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傳 · 第三十九章 甘地的地位

連士升 《甘地傳》
甘地死後,舉世同聲一哭。俗語說「蓋棺論定」。其實,像甘地這麼偉大的人物,沒有蓋棺早已論定。 早在1921年,當甘地才五十二歲那一年,美國著名的宗教家荷姆博士(J. H. Holmes)就宣稱甘地為「世界最偉大的人物」。以後的二十七年間,甘地的事業和聲望與日俱增。到了七十九歲去世的時候,他的大名已經超凡入聖,躋在世界史上極少數不朽的人物之列,與孔子、釋迦牟尼、耶穌、穆罕默德等先知,並駕齊驅地同享千年萬代後的人士的崇拜。 這兒先論他的為人。 假如照世俗的眼光來批評甘地,那麼我們可以說他是「貌不出眾,語不驚人」。尤其是自他展開紡紗運動之後,一年到底僅用腰布纏身,難怪他赴英開圓桌會議的時候,叱吒風雲的英帝國全盛時代的代表人物丘吉爾對於這位「半裸體的苦行僧」看不順眼,不準備和他會談。 他本來是個毫無自信心的人,在倫敦做學生的時候如此;初出茅廬,擔任見習律師的時候也如此。可是他在南非展開赤手空拳的鬥爭生活以後,他的自信心油然而生。普通有自信心的人,往往會恃才傲物,盛氣凌人,結果,拒人於千里之外。他剛好相反。自他加強自信心後,他卻長期保持虛懷若谷,和藹可親的態度。這樣一來,學問比他更淵博,能力比他更高明,談鋒比他更犀利的本國同胞或異域朋友,個個都心悅誠服地尊重他為領袖,甚至很親密地叫他做「父親」。那種敬而愛之的態度,只有虔誠的信徒對於崇高的教主偶爾可以見到,在人世間真是罕見。 荷姆博士在他所著的《震撼世界的人物素描》(A Personal Portrait of a Man Who Shook the World)里說:「但是聖雄似乎缺乏某種重要的品質;他的風采缺乏魔力和美麗;他的言論不夠雄辯,也不夠分量;他是筆不停揮,但並不怎樣生動;他的大部分的活動,像流水在地上一樣,分散到經濟和政治上邊。」美國名記者根室(John Gunther)在《亞洲的內幕》(Inside Asia)里,多少也表示同樣的意見。 雖然他的言論不夠雄辯,文字不夠生動,雖然他像孔子一樣,「博學而無所成名」,但他至誠動人,不求名而名自至。事實上,當他的信徒和一般群眾高喊「甘地勝利」或「釋迦牟尼再生」的時候,他往往覺得很刺耳。因為他一生抱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志願。當印度同胞中還有一部分人過恐怖、飢餓、疾病、愚蠢的生活的時候,他個人根本談不上什麼勝利不勝利。 他的努力是驚人的。他是繼續不斷地在學習中討生活。當他初到南非的時候,他曾研究會計學,因為他知道會計學對於處理財產訴訟的問題很有關係。以後他無時無刻不在追求學問。到了死前的幾個鐘頭,他還在練習孟加拉文,因為他認為自己如能運用孟加拉文,這對於他的排難解紛的工作非常便利。 他是個近情近理的人,他從來不強人所難。例如他不抽菸,不喝酒,不吃肉,但他從來不反對人家抽菸、喝酒、吃肉。他一年到底穿著一條腰布,但他並不反對國大黨同志穿著他們所喜歡穿著的服裝。哈利遜女士(A Harrison)曾說,甘地時常對她演講喝茶的害處,可是當她陪他到處旅行的時候,他總要招待她喝下午茶。無論印度同胞或異域友人和他晤談或通信,他總要忙裡偷閒地對人家表示敬愛。這雖是小事,不過從這兒可以看出他的為人實在是無懈可擊。 現在再論他的功業。 原來甘地心目中的宗教,並非僅崇拜一種宗教或一個宗派,而是一視同仁地崇拜各種宗教。當他在南非時代,他曾朝夕朗誦印度教和基督教的經典;到了他重返印度之後,他便探討古蘭經、佛經,甚至日本的經典。經過長期綜合的研究及細心的分析後,他這才下個結論,道即上帝,上帝即道;真理是上帝,上帝是真理。這種廣泛的定義,可以說是無所不包,無所不在。這樣一來,一種宗教和另一種宗教間的矛盾、衝突、鬥爭,根本不存在,更不用說在同一國度里的印度教、回教、錫克教、拜火教了。 他所信仰的宗教有二大信條:仁愛與和平。他的活動的場合不是教堂,而是政治和社會。他曾說:「除非我自己和人類打成一片,我就不能夠過著宗教的生活;除非我參加政治,我就不能夠和整個人類打成一片。」目前人類的全部活動造成不可分裂的整體,你不能夠把社會、經濟,以及純粹宗教的工作劃分為一清二楚的各部門。 甘地認為除了人類活動之外,還有什麼宗教;精神上的定律;除了在生活上的普通活動之外,根本沒有自己可以活動的場合。要做真正的宗教家,一個人用不著隱居於喜馬拉雅山,也不必退隱於田園。 他是宗教家,而不是政治家,但他卻以宗教的精神來攪政治。因為他的宗教以仁愛為出發點,所以久而久之,他自然會提出「非暴力主義」或「靈魂的力量」(Ahimsa or non-violence, Satyagraha or soul force)。 甘地的非暴力主義,不僅是倫理的原則,也不僅是臨時的政策;他的非暴力主義是個積極的原則,即仁愛的原則。甘地曾說:「所有生命是統一的。」他所指的生命,不但是指人類,而且包括一切有知覺的動物。因此,要達到真正的非暴力主義,必須從改變心理著手。 中國的聖賢教人:「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同樣的,甘地也教人先愛護你的鄰居。但是,愛護附近的鄰居並不一定要傷害遼遠的鄰居。假如這樣干,這就大錯鑄成,因為這種行為就沒有把整個人類當做一家人。按照甘地的說法,真理和非暴力的原則,就是不要傷害任何人。一旦有暴力存在,虛偽遲早就會爬進來。換句話說,除了實行非暴力主義外,一個人就沒法子為鄰居服務。事實上,假如人類是屬於一個家庭,那麼他們再也不會作你死我活的鬥爭了。他們可以通過了解、妥協來解決爭端。在實行非暴力的抵抗,或不合作的信條下,他相信雙方都沒有失敗;沒有一方會蒙受失敗的恥辱。 普通人只懂得「牙還牙,眼還眼」。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腳;你拿刀,我拿槍;非干到兩敗俱傷,或同歸於盡不可。但是,非暴力主義者卻要步耶穌的後塵,耶穌教人「愛你的仇敵」,又說:「有人打你的左頰,你應該連右頰也讓他打。」這種忍讓的精神,是真正仁愛的表現。因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仁愛生仁愛,仇恨生仇恨。冤冤相報,永遠沒有停止的時期。要停止仇恨,必須從實行非暴力主義或靈魂的力量做起。 為什麼甘地一定要反對採用暴力呢?因為印度是個貧弱的國家,一般手無寸鐵的人民如想用暴力來解決政治問題,這無異以卵投石。事實上,他早就知道暴力主義將造成更多麻煩,使真正的調解沒法子實現。 但是,在反應的方面,卻有兩種不同的看法。殖民地政府認為甘地所提倡的非暴力主義是一種煙幕彈,哄哄孩子還可以,要矇騙深謀遠慮的英國政治家可不行。高等的印度人,尤其是那些在高樓大廈里高喊革命的人,他們會譏笑他是完全感情用事,他們讀過法國革命史和俄國革命史,他們覺得須用暴力來解決暴力,而甘地所採取的辦法,應用於倫理上還可以,應用於政治鬥爭上未免太過天真。 但是,甘地的思想非常堅定。他認為正確的事情,一定傾全力來實行,不顧世間的任何毀譽,尤其是非暴力主義,這是一生思想的核心,他只能夠信守不渝,不受任何人的影響。 自甘地立志從事印度的獨立自由運動之後,人家都以為他是個道地的國家主義者。事實上,他也是個國際主義者。二者之間,並沒有矛盾衝突,而是相反相成。用甘地自己的話來說: 我們要我們的國家自由,但不要犧牲或者剝削其他國家,也不要使其他國家的地位降低。假如印度的自由,等於英國的毀滅或英國人的消逝,這種自由我也不要。我要我的國家自由,以便使其他國家能夠從我的自由的國家裡學到一點東西,同時,也能夠使我的國家的資源用來作人類的福利,像目前的愛國主義告訴我們說,個人須為家庭而死,家庭須為農村而死,農村須為縣而死,縣須為省而死,省須為國家而死一樣,國家必須先得到自由,以便為世界的福利而死,假如真是有這種需要。因此,我對國家主義的愛護,我的國家主義的思想應該是這樣,先使我的國家得到自由,然後可以犧牲我的國家,以便使整個人類能夠生存。這兒種族的仇恨根本不存在。我所指的國家主義不過如此。…… 在我看來,愛國主義和人道主義是一樣的東西。我是個愛國主義者,因為我是個人,同時,也以仁愛為懷。愛國主義不是排外的,我不能夠傷害英國或德國來為印度服務。在我的生活的計劃中,帝國主義沒有存在的餘地。…… 假如不是天下一家。我真不想在世界生活下去。 甘地的思想是一貫的。他對於各種宗教一視同仁,不分畛域;他對於整個人類是天下一家,不會厚此薄彼。為著達到這目的,他這才堅持「非暴力主義」或「靈魂的力量」。他要以德服人,以愛事人,以誠感人,所以在他的幾十年的政治鬥爭中,他絕對不會只顧目的,不擇手段。相反的,他是既顧目的,又擇手段。 只因他僅反對惡劣的制度,不反對個人,所以印度獨立之後,印度人和英國人之間,絲毫沒有芥蒂;這正是史無前例的最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