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人格教育 · 引言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教育問題對於成人而言,可以歸結為一種自我認識和理性的自我導向。對於兒童教育來說,問題也許類似,但還是有一些差異:因為兒童不成熟,給予他們指導就顯得尤為重要。其實,有時成人也需要這種外界的指導。如果我們願意,完全可以讓兒童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自由發展,而且如果有兩萬年的時間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自我完善,他們最終或許會接近成人文明的行為規範。但這種假設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兒童的教育和成長需要成人給予一定的關注和指導。 這裡,最大的困難是對兒童教育的無知。一個成人要完全認識自己,了解自己的情緒以及喜惡的緣由——即理解自我心理,已是十分困難,更不要說去了解兒童並基於恰當的知識給予他們指導,那更是難上加難。 個體心理學特別關注兒童的心理健康,這不僅是因為這個研究領域本身的重要性,也因為研究兒童心理同時也有助於我們認識成人的性格特徵和行為舉止。個體心理學區別於其他心理學的是,它不允許理論和實踐之間有脫節。個體心理學不僅注重於人格的整體性,並且研究了在人格整體性的發展和表現中,個體心理學本身所做的不懈努力。從這一點來看,個體心理學的科學知識就是關於實踐的知識和智慧,因為知識無非就是對實踐中錯誤和謬論的認識。無論是身為心理學家、為人父母、朋友還是個體本身,只要掌握了這種科學知識,就可以立即掌握其用於人格整體性指導實踐的實際應用。 個體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和理論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由於個體心理學視個體行為由人格的統一性所驅動和左右,因而個體心理學關於人類行為的各種理論方法,都反映了人格統一性在心理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相互關係。所以,本書引言部分嘗試先從總體上提出個體心理學的觀點,後面的章節則著眼於詳細探討、說明各種相關問題。 人類發展中的一個基本事實就是,人的心理總是存在一種有動力的,有目的的追求。兒童從最早的嬰兒期開始就處於這種持續不斷追求發展的努力之中。這種努力是一種內心無意識的行為,但卻無時不在,並以一個偉大、完美、優越的藍圖為目標。這種努力,這種追求目標的行為理所當然地反映了人類思考和想像能力的特質,也主導了我們生命中所有的特殊行為,它甚至還會主導控制我們的思想,使我們的想法不再客觀,而是受制於自己已經形成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 人格的整體性或統一性隱含於每一個人的存在之中。每一個人既代表了作為個體的統一性,又保留了個體的獨特風格。因此個體既是一幅獨立的畫卷,又是創造畫作的藝術家。他既不是一個絕無錯誤的工作者,也不是一個對自我身心徹底了解的人,他更接近於一個弱者,一個易犯錯、有瑕疵的人。 就指導個體而言,應注意的主要是,個體的統一性及其獨特生活風格和目標,不是建立在客觀的現實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個體對於生活事實的主觀看法上。個體對於一個事實的觀點和認識,從來都不是這個事實本身。因此,所有人類雖然生活在同一世界之中,但卻以不同方式塑造自己,依據自己對於事物的主觀想法來塑造自己。有些主觀想法甚至很充分、很客觀。但我們必須始終考慮的是,在人類個體的發展過程中,有些想法是錯誤的、失敗的,尤其要考慮的是,人類童年時期存在的一些心理問題,因為這些問題主導了我們後續生活中的諸多事情。 在臨床案例中有這樣一個具體實例。一個52歲的女人,她常常藐視比自己年齡大的女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事情,她回想到,在她很小的時候,她的姐姐受到了所有人的關注,她因此而有屈辱感和被忽視的感覺。採用個體心理學中我們稱為「縱向」的理論觀點來分析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在她的生命早期和現在,也就是說,接近於她生命的晚期,一直存在著同樣的心理機制和動機,即她總是擔心別人藐視她,或在發現別人更受優待或偏愛的時候,她總是會有氣憤和被激怒等感覺。即使對這個女人的一生或者說她個性的特殊一致性一無所知,我們也可以在給出的這兩個事實的基礎上,運用心理學知識加以分析,填補這種不了解的空白。這時心理學家更像一個小說作者,運用行為主線、生活習慣、行為模式來構建一個立體的人,而且必須保證以一種整體人格性沒有被破壞的方式來構建。一個優秀的心理學家甚至可以預測這個女人在特定場合下的行為,甚至也能清晰地描述這個女人作為個體,其特殊的「生命線」(life line)的行為特徵。 對個體性格具有建設意義的追求或有目的的活動,都是以另一個重要的心理事實為前提:即個體的自卑感(feeling of inferiority)。所有的小孩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自卑感,這種自卑感可以激發他們的想像力,刺激他們產生想去改善處境的嘗試,以此來驅散這種心理的自卑感。如果是處於一個相對優越的環境之中,個體的這種自卑感會得到緩和。心理學將這種由自卑感所引發,最終得到的心理改善稱為心理補償。 現在最重要的是,這種自卑感及心理補償作用非常有可能導致人們犯錯。自卑感可能會激發客觀成就,也可能會導致個體純粹的、增加自我個體和客觀事實之間距離的心理調適或心理補償。自卑感讓人們感到特別不幸,而唯一能克服的途徑就是發展個體的心理補償特徵,可能最後並沒有完全克服個體的這種自卑感。即便如此,發展心理補償特徵在個體心理學上還是必要的,也是無法避免的。 例如,這裡有三類兒童都可以很好地詮釋具有心理補償特徵的個體發展。第一類是生來就虛弱或有身體缺陷的兒童,第二類是被嚴厲對待而且沒有得到任何疼愛的兒童,第三類則是受到了太多溺愛的兒童。 據此,我們可以把這三類兒童作為三類基本情況進行例證,以便研究和理解更多普遍類型的兒童。儘管不是每一個兒童生來殘疾,但令人驚訝的是,很多兒童都或多或少地表現出了一些由於生理缺陷或器官劣勢(weak organ)所引發的心理特徵。我們可以通過研究殘疾兒童中的極端例子而得到這種心理特徵的原型。至於其他兩類被驕縱過甚和嚴厲管教的兒童,實際上所有的兒童都不同程度地具備這兩類中的某一類特徵,有的甚至兼而有之。 所有這三類主要的情況都會產生一種不滿足感和自卑感,進而引發超出人類能力範圍的過度雄心。這種自卑感和所引發的追求優越感是人類生活中同樣基本事實的兩面且不可分割。在病態的情況下,很難去權衡誇大了的自卑感和膨脹了的追求優越感哪個更有害。在一定程度上兩者幾乎在一個範圍內以同一節奏交互出現。在所研究的案例中,我們發現兒童由極度的自卑感所引發的過度野心,像一種毒藥毒害著兒童的靈魂,讓他永不滿足。這種不滿足感並不能產生有用的行為,由於其來自不恰當的野心,最終的行為也是徒勞無功。它扭曲了兒童的性格特徵和個體行為,且類似於一個永久的刺激劑使兒童變得過度敏感和戒備,唯恐自己受傷或者被忽視。 這種《個體心理學》(Individual Psychology)雜誌上隨處可見的人類個體類型會成長為那些能力沒有長進,我們平常所說的神經過敏、稀奇古怪的人。這類人如果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只會成為一個不負責任、容易犯罪的人,因為他們眼裡只有自己而別無他人。他們在道德和心理上完全以自我為中心(egotism)。我們發現,他們中一部分人逃避現實和客觀事實,而去建立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新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他們做白日夢和心懷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好像自己實現了想像,以此,他們來獲得心理上的安寧。實際上,他們只是在自己內心的這種理想世界中構造現實,用以緩和悲慘的現實和心理之間的差距。 需要心理學家和父母留心注意的是,評判所有成長發展的標準是兒童或個體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情感(social feeling)水平。這種社會情感在兒童的正常發展中起著關鍵作用。每一個導致這種社會或公共情感減弱的干擾,都會對兒童的心理成長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可以說,社會情感是兒童是否健康成長的晴雨表。 圍繞著社會情感的本質,個體心理學提出並發展了自身的教育學理念。這種理念就是,家長或監護人一定不能讓兒童只跟一個人密切接觸,一旦放任兒童的這種唯一性接觸,將會發現兒童對於以後的生活準備不好或準備不足。 一個有效了解兒童社會情感發展程度的途徑,就是觀察他在剛進入學校時的行為。進入學校後兒童會遇到他人生中最早和最嚴厲的考驗。由於學校對於兒童來說是一個新的環境,因此這種考驗就是兒童在面對新環境,尤其是遇到陌生人時所展現出自己的準備情況。 家長普遍缺乏幫助小孩作好準備入學的相應知識。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很多成年人在回首他們的學校歲月時會覺得那是一個噩夢。當然了,教育得當的學校將會彌補兒童在早期培養過程中這種缺乏準備的情況。理想的學校應該在家庭和現實的大千世界中建立一個平台,這樣的學校應該不僅僅是一個學習書本知識的地方,同時也是教授生活和藝術的地方。但是,我們一方面期待著存在這種理想的學校,以便克服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帶來的缺陷,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指出父母在教育孩子中的失敗和弊端。 在分析家庭教育的弊端時,學校只能作為一種指示器,因為準確地說,學校對於兒童而言還不是一個十分理想的環境。因此在兒童剛進入學校時,由於父母沒有教育好他與別人的相處之道,由此,兒童感到自己很孤單,結果就被別人視為孤僻、異類的孩子。如此一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最初的孤獨感會愈演愈烈,從而偏離了正確的成長軌跡,他們因此而成為問題兒童。這種境況下人們會指責學校,儘管學校只是將家庭教育的潛在問題凸顯出來而已。 問題兒童能否在學校取得進步,這在個體心理學中一直是一個開放性的、尚無定論的問題。不過我們總是能夠證明,一個兒童入校時遭遇挫敗將是一個危險的信號。這個信號並不是指學業上的危險,而是心理上的危險,這意味著孩子開始對自己失去了信心。這種源於挫敗感的自信缺失會使孩子嘗試著規避一些有意義的行動和任務,而花所有的時間去尋找另一個出口,另一條通往自由和成功的快捷道路。這條道路往往不是社會所認可的正常軌道,而是一條自我的、可以通過獲取自身優越感而建立的補償自卑感的捷徑。這條捷徑因能快速獲得心理成就感而對經常受挫的個體充滿了吸引力。比起社會所認可的正常軌道,這條拋棄了社會和道德的責任感而觸犯法律的捷徑更容易使他們表現突出,給予他們征服感。但是選擇這條容易獲得優越感的捷徑,卻常常暗示了兒童內心潛在的怯懦和軟弱,儘管他們外在的行為所表現的膽量和勇氣非常明顯。這種怯懦表現在他們只會嘗試去做一些自己確定有把握成功的事情,以此來炫耀自己的優越感。 正如我們所了解的那些為非作歹的人一樣,儘管他們表面上膽大妄為,但實際上內心卻很怯懦和軟弱。由此我們可以了解到,孩子在危險較小的情況下,也會通過各種細微動作出賣他們內心真正的軟弱。因此也能理解通常所看到的有些孩子(成人也是),他們站著時總是無法直立,而需要依靠某些東西。如果用陳舊的觀念來理解這些行為,用傳統的方式來培訓這些小孩,這些症狀表面上會被治療,但潛在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大人也許會這樣說一個小孩,「不要總靠著別的東西」。事實上,問題並不在於小孩去依靠某些具體的東西,而是他感覺需要得到別人的支持。大人無論是用懲罰還是獎勵的方式,都很容易說服小孩放棄這種軟弱的身體依靠。但小孩對於強烈支持的內心需求卻並沒有因此而滿足。問題還在繼續,而一個好的教育者應該能夠讀懂這種軟弱,並用同情和理解根除兒童這種潛在的心理問題。 優秀的教育者從某個單一的跡象就能推斷出很多品質或特徵的存在。對於一個喜歡依靠某些東西的小孩,我們可以立刻推斷出他肯定存在焦慮性和依賴性等特質。通過參照我們熟知的案例就可以重建其人格。簡言之,我們應該理解,要治療的這個兒童屬於被縱容的類型。 現在,我們來研究另一種類型的兒童性格特徵,即缺乏關愛的兒童。這類兒童的性格特徵,在那些對人類危害極大的人的生平事跡中也可以發現,只不過表現得比較突出和極端而已。他們所有的生活和故事中,最具代表性的事實就是他們在孩提時代被虐待。他們由此而性格成長得較為冷漠,變得善妒和怨恨,無法容忍別人開心。現在,我們發現這種善妒的人不僅存在於那些惡貫滿盈的罪犯中,也可能存在於我們正常人之中。當這類人管教小孩時,他們認為小孩不應該比自己小時候更快樂。這種觀點不僅存在於有小孩的家長當中,也存在於管教別人家小孩的監護人之中。 這種觀點和想法並不是出於惡意,只是直白地反映出那些在成長時期受到惡劣對待和嚴厲管教的人的心態。這類人有很多諸如「不打不成器」之類的充分理由和格言,而且,也會給出無窮無盡的證據和例子,來為自己不當的嚴格教育作辯護,而這並不能完全讓我們信服他是正確的。這個簡單的事實證明,所謂的權威教育使兒童和教育者之間漸漸疏遠。 心理學家通過探索和聯繫各種不同的症狀,並對探索結果進行了一些實踐之後,構建出了一個完整的個體人格系統,藉助於此系統可以將個人隱藏的心理過程外顯化。儘管通過此系統,我們考察的每一個要點都會影射出個體完整的人格,但只有當我們在考察的每一個要點上都得到相同的結論時,我們才會感到滿意。個體心理學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因此,在對個體進行考察時,我們不能機械呆板地將理論方案和系統概念加以運用,這一點,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在所有的調查研究中,最主要的就是對個體的整體研究,我們絕不可能只看到個體的一兩個方面表現就得出影響深遠的結論,我們必須尋找一切可能支撐我們論點的個體表現依據。只有當我們成功地證實了我們最初的試驗性假說,例如,如果我們在個體行為中其他方面也發現了同樣的頑固或挫敗特質時,我們才可以很確定地說,個體的整體人格都符合頑固或挫敗的性格特徵。 這一點上,必須要記住的是我們所考察研究的個體,並不理解自己本身的行為表現,因此,他也無法掩飾真實的自我。我們可以透過他的行動來認識他的個性,他的個性並不是通過他對自己的看法及想法表現出來,而是通過他在環境中的實際行動得以體現。這並不是說他在故意向我們撒謊,而是我們已經覺察到了,一個人的有意識思維和無意識動機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這個差距只有一個公正客觀的、富有同情心的局外人才可以最好地溝通。這個局外人——無論他是心理學家、家人或老師,都應該學著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來詮釋個體的人格特徵。這些客觀事實體現了個體本身都未曾意識到的、一種有目的的個人追求。 如此一來,人們處理個體生活和社會生活的三大基本問題的態度,要比對其他任何問題的態度能更好地揭示個體真正的自我。第一個問題就是社會關係,這個我們在文中關於個體對於現實的主觀看法和客觀性看法之間的比較中已經討論過。但是這種社會關係的問題也涉及一個具體的任務,即如何結交朋友和與人相處。個體如何面對這一任務?其答案是什麼?如果一個人說朋友、社會關係與自己毫不相干,他認為以此就可以來規避我們關於社會關係的問題,那麼,漠不關心就是其答案。基於這一答案,我們可以得出關於他性格的發展方向和人格構成的一些結論。此外還要注意的是,社會關係並不僅僅只是簡單的結交朋友和與人相處,同時它還包括了由此而引申出的抽象品質,諸如友誼、同志之情、誠實、忠誠之類的。個體對於社會關係問題的答案也體現了其對這些抽象品質的看法和態度。 第二大問題涉及個體想要如何利用生命——他想在普遍的社會分工中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如果我們可以認為第一個問題,即社會關係的問題不僅僅只由自我個體或你—我之間的關係所決定,那麼我們也可以認為,第二個問題,即社會分工問題是由人—地球(世界)關係的基本關係所決定。如果可以把世界上的全人類減少為一個人,那麼這個人仍然和世界有著親密的關係。此時,他想從這個世界上獲取什麼呢?就像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一樣,第二個職業問題的解決方案也不是片面或者自我的,而是由個人和世界之間關係來決定的。這種關係是雙向關聯的,人類無法自己掌握決定一切。個體的成就並不取決於其主觀意願,而是取決於其和客觀現實之間的關係。基於此,個體對於職業問題的回答及回答方式都很好地揭示了其性格特徵和生活態度。 第三個基本問題源於人類的兩性問題。這個問題的解決方式同樣不是個體自我的、主觀的,而是必須根據兩性關係的內在客觀邏輯來解決的。個體如何看待異性呢?如果採用一種典型的個人主觀看法,那麼同樣是錯誤的。只有對關於兩性關係的所有問題通過深思熟慮之後,才能得到其正確的解決之道。而且,對於愛情和婚姻問題的正確決斷中存在的任何一個偏解都代表了性格中的一個錯誤,這一點是有理可據的。當然,這種錯誤決斷所帶來的許多不利和危害性的後果,都可以解釋為是由個體潛在的錯誤人格所致。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個體對這三類基本問題(社會關係問題、職業問題和兩性問題)的回答發現他大致的生活方式和個人目標。這個個人目標無所不能的,它決定了一個人的生活和行為方式,反過來,他的每一行為都影射出了這個目標。因此,如果一個人的目標是與別人合作交往,是致力於生活中的有益層面,那麼在他對所有問題的解決方法中,我們會發現這個有益目標的明顯痕跡,也會從中發現其個人目標具有有效性和建設性。同時,隨著這些有效性和建設性行為的實施,個體也將獲得幸福感、價值感和力量感。相反,如果這個人的目標是由自我問題和社會生活中的消極方面所決定,那麼個人就會發現自己無法解決這些基本問題,自然也就無法享受正確解決這些問題所帶來的樂趣。 這些基本問題之間存在著很大的關聯性。而且,由這些基本問題所衍生出的社會生活中的特定任務和目標,也只能在社會或公共環境中才能得到合理解決,也就是說必須基於社會情感才能得以解決,這反過來又強化了這些基本問題之間的關聯性。這種特定的任務和目標在人類的孩童早期就開始出現了,即此時我們的感官就已經開始成熟發展,並且遵循於我們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見、所說、所聞等各方面所受的刺激,也遵循於我們和兄弟、姐妹、父母、親戚、熟人、同事、朋友和老師之間的關係來成長發展。這些特定的任務和目標還會以同樣的影響方式伴隨個體的一生。那些游離於社會之外的個體,也將失去自我,失去朋友,無法獲得成就。 因此個體心理學理論有根有據地認為,對社會有益的事物就是「正確的」事物。這種理論認為,每一個對社會標準的背離都是對「正確之道」的偏離,而這種偏離也會導致個體和客觀法律以及必要的客觀現實之間發生衝突。這種衝突使個體首先產生了有悖於自己本意的無價值感;同時,由於個體感覺自己受到了侵犯,便會產生更為強烈的報復。最後可以這樣說,偏離社會標準就是違反了人們內在的社會理想,而我們每一個人,不管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都會懷有這種共同的社會理想。 由於個體心理學一直強調將兒童的社會意識作為其成長發展的測試,因此個體心理學很容易理解和評價每一個兒童的生活風格。因為一旦兒童面臨生活問題,他就像正處於測試中一樣,展現出自己對於生活的準備是否充分。換言之,他將會展現出現實生活中他是否有社會意識或社會情感,是否有勇氣、理解力,是否有對社會普遍有益的目標。此時,我們就可以嘗試著去發現他努力向上的方式以及節奏,發現他自卑感的程度以及社會意識的發展強度。所有的這些都緊密聯繫、相互滲透形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個整體是牢不可破的,直到我們發現這個整體的構成缺陷並完成重建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