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中國史 · 四 商鞅
(一)
前面說過,在西周時代中國境內包涵有好幾百國(確數不詳);它們互相吞併的結果,到戰國中葉,剩下的大概不到二十國。內中秦、齊、楚、趙、魏、韓、燕最強,合稱為七雄。前三國是春秋舊有的強國,次三國是春秋的一強晉國分成的。最末的燕國(齊的北鄰,在今河北省內)則一向閉關自守,在國際局面上無足輕重,到戰國中葉才突然露頭角的。
戰國時代的歷史,大部分就是這七雄互相殘殺的歷史。
在這大混亂的局面中,周朝的王室遠遠地退居幕後。本來東遷以後,周王已不能號令諸侯,不過他的威嚴還沒有掃地,諸侯表面上還尊重他。直至三晉建國(前四○三),還需要周王的冊封。但三十餘年後,趙和韓便合兵攻周,並且幫助兩個王親,把王畿分裂為二,各治一方,號東西周(這與時間上的東西周不可混亂)。從此周王連一點殘餘的勢都喪失盡,只保存一個空銜罷了。到前二五六年,西周君為秦所迫,把所有的三十六邑,共三萬人口,奉獻給了秦,西周亡。是年周赧王死,大約此時周人認為周室已衰到無可救藥,再沒有人給赧王立嗣,他就成了最後的一個周王(通常以赧王死年為周朝滅亡之年)。傳說他有時窮到負人民的重債沒得還,便跑到一個高台上躲避,周人因此稱那台為「逃債台」。「債台」的典故就是從這裡出來的。赧王死後七年,秦滅東周。
(二)
秦在戰國初年原是七雄中最不雄的一國,但在戰國中葉以下卻是七雄中最雄的一國。這轉移的關鍵,乃在秦孝公用商鞅變法。
商鞅原是衛國(魯的西鄰)的貴族,故又名衛鞅。他後來在秦國立了功,封於商,才號商鞅。
商鞅知道,要一個國家強起來,第一須有嚴格守法的人民,第二須有樂於為國犧牲的戰士,第三須有豐富的生產,尤其是供給軍糧的農產。他替秦孝公所定的新法全是要達到這三個目的的。例如:
1.人民以十家或五家為一組,若一家犯法,其他同組諸家得連同告發,知情不舉的要受重罰。
2.凡不做耕織的遊民收為公家的奴隸,努力耕織、多致粟帛的人民免除徭役。
3.家有二男以上不分居的納加倍的賦稅。
4.有軍功的分等給爵;雖貴族,沒有軍功的,亦不得受爵;服飾、居室等按爵級區別,沒有軍功的人雖富也不得享受。
以上諸項中,哪一項是針對著哪一個目的,讀者試自一想。
商鞅的新法實行後,秦國家給人足,盜賊絕跡,人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其它六強,雖也各自在政治上有所變革,但沒一國變得像秦那麼澈底。這是秦凌駕六國的主要原因。
六國雖然各自不是秦的敵手,不過它們聯合起來,卻足以抗秦而有餘。可是六國的君主多數隻顧眼前小利,不獨不能長久相聯合,有時甚且勾結秦國來自相攻伐。結果六國給秦各個削弱,終於一口吞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