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錄 · 康熙二年二月至康熙十年十二月
康熙二年二月,湖廣提督董學禮疏報:前奉命會剿湖廣西山巨寇李來亨、馬騰雲、黨守素等,隨同總兵穆生輝、於大海、高守貴鑿山開道,追至李家店,擒偽總兵宋叚,斬獲無算,賊焚巢遁。又別將恢復歸州、巴東、巫山等處。陝督奏:提臣王一(玉)[正]率總兵於奮起、鮑敬追剿逆賊郝搖旗於房縣橫水,敗偽軍門羅麼。十一日庚戌亥刻,慈和皇太后崩。十九日,京師天鼓嗚,隨隕星十一,城外七,城內四,次朝拾視,熱如熾炭。
三月,命廣東總督移駐廣州府。川督報:偽岐侯賀珍[子]偽富寧伯賀道寧等納欵。
四月,湖廣提督董學禮報:同各鎮破李來亨於長坪。二十二日未刻,遼陽殺布台陡起黑風一股,從南向東,吹倒民房四百三十餘間,壓死男婦五百餘口。
六月,兵部議覆李定國子李嗣興從邊外投誠,得旨:授都統品級。
八月,禮部議覆:鄉會考試停止八股,頭場策五篇,二場四書及五經論各一篇,表一篇,判五道,以甲辰科為始。從之。以流賊餘孽郝搖旗、劉體純、李來亨等竄伏鄖、襄山中,命都統穆里瑪為靖西將軍,都統圖海為定西將軍,同都統宗室穆琛、護軍統領孫達里、都統覺羅巴爾布、護軍統領科爾昆率大兵征剿。
九月,命都督噶褚哈為鎮西將軍,同都統光泰統滿兵鎮守西安,以西安將軍傅喀禪往征西山故也。
十月,川督李國英報:巨寇劉二虎、李來亨、郝搖旗、袁宗第、黨守素、塔天寶、馬騰雲七家出犯巫山,乞發大兵剿滅。福督李率泰奏:官兵會剿延、建賊首王鐵佛等,擒之。又疏報:提督施琅遣守備汪明等敗海寇于海門,斬偽副將林維等。
十一月,刑部議覆:原任按察使宋琬通同於七謀反一案。旨:宋琬等原無通賊情節,著免罪。
十二月,耿繼茂、李率泰奏:十月,臣等統兵渡海,攻克廈門,賊眾驚潰,登州提督施琅會荷蘭國夾板船邀擊之,斬千餘級,乘勝取悟嶼、金門二島,鄭錦、周全斌等遁。耿繼茂奏:十月總兵王進功敗海寇於雲霄鎮。
康熙三年正月,川督李國英報:西安將軍傅喀禪、副都統杜敏會同提督進剿蜀中巨寇,於康熙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師次陳家坡,奮勇剿殺,賊遁入天(地)[池]寨,杜敏等統兵追剿,劉二虎勢窮自縊,郝搖旗、袁宗第夜遁。杜敏等復追至黃草(坡)[坪],大敗賊眾,擒郝搖旗、袁宗第並偽晉王朱宗蒗等。吳三桂疏:進剿廣西隴(約)[納]山寇,生擒妖人阿仲,逆寨悉平。
二月,耿繼茂疏:官兵攻克長腰、東蚶二島,偽兵部阮春雷、逆渠張煌言僅以身免。西山巨逆馬騰雲、黨守素、塔天寶歸誠。
三月,吏部奉上諭議奏:大學士缺,以各部尚書、左都御史推補,如不用,以各部侍郎、學士推補;各部尚書缺,照衙門次序,以尚書、左都御史轉補,如不用,以各部侍郎推補吏侍缺,以各部侍郎轉,各部侍郎缺,以學士、左副都、通政使、大理卿、宗丞推,如不用,以府尹、太常卿推;左副都缺以通政使、大理卿、宗丞推,如不用,以府尹、太常卿推,如不用,以光祿卿推,如不用,以左通推;通政使、大理卿缺,以府尹、太常卿推,如不用,以光祿推,如不用以侍讀學士、左右通、大理少照考語俸次推;府尹、太常卿缺,以光祿卿推,如不用以左右通、大理少推,如不用,以太常少、鴻臚卿、太僕少、督捕理事官照考語俸次推;光祿卿缺,以左右通政使推,如不用,以太常少、太僕少、鴻臚卿、督捕理事官照考語俸次推;其小四品京堂缺,將每年內升京官四員用完後,用五品京堂一員,再用內升司道一員。得旨:學士既推侍郎,以後大學士缺,停其推用,余悉依議。
四月,定例:公下副都統以上,出征臨陣,接戰時墜馬,人有以馬與騎者,賞賚銀一百兩,參領以下銀六十兩,平人銀二十兩。康熙七年八月,兵部尚書噶褚哈、龔鼎孳等議覆崇德年間例副都統以上衣服一襲,馬一匹;參領佐領馬一匹,白身給牛一頭。奉旨:太宗因馬牛價貴,獎勵以馬與墜馬之人騎者,定有給衣服馬牛之例。今馬牛價賤,如仍照舊例,似屬太輕,著照現行例行。紅本五月,耿繼茂疏報:三月初六日,與督臣李率泰,提臣王進功、海澄公黃梧等領兵先後至八尺門,偽將軍翁求多率兵民六萬降。十四夜半渡海,進拔銅山,降偽侯黃廷、偽都督(金)[余]寬等兵民三萬餘口,鄭錦遁走台灣。命廣西(提)[總]督自梧州移駐省城。
七月,以福建提督水師總兵施琅為靖海將軍,往剿鄭錦。
八月,浙督趙廷臣疏:逆渠張煌言盤據浙海多年,抗不就撫,借名歸隱,徜徉海外。臣密令守備徐元、張公午扮成僧民,獲活口林生陳滿等,知煌言現在懸山花嶴,即駕所獲賊艘乘夜進小港,從山後覔路突入帳房,遂擒煌言及其親信餘黨,搜出偽視師兵部銀方印一顆、偽關防九顆。湖廣督張長庚疏:李來亨擁眾茅麓山,最為峻險。靖西將軍穆里瑪、定西將軍圖海等率禁旅與三省兵合剿,晝夜環攻,李來亨窮迫自縊,舉火焚巢,餘黨蕩平。
十月,彗星見翼宿度,指西北方。先是,給事中楊鼐劾奏康熙二年順天鄉試春秋題目邾子誤邾人,將考試官白乃貞、詹養沈,同考官羅繼謨革職,尋命將貼出寫子字三人覆試,俱不合不錄。靖南王耿繼茂請令其子和碩額駙耿精忠赴閩學軍事,允之。八旗都統以下武職各官,鎮守省城將軍以下武職各官,順治年間俱由吏部題補,康熙三年歸併兵部。紅本
十一月,穆里瑪等班師。彗星犯井宿。丙午,彗星犯胃宿,尾指東北。
十二月壬戌,彗星在奎宿度,形漸小。給事中楊雍建言:本年十月初旬,彗星見,經五十餘日,歷一十二宿,白光黯然。竊念上天垂象示儆,乞力圖修省,廣求直言,無難轉災為福。得旨:楊雍建直言可嘉,今惟力圖修省,以合天心。甲戌,金星生白氣長三丈。
康熙四年二月,吳三桂奏:總兵劉之復、李世(輝)[耀]等於三年十一月,自大方、烏蒙進征水西,大破之于波羅箐,追兵至法地屯,生擒土司安坤。己巳,彗星見女度。三桂報:官兵克烏撒,土酋安重聖、安重干就擒。暹羅國主森列拍臘照古龍拍臘馬呼陸坤司由提呀善挨遣陪臣航海具表進貢。乙酉,彗星在璧一度三十分,尾長五尺余,求直言。
三月戊子午刻,京師地震有聲。己丑,彗星見行入奎宿,下詔肆赦。辛卯,金星晝見。密諭尚可喜嚴束所屬官兵,以廣東人民為王兵丁擾害甚苦,失其生理也。
四月十七日,武林、富陽縣太平村風日晴朗,忽於巳刻晦黑,有石墮地聲如雷,折為二,重數百斤。
五月初八日,山西省城雨霜三日,色青,所雨之處草木盡枯。
六月,吳三桂言:迤東土酋王耀祖等於本年三月竊據新興,僭號大慶,謀犯省城,分遣賊黨攻陷各府縣。總督卞三元等分兵剿捕。四月初七日,擒耀祖,各州縣俱恢復。
八月庚申,廣東陽江縣地震有聲。
九月甲申,山西太原府地震。九月初八日辛卯,上大婚禮成,皇后(阿)[何]舍里氏,內大臣噶布喇女。二十五日戊申,加上太皇太后徽號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二字加太皇太后,皇太后徽號曰仁憲恪順二字加皇太后,恩款五條。
十月丁丑戌時,湖廣常德府地震有聲。
[十二月](康熙五年正月),兩江總督郎廷佐報:十八日溧陽縣民浚河獲玉璽一顆,上有篆文「人心惟危」至允執厥中」十六字。命貯內庫,賞獲璽人顧起龍等各銀伍拾兩。
[康熙五年]一月,平西王吳三桂報:剿土司祿昌賢於隴箐,取寨數十,迤東土賊俱平,設開化府永定州。
六月,添設六科滿、漢給事中各一員。
七月,復科場八股文、經書、策論三場舊制,從侍郎黃璣之言也。
八月,給事中張維赤請擇吉親政,報聞。
十一月,先是睿親王將鑲黃旗應得之地給與正白旗,而給鑲黃旗地於右翼之末,二十餘年旗民安業。及鑲黃旗鰲拜與正白旗蘇克薩哈同輔政,有隙,鱉拜故立意更換,命大學士蘇納海、侍郎雷虎會同巡撫王登聯、總督朱昌祚酌議圈換。至是朱昌祚、王登聯奏言圈地不便,旗民交困,請停止。輔臣稱旨將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皆拏禁。
十二月,刑部議蘇納海撥地遲誤,朱昌祚、王登聯紛更妄奏,應鞭一百,籍家產。上召輔臣詢問,蘇克薩哈不對,鱉拜、索尼、遏必隆堅奏應置重典。上未允,鱉拜出稱旨,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情罪重大,著即處絞,籍家產。
康熙六年正月,定王、貝勒等執事人役衣服俱用綠色。
二月,吳三桂報:官兵進剿烏撒,生擒女酋隴氏及逆黨萬餘人。
四月,江南奸民沈天甫、呂中、夏麟奇等撰逆詩二卷,詭稱黃尊素等百七十人作,陳濟生編輯,故明大學士吳甡等六人為之序。沈天甫使夏麟奇詣吳甡之子中書吳元萊所索詐財物,元萊察其書非父手跡,控於巡城御史。以聞,下所司鞠訊,沈天甫等皆棄市,其被誣者不問。初七日,陝西邠州等處黃風竟日,地生黑蟲。十七日,隕黑霜。刑部議覆御史田六善言:近見奸民揑詞詐害,在南方不曰「通海」,則曰「逆書」,在北方不曰「於七賊黨」,則曰「逃人」,謂非此不足以上聳天聽,下怖小民。請飭督撫,即於審理情實者據實奏聞,情虛者依律反坐,如不候督撫審結徑來叩閽者,依光棍例治罪。查定例不候原官審結徑行叩閽者,旗人枷號兩月,鞭一百,民責四十板,流三千里。從之。
五月丙午,諭吏部等衙門:民為邦本,必使家給人足,安生樂業,方可稱太平之治。近聞直隸各省民多失所,疾苦顛連,深可憫念。或系官吏貪酷朘削窮黎,抑或法制未便,致民失業,果何道以遂其生耶?一切民生利病,應行應革,爾內外各衙門大小文武等官,念切民依,其各抒所見毋隱。吏部覆御史李棠奏:例監考補中書,三年後即升部屬,進士舉人仍遲至十年之久,始得官職,應行停止,將各科進士咨取考試。得旨:各科進士不必拘年分前後人數,有願考者預行選取,堪用者遇缺即補。
七月,上躬親大政,御太和殿,群臣表賀,宣韶天下恩欵十七條。太予太保內大臣蘇克薩哈奏求守陵,輔臣等稱旨蘇克薩哈不識有何逼迫之處,著王大臣議奏。未幾允議將伊子孫並本旗兄弟俱拿問,既而議上蘇克薩哈二十四罪俱實,應凌遲處死,上不允。鱉拜強奏累日,竟坐處絞,其子查克(且)[日]凌遲處死,叔弟侄皆斬決。奉世祖章皇帝、太祖、太宗配享圜邱方澤,著於冬至舉行。上既親大政,命吏部具列部院大臣職名,親加甄別。會禮部有題取齎詔奉差官員違例冒濫事,特旨嚴飭,並諭吏部曰:李若琳身任禮部尚書,僉檢專擅,與馮銓交結親密,朋比為奸,著革職為民,永不叔用。漕督屈盡美疏言:現裁推官漕糧乏員監兌,臣以通行各省令知府監兌,以速漕務。上以盡美不請旨擅通行下部察議。尋議於同知通判內斟酌委用,盡美降二級准抵。尋疏楚省有漕府分同知俱有清軍及經收廠稅之責,糧務乃通判職司,應專責監兌。從之。
九月,雲貴總督卞三元,提督張國柱、李本深合詞請吳三桂仍總管滇、黔事務。得旨:該藩以精力日減奏請,故允行,若令王復理事務,恐其過勞,以致精力太損,如邊疆軍機要務,王自應料理。
十月己卯,奉天府承德縣地震有聲。
十一月,上太皇太后徽號曰康和,皇太后曰誠,頒恩天下,以世祖配天禮成故也。
康熙七年四月癸巳申刻,金星見午位,色微陪,下韶修省。
五月癸丑子時,京師地震。初七、初九、初十三日。,未末時皆震。
六月,山東地震。癸酉,金星晝見。
七月,命鄉會試仍以八股文取士。革職漕督恭順侯吳惟華密疏請征各州縣鎮市房號銀兩及江南三十餘州縣令民納價領種。上惡其害民斂財,交刑部議罪。
八月,命都統、內大臣、大學士、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上,各照實級用棍傘行走;護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侍郎,各照職掌品級,用執事行走。
九月庚子,金星晝見。
[十二月](十月),治理曆法南懷仁劾奏欽天監監副吳明煊所造康熙八年七政民歷內,閏十二月應是九年正月,又一年兩春分兩秋分,種種差誤。旨:交議政王等會議具奏。
康熙八年二月,議政王等會議:前命大臣二十員赴觀象台測驗,南懷仁逐款符合,吳明煊逐欵皆錯。南懷仁推算九十六刻之法既合天象,應自九年始將曆日推行。尋推八年閏十二月為九年閏二月,通行天下,將現頒歷所載閏不必看。
三月,授西洋人南懷仁為欽天監監副,以其節氣占侯符合也。
四月丁丑,幸太學。
五月,上以輔臣公鱉拜結黨擅權,弗思悛改,命議政王大臣等逮治鱉拜罪。上諭曰:前工部尚書員缺,鱉拜以朕素不知之濟世妄稱才能推補,通同結黨,以欺朕躬。又奏稱戶部尚書應授二員,將馬爾賽徇情補用。又鰲拜於朕前辦事不求當理,稍有拂意,即將部臣叱喝,引見時在朕前施威震眾。科道官條奏,鱉拜屢請禁止,恐身乾物議,閉塞言路。凡用人行政欺朕專權,恣意妄為,文武各官欲盡出伊門下,與穆里瑪等結成死黨,凡事在家定議然後施行,且倚仗兇惡棄毀國典,與伊相合者則薦拔之,不合者則陷害之。朕念鱉拜舊臣,望其改惡悔過,今乃貪聚賄賂,奸黨日甚,上違君父重託,下則殘害生民,種種惡跡,難以枚舉,共嚴拿勘審。遏必隆同列輔政,明知其惡而緘口不語。阿南達、班布爾(喜)[善]黨惡,其子那摩佛、侄塞本得並令法司逮問。康親王傑書等勘問鱉拜罪款三十,遏必隆罪款十二,阿南達、班布爾(喜)[善]罪款二十一,那摩佛罪款十二,塞本得罪款六,上親加鞫問,情罪俱實,諭曰:鰲拜以勛舊大臣受恩深重,皇考遺詔輔佐政務,理宜精白乃心,盡忠圖報,不意結黨專權,紊亂國政,紛更成憲,罔上行私,朕久已悉知,尚望其改行從善,克保功名,以全終始。乃近觀其罪惡日多,命諸王大臣公同究審,俱已得實,以所犯重大,擬以正法。本當依擬處分,但念鱉拜在累朝效力年久,且皇考曾經倚任,朕不忍加誅,姑從寬革職籍沒,仍行拘禁。遏必隆知鰲拜樹黨亂政,不豫行糾劾,故坐之罪,今念其為皇考顧命大臣,且勛臣子,其咎止於因循瞻顧,未嘗躬負重愆,特為寬宥,仍以公爵宿衛內廷。阿南達免死。宗室班布爾(喜)[善]絞。那摩佛亦免死,革職拘禁。(寨)[塞]本得立斬。阿思哈、噶褚哈、穆里瑪、泰璧圖、訥莫俱立斬,余各從輕治罪。給還蘇克薩哈等原官,及白爾黑圖等官職。
六月,禮科給事中吳國龍奏:今日百姓誠有二病,如上論財盡力窮民不聊生矣,但疾苦固多端而催科較甚,拯救鮮良法而除豁為恩。請自康熙八年以前軍民尾欠錢糧盡行蠲免,以豁窮黎。尋部議:查順治十八年以前拖欠錢糧於康熙四年盡行蠲免,而康熙元年以後拖欠錢糧若再行蠲免,恐不肖有司知其頻蠲,將已征在官者作為拖欠,希圖倖免,難以議蠲。得旨依議。又左都御史馮溥請收夏稅定於六月,秋糧定於十月。刑部侍郎王清請征糧之期限於五六月完五六分,九十月完五六分。戶部尚書郝維訥、侍郎艾元征、嚴正矩,請將夏稅定於五六月,秋糧定於九十月徵收。
兵部尚書王宏祚言:本年存剩之銀可撥次年春季之餉,請少寬征糧限期。尋戶部議未便准行。旨:這錢糧夏秋徵收本當允行,但國用尚在不敷,俟錢糧充足時,戶部奏請舉行。又御史趙璟遵旨條奏:查順治四年所定官員經費銀內,各官俸薪心紅等項,比今俸銀數倍之多,猶為不足,一旦裁減,至總督每年支俸一百五十五兩,巡撫一百三十兩,知州八十兩,知縣四十五兩[若以知縣論之],計每月支俸三兩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亦得費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尚有二十餘日將忍飢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勢必饑寒,若督撫勢必取之下屬,所以禁貪而愈貪也。夫初任不得已略貪下贓,賴贓以足日用,及日久贓多,自知罪已莫贖,反恣大貪,下官行賄以塞上司之口,上司受贓以庇下官之貪,上下相蒙,打成一片。臣以為俸祿不增,貪風不息,下情不達,廉吏難支,請敕查取原定經費銀數及額設欵項,從長會議,或將本省應徵稅銀與折納贖銀加增官員俸祿。得旨該部知道。諭戶部:朕纘承丕基,乂安天下,滿、漢軍民,原無異視。比年以來,復將民間房地圈給旗下,以致民生失業,深為可憫。自後圈占民間房地永行停止,其今年所已圈者,悉令給還。
七月,昭雪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各賜諡蔭子。刑部議吳明煊罪。旨:從寬責四十板。戶部等衙門題:為請復存留錢糧以杜苛派以安民生事,戶部尚書郝維訥,侍郎艾元征、嚴正炬遵旨陳奏:康熙七年酌省存留一案,在議者以杜支勿給,一裁減而所得實多,殊不知我朝定鼎以來,屢經裁汰,見在所存之數萬難再減。且地方費用不足,勢必仍派諸民,貪污之輩藉口橫加,民財愈盡矣。即如進表朝覲以及鄉飲科場等欵皆系大典,修理城垣倉庫製造軍器火藥等欵皆系要務。至於教官馬匹草料一裁,則寒氊有步行之苦,鋪兵塘馬工食一裁,則貧役有枵腹之悲,孤貧獄囚口糧一裁,則煢獨無以自存,而有罪者不得邀矜憐於法外。況各省存留錢糧臣部據實核確應用實數,方准銷算,原未嘗任其冒支,則七年議裁各欵似應於九年為始,照舊復其存留。至於應裁白糧水腳改徵漕糧折色一嘆,請敕總漕等確查有無累民,可否久行,據實具題可也。又刑部尚書朱之弼題:為請復存留錢糧以惠民生事:生民疾苦大事莫過於康熙七年酌省存留錢糧一案,夫存留錢糧原留為地方之用,裁一分則少一分,地方官事不容己,不得不又派之民間,且不肖有司因以為利,是又重增無限之苦累矣。乞敕部察核康熙七年以前存留數目,仍令存留,則百姓可免重派之累。
又御史連國輔題請復裁減各項必需之錢糧以培國本以蘇民累事:臣伏見康熙七年戶部裁減各項錢糧內,有必不容裁減者,如學道考生員歲季考等銀,舉人進士盤費匾額等銀,此朝廷作養人材之需也;如鄉飲酒席,此優禮耆老之需也;如修理城垣,此未雨綢繆之需也;他如各官心紅紙張由單造冊並看守監倉及鋪兵工食等項,無一項非必需之費,一日一悉為裁減,不知既無錢糧動支,又無別項設處,勢必科派民財,以充費用。嗟此三空四盡之餘,何堪此額外誅求乎?乞敕部確查議覆。奉旨:該部議奏。尋戶部議奏:臣等查直隸各省原額存留銀共一千六十九萬三千八十五兩零,除驛站河夫漕銀四百(二罸)[一]十四萬一百三十三兩零,實原額存留銀六百五十五萬二千九百五十二兩零。向因兵餉不敷,通共裁過銀三百一十六萬五千三百四十六兩零,尚存銀三百三十八萬七千六百六兩零,又於康熙七年裁銀一百七十四萬四千三百六十九兩零,止實在存留銀一百六十四萬三千二百三十七兩零,各省除荒之數俱在此內,臣等會議,其康熙七年所裁各欵自九年為始,復其存留。旨:依議。其白糧水腳每石八錢並經費等項照舊全留,又漕米內改折梭子米十五萬石,不便改折,應仍舊。
八月,康親王傑書等議覆南懷仁等呈告楊光先依附鰲拜捏詞陷人,將歷代所用之洪範五行,稱為滅蠻經,致李祖白等各官正法,援引吳明煊謊奏授官誣告湯若望謀叛,情罪重大,應擬斬。湯若望應復通玄教師之名。得旨:楊光先年老,姑從寬免死。其天主教除南懷仁等照常自行外,所有直省復立堂人教,仍著嚴行禁止。
九月甲午寅時,京師地震有聲。山東邱縣孝子王祚昌刲肝療父,父病立起。特旨給旌,後不為例。漕督帥顏保疏言:淮安為水陸孔道,乃十五里內連設三關,其板閘鈔關與淮安倉之稅,戶部差員徵收;清江廠船料等稅,工部差員徵收,胥役繁多,商人耗費多端,稽延時日。請以三關額課歸併一關徵收,則胥役減而商民俱便。下部議。戶部言:淮安倉稅應歸併淮安關。工部言:清江廠之稅為修造漕船經費,宜分征如舊制。上以廠稅歸併一關亦不致虧課,命再議應如帥顏保所請。
十月,以重修盧溝橋告成,御製碑文。
十一月,太和殿、干清官告成。御殿行慶賀禮,上由武英殿移居干清宮,頒詔天下恩欵十五條。
康熙九年正月,復遏必隆公爵。
二月,諭刑部:盜案內論死者甚多,其為誣引株連亦或有之,宜加詳勘。至於夾棍乃慘痛之刑,必不得已而後可用,其慎之毋忽。又諭刑部:流徙尚陽堡、寧古塔罪人,衣絮單薄,凍斃於路,甚為可憫。自今十月至正月及六月俱勿遣。
五月,加上孝康慈和皇太后為章皇后,升祔太廟。
康熙十年五月,給事中姚文然言:江南百姓群集鼓廳,保留總督麻勒吉。且雲麻勒吉自被鎖拿,顏黑面削,臣竊思官列大僚,免冠帶鎖,愧辱難堪,乞特恩寬其鎖系。至於所犯事情,審有實據,自有應得之罪。旨:說得是,以後官員犯罪鎖禁鎖拿,著永行停止。靖南王有疾,奏以精忠代理藩務。允之。
六月甲午,金星晝見。靖南王耿繼茂卒,以其子和碩額駙耿精忠襲爵。
十二月,召翰林院掌院學士博達禮至懋勤殿,諭曰:翰林院起居注職任重大,關係機密,朕以爾才品優卓,實可信任,故行簡用,爾其黽勉,以副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