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傳 · 第十章 何謂勒索

約翰·班揚 《惡人傳》
智慧人:「您說了好多次了。現在既然說到勒索,我就多講兩句吧。本國有許多人都在幹著敲詐勒索的勾當,難辭其咎。但人們卻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 「例如,有個窮人,我估計他家離市場幾十里呢,他想要一斗穀子,一磅黃油或奶酪,供全家食用。但他離市場太遠了,要是親自去,就一天都無法幹活兒,損失八到十便士,對窮人來說太划不來了。因此,他去找一個女東家幫忙,他曾經在那兒幹活兒。他們答應了,但讓他額外付給他們把貨物搬出市場五里路當得的價錢,甚至更多,而且穀殼也要錢。女東家這樣賣自己的黃油和奶酪,實在是不對。這就是一種勒索,利用那窮人的需要,壓榨他。 「但最重要的是,大聲叫賣的販子給這窮人買來食品是按批發價,賣給他的時候卻按零售價,賺取了不合理的收益,是在利用他的需要玩勒索的把戲。我的意思是,這些人批發買來黃油、奶酪、雞蛋、燻肉等,又在集市關閉後的一周內零零碎碎地賣給窮人。 「儘管我不會譴責他們所有人,但他們中確實有許多人用這種惡毒的手法咬噬窮人。僅因為窮人窮,就壓榨他,這是嚴重的罪行。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辯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壓榨窮人的人,應該注意這兩處經文!經文警告說,欺壓窮人的,他們的財產會毀滅,靈魂也一樣。當那命定的日子到來,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靈魂處在何處,落在何種境況之下。而他們的財產,往往很快就朽爛,有時所有人都知道,有時則無人知曉。 「除此之外,還有高利貸者,借出糧食都收取高額利息,而神禁止這樣的事。因為他們無法在趕集日做這事,就在集市關閉後這麼幹。這樣一來,窮人就落入了他們口中。他們會儘可能地利用窮人的需求,榨取高額收益。也許有些人會指責我在混淆視聽,因為其他日常事務也牽扯進來,因為我在窺探他們的不公。但對這樣的指責我要說,既然這樣的行為是惡的,就該從世界上除掉。凡這樣行的人都是干犯神,惡待鄰舍,就如惡人觸怒神自討審判一樣。」 側耳聽:「神知道世上滿了欺騙的事!」 智慧人:「唉!但我告訴您的還不到冰山一角,我也沒必要把這個糞堆翻個底朝天。若是我剖析一下某些稱為當鋪老闆的無賴,您有什麼話要說呢?他們借貸財物給一時周轉不過來的窮人,卻用各樣詭計,一年靠著借出的東西賺取三四十鎊,甚至五十鎊,儘管典當的東西已經有充分的價值了。而且最後,如果他們有可乘之機,也會把抵押品侵吞了。」 側耳聽:「這些惡棍是國家的害蟲,不配待在人類社會裡。根據您之前講過的一些事,我覺得您似乎認為為自己賺取最大利益並不正當。」 智慧人:「如果賺取最大利益指的是通過在貨物上耍花招儘可能多地賺錢,那就不正當。要是我的意思與此相反,就是在替惡人和所有這類歹徒辯護。我絕不會這樣做的,因為神的話語譴責他們。而不管什麼時候,出售貨物時都謀取最大利益,並不恰當,理由如下: 「首先,如果總賣高價、或者謀取儘可能多的利益是正當的,那麼在跟別人打交道時丟棄正直的良心也是恰當的。但如果不顧正直的良心並不正當,那麼謀取儘可能多的利益也不正當。所以,總是賣高價,或儘可能多地牟利並不正當。之前的談論中已經證明了,在交易中不顧正直的良心並不正當。而人要總賣高價的話,就必須不顧良心。 「總以高價賣貨的人,必定有時會利用進貨的小販不解內情,而狠狠地宰一刀。但這麼做,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是要超出小販的承受能力,因此是禁止的。所以,總賣高價、儘可能多地牟利之人,必定不顧良心。 「儘可能高地定價,必定會利用鄰舍的迫切需要勒索他,但這麼做的話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就是越分了,欺詐鄰舍,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6相悖。所以要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就必定不顧良心。 「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若有需要,就必定會利用鄰舍的愛好而壓榨他,但這麼做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也是越分,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6相悖。由此,所以要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就必定不顧良心。 「買東西時也一樣。沒人可以總是儘可能低價地買入,而是必須依從良心。如果總是利用之前說過的原因儘可能低地壓價,就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凡是想要利用別人的無知、迫切需求和愛好,以此牟利,就不可能良心無愧。亞伯拉罕要買赫人的地時,說: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侖,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他不願白白地拿地,他憎惡這樣的做法,這與他的信仰、信譽和良心都不相符。同樣,當大衛要買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時,他說:你將這禾場與相連之地賣給我,我必給你足價,我好在其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他也跟亞伯拉罕一樣,本著良心交易。他不會欺負耶布斯人,要給足夠的價錢。因為他知道,貴賣賤買是惡行,所以不會做這種事。 「所以,買東西時也跟賣東西一樣,得本著良心。買東西時欺壓、欺詐鄰舍,也不正當,在任何事情上這麼幹都不正當,神會多多地施行報應。之前我已經警告過,並證明了這事,《利未記》25:14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第二,如果賣貨時總賣高價、儘可能多地牟利是正當的,那麼毫不留情地對待鄰舍也是正當的。但在跟鄰舍打交道時毫無仁愛之心是不當的,所以賣東西給鄰舍時盡我所能牟取儘可能多的利益,也是不正當的。在交易時,應當關心鄰舍的利益,就像關心自己的利益一樣,這就是在交易時的仁愛之心。 「跟鄰舍做買賣時應當有仁愛之心,從這條一般性的命令中就可以看出:凡你們所做的,都要憑愛心而做。買東西的人儘可能地貴賣賤買,毫無愛心,顯然是出於下列原因: 「賣東西時儘量賣高價、儘可能多地牟利,就是只顧自己。但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是只顧自己。所以賣東西時儘可能地賣高價,只顧自己的人,就是不存愛心。 「賣東西時儘可能多地牟利之人,硬著心不顧買主一切合理的要求。這麼做的人,就是在交易中毫無愛心,因此儘可能賣高價是不正當的。 「如果儘可能賣高價是正當的,那麼不管我打理生意時多麼無理都算不上罪孽,比如撒謊、咒罵、詛咒、欺騙等,都算不上罪孽,因為這只不過是要儘可能地賣高價而已。但顯然這裡面有罪孽,所以做買賣時不應儘可能地賣高價。 「儘可能賣高價的人干犯了本性之光,因為經上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倘若那賣家變成買主,就不會希望看到賣東西給自己的人儘可能賣高價。因此,他自己賣東西時,也不應儘可能賣高價。 「儘可能賣高價的人,是在做神沒有吩咐我們做的事,是硬著心腸干犯律法、損害鄰舍,就是在敵對神。神已經給了你更多你所在行業的技能、知識,讓你更深刻地理解這個行業,而買家並沒有這些優勢。但你怎能認為,神讓你擁有這一切是為了叫你壓榨鄰舍?讓你欺壓、蒙蔽鄰舍?不!他讓你有這些優勢,是叫你幫助不懂行之人,避免鄰舍因無知而受損。 「人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考慮榮耀神,因此,他出售商品時,不可能總是儘可能多地賺取利益。 「人做的所有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而做,是在做他吩咐、授權的事。而一個人總是賣儘可能高的價格,卻假裝是遵行了這條命令,就一定是可怕地褻瀆基督的名,因為他等於是說,是基督要他這麼做的。 「最後,做一切事的時候,都要留心將來審判那日,思量一下自己的行為在那一天會得到什麼樣的評價。所以,沒有人能夠、沒有人應該總是儘可能高地定價,除非他說,我願意冒著那日遭到審判的風險。『你若賣什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什麼,彼此不可虧負。』」 側耳聽:「為什麼您要講出這樣的警告:決不能總是儘可能高地定賣價,也不能總是儘可能低地壓低買價?您的意思是說有人有時候會這麼幹?」 智慧人:「我確實是這個意思。有時賣家會儘可能賣高價,買主儘可能壓價。這種事只有在這樣一些情況下才會出現:當賣家是個無賴,良心全無;或者買主是個無賴,良心全無。如果遇到這樣的賣家、買主,就自己當心吧。但即使這樣,也不能昧著良心,因為不管跟你做買賣的人有多麼卑鄙無恥,你都應該按合理的價格交易。也就是說,買的時候,要給合理的價錢,如果對方不答應,就尋找更誠實的商販。如果你說,你不知道價錢,你不熟悉,那就找熟悉的人幫你,讓他們替你辦事。當然,如果世上沒有無賴的話,這樣的補救措施就沒有必要了。 「我的好鄰舍,現在,關於為什麼人不能總是盡其所能地貴賣賤買,而應該在買賣中存著對神的良心和對鄰舍的愛心,我已經告訴了您一些我的理由了。」 側耳聽:「但有些人若是在這兒聽到您這番話,定會嘲笑您。」 智慧人:「我不懷疑,因為惡人在聽到別人指出他的過錯時,就會嘲笑。他總認為自己比任何人都聰明,而且之前我也暗示了,他覺得如果在做任何惡行時有絲毫猶豫,都是缺少男子漢氣概的表現。就讓惡人跟他的同類嘲笑吧,我不為所動,並仍將給他們向善的勸誡。為了進一步得安慰,我也會記住,古時貪婪的人也是這樣對待神的兒子。現在他們笑,但時候到了他們要哀哭。我再說,由他們笑吧,凡是在買賣時向神不存正直良心、向鄰舍不存愛心的人,就是與異教徒相伴,是惡人的近親。」 側耳聽:「但您知道,神並沒有為日光之下任何的商品定價啊,我們買進賣出的一切都跟海潮一般有漲有跌,那麼良心溫和的人在買賣時怎能讓自己和對方都不受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