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均

方以智 · 儒理哲學
明清之際方以智的主要著作。1652年完成初稿,次年加以訂正。全書正文二十六篇(含一篇附文),加《東西均開章》和《東西均記》,凡二十八篇。原僅存抄本,由中華書局1962年校點、整理出版,並附有方以智《象環寤記》一篇。書中反映了方氏哲學上由氣本論向心本論的轉變,充分發揮了一分為二和合二而一的思想,接受了佛教虛無、相對主義理論。倫理學上堅持人性本善,指出人性之善是「無善無惡」的至善。認為「有先天之善、惡,有後天之善、惡;有未生前之善、惡,有已生後之善、惡」(《顛倒》)。強調善惡的標準和區別都是相對的,不可截然分析,「善中有惡,惡中有善」(《公符》),惡是善的補充和作用。絕對的善則超越這種善惡對待,「有善、惡對待之善,有不落善、惡之善」(《反因》),只有使對待之善惡相因相泯,才能在對善惡的超越中求得絕對至善。「無善無惡乃至善也,有善可為,即兼惡德矣」(《顛倒》),表現出明顯的善惡相對主義傾向。主性善情惡,以善在惡中論證性在情中,理在欲中,「性善,情惡,無意為之則善,有意為之則惡」(《公符》)。把心性區分為公心、獨心,公性、獨性。公心是「先天之心寓於獨心者也」,「公性則無始之性」。倡導「各安生理」,提出「自食其力」的道德原則,認為維持生命之食是道德的基本點,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獲得生活資料,才符合道德的起碼要求。(《食力》)在生死觀上,主張「不虛生,不浪死」(《無如何》),要求人們無心於生死,「生死自生死,可出可入」,「不浪死虛生以負天地」(《生死格》)。但並不否定封建綱常倫理,對傳統名教叛逆者李贄大加貶抑,指斥他是「官不稱意」,於是「顛倒其說以快意,一切不顧」,「遂為壞名教、亂天下之渠魁」(《名教》)。反映了方以智維護傳統綱常名教的道德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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