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六之二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妙法蓮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若論此品之次第相生。總由如來。欲流通此之本門。使不斷絕。以故發明四信五品之因果功德。更引往昔不輕菩薩。以為正成。已為勸贊流通。勸贊既竟。則還當付囑以勸流通。若欲付囑。須先現於神力。故有此如來神力品之一文也。言如來者。以佛有大智慧。有大慈悲。故不住於生死。復不住於涅槃。而能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若就文而言。則有釋迦如來。有分身如來。而釋迦是主。分身是伴。釋迦是一。分身是多。政所謂一多無礙。主伴圓融。而共現神力也。言神方者。靈妙莫測謂之神。運用自在謂之力。然如來能現於神力者。以其究竟證得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諸法實相之理。故從體起用。稱性發揮。現於十種神力。令諸菩薩天人。睹斯妙用。自然在在流通。永永不絕也。 △品文分為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三。初菩薩受命。二如來現通。三結要流通。初二。初經家敘起。 爾時千世界。微塵等菩薩摩訶薩。從地湧出者。皆於佛前。一心合掌。瞻仰尊顏。而白佛言。 地涌菩薩皆白佛者。由如來於本門序分之中。呼召下方。謂我娑婆世界。有六萬恆河沙等菩薩。能於我滅後。廣說此經。故諸菩薩。聞佛呼召。即從下發來。正為流通此經故也。今壽命已談。正宗已畢。如來更為之勸贊流通。故此菩薩。今乃皆於佛前。陳詞受命弘經也。 △二正陳受命。 世尊我等於佛滅後。世尊分身所在國土。滅度之處。當廣說此經。所以者何。我等亦自欲得是真淨大法。受持讀誦。解說書寫。而供養之。 於佛滅後。是舉其時分。分身國土。是明其處所也。所以下。轉釋受命之意。謂我等所以欲廣說此經者。蓋順如來之命。固當如是矣。然我等亦欲得是真淨大法。故亦當如是也。言真淨大法者。若但得於偏真之智。破於見思之惑。顯於偏真諦理。則亦得名為淨法。而不得名為真淨大法。今言真淨大法者。能得三智而真實。能破三惑而清淨。能顯三諦而廣大。由此得則三智同得。破則三惑皆破。顯則三諦咸顯。而真實清淨廣大。則一自在一切自在。一清淨一切清淨。一究竟一切究竟。乃是不思議三德秘藏。在於此經之中。今者我等亦欲得之。故廣說也。 △二如來現通二。初總明。 爾時世尊。於文殊師利等。無量百千萬億。舊住娑婆世界。菩薩摩訶薩。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一切眾前。現大神力。 文殊等是跡中所化。舊住等是本中所化。即從地湧出之者。及諸比丘等。是十方雲集分身。所從者也。 △二別明十。初吐舌。 出廣長舌。上至梵天。 出廣長舌等者。蓋一經所談。若權若實。若跡若本。唯是舌根之所說也。如此則舌根為能說。權實本跡為所說。今欲顯所說之勝。以勸流通。則須以能說舌根為表顯。謂能說之舌根。既其廣而且長。上至梵世。則所說之權。必是妙權。所說之實。必是妙實。所說之跡。必是妙跡。所說之本。必是妙本。如是若權若實。若跡若本。一一皆妙。則自當為之在在流通矣。故初即現相。以表所說皆妙。而令流通也。 △二放光。 一切毛孔。放於無量無數色光。皆悉遍照十方世界。眾寶樹下。獅子座上諸佛。亦復如是。出廣長舌。放無量光。釋迦牟尼佛。及寶樹下。諸佛現神力時。滿百千歲。然後還攝舌相。 若跡門中序分。亦能放光。而但眉放。又但是白色。但照東方。今言一切毛孔。不止眉間矣。又言放無量色光。不止白色矣。言遍照十方世界。不止東方矣。種種不同者何也。蓋跡門中。猶未開顯。則唯佛自知耳。故但放眉間白毫之光。而然東方。今則權實本跡。一一已經開顯。而令一切斷於權近之疑。生實遠之信。則一切眾生。皆於如來知見。已得開示悟入。長遠壽命。已得分明了知。故一身毛孔中。放無數色光。遍照十方世界。正表九界同歸佛界。三乘咸會一乘。以顯此經之勝。而使得永永流通也。眾寶樹下師子座上諸佛者。即分身佛也。分身諸佛。亦復吐舌放光者。蓋分身諸佛。亦欲於本國。在在流通此經。故亦能現二種神力如釋迦也。滿百千歲者。此是顯現二種神力之時分也。而說此一部法華。但是八載。今現神力。言滿百千歲者。蓋在於眾生情執。乃見有長短之分。若在乎如來。則原無長短之限。故八載之短。短非短。百千歲之長。長非長也。此亦是如來不思議之處。正欲表於此經流通末世。永永無盡故也。 △三謦欬。 一時謦欬。 一時謦欬者。十方分身佛。與釋迦如來。不前不後。適當同時。故云一時也。謦欬即?聲也。一是通暢之相。一是將語之狀。此蓋表跡本二門。既皆開顯。則本懷無不通暢。故以謦欬而通暢表之。跡本已說。唯欲付囑以令流通。故以謦欬而將語表之。 △四彈指。 俱共彈指。是二音聲。遍至十方諸佛世界。 彈指者。如人內心喜極。外為彈指。今如來跡本二門。開顯已竟。一切大眾。所有權近之疑無不斷。實遠之信無不生。一斷永斷。一生永生。則已雙喜之極。故以彈指表也。是二音聲等者。若此經為流通時。則普遍天上人間。廣及微塵剎土。故以二音遍至十方。而為表顯也。 △五動地。 地皆六種震動。 前跡門發起之時。地皆六種震動。今此中亦復地皆六種震動者。前發起時。乃表說經之時。必能翻破六位無明。今則表於流通此經之時。亦能翻破六位無明故也。已上五種神力。乃是表於現在得益。從第六眾喜已去。五種神力。乃是表於未來者得益也。 △六眾喜。 其中眾生。天龍夜義。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以佛神力故。皆見此娑婆世界。無量無邊。百千萬億。眾寶樹下。師子座上諸佛。及見釋迦牟尼佛。共多寶如來。在寶塔中。坐師子座。又見無量無邊百千萬億。菩薩摩訶薩。及諸四眾。恭敬圍繞。釋迦牟尼佛。既見是已。皆大歡喜。得未曾有。 其中眾生者。蓋是五千退席。及三變淨土。被移天人。並良醫譬中。退大已後。余之失心者也。此等眾生皆見此娑婆等者。見分身是多。見釋迦是一。分身雖多。釋迦之所分。多非多。釋迦雖一。而能分身。一非一。見多寶是古。見釋迦是今。多寶雖古。分座釋迦。古非古。釋迦雖今。坐多寶座。今非今。見菩薩是聖。見四眾是凡。菩薩雖聖。而猶及四眾。聖非聖。四眾雖凡。為菩薩所及。凡非凡。見菩薩四眾是因。見釋迦如來是果。而菩薩四眾圍繞釋迦。因非因。釋迦如來。為菩薩四眾圍繞。果非果。如是無非一多無礙。古今一際。聖凡平等。因果不二之實相妙理。乃法華所詮。未來眾生。以得流通此經者。得是益故。以見一多無礙等相。而為表之。 △七唱聲。 即時諸天於虛空中。高聲唱言。過此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世界。有國名娑婆。是中有佛。名釋迦牟尼。今為諸菩薩摩訶薩。說大乘經。名妙法華經。教菩薩法。佛所護念。汝等當深心隨喜。亦當禮拜供養。釋迦牟尼佛。 即時等者。恐彼雖見其相。未見其說。故諸天告之。諸天皆大菩薩耳。蓋表未來世中。流通此經。從第一義空。而演說妙教也。深心隨喜者。依妙教生妙解。依妙解起妙行。依妙行入妙證。故云深心隨喜也。未來眾生欲流通者。得聞妙經。亦當依教生解。起行入證。故從空中已聞唱聲。遂禮拜釋迦而表之也。 △八歸命。 彼諸眾生。聞虛空中聲已。合掌向娑婆世界。作如是言。南無釋迦牟尼佛。南無釋迦牟尼佛。以種種華香。瓔珞幡蓋。及諸嚴身之具。珍寶妙物。 雙稱南無者。乃鄭重之詞也。由聞諸天唱勸隨喜。彼諸眾生。歸命乃表未來能於本跡二門。而得益也。 △九遙散。 皆共遙散娑婆世界。所散諸物。從十方來。譬如雲集。變成寶帳。遍覆此間。諸佛之上。 共遙散者。以他方對娑婆。故云遙散。雖得遙散。還能到此。故云所散等也。寶帳乃表眾生因心。所有定慧。全歸如來果德慈悲之中。故變成寶帳。以表顯也。遍覆佛上者。蓋因心之定慧。元極果之所宗。果德之慈悲。亦即因心之所具。故以彼之供具。變成寶帳。覆於佛上。而表顯也。如能見於佛。開於唱勸。而能歸命興供等。皆是如來不思議神力使然。欲表顯彼之眾生。未來亦能從妙經得益。故如是耳。乃冥約其機。有此之事。在彼眾生。未即能如是也。 △十合土。 於是十方世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 十方世界。則有種種之佛土。種種之世界。各各不同。何以能合為一土。而通達無礙。蓋諸佛國土。若在如來。則自了達土土無非佛土。界界無非法界。本是周遍。本是通達。本是無礙之者。由眾生情執。故見周遍為局小。見通達為壅塞。見無礙為有礙。今欲付囑流通此經。使未來眾生。皆得了達周遍通達妙理。所以現此神力。而令眾生見者無有局小壅塞。皆見十方世界。合為一土。而表之也。宜知上來三變淨土。已合一佛土矣。今此在所變淨土之外。更合之一也。 △三結要流通三。初讚嘆。 爾時佛告上行等菩薩大眾。諸佛神力如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若我以是神力。於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為囑累故。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 告上行等者。前六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菩薩。如來呼召。從地湧出中。有上行等四導師。今舉其首。故曰上行等菩薩。諸佛神力如是等。指上始自吐舌。終至合土十種也。此之十種。無有涯量。無有邊際。不可心思語議之者。故曰諸佛(云云)。若我以是神力等者。謂諸佛如上十種神力。可謂不思議矣。然以此之神力。而欲說此經之功德。以付囑流通。猶不能盡。則知此經功德。有過於如來不思議之神力。而更為不思議矣。 △二結要。 以要言之。 以要言者。謂雖則欲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若攬別以成其總。就廣以推其略。但挈其綱提其領。而以要言之。則如來所有一切之法。乃至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也。 如來一切所有之法。 言一切法者。即說權說實。說跡說本之法也。然所有之權。即實而權。所有之實。即權而實。所有之跡。即本而跡。所有之本。即跡而本。此乃雖則有權實本跡之殊。究竟不思議是一。權是妙權。實是妙實。跡是妙跡。本是妙木。乃是如來一切所有之妙法也。 如來一切自在神力。 自在神力者。欲斷眾生之權疑即斷之。欲斷眾生之近疑。亦即斷之。欲生眾生之實信即生之。欲生眾生之遠信。亦即生之。此則能令一切眾生。疑無不斷。信無不生。乃是如來一切自在神力之妙用也。 如來一切秘要之藏。 秘要之藏者。從昔已來曾未顯說。故名為秘。一經開顯。開已無外。故名為要。具足三千性相。包含百界千如。而所詮者。法法無非法界。相相無非實相。乃是如來一切秘要之藏也。 如來一切甚深之事。 甚深之事者。所有因果名之為事。因無別以為因。諸法實相以為其因。乃大乘因也。果亦無別以為果。諸法實相以為其果。乃大乘之果也。雖因果有二。而總一實相。所謂無量眾善。言因則攝。無量證得。言果則攝。乃是如來一切甚深之事也。 皆於此經。宣示顯說。 宣示顯說者。若論如來之意。則最初出現於世。即欲宣示。即欲顯說之者。由眾生機未契。故或兼別以說。或但小以說。或對半以說。或帶偏以說。此皆不名為宣說。皆不名為顯說。今經無復兼但對帶。唯以純圓獨妙。權實本跡。無不皆妙。教理行人。無不皆一。故言於此經宣示顯說也。當知一切所有之法。即妙法以為其名。自在神力。即斷疑生信以為其用。秘要之藏。即諸法實相以為其體。甚深之事。即一乘因果以為其宗。宣示顯說。即上味醍醐以為教相者也。 △三勸獎二。初勸受持。 是故汝等。於如來滅後。應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所在國土。若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 應一心受持者。一往解釋。不二而二。不三而三。是名一心。若克實而論。謂能了達一切諸法。悉皆實相。則全經是心。全心是經。經外無心。心外無經。此則外不見有所持之經。內不見有能持之心。而能所泯絕。境智寂然。乃名一心受持。受持既爾。則讀誦解說書寫亦然。如說修行者。如佛所說而修行也。謂依妙法之名。詮實相之體。從實相之體。起因果之宗。由因果之宗。發斷疑之用。乃名如說修行也。 △二勸供養二。初正勸。 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曠野。是中皆應起塔供養。 △二轉釋。 所以者何。當知是處。即是道場。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於此。轉於法輪。諸佛於此。而般涅槃。 謂何以上來。而受持此經之處。乃至經卷所在之處。不論園中。乃至不論是曠野。皆應起塔以為供養耶。故今轉釋雲。當知此處即是道場。乃至雲。諸佛於此而般涅槃也。如阿含中明。佛出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處。入涅槃處。以此四處。皆當起塔。生處乃是生身所生之處。今經言即是道場。乃是法身所生之處。生身生處。尚應起塔。豈法身生處。而不當起塔耶。得道處乃是三藏佛。今經依之能得無上菩提。則此經所在之處。自當起塔矣。轉法輪乃是生滅之法輪。入涅槃乃是偏真之涅槃。今經乃是無作之法輪。純圓獨妙之涅槃。故當起塔。所以前雲。能持之人。所持之經。及經住處。故皆應起塔也。 △二偈頌二。初頌現通。二頌結要。初二。初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佛救世者。住於大神通。為悅眾生故。現無量神力。 諸佛救世等者。謂我釋迦及以分身諸佛。皆有大悲。而能救拔一切世間之苦者。以其究盡諸法實相之理。自然神而明之。通而變之。安住於神通也。蓋本來安住於神通者。今乃欲使眾生得大歡喜。故現於十種不可量之神力。所謂從體起用。稱性發揮。任運施設。不假造作也。 △二別頌。 舌相至梵天。身放無數光。為求佛道者。現此希有事。諸佛謦欬聲。及彈指之聲。周聞十方國。地皆六種動。以佛滅度後。能持是經故。諸佛皆歡喜。現無量神力。 如來現通。此但頌前五種。則以義該之。以佛下是總結。既言現無量神力。自該後五種矣。又前五種。表現在得益者。後五種。表未來得益者。蓋以現前而攝未來耳。 △二頌結要三。初總頌。 囑累是經故。讚美受持者。於無量劫中。猶故不能盡。是人之功德。無邊無有窮如十方虛空。不可得邊際。 上長行為囑累故。已言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今頌中則言讚美受持者猶故不能盡者。蓋所持之經。既其功德無盡。則能持者功德亦然。此乃上下互顯耳。 △二別頌四。初頌所有之法。 能持是經者。則為已見我。亦見多寶佛。及諸分身者。又見我今日。教化諸菩薩。 言持經見我等者。蓋釋迦是說此經旨者。多寶是證明此經旨者。分身是助發此經旨者。諸菩薩乃是聽聞。而流通此經旨者。從今日後。故能受持此經。則依然如是見釋迦如來。在靈山演說此經。依然見多寶佛塔。涌空中贊言善哉。依然見十方分身諸佛。來集娑婆。助發此經。依然見諸菩薩。同聞此經。而各各發願流通此經。所以能見諸佛菩薩者。以其受持如來一切所有之法故。 △二頌自在之力。 能持是經者。令我及分身。滅度多寶佛。一切皆歡喜。十方現在佛。並過去未來。亦見亦供養。亦令得歡喜。 能持是經。諸佛歡喜者。釋迦是唱募之者。分身為欲助發。多寶為欲證明。則三佛之心。同欲流通此經。今能受持而流通。則稱合三佛之心矣。那得不為歡喜。而佛佛道同。故三佛既喜。則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亦皆歡喜也。吾人見此。則疑應斷。而信自生矣。所以是自在神力故也。 △三頌秘要之藏。 諸佛坐道場。所得秘要法。能持是經者。不久亦當得。 秘要之法。持經當得者。蓋諸佛秘要之藏。在於此經。宣示顯說。今能受持是經。則已能信解矣。由解起行。從行自能入證。故不久之間。便與佛無二。而亦得此秘要之藏矣。 △四頌甚深之事。 能持是經者。於諸法之義。名字及言辭。樂說無窮盡。如風於空中。一切無障礙。於如來滅後。知佛所說經。因緣及次第。隨義如實說。如日月光明。能除諸幽冥。斯人行世間。能滅眾生闇。教無量菩薩。畢竟住一乘。 諸法之義是所詮。名字言詞是能詮。此即四辯中之三辯也。樂說即第四之樂說無礙辯也。以樂說而說於前三。則無有窮盡。假喻發明。如風於空也。知佛所說因緣次第者。知佛因緣。即是知為一大事因緣也。知佛次第。即是知先則法說。次則喻說。後則因緣說。此三周以開權顯實之後。更必開近顯遠。以說本門。所以即是知次第也。如日月光明者。日月照世。所有昏暗。無不能除。菩薩既能知經中因緣次第。隨義而說。則已知佛權實二智。弘通是經。自能令一切眾生。無明昏暗。皆破除也。所以下結雲。是人(云云)。教無二句。正明甚深之事。乃是一乘因果之宗。皆實相也。 △三頌總結。 是故有智者。聞此功德利。於我滅度後。應受持斯經。是人於佛道。決定無有疑。 是人二句。謂依於能詮之名。而明實相之體。由於所詮之體。而顯因果之宗。由宗而起乎用。既起乎用。則能成於宗。而證於體矣。故云於佛道無疑也。釋如來神力品竟。 妙法蓮華經囑累品第二十二 若欲論此品之次第相生。總由如來欲流通此本門之經。而明乎四信五品因果功德。又引不輕菩薩。以為證明。皆所謂之勸贊流通。理當付囑。須先現乎神力。次結撮於綱要。然後可耳。令十種之神力已現。五重之綱要已結。則自應為之金口付囑。以煩菩薩。在在流通。故次神力品後。而有一品囑累之文也。言囑累者。囑即付囑。累即煩累。謂如來金口付囑此經煩累諸大菩薩為之處處宣演。而在在流通也。蓋如來自己證此諸法之實相。長遠之壽命。所謂難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是也。今則還欲使一切眾生。亦同己之所證。故於跡本二門。各各略廣兩番。為之開顯。令諸眾生。斷於權近之疑。生於實遠之信。故或有開佛知見者。則授之於八相之記。或有增道損生者。則授之於法身之記。而如來出世本懷。於茲暢矣。然現在之時。則如來自為化導。若滅度之後。須煩菩薩弘通。以故如來。重複現大神力。以一手同時摩無量菩薩之頂。而安慰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菩提之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一心流布。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如來是大施主。汝等亦應隨學如來之法。勿生慳吝。如此殷殷付囑。方能令諸大菩薩。為之在在流通。而永永不絕。始盡如來流通之事。故必須為之囑累也。 △品文分為四。初如來付囑。二菩薩受命。三事畢唱散。四時眾歡喜。初又四。初敘起。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 從法座起者。即是從於寶塔中。多寶所分半座之法座而起也。當知此經。寶塔品已前。在於靈山說。寶塔品後至神力品。在於寶塔中說。亦即空中說。今乃從塔而起。還在靈山中說也。摩菩薩頂者。有二意。一者此法華經。於已今當說。最為第一尊上之說者。今欲囑累此第一之法。故摩最尊之頂。以表顯也。二者以此經。乃是最為難弘之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佛滅度後。今欲諸大菩薩。於後末世弘通此經。故摩頂以安慰之。謂誠能持於三種軌則。住於四安樂行。自可於後惡世弘通此經。而無所難也。 △二付囑有三番。文分為二。初囑令一心流布。 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應當一心流布此法。廣令增益。 我於百千劫修習是法者。蓋欲得此無上菩提。雖則圓解圓修圓證。然必須從因以至果。破四十二品之無明。斷四十二番之變易。顯四十二分之三德。故須經於如許之劫。修習而得也。今以付囑汝等者。謂如是難習難得之法。我今則已修已習已得之矣。欲令一切眾生。亦修我之所修。習我之所習。得我之所得。若我在世。則我自為化導。若我滅後。則全煩汝等菩薩。為之弘通宣化。故今以付囑汝等也。一心流布者。若向於三有。若向於三乘。則不得名為一心流布。今當不向三有三乘。唯向無上菩提。而流通此之妙法華經。是名一心流布此法也。廣令增益者。果能一心流布此法。則在自行。更能增道損生。若在化他。則一人傳二。二人傳三。乃至傳於百千萬億。而繩繩不絕。則其益廣而增也。 △二囑令普得聞知。 如是三摩。諸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受持讀誦。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 此但受持等。及令一切普得聞知。然此二番文義互顯。上但一心流布此法。廣令增益。不言受持讀誦。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此但云受持等。及令一切聞知。則知受持等。將何為受持。唯一心流布耳。又以廣令增益。故能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也。義未嘗少。但文略耳。 △三轉釋。 所以者何。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慳吝。亦無所畏。能與眾生佛之智慧。如來智慧。自然智慧。 意謂何以故。我如來如是三摩汝頂。令汝一心流布。令汝廣宣普聞。乃轉釋雲。如來有大慈悲。乃至自然智慧也。言有慈悲。即無緣大慈悲也。以大慈故。能與一切之樂。以大悲故。能拔一切之苦。與樂而樂無不與。拔苦而苦無不拔。乃名大慈悲。此即如來之室也。無諸慳吝者。若說法之時。設有不信之者。加於罵詈誹謗及刀杖瓦石等。即不為其說法。是名有諸慳吝也。如來則能住於忍辱之地。隨其前人。加諸罵詈等惱。只是寂滅現前。不見有能忍所忍。還為其演說妙法。而終不替。乃名無諸慳吝。此即如來之衣也。亦無所畏者。若心有所著。即有所畏懼也。如來則能安心實相。觀諸法空。不著空有。不著中道。自然無有所畏。此即如來之座也。能與眾生佛之智慧等者。以由如來能入慈悲之室。著忍辱之衣。坐法空之座。故能與九界三乘一切眾生。一切智佛之智慧。道種智如來智慧。一切種智自然智慧。所謂我佛有是利益眾生。故稱能仁也。 如來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汝等亦應隨學如來之法。勿生慳吝。 此須承上文而言。謂如來能與微妙三智。故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何以故。蓋若施一切眾生之七寶妙物。此但是財施。不得名為大施主。若能令一切眾生得須陀洹。至阿羅漢。而破於見思。出於分段。證於涅槃。此雖亦名法施。然但是小乘之果。猶不得名大施主。今如來能與一切眾生圓妙三智。則超於世間之財施。超於出世之法施。故名是大施主也。既與一切眾生之三智。則一切眾生。自能以一切智。而觀於空。以道種智。而觀於有。以一切種智。而觀於中。觀於空時。則一空一切空。觀於有時。則一有一切有。觀於中時。則一中一切中。所以三智圓與。而能三觀圓修。自得三諦圓顯。三惑圓破。不名之為大施主而何。汝等亦應等者。謂在於如來。則已能如此矣。若在汝等菩薩。乃是如來之子。當紹繼如來之位者。則自應隨學如來之法。云何隨學。即勿慳吝乃是隨學也。勿生慳吝者。按上文。應雲勿無慈悲。勿生慳吝。勿生所畏。今但言勿生慳吝者。義可兼矣。以其三軌之前後室座。總成中之忍辱衣。今勿生慳吝。即忍辱衣。所以應內觀諸法空。外運大慈悲。隨其前人。加諸罵詈等惱。而但住於忍辱之地。不見有能忍所忍。只是為之宣說妙法。無少懈退。乃名勿生慳吝。所以雖舉一。而兼二矣。既能如是。則亦能與一切眾生之三智。亦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乃是善能隨學如來之法者也。 △四勸誡二。初約信者勸。 於未來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信如來智慧者。當為演說。此法華經。使得聞知。為令其人。得佛慧故。 當說此經者。若能信於如來智慧之人。則其障自輕。其根自利。其智自深。既是障輕根利智深之者。則不聞此則已。若一聞之。便能依聞而解。由解而行。從行而證。是故當為演說也。 △二約不信勸。 若有眾生。不信受者。當於如來余深法中。示教利喜。汝等若能如是。則為已報諸佛之恩。 眾生不信等者。謂能信之者。則為其說此經矣。若有不能信受如來智慧之者。則其障是重。其根是鈍。其智是淺。既障重根鈍智淺。則於無上菩提圓融之法。自然不契。其人雖於圓融之法不契。若在菩薩。豈可棄而不化。故當更於余深歷別法中。為之指示教詔。令其依於歷別之法而修。後乃引歷別而歸之圓融。則亦能得佛慧之利益。而生大歡喜矣。言余深法者。藏通是余而非深。佛慧是深而非余。歷別之法。對後是余。對前是深。故謂余深。則為已報佛恩者。謂汝等菩薩。由於如來。而已得分證。則感佛之恩。不為不深矣。若欲報佛深恩。無別可報。只是能信於如來智慧之人。為其說此妙經。令得佛慧。於不能信受之人。為其示教余深之法。從歷別而歸圓融。令其得大利喜。能於如是。則為已報佛之深恩矣。良繇以唯傳法度生。乃名真報佛恩故也。 △二菩薩受命二。初敘相。 時諸菩薩摩訶薩。聞佛作是說已。皆大歡喜。遍滿其身。益加恭敬。曲躬低頭。合掌向佛。俱發聲言。 △二受命。 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諸菩薩摩訶薩眾。如是三反。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 如世尊敕等四句。分為四意。初句受正付命。二句受轉釋命。三句受申勸命。四句受申誡命。言如世尊敕者。謂上世尊三摩我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一心流布。廣令增益。乃至汝等當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此是如來之敕命如此。而我等。則如佛之敕。而為之一心流布而令普得聞知。故言如世尊敕也。當具奉行者。謂上來世尊。又言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慳吝。亦無所畏。能與眾生佛之智慧。自然智慧。而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汝等隨學如來之法。勿生慳吝。此是如來欲我所說者如此。而我等則當如佛所說而奉行之。故言當具奉行也。 唯然世尊者。謂上來世尊。又言於未來世。若有信如來智慧者。當為演說此法華經。令得佛慧。此是如來之勸我如此。而我等於此更無有疑。若有能信之者。自當為其說於此經。而令得於佛慧。故言唯然世尊也。 願不有慮者。謂上來世尊。又言若有眾生。不信受者。當於余深法中。示教利喜。此是如來之誡我如此。而我等果遇不信之者。則自當以歷別之法。為之示教。而後引歸於圓融。令其得大利喜。而唯願如來。不以未來世中。不信眾生。乃是憂慮。故言願不有慮也。 如是三反者。上如來付囑有三番。故今菩薩受命。亦有三番。此正是師資道合。砧椎相扣。而能於未來世。廣弘此經。永永不絕也。 △三事畢唱散。 爾時釋迦牟尼佛。令十方來諸分身佛。各還本土。而作是言。諸佛各隨所安。多寶佛塔。還可如故。 諸佛各隨所安者。分身諸佛。唯為開多寶塔。及以勸發流通而來。今既已為勸發。而塔已開。則來意已圓。故可歸本國以化眾生也。多寶佛塔還可如故者。此有二解。一者謂多寶塔之所已開。因於大樂說及四眾之願見耳。今大樂說及四眾。既皆已見。則還可合其塔戶。如初湧出之時。故言還可如故。二者謂寶塔之所湧出。為欲證明此之一經故也。今本門正宗。雖得證明。而更有流通分。猶未為之證明。則分身自去。而多寶還可如故而在。待流通之分若畢。方可還從地沒而去也。在於此中。方令分身還國。多寶塔戶如故。則可驗分身。顯為開塔。密則實為聽聞本門。多寶。顯為證成跡門法勝。密則猶為證成本門。若分身唯欲開塔。則唱募之前。何不即命之還國。若多寶唯證法勝。則提婆達多品初。即應令其如故。唯其分身。實欲以聞本門。多寶實欲證成本門。故至此中。方命分身還國。多寶塔戶如故。蓋由至此之時。近跡遠本已為開顯。勸贊付囑。已為發明。前則放光遠召。而分身來。今若不言各隨所安。則分身何由還歸本國。前則分身遠集。而塔戶開。今若不令分身歸國。則塔戶何由還可令合。前則因塔戶開。而入坐座。今若不令還可如故。則釋迦何由而見出塔。故於此中。而作是言。諸佛各隨所安。多寶佛塔還可如故也。 △四時眾歡喜。 說是語時。十方無量分身諸佛。坐寶樹下。師子座上者。及多寶佛。並上行等。無量阿僧祇。菩薩大眾。舍利弗等聲聞四眾。及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分身為欲開塔。及聞本門。今塔已開。本門已聞。故歡喜。多寶為欲證明此經。今跡本二門。皆已證明。故歡喜。上行等是本中所化。為欲發起本門。流通此經。今已得發起。已得受命流通。故歡喜。舍利等是跡中所化。前跡門已聞。權實不二。今又聞跡本一體。故亦歡喜也。釋囑累品竟。 妙法蓮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若明此品之次第相生。總由上來世尊。勸贊流通之後。即為之付囑流通。乃言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慳吝。亦無所畏。能與眾生佛之智慧。如來智慧。自然智慧。而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汝等菩薩。亦應隨學如來之法。然不知畢竟以何等。為如來之法。而所當隨學者。故於此中。乃發明藥王之苦行。妙音之獻缽。觀音之普門。乃至普賢之勸發。皆所謂能隨學如來之法者是也。今乃欲舉苦行。以明所當隨學。而為流通之方軌。故有此藥王本事品之一文也。言藥王者。以其過去因中。本號星光。因聞日藏如來。說於妙法。乃以雪山藥草。供佛及僧。復發願於未來世中。救療一切眾生身心二病。故一切人。皆喜其德。即號之為藥王今仍本所名。故稱藥王。言菩薩者。以其能了達佛之智慧而自利。復能救療眾生身心二病而利他。故名菩薩。本事者。本昔所行之事也。即於過去。日月淨明德佛所。聽聞妙法華經。能如說修行。而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於是然身燒臂。供養彼佛及法華經。所謂重於法而輕於命。存其道而亡其身。行如是之苦行。乃是藥王菩薩。本昔所行之事。今欲隨學如來之法。而流通此經。當如彼之苦行。斯亦可矣。故云藥王菩薩本事品也。 △文分為四。初菩薩請問。二如來答示。三大眾得益。四多寶稱讚。初二。初正問。 爾時宿王華菩薩。白佛言世尊。藥王菩薩。云何游於娑婆世界。世尊是藥王菩薩。有若干百千萬億。那由他。難行苦行。 初中菩薩。名宿王華者。宿即宿世之宿。非星宿之宿。以彼菩薩。宿世因中。能修七覺淨華之因。而得自在。故以為名也。初云何游於娑婆世界。是問所游。謂世尊上來付囑諸大菩薩。而言汝等亦應隨學如來之法。若我宿王華之意。唯有苦行。乃是流通此經之人所當學者。我今先敢問於世尊。此會之中。藥王菩薩。云何游於娑婆。而化度一切眾生。故云世尊等也。次世尊下。是問其所行如文。 △二請答。 善哉世尊。願少解說。諸天龍神。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又他國土。諸來菩薩。及此聲聞眾。聞皆歡喜。 願少解說者。謂我則雖聞知於藥王。有若干百千萬億那由他之苦行。然亦不敢欲世尊一一煩示。惟願世尊。於多多萬億之中。少少略說其一二。故言願少解說也。聞皆歡喜者。蓋八部乃欲護持此經旨者。菩薩乃欲流通此經旨者。聲聞乃欲修習此經旨者。故若說其苦行。則欲護持者。即可以此苦行而為護持。則無有不護持矣。欲流通者。即可以此苦行而為流通。則未來不斷絕矣。欲修習者。即可以此苦行而為修習。則善行菩薩道矣。故若八部。若菩薩。若聲聞。不聞則已。若一聞之。則皆歡喜也。 △二如來答示二。初答苦行。二示經勝。初二。初舉因由。 爾時佛告宿王華菩薩。乃往過去。無量恆河沙劫。有佛號日月淨明德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其佛有八十億。大菩薩摩訶薩。七十二恆河沙。大聲聞眾。佛壽四萬二千劫。菩薩壽命亦等。彼國無有女人。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等。及以諸難。地平如掌。琉璃所成。寶樹莊嚴。寶帳覆上。垂寶華幡。寶瓶香爐。周遍國界。七寶為台。一樹一台。其樹去台。盡一箭道。此諸寶樹。皆有菩薩聲聞。而坐其下。諸寶台上。各有百億諸天。作天伎樂。歌嘆於佛。以為供養。 初舉其時分可見。有佛下明其佛號。言日月淨明德者。世間日月。則有照臨之功。而清淨皎徹。通乎晝夜之者。由彼佛能於因中。承事十方諸佛。親近萬億如來。盡行諸佛無量道法。所有方便知見波羅蜜。皆悉具足。其所具之實智則如日。所具之權智則如月。既具二智。則惑無不破而淨。智無不顯而明。既破惑顯智。則其自行化他之德。必能成就矣。故名日月淨明德也。其佛下。明其所化。佛壽下。明其壽命。彼國下。明其國土清淨莊嚴也。寶台之上。諸天作樂。嘆佛供養者。當知彼國菩薩聲聞。則坐於寶樹之下。其佛則在寶台之上。故諸天欲供養佛。亦在於如來所坐寶台之上也。 △二明苦行四。初彼佛說經。 爾時彼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及眾菩薩。諸聲聞眾。說法華經。 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者。彼即是當機。故言為也。名一切眾生喜見者。由彼菩薩。發願欲療一切眾生身心二病。故一切眾生。皆喜見其人。乃即以為名。又能然身燒臂。行於苦行。流通此經。而教化一切。眾生由此蒙其潤澤利益。故皆喜見。因此立其名也。 △二依經修證。 是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樂習苦行。於日月淨明德佛法中。精進經行。一心求佛。滿萬二千歲已。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得此三昧已。心大歡喜。 言一心求佛者。一往而解。不向三有。不向二乘。唯求無上菩提。故言一心求佛。克實而論。若依經所詮實相。而為所觀之境。以現前介爾一念。為能觀之心。以心照境。以境發心。心外無境。境外無心。心境不二。能所雙亡。乃名一心求佛也。此明其修。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是明其證。現一切色身三昧。即是普現色身三昧也。所以得此三昧者。蓋法華一經所詮。唯是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之諸法實相。而此諸法實相。乃是法法皆真。相相皆實之者。故依之而修。如說而行。便能得此普現色身三昧。法爾能隨十界而現形。所謂一切色一色。一色一切色。一切身一身。一身一切身。一切現一現。一現一切現也。余具疏釋(云云)。 △三報恩申供二。初明現世。二明再生。初二。初作念。 即作念言。我得現一切色身三昧。皆是得聞法華經力。我今當供養。日月淨明德佛。及法華經。 我得現等者。謂今日得此色身三昧。蓋非無因。究其所自。皆是聞法華經而生解。依解起行。由行入證。故能如是也。 △二興供二。初神力供養。 即時入是三昧。於虛空中。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細末堅黑旃檀。滿虛空中。如雲而下。又雨海此岸旃檀之香。此香六銖。價直娑婆世界。以供養佛。 入是三昧等者。由得普現色身三昧。已見第一義空。於第一義空。發微妙不思議圓因。故雨華。而此圓因。潛通果海。故復雨香。並供佛以表之。六銖者。二十四銖為一兩。六銖乃二錢五分也。 △二燃身供養又三。初正為燃身。 作是供養已。從三昧起。而自念言。我雖以神力供養於佛。不如以身供養。即服諸香。旃檀薰陸。兜樓婆。畢力迦。沉水膠香。又飲薝蔔諸華香油。滿千二百歲已。香油塗身。於日月淨明德佛前。以天寶衣。而自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力願。而自然身。光明遍照。八十億恆河沙世界。 神通力願等者。乃不以世間之火然其身。而以智慧之火。然其身也。所以然身者。蓋欲報佛恩。而苦行弘經。正重其法。而輕其身。殞其命。而存其道也。光明遍照者。正表此苦行以為弘經。則自然令此經在在流通。永永不絕也。 △二諸佛同贊三。初正贊。 其中諸佛。同時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 以雙言善哉者。一善哉。是贊其以神力供養。心猶未足。而更然身。以為供養。一善哉。是贊其不但然身。更能以神通力願。而自然身。猶在三昧之中。可謂真善供養者也。此是總贊。善男子去別贊也。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者。若但然身。亦可謂之精進。亦可謂之供養矣。然不名真精進。不名真法供養。今乃不以世間之火而然其身。乃以神通力願。而以智慧之火。自然其身。則能以智起通。以通顯智。以願起行。以行填願。乃以性德之火。然實相之身。自然精而不雜。進而不退。乃名真精進也。真法供養者。既以性德之火。然實相之身。以為供養。則不見有所然之身能然之火。又內不見能然之身。外不見有所供之佛。何者。以其性德本空。無非法界故也。既其無非法界。則以法界而然法界。以法界而供法界。自然離乎能所。絕乎對待。自得名為真法供養也。所以智者大師。讀至此中。便能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者。蓋大師向能隨文人觀。離能所。絕對待。天然泯合。而能如是也。 △二格量。 若以華香瓔珞。燒香末香塗香。天繒幡蓋。及海此岸旃檀之香。如是等種種諸物供養。所不能及。假使國城妻子布施。亦所不及。 一切華香等。及以國城。無非是外物。縱使能施妻子。亦不過是外身。今能然身。不唯舍內身。而又捨命矣。豈外財外身之所可及。即但然身。尚不能及。況今能以神通力願。而自然身。又不以世間之火而然。唯以智慧之火。而然實相之身。其不可及也。更不待言矣。 △三重嘆。 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作是語已。而各默然。 言第一之施最尊最上者。以理觀運入其中。火是性德火。身是實相身耳。故下釋曰。以法供養諸如來故。又以法華所詮。發為妙行。亦如經之第一。最尊最上也。作是下受供也。 △三火然時分。 其身火然。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 △二明再生五初王家化生。 一切眾生喜見菩薩。作如是法供養已。命終之後。復生日月淨明德佛國中。於淨德王家。結加趺坐。忽然化生。 王家化生者。還欲親近彼佛。及聞法華。並流通此經故也。前世是生身得忍。此中是法身。故化生耳。則知此之化生。亦即色身三昧之一也。 △二陳說本事。 即為其父。而說偈言。 大王今當知。我經行彼處。即時得一切。現諸身三昧。勤行大精進。舍所愛之身。 說是偈已。而白父言。日月淨明德佛。今故現在。我先供養佛已。得解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復聞是法華經。八百千萬億那由他。甄迦羅。頻婆羅。阿閦婆等偈大王。我今當還供養此佛。 得解一切語言陀羅尼者。前得普現色身三昧是定。今得解語言陀羅尼是慧。然慧非離定而有。乃即定而慧。定非離慧而有。乃即慧而定。是則名雖有二。其體是一。以其能得普現色身三昧之定。則無身而不現。以其能得解語言陀羅尼之慧。則無法而不說。所謂隨機現形。殊音類唱也。我先等者。蓋前世既聞法華。依之修習。得色身三昧時。其語言陀羅尼亦得矣。未有得定不得慧。現身不說法也。但神力燒身。兩番供養之後。所得之慧更深。則所謂之定。亦愈深矣。且就慧言。故但云我先(云云)。又知前世所聞之經。總是少分。從是已後。乃聞全經。故曰復聞(云云)。甄迦羅等者。乃是西方四種萬億之數名也。那由他。是十萬億。甄迦羅。是百萬億。頻婆羅。是千萬億。阿閦婆。是萬萬億也。 △三見佛贊勸二。初贊。 白已即坐七寶之台。上升虛空。高七多羅樹。往到佛所。頭面禮足。合十指爪。以偈贊佛。 容顏甚奇妙。光明照十方。我適曾供養。今復還親覲。 容顏甚奇妙者。容即容儀。顏即顏貌。奇即奇特。妙即妙好。九界眾生。所有容顏。皆不名奇妙。以凡夫全是粗惡之容顏。二乘不修相好。乃是憔悴之容顏。菩薩雖能分證。亦得名為奇妙。然無明未盡。猶不得名為甚奇妙。唯有如來。究竟圓滿。故名甚奇妙也。光明照十方者。十方本是迷昧。本是昏闇者。今如來以光明照之。則迷昧盡除。昏闇皆消也。我適曾供養者。適非謂才適之適。是不前不後。兩兩相值。謂之適也。意謂我曾見於佛。曾聞於法。即便得於三昧。而以神力供養。更復然身供養。皆不前不後。兩兩相值。故云我適曾供養也。 △二勸。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說是偈已。而白佛言。世尊世尊。猶故在世。 猶故在世者。非謂我已然身供養。已經千二百歲。而世尊猶然在世。而未滅度。乃是勸請世尊。仍然在於世間說法。而度眾生。正是請轉法輪。勸住世間也。 △四如來付囑三。初唱滅。 爾時日月淨明德佛。告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善男子。我涅槃時到。滅盡時至。汝可安施床座。我於今夜。當般涅槃。 △二付囑。 又敕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善男子。我以佛法囑累於汝。及諸菩薩大弟子。並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亦以三千大千七寶世界。諸寶樹寶台。及給侍諸天。悉付於汝。我滅度後。所有舍利。亦付囑汝。當令流布。廣設供養。應起若干千塔。 當令流布。是令其流布所付之佛法。廣設供養。是令其供養所付之舍利也。 △三入滅。 如是日月淨明德佛。敕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已。於夜後分。入於涅槃。 上來菩薩雖有二生。若論彼佛說法。唯是法華一會。故其唱滅。乃是法華會上唱滅。如今佛唱滅。如來不久當入涅槃。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囑有在是也。即入滅者。乃說法華已。不復更說涅槃。故便入滅。此即以法華。為五時終也。故上雲。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因聞說是法華經。故一心求道。得普現色身三昧。得此三昧已。即入三昧。於虛空中。雨華雨香。以供養佛。作供養已。從三昧起。而自念言。不如以身供養。即服諸香。乃至然身。經千二百歲。皆在法華會上也。故次生中陳說本事。言日月淨明德佛今故現在。即指彼佛猶說法華。故化生王家。其意為欲更聞此經。流通此經。更供彼佛也。所以一見。遂雲世尊世尊。猶故在世者。一稱世尊。是勸佛長說法華。一稱世尊。是勸佛長住世間也。則知彼佛唱滅。猶在法華會上。入滅時乃法華畢也。以故上之然身。但千二百歲。以在說法華時。不得不促。若延之而過於燒臂之時。則彼佛已當入滅。再生何由更聞。彼佛因誰付囑耶。故一心求佛。滿萬二千歲。又飲諸華香油。滿千二百歲。其身火然。千二百歲。皆在說法華時。以彼佛菩薩壽。皆四萬二千劫。則說法華。必經幾劫故也。亦是皆表自行。是則萬二千。千二百。皆表聞於法華。從妙解而起妙行。蓋一根對一塵。介爾一念心起。則具十界。十界具百界。百界具千如。六根則有六千。對於六塵。便成萬二千矣。若單就六根。皆約止觀而修。亦成萬二千也。故以滿萬二千歲以表之也。千二百歲者。蓋一根有百界。六根則有六百。對於六塵。則有千二百矣。若亦單在六根。就其服香飲油。香表止。油表觀。由此止觀。六根清淨。則亦千二百也。然身時既性德火。燒實相身。而所燒六根。及所燒六塵。皆性德。皆實相。則亦千二百也。故皆以千二百歲。而表之也。 若下之燒臂。滿七萬二千歲者。乃是彼佛說經入滅已後之時。故可延之而長。亦是表化他。而無窮故也。又一根具千如。一根具五根。則一根之中。具有六根。乃成六千。六根皆有六千。則成三萬六千。更對六塵。故成七萬二千歲而表之。若亦單就六根而論。兩臂表權實智。而為說法。則成七萬二千。若就兩臂表定慧。復成七萬二千也。是則然身之時。短不為短而燒臂之時。長不為長也。又然身時是生身。燒臂時是法身。所以不無延促之別耳。 △五菩薩受命五。初起塔供養。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見佛滅度。悲感懊惱。戀慕於佛。即以海此岸旃檀為?。供養佛身。而以燒之。火滅已後。收取捨利。作八萬四千寶瓶。以起八萬四千塔。高三世界。表剎莊嚴。垂諸幡蓋。懸眾寶鈴。 △二燒臂供養。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復自念言。我雖作是供養。心猶未足。我今當更供養舍利。便語諸菩薩大弟子。及天龍夜叉等。一切大眾。汝等當一心念。我今供養日月淨明德佛舍利。作是語已。即於八萬四千塔前。然百福莊嚴臂。七萬二千歲。而以供養。 前科起塔。即受命供養舍利也。此中燒臂。即受命流布佛法也。以燒臂乃是法供養。而苦行弘經。令眾得益耳。 △三大眾得益。 令無數求聲聞眾。無量阿僧祇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皆使得住現一切色身三昧。 △四菩薩現報。 爾時諸菩薩。天人阿修羅等。見其無臂。憂惱悲哀。而作是言。此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是我等師。教化我者。而今燒臂。身不具足。於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於大眾中。立此誓言。我舍兩臂。必當得佛。金色之身。若實不虛。令我兩臂。還復如故。作是誓已。自然還復。由斯菩薩福德。智慧淳厚所致。 我舍兩臂。有人作事理二障而表。若是則兩臂還復。豈二障復生耶。當知百福莊嚴臂。乃是全表定慧。故次雲。由斯菩薩福德智慧所致。福德即是定。智慧即是慧。以由定慧。元從性起。今泯修還歸於性。故言舍兩臂也。得佛金色身者。前得普現色身三昧。已是分證。今言必當得佛身究竟也。兩臂如故者。即是還從性起修。而以定慧。教化一切眾生也。 △五大千現瑞。 當爾之時。三千大千世界六種震動。天雨寶華。一切人天。得未曾有。 △四結會古今二。初結會。 佛告宿王華菩薩。於汝意云何。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豈異人乎。今藥王菩薩是也。其所捨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數。 △二勸持。 宿王華。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然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足一指者。非手足之足。乃具足之足也。能然手指。或然一節。或然兩節。或然三節。三節乃具足一指也。故曰乃至足一指。若手足之足。豈有然足之指以供佛乎。國城是外財。妻子是外身。故皆不及於內身之施也。 △二示經勝四。初格量。 若復有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供養於佛。及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是人所得功德。不如受持此法華經。乃至一四句偈。其福最多。 七寶滿大千界。是舉其所施之物。貴而且多。供佛及三乘。是明其所供之人尊。而且勝也。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者。上所施之物。雖貴且多。乃是世間之財而已。若能受持此經。則得於出世間。無上功德法財。故其為最。而非彼所及。上所供之人。雖尊而勝。然佛藉此經。而得成果。菩薩依此經。而得成因。二乘由此經。而得會歸。所以若證得。若修持。若會歸。皆由此經。故受於一四句偈。其福多於供佛菩薩及二乘也。 △二正嘆二。初嘆經體。二嘆經用。初五。初約山海。 宿王華。譬如一切川流江河諸水之中。海為第一。此法華經。亦復如是。於諸如來。所說經中。最為深大。又如土山黑山。小鐵圍山。大鐵圍山。及十寶山。眾山之中。須彌山為第一。此法華經亦復如是。於諸經中。最為其上。 初一雙。初約海。二約山。皆先喻後合。今合釋之。應雲。前約格量。以明能持之勝。後還約譬喻。以顯所持之勝。故有五雙。皆以喻而立名也。言此法華經最為深大者。若修川巨流。長江大河。皆非深非大。唯有大海。又深又大。如佛四十年前所說之經。最初乳味如川。次之酪味如流。生酥如江。熟酥如河。如是四味之經。皆非深大。唯此法華。醍醐上味。大事因緣。從茲而明。長遠壽量。由此而顯。莫能測其底里故深。莫能究其邊涯故大。所謂豎則徹於三諦之源。橫則窮乎法界之邊。猶如大海。於諸水之中。最深而且大也。二又如下約山。言此經最為其上者。如來於四十年前。或說人乘如土山。或說天乘如黑山。或說聲聞乘。如小鐵圍山。或說緣覺乘。如大鐵圍山。或說菩薩乘。如十寶山。若人天乘。但能出於三途。不能出於三界。若二乘乘。但能出於三界。不能出於三空。若菩薩乘。雖能出於三空。但成偏漸。而未能圓融。唯此法華。乃是一佛乘。而能究竟運歸三德秘藏。所有教行人理。無不皆一。權實本跡。無不皆妙。猶如四寶所成之須彌山。出水八萬四千由旬。而於眾山之中。最在其上。而為第一也。 △二約月日。 又如眾星之中。月天子最為第一。此法華經。亦復如是。於千萬億種。諸經法中。最為照明。又如日天子。能除諸闇。此經亦復如是。能破一切不善之闇。 二一雙。初約月。一約日。喻合同前釋。此經最為照明者。如來一代教法。若已說。若今說。若當說。如是三說之中。所說余經。猶如眾星。雖雲朗朗。而照物不明。唯此經所說不思議之權智。能顯一切理。證一切德。破一切惑。猶如月天子最為照明也。二又如下約日。日輪當午。無暗不除。正如此經所說實智。能破無明不善諸暗。若他經。或但能破見思者。或但能破塵沙者。或有能破無明而不究盡者。若此經。所有不思議之實智。則一破一切破。一斷一切斷。不但破見思。亦能破塵沙。不但破塵沙。亦能究盡無明。以其無惑不破。正如日天子能除諸暗也。 △三約人天。 又如諸小王中。轉輪聖王。最為第一。此經亦復如是。於諸經中。最為其尊。又如帝釋於三十三天中王。此經亦復如是。諸經中王。 三一雙。初約人。二約天。喻合同前釋。輪王能以十善化世。粟散小王之中。而為第一。此經明於諸法悉皆實相。而能出生一切眾生無上之善。所謂令三乘會一乘。使九界歸佛界。既皆會一乘。同歸佛界。則生善之極矣。故於諸經為尊。而如輪王於小王中為第一也。二又如下約天。諸經或但明偏空。或但詮幻有。或唯顯但中。則不得為群經之冠。只如三十三天而已。今經明諸法之實相。長遠之壽量。空則一切皆空。有則一切皆有。中則一切皆中。而能為群經之冠。乃是諸經中王。如彼帝釋為三十三天之王也。 △四約凡聖。 又如大梵天王。一切眾生之父。此經亦復如是。一切賢聖學無學。及發菩薩心者之父。又如一切凡夫人中。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為第一。此經亦復如是。一切如來所說。若菩薩所說。若聲聞所說。諸經法中。最為第一。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亦復如是。於一切眾生中。亦為第一。 四一雙。初約凡。二約聖。喻合同前釋。大梵天王。為大千之主。一切眾生。從其生長。故為眾生之父。此經則一切七賢四聖。有學無學。三教發心菩薩。皆隨其習。而得開顯。如彼梵王能生一切而為父也。二又如下約聖。凡夫之人。不能破煩惱出生死之者。四果聖人。及辟支佛。皆能破煩惱。皆能出生死。故於凡夫人中。皆為第一。喻如來所說諸經。不能究竟破於無明。不能究竟出於變易。如凡夫之不能破煩惱出生死。而非第一。此經則能究盡無明煩惱。究盡變易生死。如彼四果支佛。能破煩惱出生死。而於凡夫人中第一也。有能下。明其所持經體既勝。則能持之人。自能破無明出變易。而亦復第一。亦如凡夫中。四果支佛為第一也。 △五約因果。 一切聲聞辟支佛中。菩薩為第一。此經亦復如是。於一切諸經法中。最為第一。如佛為諸法王。此經亦復如是。諸經中王。 五一雙。初約因。二約果。喻合同前釋。三乘之人。雖同是因位。而二乘但能自利。不能利他。故非第一。菩薩則既能自利。復能利他。故於二乘之中為第一。諸經今經皆明於因。而諸經所明。或是人天之因。或是三乘之因。如彼二乘之非第一。今經所明之因。無別以為其因。乃以諸法實相而為其因。全是大乘微妙不思議圓因。故於一切諸經法中。最為第一。如彼菩薩於二乘中為第一也。二如佛下約果。如來能於諸法之中。得大自在。故為諸法之王。此經為諸經之王者。諸經所明之果。不過人天之果三乘之果。故不得自在。而不名為王。今經所明之果。無別以為其果。全以諸法實相而為其果。乃是大乘不思議之果。而最為自在。故於諸經中為王。如佛於諸法中為王也。上來五雙為喻。則知所持經體之勝。無可加尚矣。 △二嘆經用二。初嘆拔苦之用。 宿王華。此經能救一切眾生者。此經能令一切眾生。離諸苦惱。 此經能救等者。一切眾生。即三乘九界也。離諸苦惱者。二種生死。為苦惱之果。五住煩惱。為苦惱之因。所謂二死之果。五住之因。能逼迫一切眾生。能惱亂一切眾生之者。唯有此經之力用。能令三乘九界一切眾生。脫離此之苦惱。良由此經所明。唯是諸法實相。則所有煩惱之苦因。全體即是菩提。所有生死之苦果。全體即是涅槃。有何苦惱之可離。復有何苦惱之不離者哉。 △二嘆與樂之用三。初法。 此經能大饒益。一切眾生。充滿其願。 謂充滿其願者。即能與三乘九界無上之樂。而大饒之益也。 △二喻。 如清涼池。能滿一切諸渴乏者。如寒者得火。如裸者得衣。如商人得主。如子得母。如渡得船。如病得醫。如闇得燈。如貧得寶。如民得王。如賈客得海。如炬除闇。 此乃十二喻。以喻與樂之用。初言清涼池。乃喻此經。是清涼無上醍醐之味。能與眾生。法味滋神。故云能滿諸渴乏也。如寒得火者。此經所有性德之火。能除眾生煩惱之寒也。如裸得衣者。此經有大功德衣。能遮眾生生死之裸露也。如商得主者。此經能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而為一切眾生之導。如商人之得主也。如子得母者。此經能令九界眾生。得於微妙實智。如子之得母以為恃怙也。如渡得船者。此經甚深般若之船。能令九界眾生。渡於二死之河。而到涅槃彼岸也。如病得醫者。此經無上大悲法藥。能療一切眾生身心二病也。如暗得燈者。此經所有智慧之燈。能破眾生無明之暗也。如貧得寶者。此經能與一切眾生。無上功德法財。如貧者之得寶也。如民得王者。此經所明諸法實相。長遠壽命。為一切眾生之所歸趣嚮往。如民之得王也。如賈客得海者。此經所明諸佛甚深智慧。猶如大海。一切眾生。依此智慧。而能得於出世法財。如賈客之得海也。如炬除暗者。此經所明智慧光明。能破三惑之暗也。此十二喻。唯初後二喻。約能論所。中之十喻。皆約所論能。如是互明。正顯圓乘生死煩惱。菩提涅槃。體不二耳。 △三合。 此法華經。亦復如是。能令眾生。離一切苦。一切病痛。能解一切生死之縛。 能離一切苦者。即能離於界內之三苦八苦。界外之變易無明苦也。能離一切病痛者。凡眾生四大不調。即有於病。此經明於諸法悉皆實相。若能了達一切悉皆實相。則了知所有地水火風。地即性地。火即性火。水即性水。風即性風。是則雖有四大之不同。而總一性德實相。更有何病何痛而不離哉。能解生死縛者。五住是生死之因縛。二死是生死之果縛。此經能令二死永亡。五住究盡。則是能解生死二縛也。既苦無不離。縛無不解。則而能得於樂矣。已上正嘆竟。 △三明德二。初明聞全經德。二明聞一品德。初二。初明書寫功德。 若人得聞此法華經。若自書若使人書。所得功德。以佛智慧。籌量多少。不得其邊。 籌量多少者。謂尚不能思其多。又豈可量其少。總之不能得其邊也。 △二明供養功德。 若書是經卷。華香瓔珞。燒香末香塗香。幡蓋衣服。種種之燈。蘇燈油燈。諸香油燈。薝蔔油燈。須曼那油燈。波羅羅油燈。婆利師迦油燈。那婆摩利油燈供養。所得功德。亦復無量。 △二明聞一品德二。初明受持修行。二明隨喜贊善。初三。初總標。 宿王華。若有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者。亦得無量無邊功德。 得無邊功德者。謂不但如上聞全經。而有無量無邊功德。即聞此藥王一品。亦復有於無量之功德也。 △二別示五。初不受女身德。 若有女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能受持者。儘是女身。後不復受。 若有女人者。蓋女人。乃是障罪深重之者。較於男子不同。既障罪深重之女人。聞而尚有如此功德。則男子。若聞此經。所有功德。不待言而可知。故但舉女人也。儘是女身不復受者。如上所明。若聞此經。能得普現色身三昧。即知佛性。大涅槃經雲。若不知佛性者。皆名女人。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者。即是男子。則豈更受女身哉。 △二能生淨土德。 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中。若有女人。聞是經典。如說修行。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生蓮華中。寶座之上。 後五百歲者。即斗諍堅固之時也。如說修行者。謂能依所詮實相之理。而起不思議妙行。以理起行以行契理。乃名如說修行也。既能如說修行。則能了達實相。而現淨土。然無別有淨土。淨土全即唯心。彌陀亦無別有彌陀。彌陀全即自性。故能於命終之時。不往而往。往安樂之世界。非見而見。見彌陀之如來。無生而生。生蓮華寶座之上也。然淨土有十方之淨土。如來亦有十方之如來。而經教所明。但言安樂淨土。唯舉彌陀如來者何也。良以此土眾生。心多散亂。今欲調其散制其亂。須令其專注一處。故但言西方淨土。以為其專注一心之所。而不言多方之淨土。若夫彌陀。由其因中。發四十八之大願。而廣攝受一切眾生。娑婆眾生。與彼佛最為有緣。故但言於彌陀如來也。 △三獲無生忍德。 不復為貪慾所惱。亦復不為瞋恚愚痴所惱。亦復不為憍慢嫉妒諸垢所惱。得菩薩神通。無生法忍。 不為貪慾等所惱。是不為三毒諸障所惱。則自然得於菩薩之神通法忍。以其能如說修行。而了達諸法實相。則不見有少法生。亦不見有少法滅。以此無生無滅之理。而忍可於心。自能神而明之。通而變之。故即得於菩薩神通無生法忍也。 △四能見諸佛德。 得是忍已。眼根清淨。以是清淨眼根。見七百萬二十億那由他恆河沙等。諸佛如來。 眼根清淨者。既在得忍之後。乃是分證清淨也。以能得分證清淨之眼根。故一見一切見。而圓見一切諸佛。蓋分證位人。一登初住。便能分身百界。化導一切眾生。自尚能百界作佛。豈不能見諸佛耶。 △五諸佛共贊德。 是時諸佛。遙共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於釋迦牟尼佛法中。受持讀誦。思惟是經。為他人說。所得福德。無量無邊。火不能焚。水不能漂。汝之功德。千佛共說。不能令盡。汝今已能破諸魔賊。壞生死軍。諸餘怨敵。皆悉摧滅。善男子。百千諸佛。以神通力。共守護汝。於一切世間。天人之中。無如汝者。惟除如來。其諸聲聞辟支佛。乃至菩薩。智慧禪定。無有與汝等者。 火不能焚等者。此非虛說。亦非表喻。乃實事也。蓋眾生之所以為火所燒。為水所漂者。由其不能了達諸法實相。而起諸分別。乃至造諸不善。招諸生死。乃為煩惱結業。苦果之水火。所燒所漂。故亦為世間之水火。所漂所燒也。今果能受持此經。果能書寫此經。果能讀誦此經。果能修行此經。則能了達實相。而自不起諸分別貪愛。不造諸惡業。不招諸生死。便不為煩惱結業苦果之火所燒。並水所漂矣。三障之火。尚不能燒。豈世間火。而反能燒。三障之水。尚不能漂。世間之水。又豈能漂哉。故言火不能焚水不能漂也。百千諸佛共守護者。以其能受持讀誦。思惟是經。則稱合諸佛之心。故以神通之力。共守護也。唯除如來者。蓋三乘雖能修行。猶在於因。如來則已得究竟。而在於果。因果不同。故除之也。其諸聲聞支佛菩薩。智慧禪定。無有等者。二乘所有智慧禪定。乃是小乘。菩薩所有智慧禪定。乃是偏漸。今能受持修行此經。則所有之智慧。所有之禪定。乃是大乘。乃是圓融。小與大自不相侔。偏與圓豈得一併。故更無有與等者也。已上第二別示竟。 △三通收。 宿王華。此菩薩成就如是功德。智慧之力。 △二明隨喜贊善。 若有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能隨喜贊善者。是人現世口中。常出青蓮華香。身毛孔中。常出牛頭旃檀之香。所得功德。如上所說。 口中常出蓮華香者。以此經之妙法。若蓮華之處染而淨。方華而果也。所以能隨喜贊善。則全經是心。全心是經矣。故能口中常出青蓮華香也。功德如上者。亦能如上得於五種之功德也。 △四付囑三。初囑令流布。 是故宿王華。以此藥王菩薩本事品。囑累於汝。我滅度後。後五百歲中。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惡魔魔民。諸天龍夜叉。鳩槃茶等。得其便也。 於閻浮者。乃且就難者而言也。無令斷絕者。此經若不為之流布。則一切眾生。所有佛之知見。無從得開。而佛性種子。便為斷絕。汝當流布此經。令一切眾生。鹹得開佛之知見。無使其斷於佛性種子也。無令惡魔等得便者。謂惡魔等。常欲撓害流通此經者。若流通之人。稍有著於世間五欲。即為其所得便。而使之不得流通。汝若流布此經之時。無令其得於便也。 △二囑令守護。 宿王華。汝當以神通之力。守護是經。所以者何。此經則為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若人有病。得聞是經。病即消滅。不老不死。 病即消滅等者。此有事理二解。當知病者自病。而病病者未嘗病。老者自老。而老老者未嘗老。死者自死。而死死者未嘗死。故言病即消滅不老不死也。事者。一切眾生。唯有身心二病。四大不調。即有身病。若聞此經。則乘於經力。而能調其不調。則身病即為消滅矣。起諸分別貪愛。即有心病。若聞此經。而能受持讀誦。自不起分別貪愛。而心病為之消滅。故言病即消滅。不老者。若聞此經。顏色鮮白。故言不老。不死者。此經明於長遠壽量。若聞之而能修習。自能證此長遠壽量。即得不死。又如常不輕菩薩。臨欲命終。得聞此經。更增壽命。即是不死也。 △三囑令供養。 宿王華。汝若見有受持是經者。應以青蓮華。盛滿末香。供散其上。散已作是念言。此人不久。必當取草。坐於道場。破諸魔軍。當吹法螺。擊大法鼓。度脫一切眾生。老病死海。是故求佛道者。見有受持。是經典人。應當如是。生恭敬心。 取草坐道場者。若約教而論。則三藏果頭之佛。以坐草為座。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今既受持此經。則自能得於圓證。然自雖圓證。而眾生之機。有三藏者。則應須為三藏之佛。故亦取草而坐道場。此證初住菩薩。分身百界。而應三藏之佛。引導諸眾生。從三藏而歸圓融也。當吹法螺者。既破魔已。自能成道。成道之後。必當說法。而令改小而歸大。改漸以歸頓。故言當吹法螺也。若有眾生懈退。而不能進破無明者。則驚覺而䇿進之。使破無明。故言擊法鼓也。 △三大眾得益。 說是藥王菩薩本事品時。八萬四千菩薩。得解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 △四多寶稱讚。 多寶如來。於寶塔中。贊宿王華菩薩言。善哉善哉。宿王華。汝成就不可思議功德。乃能問釋迦牟尼佛。如此之事。利益無量一切眾生。 雙贊善哉者。一善哉。是贊其能問藥王之苦行。一善哉。是贊其能為如來付囑也。釋藥王菩薩本事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六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