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三七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齊紀 附北魏 高宗明帝 綱 乙亥,春二月,魏主攻鍾離,不克。遣使臨江數齊主之罪而還。 綱 夏四月,魏主如魯城祠孔子,封其後為崇聖侯。 目 魏主如魯城,親祠孔子;拜孔氏四人、顏氏二人官,仍選諸孔宗子一人封崇聖侯,奉孔子祀。命修其墓,建碑銘。 綱 五月,魏主至洛陽。 綱 六月,魏禁胡語,求遺書,法度量。 綱 秋八月,魏立國子太學、四門小學。 綱 魏以薛聰為直將軍。 目 魏主好讀書,手不釋卷,又善屬文,詔策皆自為之。好賢樂善,情如饑渴,所與游接,常寄以布素之意,如李沖、李彪、高閭、王肅之徒,皆以文雅見親,貴顯用事;制禮作樂,蔚然可觀,有太平之風焉。 治書侍御史薛聰,彈劾不避強御,魏主或欲寬貸,聰輒爭之。魏主每曰:「朕見聰,不能不憚,況諸人乎!」自是貴戚斂手。累遷直將軍,魏主外以德器遇之,內以心膂為寄,親衛禁兵,委聰管領,時政得失,動輒匡諫,而厚重沈密,外莫窺其際。每欲進以名位,輒苦讓不受。魏主亦雅相體悉,謂之曰:「卿天爵自高,固非人爵之所能榮也。」 綱 九月,魏六宮、文武遷於洛陽。 綱 冬十二月,魏班品令,賜冠服。 目 魏主見群臣於光極堂,宣下品令,光祿勛於烈子登引例求遷官,烈表曰:「聖明之朝,理應廉讓,而登引例求進;是臣素無教訓,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辨此!」乃引見登,謂曰:「以卿父有謙遜之美,直士之風,進卿校尉。」魏主謂群臣曰:「國家從來有一事可嘆: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納諫,人臣患不能盡忠。自今朕舉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識,卿等亦當舉之。得人有賞,不言有罪。」 綱 魏行太和五銖錢。 綱 丙子,春正月,魏改姓元氏,初定族姓。 目 魏主下詔,以為「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魏之先出於黃帝,以土德王,故為拓跋氏。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 魏主雅重門族,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咸納其女以充後宮。又詔以:「代人穆、陸、賀、劉、樓、於、稽、尉八姓,勛著當世,位盡王公,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魏主與群臣論選調,李沖曰:「今日何為專取門品,不拔才能?傅說、呂望豈可以門地得之!」魏主曰:「非常之人,曠世乃有一二耳。」李彪曰:「魯之三卿,孰若四科?」韓顯宗曰:「陛下豈可以貴襲貴,以賤襲賤!」魏主曰:「必有高明卓然、出類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 綱 二月,魏詔:「群臣聽終三年喪。」 綱 三月,齊詔:「去乘輿金銀飾。」 目 齊主志慕節儉,故有是詔。太官元日上壽,有銀酒槍,齊主欲壞之;王晏等咸稱盛德,衛尉蕭穎胄曰:「朝廷盛禮,莫若三元。此器舊物,不足為侈。」齊主不悅。後遇曲宴,銀器滿席。穎胄曰:「陛下前欲壞酒槍,恐宜移在此器。」齊主甚慚。 綱 秋八月,魏太子恂有罪,廢為庶人。 目 恂不好學;體素肥大,苦河南地熱,常思北歸。魏主賜之衣冠,恂常私著胡服。中庶子高道悅數切諫,恂惡之。謀輕騎奔平城,手刃道悅于禁中。魏主大駭,引見群臣,議欲廢之。太傅穆亮、太保李沖免冠謝,帝曰:「『大義滅親』,古人所貴。恂欲違父逃叛,跨據恆、朔,天下之惡孰大焉!若不去之,乃社稷之憂也。」乃廢恂為庶人,置於河陽無鼻城,以兵守之。 綱 冬十月,魏置常平倉。 綱 魏除逋亡緣坐法。 目 初,魏主以有罪徙邊者多逋亡,乃制一人逋亡,闔門充役。光州刺史崔挺諫曰:「善人少,惡人多。若一人有罪,延及闔門,則司馬牛受桓魋之罰,柳下惠嬰盜跖之誅,豈不哀哉!」魏主從之。 綱 丁丑,春正月,魏立子恪為太子。三月,魏主殺其故太子恂。 目 恂既廢,頗自悔過。中尉李彪表恂復與左右謀逆,魏主賜恂死。 綱 戊寅,夏四月,齊大司馬王敬則反會稽,至曲阿,敗死。 目 齊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自以高、武舊將,心不自安。齊主外雖禮之,而內實相疑,聞其衰老,且居內地,故得少寬。敬則世子仲雄善琴,齊主以蔡邕焦尾琴借之。仲雄作懊歌曰:「常嘆負情儂,郎今果行許。」又曰:「君行不淨心,那得惡人題!」齊主愈猜愧。會疾病,乃以張瓌為平東將軍、吳郡太守,以防敬則。敬則聞之,曰:「東今有誰,只是欲平我耳!東亦何易可平!」徐州行事謝脁,敬則子婿也。敬則子幼隆遣人告之,脁執其使以聞。敬則遂舉兵反,帥實甲萬人過浙江。張瓌遣人拒之,聞鼓聲,皆散走,瓌逃民間。五月,齊主詔前軍司馬左興盛、將軍胡松等築壘於曲阿長岡。敬則急攻之,松引騎兵突其後;敬則軍大敗,斬之。 謝脁以功遷吏部郎。三讓,不許。中書疑脁官未及讓,祭酒沈約曰:「近世小官不讓,遂成恆俗。謝今所讓,又別有意。夫讓出人情,豈關官之大小邪!」 綱 秋七月,魏省宮掖費用以給軍賞。 綱 齊以蕭衍為雍州刺史。 綱 齊主鸞殂,太子寶卷立。 目 齊主初有疾,甚秘之,至是殂。太子寶卷即位,惡靈在太極殿,欲速葬,尚書令徐孝嗣固爭,得逾月。每當哭,輒雲喉痛。大中大夫羊闡入臨,無發,俯仰幘脫,寶卷輟哭大笑,謂左右曰:「禿鶖啼來乎!」 東昏侯 綱 己卯,春正月,齊遣太尉陳顯達帥師侵魏。 綱 魏後馮氏有罪,退處後宮。 綱 魏以彭城王勰為司徒。 綱 二月,齊師取魏馬圈、南鄉。三月,魏主自將御之,齊師敗績。 綱 夏四月,魏主宏殂於谷塘原,後馮氏伏誅,太子恪立。 綱 秋八月,齊主殺其僕射江祏、侍中江祀。始安王遙光起兵東城,右將軍蕭坦之討平之。 綱 閏月,齊主殺其僕射蕭坦之、領軍劉暄。冬十月,齊主殺其司空徐孝嗣、將軍沈文季。 綱 庚辰,春正月,齊豫州刺史裴叔業以壽陽叛,降於魏。魏遣司徒彭城王勰鎮之。 綱 夏四月,齊遣將軍崔慧景將兵討壽陽。慧景還兵,奉江夏王寶玄逼建康,兵敗,皆死。 目 齊主遣平西將軍崔慧景將水軍討壽陽,過廣陵數十里,會諸軍士曰:「吾荷三帝厚恩,當顧托之重。幼主昏狂,朝廷壞亂;危而不扶,責在今日。欲與諸君共建大功以安社稷,何如?」眾皆響應。於是還軍向廣陵,司馬崔恭祖納之。齊主遣左興盛督諸軍以討之。 慧景濟江。遣使奉江夏王寶玄為主,寶玄斬其使,而密與相應,分部軍眾,隨慧景向建康。攻竹里,拔之。萬副兒說慧景曰:「今平路皆為台軍所斷,不可議進;惟宜從蔣山龍尾上,出其不意耳。」慧景從之,分遣千餘人,魚貫緣山,自西岩夜下,鼓譟臨城。台軍驚散,宮門閉,慧景引眾圍之。左興盛走逃淮渚,慧景擒殺之。 時豫州刺史蕭懿將兵在小峴,齊主遣密使告之。懿方食,投箸而起,自採石濟江。慧景獨遣崔覺將數千人度南岸,戰敗,慧景將腹心數人潛去,為人所殺。寶玄逃亡,數日乃出,齊主殺之。 初,慧景欲交處士何點,點不顧。及圍建康,逼召點;點往赴之,日談佛義,不及軍事。慧景敗,齊主欲殺點。蕭暢曰:「點若不誘賊共講,未易可量。以此言之,乃應得封!」齊主乃止。 綱 齊以蕭懿為尚書令。 綱 秋八月,齊後宮火。 目 齊後宮火。時嬖倖之徒皆號為「鬼」。有趙鬼者,能讀西京賦,言於齊主曰:「柏梁既災,建章是營。」齊主乃大起芳樂、玉壽等諸殿,以麝塗壁,刻畫裝飾,窮極綺麗。後宮服御,極選珍奇,鑿金為蓮花以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嬖倖因緣為奸利,課一輸十。百姓困盡,號泣道路。 綱 冬十月,齊主殺其尚書令蕭懿。 目 初,齊主出入無度,或勸懿因其出門,舉兵廢之。懿不聽。嬖臣茹法珍等憚懿,說齊主曰:「懿將行隆昌故事。」齊主然之。長史徐曜甫知之,密具舟江渚,勸懿奔襄陽。懿曰:「自古皆有死,豈有叛走尚書令邪!」至是,齊主賜懿藥於省中。懿且死,曰:「家弟在雍,深為朝廷憂之。」 綱 十一月,齊雍州刺史蕭衍起兵襄陽,行荊州事蕭穎胄亦以南康王寶融起兵江陵。 目 蕭衍聞懿死,夜召張弘策等入宅定議。明日,集僚佐謂曰:「昏主暴虐,當與卿等共除之!」時南康王寶融為荊州刺史,長史蕭穎胄行府州事,齊主遣將軍劉山陽就穎胄兵襲襄陽。衍知其謀,遣將軍王天虎詣江陵,遍與州府書,聲云:「山陽西上,並襲荊、雍。」穎胄疑未決;山陽至巴陵,衍復令天虎齎書與穎胄及其弟穎達。山陽遲回不上,穎胄大懼,夜呼參軍席闡文等閉齋定議。闡文曰:「蕭雍州蓄養士馬,非復一日,必不可制;就能制之,歲寒復不為朝廷所容。今若殺山陽,與雍州舉事,立天子以令諸侯,則霸業成矣。山陽既不信我,今斬送天虎,則彼疑可釋。至而圖之,罔不濟矣。」穎達亦勸穎胄從闡文計。詰旦,穎胄謂天虎曰:「卿與劉輔國相識,今不得不借卿頭!」乃斬天虎送山陽,山陽大喜,單車詣穎胄。伏兵斬之。乃以南康王寶融教纂嚴以蕭衍都督前鋒,穎胄都督行留諸軍事。 穎胄送劉山陽首於蕭衍,衍遂表勸寶融稱尊號;不許。十二月,穎胄及司馬夏侯詳移檄建康州郡,數齊主及梅蟲兒、茹法珍罪惡。夏侯詳之子亶為殿中主帥,自建康亡歸。稱奉宣德太后令:「南康王(宜)纂承皇祚,方俟清宮,未即大號;可封十郡為宣城王、相國、荊州牧,選百官。」 初,陳顯達、崔慧景之亂,上庸太守韋睿曰:「陳雖舊將,非命世才;崔頗更事,懦而不武;其赤族宜矣。定天下者,殆必在吾州將乎?」乃遣二子自結於蕭衍。及衍起兵,睿帥郡兵二千倍道赴之。馮道根居母喪,亦帥鄉人子弟來赴。 和帝 綱 辛巳,春正月,齊南康王寶融稱相國。蕭衍發襄陽。 綱 二月,齊蕭衍圍郢城。 綱 三月,齊相國南康王寶融廢其君寶卷為涪陵王而自立。 綱 秋八月,齊蕭衍克尋陽。 綱 九月,齊蕭衍引兵東下。 目 齊主寶融詔蕭衍,若定京邑,得以便宜從事。衍留鄭紹叔守尋陽,引兵東下,謂曰:「卿,吾之蕭何、寇恂也。」比克建康,紹叔督江、湘糧運,未嘗乏絕。 綱 冬十月,齊蕭衍圍建康。 綱 十二月,齊人弒涪陵王寶卷。蕭衍入建康,以太后令追廢寶卷為東昏侯,自為大司馬,承制。 目 衍入屯閱武堂,下令大赦。凡昏制謬賦,淫刑濫役,悉皆除盪。潘妃有國色,衍欲留之,以問領軍王茂,茂曰:「亡齊者此物,留之恐貽外議。」乃並茹法珍等誅之。 綱 齊大司馬衍執豫州刺史馬仙琕、吳興太守袁昂,既而釋之。 右齊七主合二十四年。 梁紀 附北魏 高祖武帝 綱 壬午,春正月,齊大司馬衍迎宣德太后入宮稱制;二月,衍自為相國,封梁公,加九錫。 目 初,衍與范雲、沈約、任昉同在竟陵王西邸,至是,引云為諮議,約為司馬,昉為記室,參謀議。謝胐、何胤先棄官居家,衍奏征為軍諮祭酒,胐、胤皆不至。衍內有受禪之志,沈約進曰:「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雖欲謙光,不可得已。」衍曰:「吾方思之。」約曰:「公初建牙樊、沔,此時應思;今王業已成,何所復思!若天子還都,公卿在位,則君臣分定,無復異心,豈復有人方更同公作賊!」衍然之。召雲等告之,雲對略同約旨。衍曰:「我起兵三年矣,諸將不為無功,然成帝業者,卿二人也。」乃詔進衍位相國、揚州牧,封十郡為梁公,備九錫,置百司。 綱 梁公衍進爵為王。 綱 三月,齊主發江陵,以蕭憺都督荊、湘六州軍事。 綱 夏四月,梁王衍稱皇帝,廢齊主為巴陵王,遷太后於別宮。封拜其功臣有差。 綱 梁主衍弒巴陵王於姑孰,齊御史中丞顏見遠死之。 目 梁主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徙王居之。沈約曰:「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梁主頷之,乃使所親鄭伯禽詣姑孰,以生金進王。王曰:「我死不須金,醇醪足矣。」乃飲沉醉,伯禽就折殺之。王之鎮荊州也,琅邪顏見遠為錄事參軍;及即位,為御史中丞;既禪位,見遠不食,數日而卒。梁主聞之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士大夫事,而顏見遠乃至於此。」 綱 梁征謝胐、何胤、何點,不至。 綱 梁置謗木、肺石函。 目 梁主詔:「公車府謗木、肺石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欲有橫議,投謗木函;若有功勞才器,冤沉莫達者,投肺石函。」 綱 秋八月,梁定正雅樂。 綱 冬十一月,梁立子統為太子。 目 統生五歲,能遍誦五經。 綱 癸未,春正月,梁以沈約、范云為左、右僕射,尚書令王亮廢為庶人。 綱 夏五月,梁僕射范雲卒,以左丞徐勉、將軍周舍同參國政。 綱 六月,梁以謝胐為司徒。 目 胐逃竄年余,一旦輕舟自出詣闕,以為司徒、尚書令。胐辭腳疾不堪拜謁,角巾白輿詣雲龍門謝;詔乘小車就席。明日,梁主幸其宅,宴語盡歡。胐固陳本志,不許。胐素憚煩,不省職事,眾頗失望。 綱 冬,十月,魏以僕射源懷為行台,巡北邊。 目 魏既遷洛陽,北邊荒遠,因以饑饉,百姓困弊。乃加僕射源懷行台,使持節巡行北邊,賑貧乏,考殿最,事之得失,先決後聞。懷通濟有無,饑民賴之。沃野鎮將於祚,後之世父,與懷通婚。時於勁方用事,勢傾朝野,祚頗有受納。懷將入鎮,祚郊迎道左,懷不與語,即劾奏免官。懷朔鎮將元尼須與懷舊交,貪穢狼藉,置酒,謂懷曰:「命之長短,系卿之口。」懷曰:「今日源懷與故人飲酒之坐,非鞫獄之所也。明日,公庭始為使者檢鎮將罪狀之處耳。」竟案抵罪。 綱 梁吉翂請代父死,梁主赦之。 目 馮翊吉翂父為原鄉令,為奸吏所誣,逮詣廷尉,罪當死。翂年十五,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梁主以其幼,疑人教之,使廷尉卿蔡法度訊之。翂曰:「囚雖愚幼,豈不知死之可憚!顧不忍見父極刑,故求代之。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法度以聞上,乃宥其父罪。丹陽尹王志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當然;若翂當此舉,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固拒而止。 綱 甲申,冬十一月,魏營國學。 目 時魏學業大盛,燕、齊、趙、魏間,教授者不可勝數,弟子著錄多者千餘人,州舉茂異,郡貢孝廉,每年逾眾。 綱 乙酉,春正月,梁置五經博士,立州、郡學。 目 梁主雅好儒術,以東晉、宋、齊雖置國學,而無講授之實,乃下詔曰:「二漢登賢,莫非經術,服習雅道,名立行成。魏、晉浮蕩,儒教淪歇,風節罔樹,抑此之由。其置五經博士,廣開館宇,招內後進,給其餼廩,其射策通明者即除為吏。」又選學生往雲門山從何胤受業,命胤選經明行修者以聞。分遣博士、祭酒巡州、郡,立學。 綱 夏六月,梁初立孔子廟。 綱 秋八月,魏有芝生於太極殿。 目 侍中崔光上表曰:「氣蒸成菌,生於墟落濕穢之地,不當生於殿堂高華之處;今忽有之,誠足異也。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皆以為敗亡之象,故太戊、高宗懼災修德,殷道以昌。今西南二方,兵革未息,郊甸之內,大旱逾時,民勞物悴,莫此之甚,承天育民者所宜矜恤;願陛下側躬聳意,惟新聖道,節夜飲之樂,養方富之年,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於山嶽矣。」 綱 冬十一月,梁大有年。 綱 丙戌,夏四月,魏罷鹽池之禁。 目 初,魏御史中尉甄琛言:「一家之長必惠養子孫,天下之君,必惠養兆民,未有為人父母而吝其醯醢,富有群生而榷其一物者也。今縣官鄣護河東鹽池而收其利,是專奉口腹而不及四體也。天子富有四海,何患於貧!乞弛鹽禁,與民共之!」錄尚書事勰、尚書巒奏曰:「聖人斂山澤之貨以寬田疇之賦,收關市之稅以助什一之儲,取此與彼,皆非為身,所謂資天地之產,惠天地之民也。竊謂宜如舊式。」魏主卒從琛議。 綱 丁亥,春三月,梁將軍曹景宗、豫州刺史韋睿大敗魏師於鍾離。 目 魏中山王英與將軍楊大眼等眾數十萬攻鍾離。鍾離城北阻淮水,魏人於邵陽洲兩岸為橋,樹柵數百步,跨淮通道。城中才三千人,昌義之隨方抗禦。二月,梁主命豫州刺史韋睿救鍾離,受曹景宗節度。睿自合肥由陰陵大澤行,值澗谷,輒飛橋以濟師。人畏魏兵盛,多勸緩行。睿曰:「鍾離鑿穴而處,負戶而汲,車馳卒奔,猶恐其後,而況緩乎!魏人已墮吾腹中,卿曹勿憂也。」旬日至邵陽,梁主豫敕景宗曰:「韋睿,卿之鄉望,宜善敬之!」景宗見睿,禮甚謹,梁主聞之曰:「二將和,師必濟矣。」 梁主命景宗等豫裝高艦,與魏橋等,為火攻之計,睿攻其南,景宗攻其北。三月,淮水暴漲六七尺,睿使馮道根等乘艦擊魏洲上軍,盡殪。別以小船載草,灌膏焚其橋,風怒火盛,煙塵晦冥,死士拔柵斫橋,倏忽俱盡。道根等身自搏戰,軍人奮勇,呼聲動天地,無不一當百,魏軍大潰。英脫身走,大眼亦焚營去。 義之德景宗及睿,設錢二十萬,官賭之。景宗擲得雉;睿徐擲得盧,遽取一子反之,曰:「異事!」遂作塞。群帥爭先告捷,睿獨居後,世尤以此賢之。 綱 冬十月,梁以徐勉為吏部尚書。 目 勉精力過人,雖文案填積,坐客充滿,應對如流,手不停筆。嘗與門人夜集,客求官,勉正色曰:「今夕止可談風月,不可及公事。」時人咸服其無私。 綱 閏月,魏尚書令高肇,弒其主之後于氏及其子昌。 綱 戊子,秋七月,魏立貴嬪高氏為後。 目 高后既立,高肇益貴重用事。群臣宗室皆卑下之,唯度支尚書元匡與抗衡,肇惡之。會匡與劉芳議權量,肇主芳議,匡表肇「指鹿為馬」。有司處匡死刑,詔貶其官。 綱 己丑,春正月,梁主遣使求成於魏,魏主不肯。 目 初,魏主遣中書舍人董紹慰勞叛城,白早生囚之,送建康。呂僧珍與之言,愛其文義,言於梁主,梁主遣謂紹曰:「今聽卿還,令卿通兩家之好,彼此息民,豈不善也!」因召見,慰勞之,且曰:「戰爭多年,民物塗炭,吾是以不恥先言,卿宜備申此意。夫立君以為民也,凡在民上,豈可不思此乎!」紹還魏言之,魏主不從。 綱 冬十一月,魏主親講佛書,作永明、閒居寺。 目 時魏主專尚釋氏,不事經籍,中書侍郎裴延儁上疏曰:「漢光武、魏武帝,雖在戎馬之間,未嘗廢書,先帝遷都行師,手不釋卷,良以學問多益,不可暫輟故也。陛下親講大覺,塵蔽俱開。然五經治世之模楷,應物之所先,伏願互覽兼存,則內外俱周矣。」時佛教盛於洛陽,沙門自西域來者三千餘人,魏主別為之立永明寺千餘間以處之。處士馮亮有巧思,魏主使擇嵩山形勝之地立閒居寺,極岩壑土木之美。由是遠近承風,無不事佛,比及延昌,州、郡共有一萬三千餘寺。 綱 庚寅,春三月,魏主之子詡生。 綱 辛卯,春正月,梁以張稷為青、冀刺史。 目 僕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侍宴酒酣,怨望形於辭色。上曰:「卿兄殺郡守,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至於陛下,不為無勛。東昏暴虐,義師伐之,豈在臣而已!」上捋其須曰:「張公可畏人!」乃以為青、冀刺史。 綱 壬辰,春正月,魏以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 目 高肇自尚書令為司徒,自以去要任,怏怏形於言色。右丞高綽、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綽顧不見軌,乃遽歸,嘆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剪之幾盡!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 綱 冬十月,魏立子詡為太子。 目 魏自是始不殺太子之母。以僕射郭祚領少師。祚嘗從幸東宮,懷黃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魏主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僕射」、「黃少師」。 綱 癸巳,夏五月,魏壽陽大水。 目 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城不沒者二版。將佐勸崇棄城保北山,崇曰:「淮南萬里,繫於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吾豈以愛身,而取愧於王尊哉!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治中裴絢,叛降於梁。崇遣從弟神等討之,絢敗走,執之,絢曰:「吾何面目見李公乎!」乃投水死。崇表以水災求解,魏主不許。崇沉深寬厚,有方略,得士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鄰敵謂之「臥虎」。 綱 秋八月,魏恆、肆二州地震、山鳴。 目 逾年不已,民覆壓死傷甚眾。 綱 乙未,春正月,魏主恪殂,太子詡立。 綱 二月,魏司徒高肇伏誅。 綱 魏尊貴嬪胡氏為太妃,廢其太后高氏為尼。秋八月,魏尊太妃胡氏為太后。 綱 九月,魏太后稱制。以於忠為冀州刺史,司空澄領尚書令。 綱 丙申,夏四月,梁淮堰成。 目 堰長九里,下廣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楊柳,軍壘列居其上。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湬東注,則游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湬東注。 綱 秋九月,梁淮堰壞。 目 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 綱 冬,魏作永寧寺。 目 胡太后作永寧寺於宮側,又作石窟寺於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為九層浮圖,高九十丈,剎高十丈,塔廟之盛,未之有也。 綱 丁酉,春三月,梁詔文錦不得為人獸之形。 目 敕織官,文錦不得為仙人鳥獸之形,為其裁翦,有乖仁恕。 綱 夏四月,梁罷宗廟牲牢,薦以蔬果。 目 詔以宗廟用牲牢,有累冥道,宜皆以面為之。於是朝野喧譁,以為宗廟去牲,乃是不復血食。八座乃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尋詔以餅代脯,其餘盡用蔬果。 綱 戊戌,秋九月,魏太后胡氏弒其故太后高氏。 綱 魏遣使如西域求佛書。 目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慧生如西域求經。雲等行四千里,至赤嶺,乃出魏境;又西行,再期,至干羅國,得佛書百七十部而還。 綱 魏補三字石經。 綱 己亥,春二月,魏以崔亮為吏部尚書,立停年格。 目 時官員既少,應選者多,吏部尚書李韶銓注不行,大致怨嗟;乃更以崔亮為尚書。亮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沉滯者稱其能。洛陽令薛琡上書曰:「黎元之命,繫於長吏,若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賢否,執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銓衡!」書奏,不報。其後甄琛等繼亮為尚書,利其便己,踵而行之,魏之選舉失人,自亮始也。 綱 庚子,春正月,梁左將軍馮道根卒。 目 梁主春祠二廟,既出宮,有司以道根訃聞。梁主問中書舍人朱異曰:「吉凶同日,可乎?」對曰:「昔衛獻公聞柳莊死,不釋祭服而往哭之。道根有勞王室,臨之,禮也。」梁主即幸其宅,哭之慟。 綱 秋七月,魏侍中元乂殺太傅清河王懌,幽太后於北宮。 目 魏太傅、侍中、清河王懌,美風儀,胡太后逼而幸之。然素有才能,輔政多所匡益,好學禮士,時望甚重。侍中、頷軍將軍元乂,恃寵驕恣,懌每裁之以法。衛將軍劉騰,權傾內外,吏部用其弟為郡,懌抑而不奏。乂、騰皆怨之,乃使主食胡定自列云:「懌貨定使毒魏主。」魏主時年十一,信之。乂奉魏主御顯陽殿,騰閉永巷門,太后不得出。懌入,乂厲聲止之,懌曰:「汝欲反邪!」乂曰:「正欲縛反者耳!」命宗士執懌。騰稱詔集公卿議,論懌大逆;眾畏,無敢異者,乂、騰遂殺懌。詐為太后詔,自稱有疾,還政魏主。幽太后於北宮,魏主亦不得省見,裁聽傳食而已。太后不免饑寒,乃曰:「養虎得噬,我之謂矣。」乂與騰表里擅權,乂為外御,騰為內防,常直禁省,威振內外。 綱 冬十月,魏以汝南王悅為太尉。 目 魏清河王懌死,汝南王悅了無恨元乂之意,以桑落酒候之,盡其私佞。乂大喜,以悅為侍中、太尉。 綱 壬寅,夏五月朔,日食既。 綱 冬十一月,梁西豐侯正德奔魏,既而逃歸。 目 初,梁主養臨川王宏之子正德為子。及太子統生,正德還本,賜爵西豐侯。怏怏不滿意,常蓄異謀。是歲奔魏,魏人待之甚薄,正德逃歸,梁主泣而誨之,復其封爵。 綱 癸卯,冬,魏司徒崔光卒。 目 光寬和樂善,終日怡怡,未嘗忿恚。於忠、元乂用事,皆尊敬之,事多咨決,而不能救裴、郭、清河之死,時人比之張禹、胡廣。且死,薦賈思伯為侍講。帝從思伯受春秋,思伯傾身下士,或問曰:「公何以能不驕?」思伯曰:「衰至便驕,何常之有!」當世以為雅談。 綱 十二月,梁鑄鐵錢。 綱 甲辰,秋八月,魏秀容人乞伏莫乾等反,酋長爾朱榮討平之。 目 榮,羽健之玄孫也。御眾嚴整。時四方兵起,榮陰散其畜牧資財,招合驍勇,結納豪傑,於是侯景、司馬子如、賈顯度、段榮、竇泰皆往依之。 綱 冬十二月,梁以散騎常侍朱異掌機政。 綱 乙巳,春二月,魏元乂解領軍。 綱 夏四月,魏太后復臨朝,誅其尚書令元乂,以元順為侍中,鄭儼、徐紇、李神軌為中書舍人。 目 乂雖解兵權,猶總內外,侍中穆紹勸太后速去之。潘嬪有寵於魏主,宦官說之云:「乂欲害嬪。」嬪泣訴於魏主曰:「乂非獨欲殺妾,又將不利於陛下。」魏主信之,因乂出宿,解乂侍中。明旦,將入宮,門者不納。太后遂復臨朝攝政,清河國郎中令韓子熙上書為清河王懌訟冤,乞誅乂等;太后以乂妹夫故,未忍誅。先是黃門侍郎元順,以剛直忤乂意,出為齊州刺史,太后征還,為侍中,侍坐於太后,順曰:「陛下奈何以一妹之故,不正元乂之罪,使天下不得伸其怨憤!」太后默然。未幾,有告「乂謀誘六鎮降戶反於定州」,乃賜乂死。 初,鄭儼為司徒胡國珍參軍,私得幸於太后。至是,拜中書舍人,領嘗食典御,晝夜禁中。徐紇初諂事清河王懌,懌死,復諂事元乂。太后以紇為懌所厚,亦召為中書舍人。 神軌亦得幸於太后,亦領中書舍人,嘗求婚於散騎常侍盧義僖,義僖不許。侍郎王誦謂曰:「昔人不以一女易眾男,卿豈易之邪!」義僖曰:「所以不從,正為此耳;從之,恐禍大而速。」誦乃堅握義僖手曰:「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女遂適他族。婚夕,太后遣中使宣敕停之,內外惶怖,義僖夷然自若。 綱 秋八月,魏柔玄鎮民杜洛周反於上谷,魏遣兵討之。 目 洛周反,高歡、蔡儁、尉景、段榮、彭樂皆從之。魏以常景為行台,與都督元譚討之。 綱 丙午,夏四月,魏以元順為太常卿。 目 城陽王徽與黃門侍郎徐紇毀侍中元順,出為太常卿。順奉辭,時紇侍側,順指之曰:「此魏之宰嚭,魏國不亡,此終不死!」紇脅肩而出,順叱之曰:「爾刀筆小才,正堪供几案之用,豈應污辱門下,我彝倫!」因振衣而起。太后默然。 綱 冬十一月,魏幽州民執行台常景,叛降杜洛周。 目 魏盜賊日滋,征討不息,國用秏竭,豫征六年租調,猶不足,乃罷百官酒肉,稅入市者人一錢,百姓嗟怨。 綱 丁未,春正月,魏以房景伯為東清河太守。 目 魏東清河郡山賊群起,詔以房景伯為太守。郡民劉簡虎嘗無禮於景伯,舉家亡去,景伯擒之,署其子為掾,令諭山賊。賊以景伯不念舊惡,相帥出降。景伯母崔氏,通經,有明識。貝丘婦人列其子不孝,景伯白其母,母曰:「民未知禮義,何足深責!」乃召其母,與之對榻共食,使其子侍立堂下,觀景伯供食。未旬日,悔過求還。崔氏曰:「此雖面慚,其心未也,且置之。」凡二十餘日,其子叩頭流血,母涕泣乞還,然後聽之,卒以孝聞。 綱 三月,梁主捨身於同泰寺。 綱 冬十月,梁將湛僧智、夏侯夔圍魏廣陵,克之。 目 湛僧智圍魏東豫州刺史元慶和於廣陵,魏將軍元顯伯救之,梁司州刺史夏侯夔引兵助僧智。慶和舉城降。夔以讓僧智,僧智曰:「慶和欲降公,僧智今往,必乖其意。且僧智所將應募烏合之人,不可御以法;公持軍素嚴,必無侵暴,受降納附,深得其宜。」夔乃登城,拔魏幟,建梁幟;慶和束兵而出,吏民安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