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經譯註 · 地獄品法句經第三十(十有六章)

譯文 地獄品的大意是講,地獄中的事情,作惡之人必受惡報,罪惡(報應)牽強附會不得。 謊語欺人死後將墮地獄,已作惡事卻說「我未作」,兩種罪行後來皆承受,自己造下的罪孽自己牽引自己進入地獄。 ㈠ (即使)法衣穿於身上,(但是)作惡行為不止:行為苟且甘心隱於種種惡行之中,此人最終將墮入地獄之中。㈡ 沒有戒德卻接受別人供養,(從法)理上講豈不是自損其德?(這種人)死後生吞炙熱著的鐵丸,(內心痛苦)躁熱有甚於燃燒的木炭。㈢ 放縱逸樂有四種表現:喜歡侵犯他人之妻女,身處危險之境無福(報),三是詆毀(他人),四是驕奢淫夫。(四) 不做(有)福(有)利(之事),又墮入惡(道),畏而又畏(其實)很少快樂:王法又施加重重責罰,身死之後墮入地獄之中。(五) 就像拔草割草一般,握得不緊就易割傷手(掌):學習持戒卻又不禁制(其欲),(死後)墮入地獄自受惡報。㈥ 人的行為若是散漫墮落,就不能驅除眾多勞祿:在修(清淨行)方面若有缺陷污點,終身都不會享有大福報。(七) 常常做一些應該做的事,自守戒律必然能使自己堅強。遠離各種外方(邪)道,不要沾染(外道)以免蒙上污垢。 (八) 做了不該做的事,後來必然產生憂鬱和痛苦:行善常常大吉順利,所到之處沒有後悔懊惱。(九) 面對各種惡行,想去作或者已作了;這(樣的人)塵世之苦不可解脫,所犯罪惡已經接近難以逃避(懲罰的邊緣)。(十) 謊稱得道以求他人供養,自己心行不正,卻去毀謗好人,此乃用邪道蒙蔽世人;其人將因罪業縛綁,自設陷阱自投火坑。 (十二 猶如守衛邊疆城鎮,裏裏外外都要牢固:正心守意無妄念,非法(之念)便不會產生:品行有缺點將導致憂患,自己使自己墮入地獄。 (十二) 應該感到羞恥的卻不(以為)羞恥,不該感到羞恥的卻又以之為羞(恥):(這種人)活著時是被邪見所惑,死後便墮入地獄之中。(十三) 應該恐怖的見著卻不恐怖,不應恐怖的見著反而恐怖;人生信仰偏向邪見一邊,死後便墮入地獄之中。(十四) 應該避開的不去避開,應該靠近的不去親近:把玩踐行邪僻觀點,死後便墮入地獄之中。(十五) 應該親近的就應親近,應該遠離的就該遠離:恆定如一堅持端正見解(觀點),死後便進入善道境地。(十六) 原典 地獄品第三十十有六章 地獄品者,道泥輩①事,作惡受惡,罪牽不置。 妄語地獄近,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自作自牽往。㈠ 法衣在其身,為惡不自禁,苟沒②惡行者,終則墮地獄。 ㈡ 無戒受供養,理豈不自損?死噉③燒鐵丸,然熱劇火炭④。 ㈢ 放逸有四事,好犯他人婦,臥險非福利,毀三侄決四。 (四) 不福利墮惡,畏而畏⑤樂寡,王法重罰加,身死入地獄。 (五) 譬如拔菅草⑥,執緩則傷手;學戒不禁制,獄錄乃自賊。 ㈥ 人行為慢墮,不能除眾勞;梵行有玷缺,終不受大福。(七) 常行所當行,自持必令強;遠離諸外道,莫習為塵垢。(八) 為所不當為,然後致郁毒;行善常吉順,所適無悔悟⑦。(九) 妄證求賂,行己不正,怨誓⑧良人,以枉治士;罪縛斯人,自投於坑。 (十一) 如備邊城,中外牢固;自守其心,非法⑨不生;行缺致憂,令墮地獄。 (十二) 可羞不羞,非羞反羞;生為邪見,死墮地獄。(十三) 可畏不畏,非畏反畏;信向⑩邪見,死墮地獄。(十四) 可避不避,可就不就;阮習邪見,死墮地獄。(十五) 可近則近,可遠則遠;恆守正見,死墮善道。(十六) 注釋 ①泥鞏:梵語。也作泥黎,泥朶,意譯為地獄,是十界中最惡劣的境界。 ②苟沒:苟且地沈淪於,或曰因苟且而沈淪於。 ③噉:吃、吞。噉,音dan。同「啖」,「啗」。 ④然熱劇火炭:然熱,即燃熱;劇,熊熊燃燒,火力劇烈。 ⑤畏而畏:畏而又畏。 ⑥菅草:多年生草本植物,葉子細長且有一定硬度。 ⑦悔恡:即悔吝,乃後悔之意。怯,吝之異體字。 ⑧怨譛:即怨譖,冤枉誣陷。 ⑨非法:不法,不符合佛法之念頭。 ⑩信向:信仰偏向、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