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形上學探本 · 結論
在理論上對於自然界應用理性,結果見到世界絕對必定有個最高原因。在實踐上以自由為著眼點而應用理性,結果也見到一種絕對必然,但只是絕對必有支配有理性者自身的行為的規律罷了。要知道無論怎麼應用理性,理性的主要精義就在於把它的知識推進,到了見到這種知識的必然性為止(假如沒有這個必然性,就不成其為理性的知識)。可是,同一理性有個同等重要的限制,就是,除非假定某一事物存在或發生或應該發生的條件,理性是不能夠見到這個存在的或發生的或應該發生的事物的必然性的。然而,由於這樣不斷追求條件,理性的滿足只是一步一步地延擱下去。因此,理性不斷尋求那絕對必然的,而且見到它不得不假定這個絕對必然的原理,不過理性沒有能夠使它自己了解這個必然原理的法子;假如它能找到一個合乎這個假定的概念,它就夠心滿意足了。所以,「人的理性不會使我們能夠設想一個無條件的實踐規律(無待令式一定是這種規律)的絕對必然性」這件事,並不是我們對於道德的最高原理的演繹上有什麼錯誤,這乃是對於一切人類理性的應有的非議。我們不能因為理性不肯用一個條件(就是用一個假定為道德律的根據的興趣)解釋這個必然性而譴責理性,因為這樣一來,就沒有道德律了——沒有自由的最高規律了。所以,雖然我們不了解道德令式在實踐上的絕對必然性,但是我們卻了解了它的不可了解的性質。平心而論,對於一個要想把它的原理推到人類理性的極限的哲學,我們所能要求的,也不過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