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國家的出路 · 中國工業化的途徑【6】

自  序 工業化對於中國的重要,我在過去若干年,曾寫過許多文章來說明。當時我的注意點,是在工業化與人民生活程度的關係。去年得到一個機會,在歐洲遊歷了半年,走了許多國家,其中德國與蘇聯,給我的印象最深。我研究這兩個國家工業化的工作,發現他們想由工業化所達到的目標,並非人民生活程度的提高,而為國防力量的增進。因而回顧中國目前的處境,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雖然是重要的,但增進國防的力量,則尤為迫切。盧溝橋事變的發生,使我覺得這種態度,有提倡的必要。中國現在需要工業化,還是不易的真理,但我們目前所急待建設的工業,應為國防工業及與國防工業有直接關係之重工業。民生工業的建設,應居於次要的地位。 這是我們現在所應建立的工業化目標,如何達到這個目標的問題,自然是複雜的,在本書中,我特別提出三個最重要的問題來討論,就是資本、人材與組織。 過去數年,我雖然與若干行政機關發生過關係,但在本書中所發表的意見,完全是個人的,這是我要附帶聲明的一點。 第一章 工業化的必要 中國如何可以由貧弱到富強,乃是過去百餘年來,多少志士仁人,日夜籌思的一個大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實在太多了。我們假如把所有的答案,都搜集起來,可以寫一本很好的中國近代思想史,或一本很好的中國社會運動史,但這種工作相當的繁重,不是我在此處所想做的。在這本書內,我只願意簡單的說明一個觀點,那就是:我們如想使中國由貧弱到富強,工業化是最重要的工作。 工業化的特徵有二:第一是生產方法的機械化,凡以前用人力的地方,現在都可以機械代替。第二,因為生產方法的改變,土地只需要少數人用機器來耕種便行,所以人口職業的分布,在農業中自然只占小部分,在別的實業中,如工業、商業、交通業、運輸業等占大部分。根據這個標準,我們可以說世界上有些國家,是已經工業化的,如英美;又有一些國家,是還沒有工業化的,如中國。這兩種國家,前者代表富強,後者代表貧弱,是顯而易見,凡是有觀察力的人都看得到的。 機械化的生產,可以提高生活程度,可以使一個貧的國家,變為富的國家,我以前曾寫了好些文章(大部分收在《第四種國家的出路》一書里)說明此點,茲不贅述。中國大多數的人民,其所用的生產方法,還是筋肉的生產方法,並非機械的生產方法,所以種田只能耕數畝或十餘畝,織布一年只能得數匹,終歲辛苦的結果,拿來養活自己及一家人,自足已是萬幸,剩餘乃為例外,不足更是常見。一個農家的生產,既然沒有多少剩餘,來養活別人,所以別人也得從事於農業,以獲得衣食的原料。中國別種實業不發達,至今還是以農立國,便是因此。用機械方法來生產的國家,情形與此便大不同。他們一年工作的結果,拿來養活自己及一家人,不足自為例外,剩餘乃是常事。這種剩餘,可以用之於教育、娛樂、衛生、社交、旅行等方面,以增加生活的樂趣。這種國家的農民,因為是用機器生產,一家耕種的收穫,可以養活好幾家人,所以國內大多數的人民,可以在農業以外活動,因而別種實業,遂因之而發展,我們再研究一下這些國家的經濟史,知道他們在兩百年前,人民的貧困,與中國大多數的人民也相仿佛,現在生活程度的提高,乃是兩百年來工業革命的結果。中國如想由貧而富,只有採取富國所經過的途徑,那便是工業化。 在目前這種外患嚴重的時期,我們對於如何使中國由弱而強一問題,一定看得比如何使中國由貧而富一問題更為重要。中國的弱,其癥結所在,現在已很顯然。我們的愛國心,並不薄弱;兵士的勇敢,不但是國人同聲讚美,便是外國的觀察者,也加以稱許。同時我們又有統一的意志,傑出的領袖,都是敵人方面所缺乏的。在這些有利的條件之下,我們何以不能每戰必勝,把敵人一下趕出國境呢?我想大家一定都會回答:我們的武器不如人,乃是目前抗戰不能勝利的主要原因。我們與敵人比較,所缺乏的不是勇敢,不是紀律,也不是天時、地利、人和等條件與我們不利。我們所缺乏的,乃是飛機,大炮坦克車,及一切機械化的設備。假如我們在機械化的武器一點,能與敵人相等,或超過敵人,那麼中日之戰,早可結束,最後的勝利,早已屬於我們了。但是我們如再追問一句;我們為什麼會缺乏這些機械化的武器呢,答案還是我們沒有工業化。因為製造飛機大炮等武器,非有工業的基礎不可。世界上生產飛機大炮最多的國家,也就是工業化最深刻的國家。日本的工業化,比我們早走幾十年,所以他們對於製造武器的能力也比我們大得多。我們現在缺乏這些武器,便是從前國人沒有注意工業化,沒有實行工業化的必然結果。 工業化的必要,就是因為只有循著這條途徑走去,人民的生活程度才可提高,國防的力量才可增進。中國的人民,如不願老過窮苦的生活,老受敵人的壓迫,非急起直追,設法使中國於最短期內工業化不可。 第二章 工業化兩個目標的權衡 在上一章里,我們已經提出工業化的兩個目標,便是富與強。富便是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強便是加增國防的力量。在工業化已經完成的國家,這兩個目標都已達到。像英美等國家,人民的生活及其享受,遠非我們所能比擬。他們在國際中的地位,也是站在最高層,沒有人敢去欺侮他們。我們工業化的程度,假如有一天趕得上英美,那麼他們人民所享受的,我們也能享受;他們的地位,我們也能獲得。 但是一個剛要走上工業化的國家,對於上述兩個目標,卻應當權衡輕重,分別緩急先後,這兩個目標,雖然是都要工業化才可達到,但他們所需要的工業,其性質卻大有不同。假如我們以為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較加增國防的力量,還更重要,那麼我們所提倡的工業,便應當是民生工業。換句話說,我們應當趕快設立一些工廠,製造人民日用所必需的貨品,以供給人民的消費。我們要研究人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現在需要一些什麼貨物,然後設立工廠來大量製造,其結果是市場上的消費品加增,大多數的人民,便可比以前吃得飽,穿得暖,住得舒適。反是,假如我們以為在目前這種弱肉強食的世界中,國防的需要,高於一切,那麼我們要提倡的工業,便是國防工業。我們應當多設煉鋼廠、煉銅廠、機器廠、飛機廠、槍炮廠、彈藥廠、汽車廠、汽油廠等等可以供給國防軍事需要的工廠。這些工廠製造出來的貨品,並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但是可以加增國防的力量。 現在一般贊成中國急要工業化的人,對於這兩種目標,多采兼籌並顧,不分輕重的態度。假如中國的財力與人力,都是充裕的,那麼民生工業與國防工業,同時進行,倒是一種很好的政策。可惜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我們的財力與人力,都是很缺乏的,假如我們在民生工業上,多花一分財力,一分人力,國防工業便要吃一分的虧。所以像中國這種國家,在剛要走上工業化的大路之前,對於這兩個大目標,實有權衡輕重,表示鮮明態度的必要。 抗戰的經驗,應該可以幫助我們決定一種態度。在抗戰之前,我們已有的工業,是屬於那一類呢?我們在沿海的大都市中所設立的工廠,是為供給人民日用必需品而設立的呢,還是為供給國防軍事的需要而設立的呢?我們只要把津滬等處的工廠名單,拿來檢閱一下,就可知道這些工業,大部分是民生工業,而非國防工業。過去我們的工業化,傾向於富的目標,而忽略了強的目標。但是結果是怎樣呢?我們辛辛苦苦創造出來的事業,在敵人的炮火之下,大部分化為灰塵。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一種教訓,就是一國的財富,如不是建築在強的基礎上,那種財富,是沒有保障的。我們以前談富強,總是把富字擺在強字前面,以後我們應當矯正這種錯誤,應當先強而後言富。我們應當把國防工業,看得比民生工業更為重要。我們的財力人力,當應大部分放在國防工業上面。  我們如把這個根本態度決定之後,就得準備在最近一二十年之內吃苦。我們都要立志在國防還沒有鞏固之前,不預備提高生活程度。提高生活程度是一個很好的目標,但我們在目前還有更急迫的需要,所以不得不把提高生活程度一事,退遲一二十年,再去設法實現。在最近一二十年之內,人民的生活程度,自然要設法維持,使其不要下降,最好還要使現在呻吟於貧窮線以下的人,能略為提高生活的水準。但除此以外,不要另存奢望。只要工業化真的開始了,美滿的生活,是終可以實現的,但實現的時期,無妨使他展遲,使他稍緩,以便全國人民的精力,都可集中在國防工業上面。 蘇聯與德國在過去若干年的努力,便是照著這兒所說的標準進行的。 蘇聯在許多資本主義國家的中間,樹立了社會主義的經濟組織,執政的人,在推翻舊政權之後,便感到有時被外界攻擊的危險,所以把內政略為整理,秩序略為恢復之後,便實行五年計劃。第一個五年計劃成功之後,繼著便來第二個第三個五年計劃。這些五年計劃的內容,最主要的一點,便是完成國防工業的建設。列寧很早就提醒他的信徒,告訴他們蘇聯的前途,並不繫於農產的豐收,那是不夠的;也不是繫於輕工業的發展來供給農民生活上的需要,那也是不夠的。蘇聯的前途,繫於重工業的發展,沒有重工業,蘇聯決無希望成為一個獨立國。為使重工業發展起見,蘇聯應當在別的地方省儉,甚至少開幾個學校都可以的。列寧的繼承者,秉著這個宗旨進行,所以在過去的幾個五年計劃中,對於輕工業並不十分重視。在蘇聯旅行過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一般民眾在衣食住等方面的享受,還在英美諸國之下。但是他的重工業,特別是國防工業,在過去十年之內卻有驚人的進展,使他在最短期內,成為世界上數大強國之一。蘇聯對於國防工業的重視,我們還可以從幾種統計中窺其大略。如在1934年,工業出品的總值中,消費品只占42.6%;生產工具的價值,卻占57.4%。在同年度內,蘇聯政府的支出,用在工業及商業上的,占全預算35.1%。其中用於重工業的,占21.5%,用於輕工業的只占2.6%。所以無論從出品總值或投資數量各方面看去,蘇聯把重工業放在輕工業之上,乃是顯而易見的。所以在西比利亞一帶居住的人民,可以沒有鞋襪可穿,但蘇聯的飛機,卻可從莫斯科繞過北極而達美國舊金山之南。莫斯科的房子可以不夠住,但等到閱兵的一天,莫斯科的紅場上,坦克車卻是成群結隊的。 德國自從希特勒上台之後,數年之內,從一個被壓迫的國家,進而為一個獨立自主、氣焰逼人的國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希特勒善於利用德國已有的工業基礎,來發展國防工業。重工業是國防工業之基礎,德國近數年內,重工業日在發展的途徑中,但輕工業卻無絲毫進展。今如以1928年德國的工業生產指數為100,重工業的指數,在1932年,竟跌至35.4。1935年起,德國重整軍備,那年重工業的生產指數便升至102.4,1936年10月,更升至123.7。輕工業的生產指數,在1932年,只跌至74.0,但在1935年,他的指數,還是85.6,到1936年10月,只升到102.4。所以拿1936年與1928年比較,德國重工業的生產,已增加約四分之一,而輕工業的生產,可以說是沒有什麼變動。德國的政府還採取工資不動政策,所以現在的德國人,在生活的享受一方面,並不比十年前好,而且因為物價加增,工資不動的緣故,一般人民的生活程度,比起1928年來,也許還要下降一點。但德國的人民及政府,為加增國防的力量起見,是準備受這種苦痛的。我於1937年6月,路過柏林,那時國社黨正舉行四年執政成績的展覽。我們從圖表中,可以看出德國的國防力量,在希特勒上台四年之內,實有顯著的加增。過巴黎時,我又去看正在舉行的萬國博覽會,蘇聯館與德國館遙遙相對,他們的陳列,在各館中是最有精采的。當時我就有一個很深刻的感想,就是這兩個國家,政治的組織,思想的系統,雖然好像是站在兩個極端,但是他們對於國防工業的重視,犧牲一切別的東西來發展他,卻是不約而同的。 假如蘇聯與德國的經驗,有什麼可供我們採擇的地方,無疑的便是他們對於發展工業的態度了。工業化誠然可以使我們富,使我們強,但在這種國際競爭的時代,自己沒有力量,就要成為別人的魚肉,我們應當以圖強為第一要義。工業化是必要的,但我們應把國防工業放在第一,而置民生工業於其次。 第三章 工業化的資本 工業化是一種很花錢的工作,這一點我們在開始便要認識清楚。為使中國的國防基礎鞏固,人民的生活程度,能夠維持相當的水準,我們的政府及社會,得設法在最近一二十年之內,籌集數十萬萬元的款項。有一部分應當是外匯,因為工業所需的資本,最重要的是機器,我們現在還不能製造工業化所需要的一切機器,其中的一大部分,最近非在外國購買不可,所以要有充足的外匯。其餘的款項,可以國幣充數,用以建築廠屋,購置原料,發付工資及利息等之用。這種分類,並非嚴格,因為機器有一部分,可用國幣購置,而購置原料及付息等事,有時也需要外匯。 這數十萬萬元的款項,有什麼方法籌集呢?具體的辦法,自然要金融及財政的專家來用心,但我們在此也可以指出幾條可以努力的方向。 先說外匯的籌集。 第一種外匯的來源,應當是國內農產品的輸出。這兒所說的農產品,乃是廣義的,除卻農作物之外,還包括林業、漁業、畜牧業的產品。我們只要檢查一下海關的報告,就可發現每年輸出的農產品,如桐油、豬鬃、雞蛋及蛋製品、生絲、茶、牛皮、羊皮、羊毛、腸衣、芝麻、棉花、雜糧等物,其總價約在2萬萬元左右。在過去的放任政策之下,已經有此成績,假如以後政府採取一種鼓勵的政策,這些農產品的出口數量,一定還可以加增。我們從促進中國工業化的立場來說:目前政府的農業政策,除設法使衣食的原料自給外,便應設法使農產輸出品的生產增加。蘇聯在實行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有許多機器,也要從外國輸入,這些機器,有一部分便是以輸出農產品的方法去換來的。這種經驗,我們很可效法。中國現在還是一個以農立國的國家,我們拿農業產品去換外匯,以外匯購機器,便是以農業的剩餘,來扶助工業的建立。不過這種見解,與社會上一部分人士所提倡的以農業引發工業之說,並不相同。他們的主張,是要發展農業,加增農民的購買力。農民的購買力增加之後,對於工業製造品的需要自然加增,於是工業乃應運而生。照這種農業引發工業的說法,應運而生的工業,一定是民生工業,農民購買力的加增,決不能引發國防工業。我們主張以農產品去換機器,但我們首先要購的機器,乃是建設重工業的機器。這些機器製造出來的貨物,可以加增國防的力量,但非人民日常生活所必需。政府提倡農產輸出品的生產,農民如奉命而行,其進款自然加增,但因民生工業,在最近期內,不見得有同等的發展,所以一方面是進款加增了,而另一方面,則消費貨品,並無同等的加增,其結果一定是貨價上漲,生活費指數上升。在這種情形之下,人民自然要準備吃苦,但吃這種苦,總比遭受敵人的蹂躪要好得多。為完成工業的建設起見,我們大家在心理上都要有吃苦的準備。 第二種外匯的來源,便是輸出礦砂。中國在工業化的過程中,一定要開發地下的富源。這些地下的富源,如煤、鐵、銅、石油等等,在開發出來之後,便要在國內利用,以完成國防工業的建設。不過還有一些礦產,如鎢與銻,中國的出產,在世界上居第一位,世界上許多工業化的國家,對於這些礦產,都要中國供給,我們很可以大量的輸出,以吸收外匯,或與若干國家,訂立契約,拿這些礦砂,易取他們的機器。除此以外,中國的煤錫等礦,如大量開發,一定可以供給國內的需要而有餘。這些剩餘的煤錫,也可與鎢銻一樣的輸出國外,以換取外匯。 第三種外匯的來源,便是吸收華僑投資。過去若干年來,華僑的匯款,是我們國際收支平衡的主要原素。這些華僑的匯款,我們固然要設法領導,使其流入工業建設的途徑上去,但比這個還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應積極設法,使華僑中的富戶,把他們在國外積蓄起來的資本,移一部分到中國來辦事業。我們的華僑遍天下,總數在一千萬人以上,其中大部分雖然沒有什麼資本,但也有少數的華僑,在他們居留的區域裡,是號稱首富的。過去因為國內的秩序不安,法律沒有確定的保障,所以他們對於投資祖國,視為畏途。以後我們應當設法鼓勵他們到祖國來辦事業,給他們以特殊的利益,充分的保障。 第四種外匯的來源,便是出售金銀及古物。出售金銀,我們在過去實行法幣政策之後,已經實行。以後我們還要在國內加增金銀的來源,以便繼續的出售。中國的銀礦,大約沒有多少希望,但金礦卻還不少,以後應當積極開採,以裕外匯。此外藏在民間的金銀,其數量一定還不少,在相當的時期內,我們應當發起一種獻金運動,吸收這些民間的蘊藏,運往國外,以換取生產的工具。至於古物,我們並不主張全數出售。但有一部分雷同的東西,實在可以送往國外拍賣,我們是一個貧弱的國家,現在不是玩古董的時候。假如我們可以借這些古董的力量,來使中國工業化的速度加增,使中國富強的日子,早日來到,那麼我們敢說,即使現在把這些古物拍賣了,他們流落海外的日子,也是暫時的。等到我們富強的時候,還可以把他們收回的。那時我們的國立博物院中,不但本國的古物,應有盡有,便是外國的古物,也可收集許多來陳列的,喜歡抱殘守缺的人,大可不必作過分的憂慮了。 第五種外匯的來源,便是歡迎外資。我們研究歐美各國的經濟史,便可發現一件很普通的事實,就是大多數的國家,在工業化的過程中,沒有不利用外資的。有一位研究鐵路史的人說過,世界各國的鐵路,除了英國之外大部分是利用外資建築的。美國現在可以說是工業最發達的國家,但在歐戰以前,美國還是一個債務國,他欠別國的錢,比他在國外投資的數目還要大些。歐戰給他一個機會,從債務國變成債權國。別個工業化已經完成的國家,差不多都有類似的歷史。在工業化開始的時期,本國的資本不夠,總要利用外資。外資進來以後,他們便利用外國的資本,孳生本國的資本。到了相當的時期,本國的資本,已逐漸蓄積起來,於是把以前借來的外債,一一還清。再過相當的時期,國內的資本更豐裕了,除用在國內的事業上之外,還可以投資到國外,這時便成為債權國了。 所以利用外資,如得其法,是一件有利的事。 中國以前所借的外債,很少是用在建設上面的。借來的外債,在國民政府成立以前,又多不能按期還本付息,因而國家的信用,一落千丈,加以自從民國成立以來,內亂時時發生,社會的秩序不安定,外人更不願在中國投資。自從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對於外債的整理,大有進步,而且經過長期的努力,統一已大體完成,假如沒有最近的事變發生,以後利用外資,來使中國工業化,應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就是在現在這種困難的環境中,我們還是可以利用各國對我的同情,吸收一部分外國的資本,來做建國的事業。至於利用外資的方式,政府早已規定合資、特許及借貸三種,只要主持得人,運用得宜,兩方都能開誠布公,以友誼的態度合作,那麼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都可以的。 至於國內資金的籌集,我們也願意指出幾條途徑。第一便是稅則的改良。過去若干年,政府對於關稅、鹽稅、及統稅的改良,已收相當的效果。如以1929年的情形與1936年相比:1929年關稅的收入是24500萬,鹽稅的收入為8500萬,統稅的收入為3900萬,三種統收,共為36900萬。1936年,關稅的收入,增至32500萬,鹽稅的收入,為20500萬,統稅的收入,為13600萬,三種稅收合計,共為66600萬,比起1929年來,計加增稅收約30000萬。整理舊稅,得此成績,已屬可觀。以後除對於整理舊稅,須繼續努力之外,還應創辦新稅,開闢新的稅源。在這些新稅之中,最有希望的,應當是所得稅與遺產稅。遺產稅還在研究中,所得稅最近已經實行,但稅率似乎還有修改的餘地。我們主張個人的所得,每年在1萬元或2萬元以上的,國家應當用很高的稅率,把他吸收到國庫裡面來,以為建設之用。在今日的中國,一個人的收入,如在1萬元或2萬元以上,便容易過一種奢侈的生活。在國家貧弱的今日,奢侈的生活,是一種不道德的舉動,國家應當用高度的所得稅率,來矯正他,統制他。這種辦法,一方面可以加增公有的財富,一方面使貧富的距離,不致相差太甚,也可消減國內革命的種子。至於公司方面,國家除對他徵收累進的所得稅外,還應限制紅利的百分數。德國與義大利,已經有許多法律,規定若干公司的紅利,不得超過六厘。超過的數目,或由國家徵收,或由國家規定,用以購買國防公債。這種辦法,我們很可參考。至於遺產稅的徵收,更是變私產為公產的好法子,政府應當設法,使其早日實現,我們更希望國內的富人,要自動的把遺產獻給國家。他們應當知道,許多子女的不和及腐化,都是遺產在那兒作祟。做父母的以後對於子女,如只負教養的責任,不傳給他們以遺產,而以遺產獻給國家,其結果一方面可以使子女養成獨立有為的人格,另一方面,還可加增國家的財富,使公有的建設事業,可以加速的進行,公平的社會得以早日實現。 籌集國內資金的第二種辦法,便是發行建國公債。現在國內的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各種實業公司,以及私人的帳房裡,還有許多剩餘的資本。這些剩餘的資本,乃是歷代的人,所積蓄起來的。在平常的時候,利用這些資本的權利,操在許多私人的手裡。他們可以利用這些資本,來做投機生意,或開一個跑狗場,一個跳舞廳。以後政府不可再採用這种放任的政策,而應採取相當的統制。發行建國公債,便是統制這些剩餘資本的一個方法。這種建國公債,應當強制的令國內各種金融機關購買,或者由政府規定,各種金融機關,須以其吸收得來或代為保存之現款,以百分之幾購買建國公債。推銷這種建國公債之結果,等於轉移了社會上一部分投資的方向。以前剩餘的資本,利用之權,完全操在私人手裡的時候,一部分的剩餘,一定用在不正當的事業上面,除資本家外,別人並無利益可圖,現在由政府以公債的方式吸收過來,便可多開若干工廠,充實國家的力量,使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與名譽,都可多得一層保障。我們不主張政府以公債的方式,把社會上所有的剩餘資本都吸收過來,因為工業化的工作,不是政府可以包辦的。政府當然要擔任一重要部分,也許是最艱難而不易獲利的部分,但決不是全部分。另外還有一部分,應當由社會上愛國之士出來擔任,與政府通力合作。這些實業家,在整個統制政策之下,得到政府的允許,也可利用社會上剩餘的資本來辦事業。 籌集國內資金的第三種辦法,便是由政府來控制私人投資。現在國內投資的方向,是毫無控制的,誰有錢,誰便可以辦事業,而且可以辦任何事業。至於這種事業成立以後,對於國利民生,有何影響,政府是不大過問的。假如社會上剩餘的資本是很多的,那麼濫用也還沒有什麼大的影響。可惜我們國內剩餘的資本是有限的,多開一個跑狗場,也許要少開一個彈藥廠。所以我們對於這點很可寶貴的剩餘資本,應當很謹慎的利用。這兒我們又可拿德國的經驗來作參考。德國在第二個四年計劃里,把要舉辦的事業,分別他的輕重緩急,排成一定的次序。最重要的為軍需工業,其次為糧食的供給,第三為工業原料的國內製造,第四為輸出品的加增,第五為建築工人衛生宿舍。凡私人投資,須得國家的核准。政府認為急待舉辦的事業可以很容易的得到新資本。政府認為不必辦的事業,私人不得投資。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問題,當然不能把德國所排好的事業次序,抄來當我們的次序,但類似的一張表,卻是非有不可的。我們在工業各部門之內,應當按其輕重緩急,排一次序,明白公布。凡排列在前面的工業,政府鼓勵人民投資;凡排列在後面的工業,政府阻止人民投資。這並不是說排列在後面的工業,中國便不需要,乃是在現在中國缺乏剩餘資本的情形之下,我們權衡輕重緩急,認為他們可以遲些年月,再為建立。為適應目前的國情起見,我們自然要把重工業及國防工業放在前面,鼓勵人民在這些工業上面投資。鼓勵的方法,或保息,或免稅,或津貼,都可以行。只有這樣的統制,國內剩餘的資本,方可用在我們所需要的工業上面。 籌集國內資金的第四種辦法,便是大規模的推行節約運動。中國先哲所提倡的道德,其中勤儉兩字,最合於目前的需要。勤便是加增生產,儉便是節省消費,儲蓄資本。社會裡的上層階級,對於奢侈品及生活上的非必需品,都應當摒棄不用。因為這個時期,還是一個工作的時期,不是享受的時期。社會上還有許多不良的風俗,如無謂的應酬,婚喪的鋪張,以及各種各式的迷信,都是消耗資本的,我們應當從節約運動的立場,把這些風俗檢討一下,來做一個大規模的改革。也許有人會疑慮,以為這種節約運動,如大規模的推行,一定有許多人失業。我們承認社會上的應酬減少,許多酒館菜館要受影響。破除迷信之後,許多堪輿家,看相算命的,以及尼姑和尚之流,飯碗都要打破,冥紙店,香燭店都要關門。但另一方面,社會上因為這種改良,便可儲蓄下來許多資本。資本是由儲蓄而來的,我們在節約上的工夫做得愈細密,社會上剩餘資本的增加,也愈迅速。這些剩餘的資本,便可用以創辦許多新的事業,這些新的事業,無疑的可以容納許多工人。所以從整個社會著想,節約的結果,並不減低生產,並不加增失業,只是改變了生產的性質,更換了職業的分布就是了。 與節約運動有聯帶關係的,便是推行國貨運動。我們試一檢閱海關的報告,進口貨品錄中所列舉的貨名,多至1800餘種。其中有許多是奢侈品及生活上的非必需品。在節約運動之下,根本就不應當進口。現在如由政府制定法律,限制他們的進口,在國際上也許要發生相當的麻煩。但是購買這些貨品的人,都是社會上少數的有錢階級,假如他們能發動愛國心,立志不買這些舶來的奢侈品,那麼這些貨品因市場上無要求的緣故,自然不會進口的。此外進口的貨物中,有好些雖然不是奢侈品,如磚、石灰、蠟燭、豬肉、玉蜀黍、小米、茶葉、醬油之類,但是現有國貨可以代替,我們真不解這些貨物,何以還會進口。由此更可見推行國貨運動,實有提倡之必要。我們這種主張,與前人那種閉關自守的主張,完全是兩樣的。我們雖然提倡國貨,但同時也歡迎國際貿易。不過進口貨的性質,我們應當加以檢討。以後進口的貨物,不應當是小米茶葉而應當是生產工具。我們每年的外匯數量是有限的,小米茶葉的進口,便可減少生產工具的進口。假如我們在消費方面,多用國貨,生產工具,便有加增輸入的可能,所以提倡國貨,間接的便可加增工業化的速度。 最後一個籌集國內資本的方法,也許是最重要的一個方法,便是加增各種經濟事業的生產。我們在上面已經提到加增農產品的生產及開發地下富源的重要。大約在工業化的初期中,我們資本的來源,大部分要靠農礦等實業,但經過相當的時期以後,工業也可逐漸供給我們所需要的資本。譬如我們在國內要建築第一個機器廠,這些機器,便要購自國外。現在我們只能拿農產品與礦產品去換這些機器,所以第一個機器廠的成立,可以說是利用農礦等業的剩餘換來的。但是我們有了製造機器的機器之後,那麼第二個機器廠的設立,便不必完全購買外國機器,其中有一部分的生產工具,便可在第一個機器廠中定購,這便是工業供給生產資本的一個好例子。除了農礦工等實業之外,別的實業,如運輸業、交通業、商業等等,都可以產生剩餘財富,來做各種新建設的資本。不過如想達到這個目標,各種事業,不但在生產的技術方面,要設法改良,就是在管理方面,也要使其科學化與廉潔化。科學化的結果,可以減少一切浪費。廉潔化的結果,可以消減一切營私舞弊的行為,引用私人等惡習,使公共事業的所得,能為社會所公有,而不為少數主持的人所吞沒。過去有許多事業,年年虧折,但經過賢明的人整理之後,便可以獲利,由此可見管理得法,實為產生剩餘資本的一條大道。 我們已經說過工業化是一種很花錢的事業。蘇聯在1934年,投資於國家經濟各部門的錢,共達302萬萬盧布,其中用在重工業上面的不下103萬萬盧布。即以黑市場上10盧布等於1國幣的匯率來計算,蘇聯那一年在重工業上的投資,也達10萬萬元國幣的數目。德國完成四年計劃所花費的錢,我們無法估計,但以1935年會計年度來說,德國政府在各種稅上的收入,達96萬萬馬克,比1932年會計年度,多收30萬萬馬克,1935年度所發行的公債,也達41萬萬馬克。所以只拿這一年新的稅收與公債的收入合計,便達71萬萬馬克的巨數。如以一個馬克值國幣8角計算,也有56萬萬元。這兩個國家的成績,我們便用盡上面所說種種籌款的方法,恐怕也難達到。不過我們假如努力去做,那麼每年籌集5萬萬元的建設資金,應該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假如外資這一條路能夠打得通,5萬萬元的總數,是更有把握了。嚴格的說,像我們這種落後的國家,如想對於列強迎頭趕上去,一年5萬萬元的建設,是無論如何也不夠的。但在最初的數年,我們無妨以籌集5萬萬元資本,為我們每年投資最低的數目。等到各種建設事業,積極進行,資本的蓄積,速度加增之後,我們再把投資的數量加高。這樣的繼續進行一二十年,成績一定是很有可觀的。 第四章 工業化的人材 一種事業的重要原素有二,一為財力,二即人力。中國工業化的資本,如何籌集,我們已經討論過了;工業化所需要的人材,如何培植,乃是本章所要討論的。每種事業所需要的人材,簡單的說,大約可分上中下三級。拿一個工廠來說,廠長、總工程司,以及各生產部門的主任,可以目為上級幹部。副工程司、技師、以及各主任的助理,各生產部門的高級職員,如設計、繪圖、會計等工作人員,可以目為中級幹部。至於監工機工、考工員,以及有技能的職工,可以目為下級幹部。 這三種幹部人材,在目前的中國,並不能完全供給,所以應當急行設法培植。這三種幹部人材的性質不同,所需訓練的時間及方法,也有差別,所以我們可以分開來討論。我們在此,只能提出幾點重要的意見,至於具體辦法的規劃,乃是教育專家之責。 關於上級幹部的人材,在最近數年來,我們決不能完全自己供給,而有利用客卿的必要。一個農業的國家,職業的分類是很簡單的,中國的傳統職業分類,是士農工商四種,俗又有三十六行之說。我們還沒有看到一張大家承認的三十六行職業表,但無論如何,三十六種專家,決計不能滿足工業化的需要。我們如取英美等國的名人錄來參考一下,就可發現其中有許多專家,是中國所沒有的,但這種專家,卻為工業化的國家所必需。這些專家,也不是一年數年便可培植出來的,所以我們不得不利用客卿。我們在過去數十年內,私人及公家,都有利用客卿的經驗,根據這些經驗,我們應當可以發現利用客卿的幾條原則。第一條原則,就是在利用客卿之前,我們對於客卿的國籍,應當有慎重的考慮。過去有某一種國家,在我們沒有正式向他們聘請之前,每每自動的要把顧問送上門來,這種國家,素來不懷好意,其派顧問到中國來都是別有用心,乃是舉世皆知的事實。所以我們如要聘請客卿,最好向歐洲的小國中去請,或在那些對於中國無政治野心的國家中去請,至少也要在與我們敵人站在相反立場的國家中去請。這種客卿,如聘請過來,一定可以為我們利用,而不會來利用我們。至少在我們危急的時候,他們的政府,也決不會把他們調遣回去,而使我們的事業發生困難。第二條原則,就是我們所請的客卿,一定要頭等人材,二三等貨色,我們可以不必請教。過去我們便常犯這個毛病,以致請來的客卿,除了月支巨薪之外,毫無貢獻可言。聘請專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專家才會認識專家。所以我們如想請一個鋼鐵廠的工程司,決不能把這件事委託一個政客,或一個外交家。他們對於煉鋼根本是外行,如何能請得到一個好的煉鋼工程師呢?即使我們國內沒有認識專家的專家,但鑑別專家資格的能力,是具有常識而能審慎從事的人所可以做得到的。我們看看這個客卿的學歷,調查他的經驗,訪問國外同行對於他的意見,那麼這位客卿,是否頭等人材,是否可以勝任我們的工作,便不難判斷了。可惜許多客卿,是沒有經過我們這些考察的手續,便來到中國服務的,難怪濫竽充數的事,是數見不鮮了。第三條原則,就是我們利用一個客卿,除請他指導生產的事業以外,還要幫助我們訓練人材。他應當在他的中國同事之中,訓練一些人員,以便他在去職回國之後,國內有人可以繼續他的工作。這是產生我們自己的專家一個好法子,只有這樣做去,我們的上級幹部,才可以有獨立自主的一天,而不會永遠停留在依賴他人的階段中。 上級幹部,除利用客卿之外,還應樹立一種合理的留學政策,去培植本國人來擔任。過去我們留日、留美、留歐的學生是很多,但政府並無一種留學政策。因為放任的結果,所以產生好幾種流弊。第一種流弊,是過去有許多留學生,花了許多金錢,到外國去學國內便可學得到的東西。如有許多人到外國去進中學或大學,畢業回來,程度最好也不過與國內的大學畢業生相等。他們還有不如國內大學畢業生的地方,就是對於國情的隔膜。這樣的留學,並無一點好處。第二種流弊,是留學生選讀的科目,與國內的需要,毫不發生聯繫。現在留學回來的人,有許多是失業的。他們所學的東西,國內並無用處,同時國內又有許多事業,找不到適當的人材。這種供求不相應的現象,乃是政府沒有留學政策的自然結果。第三種流弊,是我們過去的留學生,大都重理論的研究,而缺乏實際的經驗。他們所學習的課程,大部分是要滿足學位上的需要。這些課程,只能傳授一些理論上的知識。所以我們的留學生,每長於理論,而缺乏辦事能力。他們能做院長,卻不一定能做廠長;能擔任工學院的教授,卻不一定能做一個總工程司。 最近政府對於留學生,已經放棄了從前的放任政策,而採取相當的干涉政策。如規定出洋留學的人,須在國內大學畢業,而且還要有幾年服務的經驗,又如公費留學生所習的科目,都有詳細的規定,並不由留學生自己選擇,都是比以前進步的地方。以後最好還要進一步的統制,對於服務經驗,應當採取嚴格的定義。如出洋學習製造槍炮的人,一定要在兵工廠中,有過服務的經驗;在大學的物理系中,當過助教兩年,並不能拿來代替。在中國的兵工廠中,有過服務經驗的人,出洋再去學習製造槍炮,自然會帶一些問題出去,而得到一些答案歸來,而且歸來之後,還可以到原機關工作,不發生失業的問題。其次是對於留學科目的選擇,不應當由少數人關起門來隨意決定,而應當與各方面主持生產事業的人,詳細的討論之後,再下判斷。這種留學生,既為滿足某種生產事業的需要而派出,那麼學成回國之後,一定會為某種生產事業所吸收。最後我們要注意的,就是政府應當設法使留學生在國外,學習與實習,有同樣的機會。留學生在實習方面所花的工夫,至少要與在學校學習的工夫相等,或略多於學習的時間。在國外學習,機會是很多的,任何有名的大學,都肯收納中國的留學生。但實習的機會,如讓學生自己去尋覓,不無相當的困難,所以政府在派出每一個留學生之先,應當替他預為布置實習的地點。如想做到這一點,政府與各國的大工廠,各事業機關,應有相當的聯絡。以上所條舉的三點:第一,留學生在出國之前,對於所習的科目,須有實際的服務經驗;第二,留學的科目,應適合於國情,能夠滿足生產事業的需要;第三,留學生在國外,學習應與實習並重——這三點,應是新留學政策的骨幹。在這種政策之下所培植出來的留學生,才可以擔任各種事業中上級幹部的工作。 中級幹部人材的培植,須靠國立的各大學。現在的國立大學,假如不經過一番改造,恐怕不能滿足新中國的要求。近來的大學畢業生,在將要畢業的一年,有一種普遍的恐慌,就是怕一出學校的大門,就要走入失業的隊伍里。造成此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一因中國各種生產事業,都不發達;二因過去辦教育的人,對於社會上的需要,並沒有做過研究的工夫。以後大學的設立,大學中院系的添減,以及各院系中每年招收新生的數目,教育的當局,應與主持經濟事業的當局,以及各種同業公會聯合會,取得密切的合作。簡單的說,我們應先看社會上需要一些什麼人材,然後去培植這種人材,來滿足社會上的需要。 在這種原則之下,大學中課程修改的必要,是不成問題的。理工科的學生,在過去有一個時期,理論的講授,多於試驗室中的工作。現在已有許多國立大學,看重試驗室中的工作,所以現在的畢業生,已不像以前之只能開口,而不能動手。但現在的理工學生,都缺乏實習的機會。學校中所得到的材料,都是從外國課本中來的,所以他們在畢業之後,對於國內各生產部門的實際情形,許多是茫然的。我們主張理工科的學生,在畢業之前,應有一年的實習經驗,最好教育當局與經濟當局,事前要為這些畢業生做一個通盤的籌畫,要使大學生畢業前實習的地點,就是畢業後就業的所在。在計劃經濟之下,這件事並不十分困難。 在工業化的過程中,我們需要理工科的畢業生,同時也需要文法科的畢業生。各級政府中的行政人員,各生產事業中許多事務的職員,以及各機關中設計、研究、統計、會計等人員,都要文法科的學生來擔任。現在文法科的課程,其需要改良,較之理工科尤為迫切。理工科所教授的材料,我們無妨採用外國課本中所供給的,因為數學、物理、化學、工程等原則,並無中外之分,在外國適用的原理,在中國也可適用。社會科學,便富有地域性。政治、經濟、社會等科目,如完全用外國的課本,結果一定使畢業生明於國外的大勢,而昧於國內的情形。在外國課本的陶冶之下,畢業生可以熟讀了歐美各國的憲法,但不能解釋中政會與國民政府的關係;可以高談李嘉圖的地租論,但不知佃戶對於地主如何納租;可以分析美國黑人與白人衝突的根源,但根本不明了中國邊疆上少數民族的問題。這種缺點的急待矯正,乃是很顯然的。矯正這種缺點的方法,一方面應由學校當局,減少文法科教授上課的鐘點,鼓勵他們做實地調查及研究的工作。學校中一定要養成一種風氣,使文法科的教授及學生,看重實地調查研究的工作,等於理工科的教授及學生,看重試驗室的工作。只有在這種風氣之下,文法科課堂中所講授的材料,才可由外國的變為中國的;文法科所用的課本才可由西文的變為中文的,另一方面,文法科的學生,除在校中及假期內,要多做實地調查研究工作,多與中國社會接觸之外,在畢業前的一年,與理工科的學生一樣,應有一年的實習經驗。他們實習的機關,也應當就是畢業後收用他們的機關。 這種辦法實行之後,大學教育才是適合國情的,因為他先看清楚社會上的需要,教育出來的人材,便是滿足這種需要的。這種教育又是生產的,因為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在學成之後,都有一個工作的地點,貢獻他們的能力,促進國內的生產,不像現在一部分的大學畢業生,畢業後便失業,只能過一種寄生的生活。 下級幹部的人材,我們應當多設職業學校來培植。現在各地的情形,是中學校多於職業學校,中學生多於職業學校的學生。這種現象,是最不合理的。我們都知道,以前的中學校,其重要的目標,便是訓練學生,使他們在畢業後有考入大學的能力。培植這種能力,本來未可厚非,但是過去的教育當局,卻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中學畢業生,大部分是不進大學的,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才進大學。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大部分的人,沒有進大學的經濟能力。不過即使各級的教育,都是義務的,中學大學,都不收費,都有津貼,我們也不主張人人都進大學,因為人之智愚,天賦便不平等,有許多人根本便無進大學研究的資質,有許多人便是進大學讀過四年,也沒有多大益處。大學是為社會上最優秀的一部分人而設的,費用可以免除,但選擇必須嚴格。所以中學的目標,如只為訓練一小部分青年,使其作進大學的預備,那麼他的數目,超過職業學校的數目,便不應該。現在社會上有許多中學生,畢業後不能升學,但又沒有一種謀生的技能,這種人的前途,比大學畢業後失業的學生,尤為黑暗,尤為可憐。 為矯正這種不合理的現象起見,我們應當多設職業學校,來代替現在的中學校,社會上只需要一小部分人,去考現在的中學校,由中學畢業後,再進大學。大多數的人,應當在受完義務小學教育之後,便入職業學校。這些職業學校的設立,也要事先計劃,最好由各地的教育當局,與各地的同業公會,共同設計,務使各地職業學校中的畢業生,在本地的生產事業中,就有服務的機會。這些職業學校中的課程,也要大加修改,許多花時間很多而對於實際生活上並無用處的課程,都可以不必學習。譬如外國語一門,根本就可除去;國文可以不必去念那些高深的古文,只要學到能寫通俗的信,能看普通的雜誌報章,就很夠了。歷史地理等功課,在小學中已經學過的,更不必再花許多功夫去複習。大部分的時間,最好集中於一種技能的學習。每一個職業學校的畢業生,都應當能夠動手去做一種工作。畢業的年限,也不要固定為三年或四年。中國以前各種手藝中的學徒,三年便可畢業。現在學校中傳授一種技能,已經是科學化,系統化,應當還用不到三年。至少有許多職業,一年或兩年便可畢業的。這並非說職業的學習,出了學校便告完成,許多人在就業的期間,還可以繼續學習,繼續進步的。 以上我們對於三種幹部人材的來源與培植方法,已大略的說了一個輪廓,但只注重於技術方面如何培養,將來政府培植各級人材時,除技術外,還應注重人格。中國過去的教育理論,本來是德行與知識並重的,有一派的哲學家,把人格的修養,看得比知識的獲得,還更重要。以前所謂人格的修養,便是學如何做人,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便是做人的大道。不過現在的各級學校中,對於這些做人的大道理,都不大講求,這是應當極力矯正的。但在講求人格教育之先,有一點不可不先為解決,那就是人格教育的內容。現在的時代變了,新的環境,要求新的倫理。五倫中君臣一倫,現在已失其原有的意義,其餘四倫,舊的觀念,有許多是不適用的,需要修改。但新倫理中最重要的,便是如何做一個好公民。在建設新中國的過程中,凡參加這種工作的人,除有一定的技能,對於某種工作的擔任,能勝任愉快之外,還要有廉潔無私的操守,奉公守法的精神,對於新中國建設的目標,有清楚的認識,對於新中國建設的成功,有堅定的信仰。有這種涵養的各級幹部,才是我們所需要的。 第五章 工業化與政府組織 中國工業化的工作,有一點不能仿效英美的,那就是政府在這種工作中所處的地位。英美等國的工業化,可以說是由人民發動,而由人民完成的。政府只在立法及監督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政府本身,除了最近若干年之外,並沒有實際參加生產的工作。假如中國也效英美的成規,那麼工業化的工作,一定很迂緩,漫無計劃,因而不能滿足我們對於工業先進國迎頭趕上去的要求。不過我們檢查一下過去的經驗,就可知道有些重要的實業,如運輸與交通,在英美等國,多在私人的手中,而我們則大部分由國家經營。我們的政府,對於生產事業的參加,自始即較英美等國為積極。以後我們的政府,對於生產事業參加的範圍,比以前還要擴充,直接主辦的事業,比以前還要加增,這是從各種趨勢可以看得出來的一點。 但是我們也決不能走另一極端,以蘇俄為我們的模範。蘇俄的生產事業,全部分在政府的手中。這種辦法,當然是一種很有趣味的試驗,但各種生產事業的推動,都要由政府出力,其效率如何,大可研究。不過我們對於此點,也不必在此處花很多的工夫來討論,因為中國現在的政府,根本就不預備壟斷一切生產事業,而且政府所奉行的主義,也沒有壟斷一切生產事業的主張。現在政府的主張,是國營經濟事業,固應積極經營,民營經濟事業,也要儘量獎助。國營與民營事業的分野,現在還無詳細的規定。但只拿工業來說,政府過去所注意的,似為國防工業,及重工業中需要巨大資本,高深技術,非民力所能立即舉辦的。至於民生工業,以及重工業中,民營已有成績的,以後當然還是由社會上的實業家,出來舉辦。所以中國工業化的工作,一定是政府與人民合作進行,政府既非束手旁觀,也不包辦一切。 政府對於工業化的工作,既要負一部分的責任,所以不可不講求經濟行政的組織。只有在嚴密合理的組織之下,一切工作,才可以有計劃,有效率,不重複,不浪費。 自從國民政府成立以來,經濟行政的組織,大約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包括抗戰以前的數年。第二個時期,自抗戰發生起,至民國二十六年底為止。第三個時期,自民國二十七年一月起,是最近的一個時期。第一個時期中,經濟行政組織的演化,我們無容細述,但在抗戰的前夕,主管經濟行政的機關,是很複雜的。在行政院中,與經濟事業有關的,有實業、財政、交通及鐵道四部。直屬於國民政府的,還有經濟委員會,及建設委員會。直屬於軍事委員會的,還有資源委員會。這許多機關,分工並不嚴密,進行的事業,自然難免重複與磨擦。當時也有許多研究行政效率的人,看清楚這種現象的不合理,做了許多調整的方案,但終因人事問題,沒有能夠順利的通過。到了第二個時期,便是抗戰發生之後,經濟行政組織,更為複雜化了。除了上述的機關之外,軍事委員會中,還添了第三部與第四部,並成立了農產、工礦、貿易三個調整委員會。這些機關與原有的實業部,工作如何劃分,並無明文規定,於是事權更不集中,責任更不分明。好在這種混沌的局面,並不長久,到了第三期,便完全矯正過來了。第三期中,經濟行政組織,有重要的調整。交通部與鐵道部是合併了。實業部改為經濟部。軍事委員會的第三部,第四部,及資源委員會,併入經濟部。建設委員會完全併入經濟部,經濟委員會之水利部分,併入經濟部,公路部分歸交通部,衛生部分歸內政部。軍事委員會新設的三個調整委員會,農產與工礦兩委員會,改隸經濟部管轄,貿易調整委員會,則歸財政部。 經過這次的調整之後,中央的經濟行政組織,可以說是大體已經合理化及統一化。生產事業的各部門,除運輸與交通,歸交通部管理之外,其餘各部門,已集中於經濟部。現在除國際貿易與貨幣銀行,歸財政部管轄,是否合於理想一點,尚可討論研究外,其餘的是無可訾議了。以後如有新的生產事業,最好責成現有的機關去辦理。如以現有的機關、財力與人力,不能應付新的需要,最好去充實他,改進他。不要因貪一時的方便,又添設新的機關,以致事權又不統一,重陷於以前那種重複混沌的局面。用這種觀點來批判,政府最近在經濟部之外,又設一個農產促進委員會,乃是極不合理的。 現在政府的經濟行政組織,雖然不再需基本的改造,但每一個機關的內容,卻需要充實,各個機關之間,需要更密切的聯絡。拿充實機關的內容一點來說,有幾件事尤當注意。第一,我們需要一個更充實的設計組織,現在負設計之責的,在各部有參事廳。實際的情形,參事廳中的人員,為數甚少,而且大部分的時間,都用在撰擬或審核法規的上面,設計的工作,無暇顧及。我們以為參事廳中的參事,數量上雖然不必十分增加,但專門委員,卻宜加增許多。他們的職務,是在中央規定的政策之下,統籌全局,擬具計劃,以供長官的採擇。新的事業,應當在參事廳中萌芽,在社會中生長。不過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參事廳中的專門委員,即使學有專長,經驗豐富,但無正確的經濟資料,以為根據,那麼擬出的計劃,一定多為紙上空談、閉門造車,出門未必合軌。因此我們於充實設計的組織之外,還要充實統計的組織。各機關主持統計事業的人,對於生產事業的各部門,須有精密可靠的統計。拿燃料的統計來說,我們對於各地的煤藏,各煤礦現有的生產量及可能的生產量,各地現在對於煤的需要,及如增加某種生產事業之後,增加的需要共有若干,此種材料,須搜集完備,然後對於加增煤斤生產的設計,才可以具體化,而不致流為空談。不但在物的方面,須有各種統計,即人的方面,如現在各煤礦的廠長、經理,及工程師,其學歷經歷如何,辦礦的成績如何,亦均須一一搜集。有了這種材料,政府在舉辦新礦的時候,那些公司可以合作,那些人材可以利用,也都有所參考了。這不過是一個例,其實煤的統計,曾經過好幾個機關的努力,成績還算好的。別種經濟狀況,別種生產事業的動態,我們所有的材料,便極不充足,其中如農業、工業、商業的統計,尤為殘缺不全。沒有這些材料做根據,我們便無法估計國內現有的生產能力,無法判定某種計劃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急要充實各機關的統計組織,多做實地的調查,以加增統計資料的可靠性。過去有許多統計資料,是由上級機關制定表格,交給下級機關去填報。下級機關的職員,根本便沒有做調查的工作,只是提起筆來,隨意填寫。某縣長曾告訴我一個故事,說是有一次中央有一個機關,發下一張調查表,其中有一個問題,是該縣每年共產西瓜若干個。這張表先交一個科員去填,他在答案中,用亞拉伯字碼寫了一百萬個,便是「1」字之後,還有六個圈。某縣長在審查這張表時,覺得一百萬個太多了,就提起筆來,把後面的三個圈一筆勾銷,於是一百萬個西瓜,便變成一千個了。這種統計,毫不可靠,有不如無。以後主持統計事業的人,對於搜集材料的技術,須得嚴重注意才好。以上是說國內經濟資料的搜集。關於國外經濟資料的搜集,以後更為重要。我們對於世界各國,特別是幾個大國的經濟發展如法令的制定,進出口貨的性質、數量及價格等,都要細為調查,以供國內從事生產事業的人之參考。 現在這類的材料,我們只靠各地領事館的無系統及局部的報告,沒有多大用處。以後幾個大國的大使館中,應當設商務參事,由經濟部會同有關係各部選派。這些商務參事與其屬員,應對於所在國的經濟狀況,作有系統之研究及報告,並隨時答覆政府之諮詢。如此做去,我國的經濟發展,才可與世界各國,發生有利的聯繫。 主持經濟行政的各機關,需要更密切的聯絡,乃是有過行政經驗的人所共感的。現在政府中有一個大毛病,便是部自為政,各人干各人的,各部長官除在每星期舉行一次之院務會議,及不一定每星期都舉行之談話會外,其餘接觸的時間,是很少的。即偶有接觸,亦多為社交式,而非公事式。至於各部的上級幹部,如司長技正,參事秘書之流,更少接觸的機會。所以這一部的工作,別一部的人,很少有人知道得清楚。但是工業化的工作是有機體的,需要各部分的合作。譬如開設煉鋼廠一事,固然要由經濟部負責進行。但煉鋼廠的經費,須財政部籌劃。煉鋼廠的出品,有一部分供給兵工署的需要,一部分供給新路上的鋼軌,所以煉鋼廠業務的規定,須先與軍政部及交通部會商。煉鋼廠的運輸問題,需要交通部代為解決,所以關於地點的選定,也要徵求交通部的意見。至於煉鋼廠人材的培植,又為教育部的主管範圍,須得教育部的扶助。即以此例而論,牽涉的部,已有五個,類似的例,是很多的。為使各種新的生產事業,得以順利迅速進行起見,我們提議於行政院之下,設一經濟會議,由經濟、財政、交通、軍政、教育五部長官,為當然會員。工業化的大計,均在這個會議中決定。經濟會議,除設秘書廳,主管議事日程外,並應設各種合作委員會,使各機關的上級幹部,有共同商議設計的機會。近來教育部與經濟部及另外幾個部會,組織一個建教合作委員會,便是要溝通各部間的行政計劃。以前技術人材的培植,完全由教育部負責,現在別的部會亦可貢獻一部分重要的意見。譬如工科大學的課程,應當如何設置,不但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司可以貢獻意見,便是經濟部的工業司、軍政部的兵工署,也可貢獻意見。這種合作委員會,應當設於經濟會議之下,數目應當加增,參加的人,應當推廣。這樣的經濟行政,才是合作的,而不是幾個人的獨腳戲。 有了好的組織,還要有好人來主持,然後經濟事業,才有成功的可能。所謂好人,一要有能力,有識見,能從大處著眼,小處下手,能獨當一面,而又能與人合作。二要廉潔,除薪水及預算上規定之特別辦公費外,不妄取公家一文,不受屬員送禮,不受私人賂遺。在目前這種做官發財的傳統觀念尚風行一時之際,我們所提出好人的兩種資格,第二種尤為重要。我們固然不要用糊塗的善士,但聰明的貪污,尤要不得。前者不能成事,後者一定敗事。以後政府所舉辦的經濟事業,是否能夠成功,是否可以博得民眾的信任,最要緊的一點,就繫於主持經濟行政的人,是否廉潔。我們要時刻的注意,嚴密的監察,要看政府中各經濟行政機關的長官,其操守是否無可訾議。社會上對於一個大員操守的批評,大體是公平的。一個人如果貪污,決瞞不住他的親信,他的屬員,他的朋友,因而終久也絕瞞不過社會。我們對於一個官吏在從政之前,其生活程度如何,是訪問得出來的。從政之後,其每月的合法收入,也是可以一查便知的。假如他在走入仕途之後,生活程度,有突然的進展,私人的享受,與妻女的裝飾,有意外的奢侈,那麼局外人即使不去查他的存款,也會對於他的人格,發生懷疑。這種人在政府中,便是害群之馬,不管他的能力如何,非請他下台不可。我們對於工業化所需要的各級幹部,還要注意其人格與德行,對於領導這種工作的政府官吏,自然更要提高人格與德行的標準了。 第六章 工業化與同業組織 工業化的工作,既要政府與社會共同合作,而非由政府包辦一切,所以不但政府要有嚴密的經濟行政組織,就是社會本身的經濟組織,也要健全。但是中國素來是一個無組織的國家,各方面都是如此,經濟生活也不是例外。在無組織的情形之下,我們至少可以發現三種弊端。第一是生產的無計劃。有計劃生產的先決條件,就是每種生產事業,要有精確的統計,表示供求的實際情況,然後生產的結果,才可以做到供求平衡,而無供過於求及求過於供的狀態。現在的生產事業,是無組織的,每種貨物在國內的供給,數量若干,需要的數量,又為若干,可以說是沒有人知道,因為生產者都是各自為政,各尋出路,彼此既不交換情報,也無一個總機關來搜集情報。其實同業間假如自己沒有組織,政府即設一總機關來搜集情報,結果一定是掛一漏萬,殘缺不全。在這種瞎碰的生產狀況之下,求過於供,或供過於求,都是常見的事。求過於供,物價必然上漲,消費者受很大的損失。供過於求,物價必然下降,生產者便要受很大的損失。假如生產者有同業公會的組織,無計劃生產的現象,便可矯正。我們可以引一個例子,來說明此點。二十五年春季我們的火柴工業,陷在一種最困難的境地。據研究過這個問題的人說:「火柴工業因其生產能力,遠在全國需銷總量以上,故時時有生產過剩之厄。經營其事者,雖明知跌價競銷,不足以度危厄,顧為周轉所關,只得飲鴆止渴。」因而在二十五年春季,貨價慘跌,全體虧累,崩潰在即。這種無計劃生產所發生的結果,只有用有計劃的生產一方法來矯正他。於是火柴工業的領袖,便組織一全國火柴產銷聯營社,其目的在組織全國的同業,限制生產,使與需要相平衡。火柴工業破產的危機,因有此同業組織,才得到挽回。同業組織,既可以矯正供過於求的現象,當然也可矯正求過於供的現象。譬如工業化所需要的機器,現在是求過於供。假如機器工業,有同業公會的組織,政府便可責成此業的領袖,設法加增生產。萬一機器工業同業公會的人力財力,都不能達到這種目標,那麼政府便可從旁協助,或直接加入經營,一定可挽救這種局面。所以從無計劃的生產,到有計劃的生產,一定要各種生產事業,都有組織,都有同業公會的組織。生產事業無組織的第二種弊端,便是無法實施統制。近來講統制經濟的人很多,他們所提出的辦法,是想矯正放任經濟所產生的弊病。經濟現象,需要統制的地方很多,我們可以提出五點最重要的來說。第一是生產數量的統制。社會上所生產的東西,不問是原料,是生產工具,抑為消費貨品,都有一個最合理想的數量。統制的目標,就是想使生產的數量,合乎這個理想。第二是市場分配的統制。凡是一種貨物,都要經過市場,才能達到消費者的手裡。假定一個社會裡的生產,恰能滿足全社會的需要,但如市場的分配未合理,也許某種貨物,因各種原因,都集中於甲市場,甲地的人,方感此種貨物之過剩,而乙地的人,又感此種貨物之不足,因此生產者與消費者,交受其害。譬如前數年中國的煤業發生困難,主管的人研究這件事的原因,結論是市場分配的不合理,為產生困難的主要原素。如粵省江北所產之白煤,推銷及於京滬;湖北白煤,又復南銷汕頭;河北煙煤,紆道銷於漢口;而平綏煙煤,又復遠道銷於滬市。各礦不相為謀,以致支出許多運費與推銷費。合理的辦法,應當是每一個區域所需的煤,要由最近或最便利的煤礦供給,如此則各地的供給,可以穩定,而各煤礦間,也可不致互相傾軋,兩敗俱傷。後來前實業部召集煤業會議,決定就產煤地點、運輸情形、分劃銷售區域,便是想實行市場分配的統制,來矯正不合理競爭所產生的弊病。第三是貨價高低的統制,目的是要使物價不發生劇烈的變化,生產者與消費者都可計劃將來。假如批發的物價時常上升或下降,那麼從事生產事業的人,就不能預估成本,因而就不能與商家訂立遠期的契約,同樣的,如零售物價時時發生變動,那麼一切家庭預算都無所根據,各個家庭對於生活,只能作目前的打算,而不能顧及久遠。所以貨價如無統制,經濟生活,無論是生產的,或消費的,都將趨於混亂。第四是貨品標準的統制,目的在提高商業的信用,使交易的手續趨於簡單,節省許多運輸上的糜費。譬如漢口商人,在上海買進大量的河南小麥。如小麥已標準化,則看樣便可做成交易,交易成功之後,上海賣主便可電知河南某倉庫,令其將某號小麥直接運至漢口交與某買主。如小麥尚未標準化,則看樣之後,將繼之以對樣,上海賣主勢必將河南小麥一起運往上海,以待買主之審查,審查之後,又將此小麥由上海運往漢口。兩種交易方法的比較,一簡單而一繁瑣,一經濟而一浪費,不言而喻。五為勞資關係的統制,目的在使兩階級為國家的利益而合作,減少一切衝突與磨擦,使兩階級發生友誼與同情的關係,消滅彼此仇視的態度。實施這五種統制的主體,或為同業本身,或為政府,但均以同業有組織為先決條件。今以上面所說的貨品標準的統制而論,如糧食業無同業組織,那麼即使少數賢明的商人,鑒於標準化的重要,也無法使大家就範。甲商可將小麥分為三級,乙商可以分為二級,丙商可以一概不分,混合出售。即使甲的辦法,最為合理,但乙丙可以各行其是,不受影響。假如沒有同業公會,甲對於乙丙,是沒有辦法的。同時如無同業公會,政府也無法使小麥標準化。因為以中國之大,經營糧食業者之多,政府並不能家喻戶曉。如只公布一種改良辦法,結果一定是甲照行了,而乙丙未必照行;或甲地照行了,而乙丙二地未必照行。政府雖有良法好意,但因同業無組織,而終於辦不通,成為紙上空談。政治上的統制,與經濟上的統制,都需要人民有組織。以前政治無組織,民眾是一盤散沙,政府的一切法令,都推行不動。後來政府決定實施保甲的組織,人民與政府,才有聯繫的機構,許多政治上的統制,如征工、強迫教育等辦法,才可以逐漸推行。經濟方面,假如同業公會有普遍的組織,那麼政府如欲施行上面所說的五種統制,便可以找到著力的所在,命令有個對象,說話有了聽眾,推動者找得到被動的。否則英雄無用武之地,無論什麼好的統制辦法,也不能產生一點成績。生產事業無組織的第三種弊端,便是同行者無聯絡,不合作。許多事務,合辦省錢,獨辦花費,如工廠之購進原料,即為一例,但無同業組織,便不能實行。又如對政府作一種要求,一家上呈文不易發生力量,聯合同業一齊進言便易引起政府的注意。此外合作可以成功,而獨辦一定失敗的事不勝枚舉。今以農民為例。中國的農民,在各種職業中占最多數,假如一個一個的分開來看,是最沒有力量的。可是他們如組織起來便可產生力量,舉辦許多事務。《農會法》第四條,規定農會可以擔任的事有十二項:一為關於土地水利之改良,二為關於種子肥料及農具之改良,三為關於森林之培植及保護,四為關於水旱蟲災之預防及救濟,五為關於農業教育及農村教育之推進,六為關於公共圖書室閱報室之設置,七為關於公共娛樂之舉辦,八為關於生產消費信用倉庫等合作事業之提倡,九為關於治療所、託兒所及養老濟貧事業之舉辦,十為關於糧食之儲積及調劑,十一為關於荒地之開墾,十二為其他關於農業之發達改良。以上這十二項事務,有的是增加生產,有的是流通金融,還有的是推進教育,提倡衛生,舉辦福利事業,如要農夫單獨的去辦,永無成功的一日,但如組織同業公會,那麼這些工作都可以擔任。由此可見生產事業的無組織,對於生產者本身的損失如何了。 政府早已看到這種弊端,制定了許多法規來矯正他,其中最重要的,是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的三十六條《農會法》,及二十七年一月十三日公布的《商業同業公會法》五十九條,《工業同業公會法》六十條,《輸出業同業公會法》六十二條,及《修正商會法》四十四條。中國的各種生產事業,都可根據這些法規組織。惟農會的組織原則,有幾點與其餘的同業公會不同。第一,農會共分四級,即鄉農會、區農會、縣市農會、省農會。其餘的同業公會,只分二級,即同業公會及其聯合會。級數的多寡,與生產事業本身的性質有關,農民的分散較廣,所以分級較多,自有他的必要。第二,農會之組織是自由的,如《農會法》第十三條所規定,鄉農會、市區農會之設立,應有該區域內會員資格者五十人以上之發起及全體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上級農會之設立,應有直接下級農會過半數之同意。由此以觀,假如某區域內,沒有農會發起人,或有人發起,而得不到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那麼這個區域的農會,就無法成立。農會的組織,因而就缺乏普遍性。商業、工業及輸出業的組織便不然。凡重要商業、工業及輸出業,都應依法組織同業公會。此項重要商業、工業及輸出業之種類,由政府的主管機關指定。前實業部在討論這些同業公會法的草案時,曾列舉重要商業77種,重要工業41種,重要輸出業17種。商業與工業的定義,均從廣義,所以金融業及運輸業,包括於商業之內,礦業包括於工業之內,將來實行組織時,政府所指定必須組織同業公會的重要商業、工業及輸出業,其數目也許與原擬的不相符合,但重要的一點就是在政府指定之後,重要的實業,便要組織同業公會,含有強制性,從事於此種生產事業的,並無自由選擇的餘地。我們贊成這種強制的辦法,並希望把這種強制的原則,也施行於農業同業公會。就是在商業、工業及輸出業中,在最近的數年,政府自然要集中精力,把認為重要的,先行加以組織,將來應當把這種強制的辦法,推行於起初未經指定之各業。必如此,然後全國的各種生產事業,才都有組織。 同業公會中所規定之組織是縱的;橫的組織便是商會。商會之設立,據《修正商會法》第六條之規定,須由該區域內工業、商業、或輸出業合計三個以上之同業公會發起之。無同業公會或同業公會不滿三個時,得聯合無同業公會之公司行號,共同發起,每滿十家,視同一公會。將來農會如強制的設立,我們希望在商會中,也有農會的代表。商會可有三級,據同法三十六條之規定,為圖謀增進工商業公共之福利起見,同一省區內之商會,得聯合組織全省商會聯合會。各省商會聯合會及隸屬行政院之市商會,得聯合組織中華民國商會聯合會。 各種同業公會,在經濟部中,雖然都有主管司管理,但以農會而言,在二十四年底,鄉農會備案的只有10837,區農會1222,市農會4,縣農會304,省農會3。別種同業公會,因新法頒布不久,還待改組或重新組織。為使這種組織的工作,迅速進行起見,我們以為在經濟部中,應設一促進同業組織委員會,除各主管司派員參加之外,還要有專任的委員若干人,與各方面聯絡接洽,促進同業公會的組織。我們希望在最短的時期內,中國的各種生產事業,都是有組織的。 同業公會的任務,除農會的在上面已經提過外,其餘各公會的,大致相同。今以工業同業公會為例。工業同業公會的任務,共有三項:(一)關於會員之設備、製品,及原料材料之檢查取締,並事業經營上必要之統制;(二)關於會員製品之共同加工或發售,原料材料之共同購入或處理,倉庫運輸之設備,及其他與會員事業有關之共同設施;(三)關於會員業務之指導、研究、調查及統計。由此可見有了同業公會,一可實施統制,二可使同業合作,三可使生產事業有統計,如欲計劃生產,便有根據。關於業務統計一點,《農會法》第五條,也有農會應答覆政府或自治機關之諮詢,並受其委託之規定,所以有了農會,正確的農業統計,也有產生的可能與機構。至於實施統制,在各種同業公會法中,雖然注重同業的自動,但政府於必要時,也可相機推動。如《工業同業公會法》中,規定統制任務,非經全體會員代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呈請實業部核准後,不得實施,但實業部得因必要,令其實施統制。 這些同業公會組織成功之後,不但政府與各同業,可有合作的機構,就是各同業的本身,也有合作的機構。在有組織的狀況之下,中國才可談三年建設計劃,或五年建設計劃。同業公會的組織,既如此重要,我們一方面固然希望政府要積極去推動,另一方面,更希望各業的賢明領袖,自動的努力,去完成此種組織的工作,以便更有效率的,參加中國工業化的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