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中短篇小說集 · 走進上流社會

這幢房子也經歷過逆境,有段時期它落到了一個雜耍團老闆手裡。他租下它以後,作為它的承租人,在教區登記過,因此用不到費心查考他的姓名。然而他本人卻不容易找到,因為他過的是流浪生活,定居的人輕易見不到他,何況那些自封為有身份的人,也恥於承認與他有任何交往。最後,在德特福和附近一帶的菜園之間,靠河邊的一塊沼澤地上,出現了一個白髮老人;他穿一身平絨衣服,那張久經風霜的臉好像刺了花紋,只見他坐在一所活動木房子門口吸菸斗。到了冬天,這木房子通常便停在泥濘的海灣口;附近的一切,那濃霧籠罩的河道、那煙靄迷漫的沼澤、那蒸汽迴蕩的菜園,仿佛都與白髮老人在一起吸菸斗。在這一片吞雲吐霧的氛圍中,活動木房子的漏斗形煙囪也不甘落後,配合其他一切,噴吐著自己的煙霧。 穿平絨衣服的白髮老人聽到別人問他有沒有租過那幢招租的房屋,露出了驚異的神色,但答說租過。那麼他名叫馬格斯門?一點不錯,托比·馬格斯門,合法的教名是羅伯特,但在雜耍圈內,他從小就被叫做托比。托比就托比,托比·馬格斯門有什麼不好?要是誰認為不好,但說無妨! 沒有人認為不好,他可以放心。但是關於那房子,有些事想請教一下,他願意告訴大家,他為什麼離開它嗎? 當然願意,為什麼不願意呢?他離開它是為了一個矮子。 為了一個矮子? 馬格斯門先生加重語氣,鄭重其事地又說了一遍:為了一個矮子。 那麼,如果馬格斯門先生不反對,覺得方便的話,是否可以講得詳細一些? 馬格斯門先生便談了下面一些細節。 首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時彩票等等還沒有禁止。 [1] 馬格斯門先生想物色一個恰當的表演場所,他看到了那房子,對自己說:「如果可以得到你,我就要得到你。如果可以用錢租到你,我就要用錢租到你。」 鄰居們冒火了,紛紛表示反對;但是馬格斯門先生不明白這有什麼好反對的。要知道,這是一個有趣的玩意兒。首先,那兒要掛上一大幅畫,畫的是一個巨人,穿著西班牙燈籠褲,脖子上圍著輪狀縐領,畫有屋子的一半高,用繩子和滑輪吊在屋頂的一根柱子上,這樣,他的頭就與陽台的欄杆達到了同一高度。還要掛上一大幅畫,畫的是一個患白化病女人,正把她的滿頭白髮對著全副戎裝的海陸軍士兵。還有一大幅畫,畫的是一個印第安野人,正在剝一個外國人的頭皮。還有一大幅畫,畫的是英國種植園主的一個孩子,被兩條大蟒蛇捲住——那種我們從未見過的孩子和從未見過的蟒蛇。同樣,那兒還要掛一大幅畫,畫的是大草原上的一隻野驢——不是我們平常見到的那種野驢,也不是英國運進過的野驢。最後,還有一大幅畫,畫的是一個矮子,就相貌而論有些像他,使喬治四世見了吃驚得瞠目結舌,簡直不知該把自己高貴文雅的儀表和發胖的身子怎麼辦才好。就這樣,房屋前面掛滿了這些畫,沒有一點光線可以從這一邊照進屋子。「馬格斯門娛樂場」的橫幅長十五英尺,寬兩英尺,高懸在前門和客廳窗戶上面。入口處有一條由綠呢和樹木搭成的過道。一隻手搖風琴在那兒不停地奏樂。要說體面,如果三便士還不夠體面,怎麼才夠體面? 但現在要談的主要是那個矮子,他是值些錢的。他的名字寫的是皇家保加落得旅特不死丑夫基少校。這個名字誰也念不清楚,也不想念清楚。觀眾照例隨意亂叫,把他叫成了丑不基。在同行中,他便叫做丑不死;這一部分是由於那個原因,一部分也由於他的真名——如果他有真名的話(那是值得懷疑的)——是叫廝打剋死。 他是一個不尋常的矮子,名不虛傳。當然,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矮,但是個矮子是沒有疑問的。他身體非常小,腦袋卻非常大,至於腦袋裡裝著些什麼,那只有他自己明白了——這是說如果他思考過這問題,儘管這種事他是很難勝任的。 這個矮子心地之好是世上少有的!他朝氣蓬勃,但並不傲慢。他跟穿花衣服的小丑一起旅行時,雖然他知道,他是天生的矮子,小丑卻是靠那身花衣服假扮的,他還是像母親一樣關心他。你從沒聽他誹謗過「巨人」。確實,對那個來自諾福克的胖太太,他是講過她一些壞話的;不過這含有感情因素,一個人的感情遭到了一位太太的玩弄,她把他看得還不如印第安人,他自然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了。 當然,他經常在戀愛,這是人之常情嘛。可是他戀戀不捨的偏偏是一個大塊頭女人;據我所知,沒有一個矮子會愛小個子女人。正是這點使他們成了與眾不同的寶貝。 他腦袋裡有一個古怪的念頭,這必然是有它的道理的,要不然它不會出現在那裡。他始終相信,他是註定要發財的。他永遠不會在任何文書上簽名。他學過寫字,那是一個沒有胳膊的年輕人教他的,這年輕人在靠腳趾掙錢過活(他是一個書法家,在雜耍行業中教過不少人),但是丑不死若要靠寫字過日子,他非餓死不可。這想法特別奇怪,因為他沒有財產,也沒有希望得到財產,他所有的只是一間房子,一隻盤子。我說的房子是一隻木箱,木箱油漆過,從外表看,像是一幢六個房間的屋子,他通常便爬進箱子,伸出食指上戴著一隻鑽戒(或者看上去像鑽戒的東西)的手,從觀眾相信是客廳的窗口搖小鈴鐺。至於我說的盤子,那是只瓷盤子,每逢表演結束,他便拿了它在觀眾中收錢。他這是得自我的言傳身教:「女士們,先生們,小矮子現在要繞大篷車兜三圈,然後退場啦。」在私生活中,每逢有大事要談,他也用這句話作開場白,夜裡上床以前,又用這句話作告別辭。 我認為,他有一顆美好的心——一顆詩人的心。他坐在手搖風琴旁邊搖它的時候,頭腦里那個發財的念頭總是特別活躍。只要旋律進入他的意識,他便會忘乎所以,大聲喊叫:「托比,我覺得我的財產快到手了——用力搖啊!托比,我的金幣滾滾而來,數也數不清呢——用力搖啊!托比,我會成為一個大富翁!托比,我覺得大洋錢一個個在滾進我的口袋,我身上裝滿了錢,簡直成了英格蘭銀行!」這就是音樂對一顆詩人的心發生的作用。除了手搖風琴,他對別的樂器沒有好感,相反,還討厭它們。 談起觀眾,他總是牢騷滿腹,這並不奇怪,凡是要靠他們給錢過活的人,大多這樣。他對他幹的營生特別反感的是,它把他排斥在上流社會之外。他老是嘮叨:「托比,我的志向是走進上流社會。我詛咒我的職業,我對觀眾不滿,原因就在於它使我不能跨進上流社會。這對印第安人那樣的下賤胚子自然算不得什麼,他本來不是上流社會的料子。這對穿花衣服的小丑也算不得什麼,他也不是上流社會的料子。但我是的。」 誰也不知道丑不死把他那些錢幹什麼用了。他拿的工錢不少,每到禮拜六晚上便拚命搖手風琴,何況伙食還免費——他食量大,吃東西跟啄木鳥似的,不過凡是矮子無不這樣。盤子也能帶來一筆小收入,他把許多半便士銅幣包在一塊手帕里,一星期也有不少。然而他還是沒有錢。人們本來以為,這是諾福克的胖太太幹的好事,其實不是,因為可想而知,你既然仇恨印第安人,見了他便咬牙切齒,在他跳野人舞的時候,也忍不住要噓噓喝倒彩,你自然不會拿錢給胖太太,讓她養漢子,跟印第安人逍遙快活。 一天在埃格姆賽馬場上,秘密揭開了,這完全出乎人們的意料。當時觀眾寥寥無幾,丑不死為了招攬生意,在他的客廳窗口拚命搖小鈴,他的身子跪著,兩條腿伸到了後門外面——因為他必須跪下,才能鑽進小房子,它容不得他站直身子——他從肩上回過頭來向我嚷嚷:「瞧,這就是你的好觀眾,真見鬼,他們幹嗎不滾進來啊?」正在這時,人群中來了一個人,他舉起一隻信鴿喊道:「這兒有人買過彩票沒有?剛才開獎啦,頭獎號碼是三七四二!三七四二!」我恨不得揍這個人一傢伙,因為他一嚷嚷,觀眾的注意力便分散了,要知道,只要出了什麼新奇事兒,觀眾隨時都會走開,你如若不信,不妨試試,隨便找個藉口,把大伙兒召集攏來,只要有兩個人遲到,大家便會回頭瞧這兩人,不來聽你的。總之,我對那個嚷嚷的人很不高興,心裡在罵他,但驀地看到丑不死的小鈴子給扔到了窗外,落在一個老太婆身上,他本人也一躍而出,踢翻了箱子,把它的秘密統統公之於眾了。他抓住我的小腿,對我說:「帶我到車上去,給我澆一桶涼水,要不我非死不可,我中獎啦,發財啦!」 丑不死得到的獎金是一萬兩千多鎊。一張彩票的全部獎金是兩萬五千鎊,他買了半份,現在中獎了。他幹的第一件事是提議與印第安人決鬥,每人打賭五百鎊,他的武器是一枚毒針,印第安人的武器是一根棍子;但是沒有人肯掏那筆錢給印第安人撐腰,事情只得作罷。 他發狂似的過了一個禮拜——他的心情如何可想而知。要是我讓他搖風琴,我相信不消兩分鐘,他就會把它搖破,幸虧我們已把風琴藏好。後來他清醒了,對所有的人都十分慷慨,花錢大手大腳。那時他把他認識的一個年輕人找來。那人外表非常文雅,實際是賭場裡拉人下水的騙子(他的出身相當體面,父親開馬車行發了財,可惜生意上遭了一次挫折,因為他把一匹灰色老馬漆成栗色,冒充純種馬出售),他自稱名叫諾曼第,實際並不是。丑不死對他說道: 「諾曼第,我現在要走進上流社會了。你願意跟我一起去嗎?」 諾曼第答道:「丑不死先生,如果我沒有聽錯,你的意思是,今後一切費用都歸你負擔?」 「不錯,」丑不死先生說,「你還可以得到一大筆津貼。」 騙子立刻把丑不死先生抱到椅子上,跟他熱烈握手,眼睛充滿了淚水,用詩歌回答道: 「我的船在岸上, 我的舟在海上, 我現在別無要求, 只想與你一起出遊。」 他們穿著絲綢衣服,坐上四匹灰色馬拉的馬車,前往上流社會。到了倫敦,他們住在蓓爾美爾大街,從此杳無音信。 第二年秋天,我正在巴托羅繆市場表演,一個僕役打扮得奇形怪狀,穿著乳白色燈芯絨褲子和長統馬靴,給我送來了一張請帖,於是我在指定的一個晚上,洗得乾乾淨淨,來到了蓓爾美爾大街。高貴的先生們已用過晚餐,正在喝酒,在丑不死先生的大腦袋上,那對眼睛呆滯無神,使我不免替他擔心。那兒共三位仁兄(我是指一起作樂的共三人),第三個人我也認識,曾看到他穿一件羅馬式襯衫,戴一頂披豹皮的主教冠,在野獸雜耍團的樂隊里亂吹單簧管。 這先生裝作不認識我,於是丑不死先生介紹道:「先生們,這位是我從前的老朋友。」諾曼第從眼鏡後面望望我,說道:「馬格斯門,歡迎你!」——不過我發誓,他並不歡迎。丑不死先生為了便於喝酒,把椅子墊得高高的,像坐在御座上(頗有大畫幅上喬治四世的架勢),但是除了這點,從任何其他方面看,他都不像王上,倒是那兩個朋友指手畫腳的,很有帝王氣派。他們都穿得花里胡哨,像過五朔節似的!至於酒,真是應有盡有,但喝無妨。 我每瓶都嘗了一下,起先分開,喝完一杯再斟一杯,然後把各種酒調在一起,喝了一杯,又把兩種對半摻在一起,接著又把另兩種摻在一起。總而言之,我過了一個非常愉快的晚上,喝得差點酩酊大醉,幸好及時想起應該適可而止,於是趕緊起身告辭:「丑不死先生,最好的朋友也得分手;謝謝你用各種外國酒款待了我,你過得不錯,現在我用紅葡萄酒祝你健康,我得告辭了。」丑不死先生答道:「馬格斯門,勞駕你用右手把我提出椅子,我得送你出去。」我說我實在不敢當,但他堅持要送,我只得把他提出了他的寶座。他滿嘴馬德拉酒的氣味,我抱他下樓時不由得想,我好像是捧著一大瓶葡萄酒,瓶口裝著一個難看的塞子,大得異常。 我把他放在大廳門口的地席上,可他抓住我的上裝領圈,不讓我站直身子,對著我的耳朵小聲道: 「馬格斯門,我並不幸福。」 「丑不死先生,你有心事嗎?」 「他們待我並不好。這些人忘恩負義,只要我不給他們喝香檳酒,他們便把我放在壁爐架上,只要我不給他們錢,他們便把我鎖在柜子里。」 「那就叫他們滾蛋,丑不死先生。」 「這不成。我們是一起走進上流社會的,那上流社會將怎麼說我呢?」 「那你就離開這個社會!」我說。 「這不成。你不明白你在講什麼。一個人一旦走進上流社會,就沒法離開它。」 「那麼,如果你不計較的話,丑不死先生,」我一邊講,一邊嚴肅地搖搖頭,「我得說,你根本不應該進去。」 丑不死先生拚命晃動他那個大腦袋,簡直有些嚇人,還用手把它捶了六七次,那副惡狠狠的樣子是我從未料到的。然後他說:「你是一個好人,但是你不明白。晚安,走吧。馬格斯門,小矮子現在要繞大篷車跑三圈,然後退場啦。」這次他留給我的最後一個印象,是他用手和膝蓋一級級爬上樓梯。儘管很吃力,他好像毫無知覺。要是他頭腦清醒的話,這麼陡的樓梯,他是不敢爬的;但這已無法改變。 那以後不久,我在報上看到,丑不死先生進宮引見了。報上寫道:「人們會記住」——我一生總是發現,凡是不必記住的事,報上偏偏說會記住——「丑不死先生是一個身材極端矮小的人,他在上次國家彩票中榮獲頭獎,使舉世震驚。」好吧,我對自己說,生活就是這樣!他終於如願以償,進了王宮!他使喬治四世大吃了一驚! (就為這件事,我添制了那一大幅畫,在畫中,他拿了一袋金幣獻給喬治四世,還贏得了一位夫人的愛情,夫人帽上飾有鴕鳥翎毛,他則戴著絲袋假髮,佩著劍,鈕扣扣得整整齊齊。) 你們現在要問這幢房子,是的,我租下了它——雖然與諸位還無一面之交——在這裡開辦馬格斯門遊樂場,前後共十三個月,有時表演這個,有時表演那個,也有時並無特別節目,但是那些畫始終掛在外面。一天夜裡,表演剛剛結束,送走了最後一批不太熱心的觀眾,由於天不作美,下著大雨,我坐在後面樓梯上吸菸斗,那個用腳趾寫字的年輕人跟我在一起(可惜他從來不會用腳趾吸菸,只會用腳趾寫字)。正在這時,我聽得前面有人踢門。我對年輕人說:「喂,老夥計,這是怎麼回事?」他用腳趾揉了揉眼睛,說道:「我不知道,馬格斯門。」真的,他從來什麼也不知道,這是一個枯燥的夥伴。 聲音斷斷續續,沒有停止,我放下菸斗,拿起蠟燭,走下樓梯,開了門。我向街上張望,但周圍毫無動靜,連個人影也沒有,我正在詫異,猛然覺得有個東西從我胯下鑽進了過道,我趕緊轉過身子,原來這是丑不死先生! 「馬格斯門,」他說,「收下我吧,條件照舊,我給你幹活;你同意的話,就說同意。」 我給弄糊塗了,但我還是答道:「同意,先生。」 「我也同意,雙方同意!」他說。「你屋裡有什麼吃的沒有?」 我一直記著我們在蓓爾美爾街喝的那些閃閃發光的外國酒,因此現在只能給他吃冷香腸和摻水杜松子酒,覺得很不好意思,但他毫不在乎,拿了不少食物,用一隻椅子當餐桌,像從前一樣,坐在小凳子上大吃起來。直到這時,我還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他終於把香腸一掃而光(那是牛肉香腸,據我估計,至少有兩磅四盎司),吃完以後,那個小矮人心頭的智慧才像出汗似地向外滲透。 「馬格斯門,」他說,「你瞧我!站在你面前的,就是進了上流社會,又走出上流社會的人。」 「啊!丑不死先生,你離開它了?先生,你是怎麼離開的?」 「我給騙光了!」他說。想不到他能說出這句話,可見他的腦袋一點不笨,根本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 「我的朋友馬格斯門,我不妨把我的一大發現告訴你,這是花了代價的,它值一萬兩千五百鎊呢;你終生都用得到它。我發現的這個秘密就是:與其說一個人走進上流社會,不如說是上流社會吞沒了這個人。」 我不能準確領會他的意思,只得搖搖頭,裝出深思的表情,說道:「丑不死先生,你講得有道理。」 「馬格斯門,」他說,扭住了我的大腿,「上流社會吞沒了我,把我的每個便士都吞沒了。」 我覺得我的臉色發白了,儘管我天生能說會道,這時卻開不得口,只是勉強問道:「諾曼第在哪兒?」 「跑掉了。還偷走了一隻盤子,」丑不死先生說。 「那另一個呢?」我是指從前戴主教帽子的那個夥計。 「跑掉了。偷走了我的珠寶,」丑不死先生說。 我坐下,望著他,他站直身子,望著我。 「馬格斯門,」他說,這時我覺得他雖然聲音變粗了,但人卻變得聰明了,「上流社會從整個說來,只是一群矮子。在聖詹姆士宮中,他們都在干我乾的老行當——繞著大篷車跑三圈。只是他們穿著古老的朝服,而且都是闊人。在別處,他們都是搖著小鈴鐺在玩騙人的把戲。到處都有瓷盤子向人收錢。馬格斯門,這盤子就是無往而不在的衙門!」 你們明白,我看到他的不幸把他弄得非常傷心,因此對他很同情。 「至於那些胖女人,」他說,把腦袋朝牆上狠狠撞了一下,「在上流社會,這種女人有的是,比我們那個更壞。我們那個只是不知好歹,低級趣味,叫人瞧不起,以致自作自受,落在一個印第安人手中!」說到這兒又把頭撞了一下。「但她們呢?馬格斯門,她們是為了錢不要廉恥。她們披著羊毛圍巾,戴著手鐲,把你的屋子弄得到處都是漂亮的扇子之類的東西,因為她們知道,只要奉承你幾句,你便會把錢當水一樣送給她們。這不是跟著你的風琴上場的那種胖女人,不論你是誰,她們都會從各個角落擁到你的身邊來。她們像過濾器一樣,要把你心中的血濾光。等你沒有什麼可以給她們的時候,她們就當著你的面嘲笑你,把你被吸乾了血的身體丟在那兒餵禿鷲,像大草原上的死野驢一樣,但這是你咎由自取!」說到這裡,他又把腦袋死命撞了一下,倒在地上了。 我以為他死了。他的腦袋這麼大,撞得又那麼凶,轟隆一聲掉在地上,肚子裡那些香腸一定兜底翻了個身,因此我以為他死了。但是不久他慢慢甦醒了,坐在地上,眼睛中露出從未有過的智慧的光芒,對我說道: 「馬格斯門!在你這個不幸的朋友經歷的兩種生活方式中,最本質的區別就在這裡,」他伸出可憐的小手,眼淚淌到了鬍子上——應該說他還是個男人,他的鬍子不少,只是它並不能保證人們贏得愛情,「那就是,在上流社會外面,我給人觀看是別人付給我幾個小錢;在上流社會裡面,我給人觀看卻要自己付出一大筆錢。哪怕沒有人強迫,我也寧可要前者,不要後者。明天用號角宣傳吧,說我回來了,照舊參加表演。」 這以後,他又回到了雜耍團,幹得那麼輕鬆,好像完全換了個人。但是我們沒有再讓他搖手風琴,在朋友們面前也不再提他的財產。他一天天變得聰明了,他對上流社會和公眾的觀點,既光輝燦爛,又令人費解,讓人感到可怕;隨著他的智慧的增長,他的腦袋也越變越大了。 他幹得很好,吸引了不少觀眾,這樣過了九個禮拜。到這個時期結束時,他的腦袋已成為一大奇觀;一天晚上,送走最後一批觀眾,關上大門以後,他表示希望聽聽音樂。 「丑不死先生,」我說(我從不漏掉「先生」這稱呼,哪怕別人都直呼他的名字,我也不干),「丑不死先生,你真的認為,你的身體和心情都允許你聽風琴了嗎?」 他的回答是:「托比,下一次跑碼頭能遇到的話,我要寬恕她和印第安人。就這樣。」 我開始搖手風琴,但有些害怕,手直哆嗦;他一言不發,乖乖坐著。直到我死的一天,我都相信,他那麼坐著的時候,腦袋在越變越大;因此你們可以斷定,他頭腦里的思想一定非常多。他一直坐著,聽著音樂,然後突然醒了。 「托比,」他說,露出了安詳的笑容,「現在小矮人要繞大篷車跑三圈,然後退場啦。」 第二天早上,我們叫他的時候,發現他已到另一個社會去了,那個社會比我的和蓓爾美爾街的都好得多。我盡一切力量,為丑不死先生舉辦了值得欣慰的葬禮,我作為葬禮的主持人跟在他的後面,喬治四世的那一大幅畫則作為先導,像一面旗子似的。但是這房子以後顯得那麼陰沉淒涼,我退租了,重新回到了大篷車上。 * * * [1] 英國於1826年通過法案,禁止抽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