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孩子 · 第9章 兒童的指導教師
教師必須開展兩方面的研究:首先,必須全面了解她期待從事的工作;其次,充分了解教具的功用。
準備從事此項特殊教育的教師,必須謹記以下原則:從事這份職業可不僅僅是藉助各種教具教孩子認知如大小、形狀和顏色之類的特徵,其任務也不單是訓練孩子正確使用各種教具。這樣就會使教師們將我們的教具跟其他人使用的教具進行比較,譬如福祿貝爾發明的教具。此外,還要求教師不斷積極地提供信息,在孩子學會某種本領之前糾正他們的每個錯誤。總而言之,我們的教具並非什麼新方式,尚不能成為「主動施教型教師」手中開展教學的武器。
準確地講,我們的教育方法有一種根本變化。主動性一直以來都是教師的特長,但我們的訓練教育體系,將主動權留給了兒童。
教育工作主要從教師與環境兩方面開展。對教師來說,它已經被一種包含教師及多種不同教具的複雜結合體代替。在實施兒童教育過程中,教師和各種教具共同發揮著作用。
我們的教育方法與舊教育體系選用的所謂「目標課程」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即教具不再充當教師的輔助手段。
與之相反,在我們的教育體系中,教具轉變為孩子的「助手」。他會根據自身的需求、傾向及特殊愛好挑選需要的教具配合使用。這樣一來,教具就變為促進成長的輔助手段了。
並非是教師給予的教導,教具本身才是產生某種效果的根本因素。教具的使用者是孩子,而不是教師,是兒童在發揮積極能動性,而不是由教師主導。
儘管如此,教師仍然需要履行許多棘手的職責,根本不能把她的協助作用排除在外。但這種協助應該小心謹慎、恰當得體,並且協助形式也需多樣化。她既不用多費口舌,也無須勞心費力,更不需要嚴厲苛刻,但她必須要進行審慎的觀察,以便上前輔助兒童自由發揮或者暫時迴避,教師可以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進行口頭指導或乾脆保持沉默。教師必須具備清醒的道德意識,迄今為止,其他教育體系對這一點均不作要求。清醒的道德意識通過安靜、耐心、慈愛以及謙遜表現出來。美德才是教師應具備的主要素養,並非語言教導。
簡言之,在校教師的主要職責就是說明教具的用途。教具與兒童之間發生聯繫的重要環節在教師身上。以往的學校教育中,教具僅僅被用來幫助兒童理解教師的思維活動,而教師把自己的想法硬性傳授給兒童,並強迫其依次接受掌握。由此可見,此項原本簡單適度的任務,在現行教育體系中更需要細膩的技巧。
在我們學校里,教師僅僅發揮促進及向兒童解釋使用方法的作用,而作為主體的兒童在完成為其設計的一項需要積極投入的任務時,可自由選擇並運用教具。在體育館裡進行的活動與此有點類似,人們進行體育鍛煉時離不開指導教練和運動器械。指導教練會向學生演示雙槓、迴環、舉重等項目的方法。然而,這些器材的使用者是學生本人,通過利用各種器械鍛煉肌肉的運動,從而增加力量,提高敏捷度以及其他方面的發育。
健身教練是指導者,並非說教者。若僅憑教練通過口頭講授體能訓練理論,沒有學生能增強體能。傳統學校教育在發展兒童性格特徵方面取得的效果,同樣不盡如人意。我們的學校恰與之相反,教師的職責僅限於向孩子提供指導,因此學校也就成了開發兒童智力的「健身房」。在這裡,他們增強了體格,發展了鮮明的性格特徵,接受了充分的訓練,並且具備了健康的心智,這是兒童思維得以放鬆所取得的最直接、最顯著的成果。
教師必須開展兩方面的研究:首先,必須全面了解她期待從事的工作;其次,充分了解教具的功用。換言之,要對促進兒童成長的教具了如指掌。從理論上講,培養這樣一個教師很不容易。她必須與時俱進,必須學著觀察,必須保持冷靜、學會謙遜,必須控制自己衝動的情緒,並且能夠按要求小心謹慎地完成重要的實踐活動。與通過學習理論知識提高智力水平相比,教師更需要一個用於提升靈魂的「健身房。」
儘管如此,她還可以輕鬆明確地了解分內職責積極的一面,即如何促成孩子對教具做出反應,並發生聯繫。她必須具備因材施教的能力,並且可以用易於理解和激發強烈興趣愛好的方式,將教學內容呈現在孩子面前。
因此,教師一定要十分熟悉教具及使用方法,並時刻牢記於心。教師不僅要詳細了解那些已經試驗驗證的教材呈現出的方法,而且還必須掌握應對兒童的方式,以便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指導。所有這些都是教師進行教學準備的重要內容。她可以通過理論學習掌握日後有利於指導教學實踐的一般性原則,但對待不同個體所需的審慎的洞察力卻只能通過實踐獲得。她不應再向有進步的兒童傳授低於其能力水平的教學內容,防止限制其思維的進一步發展,或令其喪失學習興趣;同時,她也不該教授兒童尚不能理解的內容,從而挫傷兒童最初特有的求知熱情。
了解教具
教師要想熟悉教具,就不應該只是看看它,通過書本學習它,或通過他人的講解了解其用途。與此相反,她必須長時間親自運用,爭取通過自身實踐預測兒童使用每一件教具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或者蘊涵其中的樂趣,儘管不夠全面,但仍要盡己所能向兒童解釋可能會對教具形成的種種感覺印象。除此之外,如果老師有足夠的耐心可以,像兒童那樣反覆多次地重複一項練習,那她就能以自己為參照物,衡量出特定年齡段兒童具有的體能和耐力。為了實現這一最終目標,老師可以將教學內容分級,這樣就可以斷定個體在發展過程中的某一特定階段,完成某種特定活動的能力水平了。這一問題將在有關個體發展順序的章節中做進一步探討,到時將會配有各項練習。
訂立規矩
除了讓孩子接觸教具之外,教師還要使之對外界環境固有的規矩秩序有所認識。教師為孩子設立規矩,而這是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外部訓練的基礎。這一點雖然十分簡單,但卻足以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開展。
所謂規矩是指,每件教具都必須擺放在特定的位置,即使不用也不能亂放。
孩子僅能從特定的位置拿取一件教具,使用完畢必須保持原樣地放回原處。
這也就是說,在隨心所欲地滿足自己的願望以後,不允許任何一個孩子輕易離開,出於對外界環境和規矩秩序的考慮,他必須繼續完成該做的事情。決不允許孩子把自己手中的教具隨意丟給小夥伴,更不可能容許他們搶奪他人手中的教具。
如此一來,從一開始就給每項任務規定了終點,不把物件擺放好你就別想再找到它。不管多麼想要的東西,也只能耐心等待小夥伴用完放回原處後,才能拿到自己手裡。
維持紀律
最後,教師要進行密切的監視,以確保孩子不受小夥伴的干擾,能夠全神貫注於手頭上的活動。頭頂「保衛天使」的名號,保證孩子集中注意力,這是教師諸多神聖職責中的一項。
教授技能
在教導孩子運用教具時,教師必須明辨兩個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教師讓孩子接觸教具,並向其傳授使用要領。第二階段,對那些通過自身努力能夠正確辨識差異的孩子,教師應干預並啟發他們。如果時機成熟,她可以決定適時通過語言描述兒童業已察覺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