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漫談 · 一、情人手抄本(1)

張競生 《浮生漫談》
(一) 「嬌滴滴玉人兒何處也!」「別恨離愁,滿肺腑難淘泄。除紙筆代喉舌,我千種相思對誰說?」 一早起來,幾日來被陰霾的春氣所埋沒的太陽已在放射出滿天的光芒。春已到來了,暖融融的春光隨風在迷醉人:越秀山的梧桐抽出幼芽,枝頭的小鳥叫;白雲飄揚,天空晴亮,最動人是入夜的月亮與星光,撩起了愛人的情懷! 我的愛人在何方?在遙遠的天涯。在南京與我的距離有數千里遠!但我倆心心相印好似在眼前! 她快來了!就要在數日內來了。我倆幾月間在通訊中無限的情緒,不久地就要在實踐中一端一端地來實現了!還其間是初相逢的見面禮,當然是互相親吻與擁抱。我倆已約好在下車時,她胸前綴上一蕊大紅花,我手中執起一束美麗的鮮花,我倆就在這種標誌上互相認識。 我倆已經認識好久了。她給我幾個小照片,都表現她的「杏臉桃腮」,滿面笑容。我最愛是在她那一個小相上,在桃花下所照的,俊龐兒嬌是臉,苗條兒是身材,分不出她是人兒是花葩。她穿的是杜鵑花的印花,滿身上表示花容月貌,滿臉兒是嬌羞的花貌。 她現在是「徐娘半老」了,但不減當年的風韻。正是在這樣成熟的年華,比少女別有一種價值。 1957年3月4日,在飲一杯橙花酒後 (二) 人生姻緣,似有前定。我倆是素未謀面的。偶然間一位在北京的友人(2)為我們介紹。這位友人與我情同兄弟,而有豐富的學問與見識的。他與我的愛人是通家,而極佩仰她的。 她呢?據這位友人在信中說,是南京有名數的美人。她極聰敏而又俠義。她是「私生女」,而被一位慈愛的婦人,在她出生後僅數十日即將她收養如自己親生一樣。在廿歲時,她嫁給一位大商人,但不幾年,這位商人又買妾氏,她遂與彼離婚了。離婚後,她為了生活與供養二位養父母所迫,曾在一年間的短期內,為舞女的生涯。因她的嬌媚與藝術,引起社會人士的重視,遂成為那時舞場中的「紅人」,對她競逐者多人,有大商、富賈,以至達官、巨紳,都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她不願富貴,不羨驕奢,只望得一位學問家知心人,為終身的伴侶。那時有一位少年遊宦,偶然路經金陵,聞她名聲,特到跳舞場中與她認識。這位少年風流豪爽,學識豐富,因舊式婚姻娶到一位不合心的髮妻,每對風月而悲傷,回顧前途而搔首。常望得一適意的伴侶,以補情愛的損失。自認識她後,自喜佳人難得,遂而與她同居了一年有餘。不幸,政局變遷,他被迫離職,經濟感覺困難。況且家中老婆子未易容納這位愛姬,於是忍痛割愛,隻身北上;這位可憐的女人又被拋棄了。可是她具有堅強的意志,且受近代社會的教育,自誓今後自力謀生,不願為寄生蟲。況經屢次被對方所離棄,對一切男子就起了「反感」,不願再受他們所摧殘了。所以她到上海為一大家庭的保姆,日夜撫育小兒輩,將薪資所得寄回南京為養父母二老之用。每在燈下,顧影自憐,嗟嘆今生已矣,薄命女願盡餘生為社會服務,不再為男子所戲弄了。 在這樣孤苦奮鬥的長期中,她抱定一個信心,一個宗旨,在好好為社會養育小孩們得到身體的健康與精神上的修養。她每夜只睡上極少的時間,常常在午夜雞聲初唱,即起來餵小孩們吃牛奶。她在日間和小孩玩耍,教他們一切應有的常識與合理的規矩。她是一位優良的教師、慈愛的母親,她是社會一位溫柔和氣的女子,一位極力在情感上、道德上、智慧上幫助人的母性。以她這樣的高尚人格、忘我的勞動、濟助人的犧牲精神,自然得到小孩們的家長所表揚,與社會人士的敬愛。她到此領略到人類的愛是為整個人類,才是偉大的、渾厚的、廣度的。伴侶間的愛情是自私的、狹義的,比那整個人類的愛,未免相形見絀了。她於是不願再與男子結合了。她視男子都是自私的、假情假義的、毫不值得戀愛的。她從此有一種反感,對任何男子都不願接近,都視他們為怪物,為骯髒,為無情感的機器、為女子們的敵人、兇徒、摧殘人!她於是回想先前被人離棄的經過,是她極好的教訓,教訓她重新做人,重新做起了一位新女界的人物,重新得到人生情愛的偉大意義不是在一個人身上,而是在整個人類上。她於是覺悟了,從而更解脫了,解脫了男子的束縛,而得到自由身,自由的情愛,自由的精神。因為她的愛是對整個人類的,男子也是人類,所以她對先前那二個離棄她的男子,反而不覺得怎樣痛恨,反而原諒他們為不好教育與惡劣環境所造成。故她在痛恨男子中,尚存有一些原諒的好意。所謂「恩與仇」,到此都一律同樣看待,一視同仁了。她於是大徹大悟、大解大脫起來了。我們這位可憐的女子,到此成為一位大覺悟的菩薩,一位救苦救難的觀世音! 可是她雖然願為社會服務,願為整個人類的情愛而犧牲,但社會是無情的,生活是鞭撻的鎖械。年年日日,「為他人作嫁衣裳」。人孰無情?況且她是多情的女子。在淒清的燈下,不免常想起一生飄零,誰人憐惜?隨風柳絮,誰人拾取?因此,不免常自墮淚,濕透衣裳。每見枝頭小鳥,比翼雙飛,池上鴛鴦,交頸同睡。她常懷疑這個廣大的博愛人類主義,究竟有何著落?未免對景生情,有秋水伊人之想。她常想到如得一位真情熱愛的對方為終生的伴侶,在兩人的情愛生活中再擴大為整個人類的愛,豈不是在私愛中又有博愛;豈不更加有意義與著落麼?她於是自知先前的過度怨恨男子,未免是一時的錯誤。一切男子,不是全無真情感的。天地間尚有一些男子,真情摯愛願為情死的。他們也有的縱對女子假情假義,也尚為她們而死的。她又對自己的女界起了反感了。女子固然比男子重情愛,但多少女子是為勢利為虛榮而假裝愛她的對方呢?她於是對男子,對女子,都同樣厭惡,同樣原諒,同樣寬恕他們的錯失了。 我們這位可憐的女子到此深深陷入於矛盾了。愛既不能,怨又不是,寬恕他們又覺得多餘。那麼,她自己只好檢點自己,只好努力自己,不管他人是是非非,只好自己如隨風飄舞的柳絮不願墮入污泥,只好自己振作與白雲相追隨,與飛鴻相唱和。希望有一日墮落在高高的山峰、潔白的雪層中,同歸於盡。她想到此,淚也不流了,只保存她天然的笑容;冷眼看,看那些熱愛的伴侶,雙雙對對;看那些悲鴻孤雁在滿天哀鳴! 1957年3月9日,在一支又一支香菸的吸吞中 (三) 西歐人的婚姻論進化家主張在未婚前先有「試婚制」,即是先行同居多少時間,少則幾月,多或幾年,男女雙方在這個試婚期,得到彼此性情、人格、文化程度的深度認識後,如果確是志同道合,然後才舉行正式的結婚。如不可能,就如普通友人的分散。當然,在這個試驗婚制中,最好是完全不產育,便免致為子女所負累,在西歐婦女常識上,她們對於避孕的方法是極有把握的。 在我現在的情狀下,我又提出一個「通訊試婚制」了。若說西歐的試婚制是有肉慾一方面加入的;那麼,我這個「通訊試婚制」,是純粹的主靈方面作用了。 現就我與汪女士的結合事實來做例證吧。我倆經過我友的「月下老人」介紹後,他介紹我許多好處,說我是一位傑出的哲學家、文學家;說我的人格怎樣清高;說我在思想上怎樣奮鬥與革命的精神(指我所主張的性學與美學);說我幾年來的獨居生活,「父兼母職」,為五個小孩做飯菜洗衣服,管理一切家務的勤苦;說我是情感派,可恨一生不能得到一位知心的伴侶。這些是「月下老人」、媒公媒婆的撮合話題,其中自有許多誇大處,但這些誇張話,不免掀動了我的對方人許多傾慕的情懷了! 這位「月下老人」對我一方面,又盛稱汪女士,怎樣好心靈,怎樣奮鬥,怎樣俠義,怎樣熱情,與她的花容月貌。他甚且說過是南京女界特出的奇葩,是千古難逢的佳人。他又打動我內心的是她經歷許多世故,到今日半世飄零,落花無主,勸我且做「東風主」,一意扶持與培養她成為一個文學家;最少能夠幫助我管顧小孩,主持家務,助進我的文化工作。這些話又掀動我「古井」許多風波。 我倆在這樣挑動中就通訊起來了。這位「媒公」,且把我倆的近日相片互相交換。在她雖則「徐娘半老」(她近四十歲了),但表示極壯健青年。在我呢?我已過六十年紀了,但我的根基著實,又是極端信奉「自然派衛生方法」者,故我自視尚是壯年人。親友也證明我尚後生,活潑有生氣的。我眼明,耳靈,食得下,極勞苦的工作與極深的心思都做得出。我倆在相片中與介紹信中,彼此對於身體方面也都有信心,都有把握後半生的康健與工作的保證。當然,女子通常比男子較為謹慎與顧慮的——尤其是對婚姻一問題上。在她頭一次接到我的「自我介紹」信,對我所提出的情愛與同居二個問題,她答說早在十六年前已經知道我的思想與為人了。可是,雖然由介紹人怎樣說,所謂情愛當須經過若干時日的彼此接觸後始能發生與決定能否情投意合。至於同居問題,她表示許多顧慮。 她所說的極合理,但問題的解決是極困難的。或者回復到「試婚制」先行同居,然後去考驗彼此的性格。但這是一個極危險的「嘗試」。因為同居後,彼此性情不合而始行分開,難免生出許多的悲哀。況且同居後,如生有子女,事情更難於安排! 我於是生出一個通訊試婚的方法來解決。我就覆信說:經過那位「月下老人」的詳細介紹,我倆的身世與性格,彼此極為明了。那麼,我倆在千里相隔的路程中,怎樣能夠互相接觸而決定性格的相合?我於是向她提出一個彼此要「先有信心」。就是在未見面之前我倆先有信心,承認是一個可靠的伴侶,把二人所有的心情整個地儘量在通訊中表達出來;由這樣通訊中(當然是極誠實的坦白,絲毫不假話),我倆也可從其間認出彼此的真性情,進而決定今後是否能結合成為真實的伴侶。她在這點上完全同意。我倆就極熱烈地通起訊來——每日彼此都寫了一封長信,無所不談,毫無顧忌,一任對方提出一切問題,互相討論,互相批評。這樣在信文中,一如彼此在同居中,在對面交談中,儘量發表意見與傾訴一切心中所有的情懷。 在三個多月的彼此近百封信中,我們彼此已經極深度地與極廣度地了解對方的情緒與要求了。 我今就來摘要的介紹此中一些重要的問題吧。 1957年3月10日,在早晨陰霧的天空下 (四) 在兩個素未謀面的人——尤其是我國的女子一方面,怎樣能夠破除羞恨與顧慮的心情而儘量誠實地傾訴呢?可是官樣文章地通訊,又不能得到彼此的真情,這又不值得通訊的了。終於由我,由我這個在歐洲情場有經驗的人先行挑動。我在起始幾封信中,就不客氣地認對方為曾經相識,好似先前的「情侶」一樣,我是至誠的、真情的向她說話。我也要求看我如情侶一樣的假設。由這樣的基礎,我們就假設是一對情侶、一對夫妻在暫時離開遠地時,彼此通信的情狀了。我倆就毫不顧忌地彼此傾訴心中所有的情緒了。 這其中,第一問題是彼此所擁有的情感到什麼程度,即是說,我與她是毫無情感或只有少少的情感或極豐富的情感?在幾封信後,她認識我是情感極熱烈的人。她說我的情感好似「暴風雷」一樣來得太快太急驟了。她說以我這樣的熱烈情感,真是打到她的心坎動搖,靈魂飄蕩。她強調說以我這樣的熱情,無論哪個女子都受感動,都能對我親愛的。她又反問我,怎麼我這樣多情人,而終生不能得到一位女子戀愛呢? 在我一方面,我也認識她是多情的女子,可惜她也一生不能得到一位多情的對方。她也是我國女子一樣的情感——緩和的如「毛毛雨」的,並不是如西歐女子那樣用情的劇烈。總之,我倆是有情感的,而且是多情的。可是用情的步驟與表情的方法彼此不同,彼此不免有一個距離:她是「毛毛雨」的,而我是「暴風雷」的。這其間究竟能相調和嗎?能相接近與合一嗎?「愛能調和一切的」,在十幾封信後我倆彼此諒解了。她所怕的是「暴風驟雨不終朝」,來得猛而消失得也快。我就對她表示我這個暴風雷的熱情是會耐久的,但有時也會溫柔地變成為毛毛雨了。在她呢?經過許多信的溫情後,也對我激起熱情如暴風雷一樣對我熱戀了。我倆到此對於情感一問題上已算調和為一,不致參差了。 人們常說我國女子的情感好似一個暗藏的火爐,中間是熱烈到幾百度,但外面好似死灰一樣無一點溫氣。這個中國式的情懷確是如此。但我個人對此不能滿足。我習慣於西歐女子的表情法——內外是同樣的表情法。她對你如果真愛,在外面也就同樣毫無顧忌地、熱烈地表示出來。我在巴黎街上,常見女子對她的愛人親吻到如醉似癲。我在跳舞場中,看到女子對她的情人表示出她身心的醉迷癲狂。在他們的家中,朝朝夜夜,總是親吻不離口,情意纏綿到不能離開。這樣用情與表情法是合理的,是我所樂意的;因為有情感不能好好地表現出來,究之,與無情感有什麼分別?又由善於表情,也可增加美化,提高原有的情感呢! 說到我對女子的用情並不完全失敗。我在歐洲十餘年間,對方女子是極愛我的。我的失敗,只是在中國的情場中,不幸遇到一位重勢利而輕情愛的女子。至於末後我所結髮的死妻(3),她對我也有些情愛的——她生來無熱烈的情感,即對她所生的孩子也是極薄情的。況且她也不會表情。但我對她永久留存下愛感;對她的死,使我更終生留下情感的悲哀。她為「大時代」而死的。可是也因她無深厚對我與她的小孩們的愛情,以致不能忍耐抵抗而終為大時代所犧牲了(她寫的《絕命婦日記》,我總望有一日為之發表)。 在長久通訊中,在極端坦白與真情中的傾訴,我與汪女士的情感是否相孚一問題上,已經徹底解決了。在末了,我倆直以「愛妻」與「情夫」相稱呼了。我倆雖未見面,但彼此已極有信心!我倆是一對好夫妻、好情侶了。我倆彼此宣誓,願今後,無論如何,總要實現我倆終生的情愛,到死不願離開,「百年偕老」,我我卿卿,一刻不能相離;同甘同苦,永遠地,永久地,兩個人併合成一體;兩個心合成為一個心,向文化上,向社會服務上,攜手共進! 到此,還有一個「性格」的問題,需要彼此諒解與解決的。一個稍聰敏的人,都有「個性」。我倆——尤其是我的個性甚強。可是個性有好壞二方面:堅毅奮鬥,向上努力,這是好的;執拗不悟,不接受批評與修正錯誤,這是壞的。我倆的介紹人開始就向我說:她先前是極「任性」的。但她已經歷許多世故,遭受許多困難,希望她今後反省,所謂「浪子回頭,千金不換」。這是我倆的介紹人所深切對於她所希望的。在通信中,我也向她提出這個缺點。她也承認她先前任性的錯誤,誓願今後好好改過。這已經使我滿足了。我的「個性」上當然也有許多缺點,如遇一事太憑主觀,遇一事物太快判斷,執行一事太過執拗等等。在這次通信中,我因針對她的「任性」的過去偏差,大膽地提出她對我要「絕對服從」,這個不免嚇她一跳。她覆信說,她素性是有自己的意志與主張,她的志願力極堅強,凡事認為對的,她就徹底去實行,不管任何困難。她素來是極自由的,不願受任何拘束。甚且說向來不受人干涉鄙視,以損害她的人格,摧殘她的尊嚴。在這樣合情合理的正義下,我所謂「絕對服從」這個要求,真是太過專制、自私與無理胡鬧了!在我提出這個要求時,我由後來檢點起來,覺得是我先前受那些女子的欺騙,所以生出這個過度的戒心與反動。實則是自己的錯誤,太過苛求對方的。我於是修正這個「絕對」為「相對」,而且彼此「互相服從」。但我總要求在合理之下,彼此是要「絕對」服從的。一件事,如以真理為根據,不能由兩方提出異議,只有「絕對」地去服從。到此,不是服從彼此個人的意見,而是服從那真理;不是為個人的利益,而是服從彼此的利益,換句話說,是服從大眾的利益的。就我們二人共同的利益上,我舉出許多例子給她看,說明這個絕對的服從,不是服從我個人,而是服從我們兩人,也即是服從真理。經過許多反覆解釋之後,她也同意了。她說:「在我倆中說,你是比我老於經驗,熟悉世故人情,比較富於學識,長於處理事務,所以我決定今後一式事情都要先和你商量,得到你的同意後,才去實行……」到此,我倆對於性格的一問題上,也算解決了(可是我尚在懷疑中,這個問題須待到同居後許久去考驗。我先前對我那位死妻,在初始訂交中,也要求她與我需要彼此服從於真理。她當時也滿口答應的,但結婚後就極少去履行了。說句苛刻話,她如真正聽我話,「服從」我的要求,她雖在困難的環境中,也終於能夠去克服,不致為大時代所犧牲了)。 現再來說到經濟一問題吧。西歐人說:「愛情就是麵包。」即是說無金錢就無愛情。當然這隻對普通人說的。自然有許多人重愛情不重錢。她也知我所得待遇費雖稍高,但為五個小孩讀書及一家人生活費,有時尚須濟助一些親戚朋友,以致常常是兩手空空。她比我更窮,先前所得的微薄工資,除寄給家中二老之外,連一件漂亮的衣服也不能買上。可是她對我表示願食貧,願同甘苦,願極端節約,不願負債。她常說愛情不在經濟。那些驕奢的大腹賈、貴公子,愈擁有充裕的經濟愈不能有濃厚的愛情。她本人前此也已經過這個教訓了,所以她對我的窮困,愈堅定她對我的情愛,鼓勵我勿以經濟為顧慮。她常說得好,一對真正的伴侶,萬萬不是在求物質上的享受,而是在彼此精神上的安慰、情感上的交孚、工作上的互助與上進的奮鬥。這些不是紙上空談,在這次的旅費籌措上,她給我一個事實的證明。在近來她決定來與我同居了,但她需要多少給她的二位養父母安家費與最節約來此的旅費。從南京來此與一些治裝費和安家費合共需要百數十元。可是我手中空空,不能一時籌集,只好向一些知心友人攤借,但多方籌集終不能達到必需的數額。她一方面只好等待,也曾設法向她的窮家哥借了些少,仍然不足,她又想變賣一些私己的物件,而又不能賣出。因此,她只好久久等待旅費有著落時始能起程。在我倆信上的焦急情緒中,她永未對我的寄款微薄一層上,說出些絲毫的不滿,只勸我勿焦急緩緩去籌集。在此種情形下,她決不是為金錢而愛我的。因為我實在窮乏。但她尚且向我表示她來後當按所收入的極端去節約。總之,由她來治家,比我更有步驟更有計劃去掌握家庭的經濟了。 她愛我尚有別一樁事來證明。在個把月前,我因籌她的旅費曾向一位香港商人(平素對我極好的友人)借一筆款,但等待不來時,我就向她寫一信,是為經濟睏乏的刺激而寫出的。我大意是說我倆同居的時間再行延續一年半載後才來實行。為的是,在這期內我可得到出版社訂約譯出外國書一筆稿費,到此時經濟上當比較眼前為充裕些。附帶是我倆通訊中雖然有稍久的時間,但尚嫌太短。如再延長一年半載,比較上兩人彼此的認識更加深入。最後是:同居不免發生肉體的接觸,而在通訊中,我倆更可調情,更加領略到精神上的滿足,純粹心靈一方面的滿足吧。橫豎我倆已經彼此挨受若干年的孤單生活了,再多一年半載,似乎也挨得過。我發此信時,仍然保存我對她深切的愛情。可是她接此信時,誤會我對她的愛情變動了!使她幾乎心碎腸斷,眼淚不干,飲食不進。幸而在第二日,她又接到別一信解釋我一時的提議,內心上我終究在愛她。她才起始安心,不致如對那信上的悲哀到幾乎發生神經病來呢!性交只是一種本能的衝動,本是極無意義的。但這個本能的力量真大,任何人都不能抵抗的。可是到了一些具有特別的意志與思想的人類,他們可能去抵抗,例如宗教界的男女與有些哲學家如柏拉圖、康德諸人。他們把性慾的力量升華為精神上、思想上的作用了。 實則一對好伴侶的快樂,最要是在彼此調情上的滿足。調情這個作用,我近來才發現它的重要性。我在西歐時,因為男女的性交太易了,所以我極少在未深刻認識對方之前有充分調情的機會。在這遭與我的情侶,在通訊的長時期間,我才得到這個調情的滋味了。調情就是由肉感而升華為靈感的「邊緣」,又是幫助情感的發展。在我倆的每封信中,彼此都充滿了這個調情法,此中最重要是在彼此可望不可即的情況下,傾訴個人嚮往與相思的情調。相思是有二種不同的:男女交合後的分離,遂而起了一種「離別的相思」;但在男女希望後來定能聚合時之前的相思,是「希望的相思」,它比「離別的相思」不是憂愁而是愉快,不是悲哀而是歡喜,不是失望而是希望。這樣的相思是值得長久相思的。所以,我在那封信上,要求她再延緩一年半載然後同居,雖則為家庭經濟上打算,但最重要是我想在通訊調情中得到這個「希望的相思」更多、更好、更有趣味、更加情感與靈感呢。 雖則是在這個短短時期的通訊中,我已得到一些「希望的相思」的滋味了。多少日子,我除提起筆為她寫情信之外,別事都不縈懷,即最需要的譯述工作,我也都擱置了。我的相思不止在她的一身上,我的相思擴大到白云:見白雲飄揚,我就想到它是飛到我情侶的身旁;聞到鳥聲,我似乎是聽到情侶的音韻;日光、月亮、星辰,乃至風風雨雨,一切大自然的景象,我都幻化為我的情侶的象徵。宇宙的一切凝結在她一身上,她的一身分散為萬物,這樣的「希望的相思」情懷,你說不是應該長久長久地去相思麼?愈多愈好地去相思麼? 在未同居前的情侶,通常彼此的相待是極盡客氣,互相尊敬與原諒的,而且彼此各自檢點努力向上,以求對方的喜悅。可惜一經結婚後夫妻彼此的相待就隨隨便便起來了。他們彼此以為「米已成飯」,不怕為他人奪去了。而且同居之後日久厭生,彼此看到對方都極平常,毫無特別可以引起新興趣。至於在情人時期,男女彼此於每一次相會時,無論在服裝上、修飾上,以至言談舉動上都想出一種新花樣以求取悅於對方。所以「情人制」比「婚姻制」,無論在美趣上、表情上與對事業的奮鬥上,都是較為優越的。說到我與她在通訊上,當然是彼此以「情侶」相對待。在這時期當然得到情人上的興趣。可是在我倆同居後,我仍然希望我倆是情侶,不是如普通的夫妻。即是雖然為夫妻,但「情人化」了。情人化的夫妻才有生趣,不會如普通的夫妻那樣把情趣硬化了,消失了。 我們在《浮生六記》中看到作者的「閨房記樂」與「閒情記趣」二章,所以特別感到興趣,為的就是沈三白與陳芸娘在夫妻生活中,仍然保存情人式的風韻。我極望在與我情侶同居成為夫妻後,竭力仿效沈陳相對待的行為,而又想加入些「西歐化」的禮貌。例如,彼此求對方做一事,必說一聲「請你」,事做後,必說「謝謝」。早上必彼此道「早安」,要去眠時,必說一聲「晚安」。普通夫妻的相待大毛病就是在「太簡慢」,以為彼此是「熟人」,不必講什麼禮貌規矩。由這樣「簡慢」的習慣,遂而生出如「路人」一樣的無情。我想我倆今後遇到一人外出或回家時,要向對方親熱地行一「接吻禮」。衷情表現的禮貌,即以幫助情感的發展與提高精神上的作用。可惜我國的家庭里,夫妻、父母與子女、兄弟姊妹的相待,都極少講禮貌,連最簡單的禮貌也不講究——即如「請」字、「謝」字、「早安」與「晚安」等口語也不說起了。我是極端反對這樣「太簡慢」的風氣哪。 末後,說到年齡一問題,我是六十多歲人了。雖則是身體強健,精神盛旺,好似四五十歲的狀態。但我也自知老,我年來對伴侶的年齡希望她是五六十歲的。五六十歲的老婦人再出嫁嗎?在西歐社會是極平常的,可是在我國就成為鳳毛麟角了。當友人介紹她時,我不免嫌她稍年少,她是三十七歲的。雖她不嫌我老,尚且表示極端愛我這樣老年紀。因為她先前已被少年人離棄了,以為老年人用情專一,不會中途離異可以到「百年偕老」。況且看我照片,大為嘆賞這個奕奕有生氣而且貌似誠實的人物。所以在給介紹人和我的信上,表示願真情愛我。當她接我那封要求她延續一年半載才來同居的信時,她以為我情愛中變,她在燈下宣誓。她把這誓詞寄給我如下文:「現在我在燈下誠心誠意地向你宣誓:我愛你始終如一,決無中變,決無私心,決無一腳踏二橋,決無思念他人。我誓永久地,終生地在你身旁,決不離開。如愛你不是真心,叫我不得好死,死時分屍碎骨,五雷轟頂!」我讀此後,真是慚愧萬分,是我一時的思想給她誤會。我於是又覺得她是真情愛我的。所以我倆此後只有商量從速同居以求得彼此肉靈上的安慰與愉快。到此,年紀一問題也算解決了。 可是尚有家務一問題也須預先商及以免後來的誤會。她未生過子女,而我竟有五個幼稚小孩。那位介紹的友人在信中勉勵她為「賢妻良母」。她在許多信中衷誠表示極端愛惜我的兒子,當作親生的對待。這使我極滿意。我固然願得到一位好伴侶。可是假如這伴侶對我兒子不好,我願永久孤獨,不願為自己快樂,而使我兒受到後母的痛苦。照她的素來行為看,我是極端放心她確能做到「良母」的,我尚望在經濟可能內,傭用一女工幫理家務。但她來信說她願做一切家務,不想用女工。這更使我感激。但我總願用女工,使我的愛人能夠有多時間向文化學習呵。 文化,文化,一切人都需要的。況且她雖有聰敏的天資,但少年失學,長大又受社會事務所糾纏以致她的天資不能儘量發展,那位介紹的友人常時囑咐我好好地把她培養成一位文學家(可能時教她一種外國文以能夠譯書為度),我抱此希望,在她也極願實現這個希望的。 暫此結束我對我倆在通訊上所得的感想與希望。在幾日內,她就來與我同居了。我將於同居後再來寫出一切的事情吧。 又一切都算極順利適意,但因「物神」的作祟,使我倆不能密些時相合。終於由兩人向各方籌集必需的旅費了;而在她往車站購票時,所帶錢又被扒手偷去,遂使她又去再籌集,而延緩一些起程的日子。可是,無論外界怎樣阻礙,我倆永久所抱的結合志願終於達到。我倆遠地許久的相思苦況已一去不復返了;她定在明早到達廣州了。 1957年3月13日,在春雨纏綿中 * * * (1) 本文記述了張競生與人生最後的戀人汪翠微的交往過程,汪的基本情況可參閱張超的《漩渦內外自浮沉》一文。 (2) 指張次溪。 (3) 指黃冠南,張競生第三任妻子,1952年在饒平被迫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