置。] 理學都監。[恭愍王二十一年置敎授官。] 供辦都監。[恭愍王二十二年正陵仁熙殿各置供辦都監恭讓王三年罷。] 都摠都監。[恭愍王二十二年置點坊里軍。] 火 都監。[辛禑三年判事崔茂宣建議置之。 辛昌罷屬軍器寺。] 三蘇造成都監。[明宗四年制: 左蘇白岳山右蘇白馬山北蘇箕達山置延基宮闕造成官。 辛禑四年議欲遷都以國史有三蘇創建宮闕之文置三蘇造成都監。] 折給都監。[辛禑八年置以宰樞七八人為別坐分給土地以均田裡。 辛昌又置。] 推征色。[辛禑十年置之徵郡縣逋欠貢賦。] 武藝都監。[辛禑十年譯人中郞將郭海龍獻議置之。] 點牛色。[辛禑十一年為進獻置。] 別酒色別鞍色。[ 辛禑十一年置。] 十學。[恭讓王元年置十學敎授官分隸禮學於成均館樂學於典儀寺兵學於軍候所律學於典法字學於典校寺醫學於典醫寺風水陰陽等學於書雲觀吏學於司譯院。] 漢文都監。[恭讓王三年改漢語都監為漢文置敎授官。] 世子朝見色。[恭讓王三年置。] 諸宮殿官。[權務文宗置使副使判官或置使副使錄事或只置直或只置錄事。 恭愍王罷使余 仍之。] 諸陵直。[雜權務。] 諸眞殿直。[雜權務。] 諸館直。[雜權務。] 諸壇直。[雜權務。] 諸神廟直。[雜權務。] 諸牧監直。[丙科權務。] 諸窯直。[丙科權務。] 諸亭院直[權務。] 西班。 ○太祖初有馬軍將軍大將軍是武職也。 二年置六衛。 穆宗五年備置六衛職員後置鷹揚龍虎二軍在六衛之上。 後又設重房使二軍六衛上大將軍皆會焉。 毅明以降武臣用事重房之權益重。 忠宣罷而旋復終高麗之世不能廢焉。 至恭讓王時二軍六衛 稱八衛。 ○鷹揚軍一領軍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領置: 將軍一人正四品[恭愍王改將軍為護軍諸衛同。]; 中郞將二人正五品; 郞將二人正六品; 別將二人正七品; 散員三人正八品; 尉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四十人。[鷹揚龍虎二軍上大將軍稱近仗上大將軍將軍稱親從將軍中郞將以下亦稱近仗。 又鷹揚軍上將軍兼軍簿典書者稱班主。] ○龍虎軍二領軍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忠宣王改龍虎為虎賁後改親御軍後復改為龍虎軍。] ○左右衛保勝十領精勇三領。 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中郞將以下皆有攝 各品之從諸衛同。] ○神虎衛保勝五領精勇二領。 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 ○興威衛保勝七領精勇五領。 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 ○金吾衛精勇六領役領一領。 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忠宣王改金吾為備巡。 恭愍王五年復稱金吾衛。 十一年復為備巡衛。 十八年復稱金吾衛後復改備巡衛。] ○千牛衛常領一領海領一領。 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每領置: 將軍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各二人正五品; 郞將各五人正六品; 別將各五人正七品; 散員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各四十人。 ○監門衛一領衛置: 上將軍一人正三品; 大將軍一人從三品。 領置: 將軍一人正四品; 中郞將二人正五品; 郞將五人正六品; 別將五人正七品; 散員五人正八品; 尉二十人正九品; 隊正四十人。 ○六衛長史各一人從六品[恭愍以後罷之。]錄事各二人正八品掌衛中諸務。吏屬有史三人記官二人。 ○都府外中郞將一人郞將三人別將二人散員三人尉隊正數闕。 ○儀仗府一領郞將一人別將一人散員二人尉五人隊正十人。 ○堅銳府一領別將一人尉二人隊正四人。 ○忠勇四衛恭愍王五年始置之。 每衛置: 將軍各一人中郞將各三人郞將各三人別將各五人散員各五人尉長各二十人隊長各四十人。 外職。 ○今有租藏 外邑使者之號國初有之成宗二年罷。 ○兵馬使成宗八年置於東西北面兵馬使一人三品玉帶紫襟親授斧鉞赴鎭專制 外; 知兵馬事一人亦三品; 兵馬副使二人四品; 兵馬判官三人五六品; 兵馬錄事四人。 又以門下侍中中書令尙書令為判事留京城遙領之。 後以西北路邊 事煩錄事增為七人。 靖宗五年兵馬使奏: "北朝通好關塞無虞每春秋遞代亭驛勞弊請減錄事一員。" 從之。 毅宗庚寅以後武臣用事西北界防戍將軍始兼兵馬判官。 神宗升為副使。 ○行營兵馬使文宗元年七月制曰: "舊制邊 有處置則命兩府宰臣往專軍事號大番兵馬名義未稱改為行營兵馬使。" ○轉運使國初有諸道轉運使。 顯宗二十年罷。 ○安撫使顯宗三年置七十五道安撫使。 九年罷。 睿宗二年分遣諸道安撫使問民疾苦察守令殿最。 忠烈王二年改安撫使為巡撫使。 忠肅王十七年忠惠以平壤道存撫使亦為巡撫使。 ○按廉使專制方面以行黜陟卽國初節度使之任。 顯宗三年罷節度使後置按察使。 文宗十八年改為都部署。 睿宗八年復改為按察使。 忠烈王二年改按察使為按廉使。 二十四年忠宣卽位以慶尙全羅忠淸三地道大事劇加置按廉副使交州西海兩地道小不置副使又罷東界安集使以交州按廉兼之。 辛昌八月以按廉秩卑改為都觀察黜陟使以兩府大臣為之賜敎書斧鉞以遣之。 恭讓王元年始革京官口傳別用除授以專其任。 二年置各道觀察使經歷司四年罷諸道觀察使復按廉使。 ○監倉使東西北面置之。 ○廉問使舊制畿縣皆直肄。 恭讓王三年都評議使司獻議以京畿根本之地困於差役日就雕廢置左右道廉問使兩府謂之都廉問使奉翊通憲謂之廉問使四品以上謂之廉問副使。 其刑名錢穀軍情事務以至官吏殿最民*閒詞訟無不* {糾}理。 ○勸農使五道兩界皆有之。 明宗三年七道按察使[慶尙州道晉陜州道全羅州道忠淸州道楊廣州道西海道春州道]五道監倉使[北界雲中道興化道東界溟州道朔方道沿海道]皆兼勸農使後別置勸農使。 忠烈王十三年以各道勸農使聚* {斂}傷民罷之以按廉使兼其任。 ○察訪使仁宗罷明宗復之。 ○計點使忠烈王六年置諸道計點使判官錄事各二人。 ○指揮使忠烈王六年罷各道指揮使判官錄事。 ○節制使恭讓王元年改都巡問使為都節制使元帥為節制使或帶州府之任。 先是巡問元帥皆以京官口傳。 至是始用除授以專其任置經歷都事。 四年罷經歷都事復置掌務錄事。 ○都統使恭愍王十八年置各道都摠都統使: 鎭撫二人一從二品一正三品; 經歷二人四品; 知事二人五六品。 ○西京留守官太祖元年置平壤大都護府遣重臣二人守之置 佐四五人。 成宗十四年置: 知西京留守事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二人六品以上; 司錄 軍事二人掌書記一人 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為少尹。 仁宗十四年平西京仍置留守使。 明宗八年更定: 副留守一人正三品; 判官二人五六品; 司錄一人七品; 書記一人八品; 錄事四人二差上京人令史四人書令史八人記官十六人書手二人 士二人印直二人電吏二十五人。 高宗三十九年復置: 副留守一人判官一人司錄兼掌書記一人。 自畢賢甫之亂西京廢為丘墟至是復置。 忠宣王以後改平壤府置: 尹從二品; 少尹正四品; 判官正五品;  軍正七品。 忠肅王以安定道存撫使兼平壤府尹。 恭愍王五年復改: 西京留守仍從二品; 少尹判官 軍如故; 又留守始不帶京官; 諸留守同。 十一年復改平壤尹仍從二品余 仍之。 其屬官沿革附見於後。 ○太祖五年置: 廊官[廊者官號方言曹設。]侍中一人侍郞二人郞中二人上舍一人史十人衙官[衙亦官名方言豪幕。]具壇一人卿二人監一人粲一人理決一人評察一人史一人; 兵部令具壇一人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二人; 納貨府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二人; 珍閣省卿一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內泉府令具壇一人卿二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六年倂內泉府於珍閣省。 九年增置國泉部: 令具壇一人卿二人大舍二人史四人。 十七年增置: 官宅司掌供賓客之事卿二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都航司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一人; 大馭府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一人。 成宗九年置修書院令諸生抄書籍藏之其院官令御事選官奏差。 睿宗十一年改諸學士院為分司國子監: 判事一人三品兼之; 祭酒一人少監以上兼之; 司業一人員外郞以上兼之; 博士一人八品; 助敎一人九品。 刻漏院為分司大史局: 知事不限員數常 兼之;  外三人七八九品各一人。 醫學院為分司*大醫監: 判監知監不限員數以本職高下兼之;  外二人八九品各一人。 禮儀司為典禮司: 知司事二人常 兼之; 判官二人。 本司兼主祭享其*閒閱樂不便別立閱樂院: 知院一人常 兼之; 判官二人權務。 其兩班政事與上京同。 仁宗十四年命兩府大臣議西京官班沿革監軍分司御史台 仍舊其餘官 省之。 十六年設儀曹兵曹戶曹倉曹寶曹工曹各置: 令二人八品; 丞二人九品。 八關都監置副使一人判官一人。 東南面西北面都監諸學院各置判官一人。 聖容殿置直員一人。 自平定西京後朝論不一或者以謂: 西京根本之地且太祖所設因舊制便; 或者以謂: 西京叛逆之地宜一切革故如東京之制。 以故久不處置至是始置此官。 明宗八年更定官制: 儀曹令丞各一人文武交差; 史二人一差上京人; 記事一人記官三人 士二人。 禮儀司正設院八關寶迎送幷屬焉。 戶曹員吏與儀曹同。 戶部五部司宰寺貨泉務幷屬焉。 兵曹員吏亦同上。 兵部軍器監內廐司左右營監軍四面幷屬焉。 寶曹員吏亦同上。 大府小府陳設司綾羅店圖 院幷屬焉。 倉曹員吏亦同上。 *大倉大官良  店迎仙店咸和店幷屬焉。 工曹員吏亦同上。 雜材營作院都航司幷屬焉。 法曹司: 法曹一人記事一人 匠二人諸學院文師一人記事二人 士一人記官二人書者二人。 藥店: 醫師一人記事二人醫生五人。 恭讓王三年都堂啟曰: "平壤府土官之數本因公事緩急而定也自經紅亂古籍散失因此生謀衙門員吏數多添設窺免 役廣占日耕軍糧國用由是乏絶其冗雜衙門及員吏二皆沙汰。" 從之。] ○東京留守官成宗以慶州為東京置: 留守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錄 軍事一人掌書記一人 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醫師一人文師一人 九品。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為少尹。 忠烈王三十四年改 林府置尹判官司錄法曹。 ○南京留守官文宗以楊州為南京置: 留守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錄 軍事掌書記各一人 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文師一人醫師一人 九品以上。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為少尹。 忠烈王三十四年改漢陽府置尹判官司錄。 ○團練使都團練使刺史觀察使成宗為州府之職穆宗罷之。 ○大都護府文宗定官制: 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使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錄兼掌書記一人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醫師一人文師一人 九品。 睿宗十一年改大都護牧判官為通判後只置使判官司錄。 恭愍王五年牧都護知官使副使 不帶京官[舊制補外者 帶京官赴任若秩高者補外品秩不相當則以本職帶前字赴任。]。 辛禑元年牧都護知官皆帶兵馬之職。 ○諸牧員吏品秩同大都護。 忠宣王二年或以宰相為使。 ○大都督府亦同上。 ○中都護府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一人五品以上; 判官兼掌書記一人六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後只置使司錄或置使法曹。 ○防禦鎭文宗定: 使一人五品以上; 副使一人六品以上; 判官一人七品;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或加置文學一人以任講學醫學一人以任療病。 ○知州郡員吏品秩同防禦鎭後只置知事判官或只置知事。 ○諸縣文宗定: 令一人七品以上; 尉一人八品。 睿宗三年諸小縣置監務。 高宗四十三年罷諸縣尉。 恭愍王二年縣令監務以京官七品以下充之。 後改諸道縣令監務為安集別監以五六品為之。 辛昌時復改為縣令監務秩仍五六品。 ○諸鎭文宗定: 將一人七品以上; 副將一人八品。 ○ 驛使國初稱諸道巡官。 顯宗十九年以巡字犯王嫌名改為諸道 驛使。 恭讓王元年始置驛丞皆用 官為之。 四年罷驛丞分定別監尋復置驛丞。 ○勾當成宗十三年置鴨綠渡勾當使後諸津渡皆有勾當。 ○儒學敎授官恭讓王三年置各道牧府儒學敎授官。 四年罷尋復之。 勛。 ○勛二階有上柱國柱國。 文宗定: 上柱國正二品; 柱國從二品。 忠烈王以後廢之。 爵。 ○爵五等有公侯伯子男。 文宗定: 公侯國公食邑三千戶正二品; 郡公食邑二千戶從二品; 縣侯食邑一千戶; 縣伯七百戶; 開國子五百戶 正五品; 縣男三百戶從五品。 忠烈王以後廢之。 恭愍王五年復用公侯伯子男 正一品。 十一年罷之十八年復之二十一年又罷之。 文散階。 ○國初官階不分文武曰大舒發韓曰舒發韓曰夷粲曰蘇判曰波珍粲曰韓粲曰閼粲曰一吉粲曰級粲新羅之制也曰大宰相曰重副曰台司訓曰輔佐相曰注書令曰光祿丞曰奉朝判曰奉進位曰佐眞使泰封之制也。 太祖以泰封主任情改制民不習知悉從新羅唯名義易知者從泰封之制尋用大匡正匡大丞大相之號。 成宗十四年始分文武官階賜紫衫以上正階; 改文官大匡為開府儀同三司; 正匡為特進; 大丞為興祿大夫; 大相為金紫興祿大夫; 銀靑光祿大夫為銀靑興祿大夫。 文宗改官制文散階凡二十九: 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 正二品曰特進; 從二品曰金紫光祿大夫; 正三品曰銀靑光祿大夫; 從三品曰光祿大夫; 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下曰通議大夫; 從四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大夫正五品; 上曰中散大夫下曰朝議大夫; 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下曰朝散大夫; 正六品上曰朝議郞下曰承議郞; 從六品上曰奉議郞下曰通直郞; 正七品上曰朝請郞下曰宣德郞; 從七品上曰宣議郞下曰朝散郞; 正八品上曰給事郞下曰征事郞; 從八品上曰承奉郞下曰承務郞; 正九品上曰儒林郞下曰登仕郞; 從九品上曰文林郞下曰將仕郞。 忠烈王元年改金紫光祿為匡靖銀靑光祿為中奉其餘擬上國者悉改之。 二十四年忠宣改: 從一品曰崇祿大夫; 正二品曰興祿大夫; 從二品曰正奉大夫; 正三品曰正議大夫; 從三品曰通議大夫; 正四品曰大中大夫; 從四品曰中大夫。 正五品以下有上下 仍文宗舊制。 後有榮列正獻朝顯大夫之階。 三十四年忠宣又改官制: 一品始置正曰三重大匡; 從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曰匡靖大夫; 從二品曰通憲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順大夫下曰奉順大夫; 從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顯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從四品曰奉善大夫; 五品始為郞曰通直郞; 六品曰承奉郞; 七品曰從事郞; 八品曰征事郞; 九品曰通仕郞。 尋於三重大匡重大匡之上加壁上三韓之號。 忠宣王二年去壁上三韓之號改: 正一品曰三重大匡; 從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上曰大匡下曰正匡; 從二品上曰匡靖大夫下曰奉翊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順大夫下曰奉順大夫; 從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顯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從四品曰奉善大夫; 正五品曰通直郞; 從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承奉郞; 從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從事郞; 八品曰征事郞; 九品曰通仕郞。 恭愍王五年改: 正一品上曰開府儀同三司下曰儀同三司; 從一品上曰金紫光祿大夫下曰金紫崇祿大夫; 正二品上曰銀靑光祿大夫下曰銀靑榮祿大夫; 從二品上曰光祿大夫下曰榮祿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議大夫下曰通議大夫; 從三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大夫; 正四品曰中散大夫; 從四品曰朝散大夫; 正五品曰朝議郞; 從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朝請郞; 從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修職郞; 八品曰承事郞; 九品曰登仕郞。 十一年改: 正一品上曰壁上三韓三重大匡下曰三重大匡; 從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曰匡靖大夫; 從二品曰奉翊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順大夫下曰奉順大夫; 從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顯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從四品曰奉善大夫; 正五品曰通直郞; 從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承奉郞; 從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從事郞; 八品曰征仕郞; 九品曰通仕郞。 十八年改: 正一品上曰特進輔國三重大匡下曰特進三重大匡; 從一品上曰三重大匡下曰重大匡; 正二品上曰光祿大夫下曰崇祿大夫; 從二品上曰榮祿大夫下曰資德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議大夫下曰通議大夫; 從三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正大夫; 正四品上曰中散大夫下曰中議大夫; 從四品上曰朝散大夫下曰朝列大夫; 正五品以下同五年之制。 二十一年又改階號未考。 武散階。 ○國初武官亦以大匡正匡佐丞大相為階。 成宗十四年定武散階凡二十有九: 從一品曰驃騎大將軍; 正二品曰輔國大將軍; 從二品曰鎭國大將軍; 正三品曰冠軍大將軍; 從三品曰云麾大將軍; 正四品上曰中武將軍下曰將武將軍; 從四品上曰宣威將軍下曰明威將軍; 正五品上曰定遠將軍下曰寧遠將軍; 從五品上曰游騎將軍下曰游擊將軍; 正六品上曰耀武將軍下曰耀武副尉; 從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下曰振武副尉; 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下曰致果副尉; 從七品上曰翊威校尉下曰翊麾副尉; 正八品上曰宣折校尉下曰宣折副尉; 從八品上曰禦侮校尉下曰禦侮副尉; 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下曰仁勇副尉; 從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下曰陪戎副尉。 今以見於史冊者考之則武官皆無散階其沿革廢置未可考。 志卷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