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注釋 · 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五章
(河上公注本作淳德章,彭本作愚民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楷式。能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於大順。】
道不重有知、有識,以損其渾淪;而重不知、不識,以全其無名。故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也。「民之難治,以其智多」。前所謂「智慧出,有大偽」也。「以智治國,國之賊」。前所謂「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也。「不以智治國,國之福」。前所謂「絕聖棄智,民利百倍」也。智、不智兩者,實關治國之利害,亦即治國之楷模也。人能知此,則可稱為玄德。玄德者,其鑒深,其光遠,愚而不愚,與物之蠢蠢者反矣。大順:大化也。如此玄德,乃可及於大化也。