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春秋左氏贅言 · 讀春秋左氏贅言卷之十二

荊溪後學王升著, 同邑後學吳騤校。 哀公 經楚子、陳侯、隋侯、許男圍蔡傳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蔡人男女以辨,使疆於江、汝之間而還。吳王夫差敗越於夫椒,報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於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大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伍員曰:不可。句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為仇讎,於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巳。姫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蠻夷,而長寇讎,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聽。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為沼乎?三月,越及吳平。元年。 楚之圍蔡,報柏舉也。吳之入越,報檇李也。夫柏舉之役,辱及楚之先人,檇李之役,殺夫差之父,二者皆理之宜報者也,其事同也。然春秋書楚子圍蔡,而深沒夫椒之跡,何耶?原其復讎之心之異也。夫入郢之師,楚幾不國,是雖蔡人首禍,實吳人恃其兵力,恣為不道也。以語報復,必吳是先,而蔡其次矣。夫何十餘年之間,無苦心修政之實,而惟吳是惕,方且滅項滅胡,而所以為積聚教訓者蔑如也。楚昭無復讎之志可知矣,至是僅率三國而圍蔡焉,其足為楚之宗廟社稷一洗之乎?否也。春秋書其圍蔡,譏楚之舍大事小,復讎之道未盡也。若姑浮之戈,闔閭竟卒,越固不可共戴天矣,夫差乃立人於庭,呼其名而示之不忘,如是三年,乃棲越於會稽,何其志之堅而效之速也。夫子以人子為親復讎,若是足矣,是可以為常事而弗。書矣,以為常事而弗書,見吳之復讎得其宜也。或疑夫差不聽子胥之諫,後竟為越亡,此其大失乎?曰:不然,子胥之欲滅越,亦非聖人之所與也。夫差之弗許,尚有君人之度焉,此豈其大失哉?夫差之失,蓋在勝越之後,驕侈曰滋,好戰不巳,鐲鏤謀臣,而草菅百姓,能無亡乎?使其堅持初志,競競常如庭立呼名之時,一戰勝越,巳雪前恥,則休兵息民,睦鄰修政,雖有百越,何能有加於吳? 經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於戚。 蒯聵稱世子,未絕於先君也。未絕於先君,則國其所宜有也。故糾不當納,則不系之國,不稱公子而止曰納糾。此稱納衛世子,則當納明矣。於戚者,罪輒之據國拒父,不得入衛而居於戚也。 經十有一月,蔡遷於州來。蔡殺其大夫公子駟。傳吳泄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於州來。俱二年。 元年,楚圍蔡,蔡請遷於吳,則遷州來者蔡人本志,非吳迫之也,何待吳人襲之,殺其大夫而後遷乎?經亦何以自遷為文乎?杜注謂蔡中悔遷也。夫悔遷,則湏疆於江、汝之間,如楚命可矣。不然,則吳楚交怒,不可一日存也,蔡侯何中悔之有?然遷國以圖存者,權也;守正而俟死者,義也。駟蓋主守正之義,而可殺乎?故稱國以殺,不去其官。 傳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無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季孫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衛。康子請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乃討之,召正常。正常不反,三年。 列國之君,或有以人殉葬者,多出蠻夷之國。魯秉周禮,君之薨,未聞有用人者,季孫乃命正常以無死,是魯卿之死,恆殺人以從之者矣。恐無此事,或婢妾自殺以殉,則不可知耳。季孫世執魯柄,死必傳位於其子,肥既庶長,宜傳位矣,乃虛其位,以俟遺腹未生之子,季孫無是也。或曰:以肥為攝主,則位未嘗虛也。夫使肥誠為攝主,則位肥之位矣,肯俟遺嫡之生且長而後授之哉?若斯果命正常立其遺嫡,是不欲生南孺子之子耳。斯之算不應如是之少也。意者正常無遠識,而謀忠於南氏,見其生遺男也,托為季孫遺命,奔告於朝而立之,不知此乃所以速其死也。 經四年春,王二月,盜殺蔡侯申。蔡公孫辰出奔吳。夏,蔡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傳蔡昭侯將如吳,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文之錯後至,曰:如牆而進,多而殺二人。錯執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故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旴。四年。 蔡昭侯殫殘民力,斬艾股肱,眾叛親離,盜足以殺其軀而巳矣。故翩非賤者,而以盜書,不書弒其君,而曰殺蔡侯,皆變文也,所以啟問者,見事情也。文之錯殺翩,則討賊矣,沒而不書,何也?用刑頗也。觀經繼書公孫辰出奔而去其官,則是與聞乎故者也,而止於逐姓、霍之死,系以大夫,則無罪之人也,而皆殺之。鍇蓋肆其胸臆,乘翩之變,以巳之好惡為誅舍者也。故春。秋削之。然傳載逐辰、殺姓、盱,同在一時,而經別以春夏者,蓋辰以同惡,懼而速奔,姓霍非黨,安於居位,錯以私惡,借為賊黨殺之。左氏欲便文,遂並敘於逐辰之下耳。 傳晉圍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齊。初,范氏之臣王生惡張柳朔,言諸昭子,使為柏人。昭子曰:夫非而讎乎?對曰:私讎不及公,好不廢過,惡不去善,義之經也,臣敢違之。及范氏出,張柳朔謂其子:爾從主,勉之,我將止死。王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僭之。遂死於柏人。五年。 王生之舉不廢仇,柳朔之死不負舉,誠兩介士矣。惜乎不擇所從,而委身於叛臣也。夫舉才於叛,不成其義;矢死於叛,不成其節,後之事人者,可以為象戒矣。 經秋,公伐邾。八月巳酉,入邾,以邾子益來。傳秋,伐邾,及范門,猶聞鐘聲,大夫諫,不聽。茅成子請告於吳,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吳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成子以茅叛,師遂入邾,處其公宮。眾師書掠,邾眾保於繹。師宵掠,以邾子益來,獻於亳社,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魯連歲伐邾,侵小巳甚,至是魯君親行入之,而以其君來,又何暴也!於是齊人取?及闡,得不償失矣。後雖悔過,歸邾君而復還二邑,不亦晚乎?按傳,夷鴻繼請救於吳,則非叛明矣。而左氏謂為以茅叛,何也?蓋成子憤諫之不行,遂入於茅,不與君相通,將為入吳計耳。時人不知,誤以為叛。傳既載其請救之事,而復前書其叛,是自相為矛盾也。 傳初,曹人或夢眾君子立於社宮,而謀亡曹。曹叔振鐸。請待公孫疆,許之。旦而求之曹,無之,戒其子曰:我死,爾聞公孫疆為政,必去之。及曹伯陽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孫疆好弋,獲白鴈,獻之,且言田弋之說,說之,因訪政事,大說之,有寵,使為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行。疆言霸說於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而奸宋,宋人伐之,晉人不故。俱七年。 左氏好鬼,故其為書,往往載鬼一車,如此篇者,真巫覡之說也。 經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傳八年春,宋公伐曹,將還,褚師子肥殿,曹人詬之,不行,師待之。公聞之怒,命反之,遂滅曹,執曹伯及司城疆以歸,殺之。 經書入曹,而傳以為滅,杜氏謂實滅而以入告,故書入。若然,則聖人可欺,而春秋非正名定實之書矣。蓋入曹者,入而不有之詞,雖以曹陽歸,而曹國固在也。左氏特以此後曹不經見,故附會為滅爾。 傳吳師伐魯,克東陽,進舍於五梧,明日,舍於蠶室,明日,舍於庚宗,遂次於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私屬徒七百人,三踴於幕庭,卒三百人,有若與焉。 有若,聖門孝弟人也。果與此三百之數,則一好勇鬥狠者耳,宜為諸弟子所鄙,柰何夫子沒,而共欲推尊之乎?蓋左氏好奇而寡識,徒欲夸聖門材勇之美,而不自知其悖也。 經齊人歸?及闡。傳冬,十二月,齊人歸?及闡,季姬嬖故也。俱八年。 齊歸?闡,諸家以為邾故者,得之。左氏雲季姫嬖故,非也。何也?以經文考之,以邾子益來,則齊人取?闡。益,齊出也。歸益於邾,則齊人歸?闡宜矣,何藉於季姫之嬖乎?左氏蓋私臆之。 經三月戊戍,齊侯陽生卒。傳公會吳子、邾子、郯子伐齊南鄙,師於鄎,齊人弒悼公,赴於師。十年。 春秋日而卒陽生,其非弒明矣。傳謂齊人弒悼公,赴於吳者,謬也。蓋吳師伐齊而悼公適卒,齊人遂假以說吳,當時傳聞,誤以為弒,而左氏信之耳。或以為不以夷狄之民加乎中國之君而書卒,尤非也。夫弒君之人,則皆夷狄矣,而 弒者則有善惡。若善者諱而書卒,是夷狄者得以免名於惡,而為善者無以申其冤也。中國之君何不幸如是目夫子之作春秋,為國史煩亂。而是非不明也,非期於傳者之有以發明之也,故曰:其文則史,其義則某,竊取之矣。以為觀吾書者,善善非非,如是而足矣,非有待於傳也。若春秋待傳而後明,是夫子之書乃歇後謎語,而王安石廢之,不為過矣。 經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傳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於吳,故不書姓。死不赴,故不稱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孟子之卒,三傳皆以為夫人是也。彭山謂為昭公之妾,以不稱夫人,不睦於君故也。夫以吳之強,加魯之弱,昭公若嫡妻存焉,則必不敢娶吳女,而吳亦必弗之與矣。故陳司敗之言曰:君娶於吳,為同姓,謂其為夫人,違禮重也。若妾則輕矣,不足以議昭公矣。其妾稱夫人,何難乎書也?以春秋之法言之,宜書夫人姫氏薨。姫,魯同姓,胡可書也?將書夫人子氏薨乎?人安知不為宋女也,將沒而不書乎?前既不錄,夫人之逆至矣,又沒其卒,則終無以著昭公之違禮,故變文而曰孟子卒。孟子者,昭公以謂其夫人,而國人隨而稱。之者也,春秋仍之,而曰孟子卒,變史冊之常體矣。故不舉爵秩,似非夫人也;不曰某氏,則又非妾也。以姓系字,似我之歸女而非其姓也;似宋之歸女而不系之宋也。然則何如?蓋曰:此即國人所謂吳孟子,而我先君之夫人也。如是而既白矣,則小君之葬可毋錄已。 經冬,十有二月螽。十三年九月螽,十有二月螽。傳冬,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火伏而後蟄 畢。今火猶西流,司歷過也。俱十二年。 九月而螽,災也;十二月而螽,冬燠也。災且異矣,非司歷之過也。兩年三螽,而十二月者二焉,民何以堪之?魯之君臣略不聞省戒,可乎?傳載仲尼之言,乃當時巫史迎合季孫之意,而托於聖人以傳者也。觀經文所書,而畏災異、重民命之實見矣,豈以為司歷之過而可忽耶? 經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傳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 經言西狩獲麟,孰狩之?狩者,公也,若微者不可以狩稱矣。西者何?大野在魯之西也。不言大野而言西,麟固西方之仁獸,非大野可得而有也。其言獲麟何?傷之也。麟者,聖王之瑞,麟為聖人出也,明王不興,則出固以夫子矣,而當時以為不祥,且折其左足,則夫子固不祥人也,而道之不行,從可知巳。是故傷之,而春秋為之絕筆也。或言因所感而作,固所以為終也。然歟?曰:否。夫子之作春秋,為經世也,非為感麟也。假令麟不出,春秋可毋作乎?然則文成而致麟歟?曰:不然。謂麟為夫子出,可也,謂麟為春秋出,不可也。謂春秋成而麟適至,可也;謂春秋成而天錫之麟,不可也。夫鳳不至,圖不出,夫子固嘗嘆之。今麟出矣,左氏以為不祥,家語以為折足,孔叢子以為麟出而死,是麟雖出,不成其出也,蓋象聖人之終於厄矣。若製作文成而天錫征應,不知其何所當乎? 讀春秋左氏贅言十二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