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講義 · 卷九
欽定四庫全書
宋大事記講義卷九
宋 呂中 撰
仁宗皇帝
台諫
天聖元年四月,令近臣舉官充台諫。
天聖元年,先是,錢惟演意圖入相,御史鞠詠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惟演聞之,亟去。
五年九月,以程琳為御史中丞,宰相張知白最器琳,當除命,喜曰:「不辱吾筆矣。」
明道元年七月,置諫院,先朝雖除諫官,未嘗置院,至是從諫官陳執中之請。
二年十二月,嚴選用台官法。先是,宰相李廸除張沔、韓琦為台官,言者謂台官必由中 ,乃宗祖法,上曰:「祖宗法不可壊,宰相自用台官,則宰相過失,無敢言者矣。」
是月,廢皇后郭氏。孔道輔率諫官、御史孫祖徳、范仲淹等十人伏合奏,門者闔扉,道輔扣環大呼,言:「後無過,不可廢。」呂夷簡以當廢狀告之美人尚氏,有侵皇后語,後批其頰,上救之,誤批上頸,上大怒,且曰:「廢后,固漢唐故事。」道輔曰:「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漢唐失徳為法耶?」夷簡奏言,伏合請對,非太平美事,有詔出道輔知泰州,范仲淹知睦州,祖徳等罰金。楊偕言:「願得皆貶。」時河陽簽判富弼言,朝廷一舉而二失。後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直學士,上曰:「是詩雖多,不如孔道輔一言。」遂命道輔,因知前日之斥,果非上意。
景佑元年二月,置御史里行,以張宗詣、孫沔為之。御史里行始此。
御史台辟石介為主簿,介論赦書不當求五代及諸偽國後,忤上意。歐陽修責中丞杜衍曰:「介一介賤士,用不用當否,未足害政,可惜中丞舉動耳。」
景佑三年五月,罷范仲淹,禁越職言事。集賢校理余靖言:「陛下親政以來,三逐言者,恐非太平之政。」館合校勘尹洙言:「仲淹嘗薦已,不可苟免。」皆貶。歐陽修乃貽書,責髙若訥曰:「仲淹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此,今以非辜逐,君為諫官,不能辨,猶以面目見士大夫,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耶。」若訥忿,以其書奏,貶修為夷陵令。蔡襄作《四賢一不肖》詩,四賢指仲淹、靖、洙、修,不肖指若訥也。
慶厯三年三月,増諫官員,命王素、歐陽修知諫院,余靖為正言。
蔡襄以詩賀素等,言多激勸,素以詩奏之,遂命知諫院,當時謂之「四諫」。
是年八月,詔諫官日赴內朝,從知制誥田況之請。況言:「臣前在諫院,每聞一事,皆諸處采問,比及論列,或至後時。」
十一月,復監察御史里行。景佑初置,既而又闕不除,至是復除,以李京、包拯為之。拯前知端州,歲滿不持一硯歸。
四年八月,詔毋以輔臣所薦充台諫。
十月,蔡襄罷。五年正月,孫甫罷,論陳執中不可執政,於是兩人俱求出。
五年正月,復言事御史,以梅摯、李京為之。唐制御史不專言職,故天禧初始置言事六員,後不除,至是復除。
八年,翰林曽公亮薦趙抃可充台諫,召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貴,號曰「鐵面御史」。
皇佑三年十月,唐介貶。張堯佐侄女有寵,一日遷四使,宣徽、節度、景靈、羣牧四使。介引楊國忠為戒,不報。又介與諫官包拯等論列,卒奪宣徽、景靈兩使。介又劾平章文彥博為間金竒錦,因中人獻宮掖,得為執事。上怒,貶介,彥博亦罷。唐介彈大臣,並以吳奎、包拯為宰臣黨,帝欲出奎知宻州,彥博乞留奎供言職,上曰:「介言奎、拯皆陰結彥博,今觀此奏,非誣也。」吳奎罷。
四年三月,包拯罷。
五年八月,以唐介為御史中丞。介貶不二年復召,議者謂優容言事之臣,自古未有也。
十月,解唐介言職,改直集院,欲以全安之也。
十二月,以吳中復為監察御史中丞,孫抃所薦也。抃未始識其面,曰:「昔人恥為呈身御史,今豈薦識面台郎耶?」
至和元年七月,解馬遵、呂景初、吳中復台職,時並為御史。初,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遵等極陳其過,左右或言御史羣攻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適既罷,左右欲並遵等去之,皆坐謫。知制誥蔡襄以三人無罪,封還詞頭不草制,付他舎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勅。
二年六月,張昪為御史中丞,上書言時政。昪忠直可任風憲,富弼初入相,歐陽修為翰林學士,時號為三得人。八月,置台諫章奏簿,從范鎮之言也。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
嘉佑元年十月,解范鎮言職,因言儲嗣未立,章凡十九上,待罪百餘日,鬚髮為白。詳見定儲嗣門。
十二月,中丞張昪論劉沆,凡十七章上,以昪指切時事無所迴避,罷劉沆。
三年六月,以包拯為御史中丞。拯言:「太子天下之根本也,根本不立,禍孰大焉?臣行年七十且無子,所以乞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耳。」
六年五月,以司馬光仍知諫院,上謹習疏。
皇佑五年五月,孫抃為御史中丞。諫官韓絳言:「抃非糾繩才,不可任風憲。」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 給若嗇夫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臣誠不能也。」上察其言,趨令視事。
國初,官以定俸,實不親職,有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特以寓祿耳,故赴諫院者方得諌官,則諌官之權猶未重也。國初三院領外任而不任風憲,興國中任風憲而不領言事,則台官之權亦未重也。端拱初,以補闕為司諫,以拾遺為正言,所以舉諫官之職。天禧中置言事御史,所以舉台官之職。然當時台諫之官雖重,而台諫之職未振也。自仁宗即位,劉中丞令台屬各舉糾彈之職,而後台諫之職始振。干興元年劉筠為中丞,令台屬各舉糾彈之職。自孔道輔、范仲淹敢於抗夷簡,唐介敢於抗彥博,一梁適之用事,則馬遵率數人言之,一劉沆之得政,則張昪凡十七疏論之,而後台諫之權敢與宰相為敵矣。事實並見本門。是何台諫之職在國初則輕,在仁宗之時則重;在國初則為具員,在仁宗之時則為振職,何耶?蓋仁祖不以天下之威權為紀綱,而以言者之風采為紀綱,故其進退台諫,公其選而重其權,優其遷而輕其責,非私之也。蓋以立國之紀綱,實寄於此。百官除授,自執政以下皆付大臣進擬,而中丞、諫官必出於人主之親擢,雖李迪、呂夷簡之親,亦不敢進擬諫官、御史,所以公其選也。自安石執政,以京官王子昭除御史,又以選人李定除諫官,則台諫皆出於宰相之除矣。台諫言事,許以風聞,不得窮詰,雖以執中、夏竦之佞,亦不敢與台諫爭曲直,所以重其權也。自安石執政,行青苖之法,始命李常分析,舉朝爭之以為不可。助役之法行,又命楊繪分析,執政以為不可,則宰相得以奪台諫之權矣。台諌之權常存體貌,自唐介之外其餘無貶斥者,不一二年,亦復召用,所以復其遷而輕其責也。自熙寧之初,始有罰金御史者。安石秉政,御史言事皆責其監當,而台諫之受責,自此始矣。仁祖以言者之風采為紀綱,而安石乃以大臣之威權為紀綱,甚矣!仁祖之心天地之寛,安石之心潢潦之量也。兩朝台諌不同形容仁祖朝事紀綱甚振。
景佑二年,貶孫沔。先是,上疏言:「自孔道輔、范仲淹被黜之後,龎籍、范諷置對以來,凡在縉紳盡懐緘嘿,為監察御史以言廢后事貶者,非仁祖之本心也,而夷簡實贊之。諌官伏合,乃仁祖美意也,而夷簡力沮之。此夷簡入相之初,而國論為之一變也。」
嘉佑六年,歐陽修言,景佑中范仲淹言宰相呂夷簡貶知饒州後,至今二十年,台諫未聞有規諌人主而得罪,臣故謂方今諫人主則易,言大臣則難。
范文正公以忤呂申公貶,而申公亦以文正罷;唐質肅公以忤文潞公貶,而潞公亦以質肅罷,仁宗退大臣以伸言者之氣如此。然異時申公不惟不敢憾於文正,而西事之興且與之戮力;出處見元昊門。潞公不惟不敢憾於唐質肅,而還朝之日必與之俱召而後敢入。大臣之能容言如此。聖君賢相仲台諌之氣,唐介劾宰相文彥博,其後再入相,首薦唐介,復召用焉。
給事中 起居舎人
景佑三年十二月,嚴宣勅銀台法。時宣勅札子多不經本司,李紘言:「若此,則封駁之職遂廢。」乃詔宣勅非銀司不行。
慶厯元年,以富弼知制誥。初,因侍臣劉從願妻以後族出入禁中,一日削其國封,久之還封。富弼當草制,遂封還詞頭。後張可久自轉運使改橫行,歐陽修援弼例封還後,遂為常。
至和元年七月,解馬遵、呂景初、吳中復等台職,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封還詞頭,改付他舎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勅。中丞孫抃累疏爭之,翰林學士吳宿因召對,亦乞留遵等,皆不報。
皇佑元年,楊懐敏除副都知,知制誥胡宿不草制,封還以聞。上疑宿職不當言,謂宰相曰:「有此故事否?」文彥博曰:「近來富弼以封還。」上意解。
司馬光言:唐制詔書有不便者,門下得以封還。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詔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
給舎主封駁,台諫主論列,其職均也。然給舎獻替於先,台諫追救於後,命之未下,其正之也易;命之已下,其奪之也難。此給舎所以為重也。蓋自慶厯間,遂國夫人之命,富弼當草制,封還詞頭,給舎之封駁昉於此矣。至其後胡宿援弼之例而駁楊懐敏、歐陽援弼之例而駁張可久,蓋自是而其職與台諫均矣。給舎封駁於其先,其職尤難於台諫也。
嘉佑五年八月,蘇洵試校書。初,歐陽修上洵所著書,韓琦善之,召試舎人院,再以疾辭。至是趙抃又薦之,乃就除。祖宗法度寛簡,上之所作成激勵者,有在科目之外,下之所以洗濯磨染者,亦不盡出於程文之中,故起孫明復於太山而處之胄監師儒之地,拔蘇洵於眉山而處之容台禮合之中,起程頤於西洛而置之廣廈細旃之上,則其所以特出一二以聳動天下者何如哉?此人才所以盛也。
兩制
歐陽修在翰林,仁祖一日乘間取御合春帖子,讀而愛之,問左右曰:「歐陽修之詞也。」乃悉取帖閱之,嘆曰:「舉筆不忘規諫,真侍從之臣也。」
嘉佑六年六月,以王安石知制誥。去冬,除安石及司馬光同修起居注,光五辭而後受,安石辭至七八月乃受,從是徑遷知制誥,安石不復辭矣。
授以館職而辭館職,授以起居注而辭起居注,人皆服其遜。初授館職、三司度支判官,因辭,命修起居注,又辭,至於嘉佑之除制誥、熙寧之除學士則不復辭。辭其小而受其大,人遂以前日之辭官者,荊公之詐也;今日之不辭者,荊公之奸也,未為深知荊公者矣。蓋荊公以天下自任之志不減於範文正,而自是其規模廣大,又非一官一職之所能盡,迨嘉佑之末,其實行已,足取信於人,熙寧之初其虛名已足以取信於君,固將以大有為於斯世,獨惜夫志大而學非也。誅心之言。初,王安石名始盛,歐陽修亦善之,勸洵與游,洵曰:「吾知其人矣。」作《辨奸論》。
史館
慶厯五年十一月,《國朝 要》成,王洙編修,自建隆至慶厯四年,凡一百五十卷。
嘉佑四年,歐陽修為更撰奏云:「比年以來,具員而廢職,其所撰述,簡缺遺漏,百不存一,至於事闗大體,皆畧而不書,欲乞歲終命宰相親至史院檢 ,紀録事跡內有不勤其事,隳官失職,奏行賞罰,其《日厯》、《時攻記》、《起居注》乞更不進命。」
館閣
天聖六年,宰相張士遜請以其子為校勘。上曰:「館閣,所以待天下之英俊,不可私授。」魯宗道曰:「館閣育天下英才,豈紈袴子弟得以處耶?」歐陽修告英宗曰:「今兩府缺人,必取於兩制,兩制缺人,必取於館閣,館閣輔相育才之地。」
天聖六年,以范仲淹為秘合校理,嘗移書執政曰:「周漢之興,聖賢共理,使天下為富為壽數百年,則當時致君者功可知矣。周漢之衰,奸雄共起,使天下為血為肉數百年,則當時致君者罪可知矣。我宋之有天下,經營長育,以至太平,然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不知變者,其能久乎?倘相府思變其道,使天下為富為壽數百年,相府致君之功也;若使為血為肉數百年,亦相府負天下之過也。」
天聖三年,范仲淹為大理寺丞,上書請救文弊、復武舉、重三館之選、賞直諫之臣、革延賞之弊,且曰:「自古王者,外防夷狄,內防奸邪。夷狄侵國,奸邪敗徳,奸邪之凶甚於夷狄之患。伏惟聖明,常好正直以杜奸邪,此至理之本也。」仲淹少有大節,慨然有志於天下,嘗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敢必哉?」王曾見而偉之,及知仲淹乃晏殊客也,於是殊薦人充館職。曾謂殊曰:「公實知仲淹,舎而薦此人乎?」
范仲淹之於慶厯,亦猶王安石之於熙寧也。仲淹革弊之規模,已具於天聖《上宰相書》及《上皇帝之書》;王安石變法之規模,已具於嘉佑中上書、熙寧初入對之日也。今觀仲淹所言,窮則變,變則通,即安石變法之言也。其言兵久不用則武備不堅,即安石強兵之說也。其言士未曾教則賢才不充,即安石所謂教之非其道之說也。其言中外奢侈則國用無度,即安石所謂理財大抵無法之說也。其言百姓困窮則天下無恩,即安石所謂優恤農民之說也。其言人主納逺大之謀久而成王道,納淺末之議,久而成亂政,即安石欲法堯舜而不法太宗之說也。其言刑法之吏知絲髮之輕重,錢榖之司舉錙銖之利病,則徃徃謂之急務,或有條政教之源流議風俗之厚薄,陳聖賢之事業,論文武之得失,則徃徃謂之迂說,即安石所謂出而親事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之有為之君,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天下之說也。把仲淹、安石對說,二人上書並見名臣言行録,以後轉處說仲淹規模與安石大異。然所謂固邦本者,在於舉縣令、擇郡守而已,非有遣使者置提舉之擾也;厚民力在於復游散、去冗僣而已,非有青苖市易之擾也;重名器者,在於謹選舉、嚴教育而已,非有新經、字說之謬也;備戎狄者,在於舉將才、實邊郡而已,非有置保甲、置將官之擾也;杜奸雄者,在於朝廷無過、生靈無怨,非有人言民怨之不足恤之議也。范仲淹移書執政中五事,彼其布置施設,皆有預定之規模,其與書生漠然不著於用者逺矣。由其所學有偏正,故所以用於天下者不同也。
慶厯三年九月,開天章閣令輔臣條對,賜坐給筆札,使疏急務。是時,帝方鋭意太平,范仲淹、富弼、韓琦等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先後,且革弊於久安,非朝夕之所能也。」至是,仲淹退列十事奏,一曰明黜陟,二府非有大功不遷,內外官須滿三年,在京官須滿五年乃得磨勘;二曰抑僥倖,任子法弊,冗濫日增,請罷少卿以上干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遣任,須在職二年始得 子弟,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三曰精貢舉,諸路州軍學皆置教授,其取士科進士,先論 ,後詩賦,兼通經義,發解者不封卷首,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四曰舉官長,刺史縣令多不得人,請委二府先選轉運、提刑、大藩知州,次委二制、三司、卿史、台諫、監司舉知州,知州舉知縣;五曰均公田,外官職田不均,吏祿薄不能安 ,請均其入而第給之;六曰厚農桑,請下諸路,令吏民言農田利害,選官治之,別定勸課之法,以減漕運;七曰修武備,請約府兵法,募畿甸強壯五方為衛士以助正兵;八曰減徭役,請省縣邑,戶少者為鎮,其不應受役之兵悉歸之農;九曰推恩信,蠲除逋負,而所在廢格主恩,違者置於法;十曰重命令,百司建立法度,率爾頒行,旋復釐正,請先委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勅。
富弼言契丹得燕薊以北,拓拔得靈夏以西,其間豪傑皆為之用,我當視為勁敵,庶幾可御。乃別為安邊十三策,大畧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去宿弊、及易監司之不才者。仲淹取班簿,視不才監司一筆勾去之,弼曰:「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是年十月,嚴監司選,此用仲淹、富弼之言也。定遷株格,此用仲淹所上十事「一曰明黜陟」也。
十一月,定館職格,更補 法,此用仲淹所上十事「二曰抑僥倖」也;限職田,此用仲淹所上十事「五曰均公田」也;四年三月,詔州縣立學,更定科舉法,此用仲淹所上十事「三曰精貢舉」也;五月減徭役法,此用仲淹所上十事「六曰減徭役」也。並系仁宗用仲淹之言。
四年六月,仲淹出宣撫陜西河東,八月富弼出宣撫河北,避夏竦之謗而出。時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安, 子恩薄,磨勘法宻,僥倖不得,而朋黨之論滋起矣。
九月,詔戒按察使苛刻,則是包拯言之也。十月,詔戒朋黨苛刻。
五年二月,罷京朝官保任取遷法,從御史劉元瑜之請也。罷 補限年法,從余靖之言也。其慶厯三年制勿行。
三月,復科舉舊制,制誥楊察言前所更令不便。
十月,轉運罷兼按察,時執政攻范仲淹、富弼行事,故因肆赦以其過為煩擾無益事體罷之。
自李文靖、王文正當國以來,廟堂主安靜之說,而弊事不革,積而至於慶厯,此當變之事也。自韓、范、富公之志不盡行,積弊相仍,極而至於熙寧,此又當變之時也。今觀仲淹所上十事,與安石所變之法,合而論之。熙寧二年,遣使察農田水利,亦欲厚農桑也。熙寧三年,立更戍保甲法,亦欲以修武備也。四年更貢舉法,亦欲以精貢舉也。四月定選人改官條制,亦欲以明黜陟也。十月定奏補註官法,亦欲以抑僥倖也。以至行募役法,亦欲以減徭役也。建三舎法,亦欲以重學校也。均諸路田法,亦欲以均公田也。此是仲淹、安石同處。然國家自藝祖、仁宗,雖有漏缺敗壊之處,而未有熟爛腐敗之形。慶厯諸公之本 ,杜一隅、補一隙之智也。熙寧大臣,則以一隅之損而頹其四圍,以一隙之漏而侵及於堂奧也。安石紛更,惜夫仲淹去則法變,而安石自罷相之後,熙寧七年罷相。安石之身雖去,而安石之法未嘗不行。仲淹之法未及一年而變,安石之法至崇寧、大觀而愈不變,仲淹得政之淺,而安石得君之專也。仲淹所引之君子未盡用,而安石所教之小人根固盤結而不可去也。妙論。
三司使
景佑元年五月,以程琳為三司使,詔自今三司在職未久,毋得非次更易,琳尤謹出入,禁中有所取,輙奏罷之,內侍言琳專,琳自直於上曰:「三司財賦,皆朝廷有也,臣為陛下惜耳。」上然之。
慶厯二年,王堯臣為三司使,始受命,言於上:「今國與民皆弊耳,在陛下任臣者如何,請自擇僚屬。」於是辟杜 十餘人為判官,後果辦治聞。
是歲,取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後出入財用之數 計以聞。
皇佑二年十二月,三司使田況以今財賦所入多於景徳而歲之所出又多於所入,因上《皇佑 計録》。此段講義見真宗 計録。
嘉佑四年,以包拯為三司使。初,拯為中丞,彈三司,張方平罷,遂代以宗祈。拯復論祈,以拯代之,避位久之方出。
錢穀之職,非他官比。國初為三司使者,必選計相居之,位亞執政,自為計相,下而副使,又下而判官,至於子司之屬,皆通知錢榖,而後除副使;位下待制,恩數同大卿監,各置判官二員,視轉運使資序。又有三司判官六員,謂之子司,如磨勘司、馮由司之類。
當時三司皆得自擇僚屬,三司缺則以副使補之,副使缺則以判官代之,判官缺則選外之轉運為之,所以專其職也。自元豐官制既行,戶部尚書即昔之三司使也,左右曹侍郎即昔之三司副使也,戶部及諸司之郎官即昔之三司判官也,然皆以為遷官之地,簿書之弊,猶不能救,不過按其數而督之,視其籍而収之,況望其較諸道有無、制國用之多寡哉?仁宗朝專其職,熙、豐主財之官遷變不常,更見真宗朝三司講義。
嘉佑五年五月,以王安石為三司度支判官。安石獻萬言書,畧曰:「方今患在法度雖多而不合先王之政,所謂法先王之政,亦法其意而已。先王之於人才,教之養之,取之任之,皆有其道。今州縣有學而不能長育人才,大學之教誦說課試而已,故雖白首庠序,而不知從政之方,此教之非其道也。方今制祿皆薄,州縣之吏月所得錢,多者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今天下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亦理財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通其變耳。誠能焉,雖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此養之非其道也。驅天下之士使為賢良進士,固有時而得才,然不肖者茍以此進,亦至乎公卿,因使推其類而聚之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此取之非其道也。今取既不以其道,至於任人,不問其徳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歴任之多少,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財,又使之治獄,又轉而使之治禮,宜其人才之難也。夫在其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此任之非其道也。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一非其道,則敗天下之人才,況兼四者而有之?朝廷有所施為變革,一有流俗僥倖之人不悅而非之,遂止而不敢為。夫法度立則人無獨 其幸者,陛下誠有意於天下,則臣願斷之而已。」
安石變法之規模,亦畧見於此書矣,其大意則以立法度、變風俗為急。然安石謂先王之政法其意而已,而安石所立之法,則一一牽合於周禮而畧闗雎、麟趾之意,則其意果合先王乎?安石謂今之人才教之養之、取之任之皆非其道,而安石乃以《新經》、《字說》壊未用之人才,以《檢正》、《習學》壊已用之人才,其果能得其道乎?至謂朝廷有所施為變革,一有流俗僥倖之人不悅則止而不能為,此後日勇於去君子、勇於塞人言、勇於任民怨,而為行新法之根本也。
慶厯八年三月,詔翰林學士、三司使、知開封府、御史中丞皆給筆札,即令坐以言時政。
幸龍圖天章閣,此即九年三月開天章閣之意也。然至是富公、北范公、西韓公亦在外,時政之所急者,莫急於召此三人而已。
宗正司 睦宗院
景佑三年七月,置大宗正司。前年作睦宗院。
古者大學、小學,合親疎而並教之,故祖宗世臣兼同姓、異姓而參用之。自漢世無教養之術,而劉徳、劉向之徒為權臣所忌而不用。至魏晉之朝,幽閉宗室,使人不得聞見,麥菽不辨,然後其心始安。可痛也!吾宋親賢用仁,冠絶前代,然皇族鮮有聞者。置大司正特以統之也;作睦宗院特以親之也。此安石所謂宗室無教訓選舉之實,未有合先王親疎隆殺之宜。熙寧新法,議者紛紛,而置宗室一事,獨無異議,其以是與?
宋大事記講義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