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窗 · 六
我在街道上慢慢開著車,尋找一個泊車位,我想先回一趟辦公室,然後再開車進城。
一輛由司機駕駛的帕卡德 [1] 轎車從賣紙菸、雪茄的店鋪門前開走了,這地方離我辦公室大樓只有三十英尺遠。我把自己的車開進這一空位,上了鎖,走出駕駛室。這時,我才發現停在我後面的一輛車就是那輛很眼熟的黃色轎車。當然了,也可能不是跟蹤過我的那一輛。這種型號、顏色的轎車成千上萬,實在太多了。這輛車裡沒有人。附近也沒有那個戴著可可色草帽的人。
我繞到便道上看了看這輛車的駕駛艙。我沒看到汽車駕駛證。我在一個信封背面寫下這輛車的牌照號碼,說不定以後會用得著。我走進辦公室大樓。他沒有在大樓底層的休息室,也沒有站在樓上走廊里。
我走進自己的辦公室,看看地板上有沒有從門縫裡塞進來的信件。我沒看到任何信,就從放在這裡的酒瓶里給自己倒了幾口酒。喝完以後,我走出辦公室。我的時間很緊,必須在三點以前趕到城裡去。
黃色轎車仍然停在那裡,車裡仍然沒有人。我上了自己的車,發動機器,把車開進馬路上的車流里。
在開過日落大道,上了葡萄園街以後,他的車追上了我。我繼續向前奔,自己跟自己笑了笑。我納悶這人剛才藏到什麼地方去了。也許坐在他自己汽車後面的那輛車上。這一點我沒有想到。
我把車開到第三大道,準備從這條路一直開進城去。黃色汽車一直跟在我後邊,保持著半個街區的距離。我把車開到第七大道同格蘭特大街交叉的地方,停在橄欖樹路路口,下車買了一盒我並不需要的紙菸。然後,沿著第七大道步行向東走。我沒有回頭看。走到街旁噴泉的時候,我拐進大都會飯店,走到飯店裡賣雪茄菸的馬蹄形大櫃檯前面,點著一支紙菸,然後,在休息大廳的一張棕色大皮椅上坐下。
一個穿棕色西服、戴墨鏡、頭頂上戴我熟悉的那頂草帽的年輕人,也走進飯店的休息大廳。他躲躲閃閃地穿過盆種棕櫚,走到賣雪茄菸的櫃檯前邊,買了一包紙菸。他倚著櫃檯站著,拆開煙盒,銳利的眼睛掃視著大廳。
他轉身拿起找給他的零錢,走回來,找了一處背後有柱子的座位坐下。他把帽檐往下拽了拽,擋住太陽鏡,嘴上叼著一支沒有點著的紙菸閉目養神。
我站起身,走了過去,在他旁邊的一張椅子上坐下。我從側面打量著他。他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從近處看,我發現這人的一張胖嘟嘟的臉非常年輕,肉皮白裡透紅,下巴上的黃鬍鬚颳得很不乾淨。在墨鏡的鏡片後面,我看見他的眼睫毛正在很快地眨動,放在褲子上的一隻手開始抓緊,把褲子握出許多皺褶。他的面頰上有個小肉瘤,就長在右眼皮底下。
我劃著一根火柴,擎到他的紙菸下面。「點火嗎?」我問。
他嚇了一跳,磕磕巴巴地說:「哦——謝謝。」他吸著氣,讓我把他的煙點著。我搖了一下火柴,把它熄滅,扔在身旁的一個沙桶里。我等著看下面有什麼戲。他斜著眼睛看了我幾眼,最後開口說:「我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你吧?」
「在帕薩迪納的德勒斯登大道。今天早上。」
看得出來,他的臉比剛才更紅了。他嘆了口氣。
「我一定很討人厭。」他說。
「讓人噁心。」我贊同他的說法。
「也許都是這頂帽子鬧的。」他說。
「帽子挺有用。」我說,「但是你並不特別需要它。」
「在這個城市裡掙錢真不容易。」他悲哀地說,「辦事不能靠雙腿走路,坐出租車又會叫你破產。要是自己開車,總有被甩掉的危險。一定要緊緊跟著別人的屁股。」
「緊緊盯人倒沒錯兒。」我說,「但是你也不能鑽進別人的口袋裡來。你老這麼跟著我有什麼事?要麼你是在實習,練本領呢?」
「我打算看看你是不是個精明人,值得不值得我同你談談。」
「我是個機靈鬼。」我說,「你要錯過了同我談話的機會就太遺憾了。」
他向我們兩人的座位背後看看,又向左右兩邊看看,然後掏出一個豬皮的小夾子來。他從皮夾里拿出一張漂亮的名片,遞給我。名片上的字是:喬治·安森·菲利普斯。秘密調查。好萊塢,北威爾克斯路一九二四號,塞內格大樓二一二室。下面是格倫韋爾電訊公司的電話號碼。名片左角上有一個小標記:一隻睜大的眼睛,長睫毛,挑著眉毛故作驚奇狀。
「你不能用這個。」我指著那隻眼睛說,「這是平克頓 [2] 的標誌。你不能搶人家的生意。」
「叫他們見鬼去吧。」他說,「我做這點兒小買賣他們不在乎。」
我用手指彈了一下他的名片,然後裝進衣袋裡。
「你要不要我的名片?噢,也許你已經建立了一套我的完整檔案了。」
「你的事我都知道。」他說,「那回你辦格雷格森那件案子的時候,我是文圖拉公司的代表。」
格雷格森是俄克拉荷馬城的一個騙子。他的一個受害人跟蹤他兩年,走遍了整個美國。最後這人被追得神經極為緊張,疑神疑鬼。一個修汽車的人誤以為認識他,同他打了個招呼,他竟開槍把這個人打死了。這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我說:「接著往下說。」
「今天早上我在你的行車執照上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來了。後來你在開車進城的路上把我甩掉,我就到你的辦公室去找你。我本想乾脆進去同你談談,但這違反了我要替當事人保守機密的原則。我這樣到處跟著你實在是不得已的事。」
又是一個怪傢伙。我在一天內已經遇見三個了。這還不算默多克太太,早晚會發現她也是一個。
我等著他摘下墨鏡,擦了擦,又重新戴上。他又向四周看了看,才開口說:
「我想咱倆有可能進行一項交易,把我們兩人的消息來源合在一起。我看見了那個走進你辦公室的人。我猜想他已聘用了你。」
「你知道那人是誰嗎?」
「他就是我在進行偵查的人。」他說。他說話的聲調非常平板,聽來甚至有點兒沮喪。「我辦的這件事一點兒也沒有進展。」
「這個人跟你有什麼過不去的地方呢?」
「沒有。我是替他的老婆辦事。」
「辦離婚?」
他又賊頭賊腦地向四周環顧了一下,才壓低了嗓子說:
「那女的是這麼說。可是我不太相信。」
「這兩個誰都想離婚。」我說,「誰都想在對方身上找個把柄。挺滑稽的,是不是?」
「我辦這件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想起來叫我挺不舒服的。有個一隻眼睛有毛病的大高個子一直在盯我的梢。我把他甩掉了,沒過多久他就又出現了。這人長得非常高,像根電線杆子。」
一個大高個子,一隻眼睛有毛病。我吸著紙菸沉思。
「跟你有沒有關係?」年輕人有些焦慮地問我。
我搖了搖頭,把嘴裡的紙菸扔進沙桶里。「從來沒見過這樣一個人。」我看了看手錶,「咱們最好坐在一起好好聊聊這件事。可是現在不成。我有個約會。」
「很高興這麼做。」他說,「一塊兒聊聊。」
「就這麼辦吧。我的辦公室,或者我的公寓。要麼在你的辦公室,或者別的什麼地方。」
他用大拇指撓了撓下巴。我發現這人有咬大拇指甲的毛病。
「我住公寓。」最後,他說,「電話簿里沒有。你把我的名片給我。」
我把他的名片還給他。他翻過名片,放在手掌里,用一支小小的金屬鉛筆在反面寫了一行字。他寫得很慢,一邊寫一邊用舌頭舔嘴唇。這時,我發現他看上去比剛才還年輕,甚至連二十歲都不到。但這不可能,因為格雷格森那件案子是六年以前的事了。
他收起筆,又把名片給了我。他在名片背面寫的地址是:庭院街一二八號,弗羅倫斯公寓二○四室。
我驚奇地看著他。「是邦克山的庭院街嗎?」
他點了點頭,臉唰地一下紅了。「住處不太理想。」他連忙解釋說,「最近一段日子我的運氣一直不好,你不介意吧?」
「當然不。我為什麼介意?」
我站在那裡,伸出一隻手。他搖了搖我的手,把它放下。我把手伸進褲袋,在手帕上擦了擦掌心。我這時站得離他很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上嘴唇上冒著汗珠,鼻翼兩旁也是汗津津的。屋子裡沒有那麼熱。
我開始往外走,但是又轉回身靠近他的耳邊說:「我遇見的人幾乎沒有一個不哄騙我的。我只不過想再落實一下:那個女人是不是個金黃頭髮的高個子,眼光無憂無慮的?」
「我不能管她的眼神叫無憂無慮。」他說。
我繼續靠近他的臉說:「這件事也就是我跟你說,你說他們打離婚是不是為了遮人耳目,實際上另外還有點兒事。你說是不是?」
「你說得對。」他輕聲說,「另外還有一點我越想越覺得不對頭的事。給你這個。」
他從衣袋裡拿出一件什麼東西放在我的手掌里。一把房門鑰匙。
「如果碰巧我不在家,你就用不著在大廳里等了。我有兩把鑰匙。你想什麼時候來?」
「大概四點半鐘吧,從現在的情況看。你肯定願意把鑰匙交給我嗎?」
「為什麼不?咱們倆不是坐在一條船上麼?」他說,天真地仰望著我。或者說,在黑眼鏡後面,儘量擺出一副天真的神情。
快走出休息大廳之前,我又回頭望了望。他仍然極其平靜地坐在那裡。嘴裡叼著已經抽了一半的紙菸,帽檐上的一條棕黃色的帽箍顯得特別惹眼。從遠處看,這人活像登在《周六晚報》封底的香菸廣告。
我同他已經上了一條船了,因此我不能做什麼對不起他的事了。真是好極了。我可以拿著他公寓房的門鑰匙,可以像在自己家裡一樣在他屋裡走出走進。我可以穿他的拖鞋,喝他的酒,還可以把他屋子裡的地毯揭開,數一下他那些藏在下面的千元大鈔。我們不是坐上一條船了嗎?
注釋
[1] 帕卡德(Packard)汽車20世紀中葉最流行的豪華型汽車之一。
[2] 平克頓是美國一家有名的私人偵探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