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豪族 · 《道光咸豐光緒大婚事記》——致陶希聖先生函

楊聯陞 《東漢的豪族》
希聖先生: 前幾天收到《食貨月刊》復刊二卷十一期,多謝。裡面的四篇文章都很有分量,希望這個水準可以維持或再提高。 方豪(傑人)先生的《道光咸豐光緒大婚事記》,記徽州一個大姓的婚禮,資料甚可寶貴。(平民結婚而稱大婚,頗有關起門來作皇上的氣概,恐怕只能在偏僻地方方敢如此說。)其中有幾處可以補充,有幾處方先生很客氣,說不十分懂。我不是「徽州老倌」,不過想試猜一猜,向方先生及讀者請教。 請教我說這幾次「大婚」的男家是大姓,因為這一族好像有三支:敘倫堂,居正堂,致中堂。我想這可以「解釋」何以俵弗(我想是分俵與親串之意)有亥(豬)卅斤,夾酒四十五乎(壺),米四十五筒。卅,四十五,可以用三除盡,這樣就便於俵散給三堂公堂下的族人。至丁蛋卅七隻,壽桃卅七隻,卅七可能是廿七之誤,這樣也可以用三除盡。下面的「早待(傑人先生疑為招待)旦酒、飯(原註:四餚)、中索麵。夜備十餚相請。兼因煖房,外加請愛(或當作煖,形近而誤)堂先生一人,二弟陪。」(待旦即坐以待旦之待旦)這樣與下面(同頁)初十日「午刻發轎。此日通請三家(當指三堂)膳一日,早飯四餚,中索飯,夜備三席煖房」恰好相應。上面外加請的愛「煖」堂先生一人,二弟陪。一席賓主各一人,是講究的坐法。(今日猶有坐獨桌之說。)再下面迎娶人役四十名:通門一名等等,傑人先生說「共為十二名,非十四名」。我計數好像只有十一名,不過如果其中有些種人役實際是各二名,各一名,而省去或誤脫「各」字,則不難算成十四名。 第四六頁,「迎鸞」最為煩瑣,最末一項是「生料紅炒」,傑人先生說「生料下注云:丑亥各十五斤,魚四尾。丑為牛對,四兩頭十對,一斤頭一斤,余燈炒。燈炒之義不詳,讀者如能見告幸甚」。我猜想生料是生而未煮的菜料;而紅炒則是加作料(特別是醬油,如今日所謂紅燒)炒過的,與生料相對。燈炒疑是登炒之誤,登謂登時,臨時現炒。不知可通否。 上文的「中索麵」是說中飯吃麵條。索麵二字,至遲已見於宋代。宋人林洪的《山家清供》卷下(我用的是楊家駱主編的《藝術叢編·飲饌譜錄》)有「玉廷索餅」,本文說,「山藥名薯蕷,秦楚之間名玉廷。……春秋采根,白者為上,以水浸,入礬少許,徑宿洗淨,去延(當作涎)焙乾,磨篩為面,宜作湯餅用。如作索餅,則熟研,濾為粉,入竹筒,微留於淺酸(當作醋)盆內,出之於水,浸去酸味,如煮湯餅法。」按:湯餅與索餅兩詞用法的異同,詳見李家瑞《北平風俗類征》一九二頁所引明代蔣一葵的《長安客話》: 水瀹而食者,皆為湯餅:今蝴蝶面、水滑面、托掌面、切面、掛麵、餺飩、餛飩、合絡(有人寫作河落)、撥魚、冷淘、禿禿麻失(見《飲膳正要》)之類是也。水滑面、切面、掛麵,亦名索餅。籠蒸而食者皆為籠餅,亦曰炊餅:今畢羅、蒸餅、蒸卷、饅頭、包子、麻餅、薄脆、酥餅、髓餅、火燒之類是也。 我想蔣一葵這個講法,至少大體不錯。《飲饌譜錄》同冊有今人楊蔭深的《飲料食品》,二四頁說湯餅又稱牢丸,而二五頁引明代張自烈《正字通》云: 今俗餃餌,屑米麵和飴為之,乾濕大小不一。水餃餌即段成式「食品」湯中牢丸,或謂之粉角。北人讀角如矯,因呼餃餌為餃兒。 楊蔭深在下面說:「按《武林舊事》有諸色角兒,此角兒即今所謂餃子,在宋已有了的,惟舊不作餃,可知餃乃為明人所改。至於牢丸實為湯餅,前面已經說過了。」其說太嫌因執。唐人有籠上牢丸、湯中牢丸,籠上牢丸大略相當於今日的蒸餃,而湯中牢丸相當於水餃。不能說兩種「牢丸」都是「湯餅」。 又麵食在三四世紀統稱為餅。晉代束皙有《餅賦》講的全是麵食。此與漢末以來水碓碾磑大行有關。用水磨破麥,磨成麵粉,甚為方便,因而麵食增廣(古人只有麥飯)。不過餅字這個用法,到宋代已為面所代。《東京夢華錄》、《汴梁錄》等書,所記食品之面已是今日之麵條了。湯餅之湯,原是熱水開水(所以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有滋味的湯,稱為羹。今人雖有湯餅宴(滿月)一詞,往往誤解為羹湯與餅。西人譯漢籍,誤解的人更多。 另有一點,希望傑人先生再複查他所藏的大婚記事指示一番,即是與此大姓結婚者,共有幾家。按,明清徽州人很重視門當戶對,往往兩姓通婚數世。這在康熙朝的《徽州府志》、《休寧縣誌》風俗部分,都有記載。可能此風至晚清尚存。這個大族與祁邑暘坑謝家至少有兩次通婚。但是,道光十六年遣春女往往向李耕西親翁求親,這可不能證明是親上加親。因為這個「求親」的儀式,約略相當於後來的「放小定」,是在說親已成之後。所遣的春女及要弟,好像都是女使。不知傑人先生以為然否。敬請 道安 學生楊聯陞上 1973年4月17日 (原載《食貨月刊》復刊第三卷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