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緣起觀 · 二、緣起的定義

經中說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滅,此滅故彼滅」;說是緣起定義的具體說明。如將緣起二字拆開來講;起是生起的意思,就是果法生起時所因待的條件;合起來說:就是果法生起所所因待的因緣。名為緣起。所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兩句,指出諸法的關係是:因為這個東西的有,所以那個東西就有:因為這個東西的生,所以那個東西就生。以十二緣起的內容說:彼行業的有,是由於此無明,緣此無知的無明,所以有彼造作的業行。因此,這兩句可以簡單的解釋做「緣起故彼起」。此是指的因,彼是指的果,此彼二字,就是因果的代名詞。中觀經論第五章說:「若用抽象的公式來說,緣起即是此故彼。此與彼,泛指因與果。彼之所以如此,不是自己如此的,是由於此而如此的,此為彼所以如此的因待性;彼此間即構成因果系。」所以諸法的生起,沒有一法是無因而偶然的,必須在此因彼果的相對關係下,方可說它存在與生起。這是佛陀探究宇宙人生的諸法現象何以會這樣的所得最正確的結論,這正確的結論,為其他任何思想所擊不破的!諸法的存在與生起,固是由於緣起,諸法的還無與消滅,也是由於緣起。所以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對有說的,滅對生說的,凡是有的必然要歸於無,生的必然要歸於滅。如緣起支中的行,是因無明而有而生的,當知它的滅無,還是因無明的滅無而滅無。援上例說,那是這機的:因為這個東西的無,所以那個東西就無,因為這個東西的滅,所以那個東西就滅。因此,諸法的還無與消滅,必然也是此故彼的緣起關係;離此緣起的關係,絕無實法的滅無。中觀今論第五章說:「凡是依緣而起的,此生起與存在的必然要歸於滅無。所以佛說緣起,不但說『此有故彼有』的生起,而是說『此無故彼無』的還滅。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無而滅,這是深刻的指出緣起的內在特性。」根據這緣起的定義,觀察萬有的諸法,不論是內在的生命界,外在的自然界,法法都是緣起的。進一步觀察,不但有因有果從緣所生的內外有為界是緣起,就是無因無果不從緣生的無為界也是緣起的,假使有人離開有為無為另外找出一法來,這一法也是緣起的!因此,存在的一切法,都是依緣起而建立的,離了緣起,沒有一法可得! 三、緣起的內容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它的定義是此故彼的因果關係,那未,在此定義之下所含的內容,又是什麼呢?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內容說,是指的「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招集純大苦蘊」;就「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內容說,是指的「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純大苦蘊滅。」現在根據這兩大律內容,予以簡單的解說如下: 生命界的一切,不論是高級的、低級的,誰都免不了在演變中的老病死的擾悲苦惱,苦惱的來逼,誰都不願受的,所以有了苦惱,就要想法解決它。但先決的問題是:眾生為什麼會有眾多的苦痛來逼迫呢?探究到苦痛的原因,於是就發現到由於有生,有生就決定有苦,苦是與生同時而來的。無知的有情,不知老病死的痛苦是由於有生,於是對於老病死的痛苦極端厭離,而於生命的生存卻相當愛樂,這不是一個極大的錯誤嗎?生也不是突突空空的,必有能生生命的東西存在使之而生。這就是緣起的有。有,有的地方把它當作行為活動所構成的業力講,有的地方把它當作業力所招感的生命自體講。就前者說,有過去的行業,必然有現在的新生命出現;就後者說,有新生命出現,必然有果報的自體存在,果報的自體存在,當然就免不了演變中的老病死苦了,所以生是由於有。有情所以從行為活動中構成潛在的業力,是因心境相接觸時所生起的執取。取是攝受執持的意思,經論中說有「我語取、欲取、見取、戒禁取」的四種:執持生命內在的自我,叫我語取。由此我語取為根本,或向外在的環境奔放,執取客觀的五欲,成為欲取。或向內在的心靈探索,執取主觀的倒見,成為見取。甚而把那不是解脫的真因執取以為真因的,成戒禁取。由此種種執取的動力,引發身語意的三業,於是就構成未來身心的苦因,所以說取緣有,取的存在,也不是偶然的,是由欲愛染著而使他馳取一切的。因為,愛是一期生命的深細根底,又是生命長流的主要動力。生命的內在沒有愛,就失去一切活力了,所以愛為追求生命存在的一個強有力的要素。愛著的對象雖然很多,但主要的目的是自體愛與境界愛,對於精神物質組合成的生命自體,戀戀不捨的耽著,是為自體愛;對於客觀存在的一切境相,生起堅固的貪著,是為境界愛,前者經中又說名我愛,後者又說明我所愛。眾生就在這我愛我所愛的一切活動中,而向外道求執取,所以說愛緣取。愛是精神活動的表現,它之所以有此活動姿態的表現,是由於那或苦或樂的情緒的波動,苦樂的情緒,佛經中叫做受。謂諸感官與諸對象相接觸時,客觀的對象,刺激感官的機關,生起不同的反因,謂之領受。依內身所感受的名自性受,依外器所感受的名境界受;若內若外的一切感受,適合自己情意的名為樂受,違反自己情意的名為苦受,不合不違的中庸情意就名舍受。離有苦樂舍的三受不同,但就眾生的喜愛來說,是厭苦而求樂的,所以說受緣愛,受的領納作用生起,是用於根境相接時所發生的觸,觸是根境識三者和合相觸所產生的認識開始,這起始的認識,假使與智慧,正確的了知諸法是緣起,那就好了;可是他一開始就與無明合作,認為諸法有實自性,而染著於或苦或樂的感受,所以受是緣觸而有的。觸又是怎樣有的呢?是緣於眼耳鼻舌身意的六入有的。六入為生起感覺的機構,有了六入,必然要與六境發生關係,根境相涉入產生六識,於是就從三者的合中生起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了,這在經中叫做六觸身;所以觸是緣於六入而有的。從六入生起六觸,期間的關鍵是因所觸的對象,這對象在緣起支中名為名色,所以六入是以名色為緣的。名,是代表的一組精神;色,是代表的一組物質。名色存在,就成六入觸所取所認識的對象了。所以說緣名色而有六入。名色還有他的因緣在,這就是識。以識為緣的名色,雖可說包括內在與外在的一切精神與物質,但經中卻都以他為組織有情身心的要素的!有情身心的完成,始則由於入胎而與父精母血的和合,繼則由於在胎中的展轉成熟增長廣大!然而。什麼去入胎呢?又是什麼而使生命完成的呢?探究到這生命的自體,於是就發現到了識。識在一期生命中,都居於主要的地位;一般不知他的重要性,以為識只是在入胎時或在胎中時,負有重要的任務,出胎後似乎就無足輕重了!其實,在一期生命流中,任何一個時候,都不能離開它,何時離了它,何時生命就要崩潰,所以說名色以識為緣。入胎、住胎、出胎以及生命存在,都賴以此識,這是不錯的。但再推前一步看,試問:「識為什麼會入胎?為什麼入此胎而不入彼胎?為什麼在這有情身中起滅而不在另一有情身中?」探討到這些問題,就不能不推論到過去的行為活動了,所以識是以行為緣的。生命的一切行為活動,雖說有種種不同,但從理論的立場來看,不外感苦報的罪行,招樂果的福行,以及獲得上界生命的不動行。此諸行業的完成,是依於身語意的三業而有的,所以經中有說有身行、語行、意行。從身語意行創造罪福等行,由罪福等行,牽引生命主體的心識入胎,於是新的生命就開始了。牽引心識入胎的行,也不是盲動的,他還有那使其活動的東西在,這就是生死根本的無明。無明是對明說的,明是智慧,以此智慧本可認識諸法的真理的,但因無明蒙蔽這真智的關係,於是就生起種種的錯誤認識,而不知諸法是緣起和合的了。由不知諸法是緣起的,於是就生種種的妄執,由生種種的妄執,所以的種種的煩惱,由有種種的煩惱,所以就發動身語意而創造或罪或福的行為了。有情的生命所以在生死長流中一直在作無止境的奔放,其動力就在這發動行為的根本無明,所以說無明緣行。 上述的緣起內容,是從緣起的流轉門,作望果而推因的說明,那是非常明顯的:此下要說的緣起內容是就緣起的不滅門,作滅因而滅果的形式來顯示。行為的活動既是從生死根本的無明而有的,要想不再創造新生命的業因,突破生死輪迥的大圈,非得勘破根本無知的無明,無明滅了,一切有漏的行業自然就停止,所以無明滅則行滅。識是由行領導去投胎的,領導者失卻了領導作用,被領導者那裡還會發生作用呢?所以行滅識也就滅了。名色是因認識而存在的,或因識的執持而有的,假使識已不能執行執持的任務,或者不去認知它,它當然也就歸於滅無了,所以識滅則名色滅。有名色則有六入,六入是在名色和合的生命自體上安立的,組合生命自體的名色崩潰了,在上安立的六入,自然是同歸於盡,所以名色滅則六入滅。為感覺機構的六入,是觸相的動因,如六入滅則觸亦滅。觸滅,因觸而生起的苦樂感受,也就無有。由無領受的情緒,所以就不會發生愛染。愛染不生,就不向外弛取。弛取,是構成未來身心業力的動能,若不弛取,三業不興,自然就沒有能生身心的有──業,所以取滅則有也滅。由有的業,可以說未來的生,沒有業怎會有生?所以有滅則生滅。有生則苦生,無生則苦滅。苦與生是俱來的,所以生命不生的時候,一切老病死的擾悲苦惱都沒有了,老病死的擾悲苦惱都沒有了,老病死擾悲苦惱滅,純大苦蘊也滅,就達到身心解放而入於涅槃的聖境了!所以佛教所講的涅槃還滅,也是從因果的事實緣起的原理上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