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翼真 [標點本] · 提要
臣等謹案:大學翼真七卷,
國朝胡渭撰。渭有禹貢錐指,別著錄。是書卷一分四目:曰「大學二字音義」,曰「先王學校之制」,曰「子弟入學之年」,曰「鄉學之教」。卷二分三目:曰小學之教,曰大學之教,曰學校選舉之法。卷三分三目:曰大學經傳撰人,曰古本大學,曰改本大學,皆引據精核,考證詳明,非空疏游談者可比。卷四以下,為渭所考定之本,大旨仍以朱子為主,力辟王學改本之誤,以經為一章,傳為八章,其誠意章以下,與諸本並同,惟以「康誥曰」至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為第一章,統釋三綱領。以「詩云邦畿千里」至「此以沒世不忘也」為第二章,謂前三節釋經知止能得之序,後兩節釋知止之由與能得之序。以「聽訟吾猶人也」一節為第三章,謂釋本末之意,而移「此謂知本」二句於前章「止於信」之下,謂「知本」為「知止」之訛,與諸本為異。雖少變朱子之說,然僅謂格致一章不必補傳耳。其論格物,固仍然朱子之旨也。其卷末一條,謂「古之大學所以教人者,其文則詩書禮樂,其道則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其法則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故孟子謂庠序學校皆所以明人倫」云云。所見切實。視泛為性命理氣之談,似五常百行之外,別有一物謂之道,別有一事謂之學者,勝之遠矣。乾隆四十三年五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總校官臣陸費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