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江的傳記 · 十三 「大上海」的計劃與實施(1926)

丁在君在民國十五年(1926)二月南下,參加「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的「衛靈敦中國訪問團」的會議。 據辛丑(1901)條約原定的十三國賠款比率表,英國所得的賠款比例居第四位,占全數百分之十一有零。(俄國第一,占百分之二十九弱。德國第二,占百分之二十。法國第三,占百分之十六弱。日本第五,占百分之七?七三。美國第六,占百分之七?三二。)原定分三十九年付清,年息四厘。民國十一年(1922)十二月一日,英國政府通知中國政府,表示那年十二月一日以後應付的庚款,英國政府已準備用到於中英兩國互有利益的用途上。但因為次年(1923)以後,英國經過兩次大選舉和兩次政府更換,故這件退還庚款案延擱了兩年多,到1925年3月,下議院才通過二讀。原案主文是:1922年12月1日以後英國應得的庚子賠款得用於「教育的,或外交部長認為於中英兩國互有利益的其他用途」。原案並規定組織一個「顧問委員會」,考慮何種用途於中英兩國最有互惠的利益。 英庚款自從1922年12月1日以後,即保留作特別款項,不列入經常預算。從那一天算起,到預定的1945年庚款付清時止,總數約有七百萬英鎊,加上歷年利息四百多萬鎊,合計全數為英鎊一千一百十八萬有零。(依當時的匯兌率,此數約合美金五千五百萬元。)依照原定分期付款表,每年可得四十八萬五千英鎊。 這個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原案規定為十一人,其中至少須有女委員一人,中國委員二人。後因原擬的朱爾典(SirJohnJordan)死了,改定為中國委員三人。委員會主席為柏克司敦伯爵(EarlBuxton曾任郵傳部長、商務部長、南非洲總督),副主席為衛靈敦子爵(ViscountWillingdon曾任印度孟買省長及馬都拉省長)。女委員為安德生女爵士(DameAdelaideAnderson)。英國委員中有牛津大學華文教授蘇狄爾(W.E.Soothill),有曼哲斯脫大學董事長倪丹爵士(SirC.Needham),有滙豐銀行倫敦董事長阿提斯爵士(SirCharlesAddis)。中國委員三人為丁文江、王景春、胡適。 顧問委員會的英國委員在1925年在倫敦開會討論當時在中英關係日趨惡化的形勢之下,委員會的任務應如何進行。討論的結果決議:指定三個英國委員和三個中國委員合組「中國訪問團」,以衛靈敦子爵為團長,在中國會集,到各地徵求各界的意見,然後商討一個初步的方案,提出全體委員會作最後決定。這個「中國訪問團」的英國委員,除團長之外,是蘇狄爾教授與安德生女士。 衛靈敦子爵等三人是民國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到上海的。在君和王景春先生都在上海。我從去年十月以來就在上海治病,沒有回北京去。訪問團的臨時秘書莊士敦(R.J.Johnston)也來了。 從三月初起,這個庚款訪問團開始工作。集會的地點在上海禮查飯店,在君和王景春先生和我也都搬來同住。訪問團的日程,依據我的日記殘本,大致是這樣的。 三月的大部分,在上海聽取中英兩國人士意見。 三月二十七日到四月五日,在漢口。 四月七日以後,在南京。 四月十六日以後,在杭州。 四月下旬,在上海。 五月中旬,在北京。 五月下旬,在天津。 五月二十五日,衛靈敦團長代表訪問團在天津發表一個書面的談話,總結我們在各地聽取的意見,說:我們不久即可擬具提出全體委員會的報告書,我們可以預告的是訪問團一致主張設立一個中英庚款董事會,董事會應有全權管理退還的英國部分的庚款。這個書面談話發表之後,訪問團就回到北京開始寫報告書。六月十八日安德生女士起程回國。六月十九日衛靈敦團長也離開北京回國了。王景春先生七月出國,經美國到倫敦開會。蘇狄爾教授留在北京,七月里在哈爾濱和我會齊,同搭西伯利亞鐵路去英國開會。 在上列的日程里,在君參加的是上海的先後各次集會,南京與杭州的訪問。漢口之行,他好像沒有參加。北京、天津的工作,他也沒有參加。倫敦的全體委員會,他也不能參加。 孫傳芳自任淞滬商埠督辦,而請丁文江做淞滬商埠督辦公署的全權總辦,這是那年五月五日孫傳芳在上海總商會招待上海各界的茶會上才正式宣布的。孫傳芳在那天的演說里,還特別提到 丁先生這回本是為了中英庚款的事到上海來的。因為我相信他不會為私人的利益犧牲公家的利益,因為我相信這個人的能力可以做到「大上海」的政策的實現,所以我特別請他擔任這件事。他現在竟肯擔任這件事,也是因為他對於這個政策有信心。 在君為了中英庚款的事要南來,這是幾個月之前預定的計劃。孫傳芳請他擔任淞滬總辦的事,他南下之前確不知道。孫傳芳向他談此事,已在衛靈敦子爵到上海之後了。在君先同我和王景春先生商量。我們都知道衛靈敦子爵(本名FreemanThomas)在議會多年,又有過多年的行政經驗,是英國一個有名的政治家,所以在君要把這件事告訴他,請他依據他的政治經驗,給他一點意見。衛子爵曾同他長談幾次,很懇摯的鼓勵他勉力擔負這一件重要而困難的責任。 據在君自己對我說的,當民國十四年八月孫傳芳在杭州答應出兵援救江蘇的時候,他曾問在君,奉軍趕出江蘇之後,他自己肯不肯來幫幫他的忙。當時誰也沒有想到上海商埠督辦或總辦的事。在君最愛談這一段故事,他說: 孫馨遠說:丁先生,請你想想,你在哪一個方面可以幫我頂多的忙? 我說,我早已想過了。 孫問:哪一個方面? 我說:我曾想過,這時候中國頂需要的是一個最新式的、最完備的高級軍官學校。現在的軍官學校,甚至於所謂「陸軍大學」,程度都很幼稚。裡面的教官都太落伍了,不是保定軍官學校出身,就是日本士官出身。這些軍官學校的專門訓練當然比不上外國同等的學校,而且軍事以外的普通學科更是非常缺乏。所以我常說:中國的軍事教育比任何其他的教育都落後。例如用翻譯教課,在中國各大學已經廢棄了二十年,而現在陸軍大學的外國教官上課,還用翻譯;學生沒有一個能直接聽講的。足見高等軍事教育比其他高等教育至少落後二十年。現在各地軍官學校教出來的軍官都缺乏現代知識,都缺乏現代訓練,甚至於連軍事地圖都不會讀!所以我常常有一種夢想,想替國家辦一個很好的、完全近代化的高等軍官學校。我自信可以做一個很好的軍官學校校長。 孫馨遠聽了大笑。他說:丁先生,你是個大學問家,我很佩服。但是軍事教育,我還懂得一點——我還懂得一點。現在還不敢請教你。 他說了又大笑。他當我說的是笑話! 【附註】這段話是我在三十年後的追憶,當然不是很正確的。但我寫此段,曾參考在君自己的文字,如他的《中國政治的出路》(《獨立評論》第十一號,頁三,民國二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出版),如他的《抗日的效能與青年的責任》(《獨立評論》第三十七號,頁六,二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出版)。在那兩篇里,他都說過:「目前的高等軍事教育比任何高等學校還要落後。」 在兩處他都舉用翻譯教課為落後之證。 在君確曾有改革中國高等軍事教育的雄心。他留學英國多年,又常到德國法國旅行,在德國住過較長的時間,他頗注意這三個國家的軍事教育。他和我在北京認識一位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美國兵工署署長克羅希爾將軍(GeneralWilliamC.Crozier)。這位將軍退休後,每年同他的夫人總來北京住幾個月,我們成了忘年的朋友,常常在一塊談天。這位克將軍是美國西點陸軍大學畢業的,他的記憶力最強,學問很淵博,不但有軍事工程的專門學識,還富於歷史地理的知識和政治理解。他在美國參戰期中,從歷史檔案里尋出五十多年前南北美內戰時期國會已通過而未及實施的一個建立國家科學研究機構的法案,他提出來送請威爾遜總統依據此案即行成立一個全國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ResearchCouncil),作為全國的科學及工業研究的一個溝通整統的總機構,以避免工作上的重複,並增加研究合作的效能。這個全國委員會在第一次大戰時曾發生很大的作用。在君和我每次同這位老將軍吃飯談天之後,常常慨嘆:「這種富於現代知識而終身好學不倦的軍人,真是可以敬佩的!」在君常說,「中國的軍事首領之中,不少有指揮的天才,愛國的熱誠,堅強的毅力,但因為缺乏現代的知識和訓練,往往不夠擔任國家危難時期的艱巨責任。這真是國家的大損失,最可惋惜的!」 在君是兩腳走遍全國的地理學者,所以他有資格說軍事學校出來的軍官不會讀地圖。他常說,「地理是軍事學的一個骨幹。顧亭林、顧景范,他們身經亡國之痛,終身研究地理,其實是終身研究軍事,研究戰略。他們都是有遠見,有深意的。」 在君理想中的高等軍事學校,據他平日的口談,至少要做到幾個標準:第一,教員的選擇,必須采嚴格的學術標準;第二,學生的選擇,必須廢除保送制,必須用嚴格的入學考試來挑選最優秀的人才;第三,學校必須有第一流歷史、地理、政治、經濟等學系,要使學軍事的人能夠得到軍事以外的現代學識。 他這種議論,不但對孫傳芳說過,也曾對國民黨的軍事領袖們說過。只因為他從沒有帶過兵,沒有打過仗,所以他自信最能夠辦好的一件事業——為中國辦一個完全現代化的高等軍官學校——誰也不會請他去辦! 【附註】我要引《獨立評論》第四十一號的幾句話,替「軍官不會讀地圖」一句話作個附註:當民國二十二年熱河陷落之前,北平的一個民眾機關負責人對我說:「此次軍隊出發,都沒有地圖,都來問我們要地圖。我們半價買了許多幅蘇甲榮編印的東三省熱河地圖送給他們。」蘇甲榮的地圖豈能作軍事地圖用!何況各軍連這種簡單地圖都沒有! 五月五日孫傳芳在上海總商會發表「大上海」的計劃和組織的演說,是在君起草的,外國報紙上登出的英文譯稿也是在君寫的。(全文見5月6日上海各報。我在此章摘出的文句是依據英文《中國年鑑》1925年份,頁一○一二——一○一四的英文譯本。)我們必須重讀這篇演說,才可以了解在君當日肯出來擔任這件大事,確是因為他自己曾經仔細想過這個「大上海」的問題,曾經用自己的意見修改了軍人政客們的原來的簡陋計劃,所以他的愛國心使他相信這個新改定的「大上海」的理想是值得努力使他實現的,也是可以逐漸實現,逐漸成為收回外國租界的基礎的。 這篇演說里提出的「大上海」的計劃,就是要建立一個行政總機構,把租界四周圍的中國地區——南市、閘北、滬西、浦東、吳淞——向來沒有統一的行政中心的,完全統一在這個新的行政總機構(淞滬商埠督辦公署)之下;要使這個行政中心機構有全權可以改善整個區域的市政,可以計劃一個新港,可以解決許多外交懸案——如越界築路、如越界收房捐、如會審公堂等等。總而言之,那個「大上海」的理想是「要使上海租界四周圍的中國地區成為一個模範城市,其結果應該成為我們要求取消外國租界的基礎」。 那篇演說指出,從前也曾有過相類似的計劃,如張謇先生的吳淞開埠計劃,如孫寶琦先生的「特別區」計劃,為什麼都失敗了呢?主要的原因是行政權限的衝突,沒有統一的行政總機構。南市是原由省政府直轄的,閘北是歸上海道尹管轄的。演說的主要一點是:「照現在的情形看來,只有江蘇省政府能夠做這樣一個試驗,而可以有成功的希望。」所以新的「大上海」的計劃是完全用江蘇省政府的權力來建立這個行政中心機構,孫傳芳自己任商埠督辦,由他請丁文江全權代表他做督辦公署的總辦,把上海交涉使、上海道尹、警察局長,都作為督辦公署的各局的當然首領,都受總辦的指導,而不侵害江蘇省政府的權威。這樣就可以沒有行政權限的衝突問題了。孫傳芳說:「本人和陳陶遺省長曾經詳細商討這些問題。今天說的話可以代表我們兩個人的共同意見。」 我們在三十年後回想起來,丁在君當日擔任的建立一個統一的「大上海」的工作確是一件有遠見、有開創的魄力的建設大事業。若沒有孫傳芳與陳陶遺的完全合作,這個試驗決沒有成功的希望。陳陶遺是一位公道的紳士,平日佩服在君的道德和才幹,他能合作是意中的事。孫傳芳向來不認得在君,居然能完全信任他,給他全權,在他八個月任內從沒有干預他的用人行政:這不能不算是孫傳芳的政治家風度了。 在君做淞滬商埠總辦,只有八個月的時間,5月就職,12月31日辭職。他在那短時期內,做了不少的事。在三十年後回看過去,有兩件事是最值得記載的。第一是他建立了「大上海」的規模。那個「大上海」,從吳淞到龍華,從浦東到滬西,在他的總辦任內才第一次有統一的市行政,統一的財政,現代化的公共衛生。他是後來的「上海特別市」的創立者。第二是他從外國人手裡為國家爭回許多重大的權利。傅孟真說,在君爭回這些權利,「不以勢力,不以手段,只以公道。交出這些權利的外國人,反而能夠真誠的佩服他。」「他死後,《字林西報》作一社論,題曰『一個真實的愛國者』,我相信這是對在君最確切的名稱。」 在他爭回的許多重大的利權之中,收回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堂當然是他最大的成功。我曾聽陳霆銳先生談這件事的經過,也曾參考當時的記載,略記如下。 當時在君曾請董康先生、陳霆銳先生,和總商會的趙晉卿先生會同商議收回會審公堂的問題。在六月里,在君開始和上海領事團商談此事。談判的結果,雙方推出謝永森先生、陳霆銳先生,與領事團的代表Blackburn先生三位法律家組織三人委員會,共同研究一切有關的法律問題及手續問題。三人委員會研究的結果,決定了一些基本原則,作為收回會審公堂後設立新法院的根據。這些原則之中,有一、新設法院應用中國已頒布的法律;二、刑事案件暫分兩部分:其普通刑事案件完全歸法院推事受理;其有關公共租界治安的刑事案件,首席領事得派代表出庭旁聽,但無決定權,最後判決仍歸法院;三、因為有一些牽涉現行中外條約的問題,故三人委員會應斟酌中國法院現行之民刑訴訟法,擬具一種訴訟手續條文;四、上訴的法院應有明文規定。 三人委員會議定的一些原則成為八月中磋商的「收回會審公堂臨時協定」的基本原則。這件重要的臨時協定是8月31日簽訂的,代表江蘇省政府的是丁文江和交涉使許沅,代表領事團的是首席領事挪威國總領事Aall。協定的第一條說:江蘇省政府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會審公堂,設立上海臨時法院。除依據條約有關領事裁判權之案件外,一切民事刑事訴訟均歸臨時法院受理。這就是孫傳芳五月五日演說里所謂「照現在情形看來,只有江蘇省政府能夠做這樣一個試驗」的一個最好例子了。 協定的主文只有六條,另有第七條說:臨時協定有效期間為三年。三年之內,中國的中央政府可以在任何時期與有關各國的公使交涉,訂立最後協定,此種正式協定成立後,臨時協定即行廢止。如三年之後還沒有成立最後協定,臨時協定得繼續有效三年。又有第八條說:中國的中央政府將來與各國政府商討廢除「治外法權」時,不受這個臨時協定的任何拘束。 那是一個地方割據的時期,中央政府的命令行不到割據的地方。所以在君當時替孫傳芳起草演說,抓住這一個主要觀念:「照現在的情形看來,只有江蘇省政府能夠做這樣一個試驗,而可以有成功的希望。」建立「大上海」是江蘇省政府負責做的。收回會審公堂,設立上海臨時法院,也是江蘇省政府負責做的。臨時協定第七第八兩條,處處給中國的中央政府留地步,這就是「一個真實愛國者」的用心了。 協定最末條說:會審公堂收回的日期,另由江蘇省政府的代表與首席領事換文決定。協定是8月31日簽字的,而規定1927年1月1日實行收回會審公堂的領事團代表換文到1926年12月31日才交來。同日江蘇省政府用電文發表任命徐維震為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並同時發表臨時法院推事胡詒谷、謝永森、徐謨、吳經熊等十人。徐維震曾任大理院推事、山西高等法院院長。胡詒谷曾任大理院第三民事庭首席推事。謝、徐、吳諸君也都是有名的法律家。當日臨時法院的人選是中外輿論同聲讚嘆的。 但收回會審公堂設立臨時法院最有功的丁在君已在12月31日辭去淞滬總辦的職務了。 【附註】我在海外,沒有尋得收回會審公堂的一切交涉文件的中文原文。上面引的臨時協定條文都是依據英文《中國年鑑》(TheChinayearBook)1928年份,頁四六五——四七五。因為是我摘譯的,不是直引中文原本,故都沒有用引號。 丁在君在上海就職之後一個月,國民革命軍就開始北伐了。在那半年之中,北伐軍到處勝利,7月占領長沙,10月占領漢口,11月占領九江、南昌。11月里江西的戰爭是國民革命軍和孫傳芳的主力軍隊作戰,因為陳調元已同南軍有接洽,孫傳芳大敗。江西大敗之後,孫傳芳曾秘密的跑到天津去見張作霖,謝罪求救。 在君當時的地位是很困難的。他對於張作霖的奉軍一系是向來厭惡的。他對於國民革命軍是有相當同情的。最近董顯光先生寫了一篇短文,題為《我和在君》,其中有這一段: 當年蔣總司令所統率的國民軍與吳佩孚軍在丁泗橋的大戰,實在是決定控制揚子江流域的重要戰爭。吳佩孚見兩軍相持不下時,便要求孫傳芳派幾師生力軍參加助戰。這時情勢緊急,孫的態度足以影響大局。於是蔣總司令便叫蔣百里(方震)透過他和在君的私人友誼關係說動孫傳芳,結果〔孫〕未曾派兵助戰,終使國民軍在丁泗橋一役獲得大勝。 顯光先生和在君曾在天津同寓很久,他又曾寫蔣介石先生的英文傳記,他的記載應該可信。這一個故事可以表現在君對於國民革命軍的態度。 傅孟真曾有一段很詳細的記述和分析,值得引在這裡: 在君常把這件事(就任淞滬總辦)的動機及下台情景告我,告我時總有點「自解」的樣子,大約因為他聽到適之先生說我要「殺」他罷! 他認為改良中國的政治(他的政治大體上是行政)決不能等到所謂時機成熟,有機會不可失機會。他之參加孫傳芳團體,是個三人團,陳陶遺、陳儀和他。他們三人想藉機試驗一回。然而一到裡邊去,知道事實不如此簡單。孫傳芳要做的事,大者並不與他們商量。 孫在軍人中,很有才,很愛名譽,很想把事情辦好。只是有一個根本的缺陷,就是近代知識太缺乏了。注意,這句話是在君慣用來批評一切中國曆年來當政的軍人的。在君以為這些人中很多有才的人,有天生的才,只因為他們的知識不夠,故不能成大事。 迨孫傳芳與黨軍可和可戰的時候到了,孫不與他們商量,先決定了態度。迨武穴緊張的時候,在君(與陳陶遺君?)覺得非與孫徹底一談不可了,跑去陳說一番。孫說:「我本來也這樣想過,不過請你們看這一個電報。」這個電報是孫的在武穴的前敵總指揮打來的,電報的大意說:現在聽說聯帥有與赤軍(當時北方軍閥稱黨軍曰赤軍)妥協的謠言,消息傳來,軍心不振。赤軍皆南人,我輩皆北人,北人受制於南人,必無好日子過,且必為南人所弄。必不得已,只有北人大聯合云云。 孫傳芳把電報給他們看完,便說道:我不能不同張家妥協。不然,我站不住。丁說:與二張(作霖、宗昌)妥協,政治上站不住。孫說:那就管不得這許多了。 當時在君告訴我很詳細,日子全有。可惜我不曾記下。(《獨立》第一八九號,頁十) 還有一個朋友,武進劉厚生先生,他是原來的江蘇三人團之一。那三人團是陳陶遺、劉厚生和在君。厚生晚年寫了一段追憶的文字,說孫傳芳秘密去天津求救於張作霖之後。 陳陶遺首先知道,派人到上海來,教我到南京勸說孫傳芳,因為……我沒有做他手下的官,……還有說話的地位。我……拉了丁在君同車往南京,先訪陶遺,陶遺電話通知孫傳芳之後,我與在君同去見他。但在君始終不開口,只是旁聽。我先問孫到天津見到張作霖了嗎,……他回答說:「我一到天津就見了大元帥,大元帥見了我,很高興,開口就說:『老弟,你來了好極了!以前咱們的事撩在一邊,永遠不提。以後咱們是一家人了,有難同當,有福同享。我已打電報叫效坤(張宗昌)來天津大家商量辦法。』」我……輕輕的問孫傳芳:「看見了楊宇霆沒有?」這句話直刺他的心,他只說:「那小子!」以下就沒有聲音了。那以後就是我說話了。 我說:「我在上海聽說聯帥到天津求救於張作霖,所以特地跑來表明表明我們江蘇人的一點意見。第一、我們江蘇人普遍的怕鬍子,恨鬍子。……無論是張作霖、楊宇霆,我們江蘇人決不歡迎的。第二、我為聯帥設想,本為驅逐奉軍而來,結果反迎請奉軍來江蘇,豈不是「為德不卒」,前後兩歧?請你務必再四考量。第三、張作霖說他要派張宗昌來援助你打國民黨。請你想想,張宗昌的軍隊紀律很壞,不會有什麼戰鬥力,而奉天嫡系的楊宇霆卻在冷眼旁觀,將來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孫傳芳聽了,約摸有兩三分鐘不說話,忽然開口說:「劉先生,你有什麼高見?」我說:「聯帥本是應我們江蘇人的請求而來。勝敗兵家常事,我們決不埋怨你。但是聯帥要向那一方面低頭合作,似乎應該問問江蘇老百姓的意見。現在我老實說,江蘇老百姓寧可受國民黨的統治,決不願再受鬍子的騷擾。請你考慮。」 孫傳芳聽了我的一席話,當然很不痛快。他很堅決的回答我:「劉先生所談,不能說是沒有道理。但是我孫傳芳脾氣不好。我寧可啃窩窩頭,不願吃大米飯。我與國民黨是不能合作的。我可以告訴劉先生:蔣介石曾叫張群來找過我兩次,我已拒絕他。我對不起劉先生,也對不起江蘇人,我抱歉得很!」 我聽了這話,就站起來,說:「聯帥千萬珍重!」我同他一握手,就同丁在君一同辭別出來了。大門外就是火車站,站上還停著我和在君來時坐的專車。我們就坐了原車回上海。 冬天夜長,到了上海時,天尚未明。淞滬商埠督辦公署的汽車到車站來接,在君叫汽車夫先送我回到法租界葆仁里我家中。誰知汽車夫睡眼矇矓,把汽車撞在馬路中間一個水泥柱子上!蓬的一聲,車子震動的很厲害,汽車碰壞了,走不動了,我與在君都受了傷。幸喜有一個西洋人坐汽車經過,見我們的車撞壞了,連忙下車把我和在君扶下來,用他的汽車送我們到醫院。我的傷不重,略為包紮,先回家了。在君口鼻流血不止,只得住在醫院。 隔了一天,我到醫院去看他,他的鼻傷還沒有好,醫生說,還得用手術。我不免安慰他。在君笑了一笑,他說:「碰車的事,於你是無妄之災。我卻正可利用。我已有電報去南京,說明傷情,請准辭職,並請即派人接替。官場照例總得挽留一兩次。但我決不再到衙門了。已經有手諭:所有人員一概照常辦公,整理檔案簿冊,準備交代。」 一二日後,孫傳芳果然派人挽留在君。後來他知道在君受傷的實情,才令上海交涉使許沅代理總辦之職。在君不久就離開上海了。 劉厚生先生敘述在君受傷的情形,沒有記明日子。我那年12月31夜離開倫敦,坐輪船渡大西洋到紐約。1927年1月24日,我收到在君來信,說他12月31日辭職了。 那年五月,我從國外回到上海,在君已在大連鄉間休息了。在君歷年的積蓄是很細微的,在那個革命大動盪的時期,他還得籌款幫助他的大家庭避難的避難,上學的上學,所以他在大連的生活是相當困難的。 就在這困難的時期,他忽然得到了意外的救濟。這是一個很有傳奇性質的報德故事,值得特別記載在他的傳記里。 翁詠霓記此事如下: 在君先生在民國十六年淞滬商埠總辦辭職後,生計極為困難,幸賴楊聚誠君贈送五千元,得以度日。 在君的大哥文濤先生記此事最詳細: 有楊金者,嘗從美國人某習鑽礦術。美人回國,楊落魄不能自存活,或慫恿之,使至北京謁亡弟在君於地質調查所。弟叩以鑽礦術,知其有所長,為介紹於某礦場。不數年,頗有餘資,楊乃來北京,以二千金獻弟,……弟卻之,楊固請,弟方為地質調查所募款籌設圖書館,乃請楊以一千金捐為建築之資。 又數年,楊已致富,不從事鑽礦矣,方營麵粉廠於徐州。……亡弟在大連時,一日得函,署名楊樹誠,啟封則五千元匯票也,附以書曰:「公於我,不啻生死人而肉白骨。今我已富,聞公棄官後多債負。我不報公,無以為人。公若見卻,是以我為不義矣。」弟始知樹誠即楊金也,感其誠意,勉受之。(以上均見《獨立》第一八八號) 楊先生的名字,詠霓誤作「聚誠」,當依文濤作「樹誠」。 在君死後,這個很美的故事才由詠霓、文濤兩君的文字傳播出去。《獨立評論》第一九三號又發表了蚌埠的胡振興先生寄來的一篇《誰送給丁文江先生五千元?》。這篇文字里有幾點可以補充翁、丁兩君的敘述。第一、胡君說,這五千元之中,有兩千元是從前地質調查所的一個學生趙鑒衡君湊送的。趙君知道了楊樹誠君的計劃,他堅決的要求楊君許他搭贈二千元,名義上仍推楊君單獨贈送,因為趙君怕在君不肯收受他的學生的贈金。胡振興君在蚌埠的一個銀行里服務,所以他知道此事。但在君始終不知道趙鑒衡君的義舉。第二、胡君說:「楊樹誠君本來不識字,他平生只能夠很費力的寫一個楊字」,所以他請在君的另一個學生劉季辰先生寫給他,說明楊君的誠意,並且苦勸他暫行收用,等待將來經濟寬裕時再歸還他。同時劉君又代楊君寫了一封措詞很委婉的信給在君,請他不要拒絕他的一點誠心。 胡振興君文中還略述楊樹誠君的歷史,他說: 楊樹誠君的為人,……確實也有些怪特之處。他自己在大庭廣眾之中,自陳他幼小的時候,父母都死了,他曾討過飯。幸由美國教士留養,帶到美國,習成工藝。他對於礦業打鑽及機器技藝,的確經驗豐富。在某礦場打鑽,他曾借重過丁先生。他從打鑽弄得兩萬元,在徐州經營小規模的麵粉廠,刻苦經營,由此起家。……他在這兩年運用他自己的經驗和智力,在本廠造成了九架麵粉機的磨子,連建築機房,添置機件,耗費了數十萬元。……在開機那一天,他的麵粉廠經理才捏了一把汗對人說:「你佬!現在放心了,好危險啊!只有我們三爺才會這樣蠻幹到底!」楊君行三,人稱他「三爺」。 文濤大哥用古文敘述楊君事,其中有些事實可以根據胡君此文修正。他引的楊君給在君的信,當然也是他代擬的古文,不是學地質的劉季辰君代楊君寫的原信。大概當日徐州、蚌埠之間,有這幾個好人,平日佩服在君的為人,當日更佩服他在上海的成績,他們知道了他的生活困難,決定要設法救濟他,於是出錢的出錢,寫信的寫信,讓這一位「曾討過飯」的楊樹誠先生單獨出名,贈送他五千元,使他不便推卻。正如胡振興君說的,「僅僅致送錢財,也不見得有什麼可以讚揚。不過……這五千元……卻顯示出幾個人極可欽佩的高尚風誼。……〔其中那位〕並不很富有的趙鑒衡君慨贈巨款,還要把姓名隱了,連丁先生始終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也可說是奇之又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