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偶譯 · 卡爾的經濟學

鄒韜奮 《讀書偶譯》
事實和理論 我們對於卡爾的三卷《資本論》加以仔細的研究,便知道這三卷書有著理論的一致,和有機的相互關係。第一卷揭穿生產範圍的秘密機構。第二卷暴露流通範圍的主要動機(譯者按:流通系指運輸售賣等)。第三卷是在最後把前兩卷所得的結果,應用於資本主義工商業之典型的情況,顯明生產和流通間的相互關係。 我們在得到具體的材料以前,不隨便作臆測的理論。我們首先要得到材料,要從直接的接觸所得到的實際的事實裡面,造成我們的理論。我們要使理論適合於實際的事實,不是要強把實際的事實,牽強附會到預存成見的理論裡面去。我們用著所謂歸納的研究法。我們是從具體的事實進行到抽象的理論。我們綜合各事的時候,是從辯證法的觀點去做的。這意思就是說,我們對於世界和社會的看法,是把世界和社會看作正在構造過程中的東西,不是固定的和呆板的。我們要推究實際事物間的相互關係,和它們在空間及時間方面的連續性,要注意它們的一般的類似和典型的差異,由這些相互關係引伸出一般的結論或理論來。然後我們再把這些理論應用到實際的事物上面去,由這樣繼續不斷地測驗這些理論的真確性,好像我們尋常在算學中用除法來測驗乘法所得結果的真確性。 辯證法的思想之典型的特徵,是把正在構造中的事物反映成為因求生存而鬥爭的過程;在這個鬥爭過程裡面,更能適應的勝過不能適應的,經過克服和吸收的作用,向前發展而達到一個更高的形式。我們就是從這個觀點去看資本和資本主義的生產。 資本的特性 資本不僅是一件東西,它在基本上是一個剝削階級和一個被剝削階級間的經濟的關係。如果沒有階級,成為一個經濟範疇的資本是不能存在的。固然,土地可以成為資本;工具可以成為資本;消費品和原料也可以成為資本。但是這些都不能稱為資本,除非它們印上了資本之典型的符號。這符號就是:這些東西被人用作工具來剝奪工人由自己勞力所造成的產品。勞動和勞動力,在工人的手裡,永遠不會成為資本的。當資本和勞工的關係存在的時候,勞工總是被剝削的一邊。 總而言之,被用作資本的東西,在它本身並非原來就是資本。它必須在某種很明確的社會情況之下,才可以成為資本;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同的經濟階級為著爭取勞工的產品統制權而鬥爭。 我們所以和官派的經濟學家分裂,就在這個地方。這些官派的經濟學家不顧資本所由發生的主要的根源,——對於勞工階級的勞動的剝削,——由此隱蔽了資本的秘密。 此外還有一個條件是貿易。勞工的產品必須在能夠獲得利潤的情形之下出售;這樣,剝削的工具才能具有資本的特質。 這裡要談到商人的資本。商品和金錢,是商人藉以致富的材料。我們一方面有工業的資本,一方面有商人的資本。商人的資本是流通範圍的統治者;在它的直接統轄的範圍以外,剝削生產者的剩餘生產。工業的資本是生產範圍的統治者;它在公開的市場上購買僱工的勞動力,和購買其他任何商品一樣,直接在生產範圍內剝削它的僱工,控制流通的範圍,為著聚積工業資本的目的,進行著生產。這兩種資本是兩個重要的資本形式,每一個形式都表示一個不同的歷史時代和所盛行的不同的社會制度。 李嘉圖的價值論 在英國,為生產劃一新的歷史階段的人物是李嘉圖。他的最重要的工作是在十九世紀的最初二十五年間。他是工業資本主義的機械生產之典型的經濟學家,因此他是近代形式的布爾喬亞政治經濟學之典型的代言人。 李嘉圖認為:先由已往的勞動在原料和機器裡面集聚了價值,再由後來工人的勞動在這集聚的價值裡面加入新的價值,這新的價值是被分為資本家的利潤和工人的工資;他並認為地租是從工業資本家的利潤裡面扣下來的。依李嘉圖看來,由這樣得來的當然的結論是:工資和利潤的升降,彼此成為反比例,同時不直接影響價格的一般水準。當價格圍著商品的真正價值波動的時候,李嘉圖主張這種波動是受著供給和需要所調整的。 李嘉圖的這種種主張,都是從他的價值論所引伸出來的。李嘉圖未曾明白了解:生產範圍內「資本的有機構成」,和流通資本價值的各部分之種種構成,彼此是有區別的,所以他沒有得到價值和剩餘價值問題之科學的解決。他也沒有把當作一般範疇的剩餘價值和它的特殊的形式如資本家的利潤、地主的租金、銀行家的利息,明白地分清楚。總之,關於工人在他自己的產品所參加的部分,李嘉圖並沒有從他的價值論里引伸出邏輯的推斷。 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 機器的耗損和原料的使用,在這個限度內,不變的資本價值重現於制好的產品。這個價值在工人經手製造以前,就已存在的;重現於產品的時候不過改變了形式,但是資本家並不僅僅於注意不變資本的價值之再生產。他還要購買勞動力,因為他要獲得新的價值,增加他的資本。這新的價值是在勞動過程中由工人創造出來的。當工人工作的時候,他就在不變資本的價值裡面,加入他的工資的價值;這工資就代表資本家的可變資本。依這個樣子,資本家的全部資本(不變的和可變的)都由工人的勞動而再生產。但是這樣還不能使資本家獲得利潤。倘若只不過資本家的資本被繼續地再生產,那末資本主義社會的交換價值便不能增加一些兒。所以當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生產更多的價值;這更多的價值,既不存在於不變資本的價值裡面,也不存在於可變資本的價值裡面,這更多的價值便是剩餘價值。 剩餘價值 剩餘價值的意義,是在資產階級全體的全部產品的成本價值之外,所增加的新的價值。 根據卡爾的價值法則,只有勞動力能夠再生產一個某社會現有的價值,能夠生產含有新增的價值的商品。 當然,我們無意於否認有些資本家也做工;是的,其中有一些資本家工作的時間,也許比有酬的再生產的工作所需要的時間更長。在他們這樣工作的限度內,他們是他們自己的剩餘價值的生產者。可是如果他們同時還雇用工銀勞動者的勞動,他們便是資本家,把他們僱工的無酬的剩餘勞動的價值,放在自己的腰包里去。 於平均的時間之外,延展工作的時間,由這樣產生的剩餘價值,卡爾把它叫做絕對的剩餘價值。在平均的工作時間內,增加剩餘勞動,也就是相對地減少必要的勞動,由這樣產生的剩餘價值,卡爾把它叫做相對的剩餘價值。 有的資本是投在機器裡面,一些兒一些兒漸漸流通著的;這種資本,卡爾把它叫做固定的不變資本。有的資本是投在原料等等裡面,是在一次流通的(按即一次就用完的);這種資本,卡爾把它叫做流通的不變資本。 在流通部門裡的工銀勞動者(譯者按:例如運輸工人和做買賣的僱工等)之被剝削,好像在生產部門裡的工銀勞動者一樣。但是前者卻沒有替資本家產生任何剩餘價值。他們的工作時間比有酬的時間更長的時候,依著更長的時間的比例,替資本家省下已經產生的一部分剩餘價值;他們在這更長的時間裡面,替資本家售出更多的商品,由此替他實現更多的原來已存在於商品中的剩餘價值。 借款的人付給該款所有者以利息,這利息的來源也像商人的利潤一樣,也是出自生產勞動者所產生的剩餘價值。 減去了利息所餘下的利潤,卡爾把它叫做企業利潤。 商業資本金融資本工業資本 到了工業資本已經成為生產的主宰者之後,在任何情況之下,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或說得概括些,可統稱為商人的資本),不再在流通的範圍內占優勢了。在資本主義以前的生產方式裡面,商人的資本是流通範圍內的主宰者,甚至進攻並侵入生產範圍裡面去。但是當工業資本一旦占據了生產的範圍,它的「周轉」(按即一次的資本流通)便要控制投資於流通範圍的一切資本的「周轉」。於是工業的生產使商人的資本受工業資本的需要所支配;所以終究說起來,商人的利潤和銀行家的利息,都受工業資本家所收穫的利潤率所決定。我們必須先把工業資本家的利潤解釋清楚,然後才能解釋商人的利潤和銀行家的利息之來源和升降,才能了解它們在工業資本的「周轉」裡面所有的作用。 地  租 卡爾對於地租所做的先鋒的工作,如同他在工業的剩餘價值的範圍內所貢獻的一樣。卡爾的「級差地租」和「絕對地租」的理論①,是政治經濟學上唯一的真正徹底和滿足的理論。工業資本的價值和剩餘價值問題,以及這種價值在流通中實現的問題,都已解決之後,才能進而解決下面的這個問題:地主從何處受到他的租金,什麼決定地租率? 卡爾地租論的基礎是他的平均利潤率的理論②。依他看起來,資本主義之下的農業利潤率是決定於工業利潤率。經濟的租金,依卡爾的這個名詞的意義,是指「較多生產的農業資本」③所造成的額外利潤,這額外利潤是超過「最少生產的農業資本」所實現的平均利潤。平均的價格(「最少生產的農業資本」的產品,就依照這平均的價格出賣的),是等於這產品的成本價格,加上平均利潤率。「最少生產的農業資本」的生產價格,能夠調整其他各種土地產品的市場價格(譯者按:各種土地是指肥沃程度不同的土地),無論由這些產品所獲得的利潤是多於平均的利潤,或少於平均的利潤。 由卡爾的地租論所引伸出來的一般的原則是:資本主義的地租(即額外利潤)④在一切土地上都絕對地增加起來(譯者按:這是土地私有權的關係),雖則這種增加並不和所投的資本之增加成比例。 我們不要把從能生產的資本裡面得來的、以額外利潤為形式的地租,和其他同時存在的別種地租相混。資本主義的地租,在基本上是由於勞動的生產力和土地的生產作用,終究說起來它必須倚靠土地的肥沃,因為倘若沒有土地的肥沃,超出工業平均利潤率的任何額外利潤便失了根據,這是全部地租律的基礎。 工業平均利潤律含有這樣的意思:一般地說來,工業資本所得的只是平均的利潤;至於工業的額外利潤,那卻是例外。在別一方面,地租律卻含有這樣的意思:農業的剩餘利潤卻是原則的(即非例外的);除非用在農業的資本至少能得到平均的利潤,沒有人要把資本投在農業的;要人增加資本到農業方面去,必須能夠得到比平均的利潤更多的利潤,否則便沒有更多的資本增加到農業方面去。這種農業的額外利潤,終究地說起來,除了土地的肥沃,或自然力像水力之類外,不能歸到別的原因;而這土地的肥沃或自然力像水力之類,資本家卻沒有付出什麼酬報,如同任何資本家對於他所得到的平均的利潤,也沒有付出什麼酬報一樣。 剩餘價值和利潤 根據卡爾的價值和剩餘價值的理論,表現於金錢的商品價格所包括的,只是不變資本的價值,加上可變資本的價值,再儘量加上競爭容許資本家所能實現於利潤的剩餘價值。倘若商品出售時的價格,是等於生產範圍所給與的全部的價值,那末資本家所得的利潤,便等於他的商品中所包含的剩餘價值。倘若這些商品出售時的價格,是高於或低於它們的全部的價值,那末這資本家所得的利潤,也是隨著高於或低於這些商品所包含的剩餘價值。 ("Marxian Economics", by Ernest Untermann, 1918) 譯者注 ①譯者註:級差地租是由於土地的肥沃程度的不同而產生的。依李嘉圖的級差地租論,因為土地有限人口增加之後,劣等土地(即最不肥沃的土地)亦須被人用來耕種;決定農產品的價格是劣等土地的生產條件,上等土地的投資(即最肥沃土地的投資)便有著額外的利潤,這額外利潤便構成級差地租。李嘉圖的用意是要指出這是地主不勞而獲的財富。卡爾的貢獻是在級差地租之外,還指出絕對地租。絕對地租是由於土地私有權而產生的。因土地的獨占,除級差地租外,土地所有者還要加上因為許人用他的土地而收取絕對的地租。 ②譯者註:資本家所賺的利潤對其資本的比例,叫做利潤率。資本家因互相競爭的結果,資本由一部門自由轉入別一個有更多利潤可圖的部門,於是兩者的利潤,終要趨於平均的。故有所謂平均利潤率。 ③譯者註:「較多生產的農業資本」,即指用於較肥沃的土地的資本;「最少生產的農業資本」,即指用於最不肥沃的土地(即劣等土地)的資本。 ④譯者註:土地所有人把土地租給資本家,由資本家雇用工人來經營,由工人以無酬的勞動(即剩餘勞動)生產剩餘價值。資本家將這剩餘價值的一部分歸為己有,便是企業利潤,就是他的資本所得的利潤;還有一部分,即超出這利潤的餘額(即額外利潤),付給土地所有人,這付給土地所有人的額外利潤,便是資本主義的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