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輔正記 ·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十(輔妙樂記)
吳興永定寺釋沙門道暹述
釋隨喜功德品
雙消二意者,雙消本跡二意也。
今昔二門者,昔是本門,今是跡門也。
及隨喜後位者,如前已對滅後五品,與現在四信位齊,應雲及隨喜等位,今雲後者,指餘四品也。
答:後未說故者,跡門但單流通權實,未雲久遠者,以本門未說故爾。
了此權實者,今了己權實全是佛權實,佛權實全是己權實,故云無二也。
疏云:慶人有慈悲者,只是有慈悲故,故能慶人也。
具於悲智者,悲只是前權實耳。
理有事者,謂實中有權,由自解理,故能慶人;達事即理,故能自慶也。
又不二而二者,己他為二也。
行願俱時者,行只是智,願謂慈悲也。
疏:深遠深遠者,實證尚過塵點,故云深遠深遠。又深者,指跡門實理也。遠者,本成時遠也。
於理聞久者,謂信於開權顯實理,聞說久遠之本,故無疑也。
化久等者。既事理並具本跡,故以久本為豎,中間節節廣遍為跡為橫。又亦可以事為跡,以理為本,本跡中三世相望名豎,當世廣被為橫,故下文雲即廣事等。
通約本跡者,釋二也。
別對多境者,釋別也。謂本多境跡中,多境不同,境謂十界恆沙之法,及以四門、四悉等。
皆以三千者,本跡標二,三千標別,若二若別,雙遮二邊,無非實相,故名收入;而復雙照宛然,故名妙事也。
非至今經不會方便者,跡門意也。
無以顯本者,述本門也。
唯佛知者,佛種智知也。
唯佛見者,佛眼見也。
通嘆橫豎者,別論無崖曰廣,無底曰深,謂法界之量,深廣無崖底也。
好堅迦陵者,大論云:譬如有樹,名為好堅,在於地中,時經百歲,枝葉具足,出生一日,便高百丈。佛亦如是,無量阿僧祇劫,在菩薩地一日,菩提樹下,實知諸法,而成佛道。今譬圓人初品之初也。
疏頻伽在㲉者。大論又云:此鳥㲉中未出之時,其聲已勝諸鳥。菩薩摩訶薩亦爾,未出無明㲉法,音超二乘。論文乃通,今則別如疏。
疏:輕疑者,輕謂輕弱之想,疑謂不了之心,此二減遣,故云釋然。
未即觀故者,別人初心雖知中,修行之時,先用折體及以無量,至回向後心,方始造境。修中行次第故偏,不即故拙,故非所嘆也。
不共不別者,意雲彼不共般若,與今圓不別也。
承機扣佛者,機如捶,佛如鼓,由機扣故,佛出妙聲。
經得幾所福者,但一念隨喜,未有修行觀慧,故屬福也。
經及余智者者,從於方便教中來,名為余智人也。
疏格後況初者,明今師不同古人判五十人者,但取第五十人聞法最薄,以況於初,不須雲展轉劣乎勝也。又今復約前三教判五十人者,為圓人所教,令得展轉開顯也。
一七而止者,只是大七,即當七七四十九人也。
如前破古師中者,今意亦與古師展轉劣同。
經:濕生、化生者,以飛鵝等生從濕氣,是名濕生。如諸天子等,諸根頓具,無而歘有,是名化生。
經無形者,圓鏡解云:欲界具有色心,淫、食、色界除二,但有色心,無色界中唯一心。又欲界色劣欲勝,故名欲;色界色勝欲劣,故名色。無色界中,色、欲俱劣,心是無形,故云無色界。又無形者,鬼神也。
經:有想無想者,圓鏡云:有想謂有心而粗,無想謂無心而寂。非有想悲無想,謂雖有心,非粗非寂。非粗故異有想,非寂故異無想。十地論云:六趣者,苦樂差別;四生依止為別,謂依業故。有形無形者,色無色差別;有想無想者,粗細差別;有足無足者,形想差別也。
望上屬福者,上謂證中、未證中,俱名為福也。
疏云:非實者,約法非圓,但成三教也。
經云何況一心聽等者,聽字,指上往詣僧坊聽受之人。說字,指上初隨喜品人,彼品多人皆能展轉為他說故。讀誦,指第二品。而於大眾為人分別,指第三品。如說修行,指後二品人。其能兼行正行六度,故云如說修行也。
疏:前是相似位等者,指前四品也,今則指今隨喜品也。
釋法師。功德品
亦以五種為法師者,謂受持等五,是法師所行之法,故指前法師品釋也。
是隨喜果者,應雲隨喜等五品,俱是此品因功德,今但云隨喜者,且一往舉初耳。
法師唯二、三者,五種法師各對五品弟子位,只有讀、說二師名,通當今第二、三品故也。
義亦兼後二者,傍行、正行二品也。
縱以五品在六根外者,即依今經文也。
前雲以五品入六根者,即依普賢觀經判位也。
一、向未入凡位者,以未修觀行,且判在五品初,未入五品位故。
五師五品真似者,此作相生,以釋五師成五品,五品成六根,六根成分真,故成世界義。
以隨喜始者,應雲顯六根終,言顯妙覺終。大深懸解下,釋第一義相也。
疏:三品分之者。光宅意云:一人皆作三品,分之則成三四一十二,所以一師皆得一千二百,是則五師成六千矣。
是散善耳者,如何聞法華經但生十善?夫十善者,皆屬散心所指,故不可用也。
二、二分對者,既雲下品八百等,則成分於六根,二為下品,二為中品,二為上品,故有八百、一千、千二不同也。
經八百眼功德者,注云:眼為形面之標,處眾根之上,故先敘其眼也。夫眼者,通光照色,在守形器文字而已,故其功八百。耳者,通神納聲,善惡眾聲呼一聽,於宣受功博,其報亦優,故千二百。鼻者知香,身止覺觸,於助道義輕,故報同於眼。舌則宣暢萬教,意則研了眾法,於通化用深,故功齊於耳。次辨根者,眼根重果,如丸而住,體清徹故,知如頗胝迦,不相鄣礙。耳根居耳穴內,旋環而住,如卷樺皮。鼻根居鼻頞內,背上而下,如雙爪甲。舌根極微,布有舌上,形如半月。身根極微,遍住身分,分如身形量。意無質礙,不可辨形量。又引薩婆多、俱舍,明六根離合,三根離中知,謂眼、耳、意三根合中知。故論頌云:眼耳意根境,不至三相違。謂鼻、舌、身三與眼等相違,至境方知故。
對三千塵者,如經見於三千大千世界等,故一一根皆悉對三千大千世界,以明其塵也。
色二十者,俱舍頌云:色有二種,一顯,二形,或開二十。顯色十二,謂青、黃、赤、白、影、光、明、闇、雲、煙、塵、霧。形色八,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釋云:日?名光,月、星、火、藥諸?名明,余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形平等曰正,不平等為不正。
聲八者,俱舍云:一、有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可意聲,即眾生善言,名句可詮表故;二、有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不可意聲,即眾生惡言,詮表惡故。聲有三:有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可意聲,即彈指等無名句詮表也;四、有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聲,即指平等聲,不能詮表故;五、無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可意聲,即化人善語,雖無執受,名句詮表故;六、無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不可意聲,即化人惡言,亦有詮表故;七、無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可意聲,即山林河等善聲,無詮表故;八、無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聲,即風林河等所發惡聲,亦無詮表。有情身中所發音聲,名有執受,語業能詮表故;風林河等所發音聲,名無執受。無執受中有情名者,謂化人語聲。此化人身,雖無執受,能詮表故,稱有情也。
疏以是功德至同者。既雲莊嚴,則何優劣?故與正經各一千同。問:此中三業即是六根者,應云:既將三業以對六根,何以不對六根,但云三業耶?故不下。即是答出不更對六根所以也。
疏即成六千者,室亦具自行、化他二千也;衣、坐亦爾,故成六千。故言一一善皆具十如,以十善不出因界,十如亦爾,所以一一善皆具十如也。
瓔珞經中,具列六輪者,十住為銅輪王,十行為銀輪,十向為金輪,十地琉璃輪,等妙為摩尼輪,十信為鐵輪。俱舍所列,即雲金、銀、銅、鐵輪是也。
唯瓔珞始終者,是兩卷菩薩瓔珞經也。
但斷不斷異者,若圓住不斷,即別地方斷矣。
信通進別者,信通餘九,進局第二。今釋六根,故寄精進菩薩以明其相也。菩薩戒疏列常精進在第二。
又五與十者,應雲今品一根具五根相,為華嚴一根共九種用,但是離此為彼十千。
不以鼻、舌為通者,但取天眼、天耳、身、如意三為通。
於意離三者,漏盡、他心、宿命三世也。
只是傍小者,謂大乘附傍小乘,立六通名,而復以大六通斥小六通,如淨名、阿那律、天眼,即其相也。
至邊乃為風輪所隔者。明梵王若在三千大千界邊,但見三千大千界內一半而已,大千界外為風輪所隔,故不見他界也。
疏云:支佛見百佛世界者,縱見百佛世界,亦未信有佛教化,以小乘不信有他佛故。
經:彌樓山者,此雲梵山,亦云殊特。言內外者,此山有五,一大四小,大者在中,小者在邊,四面而住,在閻浮提西隅,大海在目真鄰陀山南。
經雲命命鳥者,亦名共命之鳥,命共形殊,以命從形,故云命命。
經云:須曼那者,此雲妙意。闍提,此雲生華,亦云寶華,亦云金錢。末利,此雲奇妙。瞻卜,此雲黃樹華。婆羅羅,此雲重華、平華。多伽羅,是草香,無名可翻。沉水香者,華嚴云:阿那婆達多池邊,出沉水香,名蓮華藏。其香一丸,如麻子大。若燒香氣,普薰閻浮提界,眾生聞者,離一切罪,戒品清淨也。塗香者,華嚴云:海中有香,名無勝。若以塗鼓,及諸螺貝,其聲發勝時,一切敵輩,皆自退散也。
經:在勝殿上者,正法念云:善見城中有十千大殿,毗琉璃寶,或閻浮檀金,或白銀、因陀喜寶,及餘七寶,間錯莊嚴。又婆沙云:善見城中有殊勝殿,種種妙寶具足莊嚴,蔽諸天宮,故號殊勝。面各二百五十,周千逾繕那。
疏:有八觸者。謂從未到定,漸覺身心虛寂,內不見身,外不見物。或經一日,乃至月歲,定心不壞。於此定中,即覺身心微微然運運而動,或發癢、輕、重、冷、暖、澀、滑。謂動輕是風大,癢暖是火大,冷滑是水大,重澀是地大。體用相添,則有八觸也。
經大小轉輪王者,樓炭經云:轉輪聖王城,東西長四百八十里,南北廣二百八十里。諸天為王化作宮殿,城壁七重,七重欄楯,七重交露,七重行樹,及金殿銀門,銀壁金門。王有四德:一大富,二端正,三無病疾,四長壽也。
疏云:皆於身中現者,謂諸佛示為肉身,於己身中現故。
疏:四月者,以西方但立三時,無秋時,故云一歲,即十二月也。
釋不輕品
可以證因者,明不輕品中,雙證因果也。
四、明眾生唯一乘者,彼云:欲說眾生悉有佛性,成一乘義,故說此品。一切眾生唯有佛性,無餘性故,雖有一乘,無有餘乘也。
上明勸福者,他云:上來一品,廣明持經之福,勸物修行。今欲廣敘謗法毀人之罪,為誡未來勿作斯業,故說此品也。
七者、引事者,他雲近從法師品來,上雖言持經之人得六根清淨,未有其事,今引釋迦本生親自驗證,佛滅後持經人得六根淨,勸未來眾生令持經也。
隨喜容下者,且約展轉至第五十人,第五十人在五品初,且屬下耳。
弘宣一句者,皆當作佛一句也。
以生後見者,意雲今通述彼,令修行者於今經文而生正見矣。
上全弘經文者,五種法師受持讀誦等,以為流通也。今略弘經意者,但宣汝等皆當作佛,即是經意也。
未為二因者,自法華前小典,但趣於真,未趣於中,以未開故,緣了不成也。
逆化通理者,明今品非但弘於一乘之教,正令眾生當得至於實故也。
跡尚不周者,未開權故,有兼帶故。
末代弘者迷津者,此斥弘唯識人,談一切眾生全無佛性也。若唯識是,則不輕非;若不輕是,則唯識非。此縱橫破也。
各得教旨者,唯識只可申於方等,則不違彼經之大旨。故法華論自申今經,則得今經二門大旨也。
以解貫四者,即內懷不輕之解,由有解故,則能外敬不輕之境等。
而不先責不輕者,意云:不輕既謬授記,佛何以不先責不輕失?
疏:通亘本當者,無始本有,究竟至於無上菩提,無有改易。
疏云:種子本有者,此不同法相宗中立種子義,以業惑為緣,了種子故。
疏云:將解以歷人者,將法華之解以歷他人。
以對新熏者,謂外言教及以善知識助於修行,即名修得也。
初二世界者,謂內懷外敬故,屬世界身;立不輕行,正當生善宣教,屬對治人;作不輕目,當第一義,故云汝等皆當作佛。此亦不全同序文所對,彼以理一,屬第一義故。
疏:於其則非聖者。必見諸佛即是眾生,故云於其則非聖。如大經中六師之徒,謂佛年少,學業夫淺等是。
彼則化佛至空身者。此從未說,遂於語便,且雲化佛,此即報身。故上經雲複次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空如實相等,即表法身,故云虛空身也。
此乃虛空身者,經雲於虛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說法華等,即以虛空表法身也。
詮於化事者,只聞說法華經,即是化儀之事也。
彼則列勝行法者,只四安樂行是。
經究竟佛慧者,准序中,究竟佛慧在於開顯也。
不過實相者,實對不虛也,常住故對不改也,又對無常住對流通動也。
或雜助門者,且如藏須以事六度,助通須藏助,別於住中須用折體二門為助,圓用前三以為扶助,即其相也。
或抑者,以大教抑小。
或覆者,謂覆菩薩實用,權掩於實,隨機設教,故云文寬;漸頓化儀,或兼或帶,故云事廣。
但宣二十四字者,經從我深敬汝等至輕慢九字,標也;所以者何下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一十五字,釋也。
具述因果者,汝等皆行菩薩道,述因也;當得作佛,述果也。
四、一一一隻是三故者,人一必具三因故,教一必詮三性故,行一行三因行故,理一本理具故,又為前三所依故。
俱獲大功者,現得六根清淨,以為大功也。
令合此文者,文旨唯一大涅槃耳。
不獨五種法師者,或法師行等。
或冥者,謂毀者但得冥益耳。
或顯者、信者,現得六根清淨報故。
或廣者,具足受持故。
或略者,但聞作佛一句故。
不專對專者,既是不專讀誦,只道專行禮拜。又圓鏡中問云:不輕於時,何故但行敬嘆二事,弘一乘耶?答:不輕弘經,凡有二種:但行敬嘆,即是密說;得六根清淨,具足神通,即是頓說。所以前密後頓者,末世之時,增上慢人,惡強善弱,不可頓說,故須漸也。如此釋者,與今文殊經旨安顯?
廣略准知者,廣為他說,或但說一句一偈而已。
大經中禮知法者者,圓鏡引大經云:有知法者,若老若少,皆應恭敬。
已獲重恩者,彼經那律章中,淨名為二比丘懺罪滅已,得無生證,故云重恩也。
忘犯設敬者,經雲時二比丘稽首禮維摩詰足等。
不為宣通大小非教者,意云:若為宣通法華禮俗,乃可違於律文及以梵網所制;若不爾者,必不可違。故小乘中,上座不禮下座,況於俗人?今不輕為弘法華故禮,非為弘宣不聽禮俗之經。
今禮四眾等者,斥古人也。他雲菩薩要須禮俗,今問要須一切菩薩悉皆禮俗,而復濟眾何罪耶?
禮尚不受者,更反斥他也。今不輕禮四眾,尚被四眾打擲不受,他既不受,濟義不成。
初正約三四者,謂依三而行四行也。
疏云:不受理一者,不輕以一理而毒之,無智不受,故無理一也。
疏雲比丘即不受人一者,不受彼比丘,即無人一也。行一者,一等可知。
疏本已有善者,本有大善也。疏從比丘臨欲下,第三、雙明信、毀果報,又二:先明信者果報,次明毀者果報。初信者,又二,如疏。
經即得如上眼根清淨者,如上法師功德品說也。
廣對一切者,應對十種三法,如玄文。得大勢於意下,第二、結會,又二:初、結會;若我於宿下,舉己昔信佛得益,以勸今持也。
尚猶墮苦者,謂即雖隨從,以信薄故,寧免墮苦也。
擊信、毀之二鼓者,信即天鼓,以生善故;毀即毒鼓,作遠因故。
為生、後之兩因者,毀為生因,故墮地獄;信為後報之因,故畢是罪已,復遇常不輕等。此是二因之相也。
經䟦陀婆羅等者。圓鏡云:䟦陀婆羅是菩薩名,師子月比丘名,尼思佛是優婆塞名。舉菩薩則攝聲聞,舉僧則兼尼,舉近事男則兼女也。千佛因緣經云:思佛等千優婆塞得無生忍,郁多羅母善賢比丘尼等五百比丘尼不受諸漏,心得解脫。彼經既無師子月等五百比丘尼,具秀公以讀。
疏:舉逆以顯順者。此重舉前逆、順文意,成今勸持。上是總說今文大意耳。謂舉彼時四眾比丘、比丘尼等,以嗔恚意之逆也。畢是罪已至得三菩提等為順。應知此一段文,唯有勸持、遮毀之相耳。
次其罪下十行,明信毀果報者,初三行,頌現報;次不輕命下半行,頌生報;三、說是下一行,頌後報;從我於前世下二行,追頌舉信勸順意。
疏:如牛皮等者。大論云:龍鬢縛身,入水漸急;牛皮系體,向日彌堅。初損戒皮,次損定肉,後損慧骨。戒、定、慧,如身如體;有相心修,如縛如系;受人天果,如入水向日。今由四執,失於正法,亦復如是。
釋神力品
此品初應具四悉,內外力用異,即世界都此力用,善生惑滅入中,四悉義足也。
神在於內,即體宗者,神是能取之智,智即因果;體是所趣之境,體是宗家之體,宗是體家之宗,方有勝用。從始至終,宗體具足。
今復身輪現此勝用者,唯獨今經開權顯實,開近顯遠,諸經所無,故云勝也。
疏:體深等者,堅窮故體深,橫廣故力大也。
疏:分身等國者,等取橫遍十方菩薩國土也。
應非四眾八部者,謂舊住菩薩,即是本時所化,應非跡中經文所列四眾八部也。
疏:出過凡聖者,福人,凡也;三藏佛等,聖也。且以梵淨而為所表,故云極淨也。
經出廣長舌者,注家云:言滿三界,無以過故,舌至梵世;行滿十方,無怨惡故,光遍此界。身分亦爾者,明五陰雖分,一極莫二,故神力所顯,常為影響也。今謂十種所表,過諸教上,但云言行滿故使爾者,佛何常不言行滿耶?
疏:三藏佛舌至髮際者。時有婆羅門偈呵佛曰:
汝是日炙種剎利,姓淨飯國王太子,
而以食故大妄語,如此臭食報何重。
佛即出舌覆面至髮際,曰:汝見經中有此舌人作妄語不?(云云)。
疏:智境罄者,罄猶竭也。謂智窮境過,橫豎周照,故云也。疏:今明復動下,表流通未來一切,令淨六根也。
疏云:而今而後者,而今表現,而後表流通也。
宗雖近遠,同名因果者,本門之宗名遠因果,中間因果、今日因果名近因果,俱今經宗也。
疏余悉如文者。生處通三:得道之場既是法身生處,轉法輪即般若生處,入涅槃即解脫生處。
而總於三者,以名下具體、宗、用故。
滿理釋權疑者,跡門入實,三德究竟,無復權執,跡力用也。地涌品初唱云: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恆河沙等菩薩,能於我滅後,護持讀誦,廣說此經。因即地烈,本屬湧現,由茲問答,方袪近疑,本力用也。
釋囑累品
安國者,涉法師。
不越先規者,秀公不違於什師也。彼先立問云:依於梵本及法華論,並正法華並諸經,皆安囑累品在末,何故此經安囑累品在神力後耶?答:生法師云:前說因之時,亦並已付屬,義既未周,則不別立品。今明因果俱竟,理說都畢,斯則如來大慧,於茲顯然。今持此經,摩頂付囑,理深事大,必須殷勤,為是義故,別立品也。又引藏法師云:羅什法師善解秦言,妙得經旨,安囑累品在神力後者,必有深致。若在經末,猶是淨土,妙音來時,何事被誡,於此國土,勿生下劣想等,難詞甚廣(云云)。
今攢舊聞者,即記主思述也。昔自左溪尊宿云:此八相違七,並據現文,是則易破。唯有多寶還本,未見有現文,稍為難破。後因撿藏,見南山內典錄云:崛多檀移囑,累見此文,已破為不難。故今攢舊聞,及後見他章疏所立義旨也。
總別救者,護持人意,而不雲破耳,救即破也。
無出塔處者,從法座起,即出塔時處也。
師弟參雜者,意云:良由如來付囑已竟,諸菩薩發誓弘經,若移在後,則成弟子有擅弘之失,及以師弟雜亂不別。
正本既其居先者,謂正經在添品前譯也。
梵音錯者者,謂須憑梵本以正之。
秦言謬者者,以字義正之也。
即而書之者,只是不可翻者依梵音耳,例囑累亦爾,彼本在此,故不可移也。
此亦是一見者,今家亦未依此以判。何者?但依什帥二十八品次第,大理略足,不須雲經度未盡。以論及正經,並隨喜譯者所見,不可依也。
二、事乖角者,正雲唱散是一,去住相違,故云也。
安可議耶者,便破意云:冥加已逐者,受持讀誦,皆有應驗,只可仰信,安可商議在前後耶?
一乘四德為小義者,他解此一乘四德之文,乃雲料申小義,如此說者則成形,今圓經同於小典,故云形斯為小也。
表現表當者,謂分為二分。施二佛者,只是表正說及流通二意耳。又施釋迦表現,以正說故。施多寶表當,以發誓處處聽經,便噹噹不絕故。
更加寶印首者,只是離於寶掌菩薩,出於寶印首菩薩耳。
以大梵冠首者,如雲大梵自在天子也。
大梵字不盡者,以譯大梵字不盡也。
縱是什公所移者,且順自古相傳之什公移,囑累品在神力品後,深為得旨。理契真源,詞含玉調,光前絕後,千古共現,尚欲垢之,強增瑕礫哉!如前引藏法師文是。
連及也者,是佛弟子繼嗣傳燈,何辭連及也?
疏三千三百者,如上寶塔品中三變淨土,八方各變四百萬億那由他土。且如一變,八方各更四百萬億那由他,皆令清淨,即是四八三十二,並本淨娑婆一千,則成三千三百也。此亦且語其一變耳。
有人引大經等者,圓鏡引也。
疏云:若根深智利者,至法華中,根深智利;若法華前,須以余深助耳。
經云:為令其人者,良以專弘佛慧,故能令他得佛慧益也。
受大施主者,若非無緣大慈悲,安得稱大施主也?有人云:設殊不體文,只於結文亦具衣等三法,故今領上義意周遍也。
釋藥王品
而成四悉者,從此文下是生善,從輕生重;法是對治,治其不輕之惡;從命殞道存,即第一義。寶雲經說:菩薩有名大藥樹。譬如藥樹,名曰善見。眾生有得根者,有得莖、枝、葉、華、果,見色、聞香、得味、得觸等,而皆治病。菩薩亦爾,眾生有種種病,有依施治者,依戒、依精進、定、智,見色、聞聲、依利行、同事,得治事。具此十事,名菩薩為大藥樹。准此,一切菩薩皆是藥王。今別舉喜見,以標品目。圓鏡行云:觀經云:日光
疏云:聞說佛慧者,佛慧是同,故得引用也。
疏云:號曰藥王者,以因世藥成出世心,故號藥王也。疏:所以竭其神力者,經云:以神通願力而燃身也。
盡其形命者,經云:其身火燃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也。
疏云:志猶未已者,謂噹噹不已也。
疏我傳爾明者。謂藥王傳明與於弟子,弟子又傳明與他,故云也。
疏:勖者,勉也。又:勖者,誡勖也。即勸勉、誡勖也。
疏:他方大士者,只是西方東方二菩薩等。
疏云:形無定準者,意雲位取法正,何擇其形焉?
真如實相是所乘體者,如來所說妙法為體也。
是乘乘之緣者,只為機緣不等,且令能乘乘不同矣。
以依一實立因果者,明藥王等自入住已,方乃隨緣立行,遂物所宜,故云也。
疏:於化他流通者,文略,應雲化他自行,以普賢屬自行流通也。
經及此聲聞眾者,仍本為名,非謂今經有新得小者。
意在苦行者,明藥王雖有百千萬億難行之行,今經弘法,最逗物所宜,專在苦行也。
經:彼國無有女人者,女人則開四惡趣門。既無女人,則無四趣也。
經一箭道者,百二十步也。
疏:若行又二者。上分文雲二修供養者,只以苦行供養,故不相違也。
經:不如以身供養者。此菩薩入初住已,故能舍父母生身,長時供養也。
既即實相者,實相之體,具法空也。
所以投岩等者,總舉勝熱及善財事,以顯邪正。良由勝熱投岩,有於正法,所以不為華嚴中眾說為外道之行,不為佛法內眾所譏。
故。勝熱至疑者,善財南行,有聚落名伊沙那,有婆羅門名勝熱,修於苦行,四面火聚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登彼山上投身火中。善財見之云:我已先發菩提心。婆羅門言:汝若能爾,諸菩薩行悉皆清淨。善財言:人身難得,乃至受如法教難得正命,此非魔耶?諸梵空中散華供養,告善財言:勿疑聖者!今此聖者,得金剛炎三昧光明法門,廣度眾生。善財聞已,於婆羅門起真實想;投身未至,得善住三昧;觸火,得寂靜三昧。婆羅門言:以解脫火燒諸眾生,見惑無餘,必不退轉,獲益歡喜,何況息疑!疑由解生,可引用也。
尼乾者,為王廣說名國法,及呵斥於生身有過,悉讚嘆如來;觸無其過,因生正信,並內解力。
智邪事邪者,智即心也,事即行也,必以正智而導於行,故云智不可亡。
豈獨令俗等者,此斥圓鏡也。他答云:此或可是在家之人,不在犯戒之例,故今非之。先小後大下,簡小大憂次。謂須開小憂以成大憂,是故在小則依小次,在大則依大次。大在於小,須依小次而坐故也。先大後小下,簡受大後受小。但為增其小乘身口律儀,及入小乘坐次故受,不可令其戒體更發。先小後大下,簡開遮。若後受大已,小遮須開,不可遮依小制,不得燒身等。先大後小下,簡小不能遮。通大須依大制,不同依小。一界之內下,簡二眾同住,通局進否。若大乘布薩,須簡小乘;若小乘布薩,大人須集。一身之中下,簡二戒體。應知先小後大,則一切但開,咸成大乘無作。若先大後小,則小無作不復更發,但增身口律儀同己。大乘於小下,簡大人為他受小。須依小教以立心境,不得為說大三聚淨戒,立於心境而相混濫。小誦於大下,簡得誦不得誦。應知未受大戒,不得誦大乘戒本。
並出開制之方者,此明制之方,但為地前菩薩須依開制,地住已上菩薩並出開制之外,故云出也。
經命終之後等者,明喜見此國沒生此國,王家沒生王家,故云也。
經八百千萬億等者,藏法師云:此文有二數:一者八百千萬億,蓋是此土之數;次從那由他已下,是外國數。按新華嚴六十五云:一百落叉為一俱低,俱胝俱低為一阿庾多,阿庾多阿庾多為一那由他,那由他那由他為一頻婆羅,頻婆羅頻婆羅為一矜羯羅,乃至僧祗僧祗為一趣,一趣一趣為一至,一至一至為一阿僧祗,阿僧祗阿僧祗為一阿僧祗轉,阿僧祗轉阿僧祗轉為無量,如是乃至不可說不可說為不可說轉,總有一百二十倍。此則文類相似,故知是外國數名也。
他人疑雲者,圓鏡引大論云:大愛道及五百比丘尼入涅槃,諸得三道優婆塞舉五百床,四天王舉佛乳母,佛自在前擎香爐燒香供養。佛語比丘:汝等助我供養乳母。諸阿羅漢比丘各以神足到摩梨山,取牛頭栴檀香作藉而焚燒之。愛道是生身乳母,佛尚焚之,況佛是法身之父,而喜見不爾也?
經高三世界者,只是高出欲、色、無色三界外耳。
此中須在極果者,此是究竟極位勝應八相也。
此即始終者,位位並具能所生即世界,長養生善即為人,惑盡果圓為對治,應依於理即第一義,即始終之相也。
疏無量義云:四水者,彼經云:譬如水能洗垢穢,若井、若池、若江、若河、溪渠、大海,悉皆能洗諸有垢穢。其法水者,亦復如是,能洗眾生諸煩惱垢。有人云:四水者,誤。今疏引彼四,對今經四,非誤也。
十寶山名出華嚴者,謂雪山集一切藥,二香山集一切香,三軻梨羅山集一切華,四仙聖山集於五通,五由乾陀羅山集於夜叉,六馬耳山集於妙果,七尼民陀羅山集於一切龍,八斫迦羅山(此雲輪圍)集諸大力,九宿慧山(十地論雲眾相山)集諸修羅,十須彌山集諸天子。
蘇迷盧四寶者,東金,西銀,南琉璃,北頗梨。彼經以十山次第配十地也。俱舍云:前七金所成。頌云:蘇迷盧處中,次逾健達羅(此雲持雙山,頂有二持雙跡),伊沙䭾羅山(此雲持軸山,峰上如車軸),竭地洛迦山,蘇達梨舍那(此雲善見),頞濕縛羯拏(此雲馬耳),毗那坦迦山(此雲象鼻),尼民達羅山(此是烏也)。又俱舍云:海有八別,在九山間,妙高為初,鐵輪圍為後。中間八海,前七名內,第八名外。前七中皆具八功德水:一甘,二冷,三燸,四輕,五清淨,六不臭,七飲時不損喉,亦云飲時調適,八飲已不壞腹。如是八海,初廣八萬,餘七半半狹。
疏:十地等者。十地約通教,干慧地屬外凡,性地屬內凡,別三十心屬賢,十地屬聖。若純約別教釋者,或凡,謂十信外凡;或賢,謂三十心屬內凡;或聖,即十地也。以對所依次第,三諦最順。
疏:或俗真等者,次第三諦也。
疏云:虧盈者,盈實虧權也。相指者,只是即權而實,即實而權耳。
不及此經說施權意者,謂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即是說意。何者?昔所不說,今方說之。為破權疑,說於施意,意在實故。
疏:余經說三諦等者,此即別教次第三諦三昧也。
疏:實相入真等者,入只是開也。
應具簡車體者,謂真詮實理為車體,故云其車高廣。道品為白牛,即能契之智也。幰、蓋等並莊嚴,具四十二位無功用道,任運趣極,如順流揚帆,故云其疾如風。
經:此經能大饒益至其願者。此句為總,余句是別,以總冠別故也。
安樂行是同居至分者,以四行是淨土之行故。
釋妙音品
音樂世界者,樂是世間之法,令人生於樂欲心故。
自隨為人者,自生己善,復生他善故。
奉缽對治者,奉缽治於不施之惱,故屬對治也。器表中道,即第一義。
此從自行者,為對普門,且雲自行從名而說,名為妙音,宜從自立;名為普門,可從化他,宜從他立故爾。
又如常不輕者,引同也。明不輕品是從名而釋,故云即名以顯本事。如經雲有比丘名常不輕,意合。應知諸品人、法俱等,自行、化他咸同,雖乃從名偏立,人、法必無二矣。
普門居中者,從藥王下五品,則普門居中,以普門中人法俱普,故得俱通余品也。
單消其名者,什意云:此五品經文,其名雖異,而體必同,不出人法俱普,故云義亦無[夕*牙]也。
疏:但甘其味者,但取其法耳。
不思議相海者,以小乘中但有相好之名,無有相海之稱,故偏小相好,皆從一圓相好流出也。
順於師長者,謂白毫從敬順師長而得名,從小教而立,且寄於小,用表大教。
因果相召者,明佛由順師長之因,感得白毫之果。以白毫之果光,召於妙音之因人。妙音若來,如佛昔順師長之因,而感白毫之果。
實因所感者,緣中道實相,以之為因,光為能表,法為所表,改雲令弘此法也。
以撮初依相海者,此問意者,初既雲大人相者,大相海也,則是三十二相無非相海,何故復約事校量,雲展轉有優劣耶?
任運接照者,任運攝得照於中間,令修行成就耳。
疏:淨名雲日月等者,彼經言:菩薩如是雖生不淨佛土,為化眾生,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闇耳。
經:得妙幢相三昧者。謂豎極實相之頂,名為妙勝;出諸偏三昧之上,喻之如幢。
法華三昧者,攝一切法歸一實相,故名法華。
淨德三昧者,謂三障即三德,故云淨德也。
宿王戲三昧者,宿即是主,主即王也。得此三昧,遍游法界,故云戲。
無緣三昧者,謂法界為所緣,三昧為能緣,緣所相稱,無思無念,而常遍攝,故云無緣也。
智印三昧者,智與境合,故名智印,此從照而常寂得名也。
解一切眾生語言三昧者,中道三昧,諸法具足,殊方異類,無不解了,皆歸實也。
集一切功德三昧者,三德秘藏,恆河沙萬德悉集其中矣。
清淨三昧者,三德畢竟無染,故云清淨也。
神通遊戲三昧者,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也。
慧炬三昧者,三智朗三惑,此從即寂而照得名。
莊嚴王三昧者,不思議慧即照而寂,莊嚴法身。
淨光明三昧者,實相之光,無二邊染故。
淨藏三昧者,調達三道即三德,故云淨藏也。
不共三昧者,楞嚴三昧不與三教共也。
日旋三昧者,如普賢三陀羅尼,即其相也。
豈同世有者,謂不同世間之福也。
規謂規模者,以妙音所將有未斷惑之眾,故誡妙音為未達者之模諧也。
而耐其拙者,用權為拙耳。
以中空等者,中空釋座,慈悲釋室,莊嚴釋衣。
疏雖同一位至終者。仁王經嘆菩薩三十生功德,一地有三生,謂入分為初生,住分為中生,滿分為終生。故今推彼而論高下耳。
經甄叔迦寶者,注家云:此寶似鸚鵡,嘴邊赤,或雲色緣。
經云:如那羅延者,天帝第二大臣名,其身堅剛,研刺不入。菩薩以色身現世,故以世中極堅牢身,而況類之。
經世事可忍不者。問意云:內四大既其調和,外諸違情境復可忍不?故云世事也。
經無不孝父母等者,此下總有五句,皆以無字著句頭,不字著句末。如云:無不孝父母不?無不敬沙門不?無有邪見不?無不善心不?無不攝五情不?經中存略說者應知。
疏云:種何善根者屬智,以神力屬福也。
疏:體一而用異者,同以不二實相為體也。
故得互用者,三昧從定,陀羅尼從慧,以名異體一,名為互耳。
疏:又舌根清淨,名陀羅尼者,取其音聲之用便故。
釋普門品
將釋此文,大分為四:先明得名之由;次釋題目;三十雙者下,廣釋經題;四、依經解釋。
初文者,是故娑婆世界,受無畏之名;寶藏佛所,稟觀音之目。已成種覺,號正法明;次當補處,稱為普光功德。其本跡若此,寧可測知?方便隨緣,趣舉一名耳。
次略題者。觀世音者,西土正音,名阿那波婁吉低輸,此言觀世音。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也。音者,是所觀之境也。萬像流動,隔別不同,類音殊唱,俱蒙離苦。菩薩弘慈,一時普救,皆令解脫,故曰觀世音。此即境智雙舉,能所合標。經者,由聖人心口,故文理表發,織成行者心,故稱曰經。普門者,普是遍義,門曰能通。用一實相,開十普門,無所障礙,故稱普門。品者,類也。義類相從,故名為品。
三、廣釋。初、不雲因緣者,文雖不顯,其義已彰。人、法異,即世界聞;能生善,即為人聞;能滅惡,即對治聞,即見理第一義也。
疏人有多種等者。人即假名所成之人,法即五陰能成之法。此之人、法通於九聖:若色、受、想、行、識,是凡鄙法,攬此法能成生死之人;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是出世法,攬此法成出世聖人;上、中、下惡,即成三途人、法;上、中、下善,即成三善道人、法。故六道階差及四教人、法不等,故云多種。廣如彼玄文釋。
疏:二、慈、悲者。悲名愍傷,慈名愛念。愍故拔苦,念故與樂。菩薩若但起慈、悲,心不牢固,故鬚髮弘誓加持,使期心有克也。謂四教菩薩,皆發此心也。
三、福慧者,亦名定慧。定名靜愛,慧名觀䇿。大論云:定愛慧䇿,寂照之智,無幽不朗,如明鏡高堂。福德禪定,純厚資發,如明燈淨油。亦稱為目足備故,入清涼池。池即涅槃,涅槃稱為二種莊嚴,莊嚴法身也。亦有四教不同也。
福能轉壽者,轉分段短壽,成常住慧命。四、真應者,真名不偽不動,應名稱適根緣,集藏名身。若契實相不偽不動之理,即能稱機而應。始從外道,終至圓極,比決不同。唯有別圓,任運能現(云云)。
五、藥珠二身者。藥王療治苦患,出奈女經。珠是如意之寶。如華嚴云:有一上藥樹,其根深入,枝葉四布。根莖枝葉,皆能愈病。聞香觸身,無不得益。菩薩亦如是,大悲薰身,形聲利物,名大藥王身。又如如意珠,能雨大千七寶琳琅,降雨攘攘,隨意而雨,不窮不盡。菩薩大慈薰身,與眾生樂,名如意珠王身。此亦約六即判位。就前問答,遍救幽厄苦難,得藥王身。若從後問答,稱適所求,雨實相雨,得涅槃樂,得如意珠王身,名
六、冥顯兩益者,冥是冥密,顯是彰露。大聖恆以二利益安一切眾生,及以下地日用不知。譬如日月照世,盲雖不見,實荷深恩。此亦約六即判位。就前問答,不見形聲,密荷深祐。從後問答,親睹色身,得聞說法,視聽彰灼,法利顯然(云云)。
七、權實者。權是暫用,實非暫用。一、自行論權實。自觀中道為實,二觀為權。二、化他論權實。他則根性不同,或說權為實,說實為權,不可定判,但約他意以明權實。三、自行化他合明。若自觀三諦,有權有實,皆名為實。化他隨緣,亦有權有實,皆名為權。用此三義,歷四教。今就自行權實明。六、即判位。依前問答,從自行化他實智益物。依後問答,從自行化他之權智以益物(云云)。
八、本跡者,本名實得,跡名應現。始坐道場,及初住所得法身,即是其本跡。為上地佛,及作上地菩薩,悉名為跡。就前問答,不可說示,但冥祐前人,從本地得名。依後問答,珠形異狀,應現度脫,從跡得名。六即(云云)。
九、緣了者,了是顯發,緣是資助。於了,顯發法身。了者,即是般若觀智,亦名慧行正道,智慧莊嚴。緣者,即是解脫之行,行助道,福德莊嚴。大論云:一人能耘,一人能種。種喻於緣,耘喻於了。通論教教皆具緣了義。今明圓教二種莊嚴之因,佛具二嚴之果。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得緣了也。即是性得,為修得種子也(云云)。
十、智斷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智德既滿,湛然常照,隨機即應,一時解脫。斷德既滿,處處調伏,皆令得度。前問答從智德分滿受名,故云如十四夜月光。後問答從斷德分滿受名,故云如二十九夜月,邪輝將盡。
疏:別釋五隻者,觀世音普門五字也。還將此別,一一冠前五隻。
疏:今簡三觀者,且約相待而雲簡耳。疏:雲音者,機也者,謂觀其音,知機差別不同也。
疏:一切法邪等者,心邪則法邪,心正則法正也。
疏:慈、悲普者。由慈、悲具,方能起四弘誓。四弘誓:有悲,故眾生無邊誓願度,此依苦諦境;煩惱無邊誓願斷,此依集諦境。此二,俱名下化也。有慈,故法門無盡誓願學,此依道諦境;佛道無上誓願成,此依滅諦境。此二,即上求也。
疏云:未值定光佛等者,瑞應經云:至於昔者定光佛時,我為菩薩,名曰儒童,買華奉佛,散華供養。華住空中,佛知其志,而讚嘆言:汝無數劫所學清淨,自是已後九十一劫,劫號為賢,汝當作佛,名釋迦文。獲記之時,得無生忍,方與理合也。
疏:理智曆法者。謂智與境,令遍歷一切,無非實相。依此修行,方名行普。
疏斷惑普者。釋論云:無礙道中行名菩薩,解脫道中行名佛。此究竟為悟佛,證三菩提名解脫道也。然修行是方便道,斷惑是無礙道,入法門是解脫道。此約自行次第也。
疏:道前名修方便道者,此則住前及初住俱為道前,初住已上為道後,從此已去任運分普。今不論道中妙覺證後為道後也。
疏:相似神通,如上說者,如法師功德品,六根清淨也。
疏:況真神通者。若欲化他,他示三密:神通是示色身,方便是示意,同情說法是示口。隨其類音,此即化他。
疏:二種道前方便者,進行方便是道前方便,即以空、假二觀也;地前所用為入住方便,名修行中攝。
疏如入法門中說者,入初住,證一分實法為體,即是入法門,如前入法門普中雲道後所入名法門是也。
疏:化用如今說者,今觀音正是真道方便化用也。
如釋簽者,伯益造井,貨狄造舟,容成造歷,岐伯造醫,蒙恬造筆,荼倫造紙等。
疏:農嘗者,只是嘗五穀而已。
疏:空通而假壅者。謂偏行偏用,不能一時雙照。何者?初但住空,不能用假,故云假壅。
假通而空壅者,出假之時,偏用於假,而息於空,故云而空壅也。第二明體者,以靈智合法身為體也。第二明宗,以感應為宗。十界之機,感於寂照之智,致有前後感應之益,不取因果為宗(云云)。第四慈悲,利物為用。第五教相,即開權顯實之教,令冥顯兩益,被於將來。以十法界身,圓應一切,使得解脫。圓人秉於圓法流通,此圓教五味之中,即流通醍醐味也。
疏次說西方菩薩時者,此釋品初爾時相對以為四悉,即是說東方妙音弘經已訖,次說西方觀音弘經之時,故云爾時。下三悉一一皆結云爾時也。
二處皆有。初聞名時者,前品初聞名云爾時一切淨光莊嚴國中,有一菩薩,名曰妙音等是。此品從佛告無盡意菩薩下,至聞是觀音菩薩,一心稱名是。
皆有隨應為說者,即是各有現身說法是。
皆有問答。得三昧由者,初品經云:文殊師利白佛言,乃至行何三昧?次華德菩薩問種何善根,修何功德,乃至住何三昧等是。此品皆是無盡意菩薩問,佛答斷疑。
疏:大品明空則無盡者,經云:即色是空,非色滅空,空故無盡也。
大集明八十無盡門者,彼經云:身子問:誰為汝作字,名無盡意?答云:一切諸法因緣果報無盡,一切諸法不可盡,初發無上菩提心已不可盡。譬如虛空不可窮盡,為一切智發菩提心,豈可盡乎?諸佛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十力、無畏等無盡,因如是等發心故不可盡。眾生性無盡,教化眾生無盡,知一切法性無盡,菩薩發心無盡。又檀波羅蜜無盡,乃至方便無盡,九、八、十無盡,八、十無盡,悉能含受一切佛法,從是得名,名無盡也。
皆無自性者,以境不自境賴智故,智不自智賴境故。如此雲者,則成他性等。今文正在和合,能所皆空,方無自性等過。
經雲即從座起者,禮云:請益起,請業起。菩薩於佛備其二儀,故言起。觀解者,菩薩常遠離行,故言起。亦是契諸法空,空即是座,於此空無所染著,故言起。又菩薩安於空理,理本無起,愍眾生故,承機利益,故言起。又中道本寂,非起非不起,而能起能不起,無起之起,起即實相,亦起眾生實相,故言起。此約三觀釋起也。
偏袒右肩者,外國以袒為敬。露右肩者,示執奉為便,表弟子事師充役之儀,是故以袒為恭也。此方以袒為慢。然古有須賈先生,肉袒謝於張儀,露兩脾也。觀解者覆露,表空假二諦,又表權實。實不可說,如覆左表有冥益;權於化便,如露右表有顯益也。
合掌者,此方以捧手為恭,外國合掌為敬,專至一心,一心相當,以表敬也。觀解者,權實不合,而今得合向佛者,表萬善之因,向萬德之界也。
經云:善男子者,圓鏡云:子有紹繼之能,男有剛乾之用,行有自利利他,府理清升感樂之義,稱之為善也。
況二菩薩乃至俱從慧立者,佛從覺,菩薩從觀,故俱屬慧也。
經云:以何因緣者,若就眾生,則以善惡兩機為因,聖人靈智慈悲為緣。若就聖人,觀智慈悲為因,眾生機感為緣,名觀世音也。
經云: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者,聞是聞慧,心無所依,無住無著,即思慧。一心稱名,即修慧也。一心稱名者,若用心存念,念念相續,余心不間,名事一心。又如請觀音中,繫念數息,十息不亂,名一心念。或無量息,不雜異想,心想雖長,亦名一心。一心歸憑,更無二意,名事一心。理一心者,達此心自他共無,因不可得,無心無念,空慧相應,假慧相應,中慧相應,即理一心也。
亦不須足者,何以知之?上既雲聞是觀世音,又雲一心稱名,口稱名,意足安下,明其應相也。
由過、現緣差者,只是緣不等耳。
亦有人云:三災等者,圓鏡云:無情有三,火水風;有情亦三,身命財。無情三,次第有二:一從急至縱,二從小至大,三災小大也。有情難,次第亦二:一從重至輕,故前命次身後財;二從難至易,以命難難勉,乃至財難易脫也(云云)。
自身出火者,如大論云:醫師兒愛公主於天祠中,慾火從口出,燒於天祠也。
木火自出者,雖雲久旱,亦由樹枝相磨而出也。
釋水則無七相者,圓鏡云:複次,水有內外,外可知。內復二種:一、成身水,以濕濁為性,和接為業,眾生身由此和接故;二、違身水,與身為病故。但有二相而已。
疏:火難為四者:一、持名是善,為機;二、遭苦即是惡,為機;三、應;四、結。如文。釋諸難,例為三意:一、帖文,二、引事證,三、觀行解。釋帖文者,口為誦持,心為秉持,秉持為理不失。以火難卒暴,須預憶持,憶持必無難。設脫有者,皆是放舍所持,背善從惡,稱之為設。經云:若有、設有、復有,皆是不定挑脫之辭也。次引證者,晉世謝敷作觀音應驗傳,齊陸杲又續之。其傳云:竺長舒,晉元康中,於洛陽為延火所及,草屋下風,豈有勉理,一心稱名,風回火轉,除舍而滅。鄉里淺見,謂為自爾,因風?日,擲火燒之,三擲三滅,即叩頭懺謝。法力於魯郡起精舍,上谷乞得一車麻,於空野遇火,法力小臥,比覺,火勢已及,因舉聲稱觀,未得稱世音,應聲火滅(云云)。三、觀行者果報。火難者,從地獄有,上至初禪,皆有火難。如何?鼻隔子八萬四千,內外洞徹,上下夾炎,餓鬼支節煙起,舉體燋熱,畜生燠煮湯炭。修羅亦有火難,人中焚燒現見故。若至劫盡,須彌洞燋,諸天宮殿廓,都皆都盡。初禪已下,無勉火災。凡十五有眾生,百千萬億諸業苦惱,持是觀世音名者,火不能燒。次惡業火者,隨有改惡修善之處。若五戒十善,多為惡業所難。故經云:燒諸善根,無過嗔恚。雖生有頂,頭上火燃。請觀音經云:破梵行人,作十惡業,盪除糞穢,令得清淨。由斯菩薩威神力也。三、明煩惱火。若聲聞人,厭患生死,見三界因果,猶如火宅。四倒結業,煙炎俱起,輪迴墮落,為火所燒。生死蔓莚,晝夜不息。勤求方便,競共推排,諍出火宅,稱觀世音。機成感應,乘於羊車,速出火宅,入有餘無餘涅槃,即得解脫。次明支佛。次明六度菩薩。次通教、別教、圓教,及變易土鈍根人、變易土利根。凡有九番行人,修道之時,並為五住煩惱惑火所燒害。各修方便,方便未成,火難恆逼,稱觀世音。方便即成,便得解脫(云云)。
第二,水難者。亦為三意: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為三:一、遭水是有苦,二、稱名是善,三、得淺處是應。二、引證。傳云:海鹽有溺水,同伴皆沉,此人稱觀世音。偶得一石,睏倦如眠,夢見兩人乘船喚入,開眼果見有船人送達岸,不復見人船。此人為沙門大精進(云云)。三、觀解者。果報水至二禪,惡業水通三界,煩惱水通大小乘。如地獄鑊湯,沸尿屎咸,海灰河流漂沒溺。餓鬼道中,亦有填河塞海。畜生淹沒,衡沒波致患。修羅亦有水難,人中可知。水災及二禪,沉漾無崖。是時若不稱名,尚不致淺處,何況永勉。次、惡業水者。波浪愛欲因緣之所毀壞,澍入三惡道中,忘失正念,放舍浮囊。見思羅剎,退善入惡,即是水漂,何必洪濤巨浪。若能一心稱名,即得淺處。三、煩惱水者。經云:煩惱大河,能漂香象。緣覺愛欲之水,增長二十五有稠林。老水波盪,惱亂我心。暴風巨浪,有河浀復沒。眾生無明所盲,不能出涅槃,彼岸何由可登?二乘人修三十七品,運手動足,截流而去。三果名淺處,無學為彼岸。支佛通別,各有淺處及彼岸。圓人得六根淨為淺處,入初住為彼岸。變易中分分是淺處,無明究竟盡方彼岸(云云)。
第三,羅剎難,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又二:一、明難,二、結名。難中為五:一、舉數,二、明遇難之由,三、遭苦,四、明機,五、明應。初人數者,舉百千總數,不定判多小,以入海求珍,結伴無定數,雖不定數,終不可獨往,故舉百千。賢愚經云:田殖百倍,商估千倍,仕官萬倍,入海吉還,得無量倍,故入海也。次遭風是難由,樓炭云:巨海有七種似寶,一百二十種真珠寶。黑風者,請觀音雲黑風,洄波仁王般若云:有六色風,黑、赤、青、天、地、火也。受陰身經明五風,阿含亦云:有黑風,風加以黑,怖之甚也。羅剎是食人鬼,人屍若臭,能咒養之令鮮。復有啖精氣鬼,又人心中有七渧甜水,和養精神鬼,啖一渧令頭痛,三渧悶絕,七渧盡即死。一人稱名,余者悉得脫者,同舟憂感,體否是共,散口不同,唱心助,覓福故俱,獲濟是均。二引證者,傳云:外國百餘人,從師子國泛海向扶南,忽遇惡風墮鬼國,便欲盡食一船,眾人怖稱觀音,中有一小乘沙門,不信觀音,不肯稱名,鬼索此沙門,沙門狼狽學稱,亦得勉脫。三、觀釋者,華嚴云:嫌恨猛風,吹罪心火,常令熾然,吹諸行商人,墮落惡道,失人道善寶,及無漏聖財,從地獄上至三禪,皆有果報風難,若風災起時,諸山擊搏,上至三禪宮殿,碎為微小土,當知此時,誰能救濟,唯一心稱觀世音菩薩,以王三昧力,或以手障,或以口,及無量方便,令得解脫。次明若修諸善惡業風,吹壞五戒十善船舫,墮三塗鬼國,及愛見境中。次明二乘人采聖財寶,為煩惱風,吹慧行船行行舫,墮見愛境,為見愛羅剎所害,若能稱觀世音,得脫見愛二輪,永勉二十五有黑業。次明支佛六度行,通別圓變易等,入煩惱海,采一切智寶,八倒暴風所吹,飄諸行船,墮二邊鬼國,用正觀心,體達諸法不生不滅,入實際中,即得解脫(云云)。
第四,明刀杖難。亦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為三:一遭難是苦,二稱名是善,三應也。今言刀杖段段壞者,由人執殺具,一折一來,隨來隨斷,彌顯力大。二引證者,傳云:晉太元中,彭城有一人,被狂為賊,本供養觀音金像,帶在髻中,後伏法刀下,但聞金聲,刀三折三斫,頭終無異,解看像有三痕,由是得放。又晉太元高勾策,陽京人,犯法臨刑,一心歸命,鉺鎖不復見處,下刀刀折,絞之寸斷,遂賣妻子及自身,起五層塔在京縣(云云)。三明觀釋者,非但世間殺具名刀杖惡業,亦能傷善業身命,煩惱六塵三毒等,皆名刀箭。地獄即有刀山掛骨,釰樹傷身,鋸解屠鱠等餓鬼,更相斬刺,互相殘害。畜生則魚鱗相順,強者伏弱,牙角相觸。修羅晝夜征戰人中,前履白刃沖刀。東市等地天,共修羅斗時,五情失守,怖畏失命之苦。若能稱觀世音,若應刑所,尋斷斷壞。次明修諸善因,為三毒刀箭惡業,破壞善心,割斷戒皮定肉慧骨微妙心髓,法身慧命,退失墮落,失人天道,乃至正命。若能稱觀世音,即蒙救護,三毒不傷,清升受樂。次聲聞人,厭患生死,觀三界見思,劇於刀箭(云云)。次支佛六度行,通別圓變易等五住刀箭,傷法身,損慧命。若能稱名,即蒙聖應(云云)。
第五,鬼難。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為四:一標處所,二遭難是苦,三稱名是善,四應三千大千。滿中者,假設辭也。若言滿中,復更從何處來?今言欲來者,知是假設也。鬼所以畏者,觀音有威有恩,若非懷恩,則是畏威。所以聞名尚不能加於惡眼,豈容興害心?害心惡眼,二俱歇也。次引證,無文。三觀解者,果報鬼難者,地獄道有蔽惡大力鬼,惱諸罪人。鬼道中力大者,惱小鬼。畜生道鬼,亦啖畜生。人中可知。如阿含中云:有大力鬼,忽坐帝釋床。帝釋大嗔,鬼光明轉盛。釋還發慈心,鬼光滅即去。天主既為鬼所惱,何況四王(云云)。次修因者,如阿含中云:淫慾破梵行,嗔破慈悲,貪鬼惱不盜戒,嗜酒鬼惱不飲酒戒,乃至十善諸禪亦如是。為業惡鬼,毀損人天動不動業。若能稱名,即不加害。次明煩惱鬼者,見心為男鬼,愛心為女鬼,歷三界合有九十八,豈不遍滿惱二乘人,乃至六度通別圓等?行人若稱名誦念,觀智成就,能令見愛塵勞,隨意所轉,不能為害(云云)。
第六,枷鎖難。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為四:一標有罪無罪,二遭難,三稱名,四應。帖文者,上臨當被害,此定入死。自此明有罪無罪,或是推撿未定,或可判入徒流。若判未判,俱被撿節。聖心平等,本救其囚執,不論其罪有無也。在手名扭,在腳名械,在頸名枷,連身名鎖,系名系礙。撿是封撿,系未必撿,撿必被系。系而具撿,憂怖亦深。若能稱觀世音者,重關自開,鐵木斷壞。次引證者,傳云:蓋護,山陽人,系獄應死。三日三夜,心無間息。即眼見觀音,放光照之。鎖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方息(云云)。三觀解釋者,地獄體是囹圄,鬼及畜生,龍檻系閉等。修羅亦被五縛,無勉幽厄。若能稱名,皆得斷壞也。次明修因者,故經云:妻子以為鎖械,錢財以為牢獄,王法以為狼?。遮礙行人,不得修道。望現在是果報縛,望過去是業。若聲聞人者,凡夫乃三果,是有罪。羅漢是無罪。雖有罪無罪,同在三界獄中。五陰繩所縛,三相無常。撿覆權實上惑名杻,定慧上惑名?,中道上惑名枷,法身上惑名鎖。如是等束縛行人,不能得脫。稱名繫念,必蒙靈應。若發定慧,及發權實,法身顯現,無明永破,即是杻械枷鎖斷,入無餘涅槃也。支佛六度,行通別圓,起無緣慈悲,薰諸眾生。十法界有機,即能一切一時而得解脫也。
第七,怨賊難。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釋。帖文為四:一標難處,二標遭難人,三明有機,四明應。難處,即是大千國土。次明難,即滿中怨賊。滿者,假設也。國曠賊多,聖力能救,顯功之至也。怨者,此難重也。賊本求財,怨本奪命。今怨為賊,必財命兩圖。若過去流血,名為怨。現在奪財,名賊。如此怨賊,遍滿大千,尚能攘之,輕者豈不能救也。二遭難人,即商主也。又為四:一明主,二有徒,三壞寶,四涉險。商者,訓量。此人精識貴賤,善解財利,商量得宜,堪為商人之主。既有商主,即有將領。諸商人既涉遠,所齎者必是難得之貨,故言重寶也。險路,或可曠絕幽隘,名險。或值怨賊衝出處,名險路也。三有機者,亦四:先明一人安慰,二勸稱名,三嘆德,四眾人俱稱。所以安慰者,止其恐怖也。所以勸稱名者,設其上䇿也。所以嘆德者,奘令定瞻也。若不安慰,則怖遽障惶。雖安慰止怖,若不設計,唐慰何益?故勸稱名。雖勸稱名,若不嘆德設計,則心不定,瞻亦不勇,所以嘆德。故知此菩薩決定能施無畏,決果依憑。三義既足,俱時稱唱。機成獲應,即得解脫也。南無雲歸命,亦稱為救我。次結口機也。顯觀音勢力既大,加護亦廣,豈止七難而已。當知遍法界皆能救護,故言巍巍。巍巍者,重明高累之辭也。明觀音力出分段外,豎應二土,故言重明。再沐神應,故言高累。以是義故,故言巍巍。二、引證者。傳云:慧達以晉隆安二年,北隴上堀甘草。於時羌餓,捕人食之。達為羌所得,閉在柵中,擇肥者先食。達急一心稱名誦經,食餘人盡,唯達並一少兒。次擬明日,達竟夜誦,猶冀一感。向曉,羌來取之,忽見一虎從草透出,咆吼,諸羌散走。虎因吃柵,作一穿而去。達將小兒走叛,得勉道明住,俓過賊難等。三、觀釋者。若果報怨賊者,從地獄至第六天,皆有斗諍。如阿含云:忉利戰,不如修羅索援至第六天。如此怨會,稱名得解脫。次修善時,惡色是怨,猶如水灰。稱名惡退,善業成就,如闇滅明生。次明煩惱怨賊者。一切煩惱是出世,法怨商主是三師,羯磨受戒人是商人,無作戒是重寶,五塵是怨賊。或法是商主,商人是徒眾,理教是重寶,兩遇魔事是怨賊。或心王是商主,心數是商人,正觀之智是重寶,覺觀為怨賊。或般若是商主,五度萬行是商人,法性實相是重寶,六蔽是怨賊。稱名即解脫也(云云)。
第二明意機,為二:初帖文,二觀解。帖文為二:初明意機,次結意機。意機約三毒為三章,章各有三:一明有苦,二嘿念。此兩明機,三明離是應也。通稱毒者,侵害行人,喻之如毒。又久滯為淫,悕為欲。嗔恚多者,今世後世,人不喜見。遺教云:劫功德賊,無過嗔恚。華嚴云:一念嗔恚起,障百法明門。又嗔則在聲,恚則居心。愚痴者,邪起諸見,撥撫因果,謗毀大乘。又愚謂迷境,痴謂障智。二觀解者,大經云:一切善法,欲為其本。二乘欲樂涅槃名貪,厭生死名嗔,不達此理名痴。開三毒,即有八萬四千具足。又未斷別惑菩薩,貪求佛法,於恆沙劫,未曾暫舍,即是貪相惡賊。二乘不喜聞其名,如大樹折枝之喻,豈非嗔相?無明重數甚多,佛菩提智之所能斷,佛性理未了,未了者是痴相。欲除此三煩惱故,常念觀音,隨機應赴,即得永離(云云)。
第三,明身業為機。為三:一帖文,二引證,三觀解。帖文為二:一二求願滿,二結嘆。求又二:一求男,二求女。文云:女人求男,若是無子則絕嗣,有子則父母俱欣,云何獨標女人求男耶?解云:女人以無子為苦,夫之所棄,並婦所輕,傍人所㗛。又婦有七失,六猶可忍,無子最劇,容惡性妒,不能事公姑,貪食無子拙,無子既苦,故標女人求男也。德業者,明士有百行,智居其首,若但智而無福,則位卑而財貧,觸途墂坎,智與福合,彌相扶顯,福則財位高升,慧則名聞博遠,故云便生等也。求女業者,端正七德之初,但端正無相者,或卑孤少寡,相貌不佳,今明貌與相相扶,彌顯其德,端正則招寵愛,相則招於福敬,故云眾人愛敬(云云)。次引證者,傳有人姓鬲,四月八日生月氏國,痴人。三觀解者,果報求男女者,如阿含中,地獄已上,乃至欲天,皆有無子之苦,禮拜求願,亦能滿心。次明修因者,先辨法門,次明與願。法門者,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男,六塵女,識為媒嫁,生出無量煩惱之子孫,此男女不勞願求,任運成眷屬也。又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又慈悲為女,善心為男等(云云)。次應機願滿者,若就修五戒而論,不殺是仁,不盜是廉,屬女,表定法。不妄語是質直,不淫是貞良,不飲酒是離邪昏,此屬男,表慧法。若不得此五戒男女,則失人天道,孤獨墮在三途,歸命求救。五戒完全,即男女願滿,十善例然。修禪時,方便、修慧、精進等三方便為男,念一心為女。覺觀喜為男,樂一心為女(云云)。次聲聞五停心觀,治嗔用慈,治散用息,此二為女。治貪用不淨,治痴用因緣,治障道用念佛,此三屬男(云云)。次支佛者,緣方便道起慈悲觀名女,慧觀名男。若發真緣里名男,出觀緣慈名女(云云)。六度菩薩,有慈悲不斷惑,在生死利物名女,行六度方便智慧名為男(云云)。次通教菩薩,既斷煩惱,則有智斷,緣諦理之慧為男,慈悲扶餘習入三界名女(云云)。次別教十信菩薩,修五波羅蜜,福德莊嚴為女,智波羅蜜為男,三十心名男女。詫聖胎初地中道正智開發名男生,無緣慈悲心發名女生(云云)。次圓教,以無緣慈悲種三十二相業名女,此女端正有相,以中道智慧為男,六根清淨名處胎,初住慈智,男女雙生(云云)。
第三、勸受持者,分文如疏。疏上述勝名、美德等者,此述從品初來,但嘆持觀音名及感威神之力,故云美德,未辯其現身說法故。今勸持名。二、格量為四:一、格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格量本者,六十二億舉福田多,盡形壽舉時節多,四事具足舉種子多,今持名號多。凡舉四多,為格量本也。次問答,如文。四、正格量者,還舉四少(云云)。格四多,功德正等,持名少、田少、時少、種子少。問:何意以少歒多?答:佛眼稱量,不增不減,四多重倍,功德正齊(云云)。三、結成。一時稱名,福不可盡。大品云:一華散空,乃至畢告,其福不盡。如文。
有人云:佛法二門者,圓鏡云:一、平等門者,如妙音得普現色身三昧,八萬四千菩薩共得此定也;二、不等門者,六十二億實與觀音等,欲令人尊重觀音故,於等作不等說。例如稱揚諸佛經說:禮寶明佛,正滅十二劫生死罪;禮拘留孫佛,滅無量劫罪也。
亦未申難者,今文正明六十二億菩薩,不及觀音,應先明數量,如何俱雲等不等耶?
兩俱句邊者,今經即是心境俱妙,六十二億即是心境俱粗。
若二交互句者,若境妙心粗,則境隨心轉;若境粗心妙,則境隨心妙也。
有雲論誤者,他意雲論與經不同,故云論誤耳。
但念果德者,他人但云唯念觀音果德之身。今破意者,若唯念果德,則不識法身之理,應先念應身,則於應身即見法報之身,則見三身一體,於與諸佛等也。
若以念法身者,意云:若念觀音,即應報之法身,故與十方佛等。又今文中,從論雲受持觀音下,乃至功德無差具足,無引論一段文卷。
疏:第二、番問者。前何緣得名?佛答:眾生三業顯機為境,法身靈智冥應,境、智因緣名觀世音。此義已竟。今問:云何游此娑婆世界?佛答:以普門示現,三業顯應,應眾生冥機(云云)。
疏此聖人三密等者,亦名三不護。三不護者,明觀音住不思議圓普法門,實不作意計校籌量,不次第經營,方施此應。即無分別,亦無前後,任運成就。譬如明鏡,隨對即現,一時等應。故言三業不護。亦名三無失。眾生根、機不同,深、淺有異。觀音雖不作念逗機,逗機無失,契當前人,冥會事、理。故言不失三輪不思議化。若示為佛心、佛口,乃至示執金剛神身,亦示金剛心、口。雖普現色身,屈曲利物,於法身、智慧無所損減。淨名云:若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不動而動,此乃不思議化也。問:意業云何示?答:聖意無能測者。若欲示之,乃至昆蟲亦能得知也。
疏:應以者,答方便力者。何以故?意地觀機,見其所宜,宜示何身,宜說何法,隨而化之。故知應以是答意也。現身是答身業,說法是答口業,故知具答三問也。
疏凡有三十三身等者,束為十法界身。文闕二界者,指上品雲菩薩身。或言翻者脫落,或依古本正法華文,或言觀音即是菩薩身,何須更現?今依古本,為明菩薩義故。本體菩薩一界,或權,或實,種種應化,義不可闕。又無地獄界身。今明別判雖無,總答中有。文云:以種種形游諸國土。何得言無?釋論云:菩薩化地獄,多作佛身,獄卒見不?故遮。以此而推,應有地獄界身說法也。今通約十身四句料簡:自有一界身度一界,自有十界身度十界,自有一界身度十界。十界身度一界也。若妙覺法身,應實報土,為舍那佛受化之人,純諸菩薩,皆求佛道,更無異身。此一界度一界也。若方便土,五人同生,皆求大乘。上文云:而於彼土求佛智慧。亦是一界度一界也(云云)。若寂滅道場,稟教之徒,諸界不同,或人,或天、龍、神、鬼等,又根性圓、別兩異。雖諸界不同,同見一佛身而為說法者,即是一界度多界也。若有一界之身,但見一界身,現不得度,則示種種身,眷屬圍繞,供逗一緣。是名多界身度一界也。若佛身、菩薩身遍作十法界身,遍入諸道,各令得見,同其形像,而為說法。此是多界度多界也。用此四句,歷五味時,現身皆如此。約說法多少者,如善財從百一十知識聞諸法門,則多人多法為一人說也。如淨名云:為聲聞說四諦,為緣覺說十二因緣,乃至為梵王說勝慧,為帝釋說無常,此一人用一法為一人說。若如通教說般若,三乘人同稟,此則一法為多人說。若是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開佛知見,此則多法為多人說(云云)。今明三十三身,又為八番,一聖身,二天身,三人身,四四眾身,五婦女身,六童男女身,七八部身,八金剛身。一明聖人,先明佛身,為是應佛,為是化佛,但聖人逗物,具有二義,若一時歘有,名為化,應同始終,名為應,若尋此文,明於應義,今文不明真佛,妙覺法身,究竟極地,毗盧遮那,乃名真佛,真佛淵遠,不可說示,云何能解(云云)。次明應以菩薩得度者,或上地下地,三藏通別圓等,輔佛不同,若佛於實報作佛,觀音即為實報菩薩形,或作方便土菩薩形,或作同居土菩薩形,赴利鈍兩緣,赴利緣者,如華嚴中法慧功德林金剛幢金剛藏等,赴鈍緣者,如彌勒等,若佛轉五味法門,法門興廢,輔佛菩薩,亦節節興廢,若權若實,廣利眾生(云云)。次明應以支佛者,如文殊二萬億劫作支佛,化眾生,現身說法。次明應以聲聞身者,或作三藏,或作通教聲聞,或作隨五味轉聲聞,內秘外現,莊嚴四枯四榮,導利眾生。二明梵身者,梵即色天主,此名屍棄,亦云頂髻瓔珞,明四禪皆有王,此言梵者,應是初禪頂,猶有覺觀語法,得為大千界主也。觀音修白色三昧,不取不舍。不取故,不隨禪生;不舍故,應為梵王說出欲論。四句現身,以權引實。應以帝釋身者,此地居天主也。具雲釋迦提桓因陀羅。釋迦言能,提桓只是提婆,提婆即是天。因陀羅名主,能作天主。菩薩修難伏三昧,不取不舍,說種種勝論。四句現身,以權引實。自在天是欲界頂,具雲婆舍䟦提,此雲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樂,即是魔王也。淨名云:多是不思議解脫。菩薩住赤色三昧,不取不舍,應為魔王。令諸魔界,即是佛界。四句現身,以權引實。大自在即色界頂,魔醯首羅也。樓炭稱為阿迦尼吒,華嚴稱為色究竟(云云)。天大將軍者,如金光明,即以散脂為大將。大經云:八建提是天中力士(云云)。小王身者,或雲天王為大,人王為小。人王中四種轉輪王,自有大小。非四種輪王者,名粟散王,自有大小。中國名大,附庸名小,傳傳相望。今言小尚為王,何況其大(云云)。長者者,有長人之德,內合法門十德,如譬喻釋。居士者,多積賄貨,居業豐盈,以此為名也。宰官者,宰,主義,官是工能義。謂三台以工能輔政於主,故云宰官。郡縣亦稱為宰,宰政民下也。婆羅門者,稱為淨行劫初種族,山野自閒,人以稱之。次列四眾,釋如前。次婦女者,不明小王。婦女者,王家禁固,不得游散,化物為難,故不作。若如妙音,即雲於王后宮,變為女像也。童男女者,取妙莊嚴二子釋之,華嚴童子,弄砂嬉戲。七、明八部者,上列大威德天,今更舉二十八天等。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殿,持令不落人間屋上,作龍象之耳;二、興雲致雨,益人間者;三、地龍,決江開瀆;四、伏藏,守轉輪王大福人藏。夜叉,此雲捷疾,此有三處海島,空中天上,傳傳相持,不得食人。乾闥婆,此雲香陰,帝釋樂神,在須彌南金剛窟住。天欲作樂,其心動。什師云:在寶山中住,身有異相,即上天奏樂。阿修羅,千頭二千手,萬頭二萬手,或三頭六手,此雲無酒,持一不飲酒戒,男醜女端,在眾相山中住。或言居海底,掌搏須彌,須彌為之坡峨,入海齊腰(云云)。迦樓羅者,此雲金翅,翅頭金色,因以名之。此鳥與龍約:汝繞須彌令斷,我搏海見泥,我不如輸子為汝給使,汝不如輸子與我啖。天力持須彌不斷,故龍輸子卵,鳥食卵,龍不能食。三、濕生食。二、胎生食。三、化生食。四、雲緊那羅者,天帝系竹樂神,小不如乾闥婆,形似人而頭有角,亦呼為疑神,亦為人非人。今不取人非人釋緊那羅,此乃是結八部數耳。摩睺羅者,什師云:是地龍。肇師云:是大蟒腹行也。八部皆能變本形,在座聽法也。金剛非八部數,手執此寶,護持佛法。或言在欲色天中,教化諸天,即大權神也。
經雲以種種形游諸國土者,諸名不一,橫則遍周十方,豎則冠通三土,隨機二變現,何止三十三身?任化逐緣,豈局在娑婆世界?以種種形,總明示現身廣;游諸國土者,總明所化處廣;度脫眾生,總明得益功廣。言雖略上,義極廣前,故稱總答。
疏:三、勸供養者。佛答前問,先總,後別,未勸受持;佛答後問,前別,後總,未勸供養。眾生既荷顯益,見色聞聲,故勸供養。而總、別前後者,互舉耳。
疏:初、勸者,又二:先、稱美功德,如文;二、從是故下,出供養意。正由能施眾生無畏,從德受名;眾生於畏得脫,為作此名。德既無量,名亦應多,不可說,不可說也。
疏:奉命者,眾寶間珠,共為嚴飾也。若依瓔珞經,初住銅寶瓔珞,乃至等覺摩尼寶瓔珞。今無盡意位高,那忽止直百千兩金?答:此略言百民萬姓耳,實不啻堪此也。觀解者,以事表理。頸者,表中道一實之理,以眾多無著法門,莊嚴寶相,如瓔珞在頸。解者,表菩薩為常舍行故,一切願行功德,乃至佛智、菩提、涅槃,亦不住不著,無依無猗,故言解也。大集云:戒、定、慧、陀羅尼,以為瓔珞,莊嚴法身也。百千是十萬,此表一地有萬功德,即十萬也。法施者,舊雲如法施、重法施、求法施、學法施,皆名法施。無盡意重法故施也,今明如法施也。正以財通於法,名財即是法,財即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一心,一切具足,於法平等,於財亦等,如此施者,即是法施。不肯受者,事解無盡意奉命供養,我未奉命,那忽輒受?亦是事須遜讓。觀解者,不受三昧廣大之用,故無所受。重曰:愍我等者,或可請上愍下,或可地位相齊故相愍,或可我為四眾故施,仁愍四眾故受,以無所受而受諸受。佛勸愍者,即是愍一切眾生及四眾也,正以菩薩為物故施,為物故受。二分者,表事、理二因。奉二佛者,將二因趣二果也。理圓即法佛,事圓即報佛,二佛表二果也。
經觀音偈者,圓鏡云:羅什本經元無此偈,以囑累品後亦無偈,故梵本之中具有此偈。按續高僧傳云:隋時闍那堀多於益州龍泉寺為譙王宇文德譯,諸德制疏並不釋偈,今因講次但加文句矣。文二:先問;具足下,答。答文三:先誡聽,二、答問,三、舉二菩薩德齊。假使下,二、正。答問有三:一、先明冥益;次從具足下,明顯益;三、從諍訟下,重明冥益。又就第二、顯益,文又三:先明化他;次真觀下,二、嘆自德;無垢下,三、重明化他也。妙音下,第三、舉二菩薩德齊,文又三:先舉勝人;是故須常下,二、勸念觀世音;淨聖下,三、勸禮。勸禮又三:先以無救;具一切下,二、明能度;是故須頂禮下,三、結。
經慈音妙大雲者,字誤也。梵雲梅怛利,末那三藏翻為慈意妙大雲。秀親問今時解梵語僧云:慈意妙大雲,此翻最勝,當用之。今師於偈頌大分為五:初一行,頌上無盡意問;次三行,頌上佛答;三十三行,頌上七難;四三行,頌上結別開總等文;五七行,頌上持名勸供養結名等文。依今分文,甚與上長行文合矣。
經,還著於本人者。問:何故咒咀毒藥,還著本人?答:凡咒殺人,皆屬鬼神部。若殺人不得,必卻殺咒師。如譬喻經中,田家本持五戒,有渴梵志,詣于田家乞飲。田家緣事,不暇與飲。梵志置恨,使鬼敕之:彼人辱我,往彼殺之。有羅漢聞之,往語田家:今夜明燈,勤三自歸,誦守口攝,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之偈,慈念眾生,必得安樂。田家如教,鬼不得便,卻擬害彼,其法爾故。以羅漢力,蔽梵志身,令鬼不見。於是田家悟道,梵志得活,即是其事。
經:真觀者,空觀也。清淨觀者,入假無染,即假觀也。廣大智慧,即中觀也。謂中體無邊,故云廣大也。
經:海潮音者,若有念者,菩薩即應而不過時,如潮不過限也。
經勝彼世間音者,如上釋名中云:勝有為世間、無為二邊生死世間,方稱觀音之德。
疏:聞品功德者。文雲聞是觀世音者,是聞上冥益一段問答也。普門品者,是聞顯益一段問答也。自在業者,若是凡夫之業,為愛所潤,有漏因緣,不得自在。觀音為調伏十法界,示此三業,慈悲力潤,隨感受生,不為煩惱所累,故言自在。業為中道第一義諦所攝,於二諦中得自在。
經云:皆發無等等至心者。然發心有三:一、名字發,即五品弟子;二、相似發,是六根清淨;三、真發心,即初住已上。此發心是真發心也。故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今發初心等於後心,初心難發心,故言無等等於後心,名無等等。
寶雲經云:菩薩有十法者:一者如地廣大無量無邊,菩薩亦爾;二者如地為眾生依止所欲稱意,菩薩亦爾;三者如地無好無惡不忻不恨,菩薩亦爾;四者如地受大雨,菩薩亦爾,而受諸佛法雨;五者生草木為眾生所依,菩薩亦爾,一切眾生修行皆悉依之;六者一切種子依之而生,菩薩亦爾,生一切法;七者能生眾寶,菩薩亦爾,能生眾德;八者出生眾藥,菩薩亦爾,能出法藥;九者大風不動眾生莫虧,菩薩亦爾,諸緣不能動;十者師子等吼而不能驚,菩薩亦爾,諸外道等而不能驚。非不一途,而闕約教。
須辨其旨者,教雖不傳,聞法不無,秘密得益。若方等下,出其旨相也。
或品似大者,此約共部說,如方等般若中,即色是空,空即是色,似相融相入,不可思議,而猶有得小益者,文雲似也。
或品似小者,指方等中多有此相也;或兼大小等者,此約共教說也。
以向來三義者,從以部共故,下文是謂皆具顯密及不定意也。
以成大車者,空為高爾,白牛假為廣智,具度高廣不二,即是中道以為車體也。
次約初心緣畢竟理者,初心淺而理深,故云豎也。
釋陀羅尼品
疏:此翻總持者,應用總持二字,通冠四悉,無非總持。又初世界文,總持二字,總持遮惡,總持眾善,故屬世界也。
生雲近識者,生云:其因緣歷數,符若影響,吉凶禍福,豈可避哉?但云言理說,妙絕群庶,致令近識受持心薄,故寄之咒術,以敦時情也。注云幽顯等者,注云:夫憑理虛心,則三界非染;虎經通化,則百神可彰。既幽顯協贊,故曰陀羅尼品。幽謂鬼神等,顯謂藥王等。
本不合翻者,意云:咒但須念持,亦不為專緣文義;念若有功,則有感驗,所以不翻。
若全不可翻者,許與復斥,翻既無益,何故翻之?今家不翻,良由此也。
疏眾經開遮下,亦具四悉,隨相配之,以釋前四。言開遮者,用不等耳。
疏那達居士下。未見所出。方等陀羅尼經云: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佛去世後,若比丘、比丘尼、若菩薩、若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毀犯諸戒,云何當滅如是等過?佛言:善哉!當為汝說四番陀羅尼,一一悉明滅罪法度(云云)。請觀音經云:毗舍離國一切人民遇大惡病:一者、眼赤如血,二者、兩耳出膿,三者、鼻中流血,四者、舌噤無聲,五者、所食化為粗澀。爾時世尊令月蓋長者等請彌陀佛、觀音、勢至。於是彼佛及二菩薩受其請故,到毗舍離,住立門閫,放大光明。觀世音菩薩為說救護眾生陀羅尼。毗舍離人平復如本。於時世尊又謂說消伏毒害陀羅尼。觀音受請說已,作如是言:一切毒害,一切惡鬼及虎狼等,聞此咒時,不能為害。破梵行人,作十惡業,聞此咒時,不能為害,還得清淨。爾時世尊為擁護受持此經及觀世音菩薩名者故,自說灌頂言祥陀羅尼。
疏大明等者。大品既雲般若是大明等,即是別嘆三智:一切智知空,空體明淨,法界遍朗,故曰大明;道種智知假,遍知法界世、出世法恆沙種類,不差不滿,了了別知,無能逾勝,故曰無上;一切種智知中,中理無等種智與之相應,故曰無等等也。又此三咒名三般若:實相般若與諸佛同體,名一切種智;觀照般若與諸佛同意,名一切智;文字般若與諸佛同事,名道種智。此既嘆說三智、三般若,不同上來別有所主,故云非治病等。咒者,屬,對也,以秘妙之言相屬成文故也。
總用總持等者,將此總用等四次第,以對四悉釋大明咒等。
別對三教者,以般若部通三教故,大明屬通,無上屬別,無等等屬圓,亦是三觀;般若則通三,今唯開顯一實故也。
復名為通者,亦是通三教耳。
增益等者,誦增益差根、增益壽命等。
攝召者,攝召鬼神也。
疏:勿乖於教者,意今是治病者,須依治病等,今經專為護法也。
疏:如王索先陀婆者,一名四實:行時索給馬,食時索給鹽,飲時索給水,洗時索奉器譬咒,智臣譬諸菩薩,無識譬凡夫。
疏:下例有三,如文者。勇施、沙門、持國,三無佛印。可雖無佛,彰言印定,應是嘿印矣。藍婆(雲結縛)、毗藍婆(雲離結)、曲齒(雲施積)、華齒(雲施華)、黑齒(雲施黑)、多發(雲被發)、無厭足(雲無普)、持瓔珞(雲持華)、皋諦(云何所)。又曲齒等,亦是從相及所執為名。
疏:震銘其背者,此土人被霹靂死背上,雲市中用小斗五字,皆不著中央直書。此土無人識者,西國婆羅門來見,即識著中央一直書,則成五字矣。
釋嚴王品
疏云:出佗經者,謂藥藏菩薩經。彼經翻譯甚質,今疏取意調彼經文,以出求法之相,非全錄彼經文。
疏:甘露未沾者,未得法華教下諦理之旨沾心也。
疏云:?刻者,日影也。刻者,周禮有挈壺氏掌漏刻,懸一壺而成水,下安示水器,壺有小孔,漏滴其水於下器中,器內有豎木,刻為百刻,水浮豎木,其刻漸出,竟一日夜,百刻方盡,仍於木上為二獸形,以正十二時也。今國家用之。
疏云:一餐喀喀者,列子曰:東方有人焉,曰爰旌目,將有適也,而餓於道。狐父之盜曰丘,見而下壺餐以鋪之,三鋪而後視,曰:子何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爰旌目。嘻!汝非盜耶?吾義不食子之食也。兩手據地而嘔之,不出,喀喀而死。亦云出,十六國春秋云:爰旌目長路而行,質糧乏絕,困餓委地,遇胡盜文,與之食。良久,精目方能視人,乃見盜父,問曰:君是何人?答云:故丘之盜也。精目遂手據地,吐其食,曰:吾終不食不義食也。
疏:十旬九飯者,魯有子思,孔仲尼之孫也。博學精敏,英明美才,高蹈全德,安食不仕,乃十旬唯九飯。事現史記。其樂於道,安於貧,不以軒冕為心,則雲霄之志屈矣。(里巷之門)
疏:慍(於問反,怒也,惠也,怨也。)
疏:無忘者,不遺也。
疏:苟者,且也。意雲我等非其求法人乎?
地非其處乎者,古人修道,皆擇地而居,則使安神進行矣。愀(子小反,隘)
疏:其誠者,誠,約信也,亦立也,謂得其道立也。
疏:功由此王者。此從後說,故云此王。若從初說,應雲功由此人也。
疏云:而復邪見者,應是推理之邪,若是鈍使,邪見未必易悟。
疏:紫台者,前品經云:入七寶台,七寶之中,金居其首,即紫磨真金也。
得聖前卻者,三人前得,一人後得耳。
又利物多端下,約本跡釋。
邪正異轍者,二子及母以正化、嚴化也。
今從示跡者,若從示跡,本是大權;若從得道已說,則成兩量,重得四聖名也。
王及能化者三:人為能化,王為所化,王於宮人,王為能化也。
有稱歸心者,是何?國王也?勝鬘夫人是末利夫人女,嫁有稱王。其母送書與女,具說佛相好等。女得書讀竟,即說偈云:如來妙色身等。說已,佛即於空中現等。夫人教國中女人七歲已上發菩提心,王教國中男子七歲已上皆發菩提心等(云云)。
疏:六度四弘者,文誤,應雲四等,經雲慈、悲、喜、舍是也。余經指此為十波羅蜜,未如未曾有因緣經中,先說六度,次說四無量心,次第說竟。又總釋云:眾生無量,故慈、悲、喜、舍,皆悉無量。遠前六度,名十波羅蜜,總稱一切菩薩行願也。
餘三合在七度內者,智在般若,力、願合在禪度內也。
疏:今經指十度為正者,經云:久修菩薩所行之道,所謂檀等。
疏:常宣正法者,說前四味,於王緣弱,為正法也。
疏:論議者,謂共母論量,商度此事也。
疏:子白母時至者,說法華經是五時畢,故云時至也。磓砧者,二子如磓,母如砧,父王如器皿。又二如磓,王如砧,宮中八萬等如器皿也。
經我等是法王子者,已得無生忍竟,故云也。
經或聽者,言或者,亦且進退,恐化不得,故云或也。
疏:狹而且陋者,不具十八名狹,但是邪變名陋,十八變闕二,應雲在地而滅及忽然在空。
經我等為父已作佛事者,父心已轉,菩提心已發,信受妙法華經,故云佛事。
疏:歸一實相如前者,如三周開顯是。
疏:即秘密藏者,三德秘藏,三世諸佛皆集其中也。
經云:四柱寶台者,錶王等當證開示,悟入常樂我淨之果也。床是所依,表畢竟空理以為所依,所依即座也。天衣表寂忍稱理,柔和忍辱衣。其上有佛,表大慈悲之室。良由境智相稱,故能應現無窮。
經:放大光明者,復表一實智光,照破諸愚闇也。
經:成就第一微妙之色者,以供養是色故,表以色微妙。
經云:精勤修習助佛道法者,上二子既修正道已,次方雲乃至三十七品等。今父王為偏著依正,而復邪見,是故先修無作道品,以為助行。何但修於無作道品,亦兼修餘三教,以為助治。所以三十七品之初,念處之觀,先破四倒,破邪見等並亡,助治力大,疾得菩提。所以先修,方修於法華三昧,及十度等正行(云云)。
疏:善知識者,有善法故。何等善法?所作之事不求自樂,常為眾生而求於樂,見他有過不說其短,口常宣說純善之事,以是義故,名善知識。
疏:實際者,大品云:法性、實際,是善知識。
疏:若貞良妻者,謂內肅禮儀,外無譽毀,營估家事,以給所須,即外護也。
疏:如宗親財者,親能成我,財能資我,常相隨逐,即同行義。
疏:如商主導者,主達通塞,寶所可期,即教授義。
疏:如子臥父懷者,約理也。境發於智,即如子;智還契境,如臥父懷。此則借小名而成開顯之義。
經雲今佛前光照莊嚴相菩薩者,妙音品初雲釋迦牟尼佛光照其身等,是則指釋迦名今佛也。此品望上,上名為前莊嚴相者,上雲是菩薩目如廣大,乃至身真金色,無量百千功德莊嚴,威德熾盛,光明照曜,諸相具足,即其相也。是故疏雲婦者,妙音是也。
經:一切世間諸天人民亦應禮拜者,令一切天人禮拜識二菩薩名字人也。
經雲得法眼淨者,準度無極集經云:有求聲聞乘,心開意解;有志求大乘,得法眼淨。又大莊嚴論云:見道所斷煩惱菩薩,爾時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今聞開顯分,粗惑先除,例同彼論釋。
釋普賢品
疏:遍吉者,遍故名普,吉故名賢也。
問:華嚴至如如,若彼經云:普賢身相,猶如虛空,依於如如,不依佛土。大論亦云:是遍吉菩薩,一一毛孔,出諸佛土,及菩薩遍滿十方,以化眾生,無的處所矣。
疏:才,僅也。
疏:幾(巨衣反,近也)亦有機音,亦有紀音。
疏:自在理一者,約所證邊,屬理一也。
疏:神通者行一者,修行以神通為本。又神通動作,皆修行之相。
疏:威德者,我也者,以得理,故威德則盛也。
疏:名聞者淨者,以行淨故,名聞遍於法界。
疏:言說如此者,意云:說時如上次第,對於四德,應知即一具四,故云自在等。
隨去者,皆雲隨者,圓四德力,不謀而運,故謂之隨。
疏:流起者,任運水流雲起也。
此是心力者,謂龍心力也。
法力者,法爾力也。
眾生力者,謂眾生機感力耳。
不思議力者,得一實不思議理,故有難思之用也。普賢亦爾,具四德力,故來勸發也。
疏:光光無極者,謂明明無極也。
疏:佛護念者,昔護今開也。
疏:殖眾德本至入正定者。眾善得理而能生成,無德不備,故云德本。亦是正定聚者,即照而寂。安王三昧稱為正定,一切三昧悉入其中,謂之為聚,即雙照意也。
疏:不亂不味者。約於定、智,用論於雙。非不亂、不味二是定用,不取、不舍二是智用,論解脫力也。
疏又佛護念是開佛知見者。中道初開,為佛所護,示本了因故;般若對示真道,回向極果,必能廣利群生故;大慈名悟佛之知見,即正定聚。況一俱雲入,名義最便。
疏:入正定聚至如來衣者。寂滅忍衣,方名正定。體遍法界,為佛所護念,即從所覆為衣也。
疏:殖眾德本,是坐如來座者。畢竟空知是眾德本,若非久殖,德無由生。
疏:發救眾生,是誓願安樂行者。上文云:其人雖不問,不信是經,我得阿耨菩提時,隨在何地引之,令得住是法中(云云)。
疏入正定聚,是意安樂者。上文云:嫉、恚違慈悲之心,非化他之法;諂、狂乖智慧之道,非自行之法。乖心成心成惱,心安空理,破偏執諍,故意安也。
疏:殖眾德本,是口安樂行者。文云:觀諸法空,是眾德本所取著心。苟執不逆人意,不違法相,則不說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也。
疏護念是身安樂者。上文云:蒙佛護念,身無危險,故安;心無憂惱,故樂。身安心樂,故能進行。又上文云:身體及手足靜然安不動其心常恬怕未曾有散亂等(云云)。
則以空座為般若者,此取能空為般若也。廣如法師品末云:修如來室,是大慈悲;若就同體,即法身也;若被眾生,即是解脫;能令眾生會於體,即是般若。修如來衣者,若就所覆,即法身也;若就能覆嚴身,即寂滅忍也;若就和光利物,即解脫也;若就能坐,即般若也;若就所坐,即法身也;身座冥稱,即解脫也。
體、宗、用者,衣體、座宗、室用也。
經雲即得三昧者,按普賢觀經所謂諸佛現前三昧,得是三昧,見十方佛及妙國土,了了分別(云云)。
疏旋假入空等者。專約體、法相似,入於圓妙之空。入假,准此言。
疏:二、為方便等者。明法音方便陀羅尼在於似位,雙用空、假,為入中道法音之方便也。而雲得入中道者,顯此方便是中道因,非謂已入。故玄文云:經明三陀羅尼,但名似道,未是真道(云云)。又復應知衣、座、室三,以為能弘之方法;開、示、悟、入,以為所依之法也。
疏:常手得是經者。他意云:能行四法,則經卷常在心手也。
開示等四句而為四釋者,述於方便品中開示悟入而為四釋,謂約位乃至觀心也。
有人至此等者。圓鏡引云:依普賢觀經,行法有五,列五法竟。結云:此由罪有輕重,根有利鈍故。今言三七,謂上根人,後加四例,通於中下。由此得知,普賢觀經同於勸發品也。
經正憶念如說修行者,如上五種法師,及三七日等,是修行之相也。
疏:述成意足者。若將此文述前第三覆以神力,其文則足。看其文勢,只似先敘示身教法意耳。又與上文不多相稱,則成欠其一文。左溪文句亦云:今不述覆以神通力也。
非玄文等者。玄談教旨,無非妙心,即導義也。止觀乃依經修觀,軌則行人分到寶所,故名達也。此疏即分節文句,軌範弘贊,觀誦合理,方得名持。雖三不同,意存修入,故云非一家無以進也。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