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寶壇經譯註 · 宣詔品第九
原文:神龍(1)元年上元日,(2)則天、中宗(3)詔云:「朕請安秀二師,宮中供養。萬機之暇,每究一乘。二師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授忍大師衣法,傳佛心印,可請彼問。』今遣內侍薛簡,馳詔迎請。願師慈念,速赴上京。」師上表辭疾,願終林麓。
注釋:(1)神龍:武則天年號。(2)上元日:正月十五。(3)中宗:唐中宗李顯。
釋義:唐中宗神龍元年正月十五,武則天、唐中宗皇帝下詔說:「朕請惠安、神秀兩位大師,到宮中供養,有空時,向二位請教佛法。兩位大師推讓說: 『南方有惠能禪師,密受弘忍大師衣法,傳佛心印,可請他來問。』現派遣內侍薛簡,帶詔書速往迎請。望大師慈悲,速來京城。」六祖上表稱病謝辭,願在山林終其一生。
原文:薛簡曰:「京城禪德皆云:『欲得會道,必須坐禪習定,若不因禪定而得解脫者,未之有也。』未審師所說法如何?」師曰:「道由心悟,豈在坐也?經云:『若言如來若坐若臥,是行邪道。』何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無生無滅是如來清淨禪。諸法空寂,是如來清淨坐。究竟無證,豈況坐耶?」
釋義:薛簡說:「京城禪師們都說:『想要認識道,必須要坐禪和學定,若不通過禪定而能解脫,那是不可能的。』不知道大師看法如何?」六祖說: 「道要心悟,豈能由坐而悟?佛經說:『若說如來是坐或是臥,這是錯誤認識。』為何?因如來是無所來,也無所去。無生無滅即是如來清淨禪,萬法本空即是如來清淨坐。圓滿佛法無修無證,何況是坐?」
原文:簡曰:「弟子回京,主上必問。願師慈悲,指示心要,傳奏兩宮及京城學道者。譬如一燈然百千燈,冥者皆明,明明無盡。」師云:「道無明暗,明暗是代謝之義。明明無盡,亦是有盡,相待立名。故《淨名經雲》:『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釋義:薛簡說:「弟子回京後,皇上必定要問。望大師慈悲,指示佛法心要,讓我奏明皇上,傳給兩宮以及京城學道人。如點亮一盞燈可點百千盞燈,使幽暗全成光明,光明無限。」 六祖說:「道沒有明、暗分別,明、暗是新舊更替的意思。說光明無限,其是有限。明、暗是互相依存的名稱。《維摩經》說:『佛法無可比性,也無可比的事物。』」
原文:簡曰:「明喻智慧,暗喻煩惱。修道之人,倘不以智慧照破煩惱,無始生死,憑何出離?」師曰:「煩惱即是菩提,無二無別,若以智慧照破煩惱者,此是二乘見解,羊鹿等機。上智大根,悉不如是。」
釋義:薛簡說:「明比作智慧,暗比煩惱。修道人,若不用智慧照破煩惱,如何能出離無始無終的生死輪迴?」六祖說:「煩惱即是菩提,這不是兩個概念也沒有區別。若有用智慧照破煩惱的看法,這是兩種見解,是以羊車、鹿車比喻小智慧人。有上智大根性人都不會作這樣見解。」
原文:簡曰:「如何是大乘見解?」師曰:「明與無明,凡夫見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實性者,處凡愚而不減,在賢聖而不增,住煩惱而不亂,居禪定而不寂。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在中間,及其內外。不生不滅,性相如如,常住不遷,名之曰道。」
釋義:薛簡問:「如何才是大乘的見解呢?」六祖說:「明和無明,在凡夫看來是不同的兩種東西,有智能的人了達它的性體沒有兩樣,這無二的性體,就是真如實性。所謂實性,在凡愚身上並不曾減少,在聖賢身上也不會增加,住於煩惱之中不會散亂,處於禪定之中也不滯空寂,不是斷滅,也不是恆常,沒有來也沒有去,不在中間也不在內外。不生不滅,性相一 如,永不改變,稱之為道。」
原文:薛曰:「師所說不生不滅,何異外道?」師曰:「外道所說不生不滅者,將滅止生,以生顯滅,滅猶不滅,生亦不生。我說不生不滅者,本自無生,今亦不滅,所以不同外道。汝若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寂,妙用恆沙。」
釋義:薛簡問:「大師所說的不生不滅,和外道所說有什麼不同?」六祖說:「外道所說不生不滅,是以滅來終止生,以生顯示滅,如此滅如同不滅,生如同不生。我說不生不滅,本來不生,現也不滅,所以和外道不同。你若想知道佛法心要,但對一切善惡,都不思量,自然能悟入清淨心體,本性自然不動,妙用無窮。」
原文:簡蒙指教,豁然大悟,禮辭歸闕,表奏師語。其年九月三日,有詔獎諭師曰:「師辭老疾,為朕修道,國之福田。師若淨名託疾毗耶,闡揚大乘,傳諸佛心,談不二法。薛簡傳師指授如來知見,朕積善餘慶,宿種善根,值師出世,頓悟上乘。感荷師恩,頂戴無已。」並奉磨衲袈裟,及水晶缽。敕韶州刺史修飾寺宇,賜師舊居為國恩寺。
釋義:薛簡得到教誨,頓時大悟,禮謝辭別大師回京,將六祖話表奏皇帝。同年九月三日,有詔書褒獎六祖說:「大師假病辭召,為朕修道,是國家福田!大師如維摩詰,託辭有病住在附近,弘揚佛法,傳諸佛心印,說不二佛法。薛簡轉呈大師見性開示,是朕多年以來行善、積德有餘,宿世所種善根,才得與幸逢大師出世,使我能夠頓悟佛法妙理,感謝大師恩德,當頂戴、感激不盡!」同時並奉送磨衲袈裟及水晶缽盂,敕令韶州刺史重修寺院,賜六祖故居為國恩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