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疏 · 智度論疏卷第二十一

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 慧影 抄撰 釋第五十九卷論 第三十六品者。名舍利校量品。上來諸品。先皆明功德。次及校量。此品之初創以舍利校量為指故以為目。將欲解釋。故舉之雲第三十六品釋論也。 佛告釋提桓因已下。此下去正明舍利對校經卷。此中文意。乃復無數。且大而論之者。三周校量。第一舉滿閻浮中舍利。對校經卷。第二次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舍利。對校量經卷。第三以恆沙世界滿中舍利校量經卷。此初即是第一佛將欲校之故。告天主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此意釋以舍利是跡之等波若乃是佛之本故。寧取波若。且如金光明經雲。舍利為六波羅蜜功德所熏故。須禮敬也。當說。 爾時舍利弗問已下。明身子因此而更論議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從不為取至淨。凡有五對。明於出義。臨之當一一釋。 不與諸佛法已下。明請佛。請聖果等法不可得故不取。諸凡夫法等不得故不舍也。皆例爾。 如是如是已下。明天主述問。即以為答也。 爾時佛贊已下。明天主。能依第一義故。說不二相。依於一帝。分別校量。寧取波若。義含法相。令當來可得故。致如來高贊。而述成之也。當釋。明波若與於法性等。既境智俱冥。無有二相。故云無別也。諸義皆爾。 釋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身子論義。天帝解釋。如來贊成。此義已竟。今欲復宗說於校量。所以白佛也。 何故已下。此即是初分中第二意。明波若所以勝舍別義也。至論當釋。以善法堂。喻波若經卷也。當也。 複次世尊已下。第三意。明波若法中。能生無畏舍利。是無記法。故不然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畏之義也。當說。 是人不隨惡道等已下。是第四意校量明其勝義也。當說。 複次世尊滿三千大千世界已下。品之第二次以滿大千界中舍利校量經卷也。何以故已下。釋所以。寧取波若之義。明波若能生諸佛舍利。不能生佛。所以供養舍利。能得勝果者。只由波若故。然舍利若無波若薰修者。與余骨何異。是故寧取波若也。 何以故已下。釋波若智慧即是於佛。故云無異也。 問曰下。當一一釋。而滿閻浮提已下。明舍利不如。故言滿。波若勝故。但言經卷。只一部一卷經等皆勝也。 複次出家人已下。此中為復大陌解之。辯道俗情異故。所以然也。當釋。 芥子許已下。明佛入涅槃滅時入如金剛三昧。自碎其身為八斛四斗舍利。佛身只長丈六。今並□等益為舍利故得多故。若骨舍利。色則紅白。□舍利者色則紅赤。八國王分。各得一斛。只有八斛。但量舍利人以曰蜜塗斗刮取得於四斗。故云八斛。此舍利色妙體實。勝於金剛故。昔日有康僧會。來至吳主處翻經。善說佛法不可思議。孫權道言。若然者。何不令我見之。僧會即為請得一舍利。隨銅槃上得陷則喚人將置䥫鐮上打之。則沒鋞中錯取乃得。則起建初寺。於中供養也。此下去當一一對文意釋之。 是時佛贊已下。明若依第一義。萬法同如。則無波若勝於舍利。若依世帝則舍利不及。今天主所說善須二帝。故致佛贊也。當釋。 己身喻佛已下。釋上第二意。善法堂喻經文也。當釋。 不見怖畏已下。釋上第三意經文也。 不隨惡道已下。釋上第四意經文也。 為一切眾生故增至三千已下。即生下第二大分經文。又即是釋第二意中。初二意經文也。當釋。 複次世尊已下。即第二大分中。第三意校量。明佛性能住。三事示現化物。說十二部經。與持說波若無異。何以故下。釋所以無異之義。三事示現者。即是神通說法知他心等。此亦名三業示現益物。亦名三密。亦名三輪也。當釋。 複次世尊十方諸佛已下。上就釋迦三事益物校之。今第四次。就十方諸佛住三事校之也。並至論當說。 複次世尊已下。是第五。翻次十方佛校之也。當釋。 複次世尊已下。第六意校之。上但直明功德而已。今此中文義亦復與前為對校量故來。非為重也。當釋。 複次世尊已下。第七復作員責人喻。來校量經卷也。至論當釋。 複次世尊已下。第八次作摩尼珠喻來對經卷校量也。至論當釋。 作種種色已下。明波若無相故無定色也。當釋。 爾時阿難已下。明珠所出家也。 世尊佛般泥洹後已下。第九總明波若力用功能勝義也。當釋。 複次世尊量三千大千世界滿中舍利已下。是品之第三大分。次以十方恆沙世界舍。校量經卷。造經功德。此中當應說。今者舍利一立由不可得。何況滿十方家。但凡夫不解故。偏貴舍利。故上論言。出家人多求智慧及解脫果。故愛經卷。俗人多求世樂。故樂重舍利。所以天主上雲。我非是輕佛舍利故。作如此說。今欲令諸新發意菩薩。深知此理故。如實校量。寧取波若經卷。良以功高道大故。所以然也。就此第三分中。復有以意也。 世尊已下。第一意校量報不可得邊。及入菩薩法位等故勝也。當釋。此中經既雲。菩薩法位。已得菩薩神通。從一佛界至一佛界。為眾生故受身。隨其所應。或作接報□將化。當知。此非業報。當知。法身但隨所應見。非為起動化也。當釋。 複次世尊有人慾見十方無量已下。第二意次。以見二種法身來校量也。當說。 複次佛住三事示現已下。此初明論主須牒上經文將欲釋之也。 問曰已下。問意雲。佛既具說十二部經。云何乃言以受持讀誦波若之人與佛無異也。 答曰已下。而言十二部中。波若所為大者。此是總說然明一切大乘經。皆一種無有優劣。言波若大者。即是十二部中。方等最大。最大十一部也。故十一部經。是聲聞藏。方等一部是菩薩藏。以方等經中有十二部。皆名方等大乘。故但云一部。聲聞藏中。無菩薩藏故云十一部。今以方等大故。言波若大也。 所以者何已下。此明法身菩薩。但說波若勸道大乘。故云多有發菩薩心。余者說十二部經。以新發意。但說波若發大心多也。當釋。 複次三事示現已下。此總合意。釋上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四意。校量經文也。當釋。 如負責人已下。釋上第七意。作負責喻。校量經文也。所以以負責來喻者。明此舍利若無波若修薰者。為先世業因所追受諸報對。今以波若薰修。宿對永免。而判得供養。故作此喻也。 今說摩尼珠已下。釋上第八校量意經。□□中。復作同釋。復作別釋。此初且總出其力□□氣也。當釋。 問曰已下。欲明其出處也。當一□□唯帝釋用打物始得破也。已涉前臨文當釋。三乘解脫者。此據方便淨涅槃。若小教中唯具事滅。及方便淨。以羅漢第九解脫智。為有為果。九十八結無處無為果等。即是方便淨義。灰身是事滅義。不明諸法本淨體性。故無性淨。大乘則是三也。當釋。四病根本者。即風熱冷雜亦名等分。三病據偏發為言。等分據三種等起。四有四義。已如上釋。 亦能除八萬四千病根已下。此中據三毒偏多為語。故有六萬三千。等分雜起。為二萬一千。故成八萬四千。故賢劫經。應釋八萬四千故。諸波羅蜜始從光矅度。終至分舍利度。凡有三百五十度。一一度中。復有六度。則成二千一百。一一度中。皆有十善。則成二萬一千度。以四善根分之。故成八萬四千度也。他家之取華嚴中十法來足。師雲恐非。如是一一波羅蜜中。既皆有十法。則成二萬一千。對此四病所起煩惱。則成八萬四千。諸波羅蜜。名為八萬四千法門。故此中言波若波羅蜜。能除八萬四千病也。此義已涉前。不能具釋。根本四病者。貪痴等分等各二萬一千。論四病上所起。鄣諸波羅蜜。或為八萬四千諸塵勞門。今者復以不淨觀除貪等來者。以四觀但對根本四病。不論余義也。當釋。 珠除熱已下。此即合釋上能除風冷熱雜等四百四病等義。臨文當一一釋也。日珠屬陽精。月珠屬陰精。若但有月者。萬物則濕爛。若但有日者。萬物則燋枯。故此日月為陰陽之化萬物。以有月故。萬物濕潤。以有日故。萬物生長。他乃言寒熱猶陰陽之氣者。四月六陽㕛並起。何不極熱。十月六陰㕛並起。何不極寒。今品以日冬行南道故短而寒。春秋行中道故所以晝夜亭等。而暑寒調適。事天日行北道故長而熱也。當一一合釋。明以波若以修諸皆舍須陀洹果等。故則無礙波若互能同之也。當釋。第六縹色者。以上來諸果。皆舍等義。對於五色第標色靈空天色但遙望虛空。似空青色故。謂為縹色。還以此色。以合修空之義。故別舉也。當釋。 今當別相說已下。上來至此亦名同相。亦等喻。合釋波若義。今從此已下。亦名別相。亦名過喻。以合釋波若也。當一一釋。波若能除二事者。亦能除鬼及以天魔也。心病天龍鬼神所不能治病。無始世來。未曾所治病等者。此蓋是據生死煩惱病等也。當一一釋。相應無明者。是九使所帶起無明也。不共無明者。是十使中。不隨諸使別起無明也。及一切法中不了痴黑闇者。即是一切諸知見中分別無明以不達正理故。有分別說為不了也。自下文等並一一當釋。際此二毒者。謂內四大毒。及外至毒藥等毒也。能治慧眼。令得明淨也。心癩者。謂五逆等罪也。 問曰下。料簡也。當釋。珠只能令水清隨世物等變。波若能令心水清。與心數善法問色也。六覺者。謂欲慧害親衰國生不死等覺也。當釋。舍利世出世受樂人等。並貴故。不同珠函篋也。當釋。 如是總相別相已下。既合喻釋竟。次總結結也。問曰下當釋。 是義先已說已下。第三分中。中間多許意經文。並皆略之。義已涉上。故指於前釋也。 複次世尊有二種法相已下。由是前第三大分校量中最後意也。當一一釋。 是名有為諸法法相已下。此中以一切世間出世間去慧盡屬有為功德。是作法故。名有為法。從無生法等。非作法故。說為無為法相也。並當一一釋。 爾時佛告已下。明天主既非一切起人時座難信故。如來述成也。當釋。非第一義者。是上來所說。雖言不垢不淨。無取捨等。猶是滋俗諦所攝。若第一義中。此等卷無也。而言二帝。攝法盡者。是寄俗為語故。以色等為俗。如等為真。此是接俗之辭故爾。若論第一義中。實無所攝也。當釋。 知一切眾生心亦不得眾生心已下。明雙照二諦義也。當釋。 不行餘波羅蜜耶下。當一一釋。 譬如閻浮提諸樹下。當釋。 釋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天主。復以五句。讚嘆波若也。當釋。 與他人已下。上來未校與他之禰。故此下去。次校量之明。與他勝義也。一一當釋。 何以故已下。此經是佛成道五年十二年前說。佛今為明與他。他勝故懸說。碎身之事為證。所以碎令爾者。只欲令他多人得故也。當釋。 我供養是法已下。明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法者。即是波若。此之謂也。故如來恭敬。如金光明經中。佛亦為六度故禮舍利。禮舍利在於諸波羅蜜。不在舍利。此中佛自以己身為證。佛尚自供養恭敬波若。何況餘人。以其利大。令人深知修福之處。故然也。當說。 問曰下。當釋。答曰下。亦當釋。 已有還無已下。此不同滅無之無。本來得一切種起今得之大用故。名為今有。此起即寐。故云今無也。與上相違者。明本來不有。今亦不無也。當釋。有為善法是行處者。據其用無為法。是依止處者。據其體即是依如來藏依正法身等義也。當釋。 此是新發意已下。明新學菩薩。既未能深入法相。故為作如此分別。無生忍菩薩不然也。當一一對上文釋之也。 答曰已下。雲本以蔽光之陰。為影陰色不異。是故定一。不以大小名為影義。不須此問也。 此事為難已下。次釋上自他校量中教文也。當一一釋。佛功德滿。故云不用也。 應釋其義已下。釋上後校量意文也。當一一說。一心聽受屬法供養。最為勝也。當釋。 釋第六十卷論 第三十七品者。即是校量分中。第九品。應名法施品。但以初明十善故。即以為名。名為十善品。校量功德訖。於此品論。欲解釋故。舉之雲第三十七品釋論也。 佛告釋提桓因已下。此之品各為法施校量。明波若勝義。就此文中。凡大有四周校量。第一以教一閻浮人。令行十善。及十二門禪。五神通等。不如教人一句波若與他經卷各為世善校量。第二以教一閻浮提人。得聲聞四果。不如與他經卷。教人波若。是出世善校量。第三以教人得辟支佛校量。第四自以大乘諸位行次第校量。就第一世善校量中。復有三周。第一舉教人行十善校量。第二舉四禪十二門禪等為校量。第三以互通校量。今此初是第一。其中雖亦有四果等義。但是承勢而來。非是第二意也。當一一說。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與他得福多義也。當說。教一人令得須陀洹果者。以永隔三塗故。勝教一閻浮人行十善。不能永隔三塗故。劣教一閻浮人。並得四果。復不如教人波若。令發心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教人發心勝義也。當釋。 置閻浮提已下。此下此下去復作增上喻之也。當一一釋。小千者。即是千日月。千須彌。千四天下等也。中千者。復以此小千為一。數之至千。千中之千。故曰中千也。大千者。以中千為一。複數至千。千中之大。故曰大千也。並當一一釋。此化主教多許人福雖多。由不如與一人波若經卷令持也。 令立四禪已下。世善中第二第三意。合校量也。當釋。正憶念者。只以不以二法。不以不不二法受持讀誦波若。故名為正憶念。不以著心分別讀誦。故名不以二法。亦不著空。故名不二法也。諸義例然。並當釋。 不應以二相觀已下。以明說波若義。以法施校量。當一一釋也。 應如是演說波若波羅蜜義已下。明法施方法。如是說者。始名法施也。當一一釋。 何等是相似已下。欲顯是法施非法施義。故作斯問。若如前說。是名法施相似者。非法施也。當一一臨文釋。 之說色無常已下。明為治常顛倒。故說色無常至觀色無常已無常觀亦舍。名為真波若。若不舍觀求色無常者。則名相似非為法施。故大本經雲。是無常想。能除欲受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相也。余義悉然。當一一釋。 白佛言已下。明天主欲令來世離於相似得真波若。故發斯問。如來答之。色性自空。有何常等義。始名正觀。異前邪觀也。當釋。 如上與相似相違已下。此中亦應一一如上相似中。列明諸法。但不能煩文。但云爾耳。當釋。 論者言已下。此初釋上初世善校量中經文也。當一一釋。 先是已下。分別世善中。炎明諸果。及前後所明。意氣異義也。並一一當釋。 答曰已下。明持讀誦等。但福德多正憶念者。則能具二。故別說之。則攝得持說等也。 初以經卷勝已下。論主欲釋後分校量。為他說勝義故。先次第述上經文來。生起下意。明自正憶念等。雖勝不知。為他人說。為令知故。作如此說也。當一一釋。 複次憍屍迦閻浮提中所有眾生皆教令得須陀洹已下。即是品之第二以聲聞四果等出世善教量也。當一一釋。 此中一一何以故已下。皆一一釋。其所以勝義也。並臨文當說。教十方恆河沙等世界眾生。令得聲聞四果。此化主福雖無量攝。不如教人波若也。 何以故下。一一當釋。令得辟支佛道已下。品之第三次。以中乘為校量也。當一一釋。 汝當得阿耨菩提已下。品之第四次。以大乘中行位次第。自校量也。此初明雖教人發心。不如波若。何以故。一一當釋。 複次已下。明教一閻浮提發無上心眾生波若。乃至十方。不如教一阿鞞䟦致菩薩波若也。當釋。阿鞞䟦致阿耨多羅菩提者。此是出到菩提。若教十方恆沙世界阿鞞䟦致菩薩波若。不如教一阿鞞䟦致中。速得菩提菩薩也。當釋。 轉轉近已下。明菩薩雖復行跡轉高。轉須應教故。十地中地地之中。盡有發趣果。須善智識。教上地行。修治地業。乃至四念處等。亦通至十地故。至第十地中。十方諸佛始來。為雲雨說法也。當一一釋。 善哉善哉已下。明善吉。既見天主說校量分竟。勸進新學。善令道理故。致稱嘆也。當說。 論者言已下。若上緣中。別以中乘為一校量。今此此初論主。乃總令釋第二第三兩意經文也。當釋。是法諸實相者。明波若。即是實相。起慧照用即實。故云是也。 正遍知已下。此明佛最勝菩薩小不如。辟支佛羅漢復不如菩薩。如是阿那含等。轉不如故。以校之也。當釋。 愛念供養已下。明若以著心讀誦供養波若。雖如是實相等。但得世間尊豪果報諸天。及剎利大姓等也。當釋。複次教一閻浮提。乃至恆河沙世界中人已下。次釋上第四大分。自以大乘位。次校量經文也。 問曰下當釋。 答曰已下。有三種者。若以佛來足。此二種菩薩。亦成三。若除佛以凡夫法師。能如經論。說波若者。足亦成三種也。此中但言法身菩薩不生不死者。據法身猶用為言。欲論生身菩薩功德法身亦復不死。今但據生死業報位行。故云爾也。當釋。 是菩薩但說過阿鞞䟦致菩薩事已下。上法性身菩薩。但據如住阿毗䟦致正位為語。今雲隨為阿鞞䟦致菩薩。一人說過正位法者。則功德無量也。 又復下並當釋。 福田大故已下。若就心田為論。隨施畜生菩薩佛無在。悉皆平等。得成波羅蜜義。無有分別。今者校量之意。是分別法相優劣之時。故就田為語。章其勝如。欲令人知也。當釋。 譬如已下。作喻釋出勝劣之義也。當釋。 爾時帝釋了知法力下。當一一釋。 釋第六十一卷論 第三十八品者。即是諸分之中。大分第三。明慈氏菩薩與善吉。更復復宗因隨喜回向。明于波若何故次校量之後。明隨喜等義。論隨喜者。要須以諸功德用為隨喜。上教量分中既應明功德不可思量。今欲以上來功德普一切共回向佛道故。次校量之後。明隨喜等義。按如千住婆沙釋者。應名隨喜回向品故。彼論說言。如摩訶衍隨喜回向品中所說。今此中略故但言隨喜品論。將欲釋故。舉之雲第三十八品釋論也。 爾時彌勒菩薩已下。論自解雲。從命說分後中間多說功德。慈氏菩薩。欲須佛本意。是故復宗。更與善吉因隨喜義。以明波若。就此品中。雖有四聖所說。大而論之。唯有三分。第一明彌勒菩薩。初以五義說于波若次有善吉兩問。慈氏兩答。第二是善吉說。天主亦設三雖。善吉亦三答之已。次彌勒設一問。善吉以七複次意答。次復更一問。複次意答。第三是佛自說竟於品末。此初即是第一創明五義。所以此初是彌勒說。次善吉說。後佛自說者。明慈氏既次紹尊位為補處。佛知上教量既終。故語善吉。欲更復宗因隨喜義。說于波若。第二善吉既是命說之。人雖知。彌勒德超補處。然今大眾誠在善吉說。此雖此二聖所說。若不如來聞之。容難成信。是故次復佛自說之。今此初言有五義者。一者隨喜。二者與眾生共。三者回向。四者以無所得。五者校量福多。所以在初明隨喜者。一切凡聖三乘善根所有福德。先須隨喜。既隨喜已。則得功德。與彼人聞。既得此隨喜功德已。則攝取此功德將與一切眾生共之。既與眾生共已。復攝此所共功德。將回向無上菩提。雖能回向。若不無相回向。則非正真回向義故。次以無所得來。令成無相回向。若能如此行四法者。則得福無量。故次校量上初品中。言若聲聞辟支佛人所有一切布施持戒修定等福。菩薩摩訶薩。若欲以隨喜心過其上者。當學波若波羅蜜。今此中只欲復宗廣於其上義。故有此品來也。應當晝夜六時偏露右肩行此四法。此中以願既盡通此四。故不別談。但孝父皇帝。以發願居後。足成五法。而舉世共行也。當一一釋。 若聲聞等已下。上明五義。先出其隨喜等意。今此下次復出所用回向之法。謂三乘眾生等。布施持戒修定等福。且舉此三。以攝諸善法也。 是菩薩已下。出其回向之人也。 阿耨菩提已下。出其回向之處也。 其福最上已下。校其福多之義。只以能如是等方便力故。能得無量功德。遇他自作。如作人得錢少近得宜多實不用力。但以巧故。隨喜亦然也。當釋。 爾時慧命已下。次明善吉設難。雖有兩問。此初問中。則亦含生下。問意雲。若言菩薩從初發心。到於涅槃。乃至卻盡。此等功德。既其?寂。至入無餘涅槃。忽以緣事之心。強緣取此功德已為回向者。此乃起於法相。於常法中。生無常想。當非是想心見等三到四顛倒也。如是取相回向義相。故設此問也。當一一釋。 乃諸聲聞已下。論雲此中有四段。即是三乘因果。聖人及凡夫人。四分善根也。功德等至論當釋。一雲是隨喜。二與眾生共。三回向菩提。四用無所得。今此中言及聲聞善根。即是從世法已來凡夫也。及學無學者。明三道聖人及上果善根等也。佛者獨據果頭諸善等也。當釋。 及諸佛所說法是中得須陀洹果等已下。上論佛在世時諸果善根。今次明佛滅度後像法中。依教修行。取得諸果善根。辟支既出無佛世故。於此中明之。或有言像法中有辟支佛。若阿蘭若禪經乃雲。無有佛法經。及佛弟子時。始辟支佛出也。當釋。 是悉緣事已下。此等是取相回向。如所念故。不得名為回向。不如所念始是回向也。當說。 須菩提語彌勒菩薩若諸事諸緣無所有已下。即是第二問。問意雲。就實為言。諸事諸緣諸善根等。皆無所有。人法皆空。菩薩忽以有心。而緣三乘聖人。及三乘所有功德等。以為回向便者。成於無相法中。而生相想。將非顛倒。如無常謂常等義也。當說。 以無相故已下。雲此等法既是無相。菩薩乃以回向。是菩薩將無顛倒也。 想顛倒已下。此明從於三倒生四倒義也。至論當釋。如緣者。即是諸佛菩薩等。三乘人所有功德等也。如事者。即是如三乘人功德等。至論當釋。 若爾。何等是緣已下。結難言此等法。皆是無想者。何等而言回向也。當釋。 釋曰已下。此初論主先科經文舉上生下。初至多說功德事即是舉上。今彌勒順佛本意已等者。即是生下也。當說。 複次帝釋已下。次釋其經來之意也。當釋。 菩薩摩訶薩義如先說已下。次釋經文也。 隨喜福德者已下。次釋上五義文也。當一一釋。若不能隨喜福德者。則與畜生。俱具三事無異也。 諸無漏法雖無福報已下。此扶小乘意釋自一雲。無世福報。故云無也。當一一說。 共一切眾生者已下。次釋上第二義也。當一一釋。以果中說因者。明果可共因不可共。今說共者。足於共果。而言福德與眾生共者。此是果時事。以果自因。故之果中說因也。 用無所得者已下。此雖是第四意。但回向之義。後別廣談。複次涉前說。是故不言也。當釋。 比一切聲聞等已下。次釋第五校量義也。當一一釋。 複次自調者已下。以二乘等所修三學。但為自調度。是故菩薩隨喜之心。乃過其上無量無邊。前據三學。明自調度等者。乃據律儀等戒。今此中正語等。乃據無漏道品中戒。此三分正八。則還對上三學義也。正方便者。即是正精進。精進雖通眾行戒。但是於色定是靜?進是心數發勇與慧義相扶故。以屬慧分所攝。若律儀戒但是道。具非是道。唯八正中無漏之戒。是道品故。始是道體。為安於戒。在八正故。道品之中無有漏戒。但有無漏戒已前。雖有相似道共戒。非道品意。不入道品。只得名為方便道品。乃屬方便家功德戒定慧等也。當釋。 布施持戒等遮故不解已下。只以三十七品等。是趣涅槃近因故。唯論無漏戒。余布施律儀等遮故。所以道品之中。無律儀戒。但有道具也。當釋。 答曰已下。明一佛力實能度一切眾生。但須因緣具足。方乃得之。如國王家新生小兒。王實有力。能與其州郡馬乘妻妾等事。而其不堪無內因緣。但有外因緣。則無如之何。若雲我自有得度因緣時何須佛者如自有眼夜闇應見。如自能食故。飽應不須飯。如自能渡水。應不須船等義也。當說。 爾時須菩提以畢竟空知慧難已下。次釋上善吉論義之意。明彌勒則以二事。推答知不如所念也。當一一釋。 隨喜者已下。釋其初問答之意已意。次釋其難辭中文意也。當一一釋。 亦如是無分別已下。結釋上難中文意也。當說。 所謂須菩提問下。一一當釋。 從初發心已下。即是釋上從初發心。及至法盡乃諸功德和合等文也。當釋。 相應者已下。明六度之外。諸餘功德。皆攝入六度中。次之回向。故云相應六度和合等也。當說。 若求聲聞等已下。出其人布施等下。出其福也。當釋。 一者漏盡下。當一一釋。 諸佛祈說法學是法已下。上釋佛在世時。諸凡聖一段意竟今此下次釋佛滅度。後依教修行。得道等者一徒也。當釋是上四段者。即是上佛在也。及滅後三乘人善根及凡夫等。為四師雲。若以三乘因果。學無學論。以是凡夫善根等。應成七段。但今合論故。唯言四也。一雲是上五義中四義。善根為四段也。行者心下。當釋。 即是實福德已下。明此等既即是念佛三昧。及六念等。行此行等。實能生實福。故非虛也。所緣已下。釋上如所緣諸緣諸事等文也。當釋。 須菩提語彌勒已下。次釋上第二問中文意也。當釋。 四顛倒三種分別者。明從想倒生心心倒。生見倒。三倒生四倒故也。當釋。 是譬喻者。明以此顛倒等義。喻於無佛之中。而生佛想。念佛功德。以心回向義。若爾者。由無常之中。而生常想等義故。以此顛倒等文義來也。 問曰見為顛倒已下。婆沙釋雲。三倒之中。唯見為倒性。唯從見倒生四顛倒。此意以見違理。故說為倒性。心想二倒。但緣事起。是愛分故。非正是倒也。 答曰已下。若大乘諸義。皆言從想倒生心倒。從心倒生見倒。從見倒生四倒顛。此是從愛生見。故斷見之時。四倒永滅。若小乘中。乃言從遍使生諸煩惱者。即是從見生愛。此中既扶大乘義。故云生時異斷時異也。師釋言云。從見生愛者是及起相生從愛生見者。據住地相生耳。此義當釋。若凡夫則具三倒。學人既斷見。故唯有二倒也。當釋。學人若起想心。二倒如水渧。大熱䥫上即滅也。當說。 複次諸事如實畢竟空已下。此一複次更結釋。出上善吉第二問意雲。若使諸法如是皆畢竟空者。有何回向等義也。當釋。 彌勒菩薩語須菩提已下。正明慈氏答。釋上第二問雲。若諸菩薩。能如是無相回向者。是名回向不隨三倒也。當釋。 以不二法等已下。義皆涉前臨文當釋。 若諸菩薩已下。明取相回向非回向義以足非相對來釋也。當釋。 是心滅盡變離者。論釋雲。初以無當門入實相。為推法明之。故云念念盡滅變離已即。次明此心入畢竟空。無有遺余。故云盡此心即寐。故云滅心同實相。故云變自性不可得。故云離。若使然者。有何回向。非是據無常生滅變等義也。當一一釋。 釋曰彌勒意以諸法甚深已下。正釋彌勒。答第二問之元意也。當釋。 此是先世已下。正出其二世之福義也。當釋。 譬如䥫性堅已下。明眾生心。雖彌勒若入波若。爐則得隨意。證諸聖果等也。當釋。 與上相違者。是不回向已下。釋上是非相對之意也。當一一釋。 譬如鳥子羽翼已下。此為二種菩薩。作喻明發心。生身菩薩。無有波若方便。權實二智故。不能深入實相而行行也。 六[(其-(一/八)+(冗-幾+羊))*州]成就下。明法身菩薩。具此二知。能深入實相。能信上法。能行下法也。當一一釋。 是說隨喜體竟已下。從上已來至此並隨喜體也。 復當更以種種異門釋已下。即是下第二善吉說分中明也。 是心愈愈盡滅已下。釋上盡滅變離等義。此初先明欲從無常門觀入實相。故作此說。非是實生滅義也。當一一釋。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即是品之第二。次須菩提說。隨喜回向義也。就此分中。天帝初設三問。善吉亦復三答。第二次彌勒設一問。善吉則以七複次意答已。第三復更說一問。善吉復以四複次意答。此初即是天帝設三問。第一問新發意菩薩。聞是無相回向。將無怖畏。第二問云何作諸善根回向。第三問云何隨喜福德回向也。釋。 語釋提桓因已下。此初釋第一問雲。以不受著諸法故。所以不怖也。當釋所以雲多信解者有二種。一者是信具足。二者是證具足。下文又言。一者觀具足。二者行具足。此中雲信解者。明新發心菩薩觀徹後際信解諸法來能證解故。但云信也。行具足者。即是證具足也。當釋。 是菩薩不受一切法故已下。結上不怖畏義也。 是菩薩亦常不離諸佛已下。答上第二問。云何作諸善根回向義也。當釋。 複次新發意菩薩摩訶薩於過去十方已下。答上第三問。云何隨喜福德回向義也。當一一釋。 斷道已下。若別行經則雲斷生死道若論中經唯但言斷道至論釋之始雲斷道者。斷生死道也。此中文論釋甚分明。一一至論當釋。 爾時彌勒菩薩語須菩提已下。第二明彌勒菩薩。初設此一問。善吉以七複次意答。此初明彌勒既欲設難先領牒其回向之意也。 云何菩薩不隨相顛倒已下。此問亦問上善吉問彌勒中。第二問上彌勒已答之意。今彌勒復以此難。還問善吉者。上如來既命善吉。令為諸菩薩說波若波羅蜜。則善吉為主。彌勒但寄說之。今此時座。既誠在善吉無相回向。其義難明故。此二人為賓主。以明此義。欲令眾解上彌勒。既是容略說而已。今所以更問善吉。欲令廣釋無相回向之義。故設斯問雲。此等功德善根。既無有相。云何於無相中。強作相緣。豈不隨三倒也。 須菩提言已下。即是七意之中。初複次意答。先明於三寶善根等。上不生心想。名回向義。不隨三倒也。當釋。 取相已回向已下。今此意來次舉非顯。是以成於上正回向義也。當釋。 若菩薩摩訶薩用是心念諸佛已下。第二意以諸善根盡哉不可得名回向之義也。此下一一意中。盡皆應有明非對是之意。但經家不能煩文故。上一意有也。則可知故不須也。當一一釋。 復複次已下。第三意明以解自性空回向等義來答也。當釋盡滅等義。並如上釋。是據觀門。為言非實生滅也。 複次若菩薩如是知已下。第四意明以無有法能回向法來答之也。當釋此問雖有七意來答。但論家於此四複次。後已作一段釋之。餘三複次意。乃隔論明之也。 論問曰已下。雲彌勒已言。不應於新學菩薩。前說此無相回向等義上答之已竟。何故此初天主復問。此初先釋所以問意也。 答曰下當一一釋。不受是波若。以無所得故已下。釋上答第一問辭也。當一一釋。 複次是新發意菩薩已下。釋上答第二問意也。當一一釋。 所以者何今彌勒問已下。釋善吉答天主三問之文意竟。今次願釋答彌勒問中。四複次意此初。即是釋其問意也。 須菩提答已下。次釋善吉。初答之意。於三寶善根等不生想。名回向之義也。當釋。 與上相違已下。即釋上舉非對是意文也。當說。 複次菩薩以是心念諸佛等已下。釋上第二意答經文。此初先就無常門無相義。次入實此複次等。意中盡須還一一領牒上。答意中文來於此中。對釋也。當一一釋。盡相亦如是者。是總結。上來諸法悉如此。無回向相也。當釋。 問曰已下。此意為有人見此文句執以佛為無常。故生此問。此當釋。 答曰下當釋。 複次非正非邪回向已下。次釋上第三答意以無相回向。故云非正非邪。若為舉非形。是始立邪正也。當領上文意。於此中一一對釋之也。 複次若菩薩知一切法從緣生故已下。次釋上第四。複次答意。亦當取上意來。此中對釋也。 複次若菩薩摩訶薩知所起福德已下。善吉答中有七複次。意四複次。文已竟於上。論主亦已釋說。今此文來即是第五複次來。就所起福德善根等自性離門已答之。名回向義也。當一一釋。 複次若是菩薩摩訶薩隨喜福德已下。第六複次。上就所起福德離門。以明回向義念鏡就隨喜福德離門以答明回向義也。當一一釋。 複次菩薩摩訶薩諸過去滅度諸佛善根已下。第七就寂滅門。答以明回向義。論釋雲。明一切諸法同涅槃相。皆悉寂滅。但翻經家。乃雲滅度。翻雖不正。但之為舉滅度。以明寂滅。亦無傷也。當一一釋。人皆見此文。說此教無常也。 取諸佛善根回向已下。上來。一一複次。後盡應一一如此舉非對是。及明三倒等義。但不能煩惱文故然也。當釋。 爾時彌勒菩薩同須菩提已下。慈氏上設一維。善吉用七複次。廣齊已竟。今此第二。以眾生著有情重無相難。明眾猶未解故。更致此問。善吉復以四複次答故假四聖相系善也。 須菩提言以是事故已下。此初即是第一複次。以有方便義來答。只以此無相回向事故。波若波羅蜜中有方便力。能如此回向也。當釋。應有者。為諸菩薩有如。此方便無方便者。故云爾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相回向三義也。當釋。 諸佛不許者。明於此等寂滅法中作相緣故。諸佛不許也。是回向雜毒者。此是立譬之本也。 譬如已下。明立譬也。至論當釋不諦取相者。以不諦故。不能分別取無相相也。當一一釋。 得法者下。當釋。 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佛道已下。是第二意答。明以如無上智慧回向義也。當一一釋。 釋曰所起福德離五眾者已下。釋上善吉答。彌勒初問中。第五複次意答就所起福德。離五眾等諸法。明回向之義也。當釋。 複次若菩薩知隨喜福德已下。釋上第六複次。答意就自性離。明回向之義也。 隨喜福德者總說已下。明聊簡釋此二意離義。上雲所起福德離者。是別相門。今隨喜等離者。是總相門明隨喜義。故論雲。隨喜福德自性離。諸佛及善根。並諸起無上道心回向也。當釋。 菩薩自緣所求已下。釋上菩提心心離等義也。 是菩薩隨喜功德果已下。明回向心是隨喜心果。菩提是回向心果等義也。當說。 假名字為菩薩已下。釋上菩薩波若等。亦離義也。當說。 複次菩薩念過去已下。次釋上第七複次答竟就寂相回向義也。當釋。 複次已下。釋上舉非對是之文意也。當釋。以離二邊故。說名為中道。論其會也。亦無中可得也。當釋。 是事難故已下。釋上善吉答。彌勒初問中七複次意已竟。今次釋彌勒第二問意。以無相回向等義難故。慈氏重問也。 須菩提是中不決定答已下。次釋善吉所答四複次意。此初先釋第一複次答意也。所以言不決定答者。上經文雲。以是事故。波若波羅蜜中。有方便力。若有方便者能無相回向。無方便者則取相回向。以此二事不定。故云應以此二事。故云不決定答也。當釋。不誑道者。是因故名波若菩提。即是不誑道果。故云一法實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回向相等義也。若離波若波羅蜜者。非無相故。亦非正回向。若不離波若波羅蜜者。是著相故。亦非回向也。當釋。 菩薩應作是念已下。次釋上菩薩作是思惟等經文也。當釋。 不疾得佛已下。明此是取相回向。但得世間果故。不得疲得佛也。當釋。 即是大生已下。明於無相法中。而生緣想。以之回向故是大生也。 譬如雜毒已下。出上譬本也。 食是隨喜福德已下。此中一一合上譬義甚分明。並臨文當一一釋也。 不審諦受已下。釋上不諦受等文意也。當釋。 則為謗佛已下。釋上若說取相回向是謗佛義也。 與此相當已下。釋上舉非顯是之義也。 複次正回向菩薩應作是念已下。釋上第二複次答意應用無上知回向之義也。當一一釋。 複次求佛道善男子等已下。即是善吉答。上第二問中。第三複次意答也。明色之實相。既不系三界。亦非三世攝。故諸法盡然。若其爾者。豈有回向相之可得。而言回向也。諸法皆然。並當一一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回向相之義也。當說。 次取相得法已下。以明舉非對是也。當釋。 複次已下。是方四複次。答意。明如諸佛所知無覺回向之義也。當釋。 爾時佛語須菩提善哉善哉已下。品之第三。大分明如來述贊廣說也。何故者。此文來為有眾疑慈氏善吉既非一切知人說。無相隨喜回向之義。容有錯失若不假如來述成。恐難生實信。故次第三如來述贊。成上二聖所說。天主所問。但為之所攝。故不別論也。但就此如來贊述之中。凡有兩周。初明略贊略說略校量。次後則廣說廣校量中。別明二界諸天。贊成上說等第三須菩提。更清如來復廣說廣校量也。並當一一釋。 善哉善哉已下。是讚辭也。 所應回向已下。是說辭也。義已涉前。當一一釋。 若三千大已下。次校量也。明供養布施須陀洹等。雖果報無盡。以是取相福故。但得世間果報隨在者盡法中。今者無相回向。乃成波羅蜜。得到彼岸。又草報無盡得出回向。是故非可以譬喻為比也。當一一釋不據有相回向也。 複次須菩提已下。第二校量也。當釋。 複次須菩提已下。第三校量也。當釋。 佛告已下。明復重贊善吉復廣更增上校之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舉取相福釋所以無相回向。得福多義也。 爾時四天王已下。次明諸天贊成上說也。 以方便力故已下。以上初問及七複次文違故。所以此中諸天等。但領牒上善吉答彌勒。第二問中四複次意。來贊成之。以方便力故者。即是初複次意。以無所得故者。是第二複次意。以無相法故者。是第四複次意也。當說。 與千天子已下。此中列天子所少者。至論當釋。 爾時諸梵已下。次列色界諸天。非但贊而已。亦復說法。其眾復還多也。當釋。 爾時佛告四天王天已下。從此下雲。復舉非形。是明廣校量也。當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次善吉諸如來廣說校量也。並文當一一釋。 與解脫等已下。此明無為解脫。即是實相。實相之法。則一切法等。無有分別。故此下雲。明切諸法與解脫等。名正回向也。當一一釋。 複次須菩提十方如恆沙等已下。次廣校量也。當一一釋。 釋曰已下。此初即是釋上善吉答。彌勒第二問中。第三復意也。常舍行無錯謬等。唯據與佛。此義至相行品中。當釋。緣一切諸佛及弟子等功德隨喜名隨喜心。所得諸功德等。名所用回向法。無上菩提名回向處。菩薩名回向者。以此諸功德。與一切眾生。回向無上菩提。名回向心。以無所得故名無相回向是名正回向也。 爾時菩薩作是念已下。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色所以出三界非三世等義也。當一一釋。 菩提心色受想行識等已下。此總結釋上多許文句。名無相回向義也。 雜毒者已下。釋上舉非對是取相回向義也。當釋。 複次菩薩應作是念已下。釋上第四複次答意。明以無覺法故回向義也。當釋。 是略說諸回向品已下。若十住毗婆沙。乃雲作四品此中只作三品。四品者。明菩薩禮佛時。一者悔過。二者諸佛。三者隨喜。四者回向。以願通於四四盡有故不別明。此中乃合隨喜回向為一品者。此是逐經故。然經以合之。所以不別說。諸佛居復亦復無傷。此是略說。如若廣說者。則無量品也。 善哉善哉已下。次釋品之第三大分如來廣說二周。贊成之文也。當釋汝作佛事者。若教化聲聞。及取相回向等。並非是佛事。今既為諸菩薩說。無相回向等法。是佛事也。 開菩薩道已下。所以令聲聞說者。只欲別令發大心。諸菩薩修於上行故。令聲聞對說方便度之。致如來重贊也。 複次佛自說因緣下。當釋。 與上相違已下。釋取相回向義也。 有三種相已下。即還釋上相違之義。相雖無量。總此三種。至無相相也。當釋。 如車下。當一一釋。 離是二相已下。明雖離此假名相。法相等二以著無相相故。復還成相也。當釋。 是中無所得已下。釋上無相無出等文也。並當一一釋。 故贊言善哉善哉已下。就佛初說分中。有兩周贊。此即釋上第二贊意也。當釋。 若三千大千已下。釋上校量之文也。當釋。 問曰已下。次釋中間諸天贊成之文。即復料簡。諸天來多少等義也。當釋。第四天少故言不來也。 問曰先種種因緣說已下。次釋第二周善吉問佛。更諸如來廣說廣校量文也。當一一釋。 問曰六波羅蜜等已下。此意雲。六波羅蜜之中。戒及施等亦是色。云何言與解脫等。此即釋如來廣說解脫等文故。生此問也。 答曰已下。今論無相解脫諸實相悉等。不可以如肉眼見。故執雲不等也。當一一釋。 名道人已下。作喻來明等義也。當釋。 佛是中分別說已下。次釋校量之文。若就實明義。則如不異。若就俗論之。則天懸地隔。以一如莫二故。則色如不異佛如。故上盡言與解脫等。以天懸地隔故。色異薩婆若。色乃是無知之頑器。薩婆若乃是聖人之靈。何以可比。方今者。此為就俗淡辯校量故。則須明優劣等義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上取相福故有量。今隨喜等福。是無相福故無量也。當一一釋。 釋第六十二卷 第三十九品者。名為大度品。此品所以來者。上佛與彌勒善吉帝釋等。既廣說無相回向校量等義。今身子歡喜所以致嘆波若德深。此下有數品。經文皆讚嘆波若功大。今論將欲釋。故舉之第三十九品釋論也。 爾時慧命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法門。雖復大有。而總有三分。第一明身子眾上義意讚嘆演說。第二如來自說。第三善吉讚嘆此初即是。第一明身子先以十八句。讚嘆波若。明般若照一切五法藏等悉畢竟淨也。論解甚分明。一一併至論一一對釋。 除諸闇冥已下。謂除見愛二輪。百八煩惱。我見六十二等成也。至論當釋。能除二死。故云安隱也。當釋。 十二行法輪已下。謂示轉勸轉證三四成十二。如初品中釋也。 不退不還故已下。上來文句等並至論一一釋之耳。 世尊應云何應云何供養已下。明波若既無相供養亦難故須請問。令後人解也。 佛言如供養世尊下。至論等釋。 何以故已下。釋波若不但不異佛。復能生五乘因果故勝也。當釋。 爾時釋提桓因念已下。至論當釋波若者。是實智。將人入空。漚和拘舍羅力。是方便智。將人出空。菩薩以具此二智故。不證空不住有也。當一一釋。 釋提桓因語舍利弗如所言已下。明天主論義也。當一一釋。 舍利弗白佛言尊云何應生已下。品之第二。明因身子發問如來廣說也。當釋。 佛告已下。明如來廣說而。言色不生故。波若波羅蜜生者。明波若。智慧若能觀色等不生始名為實照故云色不生。欲論波若亦有生。但說此實照之義。以之為生。生義亦不可得也。下諸義等。並一一例然當釋。云何色不生故。下當釋。 佛言已下。明色。既本來不起。有何生可得生等。知此等義。始名波若。故說生也。 與何等合已下。此問意雲。既其爾者。與何等法得合波若也。 佛言無所合已下。明一切諸法。無有二相。一相無相故。無所合也。當一一釋。不如名字等。下當一一釋。 作是念已下。明起此等相心。則生波若此豈是。故云舍也。當釋。若言波若空不堅固。則生波若無常也。當釋。 為信何法已下。明此理深妙。非淺識能知。故善吉咨問生信之義。令人得解也。 佛告已下。言不信色至一切種等家。佛因律之甚分明也。當釋。 釋曰已下。此初明論主先生起經來之定也。當釋。 合手白佛言已下。釋今初文意也。當釋。 畢竟清淨故能遍照已下。釋今第一句贊文也。五種法藏者。明波若。經生過去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雖生未來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詮生現在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隆過去一切諸佛及佛弟子已證波若。波若亦不盡。不增不減。未來現在諸佛之弟子等。今證當證等義。亦然故約此三除為三法藏。以妙法性實相佛性不可思議性實際等。為無為法藏不可說。法藏有二種。一者如犢子毗曇中。說以人為不可說法藏攝。謂不可說離五眾有人。亦不可說即五眾有人。亦不可說人有五種。亦不可說五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