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豪族 · 二十四史名稱試解
所謂「二十四史」的名稱中,除了《史記》與《三國志》之外,有十三部稱「書」,九部稱「史」。這些名稱純為隨意選擇,抑或受到傳統的影響?本文擬提出一個有關這個問題的解釋,並扼要地討論中國史學上的一個相關問題。
這個解釋很簡單:每一部取法《史記》的史書,其名稱都以「史」字收尾,而以《漢書》為典範的史書則以「書」字結尾。此說可由宋朝前所有的正史輕易獲得驗證。只有二十四史的最後五部似乎與這個說法不相吻合。然而,更進一步地探究其原委,我們發現這個傳統所以改變,具有意味深長的原因(一個傳統並不會驟然消逝)。
首先,讓我們說明《史記》與《漢書》的主要差異:前者涵括數代,而後者僅及一朝。許多學者業已注意到這種差別,特別是劉知幾(661—721年)早已明確地釐清了《史記》與《漢書》的不同範疇[1]。後世因襲《史》、《漢》前例的史書遂依照本身論述之範圍,分別以「史」或「書」為名。569年,李延壽將《南史》與《北史》呈獻給唐高宗時,便曾聲明其編纂南、北史,也是以《史記》為範本[2]。歐陽修撰修的《新五代史》,原先自題為《五代史記》,這個名稱更清楚地顯示了其與千餘年前的《史記》都是屬於同一類的作品。同樣明顯地,舉凡稱「書」的正史,都是以一個朝代為其斷限。
唐、宋時代,把涵蓋數朝的史書叫做「史」,而把僅及一朝的叫做「書」,似乎已經形成一種傳統。數代之史,合則為「史」,分則為「書」。如北齊、北周、梁、陳及隋的史書都以「書」為名;但是《隋書》的「志」卻一度稱為「五代史志」,因為它們原來是打算涵括那五個朝代的[3]。從目前稱作《舊五代史》的史書中,還可找到另一個例子。乾隆時期的學者從《永樂大典》所保存的斷簡殘篇中將此書復原,根據他們的研究,《舊五代史》一書包括唐宋之間五個小王朝的編年史,而且,每一部編年史都叫做「書」[4]。這些篇章仍然稱為《梁書》、《唐書》、《晉書》、《漢書》與《周書》。當然,我們不應該把這些篇章標題與名稱相同的斷代史書混為一談。
其他證據可以在《三國志》中找到。這部史書的三個部分,一般的確稱作「吳志」、「蜀志」與「魏志」;但宋代以降諸多版本的目錄及各章標題中也曾標作「魏書」、「蜀書」與「吳書」。劉知幾在他的《史通》卷一,頁一五上,也把《三國志》納入「漢書家」裡頭。
《隋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藝文志》中,載有一些史書雖以一朝為斷限,而仍稱為「史」。《隋書》卷三三,頁二下—三下,登錄江淹(444—505年)所撰《齊史》13卷,許亨(517—570年)所撰《梁史》53卷,以及牛弘(545—610年)所撰《周史》18卷。這些書名似乎和我的理論相衝突;可是,根據史料[5],這三部作品沒有一部成書。因此,我們無法確定《齊史》、《梁史》以及《周史》之名稱是否便是原來的書名,或者只是如同齊、梁等朝的史書,只為表明這些作品的性質而已?更有趣的是在《史通》卷一二,頁一八上、下,江淹的《齊史》被記載為《齊紀》,而牛弘的《周書》在《史通》卷一二,頁二八上則稱為《周紀》。
《新唐書》卷五八,頁四上記載《齊史》、《梁史》、《陳史》、《周史》與《隋史》的作者為吳兢(死於479年,年逾八十)。但是,根據《舊唐書》卷一○二,頁二○上的《吳兢傳》,上述五史是由於吳兢認為當時通行的五朝史書卷帙龐雜繁冗而著手編纂的。他的五部史書都稱為「史」,可能是因為準備彙輯為一部通史來取代五部舊有的作品。
到此為止,這個理論不失為正確。但是,為什麼宋朝以後的五本斷代史書都叫做「史」,而不是「書」呢?或許有人認為這是為避免和業已存在的一部名為《宋書》的斷代史發生混淆起見,所採取的新方案。但是,如果我們還記得前文中剛剛討論過的書名重複之事,這種想法是無法接受的。宋代的史家為什麼如此大膽,敢於隨意採用重複的標題?而元代的史家又是這樣的膽怯、機靈,而不願採用一個重複的名稱?還是當元朝編修宋史時,「史」和「書」的分野業已泯除了呢?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記住《宋史》、《遼史》與《金史》都是在聲名顯赫的脫脫丞相主持下,同時編修完成的(1343—1345年)。雖然早在1261年時,已經有人上書提議編纂遼史和金史,而且在1279年(宋朝滅亡之年)時,朝廷也頒布了編撰三朝史書的命令,但由於史家對待這三個王朝,彼此的態度並不一致,修史工作一直到1343年仍然沒有太大的進展。一些史家認為宋朝皇帝才是正統所在,惟有他們才能列入本紀,而遼與金的統治者則應視為僭偽之主。另一批史家則認為,由於遼與金這二個王朝都位於北方,其歷史應題為「北史」,而北宋的歷史則應名為「宋史」,南宋為「南史」[6]。這些史家的心中,顯然是以李延壽的《南史》、《北史》為典範,因此,這些史書以「史」為名,是契合傳統的。編修總裁官脫脫決定把這三個王朝都看作正統,各編一史。他所採取的是折衷的立場,但他多少仍沿襲了「史」的格式。他在「三史凡例」一文中,很清楚地表示:「一、帝紀,三國各史書法准史記、西漢書(即前漢書)、新唐書;各國稱號等事准南北史。」[7]三史合觀,確是足以稱「史」的。
至於《元史》和《明史》,我們只能假定它們的命名,乃是因襲錯誤的先例。雖然,並不是所有撰述元明歷史的史家,都遺忘了「書」這個字。所以,我們有一部清代史家所寫的《元書》[8],和三部《明書》,一部為明人所撰,兩部成於清人之手[9]。
大體上,以《漢書》為典範的史書遠比遵循《史記》者多,換句話說,中國的史家撰寫斷代史(一朝之史)多於通史(通貫之史)。但是曾經也有過抗拒這股強大趨勢的反動。著名的佛教保護者梁武帝是最早試圖編撰通史的人,他任命一個名叫吳均(469—520年)的史家負責從事這件工作[10]。這部著作計劃涵括遠古以迄南齊之悠長時代,將命名為《通史》。不幸吳均在編纂完成之前去世,他所遺留下來的六百餘卷也未能留存,以致我們今天對這部卷帙浩大作品的內容,僅有少許零星的認識而已[11]。
至於《漢書》,依據班彪本來的計劃是承襲《史記》的通史體例,用以補足《史記》,但其子班固更改計劃,因而締造了斷代史的典範。
宋代學者鄭樵(1104—1162年)極重通史,他痛詆班固不能紹承父志。鄭樵甚至說司馬遷與班固之比,猶如龍之於豬[12],判若天壤。他自己的著作——《通志》是部通史,而且實際上他也打算命名為《通史》[13]。
一般把《通志》、《通典》與《文獻通考》合稱為《三通》,這在某種意義上是不太適當的,因為前者以司馬遷《史記》為圭臬,乃是一部涵蓋古今的通史;其餘二者則是典章制度的百科全書。由於鄭樵《通志》中的「略」,在價值上遠超其他部分,所以這三部書就被合稱為《三通》。
一位宋代學者則成功地實現了編撰通史的構想,司馬光所修的《資治通鑑》至今仍被視為通史類史書中最傑出的作品。有趣的是,司馬光開始編撰此書時,原想將之命名為《通志》[14]。現在的名稱為神宗皇帝所賜,仍存「通」字[15]。
明、清的學者幾乎完全放棄了撰述通史之傳統,僅有少數作品是為了補充《通鑑》而作[16]。
但是,從章學誠(1738—1801年,參見A.W.Hummel,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冊I,頁三八—四一),我們聽到了荒野中呼號的聲音。他的名著《文史通義》中有一篇名為「釋通」的文章,便在表達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17]。他偏好通史,並指出通史有「六便」與「二長」,相對之下也有「三弊」[18];在「申鄭」篇中[19],他極力為飽受與他同時之學者批評的鄭樵辯護[20]。他認為鄭樵是一位獨具創見的史家,就此而言,甚至可能凌駕司馬遷和班固之上。然而,章氏的見解無法被其他專務文字、聲韻、校勘之學者所接受[21],正如一位卓越的評論者——章炳麟所貼切地指出:「清代史家,考史者多,作史者少。」[22]章炳麟認為值得一提的七部清代史著中,僅有一部是通史,即畢沅(1730—1797年,見Hummel,前揭書)的《續通鑑》,其餘六部都是記述宋、元以及明代史事的史書。
(原題:「A Theory about the Titles of the Twenty-four Dynastic Histories」,收於Lien-sheng Yang,Excursions in Sinology,pp.87—95,由張榮芳譯出)
【注釋】
[1]《史通》(《四部備要》本)卷一,頁一二上—一五上。
[2]《北史》卷一○○,頁三三上,獻書的年代載於《唐會要》(江蘇書局本)卷六三,頁四下;同見《玉海》(浙江書局本)卷四六,頁三五下—三六上。
[3]《史通》卷一二,頁二九下—三○上。
[4]《舊五代史》「凡例」。一些學者認為《舊五代吏》最初的宋版本仍為私人所收藏,參見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重慶,1944年,頁一一一、一二九。
[5]《隋書》卷三三,頁二下—三上;《陳書》卷三四,頁七上;《南史》卷六○,頁二二上。
[6]見王圻:《續文獻通考》(1602年本)卷一七六,頁一一上—一五下;及馮家昇:《遼史源流考與遼史初校》,北平,1933年。
[7]《遼史》(百衲本),頁四上。
[8]曾廉:《元書》卷一○二。此書列傳部分之索引收於《哈佛燕京專刊》第35號。
[9]第一部書的作者是鄧元錫(1527—1592年),他的作品有45卷;第二部書作者為傅維麟(死於1667年,見A.W.Hummel,Eminent Chines of Ch'ing Period,冊I,頁二六二),他的作品有171卷,亦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萬有文庫》本)卷一一,頁四四—四五、五一—五二,傅氏之書列傳部分之索引列入《哈佛燕京專刊》第24號。第三部書是查繼佐(1601—1676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一八—一九)的《罪惟錄》,共102卷。其書原名為《明書》,在莊廷(約死於1660年左右,見Hummel,前揭書;頁二○五—二○六)案發生後,因懼怕文字獄而改名,見《罪惟錄》(《四部叢刊》本)張廷濟「跋」,頁一下;L.C.Goodrich,The Literary Inquisiton of Ch'ien-lung,頁七五—七六;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七三—二七四。
[10]《梁書》卷四九,頁一三下—一四下;《玉海》卷四七,頁四。
[11]《史通》卷一,頁一二下對此書評論不佳。《史通》卷一,頁一四上,「釋」,以及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二二○都說根據梁武帝「紀」,這部《通史》成書於548年。我只有在《梁書》卷三,頁三九上的「本紀」找到一段資料,但並未記載時間。
[12]《通志》(《十通》本),頁一上。
[13]《夾漈遺稿》(《函海》本),頁一一下。
[14]《宋史》卷三三六,頁六下。
[15]《資治通鑑》(《四部備要》本)「神宗序」,頁二上。
[16]如薛應旂(1535年進士)的《宋元資治通鑑》一五七卷;以及徐乾學(1631—1694年,見Hummel,前揭書,頁三一○—三一二)的《資治通鑑後編》一四八卷。
[17](《四部備要》本)卷四,頁一二下—一九上。
[18]「六便」是:免重複;均類例;便銓配;平是非;去牴牾;詳鄰事。
「二長」是:具剪裁;立家法。
「三弊」:無短長;仍原題;忘標目。
[19]卷五,頁一上—三上。
[20]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一六六。
[21]何炳松在他的《通史新義》(上海,1930年)序,頁二—一三中,曾綜論中國「通史」的發展。
[22]章炳麟:「清代學術之系統」,《師大月刊》第10期(1934年),頁一五七。此文為1932年章炳麟在北平的演講,由學生柴德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