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三大部補註 · 天台三大部補註卷第六

(妙經文句文句記) 永嘉沙門釋從義撰 記云:大種所起。 新譯諸論,皆雲大種,即四大種也。今之音聲,即色大種,是故云也。亦如小乘發智論說:如來咽喉微妙大種,從此能生妙語音聲。婆沙:問曰:何名大種?答:大而是種,故名大種。如言大地及大王等,能減能增,能損能益,是為種義。體相形量,遍諸方域,能成大事,是為大義。金光明亦云:水火風種,散滅壞時, 難陀持戒,如止觀第四記。 前已指引,今更不雲。 經云:盡諸苦際。 婆沙問云:苦際為在苦中?為在苦外?若在苦中,不應言苦際;若在苦外,世間現喻云何通耶?猶如金籌,初中後等皆悉是金;苦亦如是,初中後等皆悉是苦,何名苦際耶?答曰:或有說者,阿羅漢最後陰是苦際,或雲滅盡涅槃是苦際。最後陰是苦際者,更不生苦故,不與苦相續故,不造苦因故。滅盡涅槃與現喻相違者,此不須通,以三藏中不雲此故。 記云:若例聲聞,須明行相。 逆順推見愛十二因緣,具如四念處中。 以小乘中,無十方佛。 若准大論引阿含云:東方世界有無量等。是故小乘亦不言有,亦不言無。若言有者,眾生懈怠,不求度故。大論又說:聲聞但於一佛身心見十方佛,菩薩乃於無量佛土中念十方佛。若薩婆多云:無十方佛。若僧祇中說:有十方佛。若成實論云:一世界無,多世界有。當知此皆所計不同耳。今以大小對辨,小乘中則無,大乘中則有。 又見佛子,故云見。 准經合雲於此悉見,又睹諸佛,故云見矣。 殑伽河。 殑,其升切。經雲恆沙,或雲恆迦河,又雲強伽河,此雲天堂來。以西竺外書雲,本入摩醯首羅天頂,從耳中流出地上,以此天化身在雪山頂,故作此雲。以見從高處來,乃雲天堂來也。今且順彼之說,是故云也。 信度河 亦言辛頭河,此雲驗河也。 縛芻河 亦言博叉河,此雲生丹河也。 徙多河 亦言私多,又言悉陀,或言私陀,此雲冷河也。 經云:金、銀、珊瑚。 大論云:金出山沙石赤銅中,銀出燒石中。珊瑚,珠名也。說文云:生海中,其色赤。 真珠摩尼。 大論云:真珠出魚腹中、竹中、蛇腦中。摩尼,亦云末尼,此翻離垢。 硨磲。碼瑙。 硨磲色青白,碼瑙色或白或青,如馬之腦,故以為名。後人或加石或加玉而作耳。 金剛諸珍 天竺國金生剛中,百鍊不銷,可以切玉也。 車乘 乘字去聲。此方乃夏後氏奚仲所作,即輿輪之都名也。車,齒邪切,舍也,行者所處舍也。又居,音言,以居人也。乘,駕也,載也。 輦輿 輦說文雲輓車也,人在前引之也。古者卿大夫所乘,自漢已來天子乘之。天子皇后所乘車曰輦也。輿與庶、與諸二切。說文雲車,輿也。有輪曰車,無輪曰輿。今車輿形別,制於古也。或謂玉篇雲眾也,載也,舉也,多也。 欄楯 攔。釣攔也,遮也。楯。攔,檻也。縱曰攔,橫曰楯。 華蓋 華,胡瓜切。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有五色雲氣,金枝玉葉,止於帝上,有華葩之象,因而作於華蓋焉。華,亦呼瓜切。西竺暑熱,人多持蓋,皆以華而飾之。諸經或雲幢幡華蓋,斯之謂也。 軒飾 安車也。以皮物而莊飾之,即軒車也。 記云:具出其相,如止觀第二記。 諸大乘經及首楞嚴、大品、大論,皆明六度。如大品相攝品云:樓那白佛:我今欲說菩薩之行。佛言:隨汝意說。樓那於是廣明六度,更互相攝,六六三十六度等。故云:或以施為名,說諸波羅蜜,乃至或以般若為名,說諸波羅蜜。又攝大乘論互顯章、大瓔珞無斷品,並與首楞嚴意同。 經云:而被法服。 被,平義切,服也,覆也。 記云:龍得一縷,牛角一觸。 海龍王經:龍王白佛:如此海中,無數種龍,有四金翅,常來食之。願佛擁護,令得安隱。於是世尊,脫身皂衣,告龍王云:汝取是衣,分與諸龍,皆令周遍。於中有值一縷之者,金翅鳥王,不能觸犯。持禁戒者,所願必得。法苑中引悲華經文。釋迦如來,昔於寶藏佛所願云:成佛之時,袈裟所感五種功德。如今記中引者略同。 文句云:初禪一品,乃至九品。 禪波羅蜜云:修諸禪時,有下中上三品,離三為九品淺深。若細論者,有無量品禪,禪皆然。 修羅琴 大論云:法身菩薩化無量身,度生說法,而菩薩心無所分別。如修羅琴,常自出聲,隨意而作,無能彈者。又緊那羅所彈之琴,閻浮檀金華葉莊嚴,善淨業報之所造作,彈時聲遍三千世界,宣說無生寂滅之法。 記云:四、降魔相,及八魔、十魔等,如止觀第八記。 三藏初伏四魔,坐道場破煩惱魔,又得法性身破陰魔,此兩共破死魔。樹下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通教初得無生忍,至六地得菩提道,如前八地道觀雙流,是不動三昧破天子魔。兩處聲聞只破三魔。別教十住已破界內四魔,初地分得菩提破煩惱魔,分得法身破陰魔,分得赤色三昧破天子魔。圓教初住俱破八魔,得菩提道破煩惱魔,乃至妙覺永盡。言四魔者,煩惱魔、陰魔、死魔、天子魔,此約界內而說。若約界外者,分段諸魔悉過,唯有無常等四倒,此是界外煩惱魔。煩惱魔故,即有無等等色,即是界外陰魔。陰魔故,即有死魔。三賢十聖住果報,而無第六天子魔,但以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魔耳。凡界內名至界外者,並是義立,故赤色三昧觀於他化自在天有,破彼天有三惑未盡,故通為天子魔。此謂八魔也。十魔者,華嚴云:一、陰魔,生諸取故;二、煩惱魔,生雜染故;三、業魔,能障礙故;四、心魔,起高慢故;五、死魔,捨生處故;六、天魔,自憍縱故;七、善根魔,恆執取故;八、三昧魔,久耽味故;九、善知識魔,起著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舍故。 經云:處林放光。 處字上聲,前獨處閒靜,常處空閒,皆上聲,以至下文,准義思之。 記雲華嚴,如止觀第七記引。 舊譯華嚴經云:又放光明名無慳,彼光覺悟除貪惜。又放光明名清涼,彼光覺悟毀禁者。又放光名忍莊嚴,彼光覺悟嗔恚者。又放光明名轉勝,彼光覺悟懈怠者。又放光明名寂靜,彼光覺悟亂意者。又放光名慧莊嚴,彼光覺悟愚痴者。然止觀第七記,但引思益蒙光得益之相耳。未見引華嚴此文,後人請尋輔行。又云:地持六度各九者,六度皆云:一自性,二一切,三難,四一切門,五善人,六一切行,七除惱,八此世他世,九清淨。九名雖同,但以施等簡之,則成六度各九。卻不見說蒙光得益,更請尋之。 未嘗睡眠,如止觀第四記。 經中既雲未嘗睡眠,此必須指棄五蓋中棄睡眠文也。心神昏昏為睡,六識闇塞、四支倚放為眠。大論云:眠為大闇無所見,日日欺誑奪人明,亦如臨陣白刃間,如共毒蛇同室睡。故知不指調五事中調眠之事也。次文雲那律等,如第四記者,前通序中已具引彼注之。 經云:惡罵捶打。 捶,之藥切。打,音頂,以杖而擊之謂也。 記云:五蓋,如止觀第四卷。 一、貪慾,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通稱蓋者,覆也。蓋覆纏綿,心神昏闇,使定慧不明者也。 大乘頓制,何論楞伽前後制耶? 大乘頓制,即梵網云:夫食肉者,斷大慈悲性種子;若食肉者,得無量罪。楞伽前制,即鹿苑施小,但開三種淨肉耳,余不得食也。楞伽後制,即涅槃所禁也。釋簽第十引楞伽中,大慧問佛:外道尚遮不許食肉,何況如來大悲含育,而許自他令食肉耶?若大乘中梵網已制,猶作此說,當知楞伽四含之後,為漸制之始。下佛答中,乃雲菩薩不應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開。今謂釋簽,其文恐誤。何者?楞伽經中,佛答大慧:經文具云:一切諸肉有無量緣,菩薩於中當生悲愍,不應食之。所謂眾生從無始來生死輪迴,曾作父母、兄弟、眷屬,云何於中而取食之?乃至云:我若聽許聲聞食肉,我則非是住慈心者。大慧,我於諸處說遮千種、許三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一切悉斷。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亦不現許,亦不當許。大慧,凡是肉者,於出家人悉是不淨。若有痴人謗言如來聽許食肉,亦自食者,當知是人惡業所纏,必當永墮不饒益處。大慧,二乘菩薩尚唯法食,豈況如來?乃至偈中云:食肉無慚愧,生生常顛狂,諸佛及菩薩,二乘所嫌惡。象腋與大雲,涅槃勝鬘等,及此楞伽經,我皆制斷肉。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十卷楞伽,四卷楞伽,與此大同,但是其文有廣略耳。故知釋簽判於楞伽但制菩薩,仍存小教中開者,誤矣。大經第四四相品云: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肉,如子肉想。迦葉問云: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淨肉?佛言:是三淨肉,隨事漸制。迦葉又問:若不食肉者,五種牛味乳酪等,亦不應受。佛言:佛所制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淨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是故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若乞食時,得雜肉食,當以水洗,令與肉別,但使無味,然後可食。由是而知,但是大乘咸制,三乘不應食肉。非謂楞伽但制藏通菩薩,而許二乘之開也。然楞伽是方等所收,而文指於涅槃經者,此是後分之意耳。又大經云:佛先聽食五種牛味,及以油蜜。又云:我唯聽食五種味等,聽著革屣憍奢耶衣,我說四大無有壽命。若有經律作此說者,是名佛說。若不爾者,則是魔說。又楞嚴中斷五牛味,故云: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又大經云:我滅度後,聲聞弟子愚痴破戒,乃雲如是大涅槃經非佛所說,是六師說。所以者何?一切諸佛悉說無常無我等法。若言諸法常樂我淨,云何當是佛之所說?諸佛菩薩不制弟子斷五牛味及以食肉,六師不聽食五牛味及以脂血。若斷是者,云何當是佛之正典?由是而知涅槃、楞嚴諸大乘經,並皆不許食五牛味。然楞嚴經亦是方等之後分耳,如下具辨。此方南嶽思大禪師、南山律師,並皆不服絲綿絹帛。南山嘆云:唯有南嶽慈行可歸。言三種淨肉者,小乘、毗尼並云: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皆得食也。若楞嚴雲五種淨肉者,於前三上更加自死及以鳥殘,是為五也。若涅槃雲九種淨肉者,於前三中各有根本,前後方便而為九也。況復經云:悉我神力之所化成。斯乃鹿苑諸比丘得三五淨肉,悉是如來神力化作,非的食於眾生身分矣。良以小根未任頓制,故以方便而接引耳。 迦葉袈裟,直十萬兩金。 阿含經云:摩訶迦葉欲出家時,選擇家中最下衣裳,得一獘衣,其價猶直十萬兩金,即便取之作僧伽梨。時彼王舍大地中間有羅羅揵陀,羅羅揵陀中間有多子塔,迦葉於此值佛世尊,乃求出家,即以此衣而為其座,持以奉佛,佛即授其?那納衣。大論亦云:迦葉袈裟直十萬兩金。袈裟兩字既皆梵音,只應作加沙,而並加衣者,人而不思也。袈裟此雲染,從色立名耳。複次應知䟦難陀死,衣物直四十萬兩金,國王大臣及諸親里各欲收取,佛言:王賜諸臣,比丘不得。又如陳如於空林中入般涅槃,時放牧人送衣上王,王乃評之,只直五錢。更有天須菩提、面王比丘等,因便須知。止觀補註具引天須菩提、面王比丘也。 經云:種種教詔。 教詔兩字並去聲。呼訓也,誨也,告也,示也。 雲記離合不同,如止觀第七記。 如禪,有願智力開出泥滓波羅蜜,有神通力開出婆羅波羅蜜;如般若,有道種智開出漚和俱舍羅波羅蜜,有一切種智開出闍那波羅蜜。是故離則有十,合但六也。 雖復雙泯,而說而照,故云說不可說等。 此與文句少異,學者宜細詳之。 以佛舍利。 此順長行,是故云耳。 俱屍 此雲角城,城有三角故也。 經云:縱廣正等。 縱,即容切,長也。廣,去聲,橫也。南北曰縱,東西名廣。 珠交露幔。 珠交,以珠而交之也。露,不覆也。幔,莫半切,幕也,在傍曰帷,在上曰幕。幕,覆也,交結珠珍,覆露其上也。諸經亦云珠交露蓋,珠交露車,同其事也。 寶鈴和鳴 音樂調和也。蓋以寶為鈴,音聲和調而鳴者也。詩云和鈴央央是也。春秋桓公二年左傳云:錫鸞和鈴,昭其聲也。注云:和在衡,鈴在旗,動皆有聲焉。錫音羊。 記云:具如釋簽引大經文。 波利質多羅,此雲圓生,其根入地深五由旬,高百由旬,枝葉四布五十由旬,香氣周遍五十由旬,光明遠照八十由旬、三十三天,夏三月時在下受樂。 文句雲倉卒。 倉,茫也,大遠不明之貌也。卒,暴也。李陵與蘇子卿書云:前書倉卒,未盡所懷。論語云:造次必於是。注云:造次,謂急遽也。正義云:造次,猶草木次。鄭玄云:倉卒也。皆急速迫促之義耳。 踟躕 行不進之貌也。若言躊躇者,即猶豫之貌也。 猶豫之心 顏氏家訓云:禮記曰:定猶豫,決嫌疑。離騷曰:心猶豫而狐疑。先儒未有釋者。案尸子曰:五尺犬為猶。說文云:隴西謂犬子為猶。吾以為人將行,犬好豫在人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如此往還,至於終日,斯乃豫之所以為未定也。或以爾雅中猶如麂,善登木。猶,獸名也。既聞人聲,乃豫登木,如此上下,故云猶豫。或以為獸又多猜疑,故聽河水無流水聲,然後乃渡。今俗中雲狐疑虎卜,則其義矣。猶,平聲,亦去聲,亦作猷字,亦作冘。冘豫,不定耳。言謙光者,易謙卦云: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乃至云: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釗師 梁南冥寺慧釗法師也。姓徐氏,次師光宅。如玄簽補註中委辨。 記云:支遁 字道林也。 標幟 幟人志切。標頭上幟也。通俗文:徽號曰標。私記曰:幟謂以絳帛等書著背上曰徽。廣雅云:幡也。墨子云:長丈五,廣半幅。標正作幖,或雲標識。識音志。 五不男 生劇妒變半,解釋如下文。 才堪為受聲聞無作一緣等。 將為殺小乘戒,先問十三難。此五不男,即其一矣。十三難者:一、邊罪;二、犯比丘尼;三、賊心;四、破內外道;五、非黃門,即五不男是;六、殺父;七、殺母;八、殺羅漢;九、破僧;十、出佛血;十一、非人;十二、畜生;十三、二形。有十三難,不得受小乘戒。若大乘戒,淫男、淫女、黃門,皆得受也。若有七遮逆罪,亦不得受大乘戒。七逆,即殺父、殺母、殺聖人、殺阿闍梨、出佛血、殺和尚、破羯磨、轉法輪僧。 經云:無量無邊。 偈中又云:無量無數劫。般若經中,須菩提白佛:無量、無數、無邊,有何等異?佛言:無數者,名不墮數中,若有為性中,若無為性中。無量者,量不可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無邊者,諸法邊不可得。故新譯四十卷,華嚴第十卷中,具說無量等數,須者應尋經文。 如來應供至世尊。 應字去聲,舊作平呼。然此十號下,第二,經文句自釋。光明文句引釋論云:佛是第九號。輔行云:大經解釋為十一句。大論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以為一句,乃至世尊為第十句。涅槃疏云:成論、阿含以無上士與調御丈夫合為一號,至世尊句,十號方足。涅槃、釋論以無上士與調御丈夫開為二號,至佛字,則十號足耳。總結上十號足,故為世所尊,故云世尊。此與光明文句及輔行不同,恐章安誤耳。 記云:然釋法號,須從法立,如止觀第二記。 乘無二智,來契正境,故曰如來。以無二理,遍入諸法,名為應供。了不二智,智體無偏,名正遍知。知無二法,互通法界,雖無來往,遍入三世,名明行足。無二之法,性冥三德,名為善逝。理遍一切,具三世間,解此理故,名世間解。能解此理,無復過上,名無上士。解此理故,能調難調,調十法界,名為調御。了法界法,名為丈夫。契此理故,一切宗仰,過於三教人天之上,名天人師。覺此理故,名之為佛。達此理故,而為三世之所宗敬,名為世尊。智契法身,具法界號,故能垂示應身十號,法應十號,一體無二。又引淨名云:若我分別此三句義,窮劫不盡。證十號中,初三號者,此恐訛略。以彼初號,名三藐三佛陀,即第三號也。次號名多陀阿伽度,第一號也。次號名佛陀,即第九號也。彼經但云:佛告阿難,若我廣說此三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 十號功德,如育王經,香口比丘, 育王請僧入宮供養,有一比丘名優缽羅,年在盛壯,端正殊特,口中乃作優缽羅華之香。育王自行水次,聞此比丘口香如是,乃作念言:而此比丘端正年少,口中含香,將無不欲動我宮人之心乎?王即語云:以水洗口,洗已倍香。王乃問之:久近含此香耶?答云:過去有佛,號曰迦葉,人壽二萬。我於爾時為高座法師,讚嘆佛法故,四十九億歲生於天人,不墮八難,口中恆作如此之香。育王聞已,益加恭敬。 涉法師云:日能破闇等。 慈恩亦云:日有二能:一導明,二成熟。月有二能:一除熱,二清涼。燈有二能:一破闇,二傳照。此顯佛能導迷至覺,成器根,除煩惱熱,得涅槃涼,永破愚痴,化生傳法。當知此說,稍同涉師。 有人云:初句總,六句別,離七為十。 慈恩云:初、中、後為三。瑜伽論云:四、文巧,此雲其語巧妙;五、義妙,此雲其義深遠;六、純一,此雲純一無雜;七、圓滿,此雲具足;八、清淨;九、鮮白;十、梵行。又文句中引金光明、前心、如來不思議等,文出真諦,翻金光明,學者尋之。 經云:說應四諦法。 應字平聲,當也,稱也,法與機相當相稱義也。次文准此。記中問云:問:前問中以菩薩為三藏,大乘三藏之後方雲種種,即指二酥,今何以將菩薩六度答種種耶?答:凡諸問答,乃至三意。又下文中文句,謂之後引一佛,但舉開漸同。記中乃雲以中後指前初一佛等,請後學者子細將文句及記對詳經文,自見其訛略也,即文句及記有訛略耳。記中又引真諦翻頗羅墮,乃婆羅門之一姓者,若最後佛未出家,有八王子,豈非乃是剎利姓耶?更請思之。 文句云:從今得三菩提去。 今字誤也,應雲令得。 記云:此八子名作四對釋,但得觀心,餘三全無。 慈恩云:一、大智大悲雙,二、了有了空雙,三、進善破惡雙,四、達偽知真雙。如其次第而配對之,故此四雙只是四對耳。以今家意,觀此四對,義同觀心。若乃因緣、約教、本跡,三科則闕,故云全無。記中又引有雲金輪必不值佛等者,若俱舍中乃雲人壽八萬時,輪王出世已後則無者,由身壽減,眾惡增故。 華嚴十種,不出四弘,如止觀第一卷。 止觀云:或推理髮心,或睹佛相發心,或睹神通發心,或聞法發心,或游土發心,或睹眾發心,或見修行發心,或見法滅發心,或見種種過發心,或見他受苦發心。故此十種,與彼華嚴,其相略同。華嚴云:或見佛相好,或睹神變,或聞佛說法,或聽佛教誡等(云云)。 文句云:從六十小下。 越州新板從字誤為後字也。 經雲多陀阿伽度等。 多陀阿伽度,此雲如來。阿羅訶,此雲應供。三藐三佛陀,此雲正遍知。然今經雲燈明如來授德藏菩薩記,次當作佛,與下文雲彌勒菩薩釋迦牟尼佛之所授記,次後作佛,不亦同乎?況前明時節同,亦將下文五十小劫,謂如半日,例同六十小劫,謂如食頃。又舍利弗成佛,號華光如來,授堅滿菩薩記,次當作佛,號華足安行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故知燈明如來授德藏菩薩記,次當作佛,即是補處成道耳。今文句雲昔事已成,故言授菩薩記等者,此由前文對告妙光,乃是菩薩一往相帶來此中耳。況龍樹釋經,每於一文存於眾解,敬請詳之。 記云:後分雖有,授記事乖。 舊譯華嚴第三十八入法界品,列眾雲五百聲聞,故曰後分雖有也。不曾與記,故曰事乖焉。清涼觀師謂華嚴經亦記二乘,及明如來久成正覺,謂與法華本跡兩門,其意無別。破此具如玄簽補註。 楞伽乃密對菩薩 楞伽經第六變化品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來何故授阿羅漢三菩提記?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眾生得成佛道?佛告大慧:我為無餘涅槃界故,密勸令彼修菩薩行。此界他土有諸菩薩,心樂求於聲聞涅槃,令舍是心進修大行。又變化佛與化聲聞而授記莂,非法性佛。大慧當知,授聲聞記是秘密記。輔行判云:此有三意:一、為入無餘界者,密勸令修菩薩行故;二、為此界他土菩薩樂求聲聞涅槃之者,勸舍此心修大行故;三、變化佛授聲聞記,非法性佛。初意自為已入滅者,次意乃是斥鈍菩薩對彼說記,非關二乘。第三、判非法性佛者,此是以實而隔於權,況法性之佛尚不記菩薩,何獨聲聞?以此觀之,今文中雲密對菩薩,正屬第二。若據密字,亦兼第一。故楞伽三意並異法華,顯露彰灼授聲聞記。 方等為斥奪聲聞 方等陀羅尼經授記品云:佛告五百大弟子:汝等各各作佛,俱同一號,號寶月王如來。文殊白佛言:昔於王舍大城授聲聞記,今復於舍衛國授聲聞記,昔于波羅奈授大弟子記。我今少疑,欲有所問,唯佛聽許。時舍利弗問文殊言:世尊授我等記,不久得三菩提,各於世界,如今世尊攝諸眾生。世尊不虛,所言至誠,故能第二、第三授我等記。文殊師利,於汝意云何?文殊語舍利弗言:於汝意云何?猶如枯樹,更生枝不?猶如山水,還本處不?折石還合不?焦種生芽不?舍利弗言:不也。文殊語言:若不可得,云何問我得菩提記,生歡喜心?是授記法,無形、無相、無我、無有言語,如水聚沫,無有實處。如是觀者,乃名得記。此之經文,乃是文殊破舍利弗得記之相,亦同彈訶。是故今雲方等,乃斥奪聲聞也。然金光明文句及以妙玄,判是方等後分,如彼具示。此一段記文,學者雖多誦得,而解義頗疏,故今注之,請加詳悉。 經云:名曰然燈。 大論云:然燈,佛生時,一切身邊如燈,故曰然燈。太子作佛,亦名然燈也。舊雲定光者,定應作錠。錠,都定切。豆有足曰錠,無足曰鐙,燈正作鐙錠。若作徒徑切,錫屬耳,非也。然燈即定光是。 八百弟子 以父兄之禮而事於師,故曰弟子。又生在師後,名之曰弟。解從師生,名之曰子。 記云:宿智頗忘。 頗字恐誤,應作叵字。不可也,請詳之。十住斷結經云:慈氏,菩薩積行恆沙數劫,先以誓願成就正覺,吾方習行而在其後。佛告彌勒,現佛光相,翼從多少。爾時彌勒隱菩薩身,還現佛形,剎土國界,弟子菩薩,不可思議。眾會皆見,嘆未曾有。菩薩處胎經云:文殊自言:本為能仁師,今乃為弟子。佛道極廣大,清淨無增減。我欲現佛身,二尊不並立。本跡難思議,其若如是也。 經云:琉璃,頗梨色。 具雲吠琉璃,此翻不遠山寶,以去波羅奈國不遠,有山出此寶故也。頗梨,此雲水玉,其色多紅也。 記雲尚滅至一生等。 滅字恐誤,應雲減至。 須約別圓,故注云雲。 准此,應於現形字下而注云雲,文句無者,或恐脫落,或恐指於前文之中注云雲耳。 波羅提木叉 四分律鈔云:此翻處處解脫也。 波羅奢華 章安云:此是樹名,其葉青色,華有三色:日未出時,照則黑色;日正照時,其華赤色;日沒照時,其華黃色。今取赤色如血義耳。經音中雲赤華樹者,失於黑黃之色也。 若我又住。 又應作久釋迦牟尼種種訶責等文,出彌勒成佛經也。 經云:多游族姓家。 尚書云:方命圮族。族,類也。周禮:四閭為族。鄭玄云:百家也。族亦聚也。 記云:故知上之五句。 合雲六句,宜細詳之。 文句雲聯翩。 上連音,下篇音。文選陸仕衡文賦云:浮藻聯翩,若翰鳥纓繳而墜,曾雲之峻。注云:藻,文也。聯翩,鳥飛貌也。謂文思將來,聯翩然若翰鳥纓繳而墜自高。雲之峻,言速也。纓,纏也。繳,射也。曾,高也。今亦例然。 數百年 三百年也。論語云:子曰:加我數年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正義云:孔子年四十七時,讀易數年,即至五十者也。 記云:當知法護。 西晉時,月支國沙門曇摩羅剎,此雲法護,本姓支,解三十六國語。次居燉煌,乃稱竺氏。後居長安青門之外,立寺行道,精勤異常。南山經序雲燉煌菩薩者,蓋美其人云耳。僧祐錄及出藏記謂支菩薩及竺法護是二人者,斯乃迷其姓氏先後故也。長安城東出南頭名霸城門,俗以其色青,故謂之青門也。 有阿黨耶? 論語云: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注云:忠信為周,阿黨為比。比,毗至切。正義云:君子行其忠信,而不私相阿黨也。 生公天真獨秀。 竺道生法師與僧睿、慧嚴、慧觀同學齊名,時人為之語曰:生、睿發天真,嚴、觀窪流得。慧義彭亨進,寇淵於默塞。生、睿二公獨標天真獨秀之目者,良以悟自天真,秀出群士故也。 此用攝論理量破之。 理即如理智,量即如量智。故攝論云:順理清淨,名如理智。十八空論云:如理智即無分別智,如量智即無分別後智。又如理智是一切種智,如量智是一切智。唯是一智,通真通俗。通真即空義而名如理智,通俗即有義而名如量智。佛性論云:又此二智,有二種相: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眾生界自性清淨,是如理智相也。言無礙者,能通達觀無量無邊諸世界故,是如量智相也。又如理智為因,如量智為果。言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言為果者,由此理故,知於如來真俗等法, 文句云:乃至半滿四宗。 古立五時,今已敘畢。更有四時三時之說,不能委引。略云:乃至菩提流支立半滿,從鹿苑明半,從般若去明滿。光統律師立四宗:一因緣宗,指毗曇;二假名宗,指成論;三誑相宗,指大品;四常宗,指涅槃。更有人立五宗,於前四加華嚴法界宗。復有人立六宗,四如前。更加法華萬善同歸,名為真宗。大集染淨俱融,法界圓普,名為圓宗。言三時者,華嚴化菩薩為頓,三藏化小乘等為漸,勝鬘、金光明為偏方不定。或於漸自為,三十二年前為有,十二年後為空,最後涅槃為常住。言四時者,三時同前。更於無相之後,常住之前,指法華為萬善同歸。 記云:亦如三種法輪,殊乖承稟。 嘉祥吉藏法師依法華經第五立三種法輪教:一、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入如來之慧,為根本法輪教,即華嚴經也;二、除先修習學小乘者,為枝末法輪教,即三乘等於所說也;三、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如來慧,為攝末歸本法輪教,即法華經四十年後回三入一也。嘉祥舊立此三法輪,後師天台須改先說,若不改者,甚乖稟承。清涼觀師華嚴鈔中亦許三種法輪之義,故清涼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言一佛乘者,即華嚴也;會三歸一,即攝末歸本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即指華嚴為根本也;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末歸本也,是經即法華也,法華攝於余經,歸華嚴也。故天台指為乳教,乳是酪等諸味之本故也。若依難信解義,設將已說該於華嚴,若比法華,亦為易信。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對昔權,故比法華成易信耳。已上並是清涼之說,若欲破之,請將記中斥嘉祥之文,例破清涼,則可知矣。今問清涼,法華若攝余經歸華嚴者,何不攝余經歸法華,而卻歸華嚴耶?況法華部內,實無會入華嚴之文,何得謬立耶?天台但判頓部在初,喻之乳味,何曾指初為根本邪?是經之言,既雲法華,何得謂之歸華嚴邪?言自矛盾,所立如何耶?若雲華嚴便說一極者,圓教可爾,兼別如何?況復法華對於昔權,既兼華嚴,如何卻雲法華攝於余經歸華嚴耶?是則最後醍醐上味,還歸最初華嚴之乳,一何可笑也!況將易信立為根本,殊乖經旨。何者?以法華雲難信難解,最為第一故也。何故不將法華第一立為根本,卻以易信而非第一是根本耶?嗚呼清涼,謬之甚矣! 伏膺之說靡施,頂戴之言奚寄。 嘉祥上智者書云:常願伏膺甘露,頂戴法橋,自顧傭訥,不堪指授。但佛日將沉,群生眼滅,若非大師弘紉,何以克興?伏願廣布慈雲,啟發蒙滯。吉藏謹當竭愚,奉稟誨誘,窮此形命,遠至來劫。所以荊溪引之而詰也。又復嘉祥親自疏請智者大師講法華經,其疏辭曰:吳州會稽縣嘉祥寺吉藏稽首和南:伏聞山號㠑嵬,道安登而說法;峰名?岫,慧遠棲以安禪。未若茲嶺宏麗,接漢連霞,浚壑飛流,沖天灌日。赤城丹水,仙宅隩區;佛隴香爐,聖果福地。復經擅美,孫賦稱奇。智者棲憑,二十餘載,禪慧門徒,化流遐邇。昔童壽英彥,才解通經;法淨後神,正傳禪業。若非道參窮學,德侔補處,豈能經論洞明,定慧兼照?至如周且沒後,孔丘命世;馬鳴化終,龍樹繼後。如內外不墜,信在人弘,光顯大乘,開發秘教,千年之興五百,實復在於今日。南嶽睿聖,天台明哲,昔三業住持,今二尊紹系,豈止灑甘露于震旦,亦當[掘-出+衣]法鼓於天竺。生知妙悟,魏晉以來,典籍風謠,實無連類。釋迦教主,童英發疑;盧舍法王,善財訪道。敢緣前跡,諦想崇誠,謹共禪眾一百餘僧,奉請智者大師演暢法華一部。此典眾聖之喉襟,諸經之關鍵。伏願開佛知見,耀此重昏,示真實道,朗茲玄夜。庶以三千國土,來稟未聞;百劫後生,奉遵大義。築場戒節,㭊木將臨;搖落山莊,玄黃均野。掛岩玉蕊,菊岸華榮,彌切聲聞之心,頗傷緣覺之抱。吉藏仰謝前達,俯愧詢求,兢懼唯深,但增戰悚。謹請。 大乘方便經十種方便未檢。 尋之未見。 樔 應作此巢。 不同世人以教為因,佛智為果,亦不同他三四等。 如慈恩云:能詮智慧教門為因,所說諸佛智慧為果。方便有三或四:一進趣方便,謂見道前七方便;二施為方便,謂方便善巧;三集成方便,謂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四權巧方便,謂實無此事,應物而說。又上文雲三說所無,其言何在者,止觀中以三周為三說也。所無者,即三周說中,皆雲無有餘乘,及無二亦無三等也。又雲令釋本地者,釋字誤也,當為識字。 初往成就。 論云:一者,往成就,謂從兜率沒,乃至入涅槃。往字,論文不同,或作住字,請詳其義焉。 文句云:體同權實。 同字誤也,應雲體用。 記云:今雲悉檀,文恐誤也。 文句之中應存舊本,今之文句已依記文改定而說,則令記文於今無用,此是挍勘者擅改也。上下諸文准斯可識。 三、結成四句。 三應作二。 乃至多少廣狹准知。 玄義中,問:跡本相望,千界塵則少,增道數則多,本跡法身,淺深異耶?答:法身先滿,無增無減,約化緣廣狹耳。問:若爾,初住二住,化緣多少,法身亦應淺深?答:菩薩位未窮,約實證判淺深,佛位已滿,但約權化,有四句廣狹。釋簽云:三千世界地踴菩薩,是本眷屬,若望今時跡中眷屬,如分別功德品,增道損生,初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復千倍得聞持,乃至一四天下,及八界塵等,比於踴出,踴出甚少。又本感廣,跡感狹,跡感廣,本感狹,俱廣俱狹,應亦如是。被多世界為廣,少世界為狹,最初垂應,及中間等,亦有廣狹,今亦不從廣狹以判,但以久成為妙,中間今日為粗,故知但以久近而判本跡,終不以法身深淺,化緣廣狹等判也。 有人問云:今方便品以何為體?他答:有人云:以後得智為體。引唯識說後五波羅蜜皆後得智,我今以根本智為體。 此是慈恩法華玄贊作是說也。故彼疏云:方便以智慧為性,無分別智內冥真境,後得智中利他說法,能起方便之妙用故,以後得智為性。唯識等說後五波羅蜜,皆後得智性故也。唯識論云:十波羅蜜: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靜慮,六、般若,七、方便,八、願,九、力,十、智。此十若論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嗔、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彼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故。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第六所攝。開為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應知根本、後得二智,亦是如理、如量二智,亦同今家所立自他權實情智二諦,學者應須辨其粗妙等相。又下文雲准南嶽意者,誤也,應雲准南方也。 廢會開覆等。 玄文甚廣,今略引之。破三顯一,約破情顯智說。廢三顯一,約教說之。開三顯一,約理而說。住一顯一,約佛意說。住三顯一,約權智說。住非三非一顯一,此約理性,又約人天乘等說。覆三顯一,約逗後緣說。住三用一,約弟子本是法身,現為聲聞,示住於三,而常顯一說。住一用三,此約本願施三乘說。本中十義,准可思之,但以文多,卒非可具。 又云:發三菩提心。 彼婆沙云:聲聞、辟支佛、佛,名為三菩提也。 文句雲加趺。 趺,足上也。字書云:大坐也。當知此方未曉加趺,但云大坐。今佛法坐,其相如結,二趺相加,故云加趺也。新婆沙云:以兩足趺,加致兩䯗,如龍蟠結。又重疊兩足,左右交蟠,是故名為結加趺坐。又記中云:現量色者,作釋立量。出慈恩宗。瑜伽論云:現量、比量。現量有三:一者非不現見,二者非已思應思,三者非錯亂境界。如於陽焰而起水想,名為錯亂。比量有五:一相比量,二體比量,三業比量,四法比量,五因果比量。如見幢故,比知有車,是相比量。言作釋者,即六釋也:一依主,二持業,三有財,四相違,五帶數,六鄰近。言依主者,謂所依為主。如說眼識,識依眼起,即眼之識,故名眼識。舉眼之主,以表於識,亦名依士釋云云。 記云:真如究漏。 漏字誤也,應雲究滿。 區區,屈曲貌。 區豈俱切。禮云:草木茂,區萌達。注云:屈生曰區也。 若圓四門,具如止觀第五圓教觀門,及教智行理。 經論所說,諸門不同。或文字為門,如大品四十二字是也。或觀行為門,如釋論明菩薩修三三昧,緣諸法實相是也。或智慧為門,如法華雲其智慧門是也。或理為門,如大品明無生法忍,無來無去是也。依乎教門,通於觀門;依乎觀門,通於智門;依乎智門,通於理門。理門復何所通?雖無所通,而能遍通,是妙門也。余門且置,今論教門。何者?止觀是行,無生門是教故也。 令二乘人不得記等耶? 此斥北地所計定性,二乘不成佛也。 令佛壽短促等耶? 自古諸師謂今壽量品久成正覺,是神通延壽,故今斥之云爾。 故四意趣中,平等意趣只雲諸佛咸然,不可以他佛替此,亦不可以別時意趣釋記聲聞,意樂意趣釋跡本長遠等。 此辨慈恩疏鈔及以古師釋義之失也。彼疏文云:莊嚴論、攝論、對法論等,皆說四意趣:一、平等意趣,二、別時意趣,三、別義意趣,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補特伽羅,此翻數取趣,以數取諸趣故,即是眾生之異號耳。詮明法師鈔解此云:思量名意,理趣為趣,思量理趣,故云意趣。一、平等意趣者,楞伽經云:一、字平等,過去及我同名佛故;二、語平等,謂三世佛皆有六十四種美妙音聲而說法故;三、身平等,我及諸佛法身相好等無有異;四、法平等,我及諸佛皆得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十力、四無所畏故。故依四種,爾乃唱云:我是拘留孫佛等。然勝觀、釋迦本非一體,經云:彼佛即是我身。道理有乖,故知秘密談佛意趣。據平等理,言彼是我,以會通其相違故也。二、別時意趣者,言雖說此,意在他時,言說與意時分有異,故曰別時。故無性云:謂觀懈怠不能於法精勤學者,故說是言:若稱多寶如來名,便得涅槃;若唯發願生西方等。此意乃是長養先時善根故也。三、別義意趣者,雖談於此,意在別義,以由言說與義不同,故名別義。攝論云:若以逢事爾所殑伽沙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無性釋云:謂證相大乘法義與教相大乘法義皆有差別。意云:解義有二不同:一、證理之時方名解義,即證相大乘在初地已去菩薩;二、聞思時亦名解義,即教相大乘在十信前凡夫所聞。聖凡階位而不同也。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者,雖於一法贊毀不同,為對所化意樂故爾。無性釋云:先為慳貪讚嘆布施,後已樂施毀訾檀那,為欲具修勝品善故,故於一施贊而復毀,自語相違有似乖張,觀根授法理合如斯,故名意樂意趣者矣。所以他宗以四意趣釋法華者,亦如下文敘舊以西方無量壽佛以合長者等,是以他佛替此而談平等意趣也。今家破之,謂其閉眼穿鑿也。又謂然雖授記聲聞意在別時,今家之意既得開權,云何卻在別時者哉?又復若謂發願一念作別時者,此定不可,故云若將臨終無間十念猛利善行是別時者,幾許誤哉?又謂跡本長遠是意樂意趣,所以或長及短促等,於今家意未之然也。下去記中有二三處雲四意趣,故於此中委而引之,至下臨文勿迷此說。余患學者臨文多迷,所以博引諸文示之,惑者未知乃生譏誚,誠可悲矣。是故一家三大部文不易弘傳,安以淺識廢多學哉? 廣如止觀四門料簡,各立事譬。 破法遍中,其文甚廣,舉其大略。三藏乃以龜毛、兔角為譬,通教乃以如幻等譬,別教乃以幣帛裹金、土模內像等譬,圓教乃以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等譬。 文句云:非但光宅不識實智等。 記云:四教實智,皆無若干。豈圓實智,更有若干?請有眼者,熟讀斯文。而四明云:三千皆實,相相宛然。以至云:理體自有差別,法身寂光,有胎獄華池等相。還合智者荊溪之意否?況止觀云:第一義中,一法尚不可得,況有三千乎?世諦中尚有無量法,何但三千耶?輔行云:四眼二智,萬像森然。佛眼種智,真空冥寂。斯等格言,莫是外道斷見耶?豈是小乘頑空耶?且嘉祥云:一者實相,名為無量。二者實相所生,名為無量。荊溪破云:實相之言,應申能生。無量之說,應申所生。雖分能所,俱名無量,則未可也。而四明云:實相理體,法身寂光,相相宛然。豈非嘉祥謂之實相,名為無量?豈非光宅謂之實智,乃有若干?嗚呼!四明云何妄認智者荊溪所破之非,執之為是邪?悲哉! 四等 慈、悲、喜、舍,名四無量。華嚴中說,亦名四等。四等從心,無量從境。境既無量,慈亦無差。等心對四,故云四等。 記云:八音、四辯、力、無所畏,如法界次第等。 一、極好音,二、柔軟音,三、和適音,四、尊慧音,五、不女音,六、不誤音,七、深遠音,八、不竭音。一、義無礙辯,二、法無礙辯,三、辭無礙辯,四、樂說無礙辯。一、是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一、一切智無所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上略引其名目而已,若欲消名釋義,委在彼中。 亦窮八脫之源。 因時名背舍,果上為解脫。所言八者:一、內有色相分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虛空處背舍,五、識處背舍,六、無所有處背舍,七、非有想非無想背舍,八、滅受想背舍。 若以根本三三昧等而釋此中等。 慈恩云:禪謂色界四靜慮,定謂四無色定,解脫謂八解脫等。言三三昧者,一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 近代已來,此義全棄等。 唐朝已來,慈恩等師,菩薩一乘,不分小衍。是則五百應真所集三祇四階菩薩,須還天竺,以由近代不謂此是三藏故耳。又復所說開權顯實,但開二乘,不開菩薩。於二乘中,其定性者,一向趣寂,元無大性。若其然者,經云:菩薩聞法,疑網皆除,雖生滅想,於彼得聞。如何解會耶? 自得四聖 得字誤也,應雲自位,故下文雲若照自位等也。 達磨郁多羅 此雲法尚,是阿羅漢佛滅度後八百年出,今家諸文多引用之。 文句云:婆沙第七云:地獄道成就他化天法。 彼婆沙云:地獄眾生則應成就他化自在天煩惱、業及善,他化自在天亦成就地獄眾生煩惱、業及不善。具在論中,亦如下文辨之。 記云:是知談法界者,未窮斯妙,致使惑果事而迷因理。 此斥弘華嚴師不善華嚴之法界也。以彼諸師,不知眾生因理本具諸法,但說果上諸法相即而已。若不談具,何能相即。故知果上依正融通,並由眾生理本者矣。然則一家所談法門,一曰性體,此當正因。二曰性量,此當了因。三曰性具,此當緣因。具即是假,假即空中。只一法性,有茲三義。雖有三義,會之彌分,派之恆合。雖一一遍,亦無所在。當知他宗談乎法性,亦同今家性體性量。以彼皆雲法性真如與虛空等,但闕第三性具之義,是故今家諸文斥耳。學今家者,或只談具,或究空寂。此則於其圓宗三法,偏計一隅。是故當知性體量具,三義俱陳,心性方顯。一義有隱,圓頓未彰。達斯義者,諍論息矣。 文句雲幰蓋。 幰虛偃切。以帛張車上,故云幰蓋也。 眇目 一目小曰眇。眇,亡沼切。 朦朧 蒙,細雨也。亦作朦。 秪為 秪,章移切,專辭也,亦可作只。 記云:重釋究竟為二,謂釋、結。 此文誤也。應雲重釋究竟為三,即先重釋三德等三科是也。又次文雲重釋究竟等又三者,此文亦誤也。應雲重釋究竟等為二,謂釋、結、釋,又為三也。應以此文在前,移前文來此,乃無妨也。又下文云:豈智明發,仍存先暗,雲常在邪?終須破盡,究竟永淨,方名常在。而四明云:以反本時,三障宛然,毒害無作,何能符合祖師之教?深願後德思之詳之。然文句中明暗喻文,出瓔珞經,學者知之。 論云:五道各有自爾力。 婆沙論云:五道生處,各有自爾之法。如地獄報色,斷便還續,生處自爾。畜生中能飛虛空,餓鬼施摶食則到。人中有勇健、念力、梵行。勇健者,不見果而能修因;念力者,久遠所作,久遠所說,而能憶念;梵行者,能得解脫分,達分善根,得正決定。天中有自然隨意所須之物等。 淫祀 禮記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注云:妄祭,神不饗也。今亦例然。 又云:諸土各有。 各有字下,合有自爾力三字,恐脫落耳。婆沙論云:方土亦有生處。自爾之法,如罽賓土,秋時牛胭系鬱金華鬘,余方貴勝所不能得;如那伽羅國,凡人飲蒲萄酒,東方貴人所不能得;如東方貴勝衣絹,凡人衣氈;如北方人貴勝衣氈,凡人衣絹。故云諸土各有者也。 自爾力如釋簽。 玄義引婆沙云:六入殊勝,本自爾故。釋簽云:皆有通用,故云殊勝。自爾之名,通於大小。然小乘中,於一切法立因緣已,皆雲自爾。如青葉紅華,非染使然,故云自爾。通亦如是,但是得禪自爾有通,雖是作意,即是諸禪自爾力也。 非指權法,名為化他。 若據文句,雲正頌上種種因緣,而上文云:四十餘年,以三種化他權實,逗會眾生,故言種種也。文句又云:化他之權,是實智余助。經中又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多僕從而侍衛之。余深法中,示教利喜,與今余法,不亦同乎?而今記云:非指權法,恐是誤也。又前文云:故諸佛中,並二智各明嘆、釋、結。此別仍合無嘆等三,更請詳之。 經云:盡思共度量。 盡即忍切。思相吏切。任也,窮也。度徒落切。 文句云:毫[氂-未+牛]。 ?,正作[氂-未+牛],里之切。十毫曰[氂-未+牛]。若作莫袍切者,[氂-未+牛],牛尾耳。 記云:如意珠,如止觀。 如意珠者,天上勝寶,狀如芥粟,七寶琳琅,非內畜,非外入,雨寶穰穰。大論中說:如意珠者,出佛舍利。若法滅時,是諸舍利,皆為如意珠矣。色法尚爾,況心神靈妙,而不具法耶?文句中云:實相不生,能生般若者,即方便般若之應用耳。 世人若問,若三俱會等。 此亦慈恩有茲說也。彼之所談,如今所敘而破者也。又復古來亦有此說。 由聞三偽一真是諸等。 是字應作者字,語勢始便,請細詳之。 文句云:若至下,除疑中。 除字須作陳字,請尋下文。 記云:得益之者,乃至須辨待時。 此中有三十七字,由文句中雲佛知三周得益,前後不俱,故使記中有茲說耳,則不可雲記中剩長三十七字,學者詳之。 經云:瞻仰兩足尊。 他云:佛於二足、多足、無足一切中尊,而雲兩足尊者,前三類中兩足為貴,即人天之謂也。亦如大經釋天人師,諸佛雖為一切眾生無上大師,而天人中能發阿耨菩提之心,修十善道而證果等,是故稱佛為天人師。 如我等比。 比春秋音義作必利切,比輩也。 記云:無以經意雷同。 禮記?曲禮篇云:毋雷同。注云: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各當由己,不當然也。孟子曰: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此由北宗堅執定性之人,永無成佛之理。恐他不了論有餘義,故今誡之,不可以經與論雷同。況復論中前二未熟,慈恩那忽改未為不而釋義耶?所言論涉有餘說者,謂彼論中更有餘義未說故也。余義則是不在此會及彼土等論中未說,故涉有餘,未為究竟盡理故也。故大經中文殊問佛:如佛所說,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女人必懷諂曲。非一切河必有回曲,非一切女必懷諂曲。佛所說偈,其義有餘。唯願世尊說有餘義,令諸菩薩深信解之。論亦例然,故云有餘也。 身子一聞,如止觀第六記。 身子初遇頞鞞說云:諸法從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緣及盡,我師如是說。身子聞已,便得初果。及為目連說如上法,目連再聞,方得初果。初句苦諦也,第二句集諦也,第三句滅諦也。由身子根利故,不說道諦。 信法等相,具如止觀六十四番。 彼十乘中第三、安心,約信、法行各四悉檀,皆論止、觀迴轉相資,自行、化他成六十四。如信行人以止安心有四悉檀,以觀安心有四悉檀,止、觀四悉乃成八番。信行既然,法行亦爾,故信、法行有十六番。信行轉資法行之人亦有八番,法行轉資信行之人又有八番,二八復成一十六番,並前乃成三十二番。又以自行、化他合辨,是則乃有六十四番,准彼又有一百二十八番等說。 文句云:胡文或有,漢略不書。 應雲梵文或有,秦略不書耳。今則且取佛法初至,及方言未通,故云胡文漢語也。具在玄簽止觀補註中辨。 記云:若將永滅權論,用釋開會實經。 此責慈恩專用唯識等論定性滅種之文,以通法華,而於彼土得聞之者。故成唯識第三引解深密經: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系便生轉識波浪,恆無間斷,猶如暴流。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慈恩引用此文,具如上下委辨。 三、論師意 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弘此三論之師也。 具如止觀第三文末,彼漫引之,以為難辭。 勝鬘云:若不知常住,所有三歸皆不成就,此云何通?遠尋根本三乘初業,不愚於法。若取四念處聞慧為初者,此初知真諦常住,齊已知也。若古昔為初業者,先發菩提心,早知常住,畏怖生死,退大取小,具在彼文。 矛盾,具如止觀記。 盾,文句作楯,誤也。楚有賣矛及盾者。有來買矛,語買者言:此矛壞千盾。有來買盾,語買者言:此盾壞千矛。買矛者猶在,買盾者復至。買矛者語賣者言:還與汝矛,而壞汝盾,為得幾盾?賣者無答,自語相違故。矛,戈矛也,建於兵車,長二丈。盾,干盾也。 且順大經諍論之文,故大經皆雲不解我意,然彼經中二十三雙。 涅槃經中,迦葉菩薩白世尊言:眾生於佛滅後作如是說:如來畢竟入於涅槃,或不畢竟入於涅槃;或說有我,或說無我;或說有中陰,或說無中陰;或說有退,或說無退;或言如來身是有為,或言如來身是無為;或有說言十二因緣是有為法,或說是無為法;或說心是有常,或說心是無常;或有說言受五欲樂能障聖道,或說不遮;或說世第一法唯是欲界,或說三界;或有說言施是意業,或有說言即是五陰;或有說言有三無為,或有說言無三無為;或有說言有於造色,或有說言無其造色;或有說言有無作色,或有說言無無作色;或有說言有心數法,或有說言無心數法;或有說言有五種有,或有說言有六種有;或有說言八戒、齋法、優婆塞戒具足受得,或有說言不具受得;或有說言比丘犯四重已,比丘戒在,或說不在;或有說言須陀洹人至阿羅漢皆得佛道,或言不得;或有說言佛性即眾生有,或說佛性離眾生有;或有說言犯四重禁、作五逆罪、一闡提等皆有佛性,或說言無;或有說言有十方佛,或有說言無十方佛。如是問已,佛皆答之,一一皆雲不解我意。如云:我於經中告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緣,如是一乘乃至一緣,能為眾生作大寂靜,永斷一切系縛愁苦、苦及苦因,令一切眾到於一有。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羅漢皆得佛道。我於經中說須陀洹人間天上七返往來便般涅槃等,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至阿羅漢不得佛道。乃至結云:如是諍訟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准此數之,有二十一雙。言二十三雙者,開善雲二十,冶城雲二十一,章安云:佛赴緣異說,眾生不解,致成諍論,凡二十一條。今雲二十三者,誤也。開善雲二十者,以第二十合第十九為一雙,故冶城開之成二十一耳。又下文雲二十二雙,應改之雲其二十雙。又雲二十三內,應雲二十一內也。 若唯引不成以證定性,乃至人不見之,徒援權典,用證實教。 此辨慈恩偏計之失。故彼疏云:法華論說:決定上慢根未熟故,如來不記。菩薩與記者,方便令發心故,即常不輕菩薩也。言未熟者,上慢可爾,趣寂種性畢竟不熟,云何言未?准理應言:趣寂之人不愚於法,信根不熟,佛不與記;非趣寂者,當亦成佛。莊嚴論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菩薩善根不爾也。涅槃經中說:須陀洹等皆當成佛,名不解我意。故知趣寂定不作佛矣。 縱二十三內,小部不同。 此辨小乘於前等法所計不同。如薩婆多,據事而明畢竟涅槃;若曇無德及僧祇部,約理而言不畢竟滅。數人宗於薩婆多部,純明無我,破諸外道,謂之邪我,無假名我;論人所計,同曇無德,明有假我,破諸外道,即陰離陰。婆沙論引育多、提婆,說色界生,定有中陰;毗婆闍婆,說無中陰;薩婆多亦言,定有中陰;論家亦然,舉業利鈍,惡業強者,直入地獄,善業強者,徑生天人,並無中陰;數人所計,無漏有退。如初果位,一向無退,入思惟中,二果用於等智斷惑,即有退義;羅漢無漏,理應不退,前兩果退,牽羅漢退。舉沙井喻,上下有磚,中間有沙,中沙既頹,上去到下;論人所計,無漏不退。但禪定退,修得欲界電光之定,此定難捉,有時退失,名之為退,無漏無退。薩婆多說,佛身有為;僧祇所說,佛身無為;成論所計,亦有亦無。約絕言故,乃是無為;約寄言故,則是有為。應身有為,真身無為。薩婆多宗,所計因緣,則是有為;僧祇所說,乃是無為。薩婆多雲,心無相續,即是無常;僧祇所說,心有相續,即是常義;成論復用薩婆提義,心有相續,即是常也。薩婆多說,五慾障道;僧祗所說,五欲不障;成論所計,有障不障。薩婆多雲,色界根本四禪,能發世第一法;曇無德雲,色慾兩界,通能發於五種方便;無有論明無色界發五方便者,唯犢子部,三界屏發。在凡夫時,等智斷惑,至無色界;而於後時,更修無漏,以斷於惑,至無色界。仍前所斷,即發方便,所以得雲三界屏發。成論云:唯在意地,以舍財相應思為正體,亦以身、口暢之。毗曇用薩婆多云:施、定二業,但意地善故,身、口亦善。成論所計,無三無為,以三無為非異體故;數人所計,有三無為,以三無為有別體故。毗曇中計,定有造色;成論所說,造色則無。薩婆多計,無作有色;成論並及曇無德雲,無作無色。僧祇所計,不可定言有色、無色。薩婆多云:異體心數,一時俱起。僧祇部中,說無心數。佛陀提婆計無異體,起亦相次,前起為心,後起為數。成論同此。餘部多說,有於五道;唯犢子部,說有六道。薩婆多具受乃得,成論不具亦得。四卷毗曇,有犯重舍,即是失雜心。毗曇但是薉戒,除法滅盡,及犯重禁,並言不舍。二根生時,不入僧數,又非尼攝。餘部多言不失。四卷毗曇,有五時舍:一、邪見增,二、法滅盡,三、命根斷,四、犯重,五、罷道。一乘、三乘,諸部之中,並無此計。何者?一、三皆是大乘所說,非其境界,所以無此。佛性即離,諸部亦無,並是近代所計耳。犯重之人,有性、無性,文略不雲。薩婆多雲,無十方佛;僧祇則雲,有十方佛。成論所說,若一界中,無十方佛;若多世界,有十方佛。言小部者,除一乘、三乘,佛性即離二雙之外,余即小宗,部執不同也。 文句云:內心了了久知。 越州新板知字誤作如字。 覺即捨身,不覺徙之,及彗星等。 徙斯氏切。移也。彗祥歲切。星名也,亦謂之孛,言其形孛孛似掃彗也。華嚴四十三云:菩薩從兜率將下時,放光照三千大千世界,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舍壽命,若不覺者光明力故徙置他方余世界中。涅槃第九云:譬如黑月彗星夜現,其明炎熾暫出還沒,眾生見已生不祥想。諸辟支佛亦復如是,出無佛世,眾生見已皆謂如來真實滅度生憂悲想,而如來身實不滅度,如彼日月無有滅沒。 記云:願尚牽來,如眷屬妙。 若先值佛,發真見諦,生猶未盡,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今佛分段作佛,或以願力,或以通力,來生下界,輔佛行化,斷余殘思,而出三界。若殘惑未盡,值佛入滅,亦自能斷,或待後佛。慈恩基師,引仁王經,列獨覺眾。又云:釋迦出世,五百獨覺,從山中來,至於佛所。如何通之?然婆沙云:問:支佛為如佛獨出世,為有俱者?答:或雲獨出,無俱者,以支佛根利,勝身子故。如身子尚無並出,何況五百功德者俱出?問:若佛不並出,而五百功德,一時出世,何耶?答:此皆本是聲聞,以緣悟菩提,故名支佛。若本種支佛行者,獨出世,則如佛也。 或二十八,如止觀第六記。 楞伽第三云:下者至七,中者三五,上者即生入般涅槃。如親族法限至七代,如七步蛇四大力故行至七步,蛇毒力故不至八步,惑力至七,道力非八。婆沙云:應有十四,何故云七?答:中有本有數不出七,故但云七。又總論生應雲七人七天,十四中有合成二十八生也。 如喜根等,即遠益人,如止觀第八記。 大論云:文殊白佛言:昔我先世過無量劫,爾時有佛,名師子音王。時有二菩薩比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喜根但說諸法實相,一切諸法淫嗔痴相,皆是實相,無所掛礙。勝意持戒清淨,毀訾喜根言:是人說法,入邪見中。是時喜根念:此之人為惡業覆,當墮大罪。我今為說甚深之法,雖今無益,作後世因緣。乃說偈云:淫慾即是道,恚痴亦復然,如此三事中,無量諸佛道。說如是等七十餘偈時,三萬天子得無生忍。勝意是時身陷地獄。喜根今於東方作佛,號曰光逾日明王。勝意比丘,今我身是。 十種大心 發廣大心,長養一切善根,究竟不退,心無厭足;見一切佛恭敬供養,心無厭足;正求一切佛法,心無厭足;遍行菩薩波羅蜜,心無厭足;具足一切菩薩三昧,心無厭足;於一切三世流轉,心無厭足;嚴淨佛剎充滿十方,心無厭足;教化成就一切眾生,心無厭足;於一切剎、一切劫中行菩薩行,心無厭足;修習諸波羅蜜度脫眾生,心無厭足。 經云:唯然。 禮記曲禮篇云: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鄭玄注云:應辭唯恭於諾也。唯,以水切。 記云:菩提流支。 流亦作留,此雲道希,北天竺三藏也。當後魏時,至於此國。 金輪王出,大海減少,金輪路現,此華乃生。 施設論云:繞贍部洲有轉輪王路,廣一逾繕那。無輪王時,海水所覆,無能見者。若轉輪王出現於世,大海水減一逾繕那,此輪王路爾乃出現,金沙遍布,眾寶莊嚴,栴檀香水以灑其上。轉輪聖王巡幸洲渚,與四種軍俱游此路。泥洹經云:閻浮提內有尊樹王,名優曇缽羅,有實無華。優曇缽樹有金華者,世乃有佛。 世云:勤學不如擇師。 禮記云: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楊子云:務學不如務求師。師者,人之模範也。模不模,范不范,為不少矣。 但會二乘,何二乘等? 此辨北宗不知二乘有兩教之異,不知菩薩有小衍之殊。 章安云:三十心是初依五恆也,初地已去是第二依等。 涅槃釋文云:今明凞連至三恆為初依,一分、八分為二依,十二、十四為三依,十六為四依。又云: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斷別惑作三依,是別義也。約十信是初依,三十心、十地斷別惑,是圓義也。就圓更作通、別而說,通則四十心共作四依,別乃十信為初依,初住至六住為第二依,七住至九住為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又云:四依通是師位,為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則初依是弟子位,第四依是師位,中間二依亦師亦弟。 凞連 章安云:相傳凞連只是䟦提,今言不爾。䟦提大,凞連小。或言廣四丈,或八丈,在城北。䟦提在城南,相去百里,佛居其間,凞連未見。翻言凞連?河未能信受者,恐誤也。經云:若有眾生,於凞連?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乃能於是惡世,受持如是經典,不生誹謗。 俱屍 此方翻為角城,城有三角也。更有諸說,具如涅槃疏。 攝大乘等位,如釋簽引。 攝大乘第七釋第四因果勝相中,亦但明歡喜等十地而已,十地論唯釋華嚴經十地品耳。 文句雲十七地論五,凡夫記云:恐是十地論,剩七字。 嘗撿十地經論,未見具列五凡夫名,然他人引用,今不測之。後人更尋記文之中,乃雲恐是十地論剩七字者。嘗看群錄、開元錄云:真諦三藏,梁朝太清二年八月屆於都邑,後與沙門寶瓊等二十餘人譯十七地論,適得五卷,而國有難,於是遂輟。此與唐譯瑜伽師地論論本是同也。今恐文句雲十七地論,即是此論矣。其十七地論,今闕本焉。瑜伽論云:一、五識身相應地,二、意地,三、有尋有伺地,四、無尋唯伺地,五、無尋無伺地,六、三摩呬多地,七、非三摩呬多地,八、有心地,九、無心地,十、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十六、有餘依地,十七、無餘依地。此十七地,如論具明。淨名疏引五凡夫論,十地名為聖慧凡夫,是則降佛已下皆是凡夫。若然,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是五凡夫耶? 大論四智因果總別 大論明四智有多解,或言因中總別,果上總別。言總別者,直語道慧及一切智,故名為總;因果之上,各加種故,故名為別。又雲盡智等者,毗曇云:我知苦,乃至我知道。無生智者,謂我知苦已,不復更知,乃至我知道已,不復更知。 邐迤 相連接貌。 記云:當非不故,不得雲無。 此由慈恩改法華論,決定上慢根未熟故,佛不與記,未應言不即根不熟也,故今斥之。 疑通會別,理不應然,乃至而苦不許,公違論文。 此亦慈恩謂法華經俱會二乘,不開菩薩,故今斥之。余在此地,曾問彼宗人云:法華若不開菩薩,何以經雲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等?彼乃答云:疑通三乘人,會別在二乘。余又問云:若會別在二乘,而菩薩不會者,經何故云聲聞若菩薩,皆成佛無疑?若不會之,豈曰成佛及無疑耶?若菩薩有疑不會,則菩薩之疑永不除耶? 引證除位 除字應作住字。 如字,平呼。 平字應作去字。李陵與蘇武書云:主客之形,既不相如。注中作而去切。今記主准此,以去聲呼之,而傳寫者誤改去字作平字耳。更請詳之。亦如下文云:故別知見信,經劫數頗到故也。頗字亦是後人妄改,應作叵字。如前序中宿智頗忘,頗字亦是後人妄改。 未必全爾,如止觀第三記: 若通途說,智只是慧,俱通權實及以因果。如云:般若翻為智慧。如大論云: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又復智慧俱在於因。如云:止觀為因,眼智為果,如來智慧,諸佛智慧等。此則智慧俱在於果。若雲方便智慧,此則俱在於權。如雲智慧甚深,此則俱在於實。 如大經中釋別五味,亦寄三乘判菩薩位。 妙玄止觀皆引大經第九云: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如生熟酥,佛如醍醐。即別教五味也。 讀者皆雲等。 此斥弘華嚴人不解華嚴經意。又上文云:華嚴更加三世說平等句,合為十句。十種三世等者,新舊華嚴皆云:有十種說三世,所謂過去世說過去世,過去世說未來世,過去世說現在世,未來世說過去世,未來世說現在世,未來世說無盡,現在世說過去世,現在世說未來世,現在世說平等,現在世說三世即一念,是為十也。非謂華嚴有十種三世矣。 文句云:父具四一。 父字誤也,應雲文具。越州新本則雲文具。 記云:諸釋甚廣,於今非要。 如慈恩疏,五門分別五濁之義:一、釋名,二、出體,三、對治,四、廢立,五、相攝。於是廣說,文有四、五紙余。 隙 正作隙。綺戟切。 蟣。 居豈切。 虱 所乙切。 俱盧舍者。 即二里也。 逾繕那者。 亦言由旬,此雲合也,應也,計合爾許之量也,同此方之驛耳,自古聖王一日行量也。然有大小,或八俱盧舍,或四俱盧舍,或四十里等。 剎那怛剎那臘縛等者。 法苑中翻剎那為一念也,翻怛剎那為一瞬也。臘縛亦言羅婆,雖未見翻,准上乃是六十一瞬故也。 攪 古巧切。 撓 奴巧切。 憀。 力雕切。憀賴也。 藤 徒登切。 膚 甫無切。 記云:十六知見,如法界次第。 一、我,二、眾生,三、壽者,四、命者,五、生者,六、養育,七、眾數,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見者。 若作三世五陰,各計四句,謂過去、如去等。 大論云:如去等者,如人來此間生,去至後世,亦如是也。有云:先世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有云:身神和合為人,死後神去身不去,是名如去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者,見去不去有失,故說非去非不去,是人不能舍神而著非去非不去。有云:國土世間,八方有邊,上下無邊,總上二法,是名有邊無邊。有人見有邊無邊俱有過,故不說有邊無邊,故云非有邊非無邊。神及世間常等者,外道說神有二種:一常,二無常。若計常者,常修福德,後受果報故,或由行道故,神得解脫。若計無常者,為今世名利故有所作。若計常無常者,有人謂神有二種:一者細微常住,二者現有所作。現有所作者,身死時無常,細神是常。若計非常非無常者,若常則無罪福,若無常亦無罪福。何者?若常則苦樂不異,譬如虛空,雨不濕,風日不能幹。若無常則苦樂變異,譬如風雨在牛皮中則爛壞。以我心故,說必有神,但非常非無常。佛言:四種皆是邪見。 若本劫、本見等六十二。 長阿含十三云:佛告善念梵志:此本末見,不出六十二。本劫本見一十八,末劫末見四十四,合六十二也。言十八者,有四四句,並根本二,成十八也。初四句者,一見二十劫成敗,二見四十劫,三見八十劫,四以捷疾智說。一一句皆雲神及世間常也。第二四句者,一我及世間半常半無常,二計由戲笑,三計失意生,四以捷疾智說。第三四句者,一神及世間有邊,二無邊,三上下方有邊,四方無邊,四以捷疾智說。第四四句者,一我不知不見善惡有報無報耶,二我不知不見有他世無他世耶,三我不知不見何者善何者惡耶,四愚痴闇鈍隨他問答。根本二句者,一定意知眾生未來無因緣而有,二以捷疾智說。其次末劫末見四十四句者,於中第一有四四句。初四句者,一有想四句也。一我此終後生有色有想,二生無色有想,三生有色無色有想,四非有色非無色有想。二四句者,以有邊無邊對有想作四句。三四句者,以有樂無樂對有想作四句。四四句者:一、有想,二、若干想,三、少想,四、無量想。第二有二四句:初四句者,以有色無色對無想作四句。次四句者,以有邊無邊對無想作四句。第三有二四句:初四句者,以有色無色對非有想非無想為四句。次四句者,以有邊無邊對非有想非無想為四句。此兩二四,並前四四,合三十二。復有斷見七句:一、若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論:我身從父母而生,終歸磨滅。二、欲界諸天生,具足斷滅。三、色界諸天生,具足斷滅。四、空處,五、識處,六、不用處,七、非想非非想處。次常見有五句:一、計現在五欲自恣得涅槃,二、初禪,三、二禪,四、三禪,五、四禪,並計得涅槃。斷常有十二句:並前三十二句,合四十四句;並前十八句,合六十二句也。具釋如經。 文句雲稠林。 觀法師云:難知曰稠,多故名林。 宕。 徒浪切。過也。 殞 為閔切。沒也。 記云:先斷。 斷,都管切。 兩醫如止觀第三記。 大經云:譬如舊醫純用乳藥,如彼外道唯說邪常。客醫如來初令制乳,如說無常以破邪常。成無常已,還用真常以破無常。新舊二乳,乳名雖同,邪正義別。 應云:四法一時。 今文句中,已依記文改定而說,據理應須存舊文句,方見記文而有用也。舊本文句,但云一時,闕於四法,但是略耳。 委釋,具如止觀第五記。 論云:三假施設。止觀云:法假如因成,受假如相續,名假如相待。五眾和合是法假,既雲和合,與因成同也。如根、莖、枝、葉,故有樹名,是受假。受謂領納,由根、莖故,樹可領納,領納樹故,有樹始終,即相續假也。用是名字,取二法相,說是二種,是名假。用於樹名及枝、葉名,取二名下二種之法:樹名之下,枝、葉為法;枝、葉名下,四大為法。二名、二法,若待非樹,有樹名生,即相待假也。 初禪劫命等,二禪已去,劫短命長等。 初禪初天壽二十中劫,二天壽四十中劫,三天壽六十中劫,此則名為劫命等也。二禪初天壽二大劫,二天壽四大劫,三天壽八大劫,此則名為劫短命長。三禪已去,准說可知。 命是不相應行法 百法疏云:行即行蘊。行蘊有二:一、相應行,即心所法;二、不相應行,亦言心不相應行,不與心相應故,非心法故,簡相應行也。亦言非色不相應行。准百法論,不相應行有二十四:一、得,二、命,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九、句,十、文,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時,二十一、方,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若准俱舍頌云: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論云: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收。 俱舍中,明五道壽別。 等活等上六,如次以欲天,壽為一晝夜,壽量亦同彼。極熱半中劫,無間中劫全,鬼日月五百,傍生極中劫。人間五十年,下天一晝夜,乘斯壽五百,上五增倍倍,唯無雲減三。什法師云:將來世劫盡時,刀兵起,人壽十歲。婆須蜜從忉利天下,生王家作太子,教眾人言:我等祖父壽命極長,今人嗔恚,無慈心故,其壽乃短,是故汝等應行慈心。眾人從命,噁心漸薄,其後生子,壽二十歲。如其轉續,至於八萬四千歲也。因文句中辨大小劫,故引此雲。當以此文,用通諸說。 如阿閦國,亦有女人,而無邪欲, 悲華經云:阿閦菩薩願云:所有女人,成就一切諸妙功德,猶如兜術天上天女,無有婦女諸不淨事。若諸男子,發淫慾心,至女人所,以愛心視,須臾之間,便得離欲。如是女人,若見男子有愛欲心,便得妊身,亦得離於淫慾之想。禪波羅蜜明三種瞋:一非理瞋,二順理瞋,三諍論瞋。無事生怒,是非理瞋,名為邪瞋。因人來惱而生怒者,名順理瞋,即正瞋也。乃引摩訶衍論說清淨佛土中,雖無邪三毒,而有正三毒為例。今言順理正瞋者,即其人也。 博地之言,無教可准;余國之義,出自他人。 此文未知斥何人也。或恐斥瑤師,如下文中是也。慈恩亦云:於我有緣,以神通力接引,於彼遇我,得聞是經。或是凡夫,若是無學,求有餘、無餘涅槃,將此涅槃謂實滅度之想,求入證此二種涅槃,修二乘行,種性所排,慈悲所引,生彼遇我,求佛智慧。或雖於余佛有緣,生彼平等意趣,故亦說是我也。授記品記云:但以滅想作凡夫釋,曲會經文,令成己義。若准此說,驗知今斥乃慈恩耳。 學不師安,義不中難。 秦時,藍田縣得一大鼎,容二十七斛,邊有篆銘,人莫能識。乃以此篆示道安法師,安師云:此古篆書,雲魯襄公所鑄。乃寫為隸文。又有一人持一銅斛於市賣之,其形正圓,下向為斗,橫樑昂者為升,低者為合,梁一頭籥,籥同黃鐘,容半合,邊有篆銘。堅以問安師,安云:此王莽自言,出自帝舜,龍集戊辰,改正即位,以同律量,布之四方,欲小大器均,令天下取平焉。安公多聞廣識,為若此也。堅敕學士內外群臣,凡有疑滯,皆師於安。所以京兆為之語曰:學不師安,義不中難矣。 而生五道之言。 維摩經云:而生五道,以現其身,為大醫王,善療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 卻入生死之說 寶積經云:文殊師利言:吾又恣心入諸塵勞生死之內。 驚入火宅之喻 此經云:驚入火宅,方宜救濟。 非涅槃一百之文。 止觀云:釋論有二文,初以二乘為四百,後以二乘為一百,今通之。論明通意,通家以真諦為極,過三百已,未破化城,但入涅槃,即指涅槃為四百耳。而復以二乘為一百者,更明出假菩薩從空出假,非涅槃為一百,入三界為三百耳。 小乘之中,諸部不同,亦有信,有十方佛。 薩婆多部云:無十方佛。僧祇部云:有十方佛。成實論云:一世界則無,多世界則有。又大論云:聲聞法中,有十方佛,汝自不解。如雜阿含說:譬如大雨連注,渧渧無間,不可知數。是諸世界,亦復如是。我見東方無量世界,有成有住,其數甚多,不可分別。如是乃至十方亦然。長阿含云:有鬼神王請佛偈云:大精進人我歸命,佛二足中最尊上。智慧眼人能知見,諸天不解此慧事。過去未來今諸佛,一切咸皆稽首禮。如是我今歸命佛,亦如恭敬三世尊。如是偈中,有十方佛。若佛於聲聞法中,言有十方佛者,眾生當言:佛易可遇,不勤脫苦。若不遇此佛,當遇彼佛。因此懈怠,不勤求度。以是故,於聲聞法中,不言有十方佛,亦不言無十方佛也。 凡夫有反覆。 復應作覆。 此直是異解等九字,恐須作白字書之。 或云:白字即寫白也。古本文句,此之九字,注於文下。記主意謂此之九字,不可注於文下,須作大書,即是寫白也。今之文句,已依記文改定而示,乃令記文無用,後人更請詳之。 文句云:今不頌順,但頌揀誡等。 此一段文,恐是訛略。若對上文,此中應云:今不頌順誡,但頌揀許。揀復為二:初三行半,頌上五千退;次二句,頌上眾已清淨;次一句,頌許。又下釋中雲舍利弗善聽,即頌上誡許。誡令善聽者,亦恐誤也。但是頌於揀許之許耳,非誡許也。故長行云:汝今善聽,當為汝說。又下文雲諸佛所得下三十三行三句者,亦誤也,應雲三十四行三句也。又雲從未來世諸佛下者,亦誤也,應雲從未來諸世尊下也。 記云:凡夫上慢,有五不同等。 大婆沙云:異生有五,謂有漏善及以四果。初果起四,除第一;一來起三,除前二;不還起二,除前三;羅漢無慢。故知四善根但為一,四果為四,名五不同矣。委如論中辨之。 各有其意如釋簽。 大論十戒者:一、不缺,二、不破,三、不穿,四、不雜,五、隨道,六、無著,七、智所贊,八、自在,九、隨定,十、具足。不缺戒,是性重四波羅夷也。不破戒,是十三僧殘也。不穿戒,是波逸等也。不雜戒,是定共戒也。隨道戒,是順理見真也。無著戒,是于思惑無染也。智贊、自在,約俗諦辨。隨定、具足,就中道明。大經十戒者:一、禁戒,二、清淨戒,三、善戒,四、不缺戒,五、不析戒,六、大乘戒,七、不退戒,八、隨順戒,九、畢竟戒,十、具足諸波羅蜜戒。論中前四戒,與大經前四,次第對之。至其第四而不同者,論不雜戒,即大經不缺戒,與論不缺,名同義別。論取缺壞不任,故對四重;經取微有缺損,故對不雜也。論隨道、無著戒,即大經不析戒。論智所贊戒,即大經大乘戒。論自在戒,即大經不退戒、隨順戒。論隨定戒,即大經畢竟戒。論具足戒,即大經具足諸波羅蜜戒。但依此對,不須改也。 今且依大經,以不缺等三, 上文云:若依大論,即不缺第三;若依大經,則不缺居首。此恐誤矣。大論、大經,十戒列名,如向已示。妙玄又將不破戒首列,請以向列為準。 並定共道,共即六戒。 須並無著戒,方成六戒也。又雲道共定共,判在三藏四果者,亦是誤也。 隨自意中,通途善惡。 夫善惡無定,如諸蔽為惡,事度為善;人天報盡,還墮三途,已復是惡。二乘出苦,名之為善;二乘雖善,但是自度,當知生死涅槃,俱復是惡。六度菩薩,慈悲兼濟,此乃為善;雖能兼濟,如毒器貯食,食則殺人,已復是惡。三乘同斷,此乃稱妙,而不見別理,已復是惡;別教為善,猶帶方便,豈非是惡?唯圓名善,善順實相,如此善惡,其義則通。 文句云:九部、十二部,如玄義說。 小乘九部,以小乘中灰斷,無如意珠身,故無方广部。又無天鼓自鳴,故無無問自說部。雖有授記,以其少故,復無授記部。此且從別作如是說。若乃通途大小兩乘,皆論十二部也。一修多羅,此雲法本。二祇夜,此雲重頌。三和伽羅那,此雲授記。四伽陀,此雲不重頌。五優陀那,此雲無問自說。六尼陀那,此雲因緣。七阿波陀那,此雲譬喻。八伊帝曰多伽,此雲本事。九闍陀伽,此雲本生。十毗佛略,此雲方廣。十一阿浮陀達磨,此雲未曾有。十二優波提舍,此雲論議。部者,別也,類也。以此十二,其類別也。新譯恐濫部帙,故乃謂之十二分教也。 經云:無二亦無三。 余於京國見慈恩宗人云:三藏奘師准梵本中,應雲無其第二及以第三。以是之故,但會二乘,不會菩薩。乃引下文密遣二人,無有二乘說二涅槃等文作證。當知他宗如斯釋經,與夫天台大義相違。所以記中斥云:此是極聖誠說,而不肯信也。具如上下辨之可知。 文句云:本誓既普,今眾生等。 越州新板今字誤作令字。又下文約三義釋眾生者,眾字去呼,故漢書中亦作去呼。然則常讀多依平呼,解義乃是去呼耳。 凶。 許容切。惡也。 欒 此字是木名也。正作圞,圓也。 從痴有愛,則我病生。 下句相帶來耳。 壞 此字是未燒瓦也。若作衃,即凝血也。若作胚,即懷胎一月也。恐正作胚。 皰 薄教切。 膊 普各切,字應作髆,補各切,肩胛也。 腕 烏貫切。 筋 字應從竹。 記云:聲嘶忽急。 嘶,先奚切,聲散也,亦悲聲也。 略如止觀第四記,引入胎經,及三十八、七日,並俱舍五位等。 佛為難陀廣說胎相六趣不同,兼辨六趣中陰等相,乃至父母精血不淨相等。初入如風雨入舍,或在母腹而命終者。又母有患而不入胎,若不壞者,七日一變。初七如薄酪,二七如厚酪,三七如短小藥杵,四七如溫石,五七五皰開張。乃至第三十八七,風力所轉,頭向產門,申兩臂出。每於一七,各有一風,吹令變異,如經廣說也。俱舍五位,即是五七之梵音耳。次第對之,可以知矣。又復應知,羯剌藍,亦言歌羅邏。又羯邏藍,此翻和合,又雲凝滑。父母不淨,和合凝滑,如薄酪也。頞部陀,此翻皰結,於凝酪中,生一皰結也。閉屍,亦言閉手。又卑屍,此翻肉團,結聚成團也。羯男,亦言鍵南。又伽訶那,此翻堅,肉團堅實也。缽羅奢佉,此雲枝,五七之時,有形相之枝故也。 有人具立受胎章門,並世人云:法華亦明三乘。 他宗章疏,率多如此。宋咸云:凡坦然明白之條,則五行俱下而詮釋;洎卓爾難明之意,則一辭不措而闕亡。其斯之謂歟?然受胎事,亦可知之。故婆沙云:若是男子,於母生愛,於父生恚。彼作是念:若無此男子者,我當與此女人而共交會。父母合會,所有精氣,見是已有,見已生喜。生喜之後,便乃迷悶。以迷悶故,中有轉重,更不移動。是時自見己身在母右脅,面向母背而坐。若是女人,反此可知。廣說中有及受胎相。請讀婆沙、慈恩宗說。法華明一佛乘,是頓教攝;說其三車,是漸教收;妙莊嚴王品八萬四千得法眼淨,是初果等;他人或以普門品後現三乘身,是說三乘等。 若菩薩不開,何須引昔? 此斥他宗雲不開菩薩之失也,具如上辨。次文中雲四衢者,爾雅云:四達謂之衢。注云:交道四出也。又云:碌碌者,多石貌也。 支佛五級 五字誤也。經云:辟支佛塔,應十一層。 阿難問佛:何故爾等? 此文訛略。經云:阿難,一切四眾起佛舍利七寶塔已,應當更起三塔供養,所謂支佛、羅漢、輪王。阿難白佛:如來出世,悲憫眾生,滅後起塔,得大功德。其餘三塔,於諸眾生得何等利?佛言:支佛悟法因緣,入深法性,能為人天而作福田。羅漢生分已盡,能為世間福田。輪王以十善化物,以是應當起塔供養。如來塔高一十三層,辟支佛塔應十一層,羅漢四層,輪王無級。何以故?未脫三界諸有苦故。 天台三大部補註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